餐饮服务封闭式招标公告(丹东市第十幼儿园2025)
框架协议编号:LN-KJXY-20251129210601000002
框架协议期限:1年
框架协议时间:2025-12-19 07:21:48至2026-12-19 07:21:48
一、协议方基础信息
征集人(甲方):丹东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丹东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地址:六纬路31-1
联系方式:13104150000
入围供应商名单
排名
供应商名称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操作
1
丹东鑫优贸易有限公司
15104159777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东新路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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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丹东嘉满商贸有限公司
15942538555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391号2单元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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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丹东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2106012025000013
三、采购标的和入围产品技术规格
(一)分包名称:05包蛋
(二)采购品目:餐饮服务
(三)采购标的:蛋类
1、标的名称:蛋类
2、计量单位:吨
3、标的服务所属行业:零售业
四、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方式
直接选定
当项目终止时,请选择此项目的供应商重新排序方式(单轮次):
顺延下一位
重新排到末尾
五、使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
1.框架协议适用于以下采购人: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所属区划
地址
联系方式
1
丹东市第二十中学
市本级
13842536798
2
丹东市第十幼儿园
市本级
青年大街70号
13842517770
3
丹东市第二中学
市本级
英才街2号
13009208856
4
丹东市第四中学
市本级
13814570197
5
丹东市第十四中学
市本级
13050332288
6
丹东市第十九中学
市本级
兴七路25号
15041529898
7
丹东市第三幼儿园
市本级
三幼街68号
18641562088
8
丹东市第九中学
市本级
13009208779
9
丹东市第一中学
市本级
汤泉路13号
13470083600
10
丹东市实验小学
市本级
13841554373
11
丹东市实验中学
市本级
丹东市振兴区八纬路64号
18524155503
12
丹东市实验幼儿园
市本级
13104150000
13
丹东市实验小学新区分校
市本级
丹东市新区14-05号
15698979789
14
丹东市朝鲜族中学
市本级
13470089220
15
丹东市朝鲜族幼儿园
市本级
六纬路十号
13384157671
16
丹东市育鹏学校
市本级
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四道沟育鹏学校
13019809083
17
丹东市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
市本级
15174157797
18
丹东市中医药学校
市本级
13125579199
19
丹东市特殊教育学校
市本级
丹东市振兴区兴三路20号
15041590909
六、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
1.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2.支付时间和条件: 1.结算价格 (1)结算价格=每月食材基准价格*商品实际发生量*供货商报价折扣率。每月基准价:原则上学校每周对各食材同期市场批发价格进行市场询价(商场、超市、市场及早市等),学校将询价结果(平均价,下同)与供货商报价(平均价,下同)进行对比: 当供货商报价低于市场询价时,以供货商报价作为每月基准价计算结算价; 当供货商报价高于市场询价时,以市场询价作为每月基准价计算结算价。 2.结算方式 供货商每月月末前根据上月的送货凭证与学校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学校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学校收到供货商的有效发票及相关票据后,根据学校相关财务规定进行结算。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学校和供货商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 3.政策扶持 学校执行上级相关扶贫政策采购食材的,供货商不得干预。
七、采购合同文本
直接选定合同模块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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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框架协议期限
本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如本包件下期框架协议征集尚未签订,则经征集人书面通知后,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下一期框架协议生效为止。
九、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出现供应商信用管理规定的应当清退的情形。
(7)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8)与项目单位或相关方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的,提供虚假评审报告的;
(9)在项目评审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行政监督等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理的;
(10)签署保密协议后,保密项目在评审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的,未能妥善保管相关资料,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
(11)严重违反廉政纪律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2.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十、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规则
采购人不可以将合同授予非入围供应商
十一、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违约责任: 无
解决争议方式: 无
十二、协议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征集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供货资质、食材质量、配送流程、溯源体系进行全流程监督,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食材质量抽检,调取乙方进货台账、检验检疫报告等资料。
2.有权对乙方履约能力和服务水平进行考核评价,对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有权退货并记录在案,并作为考核依据,情节严重的可解除供货合同。
3.有权在政策调整、食品安全标准更新时,与乙方协商变更协议条款。
4.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提出改进建议或意见,乙方应听取并积极采纳。
5.应协调所属学校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收货场地和交接便利,明确学校与乙方的对接责任人,及时化解供货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
(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在协议约定范围内,按照第二阶段成交规则参与所属学校的食材采购竞争,获取供货订单,且甲方及学校不得无故排除其参与竞争的资格。
2.对甲方的履约考评结果、清退决定等有异议的,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并要求复核;对学校不合理的验收要求或收货阻碍,可请求甲方介入协调。
3.需向甲方提供完整且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游厂家资质等),并确保协议履行期间资质持续合法有效。
4.供应的食材需严格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及协议约定的质量要求,每批次随货附带检验检疫报告、质量合格证明,建立完整的食材进货台账和溯源体系,确保食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5.需按照订单要求按时、按量将食材送至指定地点,配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配送车辆和温控设备,保障食材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防止变质、污染。
6.对验收不合格的食材,需无条件在约定时限内完成退货或换货,不得影响学校正常供餐;若预计配送延误,需提前通知甲方及对应学校并采取补救措施。
7.乙方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学校各项出入和物品携带规定。
8.按合同约定配送食材,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9.需严格遵守协议约定的供货范围和价格标准,不得擅自提价、减少供货量或更换食材品类,不得向学校提供协议外的私下报价。
10.需配合甲方及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质量抽检和履约考评,如实提供相关台账、凭证等资料,不得隐瞒或伪造信息。
十三、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追究相关违约责任。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协议签订日期:
协议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餐饮服务封闭式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