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综合超市合作经营招标公告(马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5)
马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都龙口岸供销综合超市公开招募合作伙伴的公告
马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都龙口岸供销
综合超市公开招募合作伙伴的公告
为进一步盘活供销社存量资源,深化为农服务宗旨,拓展日用百货、农业生产资料(以下简称“农资”)等核心经营服务领域,提升市场竞争力与综合服务效能,推动都龙口岸区域供销服务网络提质增效,马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全资控股社有企业马关利农社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农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合作伙伴,共同开展都龙口岸供销综合超市合作经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作场地基本情况
(一)场地位置:位于马关县都龙镇茅坪社区都龙口岸边民互市商贸城六栋一单元105号、107号,地处口岸核心商圈,紧邻边民互市交易区域,交通便利,客流潜力较大。
(二)场地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00平方米,规划为一、二楼共四间经营区域,建筑结构规整,通风采光条件优良,内部空间布局合理,可满足日用百货零售、农资展示销售、农副产品展销等多元经营需求。
(三)场地现状:都龙口岸供销综合服务超市是供销系统进驻边境口岸的综合服务超市,于2023 年 7 月正式建成,位于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都龙口岸,是中越边境线上的重要商贸服务点。该服务超市距离都龙镇政府所在地约 23 公里,距马关县城 47 公里,距文山州府 97 公里,距昆明 390 公里,处于国家一类陆路口岸都龙口岸区域内,该口岸是中越边境重要的贸易通道场地。服务超市产权归属马关兴龙都边境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由马关县供销社全资控股的利农公司全额出资完成标准化装修,并配齐收银系统、高清监控系统、多功能货架、冷藏冰箱等全套经营设施,可实现“拎包入驻”式经营;该场地年度租金为6万元,租金承担方式(如双方按比例分担、一方全额承担等)可在合作洽谈中协商确定。
二、合作经营方向
以“为农服务、便民惠民、辐射口岸”为核心定位,重点聚焦日用百货零售、合规农资经营(涵盖种子、化肥、农药、农具等,须严格遵守《农药管理条例》《种子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相应经营资质)。在此基础上,可结合都龙口岸区位优势及农村市场需求,拓展农副产品购销(含本地特色农产品上行、优质进口商品下行)、农村物流代办、缴费充值等配套便民服务,打造“一站式”农村及口岸综合便民服务网点。
三、合作模式
采用“共同出资、合作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核心合作模式,具体内容如下:
(一)出资方式:双方共同出资用于经营活动,出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金、商品采购资金、人员薪酬、水电费、流动资金及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必要费用;利农公司已投入的场地装修、经营设备等资产,将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按评估结果折算为相应出资份额。双方具体出资比例、金额、资产折算标准及出资缴付时限,可根据合作规模协商确定并在协议中明确。
(二)经营管理:双方可协商选择两种管理方式之一:一是共同组建经营管理团队,明确岗位职责及权限,协同开展经营工作;二是确定一方负责日常经营管理(需制定详细的经营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办法),另一方委派专人行使监督权利,定期查阅经营台账、财务报表,确保经营活动规范、透明、高效。所有经营计划、重大决策(如大额资金使用、经营范围调整、核心人员任免等)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实施。
(三)利益与风险分担:合作期间产生的经营利润,按双方约定的出资比例或协商确定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经营过程中出现的亏损,按同等比例或约定方式共同承担。合作期限内,场地租金、装修维护费、设备维修费等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将在《合作经营协议》中明确约定,确保权责清晰。
四、合作伙伴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主体,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若涉及农资经营,须额外具备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种子经营备案凭证》等专项资质,确保经营活动合规。
(二)经营能力:具备至少1年以上日用百货、农资或相关领域经营经验,熟悉农村市场及口岸消费需求,拥有稳定的供货渠道(需提供供货方资质证明及合作意向书)、一定的客户资源或成熟的市场拓展能力,商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重大经营纠纷或投诉记录。
(三)资金实力:具备与合作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能够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证明,确保经营活动持续稳定开展,无拖欠出资、占用经营资金等潜在风险。
(四)合作理念:认同供销社为农服务宗旨及合作经济发展理念,自愿遵守合作协议约定及供销社相关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开展经营管理及公益服务类活动,无不良经营记录、违法违规行为或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申请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体工商户及个人需签字按手印),明确注明申请单位或个人基本信息、合作意向、拟开展的经营思路、预期目标及合作期限设想等核心内容;
(二)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及期限)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涉及农资经营的,需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种子经营备案凭证》等专项资质文件复印件;
(四)经营能力证明材料:过往经营业绩证明(如近1-3年销售报表、重要合作合同、荣誉证书、客户评价等)、供货渠道说明(含供货方名称、联系方式、合作年限等)、市场拓展计划及经营管理制度草案;
(五)资金实力证明材料:企业提供近6个月银行资信证明、近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个体工商户及个人提供近6个月银行流水、个人资产证明(如房产证明、存款证明等);
(六)无不良记录承诺书:需明确承诺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失信信息、无重大经营纠纷,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按手印。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17:30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马关利农社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办公室,地址:马关县马白镇园中西路15号。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钟绍秋;办公室电话:0876-3066360,手机号码:18896350994。
(四)报名方式:仅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指定地点提交,工作人员核对材料齐全后出具报名回执,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七、筛选及洽谈流程
(一)资格审核:利农公司将组建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或个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核查主体资格、资质有效性、经营能力、资金实力及无不良记录承诺等,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确定通过资格审核的潜在合作伙伴名单。
(二)实地考察: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潜在合作伙伴进行实地考察,实地了解其现有经营场所、团队实力、供货渠道真实性及经营管理水平,形成考察报告,作为后续评估依据。
(三)洽谈磋商:邀请通过资格审核及实地考察的潜在合作伙伴进行面对面洽谈,围绕出资比例、经营管理模式、利益分配、风险分担、合作期限等核心内容开展磋商,明确合作细节。
(四)确定合作方:评审小组结合资格审核、实地考察及洽谈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最终合作伙伴,并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未被选中的单位或个人,不再另行通知,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可提前联系领取原件,复印件留存)。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仅为合作招募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合作相关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为准。
(二)报名单位或个人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发现存在虚假信息、伪造材料或违法违规情况,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及合作资格,已缴纳的出资款项不予退还,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报名单位或个人因报名所产生的交通、食宿、材料制作等费用,均由自身承担。
(四)利农公司对本次公开招募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若招募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利农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募流程或终止招募,并及时发布补充公告。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咨询。
(五)合作期限:拟设定合作期限为3-5年,具体期限可在洽谈中协商确定,期满后双方可根据经营情况协商续约。
马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2月12日
来源:马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编辑:卢维纯
责编:付仕昆
审核:郭染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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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供销综合超市合作经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