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费用招标公告(洪洞县交通运输局2025)
项目概况
滨河东路(洪洞段)公路养护费用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 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10242025CCS00258
项目名称:滨河东路(洪洞段)公路养护费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105578.52
最高限价(元):1105578.5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滨河东路(洪洞段)公路养护费用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05578.52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滨河东路(洪洞段)养护工作,共计里程13.975公里。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4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磋商供应商代表的证明 响应函 保证金的交纳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5日 15: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临汾市尧都区迎宾大道平阳国际写字楼C座10层1008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洪洞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洪洞县车站街
联系方式:13753712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鑫泰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尧都区迎宾大道平阳国际写字楼C座10层1008室
联系方式:0357-8899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57-8899097
附件信息:
滨河东路(洪洞段)公路养护费用.docx247.7K
滨河东路(洪洞段)公路养护费用项目编号:1410242025CCS00258磋商文件采购人:洪洞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鑫泰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公告....................2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8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4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33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33第七部分合同草案(可修改)....................42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55第一部分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滨河东路(洪洞段)公路养护费用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10242025CCS00258项目名称:滨河东路(洪洞段)公路养护费用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105578.52元最高限价:1105578.52元采购需求:滨河东路(洪洞段)养护工作,共计里程13.975公里。具体内容以本磋商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24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线上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代理费收费金额(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洪洞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洪洞县站东街联系方式:袁先生137537127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鑫泰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临汾市尧都区迎宾大道平阳国际写字楼C座10层1008室联系方式:刘先生0357-889909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357-8899097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2、响应函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本项目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3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1、商务、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2、项目服务方案3、报价一览表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说明:以上内容涉及的格式资料详见第八部分。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否是,1、磋商保证金金额:10000 元2、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3、账户信息:收款人名称:山西鑫泰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 号:3571 0513 0000 01325开户银行: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广宣街支行4、交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账户全额返还。注:请在汇款单备注里简要标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5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本项目涉及进口产品的要求:(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2)本项目采购标的物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 (1)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2)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3、本项目涉及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要求:(1)投报产品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磋商供应商须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4、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磋商供应商需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5、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报价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8类13项),需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或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6、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磋商供应商所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或服务价格折扣。(2)磋商供应商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9、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所报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价格折扣。7现场勘查(或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8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合同草案。9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10验收标准合格11行业类型其他未列明行业12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支付。13响应文件(纸质)份数不需要14专家甲方1名和山西省财政厅专家库抽取2名,共3人组成注:本表内容与磋商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2.定义2.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2“采购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采购代理机构。2.3“磋商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2.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他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6“电子签章”指可通过电子签章软件正确读取数字证书签章信息的电子签章,电子签章包含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7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2.8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3.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3.2磋商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要求。3.4本次磋商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磋商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的规定。3.6.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3.6.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响应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4.竞争性磋商费用磋商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通知的告知及获取5.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发布,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类通知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5.2通知的获取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已发布的通知,或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查看获取相关通知。未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获取已发布的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的内容6.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6.2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6.3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4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供应商均具有约束作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关注此类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2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7.3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可根据本须知32.1和32.2规定的程序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答复,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通知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所有磋商供应商。所有已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可在下载磋商文件处下载相关答复,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答复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7.4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进行现场勘查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细内容见第二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要求。三、响应文件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8.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承担。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9.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9.1.1若单个序号的货物中包含多个产品的,可自行设计报价明细表,加盖电子签章后在系统内上传。9.2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及要求按磋商公告规定执行。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序号3的要求及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6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若有的话)。有关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9.3纸质版响应文件制作要求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封面“响应文件”为华文中宋初号加黑字体,其他为华文中宋三号加黑字体;正文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表格内容为宋体五号字体。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9.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及要求供应商应提交的磋商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4的相关规定。磋商保证金按下列方式提交:9.4.1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按下列方式退还:9.4.2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9.4.3采购人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已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9.4.4磋商保证金将退还到原缴纳账户。原缴纳账户发生变更的,供应商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和银行缴纳回执单。9.4.5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退还磋商保证金。9.5磋商报价9.5.1所有的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9.5.2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要填报“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应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用及其他应有的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作为本次磋商的第一轮报价。9.5.3磋商供应商响应多包的,响应文件应对每包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9.5.4其他轮次的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服务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9.5.5磋商供应商报出的最后报价为货物/服务全部完成交付的最终价格。9.5.6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定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9.5.7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主要辅材的项目,磋商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填写备品、备件清单或主要辅材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单价、数量等内容。10.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0.1磋商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供应商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10.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10.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0.4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详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5的规定。12.响应文件的签署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2.2磋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的电子签章,不得使用其他(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印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3.1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未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磋商无效。13.2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供应商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磋商供应商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可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4.2磋商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上进行,修改完成后重新上传。如无法及时对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内容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将补充、修改的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书面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作为纸质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4.3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15.成立磋商小组15.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小组负责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15.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6.正常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将依据纸质响应文件进行磋商工作。17.响应文件审查17.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17.2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7.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7.3.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3.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提出,磋商供应商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采用加盖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响应。17.3.3磋商供应商在进行澄清、说明、更正时,需自行准备电脑终端设备(电脑终端设备须具备IE11及IE11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携带数字证书(USBKey)到采购活动现场同时自行解决所需网络。18.评审中遵循的原则18.1审查中,磋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无效:A.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C.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D.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E.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F.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18.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磋商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A.有恶意串通的;B.有妨碍其他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行为的;C.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的。18.3磋商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行为,其磋商无效:A.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B.不同磋商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C.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D.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E.不同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F.不同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4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A.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B.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C.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D.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E.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供应商按上述原则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确认。磋商供应商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供应商不予确认,其报价无效。18.5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供应商。18.6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18.7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要技术性能、数量、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磋商19.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9.2磋商的顺序,按照随机的顺序进行。19.3磋商内容包括货物/服务的技术配置、售后服务、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他问题。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磋商供应商就某些磋商事项作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的形式进行响应。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19.4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明确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在磋商过程中不作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5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商务要求、合同文本的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6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8明确了在磋商过程中可能进行实质性变动本项目的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合同商务条款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按照明确的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进行实质性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使每个磋商供应商均同时获得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磋商供应商接到该通知要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加盖法人电子签章进行确认。19.7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该通知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签字。19.8发生实质性变动时,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包括现场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和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形式。19.8.1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简单,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能够做出承诺,并且经磋商小组认可,可以以提交响应文件补充文件的形式提交响应文件。19.8.2如发生的实质性变动内容较复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不能马上做出承诺,而必须给予一定的时间根据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重新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则在磋商现场由磋商小组另行约定时间提交响应文件。19.9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除要对磋商文件变动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外,还要做出新的一轮报价。19.10磋商小组应对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19.11根据磋商文件(包括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和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新一轮的磋商。19.12经磋商、审查,磋商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19.13磋商过程中,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承诺、书面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的形式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进行提交。19.1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以加盖法人电子签章的形式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内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本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磋商供应商的保证金。20.最后报价20.1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已详细列明,磋商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要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2磋商文件对技术、服务要求没有详细列明,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0.3“政府采购评标系统”将在最后报价截止时间后,将所有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一次性统一显示给磋商小组。21.综合评审2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1.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2.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2.2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23.评审复核23.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23.2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磋商保密24.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磋商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磋商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磋商现场。24.2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3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25.关于磋商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供应商进入初审、磋商或其他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供应商承担。26.采购项目终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A.符合专业条件的磋商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B.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C.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D.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26.3如本项目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可以是2家,而不被终止。六、签订合同27.签订合同2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可在“政府采购投标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7.3本文件第四部分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费28.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供应商支付。八、保密和披露29.保密磋商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泄。30.披露30.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30.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31.询问31.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按第一部分采购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询问;磋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采购结果有疑问的,可按成交公告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提出询问。31.2询问事项若属于采购人提交的采购需求范畴的,询问方式为口头询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告知询问对象直接向采购人询问;询问方式为书面询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各2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询问函。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供应商询问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告知函》向采购人进行询问。采购人须在法定时间内向询问供应商进行书面答复。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且质疑函必须是书面形式(质疑函范本须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的下载专区下载)。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2.2对采购文件编制内容(不包括采购需求)、磋商过程、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答复。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质疑告知函》(一式三份),供应商持《供应商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提出质疑。32.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磋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32.4无效质疑情形A.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B.不符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特定条件的供应商;C.未在有效期内提出质疑的;D.不同质疑人委托同一人办理质疑事宜的;E.质疑没有明确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F.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2.5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终止质疑处理。32.6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A.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B.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名称:滨河东路(洪洞段)公路养护费用2、项目编号:1410242025CCS002583、最高限价:1105578.52元4、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4个月5、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6、服务地点:滨河东路(洪洞段)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二、技术要求1、采购项目内容:滨河东路(洪洞段)全程实施养护工作,共计里程13.975公里。2、采购明细:(1)养护人员工作强度高,需每700米配备一名养护人员,共需配备20名养护人员(包含人员意外伤害保险)。(2)养护人员工装工具配置如下:序号采购内容单位配置标准(套/年/人)人数备注1夏季工作服套2202冬季工作服套2203夏季雨衣件2204反光背心件2205冬季反光加厚防寒服件2206雨靴双2207反光环卫帽子个2208洗洁精桶12209抹布件62010条形水桶个22011垃圾捡拾器个22012云石铲刀个22013大号簸箕个22014小扫把个62015竹柄大扫把个62016隔离墩个52017长杆硬刷个220(3)垃圾清运:垃圾清运:垃圾运输车辆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垃圾清运费主要是垃圾车辆司机工资、燃油、维修、垃圾处理费(垃圾场处理费用);养护员每天下午把垃圾固定堆放到自己养护范围处,每两天进行一次垃圾清运处理。(4)公路养护管理24个月。三、验收标准由洪洞县交通运输局专人考核小组负责开展考评,后附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四、其他养护服务税金按6%计取,未尽事宜,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洪洞县交通运输局县道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县道公路养护与管理,提高县道公路养护质量和社会效益,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洪洞县县道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洪政发〔2010〕19号及相关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负责县道公路养护的公司及养护部门,考核的主要内容是管养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及管养范围内的公路、边沟、桥涵及其附属设施日常养护、维护及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第三条县道公路的养护管理由县交通运输局专人考核小组负责开展考评。考核分月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考核于每月30日前完成;季度考核每季度组织一次,在次季度的10日前完成,考核结果按月考核平均值计算;年度考核按四个季度考核得分计算。第四条县道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设“优秀、良好、一般、差等”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70分以上(含7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差等。考核成绩将作为奖罚依据。同时,公路养护中心巡查人员将不定期巡查,每月不少于两次,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将计入月考核分值,予以扣除。第五条县道公路养护管理季度考核等级为良好或以上的,按合同予以支付养护费用。考核等级为一般及以下的予以限期整改。并按本季度合同费用一定比例扣除。具体标准为:(1)70-80分(不含80分)扣除1%-5%;(2)60-70分(不含70分)扣除5%-10%;(3)60分及以下且问题严重不予以及时整改的予以解除合同。第六条考评评分标准。县道公路养护管理考核采用分项计分办法,具体评分内容分五个方面:管理机构及职责、路面养护、路基养护、桥涵养护、安全生产。(一)管理机构及职责(20分)1.工作要求:(1)设立养护管理机构及明确管理人员(5分);(2)明确养护管理人员职责(5分);(3)有具体养护管理方案及考核办法(5分);(4)建立检查考核记录档案(5分)。2.扣分标准:(1)未设立养护管理机构及人员不齐全分别扣1-5分;(2)职责不明确扣2分;(3)无具体养护管理方案及考核办法扣2-5分;(4)检查考核记录不齐全扣2分。(二)路面养护(40分)1.工作要求:(1)路面、标志标牌、绿化带内保持整洁。(20分);(2)及时清除路面积水、抛洒物及其他堆积物(10分);(3)做好灾害性天气的公路养护工作,确保公路安全畅通(10分);2.扣分标准:(1)路面不清洁累计1公里扣5分,标志标牌不干净整洁扣1-5分;(2)路面积水、抛洒物及其他堆积物不及时清除,每处扣1分;(3)未制订防范灾害性天气预案,扣5分;发现险情不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三)路基养护(20分)1.工作要求:(1)路肩稳定,无冲槽,无堆积物或白色垃圾(10分);(2)边沟排水畅通(10分);2.扣分标准:(1)路肩不整洁累计1公里1分;路肩有堆积物、垃圾等严重影响路容路貌,每处扣1分;(2)边沟淤塞排水不畅,每处扣1分;(四)桥涵养护(5分)1.工作要求:(1)保持桥面排水良好畅通(5分)。2.扣分标准:(1)桥面积水、泄水孔堵塞,每处扣1分。(五)安全管理(15分)1.工作要求:(1)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明确(5分);(2)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分);(3)做好养护人员人身保障工作(5分)。2.扣分标准:(1)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扣5分,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扣2分;(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情节轻重扣2-5分;(3)未按规定做好养护人员人身保障工作,扣2分;第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实施,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洪洞县县道公路养护考核评分表线路名称:日期: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扣分情况扣分原因得分备注1管理机构及职责是否齐全(20分)设立养护管理机构及明确管理人员(5分)未设立养护管理机构及人员不齐全分别扣1-5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设“优秀、良好、一般、差等”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为100分,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0分以上(含80分)为良好,70分以上(含7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差等。明确养护管理人员职责(5分)职责不明确扣2分。有具体养护管理方案及考核办法(5分)无具体养护管理方案及考核办法扣2-5分。建立检查考核记录档案(5分)检查考核记录不齐全扣2分。2路面养护方面(40分)路面、标志标牌保持整洁(20分)路面不清洁累计1公里扣5分;标志标牌不干净整洁扣1-5分。及时清除路面积水、抛洒物及其它堆积物(10分)路面积水、抛洒物及其它堆积物不及时清除,每处扣1分。做好灾害性天气的公路养护工作(10分)未制订防范灾害性天气预案,扣5分;发现险情不及时上报,每次扣2分。3路基养护方面(20分)路肩稳定,无冲槽,无堆积物或白色垃圾(10分)路肩不整洁累计1公里扣1分;路肩有堆积物、垃圾等严重影响路容路貌,每处扣1分。边沟排水畅通(10分)边沟淤塞排水不畅,每处扣1分。4桥涵养护(5分)保持桥面排水良好畅通(5分)桥面积水、泄水孔堵塞,每处扣1分。5安全管理方面(15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做到制度落实,责任明确(5分)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扣5分;制度不落实、责任不明确扣2分。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分)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情节轻重扣2-5分。做好养护人员人身保障工作(5分)未按规定做好养护人员人身保障工作,扣2分。合计考核人员:洪洞县农村公路季度考核表考核路线:日期:考核时限月得分总得分平均得分考核结果考核人员签字(盖章)被考核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2)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3)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2响应函内容齐全,电子签章符合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磋商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法人电子签章。3、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一、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商务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处理。2报价1.审查报价一览表是否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内容进行填写;内容是否完整;货物/服务名称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其进行了签署,授权代表的签署时间是否在授权签署时间内。全部符合,即为有效,否则,响应无效;2.报价若存在漏项、缺项;存在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报价的,响应无效;3.报价有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的,响应无效。3技术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技术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处理。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磋商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评标委员会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的评审内容及标准1、本项目采购标的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否则投标无效;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如无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在综合得分相同前提下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本文件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必须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需将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到《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3、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供应商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4、磋商供应商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磋商供应商需将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如实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自制),并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5、承诺所投报的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6、所投报信息安全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将可能导致磋商无效。7、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9、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0、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磋商人所报价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所报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磋商人所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11、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要求(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第一部分:商务评分(评审委员会共同认定)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共5分)1企业业绩供应商合同案例以提供的合同(不得涂改,否则不予认可)为准,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页等相关证明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提供近三年(2022.12至开标时间)签署的同类型案例,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5分,最高得5分。5分第二部分:主观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个人认定)序号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共75分)1项目的详细实施方案(20分)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其它有关规定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路面养护实施;②隔离护栏及附属设施养护实施;③公路边坡、边沟清淤治理方案;④关键时期实施方案;⑤季节性管养方案)等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和制定。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4分,每项如有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等)可扣分,最多扣2分。202项目实施团队人员配置(15分)项目实施团队人员配置(包括不限于:①针对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配置情况;②公路养护各岗位职责情况;③人员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物料管理使用及公路养护专业知识等);④养护期间人员安全保障措施(道路安全、机械使用等);⑤工作进度安排)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3分,每项如有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等)可扣分,最多扣2分。153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情况(10分)拟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①养护所需机械设备配备情况;②养护设备维护和保养情况。)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5分,每项如有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等)可扣分,最多扣2分。104项目管理制度(10分)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管理制度;②日常养护管理制度;③机械使用管理制度;④内部质量考核管理制度;⑤档案管理制度等)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2分,每项如有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等)可扣分,最多扣1分。105应急措施(10分)提供的应急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高温季、旱季应急措施及预案;②雨季、大风天气应急措施及预案;③冬季防冻、霜、雪应急及防护措施;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应急保障任务(包括不限于有固定应急物资仓储及应急设施设备存放场地等))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2.5分,每项如有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等)可扣分,最多扣2分。106服务承诺(10分)(1)有健全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①养护服务质量承诺;②养护服务进度承诺;③养护服务安全;④养护服务体系)上述内容每有一项缺失扣2.5分,每项如有内容缺陷(缺陷是指以下情形中的任意一项:工作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方案内容不清晰混乱等)可扣分,最多扣2分。10第三部分:价格评审评审项目评分标准报价(满分2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中小企业(1)小型、微型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需如实填写《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2)小型、微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15%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折扣。(4)联合体价格折扣: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加评审。(5)大中型企业向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价格折扣: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1)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或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八部分);(3)监狱企业与中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或者向监狱企业分包,且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金额占到合同金额30%以上的,享受投标标的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10%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创新产品创新服务(1)投标人投标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标产品10%的价格折扣,以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投标人投标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应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并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第七部分合同草案(可修改)洪洞县交通运输局项目LAO合同书洪洞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合同书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洪洞县交通运输局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了提高优质的道路环境,满足的净化服务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确保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的履行,双方遵循《合同法》,体现平等、公平、信用的原则,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就洪洞县万塾线公路养护服务事项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地址:服务内容:第二条: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服务期限年。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中标价:(小写):元(大写):季度费用:(小写):元(大写):2、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开具本季度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向乙方支付本季度费用至乙方账户。乙方账户名称:乙方开户行:乙方账号:第四条:服务范围第五条:服务工作内容(1)路面:常年保持路面干净,无抛洒物、泥沙、污物、积水等。(2)路肩、边坡:路肩平整、无杂物,边坡一个面、无杂物堆积、无水毁。(3)边沟、桥梁涵洞:保持边沟、排水孔排水畅通,无垃圾、无淤泥堆积,清理桥梁伸缩缝、抛洒物。(4)公路设施:定期清洗标志标牌等警示设施,保持整洁、清晰。经常性巡查,发现倾倒、歪斜公路设施及时扶正,对丢失或无法现场修复的立即上报。第六条:工作要求(1)负责养护范围内因突发情况,如建筑渣土、建筑材料、煤炭、混凝土等货物运输造成撒漏的清理;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等导致道路污染的清扫;无主土堆、施工工地车辆粘带、婚庆鞭炮等垃圾的清除。(2)负责养护范围内雨季的清理“流黄”工作(因雨季或其他特殊天气造成边坡泥土滑落至道路上的清洁工作)。(3)负责养护范围内路面干净整洁、边坡和隔离带内无高草、无白色垃圾,及时清除车窗抛物及随意丢弃、倾倒的杂物。(4)自行购买养护用品、用具,并及时更换损坏的用品用具,按要求发放工作人员劳保用品。第七条:工作时间安排及标准每日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全路段巡回保洁(乙方根据季节、天气自行安排工作时间);保持道路路面干净整洁,道路护坡及道路两旁可视范围无明显垃圾,确保道路大环境整洁。第八条: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适时指派人员对乙方进行监督与管理,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监督与指导,并有效提升服务评价质量。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选派管理员进入,对路段进行管理,进入工作状态。3、乙方在保证服务质量及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人员配置及服务方式均由乙方自主运营管理,甲方具有对项目服务质量的监督权,如服务质量不达标,甲方可向乙方提出整改,乙方应及时整改直至达标。4、乙方在合同期间应为其员工购买意外伤害等相应保险,合同期间内员工受到任何意外伤害或事故,与甲方无关。5、乙方以及乙方成员在承包经营期间,要加强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工作守则与操作规程。若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守则与规程,经警告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6、乙方自行购置日常养护工具、设备等,违章操作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自行解决赔偿,情节特别严重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者,甲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甲方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应提供全额服务费发票,并高质量完成养护任务。8、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赔偿守约方所造成的损失。9、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情况,给乙方在合同期间造成损失时,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予以乙方补偿。10、甲方根据服务工作内容及要求,每月末对乙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率不得低于95%,验收达标后,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如验收合格率未达到95%,甲方视实际情况有权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或扣款。第九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旨在完成公路养护服务工作,乙方及其成员与甲方为承包与发包关系,不存在劳务关系,其乙方所有人员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各种纠纷、诉讼和法律问题,因公或非公发生伤、残、亡或患病及病故等与甲方无关,不得追溯甲方。2、乙方人员因公或非公造成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自行解决。3、双方未能按时进行续签合约,乙方应继续为甲方提供服务,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合理支付服务费用。4、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洪洞县交通运输局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盖章或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洪洞县交通运输局项目LAO安全生产合同洪洞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安全生产合同为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项目法人洪洞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与实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如下:1、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合同中有关安全的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4)组织对养护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乙方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养护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合同中有关安全的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上至领导,下到工人,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纪、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参加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作业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将任何各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作业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作业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严禁各种三轮车载人,作业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按照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3、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期满后失效。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盖章或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地点:洪洞县交通运输局签订日期:年月日洪洞县交通运输局项目LAO 廉政合同洪洞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实施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养护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项目的项目法人洪洞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的实施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养护队伍。3、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养护市场的处罚。5、本合同有效期为该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期限。6、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书的附件,与合同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7、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乙方:(公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盖章或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供应商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封面格式(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单位名称:(法人电子印章)年月日目录格式目录资格证明文件1、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页码2、响应函……………………………………………………………………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4、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1、商务、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2、项目服务方案……………………………………………………………3、报价一览表………………………………………………………………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资格证明文件(一)磋商供应商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供应商住址)的(磋商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附磋商供应商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自然人参加磋商)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特别说明:供应商如由自然人作为磋商代表参与磋商活动的,仅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二)响应函格式响应函:(磋商供应商全称)授权(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以下报价,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人民币(大写)元(¥元)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遵守本磋商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4、提供磋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5、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承诺:完全理解磋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报价将拒绝。7、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9、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10、我方承诺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供应商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供应商没有任何异议。11、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4、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供应商代表姓名:磋商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手机)E-mail: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以下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本单位/个人自愿做出以下承诺:1.承诺本单位/本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2.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3.承诺本单位/本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承诺本单位/本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承诺本单位/本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前查询了在信用中国网中的信用信息,本公司/本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本公司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承诺本单位/本人提供的所有响应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篡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7.承诺本单位/本人若违背承诺约定,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不良行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本单位参加的(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磋商供应商:(法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符合性检查文件)(一)商务、技术要求的响应内容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中的内容进行响应。(2)项目服务方案根据磋商文件及评分要求自行编制服务方案。项目人员配备情况名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注:附相关人员证件(三)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名称:货币:人民币/元总报价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服务要求验收标准备注(四)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养护费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