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和绿化垃圾清运招标公告(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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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生活垃圾及绿化垃圾清运委托服务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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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6年清水苑、秀水苑生活和绿化垃圾清运询比单采购采购公告.pdf

生活垃圾及绿化垃圾清运委托服务协议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为创造小区良好、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小区的生活垃圾和绿化垃圾委托乙方清运,现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协议。一、服务事项1.乙方负责小区的生活垃圾、绿化垃圾清运及清运后的无害化处理。2.乙方负责小区的生活垃圾、绿化垃圾的日产日清工作,每日负责垃圾的清运工作。二、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甲方管理小区服务终止,本协议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三、服务费用、支付方式1.服务期限内的垃圾清运费用共计(¥)。2.支付方式:实行先清运后付款的方式,费用按月进行支付,共12个付款周期,每个付款周期的费用为人民币(¥)。乙方于20个工作日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月度考评至甲方,甲方在乙方提供发票后的20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费用;最后一个付款周期的垃圾清运费用在本协议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月度考评表详见附件一3.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人民币小写:¥元)。4.垃圾清运费用已经包含如下费用和开支:(1)乙方员工工资福利(包括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项目等);(2)垃圾清运所需工具、器械的采购费;(3)法定税费;(4)乙方利润;(5)其他为完成约定标准的垃圾清运工作而发生的所有开支。5.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将应付款项支付至乙方的如下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甲方付款时,有权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四、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按协议约定支付垃圾清运费用。2.协调甲方部门和人员为乙方作业车辆和人员进出及作业提供方便。3.甲方有权对乙方垃圾清运人员违反小区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制止和纠正。对不遵守小区制度的人员,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或要求更换。4.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垃圾清运工作。(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导,但与甲方不存在隶属关系。乙方保证清洁和服务质量达到协议的标准,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各项服务工作。2.按协议约定完成垃圾清运作业内容、工作频率和质量标准,按协议约定的服务时间和条件如期完工,确保服务质量。清运时做到装满、不散落,装完后清扫干净垃圾房,做到车走地净、不扬尘、不遗洒。3.乙方应教育员工爱护园区内建筑物及项目各种设施设备。4.乙方人员上岗应统一着装、仪表整洁、佩带工作牌。5.规范管理、文明作业,切实做好乙方人员的安全教育。乙方应自行承担费用为其项目实施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做好员工的职业培训。6.协议期间乙方配置的作业人员仍属乙方职工,作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自理;甲方与乙方配置的作业人员不存在隶属关系。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用工不当,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7.乙方垃圾清运人员在清运垃圾时,应按照甲方指定的路线行走,并保证清运工具及垃圾桶外侧的清洁、无异味,确保垃圾房内及周边、运输车途经路段路面干净整洁。8.乙方在工作中如受到客户投诉,经甲、乙双方确认,为乙方责任的,乙方责任人、管理人员应上门致歉,涉及赔偿的,乙方应承担其全部责任。9.乙方不得将此协议的权利和义务范围转让给其它公司或个人。10.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要求,对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11.乙方在垃圾清运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问题,造成小区设施设备损坏、碰撞行人、车辆剐蹭等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责任。12.服务期间负责服务小区内损坏垃圾桶的免费更换。五、违约责任1.乙方将本协议项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00元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因前述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2.乙方未按时进行清运工作,造成小区垃圾过夜或堆积过多,甲方均有权要求其整改。如2次出现且仍未改进,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5%的违约金。3.乙方工作人员未按指定路线行走,或在作业地点以外区域闲逛,在装卸运送垃圾时,或在装卸运送垃圾时多次出现垃圾遗洒、倾覆,甲方均有权要求其整改。如3次出现且仍未改进,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协议总金额5%的违约金。4.乙方如不按协议约定执行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清运费予以扣款;乙方违约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可解除本协议,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00元的违约金。5.因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的违约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用、差旅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直接及间接损失,乙方均应予以承担;就本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比例及数额,乙方不得主张过高或过低,并自愿放弃请求适当调整的权利。六、不可抗力因战争行为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等原因,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将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违约。但由于义务履行一方懈怠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导致损失扩大的,则应对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七、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八、其他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2.通知与送达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乙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真实有效,本地址若有变动须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乙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函件,在甲方按照本条载明的邮寄地址寄出5日后,即视为乙方收到。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1.1本协议于年月日签订于郑州市金水区物业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及绿化垃圾清运服务年月度考评序号考评标准考评结果1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它单位或个人,按约违责任条款处理。 2乙方未按时进行清运工作,造成小区垃圾过夜或堆积过多,甲方均有权要求其整改,出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如2次出现且仍未改进的,按约违责任条款处理; 3乙方工作人员未按指定路线行走,或在作业地点以外区域闲逛,在装卸运送垃圾时,或在装卸运送垃圾时多次出现垃圾遗洒、倾覆,甲方均有权要求其整改。出现一次支付违约金1000元;第二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如出现3次且仍未改进的,按约违责任条款处理。 4乙方如不按协议约定执行相关义务的,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清运费予以扣款;乙方违约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约违责任条款处理。 5清运时做到装满、不散落,装完后清扫干净垃圾房,做到车走地净、不扬尘、不遗洒。发现一次扣款200元。甲方项目经理:乙方授权人:年月日年月日物业服务中心生活垃圾及绿化垃圾清运服务年月度结算单甲方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月度合同额元/月( )违约事项违约金额(元)月度合计∕结算金额(元)甲方项目经理:乙方授权人:甲方业务负责人:保廉合同甲方(采购单位):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方(供应商):1.1.1.11.1.1.2.为确保《生活垃圾及绿化垃圾清运委托服务协议》(合同编号:)双方能够廉洁地履行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以兹共守: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2.双方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3.双方要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4.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合同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第二条甲方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卡)和物品;不得在乙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安排亲友、子女到乙方单位工作或分包工程。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国内外观光旅游活动。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计量、结算、支付等职权,收受乙方回扣,谋取私利。第三条乙方责任1.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卡)。2.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和资助甲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外出旅游、参观、学习。4.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由甲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部分保证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自愿接受颐城控股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理,并依法承担责任。第五条本合同作为《生活垃圾及绿化垃圾清运委托服务协议》(合同编号:)的一部分,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第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保廉合同签署页)甲方:(盖公章)乙方:(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函致: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根据贵方清水苑、秀水苑2026年生活与绿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的询比单采购文件,我单位自愿参加贵方组织的询比采购有关活动,并按要求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愿按照询比采购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提供规定的全部询比响应文件;如果我方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2.询比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小写:¥);本报价已经包含了应缴纳的税金。3.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4.我方承诺:一旦成交,我们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该项目,并接受采购人管理、监督及考核。5.我方承诺:一旦成交,我们将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询比有关的数据、文档和技术资料;6.我方承诺:一旦成交,我们将遵守贵方管理制度、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有关事项;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文件澄清、答疑等(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8.我方完全认可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同意贵方拥有拒绝所有响应文件的权利。9.本询比有效期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0.我方承诺:一旦成交,我方将严格按采购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我方未交纳或拒绝交纳,贵方有权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我方交纳的响应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贵方将我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同时可在一定期限内禁止我方参加贵方(含贵方控股企业及贵方归属的集团公司)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公告),由此带来的影响和后果,均由我方自行承担,与贵方无任何关系。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供应商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一面)复印件身份证(另一面)复印件供应商:(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适用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如可能);(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授权书生效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一面)复印件身份证(另一面)复印件身份证(一面)复印件身份证(另一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报价表项目名称清水苑、秀水苑2026年生活与绿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响应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询比报价(元)总价:大写: 元/年(含税)小写: 元/年(含税)其中:清水苑小写 元/年(含税),秀水苑小写 元/年(含税)。本项目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 %服务地清水苑、秀水苑小区服务期限2026年1月11日-2027年1月10日质量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有效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优惠承诺其他说明承诺或声明:1.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如有虚假,我方保证金可不予退还。2.未提供《偏差表》,均表示响应谈判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盖章)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资格要求及承诺书响应情况1.企业要求:供应商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企业固定资产(与垃圾清运相关资产如:车辆):提供车辆使用合同(如:行驶证、购车发票或车辆租赁合同)3.信誉要求响应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承诺书我单位承诺本单位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我单位承诺本单位符合采购公告中响应人资格要求的“信誉要求”条款,并接受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信誉要求”的结果为准。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承诺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诺时间:年月日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承诺书我单位承诺,我单位未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并在此做出以下承诺,我单位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如有发生,我公司自愿做废标处理。承诺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诺时间:年月日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供应商适用)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在参与贵方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水苑、秀水苑2026年生活与绿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采购活动中,作出以下承诺:1、本单位严格按照招标采购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参与采购活动,自觉遵守采购单位有关廉政建设要求,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2、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3、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自觉维护采购单位采购良好秩序。4、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人员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采购单位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采购单位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5、一旦发现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采购单位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371-69158208)。6、我方自愿将本承诺书作为采购投标文件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本单位将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自愿接受投资集团相关部门给予的处理,列入投资集团系统采购“黑名单”,并依法承担责任。8、本人作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承诺单位(签章):年月日询比单采购公告本项目已由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对清水苑、秀水苑2026年生活与绿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诚邀有意愿、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进行报价。一、询比内容1.项目编号:M410100006510003753N。2.项目名称: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水苑、秀水苑2026生活及绿化垃圾清运项目。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4.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鸿苑路61号清水苑、鸿苑路45号秀水苑。5.采购范围:清水苑垃圾清运12个月约46080桶(生活垃圾、绿化垃圾);秀水苑垃圾清运12个月约36000桶(生活垃圾、绿化垃圾)。6.采购最高限价:274147.2元(含税),其中清水苑153907.2元/年(含税),秀水苑102240元(含税)。7.服务周期:2026年1月11日-2027年1月10日;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二、报价人资格要求1.企业要求:供应商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信誉要求:2.1响应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自行承诺,格式自拟)2.2响应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若在评审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对响应人进行重后杏询,成交候选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3.其他要求: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0的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加同二标或考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三、报价参与方式1本次询比通过网络进行全电子化操作,有意参与并符合条件的报价人,面登录中原招采网电子招标平台网址:http://www.zybtp.com/。进行报价供应間注册,需先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合格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询比活动。2.报名方式:2.1白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报名参与本项目。2.2.项目报名和报价方法:请登陆中原招采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通过后查看本项目询比清单进行网上报价。2.3文件费:0元。2.4平台相关操作问题,请点击《中原招采平台使用手册》(https://www.zybtp.com/caozuozn/364114.jhtml)。其他疑问请联系平台客服,联系电话:400-6703-999。注:(1)本项目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对供应商信息(即报名邮箱、报名联系电话、缴费人信息、采购文件下载IP、响应文件上传IP,响应文件上传联系电话、投标机器码等信息)进行自动对比,上述信息任意一项出现一致情形且同时参与响应的,相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响应处理。(2)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提交。四、参与报价1.请各报价人于2025年12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时前登录中原招采网填写报价并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按照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制作,逾期作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报价失败的,后果自负。2.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完成本询价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运费、运费等),并须具有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3.由成交人支付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都应包括在报价人的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4.报价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报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自然条件及市场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5.本次询比按照含税价进行报价,报价人须同时报出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含税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6.评审方法:最低价法。最低价法。若报价包含不同税率的可用于抵扣的专项增值税,则以不含税价格参与评审,否则,以含税价格参与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小组按照企业优惠承诺、固定资产数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五、其他要求1.履约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整)。2.合同签订:清水苑项目与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清水苑分公司签订,秀水苑项目与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异议的提出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异议投诉渠道:https://www.zybtp.com/yyts.jhtml。八、联系方式采购人: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台经理联系电话:0371-86586531内部监督部门:工程技术部联系电话:15136311843监督单位(部门):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投资大厦21楼联系方式:0371-69158987、69158307邮箱:xmghbzc@163.com龙角仔郑州高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5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和绿化垃圾清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