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图编制招标公告(洮南市自然资源局2025)
洮南市信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洮南市地籍图编制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洮南市地籍图编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5]-00191号-TNXD-2025015
项目名称:洮南市地籍图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2200000
最高限价(元):2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洮南市地籍图编制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2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地籍调查成果汇交、地籍补充调查、地籍数据库建设、绘制地籍图、地籍数据更新应用及国家、省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2.2 执行《吉林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吉财采购〔2021〕50号);2.3 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4 执行《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2.5 执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6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洮南市吉林省洮南市民生大厦南栋2楼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2.投标人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则无需重复注册),注册链接: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1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3.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进行投标操作;4.投标人须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6.本次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洮南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洮南市兴安南街1145号
联系方式:186267679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洮南市信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洮南市移动公司路口南50米路东
联系方式:0436-6338998
项目联系人:陈丽丽
附件信息:
洮南市地籍图编制项目.pdf325.8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洮南市地籍图编制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洮南市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5日 10:0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08:30 至 00至11:30:00下午:13:30 至 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05日 09:00
开标地点
洮南市吉林省洮南市民生大厦南栋2楼西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01
预算金额
¥2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丽丽
项目联系电话
0436-6338998
采购单位
洮南市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
洮南市兴安南街11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626767944
代理机构名称
洮南市信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洮南市移动公司路口南50米路东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6-6338998
洮南市地籍图编制项目服务采购(招标编号:TNXD-2025015)招标文件采购人:洮南市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洮南市信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5年12月1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8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32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五章:服务要求…………………………………………………………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1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洮南市地籍图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TNXD-2025015;2.项目名称:洮南市地籍图编制项目;3.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21号;4.最高投标限价:220万元;5.采购需求:地籍调查成果汇交、地籍补充调查、地籍数据库建设、绘制地籍图、地籍数据更新应用及国家、省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内容;6.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厅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8.项目实施地点:洮南市;9.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2.2执行《吉林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方案》(吉财采购〔2021〕50号);2.3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4执行《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吉财采购〔2022〕478号);2.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服务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3信誉要求: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3.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3.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4在近三年(2022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5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3.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无效;4.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2026年1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01--洮南市民生大厦南栋二楼西侧)。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2.投标人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如已注册,则无需重复注册),注册链接: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1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3.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进行投标操作;4.投标人须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开启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6.本次公告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洮南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洮南市兴安南街1145号联系人:勾国峰联系方式:186267679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洮南市信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洮南市移动公司路口南50米路东联系人:陈丽丽联系方式:0436-63389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勾国峰电话:186267679444.监督管理部门: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名称:洮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电话:0436-623642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洮南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洮南市兴安南街1145号联系人:勾国峰电话:18626767944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洮南市信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洮南市移动公司路口南50米路东联系人:陈丽丽电话:0436-63389981.1.4招标项目名称洮南市地籍图编制项目1.1.5招标项目编号TNXD-2025015l.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地籍调查成果汇交、地籍补充调查、地籍数据库建设、绘制地籍图、地籍数据更新应用及国家、省需要完成的相关工作内容1.3.2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3.3项目实施地点洮南市1.3.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厅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5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4.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5.其他主要人员:人员相对应的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6.服务设备:配备满足服务需要的设备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4.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4.3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9.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形式: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或项目实施方面需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1.9.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主动阅知。1.10.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1.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满足评标办法中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和响应性评审标准1.11.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提供的用于服务采购项目的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形式:投标人将对招标文件需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主动阅知。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以内形式: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文件后,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发布,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主动阅知。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收到修改内容后24小时以内形式:投标人在收到修改内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4最高投标限价无有,最高投标限价:220万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视为无效投标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户行:吉林农村商业银行洮南支行户名:洮南市信达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账号:0770202010000002011035行号:402247200019不要求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有,具体要求:3.5.2近年财务状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至2024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时间要求2022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5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5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2)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需要,分册装订要求: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3.7.3(B)签字或盖章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7.4装订要求4.1.1(B)投标文件加密要求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采购人名称:采购人地址: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9时00分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9时00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提交(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01--洮南市民生大厦南栋二楼西侧)5.2开标程序按系统默认的程序进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组成。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7.1中标结果公告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同步推送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l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服务方案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服务方案(技术暗标)要求编制服务方案,编制要求须符合招标文件相关内容。10.2招标代理费1.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的规定,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2.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3.收取比例:中标价格×1.5%4.支付方式:网银支付或对公转账5.支付时间:发放中标通知书前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服务采购进行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招标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项目实施地点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项目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5)为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招标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7)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4)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投标预备会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分包1.10.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要服务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要服务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及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1.1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服务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开标记录表;(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资料;(6)服务方案;(7)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采购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如有)以及:(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书的原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执业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参与过的项目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设备要求。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装订要求纸质版投标文件采用书刊方式装订,装订应整齐、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A)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A)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A)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A)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B)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A)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项目实施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4)(B)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项目实施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A)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B)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公示期间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开标情况企业资质等级投标报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项目负责人质量标准服务期限投标人代表签名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注:具体格式以政采云平台格式为准。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开标日期招标方式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中标价格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服务期限质量标准招标范围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采购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服务采购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采购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采购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服务采购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七: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方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其他评分因素为先后顺序,逐项对比首先出现高分项者优先。各项分数都相等时,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1.中小企业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内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内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内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文件内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5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文件内(1)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至(4)附网站查询截图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投标文件内附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人员相对应的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服务设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投标文件内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文件内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采购需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服务方案符合第五章“服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24技术部分:57投标报价:13其他评分因素:6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1〕46号)文件规定,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2.3价格权值计算公式价格权值=13/100=0.13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4)分类似项目业绩(0-12分)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5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有一项得3分,满分12分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验收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个数不得超过4项按4项计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配置(2-8分)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配置满足服务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每有一人得2分,满分8分投标文件内附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相对应的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拟投入的服务设备(0-4分)拟投入的服务设备配备齐全,满足服务要求,对服务设备配备情况进行比较,优得4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无不得分2.2.4(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7)分服务范围、服务内容(0-6分)服务范围、服务内容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6-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服务依据、服务工作目标(0-6分)服务依据、服务工作目标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6-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服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0-6分)服务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6-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服务工作程序、方法(0-6分)服务工作程序、方法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6-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服务质量、进度等保障措施(0-15分)服务质量、进度等保障等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15-13分,良得12-9分,一般得8-1分,无不得分服务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0-6分)服务组织协调内容及措施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6-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0-6分)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6-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对本项目服务的合理化建议(0-6分)对本项目服务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比较,内容完整、合理、可行;优得6-5分,良得4-3分,一般得2-1分,无不得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3)分价格权值价格权值=13/100=0.13投标报价(0-13分)投标报价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6)分优惠条件(0-3)分对投标人提出的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合理优惠条件进行综合评价,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服务承诺(0-3)分对投标人提出的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合理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优得3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无不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其他评分因素为先后顺序,逐项对比首先出现高分项者优先。各项分数都相等时,由采购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价格权值计算投标报价的价格权值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双方可以自行拟定第五章服务要求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按照《吉林省地籍数据汇交要求》,完成洮南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成果数据汇交。二、总体要求1、以推进全市地籍图全覆盖为目标,建立健全地籍数据库,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调查成果收集整理,未调查宗地和已登记宗地缺失图形数据的要完成宗地范围勾绘(特殊地区需要测绘调查)并生成相应的成果,2025年12月底前按照自然资源部、省厅地籍数据汇交的要求,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数据成果入库上图并汇交至省,成果通过省级质检核查。2、开展全市国有建设用地的补充地籍调查,对已登记宗地缺失图形的进行补充地籍测量,并对测量的国有建设用地做权属性质及房屋属性调查,生成相应的成果,建立城镇地籍调查成果动态更新机制。2026年12月底前按照自然资源部、省厅地籍数据汇交的要求,完成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数据成果入库上图并汇交至省,成果通过省级质检核查。三、质量标准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汇交成果符合省级质检核查的要求。四、服务成果1、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国有建设用地补充测量和调查成果。2、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地籍入库及编制地籍图成果。3、国有建设用地地籍数据入库及编制地籍图成果。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TNXD-2025015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开标记录表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服务方案七、其他资料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开标记录表;(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资格审查资料;(6)服务方案;(7)其他资料。3.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4.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5.采购需求:。6.项目实施地点:。7.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天内不撤销投标文件。8.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企业资质等级投标报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项目负责人质量标准服务期限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服务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投标保证金若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网上银行支付,格式如下。(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缴纳了人民币(大写),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3.4.1条等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附: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如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格式如下(亦可自拟)。(采购人名称):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服务采购招标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大写),。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附:投标保证金保函凭证原件扫描件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籍图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