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土建改造 钻井工程招标公告(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十二分公司2025)
招标方信息
招标单位
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十二分公司
招标项目
张家口区域牧场2025年土建改造项目
招标状态
招标中
当前投标人数:
0
信息发布人
张学敏
联系电话
13400211935
张家口区域牧场 2025 年土建改造项目旗帜二牧打井
非本公司合格供应商,请与信息发布人联系
发布时间:
2025-12-15
截止日期:
2025-12-18 14:00
招标编号:
lwzb2025-00007
分包性质:
专业分包
工程专业:
钻井工程
质量目标:
计价方式:
固定单价
执行定额:
0.00
开工日期:
2025-12-15
竣工日期:
2026-02-15
工期(天):
60
现场勘探:
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施工图号:
招标文件:
见附件
材料供应:
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提供机具、材料一览表》
机具设备:
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提供机具、材料一览表》
食堂宿舍:
现场临时设施情况:不提供食堂住宿,分包方自行解决
水电费:
分包方承担自身食堂及宿舍所需燃料、水电费方式为:自行承担。
临建设施:
分包方自行解决
分包费支付:
分包人于每月25日上报本月已完成工程量并由发包人进行百分考核,第一个月结算经发包人审核完成后60日内付款5万元整。施工完成后1年内付至结算金额的95%,根据结算金额扣减质保金 5 %,待质保期满(质保期1年)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额无息返还,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将剩余工程款结清,分包方应给予充分谅解,双方协商解决。
分包范围:
钻井工程
附件:
招标文件-旗帜二牧打井清单.xlsx(11KB)
招标文件-旗帜二牧打井.doc(139KB)
专业分包--旗帜二牧打井(空白).docx(37KB)
图纸.zip(1MB)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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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名称
编号
单位
数量
内容
说明
备注
1
钻井施工
100
米
200.00
厂区内打井,单位:m
2
土方开挖
100
立方米
837.90
挖沟槽土方,单位:m3
3
土方回填
100
立方米
837.90
回填方,单位:m3
4
塑料给水管
1230
米
300.00
塑料管,单位:m
5
土方开挖
100
立方米
72.52
挖一般土方,单位:m3
6
土方回填
100
立方米
41.90
回填方,单位:m3
7
余方弃置
0523
m3
30.62
余方弃置,单位:m3
8
混凝土工程
17
1.44
垫层,单位:m3
9
混凝土工程
17
2.59
满堂基础,单位:m3
10
混凝土工程
17
0.10
设备基础,单位:m3
11
混凝土工程
17
6.72
直形墙,单位:m3
12
混凝土工程
17
0.48
构造柱,单位:m3
13
混凝土工程
17
0.48
圈梁,单位:m3
14
钢筋制绑
0000001
吨
0.44
现浇构件钢筋,单位:t
15
钢筋制绑
0000001
吨
1.50
现浇构件钢筋,单位:t
16
顶板防水
0119
平米
10.24
盖板,单位:㎡
17
钢梯
0246
项
0.01
钢梯,单位:t
18
电缆
1434
米
1.00
地埋电缆,单位:米
19
预埋管
1507
米
1.00
地埋管路,单位:米
我要投标
\n旗帜二牧打井\n\n序号\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n计量\n单位\n工程\n数量\n金额(元)\n\n综合单价\n合价\n\n\n旗帜二牧打井\n\n\n\n\n\n\n1\n厂区内打井\n1.厂区内打井\n2.测试找点、位置维护\n3.挖坑、污泥排运、回填砂\n4.含配套铸铁水管(直径325mm、壁厚7mm)、泵、变频柜、水表\n5.出水量40T/h、计量表流量40T、带485通讯+现场显示\n6.深井泵要求安装变频器\nm\n200\n\n\n\n2\n挖沟槽土方\n水管挖沟槽土方\n1.土壤类别:自行考虑\n2.挖土深度:3米\nm3\n837.9\n\n\n\n3\n回填方\n1.密实度要求:夯填\n2.填方材料品种:原土回填\nm3\n837.9\n\n\n\n4\n塑料管\n1.PE水管75\n2.埋地深度3米\n3.含阀门管件\n4.管道试压及冲洗消毒\nm\n300\n\n\n\n5\n挖一般土方\n井房挖土方\n1.土壤类别:自行考虑\n2.挖土深度:2.6m\nm3\n72.52\n\n\n\n6\n回填方\n1.密实度要求:夯填\n2.填方材料品种:原土回填\nm3\n41.9\n\n\n\n7\n余方弃置\n1.废弃料品种:原土弃置\n2.运距:自行考虑\nm3\n30.62\n\n\n\n8\n垫层\n1.混凝土种类:预拌\n2.混凝土强度等级:C20\nm3\n1.44\n\n\n\n9\n满堂基础\n1.混凝土种类:预拌\n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nm3\n2.59\n\n\n\n10\n设备基础\n1.混凝土种类:预拌\n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nm3\n0.1\n\n\n\n11\n直形墙\n1.混凝土种类:预拌\n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nm3\n6.72\n\n\n\n12\n构造柱\n1.混凝土种类:预拌\n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nm3\n0.48\n\n\n\n13\n圈梁\n1.混凝土种类:预拌\n2.混凝土强度等级:C30\nm3\n0.48\n\n\n\n14\n现浇构件钢筋\n1.钢筋种类、规格:Φ10以内一级钢\nt\n0.436\n\n\n\n15\n现浇构件钢筋\n1.钢筋种类、规格:Φ10~Φ20 三级钢\nt\n1.504\n\n\n\n16\n盖板\n井盖板、检修口盖板\n1.安装3mm厚钢盖板,带锁、合页\nm2\n10.24\n\n\n\n17\n钢梯\n1.钢材品种、规格:Φ18螺纹钢\n2.钢梯形式:爬式\nt\n0.01\n\n\n\n18\n地埋电缆\n1.规格型号:50㎡ 2.根据现场实际工程量结算\n米\n1\n\n\n\n19\n地埋管路\n1.规格型号:DN80 2.根据现场实际工程量结算\n米\n1\n\n\n\n20\n小计\n\n\n\n专业分包招标文件条款第一条投标人资格预审情况经招标人资格预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均符合招标人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和条件,可以参加本工程专业分包项目的投标。第二条工程概况2.1工程名称:张家口区域牧场2025年土建改造项目2.2工程地址:张家口市张北县察北管理区旗帜大道6号,旗帜牧场内2.3施工内容:本次招标的是旗帜二牧打井工程(本次招标为专业招标)2.4场地要求:达到发包人安全文明工地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分包内容:详见附表工期要求: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工期:以现场需要情况按发包人要求工期。第三条现场情况简介3.1现场场地情况:目前已具备施工条件3.2现场临时设施情况:发包方不提供临建住宿,分包方自理3.3生活区设置:发包方不提供临建住宿,分包方自理3.4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第四条招标要求4.1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先招后议方式招标。4.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内容(施工过程中提出的任何调价原因不予调价)。4.3劳务人员必须每天电子考勤记录,如不按时电子考勤的当月任务单不予结算。且每月月底必须结算劳务人员工资,结算时必须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发放明细,发包人予以监督及留存影像资料,发包人有权进行核实,一旦发现提供工资发放明细与实际不符,发包人拒绝支付下一次工程款。必须服从公司、分公司的各项文件的落实。4.4材料供应方式与管理:除“发包方提供机具、材料一览表”外,其他机具设备、材料由分包人承担。材料的装卸车、使用、保管、维护、保养、码放、运输、二次倒运等均包含在综合单价中。机械由分包方自带,丢失、损坏由分包方自行承担。4.5合同履约要求中标后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分包方不得要求调整分包价格;入场施工后,分包方不得中途退场或聚众讨薪。分包人于每月25日上报本月已完成工程量并由发包人进行百分考核,第一个月结算经发包人审核完成后60日内付款5万元整。施工完成后1年内付至结算金额的95%,根据结算金额扣减质保金5%,待质保期满(质保期1年)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额无息返还,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将剩余工程款结清,分包方应给予充分谅解,双方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每月工程进度款的5%转为履约保证金。分包方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分包方原因出现围堵施工现场、上访等群体性事件,由分包方承担一切责任,且支付发包方5万元/次违约金(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待分包方合同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分包方全部退场后余额退还(无利息)。因分包方原因给发包方造成的损失的,费用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自分包方劳务费中扣除。第五条投标报价要求5.1报价依据:以往打井工程的施工经验、河北2022装饰消耗量定额、劳务分包人市场价、现场条件、工期、质量要求以及投标单位自身的经济、技术实力等。5.2报价包含内容和费用:图纸、清单项目特征中包含的所有内容。见报价单。5.2.1计算规则:河北2022施工定额,2013清单计价规范为计算依据,施工图纸、图纸变更计算的实际工程量结算。5.3报价需要说明的有关问题:发包人只负责对工程质量的验收。分包人负责交工验收,使用过程中的维护维修。5.3.1因政府政策性停工,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经建设单位、发包方、分包方三方核实确认后,可工期顺延。5.4本工程采用工程专业分包模式,价款为固定综合单价方式(即每平米、米、立方、吨的固定综合单价),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附表中填写每项清单的单价。投标人报价时,需将工程人工费、机械费、材料及辅材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含加工厂至施工现场运费)、建筑废料及垃圾清运费(2公里以内的指定地点)冬雨季施工费、超高费、夜间加班费、工具用具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成品保护费、材料的卸车、保管费用、工期内可能产生的停、窝工损失、政策性停工损失、施工生产工具购买及使用费、安全防护用品费(若由发包方发放,发包方有权在工程结算费中扣除)、工人意外保险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垫资利息、承兑贴息、投入资金成本、责任、管理费、因工期或任何原因产生的进退场费用(含人员、辅材、小型机械等)、税金、等属于图纸范围内应施工内容的费用全部包含在内。5.5报价中对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要求:5.5.1该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必须符合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的技术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承包人若达未到发包方要求后,按照发包方相关制度进行罚款(在工程结算费中扣除)。5.5.2该工程进度必须满足项目施工计划施工节点的要求。承包人若未达到发包方要求,按照发包方相关制度进行罚款(在工程结算费中扣除)。5.5.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必须达到发包方的要求,分包方若未达到发包方要求,按照发包方相关制度进行罚款(在工程结算费中扣除)。5.5.4分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及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文明及安全施工,违反规定的,分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现场未按文明施工要求每发生一次承担违约金5000元,分包方承担违约金后无条件按发包方的现场管理规定做好文明及安全施工,如分包方未按要求整改到位,发包方有权安排其他分包方协助整改,整改费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双倍扣除。因违反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规定产生的罚款由分包方承担。(2)现场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支付违约金200元/人,高空作业不戴安全带支付违约金200元/人,墙体砌筑、外墙抹灰、粉刷未规范设置安全网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3)现场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深基坑等未按规范设置安全防护的支付违约金1000元/处。(4)未按甲方现场临电要求接线、用电的支付违约金500元/次。(5)现场氧气、乙炔未分开存放,安全距离不够或防护不到位的支付违约金500元/次。(6)现场拆除工程、高空抛物及楼面施工垃圾清扫等,乙方不安排专人在现场监护、现场未做警戒的支付违约金2000元/次。(7)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每发生一起,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0元~30000元罚款。(8)分包方同样应遵守业主建设单位的生产及安全管理规定,违反业主规定产生罚款由分包方自行承担,若因分包方违反业主管理规定造成发包方被罚款或其他损失,发包方有权在劳务结算费中双倍扣除。(9)其他详见后附安全生产处罚条例第六条分包费的结算与支付:分包人于每月25日上报本月已完成工程量并由发包人进行百分考核,第一个月结算经发包人审核完成后60日内付款5万元整。施工完成后1年内付至结算金额的95%,根据结算金额扣减质保金5%,待质保期满(质保期1年)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额无息返还,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将剩余工程款结清,分包方应给予充分谅解,双方协商解决。2.分包方根据发包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单,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容。发包方对分包方完成的施工任务单,从计划、质量、安全、材料节约、文明施工5个方面进行百分考核。分包方合同价款的结算分包方每月25日前将签有百分考核的施工任务单交发包方劳务员进行预结算,未执行劳务实名制考勤的不予结算。当月施工任务单月底前预结算,跨月预结算无效。分包方合同价款结算以分公司人力资源科(预算科)初审,审计科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总包方工程款到账后)按签订的合同付款。3.分包方应向发包方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国家最新税收政策为准)作为收款凭证。4、分包方承诺绝不拖欠其工人工资。第七条投标须知7.1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7.1.1投标书;7.1.2承诺书;7.1.3报价单;7.1.4投标书递交(1)此投标为网上操作需要必须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报价完成。(2)投标文件按要求投标,并于规定时间前网上报价。第八条开标须知1.投标书递交: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报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内容填报投标报价单,投标人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人所填写的投标单价视为包含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2.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河北四建分公司财务部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或网上转账方式),以分公司财务部开具的收据为准。开标前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开标无效。3.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下午14点地点:河北四建十二分公司人力资源科.联系人:翟丹阳电话:13400211935项目部联系人:翟丹阳电话:13400211935第九条评标和中标须知9.1本工程由招标人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由工程技术管理、经济管理、预算、审计等人员组成。9.2本工程采用先评后议的方式评出2-3家中标候选人。9.3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9.4中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必须进场并签订施工合同。9.5投标人中标后,按发包方要求签订合同,拒不签订合同或超过签订日期的,发包方认为中标人自动放弃,发包方按中标人顺序选定其它后选人或重新进行招标;第十条检查及验收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市质监站、安监站、环卫等对工地的验收及检查,乙方单位要积极配合甲方单位处理验收检查实物.第十一条附件附件一:招标内容附件二:发包方提供机械、工具、材料一览表附件三:投标书附件四:分包方承诺书第十二条补充条款12.1分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包括架子工、电工、电焊工等)及需要持证上岗人员均必须持证上岗,保证人证合一,并满足施工要求。12.2分包方必须遵守业主、河北四建对本工程的相关规定和关于施工方面的有关规定,不得野蛮施工。12.3分包方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工具、材料二次及二次以上运输在场内的不考虑二次倒运费用。12.4分包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12.5分包方必须保证麦收(秋收)、节假日阶段(春节不放假)施工劳力充足,满足施工进度要求。12.6若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中途退场后,招标人按投标人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投标人无条件退场。投标人退场延误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负全部责任,损失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2.7在后期施工过程中发现分包方所施工的部位存在质量问题的且明确确定不是他人原因造成的,发包方以电话或微信方式通知分包方到场维修,分包方必须在48小时内到场进行维修处理,发包方最多通知2次,第2次通知分包方后,分包方当场表示不维修或48小时内未到现场维修的,由发包方派人维修,因维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发包方有权双倍扣除。12.8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发包方所有。12.9发包人仅提供电子图纸,纸质图纸由分包人自行复印或打印。第十三条发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临时设施、材料:13.1施工机械设备:见发包方提供机具、材料一览表。13.2施工材料:见发包方提供机具、材料一览表。第十四条分包方自带的机械设备、临时设施、材料及其他:14.1施工机械设备:除发包方提供机具、材料一览表外所有机械设备均由分包方自带。并负责自带机械设备在进退场过程及在场使用过程中与社会有关部门所发生的手续。以上设备在场使用过程由分包方负责养护、维修、配件购置等事项。14.2施工材料:所有材料均由分包方负责。14.3安全帽、警示背心由发包方统一定制发放,在工程结算费中按原价扣除。其他劳保用品全部由分包方负责,若分包方未配备,由发包方采购,费用在工程结算中按双倍扣除。第十五条报价需注意事项:15.1按分项工程单价报价,并且要充分考虑高空作业所造成的施工难度。15.2所报分项工程单价均包含设计图纸中列明的所有工程做法及规范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费用。15.3分包方要仔细阅读招标报价表中所包括的工作内容,并按招标内容报价。第十六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6.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16.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附件一承包范围所有分项工程,专业分包直观单价包干形式,分包方分部分项直观单价包含以下内容:一、工作内容1、张家口区域牧场2025年土建改造项目旗帜二牧打井工程图纸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2、临时设施1)、本工程发包方仅在固定位置提供临水总接水口、临电总配电柜,一级配电箱(临电总配电柜)、二级配电箱,分包方负责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线、电缆、临时照明所用的灯具、配套的配电箱和总接水口至用水位置的水管、阀门、水箱等,所用的电线、电缆、灯具等必须符合我公司规范要求。发包方提供的临水、临电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由分包方负责保管、保护、维护,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施工的需要,需对已经完成施工作业面活完底清,未清理完成的由发包方安排其他分包方清理并在相应分包方结算内扣除。3、工期、质量、文明安全施工1)、本招标范围内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发包方的统一要求,分包方必须按照发包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工期保证费,是为确保工期或抢工而采取的增加人员机具、夜间施工等各种措施费以及施工降效影响等。文明安全施工保证费,包括现场及楼内安全防护的搭设和拆除、现场安全示意及导向牌的搭设和拆除、现场路面硬化等所有临时设施所投入的人工及相关费用,为达发包方要求标准和迎检、迎节日所投入的人工及相关费用。4、装卸车:负责本工程所需的材料的进、退场装卸车及运输、二次倒运,按招标人要求分类定点码放,码放整齐,达到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要求。5、其它1)分包方需配备实验取样员,负责原材料的材料取样工作。2)分包方必须保证季节性施工(秋收、麦收)阶段的正常施工,分包方在季节性施工(秋收、麦收)、节假日施工中(春节不放假)产生的一切费用不予以另外支付。3)分包方需支付用工过程中所需的工人工资、伙食费、劳保费、保险费、办理暂住证、健康证等一切费用。4)配合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其他有可能发生的费用。5)因业主图纸到场进度、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停工或因疫情防控要求停工增加的费用。附件二发包方提供机具、材料一览表施工机械施工工具施工材料附件三报价单分包范围及专业内容序号工程项目单价暂估工程量单位工作内容及要求1旗帜二牧打井工程1元/项包含图纸范围内与打井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及配套使用的所有材料,详见附表。注:1.详细内容见附表。2.附表清单中所列清单工程量均为暂估量,如图纸与清单工程量不符,或实际施工中因现场变更有增减,工程量据实结算,单价不调整。过程中新增项目待发包方与建设单位确定单价后,再与分包方协商确定单价,单价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确定价格中所含人工费单价。3.分包方需负责主要材料报验,送检,并保证材料送检合格,提供出厂合格证材质单,工程资料的整理汇总及监测调试。4.单价包含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架子搭拆清理,漏水清理以及成品管理保护。5、设备安装完毕自检单机调试,积极配合调试及各方验收。说明:1、分包人方式:包工包材料包验收,单价为含税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2、分包价格包含工程劳务人员交通费、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装卸车费、甲供原材装卸车、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建筑废料及垃圾清运费(2公里以内的指定地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费、超高费、工具用具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成品保护费、发包方提供的材料的卸车、保管费用、工期内可能产生的停、窝工损失、政策性停工损失、施工生产工具购买及使用费、材料切割配合检验费、安全防护用品费(安全帽和警示背心由发包方发放,发包方在劳务结算费中扣除)、上下班交通费、工人进出场入门证及上岗证的办理费用、工人意外保险费及工人工伤保险,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风险、垫资利息、投入资金成本、责任、管理费、因工期或任何原因产生的进退场费用(含人员、辅材、小型机械等)、税金等属于图纸范围内应施工内容的费用。本合同不再发生与分包方施工相关的任何形式的零工。3、含施工范围内的垂直运输,以及场内的全部水平运输、二次及多次搬运、现场清理、建筑垃圾运输至发包人指定位置等所有工作内容预想不到的所发生的零工。分包方自行承担架体。4、附表清单中所列清单工程量均为暂估量,如图纸与清单工程量不符,或实际施工中因现场变更有增减,工程量据实结算,单价不调整。5、若有清单缺项,待发包方与建设单位确定单价后,再与分包方协商确定单价,单价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确定的综合单价。6、分包人方自备分包人方提供“附件二:发包人提供机具、材料一览表”之外的机具和辅材,例如无齿锯、木工加工机械、各种手持工具、钉子、焊条、氧气乙炔罐、油漆、铁丝、密封条、宽胶带、建筑塑料薄膜等。7、原材取样配合费用,配合发包人原材取样不再产生其他费用。8、分包方使用的材料需满足国家标准,按发包方要求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9、发包方不提供任何除二级配电箱以外临时设施,分包方应充分考虑食宿等相关费用。10、具体做法详见图纸要求。如果出现偷工减料现象未到达图纸设计及相关工艺规范要求,发包方有权根据未达标分项工程造价从分包方工程款中双倍扣除。11、所有工程必须满足图纸设计、节能设计及现行标准要求12、发包人提供塔吊后,场内的全部水平运输、垂直运输等不再为分包人提供汽车吊、铲车等机械。13、分包人需配备现场生产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预结算人员,过程中组价、进度款的申报、竣工结算等全部预结算手续均由分包方办理,发包方仅负责配合分包方申报。按发包方要求提供必要的设备安装工程资料。14、含第三方检测费用,住建部们验收费用等全部发生的第三方费用。15、图纸及现场情况均需投标人到现场实地考察,未进行考察的视为已了解图纸及现场情况。附件四投标书河北四建十二分公司:1、根据已收到你方张家口区域牧场2025年土建改造项目旗帜二牧打井工程的招标文件,经充分考察现场和认真阅读、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我方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愿以投标报价单所述,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2、我方完全响应并自愿接受上述招标文件和附件已明确的要求和规定。我方若有幸中标,将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的七日内,与贵方按此要求和规定签署《工程施工专业合同》。3、我方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投标书同时递交。投标人:(签字)附件五承诺书河北四建十二分公司:为确保张家口区域牧场2025年土建改造项目旗帜二牧打井工程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合作愉快的目的,我公司向贵单位递交承诺书,承诺书如下:一、人员配备:组织优秀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进场施工;特殊工种持证率100%,保证人员流动控制在5%以内,确保劳动力数量和质量。二、安全保证:进场的工人必须100%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正确处理与其它施工队伍的关系;保证不出现任何重大安全和治安事故。三、质量保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及发包方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建立工地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过程控制,保证分项施工验收一次合格率达到100%,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省的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达到河北省结构优质工程标准。四、工期保证:根据有关方面要求,我方将严格实行工期控制,执行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施工中坚持合理运筹动态管理,做到以天计划保周计划,以周计划保月计划,以月计划保总工期,保证按期实现该工程验收。五、文明生产:严格现场规范化管理,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正确对待扰民和民扰。施工时做好防尘、防噪、防火、坊盗工作;加强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举止文明、言行得体,进出场做到令行禁止,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六、生活区管理:施工人员入住生活基地,服从项目部的一切管理;不出现打架斗殴和赌博现象。七、负责本工程的全部保修责任。如未及时履行保修责任,甲方可直接安排其他单位进行保修施工,所发生费用均由我方承担,并接受河北四建十二分公司及项目部的处罚和处理。八、实名制管理人脸识别机每天考勤和单价挂钩。如果分包方每个工人按要求考勤可按单价结算。如分包方的人员有不按要求电子考勤的,按所报单价的80%结算。九、对违反上述规定,自愿按每次1000元-5000元罚款。投标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六安全生产处罚条例序号违章内容处罚对象罚款A违反安全管理处罚细则1安全教育未通知到人责任人50元/人2安全教育迟到或早退责任人50元/人3安全教育培训缺席责任人100元/人4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责任人100元/人5带病或疲劳上岗责任人100元/人6食堂或者厕所卫生不符合标准责任单位2000元/人7施工人员发生食物中毒责任单位1000元/人8特征作业人员无证进行独立操作责任单位500元/人9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的工艺、设备责任单位1000元/次10机电设备未配置安全设施和装置责任单位200元/次11使用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机具及配件责任单位500元/次12任意拆除防爆、防火、警示灯安全标志责任人100元/人13任意拆除安全设施及防护装置责任人100元/人14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责任单位500元/项15安全事故隐患未按期整改责任单位500元/项16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责任人200元/次17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指使人200元/次18冒险施工、野蛮作业责任人100元/次19高处作业向上或向下乱扔材料、工具等责任人100元/次20在配电开关处不断电源和不挂警示牌检修设备责任人100元/次21设备带负荷运行时,断开配电闸刀或总开关责任人100元/次22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灯具作业责任人100元/次23非专业电工私接电线、私装电气设备责任人100元/次24穿背心、短裤、高跟鞋、拖鞋、赤膊、赤脚进入工地责任人50元/次25乘坐井架、吊篮任意上下人乘坐人50元/人26井架、吊篮任意上下乘人开机人50元/人27翻爬架子、井架、脚手架违章人50元/人28热天在脚手架睡觉或乘凉违章人100元/次29使用碘钨灯取暖违章人100元/次30私接使用电炉违章人100元/次31机械操作人员离开未断电源违章人100元/次32机械操作时看报、听音乐或收音机、玩手机、做零活等违章人100元/次33招用未满18周岁工人上岗责任单位200元/次34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无合格证的特种设备者违章人200元/次35酒后上岗违章人100元/次36醉酒上岗违章人200元/次37在禁烟场所吸烟违章人50元/次38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违章人500元/次39以不安全行为在生产岗位上闹肇事违章人200元/次40阻挠安全人员正常工作及打骂、报复行为违章人200元/次41工地内赌博(次)违章人50~500元/人42非设备操作人员乱开、乱弄机械设备违章人50元/次43无证驾驶机动车或操作起重设备违章人200元/次44乙炔气、氧气瓶、割具三者存放距离小于10米违章人100元/次45串岗人员与机台、危险岗位操作人员闲聊串岗人50元/次B违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规定处罚细则1高处危险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人100元/次2高处作业系安全带而不系保险钩,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加倍处罚违章人100元/次3进入施工场地未佩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加倍处罚违章人100元/次4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安全帽,但未扣帽带,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加倍处罚违章人100元/次5电焊作业不使用防护面罩违章人50元/次6做事电气作业时不穿绝缘胶鞋违章人50元/次C作业现场管理处罚细则1生产场地边角料不及时清理,影响安全操作责任单位200元/次2作业场地的垃圾、污油、污水等不及时清理干净责任单位100元/次3擅自在主干道、出入口要道等乱堆乱放材料、设备责任单位500元/次4运输土方、砂石、废渣等固体散装物撒落道路上责任单位500元/次5带履带链的挖掘机、推土机等设备在混凝土道路行走责任单位2~10万元/次6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责任单位500元/次7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临时搭建建筑物责任单位10000元/次8危险部位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责任单位500元/次9未经准许任意进入危险警戒区域违章人100元/次10在施工现场倒建筑垃圾违章人100元/次11生活区乱倒剩饭菜、乱扔生活垃圾、大小便不入坑违章人100元/次D伤亡事故处罚细则1轻伤事故(分包单位)责任单位500元/次2轻伤事故频率超过2人次/季度(分包单位)责任单位500元/人3重伤事故(分包单位)责任单位2-10万元/次4死亡事故(分包单位)责任单位10-20万/次E行政管理处罚细则1工地在公司或集团公司安全检查中出现安全不合格责任单位2千~5千元/次2工地在总包、业主、县市安监部门的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责任单位300元/项3工伤者投诉到县(区)或以上有关主管部门责任单位5万元/次上述处罚措施颁布实施后,各分包商需无条件服从。施工人员习惯性违章第一次总包方将处批评教育改正,同样违章第二次将处以安全罚款处罚,第三次则勒令辞退。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发包方: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方:分包工程名称:张家口区域牧场2025年土建改造项目施工地址:张家口市张北县察北管理区旗帜大道6号,旗帜牧场内日期:发包方: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张家口区域牧场2025年土建改造项目旗帜二牧打井工程专业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1分包方资质情况资质证书号码:发证机关:资质专业及等级:复审时间及有效期:2专业分包内容工程名称:张家口区域牧场2025年土建改造项目工程地点:张家口市张北县察北管理区旗帜大道6号,旗帜牧场内分包范围:旗帜二牧打井工程工程内容:旗帜二牧打井工程图纸范围内及与其相关的所有材料等所有工作内容3分包工作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2026年1月20日,总日历工作天数:60天。具体施工节点由发包方制定,分包方必须满足发包方施工节点要求。分包方应做好提前开工的准备,如计划开工日期提前,分包方应及时进场。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4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4.1招标文件;4.2本合同;4.3本合同附件;4.4本合同补充协议;4.5本合同总包合同。5项目负责人5.1发包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以发包方的聘文为准。5.2分包方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为。6分包合同价款6.1分包合同总价暂定(大写)人民币元,(小写)人民币元。(固定单价、暂定总价,最终价款以实际结算为准)。分包价款组成:序号工程项目单价暂估工程量单位工作内容及要求1旗帜二牧打井工程1元/项包含图纸范围内与打井工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及配套使用的所有材料,详见附表。注:1.详细内容见附表。2.附表清单中所列清单工程量均为暂估量,如图纸与清单工程量不符,或实际施工中因现场变更有增减,工程量据实结算,单价不调整。过程中新增项目待发包方与建设单位确定单价后,再与分包方协商确定单价,单价不得超过建设单位确定价格中所含人工费单价。3.分包方需负责主要材料报验,送检,并保证材料送检合格,提供出厂合格证材质单,工程资料的整理汇总及监测调试。4.单价包含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架子搭拆清理,漏水清理以及成品管理保护。5、设备安装完毕自检单机调试,积极配合调试及各方验收。6.2以上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均为一次包死,不得调价。提供增值税(税率3%)专用发票。6.3分包价格包含分包方作业人员及机械设备进出场费、临时设施的建设与拆除、劳务、材料(不含甲供料)、机械、燃油、管理费、安全文明费、利润、作业人员的建筑业工伤保险、承兑贴息、税金等有可能发生的费用。6.4综合单价中考虑了合同工期内各种政策性调整和施工条件的变化、材料价差及材料代用的量差及价差、各种施工用料配比的变化、实际工程量与投标工程量差别等其他各种因素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增加或减少。所有工程量为暂估量,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审计通过后结算为准。6.5因钢结构工程施工造成的道路清扫、配合放线、抄平、运输车辆清洗、施工准备、材料、工具、场内外水平及垂直运输、机具安拆、安全文明施工等除《发包方提供机具、材料一览表》外全部涉及到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计算工程量的分项工程不支付计时工、估包工。6.6不单独列项计价的内容:1.工程超高增加费;2.高层建筑增加费;3.脚手架搭拆费;4.综合浇防水、保温、防腐和安装脚手架;5.安全网、挡板、五临边防护;6.垂直和水平运输;7.为满足工期要求和质量要求施工所必须采取的一般及特殊措施和方案;8.所有材料的采保运杂费;9.材料的加工损耗;10.现场修、配、改的费用,包括甲方采购的材料接卸、现场保管的费用(材料的交接地点为工程现场)等,以上工作内容均包括在合同相关费用内,结算时不得另计。7分包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7.1结算资料:7.1.1发包方根据分包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签发施工任务单。7.1.2发包方对分包方完成的施工任务单,从计划、质量、安全、材料节约、文明施工5个方面进行百分考核。7.2分包合同价款的结算:7.2.1分包方每月25日前将签有百分考核的施工任务单交发包方劳务员进行预结算。当月施工任务单月底前预结算,跨月预结算无效。7.2.2分包合同价款结算以分公司人力资源科(预算科)初审,审计科审计,分公司人事经理、主任经济师、主任会计师签字后的正式结算单为准。7.3合同价款的支付:7.3.1合同价款在建设单位向发包方付工程款后10日内,按结算金额70%支付。7.3.2根据结算金额扣减质保金5%,待质保期满(执行总包合同质保期)未出现质量问题,全额无息返还。结算总价款的5%作为安全保证金,若乙方在施工过程间发生安全事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违约金或向有关部门支付罚款的,甲方有权自未支付的工程款、质量保证金或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全部安全事故处理完毕后,如有剩余,剩余安全保证金在最终结算定案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7.3.3待发包人与建设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并收款后30日内付至结算金额的95%。7.3.4分包费结算经发包方内部程序最终审定后(次月20日前),分包方应于付款前向发包方开据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计征项目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简易计征项目开据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收款凭证,所需税款一律由分包方承担。付款时,除合规发票以外,发票各项内容填写齐全、准确,发票备注按要求填写工程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及项目名称。合同分包方、实际分包方、发票方、收款方四者必须是同一单位,实现“四流合一”,否则发包方不予付款。分包方必须向发包方提供财务收款收据、收款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等。7.3.5付款采用下列第(1)/(2)方式支付。⑴承兑汇票⑵转帐支票或汇款7.4以上价款支付方式必须以建设单位资金到位为前提条件,本合同签订前发包方视作分包方对本工程的全部情况已充分了解,合同履行中如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款项不能及时支付的,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分包方也不得因此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分包方应在发包方允许的条件下向建设单位催讨、索赔。8发包方的权利及义务8.1负责工程施工的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交底。8.2负责根据工程进度提供必要技术资料和办理施工洽商。8.3负责组织施工检查、验收,监督分包方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按图施工情况,材料领用情况及行政管理事务。8.4负责解决施工中存在或发生的技术问题。8.5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总的工期控制计划,审查分包方编制的详细施工作业计划。8.6发包方在计划、安全、质量、材料节约、文明施工等方面发现分包方有违反合同约定内容的,应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分包方进行整改。8.7负责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8.8为分包方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宿条件,将分包方纳入公司《管理体系》管理。9分包方的权利及义务9.1分包方须在工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按期纳税申报,并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办理差额纳税。9.2分包方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记录。9.3分包方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作业人员投入工作,配合发包方对隐蔽工程、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9.4分包方保证与作业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将其所有进场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及身份证号码),进场人员花名册及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均加盖分包方单位公章;保证作业人员的稳定,因工程需要变动作业人员时,在变动后三日内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9.5分包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素质、技能,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的必须持证上岗,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55周岁,禁止使用体弱病残及不法人员。9.6分包方按当地政府部门要求为其作业人员交纳建筑业工伤保险。9.7分包方作业人员按发包方要求执行实名制管理,进行电子考勤,按月提交由作业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的考勤汇总表工资表,经发包方核实后通过专用账户发放至作业人员银行卡。9.8分包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消防、治安、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发包方现场管理规定,接受发包方管理、监督、检查。9.9分包方不得以发包方的任何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发生经济关系。否则,由此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和损失均由分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因此遭受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9.10分包方承担自身食堂及宿舍所需燃料、水电费方式为:自行承担。9.11因分包方原因中途退场的,按照结算价款的30%赔偿发包方损失,从分包方结算中扣除。9.12发包方支付分包费后,分包方必须优先支付作业人员工资,分包方提交上次作业人员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10安全施工与检查10.1分包方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随时接受各级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按规定采取措施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消除事故隐患。10.2分包方必须与发包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见附件)。10.3分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10.4分包方使用的各类机械、脚手架及防护设施,应由发包方主管部门(或指定的负责人)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认符合安全标准时,持有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方可操作。10.5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由发包方统一配备。10.6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10.6.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发包方、分包方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做出书面记录或留存影像资料。10.6.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方、分包方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方、分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伤亡事故责任定性后,属于分包方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的,由分包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作业人员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发包方应协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属于发包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由发包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分包方伤亡作业人员及家属给以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发包方不直接对分包方作业人员及家属。10.7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和环保施工,双方约定如下:施工现场必须达到河北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10.8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11材料、机具(设备、周转工具)11.1本工程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机具见附件一。11.2分包方应遵守和执行发包方材料机具管理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发包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领用的发包方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按时保养,保证其使用性能和完好无缺。11.3分包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机具。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分包方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11.4为保证分包工程的顺利施工,凡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分包方不得擅自变卖或挪作它用,一旦发现,按其价值的200%在结算款中扣除;情节严重者,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11.5除本合同中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外,其它材料均由分包方自行采购并承担全部费用。此材料费用根据本合同条款的约定,已包含在合同清单固定综合单价内,发包方不再另行结算和支付。分包方自购材料应符合国内现行规范规定和本工程设计要求,必须提供自购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并经发包方和监理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发包方视使用该材料的工程为不合格,分包方必须无偿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1.6所有由分包方自行购置的材料和机具,其涨价的商业风险由分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因为材料或机具等涨价而对合同单价进行任何调整。11.7分包方采购或租赁任何材料或物品、设备,必须以分包方的名称对外进行采购、租赁和签订相关合同;不得以书面、口头等各种形式使用发包方名义对外进行经济活动。如有发生,发包方不予认可,应由分包方负责;如由此造成发包方损失,由分包方负责加倍赔偿。11.8如发现分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发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分包方赔偿因偷工减料造成发包方的全部损失。12工程质量、验收12.1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合格。。12.2分包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检验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和施工图组织施工。12.3分包方应无条件地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和发包方现场技术人员、质检员的质量管理,同时也应无条件地接受发包方施工技术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指导。对于施工中达不到建设单位、监理要求而出现的问题,发包方有权做出不给分包方计量或返工、停工、罚款、退场等处理决定,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均由分包方全部承担。12.4分包方负责人必须常驻本项目工地,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精心组织施工、管理。分包方负责人常驻工地每月少于25天时,发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罚款,必须无条件接受。12.5分包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完毕后,应及时上报发包方质检人员检查验收,并配合发包方及时上报签认各项相关资料,待监理签证确认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发包方将不予计量,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及其它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12.6项目完工后向发包方提供齐全,符合资料管理规程的施工技术资料不少于4套。13违约责任13.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3.1.1由于建设单位或发包方任务不足或因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协商后可提前解除合同。13.1.2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劳务费或结算价余款的,分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发包方收到分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分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分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13.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分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3.2.1分包方人员不按发包方规定进行实名制管理,发包方不予结算。13.2.2分包人员工资有拖欠,发包方可从结算款中预扣应发未发的工资,待工资全部发放后再行支付。13.2.3分包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方要及时修复并承担工料损失。发包方可以要求分包方整改,分包方因自身原因无法完成的,发包方可以委派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13.2.4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本合同标准及发包方要求,分包方未达到,分包方应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不低于贰万元,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发包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分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超过5日,发包方可以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方在3日内退出施工现场,分包方应当退出施工现场。13.3因分包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分包方承担。13.4若分包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虚假发票或填写内容不合格,发包方暂停支付分包方所有款项,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罚款及法律风险均由分包方承担。14索赔14.1发包方根据总包合同向建设单位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分包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出示相应资料。14.2在分包工程实施过程中,如分包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发包方应该采取合理步骤,向建设单位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发包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分包方。14.3因分包方违约、违法等原因,导致发包方承担有关民事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的,发包方有权在承担该责任后向分包方追偿,有关经济损失,可以自应付分包方分包合同价款中直接抵扣。14.4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15争议发包方和分包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禁止转包分包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分包工程转包给他人。否则,分包方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17不可抗力17.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17.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分包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方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应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分包方逾期未提出书面报告的,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17.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17.3.1发包方和分包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17.3.2分包方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17.3.3发包方提供给分包方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责任方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分包方自行承担;17.3.4停工期间,分包方应发包方项目负责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17.3.5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17.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18合同解除18.1建设单位与发包方的总包合同解除,发包方应通知分包方解除本合同。分包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分包方已完工程的分包合同价款。18.2发包方、分包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8.3分包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发包方可以解除合同:18.3.1分包方未能在规定的开工期限内开工,经催告后仍未开工的。18.3.2分包方拖延完工而可偿付的误期赔偿费已达约定最高限额的。18.3.3分包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规定主要义务的。18.3.4分包方非法转包工程、违法分包或未经许可擅自分包工程的。18.4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方和分包方可以解除合同。18.5合同解除后,已完工程全部验收合格,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合同价款,合同解除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合同解除后,分包方应按发包方要求,按时撤出施工现场,并配合发包方做好分包工程保护、移交、验收、分包合同价款结算工作。19合同终止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结算价款支付完毕,分包方向发包方交付工作成果,并经发包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20双方协商其他事项:安全帽、反光衣由发包方统一定制发放,费用由分包方承担,发包方在劳务结算费中扣除。2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执叁份,分包方执贰份。22合同生效合同订立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华路280号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发包方:(公章)分包方:(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税务登记号: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日期:附件一:发包方提供机具、材料一览表附件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发包方提供机具、材料一览表施工机械施工工具施工材料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为了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甲方:河北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十二分公司乙方:施工地点:张家口市张北县察北管理区旗帜大道6号,旗帜牧场内协议期限:2025年11月20日起至2026年01月20日止。1双方共同责任和义务1.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1.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1.3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1.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专管部门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施工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订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1.5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乙方人员伤亡时,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1.6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甲方有义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提供协助救援服务。1.7由于多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有关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2甲方权利与义务2.1项目经理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2甲方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安全生产,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对乙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2.3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三项制度》、《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2.4严格审查分包单位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分包单位签订合同。2.5负责对进场的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和其他专业知识培训,组织三级安全教育和周一安全教育会。2.6向乙方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向乙方提供适宜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环境。2.7向乙方及时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及有关规定。在作业前下达安全技术交底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严禁违章指挥。2.8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整改通知单,对违章作业人员有权进行处罚,直至做出停工决定。发现严重违章违纪和施工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双方商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2.9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3乙方权利与义务3.1作业队负责人是施工队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按规定设立专兼职安全员,加强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3.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转包。3.3按照甲方施工需求提供合格的18-55周岁、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的作业工人。执行公司关于对分承包方管理的各项规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登记台账。不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否则出现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负。3.4乙方必须为其招收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3.5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负责操作中的安全检查。3.6必须参加三级安全教育和周一安全教育会及其他专业安全知识培训,必须开好班前活动会。3.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参加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执行会议决定。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8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自觉遵守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因素有知情权。3.9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对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破坏,否则照价赔偿。3.10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3.11在工作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电气设备、机械、工器具、架设机具、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凡未经验收批准,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12在施工期内,乙方的生活区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并保持宿舍、食堂等处的环境卫生。3.13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动火时,应事前申请,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才能施工。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3.14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碘钨灯、大灯泡或自制取暖设备等方式取暖;夏季,严禁到河塘中游泳、洗澡。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3.15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做到“三不伤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3.16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在场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好现场,及时向甲方报告,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和取证工作。4补充条款:5其他本协议自施工队伍进场之日起至退场之日,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各项管理规定等。甲方:乙方:单位(盖章、签字)单位(盖章、签字)年月日年月日±0C25混凝土书硅中12钢筋两根.长座3004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建改造 钻井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