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招标公告(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2025)


永嘉县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概况
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324255100010000030-WZGL-YJ-2025121501
项目名称: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6600000
最高限价(元):6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
数量:3
预算金额(元):6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1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四部分。(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投标截止后,将不再接受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
地址:桥下镇人民政府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7410256
质疑联系人:赵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9689616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242-246号勘查测绘大楼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旭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88270619
质疑联系人:刘茜茜
质疑联系方式:1358891229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永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
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终).doc466.6K

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终).doc

缩短意向公开时间的说明.doc

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WZGL-YJ-2025121501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注:▲招标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部分,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着重提醒各投标人必须响应。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7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GL-YJ-2025121501项目名称: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6600000元;最高限价(元):66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数量:3年预算金额(元):66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备注:合同履约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7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1月7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公告一致)。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四部分。(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投标截止后,将不再接受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74102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242-246号勘查测绘大楼2楼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88270619质疑联系人:刘茜茜质疑联系方式:1358891229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永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2. 项目编号WZGL-YJ-202512150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见采购公告6采购人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242-246号勘查测绘大楼2楼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88270619质疑联系人:刘茜茜质疑联系方式:13588912297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9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10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12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13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B服务类1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15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1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7投标货币人民币18投标语言中文19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2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3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4投标样品/演示☑不需要需要25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见第一总则部分第七大点(授予合同)第26小点--履约保证金2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27标书售价免费提供28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7日 09:30截止(北京时间)。2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30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月7日 09:30正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1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3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242-246号勘查测绘大楼2楼201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刘茜茜 13588912297。(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采购活动结束后,备份投标文件存储介质请于3个工作日内取回,逾期未取回,不负保管义务。3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4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5政采金融服务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采云”平台目前提供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金融服务,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登陆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service/#/help查看详情。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36合同备案1.中标供应商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天内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邮箱:627157963@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予以公告。37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表附合同条款中),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8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40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参照《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规定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60000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在投标文件中不单列,由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汇入以下帐号:开户名: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账号:333575331013000544148开户行:交通银行温州永嘉支行41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且加下划线部分”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R”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其他说明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当于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指标、性能。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招标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招标公告;5.1.2投标人须知;5.1.3采购需求;5.1.4评标办法;5.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资格文件: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1.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11.2商务技术文件:11.2.1投标函;11.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4符合性审查资料;11.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格式自拟);11.2.6投标标的清单;11.2.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8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或说明.11.2.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报价文件:11.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等存储介质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4.2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接受资格时的信用记录。20.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如有)。20.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资格审查情况、评审专家抽取规则、符合性审查情况、未中标情况说明、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鼓励有条件的采购人视情缩减采购合同签订时限,提高采购效率,杜绝“冷、硬、横、推”等不当行为。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采购监管部门处理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6.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完整细化编制验收方案。采购人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验收方法分为一次性验收、分段验收和分期验收三种。对于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涉及到原材料查验、内部设备安装等隐蔽环节,以及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的货物类项目,应当采取分段验收方式;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分期验收;工程类项目应当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进行验收。30.3完善验收方式。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其中大型或复杂、关系到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关注度高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出具意见,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以及合同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验收结果应于验收结束后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项目合同涉及中止、未经验收提前终止的,也应当及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开。30.4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成立验收小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采购合同、封存样品等约定的质量、数量、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设置验收指标及其标准进行验收。未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验收时,按要求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5严格落实履约验收责任。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履约验收监督管理财政部门依法对履约验收活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和督促采购人严格履行验收义务,可以依法开展履约验收专项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将桥下镇辖区所有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直接运输到三江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收集点运送至三江垃圾焚烧发电厂为采购服务范围)。2、本项目需进行垃圾收集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桥下片(西溪下村、京岸社区临时垃圾中转场);小京片(小京社区方岙、小京工业园区垃圾中转场、埠头村、下斜村、西岙村、小京社区京垟);梅岙片(瓯桥村、六岙村、梅岙村、上村村、东山村、瓯桥村延寿、长隆村塘坑、长隆村尤山、梅岙村麻坑、强振村(中央山、霞岙村、徐山村);徐岙片(田园村殿后、油溪、西银村、祥和村宋岙、塘上村蒲瓜墩黄川村、朱坑村、吴垟村、岭根村);昆阳片(西村、南村、昆岭村、新连村里斜、吊坑村、赤岭村、梅坑村、郑山村、东村、邵山村、林山村外砻、塘下砻、底砻)等。注:以上垃圾清运的垃圾收集点以各个村指定为准(包括未列入部分)。二、商务要求1.项目地点:永嘉县桥下镇。2.承包期限:合同采用1+1+1模式,即1年服务期满后,若甲方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为合格且未触发采购文件约定不续签或终止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与乙方续签下年合同。3.报价要求:3.1.根据本次招标采购工作要求,最后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资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最优惠的报价。3.2.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现场踏勘测定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进行综合报价,综合费用一次包干,合同期内不再调整。三、服务和质量要求1.乙方必须保证做到运输垃圾日产日清(包括节假日)。垃圾按时运至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不得在中途弃运或擅自倾倒在他处。如出现运输车故障,车审车检,证审证检,节假病事等情况,需自行做好调度,不得影响当日清运任务;2.做到密封清运,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行驶过程不产生对路面污染和垃圾散落现象;3.运输企业原则上到指定运输点运输,但特殊情况可协商;4.乙方负责组织运输车辆,运输车辆应满足垃圾运输车的有关要求并按要求办理保险。各种费用均由承包方自行交纳。日常运输维修费用由承包方自理。承包方在交纳应交规费后,应将各种凭证复印件交甲方备存。承包方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安全法》,如出现各类事故,均由承包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5.高峰期间,成倍增加的垃圾,中标人应无条件加班加点运走,垃圾清运后垃圾屋应达到的标准:垃圾收集点干净无明显垃圾为止;6.存在全镇垃圾清运工作无明显变化,或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考核部门考核不合格,或乙方连续被群众投诉,或未经镇政府同意将本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等情况,镇政府有权单方面解除清运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7.遇有重大活动或突发事件,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挥,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垃圾清运工作;8.在合同期内,出现新增垃圾收集点时,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中标人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9.遇有不可抗力因素,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做好清运工作,费用包含在承包总报价中;10.规范作业10.1.应经常车辆检查,及时发现排除故障,禁止带故障运行。10.2.垃圾收集车辆(含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每日清洗后方可上路。10.3.清运专用车:要符合密闭运输的要求,有编号、有监督电话、有责任单位,能满足垃圾及时清运的要求。11.做好垃圾收集点周边垃圾保洁清理。四、人员及车辆要求4.1人员分配:本项目运作岗位不少于10人(包括司机、垃圾清扫装卸人员)。4.2社会保险(除必须的养老保险外,还应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和员工人身意外保险):(1)第三者责任保险:承包方应为参与承包区域经营的工作人员(包括人员以及第三方)投保,以保证在承包期间人员和财产以外遭受损失时得到补偿。(2)员工人身意外保险: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应为其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以保证招标人在承包方工作人员索偿时不受任何责任的约束。4.3▲清运车辆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至少为本项目提供垃圾装卸、运输车辆9辆(其中8吨封闭车运输车4辆、装载车3辆、挖机1辆、铲车1辆),视具体情况额外增加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还需提供租赁协议。注:所有运输车辆必须同时符合发电厂的安全运输要求。注:投标供应商自有(指投标供应商自行购置)车辆:已办理车辆行驶证的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车辆照片;尚未办理行驶证的提供购车发票和永嘉县车管所颁发的临时行驶牌复印件加盖公章、车辆照片。4.4清运车辆的修理费、油费和水费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五、其他要求5.1非本地企业中标后,必须在永嘉县设立分公司并开立银行账户。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以中标通知书上落款日期为准世间)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永嘉县范围内设立分公司(以工商主管部门登记为准),若中标后不能在规定日期内设立分公司的,取消其中标资格。5.2本垃圾清运作业除在招投标文件中列明并经采购人同意外,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与转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承包资格,作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损失。5.3中标人必须在中标后十五天内,根据国家建设部[2007]157令第十八条、十九条内容规定向永嘉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逾期或条件不具备将作取消中标资格处理。六、考核及处罚标准6.1中标运输公司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垃圾的清运任务(包括各项检查、大型活动等突击性任务),严格遵守环卫作业规范,保证垃圾日产日清。6.2镇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或桥下镇综合执法中队负责对中标公司垃圾运输工作每月不定期进行督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应的运输金额。考核总分为100分,90分含以上为合格。考核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为不合格,给予警告。连续2个月或年累计4个月考核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承担。6.3检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进行实际操作,不得以权谋私,玩忽职守。6.4扣分、扣款方法按《桥下镇生活垃圾清运收集考核办法》执行。七、安全责任7.1落实安全防火和安全生产措施。7.2中标人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机动车辆如出安全事故,则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7.3中标人负责作业过程中的事故处理和一切相关费用。八、履约保证金8.1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付合同款1%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给采购人;8.2承包任务完成并验收移交采购人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8.3中标人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垃圾清运业务,除承担相关责任外,采购人将没收履约保证金。九、付款方式9.1付款方式为先清运后支付,每月费用延后1季度支付(即1月份费用4月份结清,2月份费用5月份结清,以此类推),每月25日前结清一个月的承包经费(遇节假日顺延),承包费用由采购人根据每个月的考核结果和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及工人工资册(内容包括工人姓名、工资、身份证、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信息)确定,具体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月平均数的100%扣除每月考核处罚金额。9.2承包到期后,并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再根据最后一月考核结果将余额一次付清,并退还履约保证金。附表1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改善桥下镇生产生活环境,规范我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置方式,提高生活垃圾运输管理水平,保证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范、有序、安全地运行,推动我镇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向“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方向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如下:一、职责负责全镇范围内生活垃圾运送到县垃圾焚烧发电厂。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减少生活垃圾运输途中二次污染。二、要求1、运输车辆应符合对装运生活垃圾车辆的车型规定、吨位和密闭(无滴、漏、撒现象)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内倾倒垃圾。承包单位应督促运输车辆保持车容车况完好。2、生活垃圾装运必须符合焚烧发电厂焚烧有关规定,不准混合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及医疗垃圾等垃圾。进入焚烧发电厂倾倒时违规或受到投诉的,该车辆不得继续装运垃圾,须进行整改直至合格。3、落实生活垃圾运输工作管理责任人,控制生活垃圾装运处置的不规范行为。4、乙方制定安全生产相关制度,严格按安全生产制度组织实施,严防安全事故。三、考核处罚标准镇环境整治领导小组或桥下镇综合执法中队每月不定期进行督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扣除相应的运输金额。考核总分为100分,90分含以上为合格。考核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为不合格,给予警告。连续2个月或年累计4个月考核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或发生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承担。1.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扣除当月运输经费1000元,考核分2分。①垃圾清运时没覆盖、封闭,沿途抛洒、滴漏的。②清运车辆、设备手续不全,没持证上岗的。③运送的生活垃圾不符合焚烧发电厂有关要求被退回的。④收集点的垃圾没日产日清、及时清运的,收集点周边环境脏乱差的(按处计算)。⑤未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运输的。⑥垃圾收集点周边散落的垃圾没有及时清扫、清理、清运的。2.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扣除当月运输经费2000元,考核分5分。①未按规定完成节假日、台风季节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清理的。②不服从业主单位统一调配的。③垃圾清运时没覆盖、封闭,沿途抛洒、滴漏、超载超高被相关管理部门查处的。④收集点的垃圾没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被媒体报道的,连续两次,终止合同。⑤不遵守发电厂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规定的;被发电厂警告、通报的。3.有以下行为之一的。扣除当月运输经费10000元,考核分15分。①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乙方未及时整改的。②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4.无故停运的,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解除合同。5.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发生安全事故,属于乙方责任的,解除合同。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技术、服务、资信业绩综合评分(90分)序号评审内容分值范围评审标准1企业认证情况0-6分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2.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3.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注:须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查询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在有效期限内不得分。 2对本项目清运工作的现状调查与问题剖析0-10分1.根据投标人对项目范围内清运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垃圾清运的难点、要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由评标委员会综合给分(分值范围:5,4,3,2,1,0)2.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采取措施等是否科学合理,由评标委员会综合给分。(分值范围:5,4,3,2,1,0)3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情况0-5分投标人拟投入垃圾运输收集人员及管理人员配置方案,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等情况进行打分。如拟投入人员具有相关职称、能力证书等,管理人员素质、从事相关管理工作经验等,亦可提供作为参考证明材料。1.人工排班及人员配置不合理,作业计划、排班简单、可行性不足,得1分;2.人工排班及人员配置较为合理,测算按相关标准依据执行、作业计划、排班较详细、可行性较强,得3分;3.人工排班及人员配置合理且全面,测算科学合理、测算按相关标准依据执行、作业计划、排班详细、可行性强,得5分;4.未提供的,不得分。4项目管理服务机构设置方案、运作流程、管理方式及计划0-10分对本项目管理服务机构设置方案、运作流程、管理方式及计划:1.根据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附组织机构图)评审,(分值范围:4,3,2,1,0);2.根据针对本项目的运作流程(附运作流程图)评审,(分值范围:3,2,1,0);3.根据针对本项目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是否科学、合理、高效打分,(分值范围:3,2,1,0)。0-5分根据对本项目的的保证安全生产措施及保障制度阐述等打分,(分值范围:5,4,3,2,1,0)。0-5分根据投标人服务承诺是否全面、详细、合理进行打分,(分值范围:5,4,3,2,1,0)。5拟设立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档案资料的建立与管理0-10分1、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设立的各项公众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考核制度及标准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高档次、科学合理、详细完备。(分值范围:5,4,3,2,1,0);2、人员、设施、设备管理服务、采购人方反馈资料、行政文件资料等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情况是否科学、合理、高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6机械设备0-8分1.投标供应商自有总质量25000KG勾臂车一辆得2分,承诺购买或租赁每辆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投标供应商自有具备25000KG勾臂车相配套的整体式水平压缩机,每台得1分最高得2分,承诺购买或租赁每辆得1分,最多得2分。3.投标供应商自有总质量25000KG压缩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每辆得2分,最高得2分,承诺购买或租赁每辆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4.投标供应商自有总质量18000KG压缩车(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每辆得1分,最高得2分,承诺购买或租赁每辆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除整体式水平压缩机外,自有车辆的需提供外观彩色图片、有效行驶证、登记证书,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承诺购买或租赁的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7垃圾清运具体实施方案0-15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的详细实施方案,评委根据制定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性、针对性、及时性、前后逻辑是否一致、实际可操作性、前瞻性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打分1.垃圾清运方案;(分值范围:5,4,3,2,1,0)2.详细作业方案;(分值范围:5,4,3,2,1,0)3.人员工作时间安排、人员安置维稳方案;(分值范围:5,4,3,2,1,0)。8项目保障措施0-10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保障措施:评委根据制定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实际可操作性,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打分1.车辆运输安全保障措施、垃圾清运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分值范围:5,4,3,2,1,0);2.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文明生产保障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由评标委员会综合打分(分值范围:5,4,3,2,1,0)。9应急处理方案0-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突发特殊情况的预估(如迎接检查、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停水停电、突发事故、系统故障、设备检修、大中型维修等)以及应对措施的全面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分值范围:5,4,3,2,1,0)。10同类项目业绩证明0-1分根据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同类业绩合同打分,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的得1分(同一业绩续签不计),最多得1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二)报价评分10分1.以供应商有效投标价中的最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商务报价评分结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同中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1.6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同中小微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3.6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如果投标人拒绝或逾期回复,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出不利的评审。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4.2.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14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的IP地址相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4.2.1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5.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5.6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6.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7.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8.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8.1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2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8.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无效的,依照8.1-8.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采购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通过公开招标,并经评标委员会决标确定为中标人。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面条款和条件。根据《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的中标通知书,甲方将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业务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行各自的职责,高效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承包合同。第一条合同名称: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第二条承包范围及内容:1、本次项目采购内容为将桥下镇辖区所有垃圾收集点收集后直接运输到三江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收集点运送至三江垃圾焚烧发电厂为采购服务范围)。2、本项目需进行垃圾收集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桥下片(西溪下村、京岸社区临时垃圾中转场);小京片(小京社区方岙、小京工业园区垃圾中转场、埠头村、下斜村、西岙村、小京社区京垟);梅岙片(瓯桥村、六岙村、梅岙村、上村村、东山村、瓯桥村延寿、长隆村塘坑、长隆村尤山、梅岙村麻坑、强振村(中央山、霞岙村、徐山村);徐岙片(田园村殿后、油溪、西银村、祥和村宋岙、塘上村蒲瓜墩黄川村、朱坑村、吴垟村、岭根村);昆阳片(西村、南村、昆岭村、新连村里斜、吊坑村、赤岭村、梅坑村、郑山村、东村、邵山村、林山村外砻、塘下砻、底砻)等。注:以上垃圾清运的垃圾收集点以各个村指定为准(包括未列入部分)。第三条承包期限本合同承包期限为3年。(年月日年月日)从垃圾清运业务交接完毕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采用1+1+1模式,即1年服务期满后,若甲方对乙方的考核结果为合格且未触发采购文件约定不续签或终止合同条件的,甲方可与乙方续签下年合同。第四条承包经费(一)承包经费为元(包干形式)。(二)承包经费由人工费(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工伤、医疗(门诊、住院)、生育、失业五险种)、人身意外保险、出勤补贴、加班补贴、高温津贴、人员福利、教育培训费及处理一切伤亡事故等费用)、机械台班费、工具材料费、垃圾清运费、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包括员工冬、夏装工作服、反光衣等)、企业应缴税金和应得利润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计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组成。第五条付款方式1.付款方式为先清运后支付,每月费用延后1季度支付(即1月份费用4月份结清,2月份费用5月份结清,以此类推),每月25日前结清一个月的承包经费(遇节假日顺延),承包费用由采购人根据每个月的考核结果和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及工人工资册(内容包括工人姓名、工资、身份证、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信息)确定,具体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月平均数的100%扣除每月考核处罚金额。2.承包到期后,并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再根据最后一月考核结果将余额一次付清,并退还履约保证金。第六条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形式。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乙方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分包。第七条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各项具体工作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按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执行。第八条检查考评办法具体的检查验收方法、内容、程序等按《招标文件》及《考核办法》执行。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一)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供相应区域一年中标金额的1%作为履约保证金,分别缴纳至合同对应采购人指定账户。注: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满足以下几个条件:①为见索即付的无条件独立保函:即在成交供应商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只要看到成交供应商违约,就可对保函进行收兑;②保函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满之日后30日历天止;③如果银行保函的,则在前一份保函有效期满之日2个月前必须重新出具相同内容的保函。③采购人提取履约保证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中标供应商须在扣罚之日起7日历天内补齐合同履约保证金至一年合同款的1%。拒不缴纳补齐的,采购人有权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无条件解除合同。(二)承包任务完成且达到相关考核要求,验收移交甲方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剩余的合同履约保证金;(三)乙方不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垃圾清运业务,除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外,甲方可相应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第十条考评办法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垃圾清运服务。同时,还要接受甲方按《考核标准》的规定进行质量检查考评。第十一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对乙方的垃圾清运业务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检查、管理、监督和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2.甲方对乙方违反合同附件中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3.甲方监督检查乙方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包括防台、防火、防涝)。4.甲方监督检查乙方对员工进行培训的情况,以提高服务的技术水平。5.甲方应按清运质量和检查考核结果计算经费,扣除乙方因检查不合格应扣款后,按期支付给乙方。6.甲方可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员工。7.甲方可根据政策的变动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8.甲方有权对清运范围进行调整。9.甲方应按时支付款项。本合同的经费来源于财政资金,如因政策影响,拨款未能及时到位,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而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否则,甲方按规定扣罚。(二)乙方权利和义务l.乙方有权根据承包合同按期领取承包经费。2.乙方履行承诺的义务,并参加由甲方组织的检查和综合考评。3.乙方应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及指导。4.按甲方的要求开展工作,如有改变,乙方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5.特殊情况下(台风和暴雨等),乙方除应做好管辖地段保护工作外,还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调动,参加抢险救灾工作。6.乙方根据本合同所承担的服务内容,按实际上岗人数自行到有关部门申办用工手续、员工劳动保险手续和办暂住证手续。员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永嘉县本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安排好属下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现有工人愿意到乙方继续从事垃圾清运工作的,并愿意遵守乙方相关管理制度,乙方必须予以接收。7.必须按规定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保险。8.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及反光背心。9.乙方负责提供垃圾清扫(运)等所有服务项目所需的全部工具、设备和材料。10.乙方负责安排骨干参加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11.乙方负责作业过程中的事故处理和一切费用。1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温州市的有关规定。13.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管理任务和管理级别时,乙方要无条件服从,相应增减承包面积及经费。14.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因以上原因使合同性质发生改变,甲方不负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组成承包合同由《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考核标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乙方违反甲方具体要求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甲方根据上述规定条款,视乙方违反规定的情节轻重,做出批评教育、警告、扣罚处理,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从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二)乙方因机械、工具或技术、劳动等跟不上管理需要影响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按照《考核标准》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第十四条验收移交(一)在合同终止前十个工作日内,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移交验收申请;(二)合同期满,乙方必须将全部垃圾清运业务及时移交甲方。未经甲方许可,合同期满,乙方不及时移交给甲方,每超过一天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合同未尽事宜,应双方友好协调解决。协商不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起仲裁或诉讼,仲裁或诉讼按合同履行地原则。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终止(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二)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根据考核办法,不符合相关规定需终止合同的。3.有以下行为之一的:(1)违反安全管理、规范作业规定,造成重大伤亡或重大损失。(2)经省、市级新闻媒体曝光,中标供应商为责任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恶劣影响。(3)发现乙方挂靠及擅自将合同转包或分包给第三者。(4)经有关部门认定严重违反劳动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造成恶劣影响。(5)弄虚作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6)合同履约期间,乙方法人组织破产,或重组变更法人主体的。(7)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其它不续签或终止合同的规定,其它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形。4.法律规定的终止事由。第十七条其他说明1.▲本项目乙方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变更,未经甲方同意,变更项目负责人的,扣罚10万元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无责任取消其中标资格及中标合同。2.员工劳动保障(1)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招收人员在主管部门备案。(2)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由劳动部门查实的,根据查实情况处罚。(3)用工年龄按照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4)承诺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社会保险和工资册,采购单位随时进行核实。(5)所有人员进场前须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环保服务。3.不可预见性因素,而导致付款或服务期限有可能存在延期的风险,不得终止垃圾清运工作,不影响清运质量,否则按违规处理。第十八条合同的解释本合同的解释权在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甲乙双方加盖印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将1份合同招标代理公司备案。合同附件:附件1、《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考核办法》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本合同的签署地:本合同的签署地: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人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与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ZGL-YJ-2025121501】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有)(三)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的相关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除提供上述《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总公司(总机构)的授权书或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投标标的清单……………………………………………………………………(页码)(7)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8)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或说明…………………………………………(页码)(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ZGL-YJ-2025121501】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投标标的清单;2.2.7商务技术偏离表;2.2.8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或说明;2.2.9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ZGL-YJ-2025121501】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ZGL-YJ-2025121501】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需签署、盖章的(如法人授权委托书、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标的清单等)提供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法人授权委托书、廉洁自律承诺书、投标标的清单等是否均已签署、盖章)见投标文件第 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 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参数里的其它实质性要求(如有)。提供招标文件需求参数里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且加下线部分”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 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格式自拟】六、投标标的清单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人数备注(如果有)12……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七、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1.▲没有填写此表视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提供)2.如出现偏离,投标人务必如实填写此表,“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及“说明”栏不得复制粘贴,所投产品必须对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填写说明,否则存在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可按以上表格形式进行复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八、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或说明(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8.1拟投入的各种设备配置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总质量品牌/产地/价格拟投入车辆已使用年份或承诺购买新车或租赁车牌号备注12345678910...……注:1.本表所列为供应商拟投入的作业机具、设备清单。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3.以上拟投入设备如无牌号的,则该栏中无需填写牌号或填写“无”。▲4.承诺中标后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全部到位,否则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8.2项目负责人、主管人员、专业人员概况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现任职务从事垃圾清运服务简历、年限备注注:1.本表应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可按此表格复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8.3项目负责人履职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姓 名性 别年 龄学 历职 称职 务联系电话手 机近五年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注:1.本表应附履职期间的社保证明。投标供应商全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4岗位员工配置计划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岗位人数现 场 承 担 工 作备注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投标人可按此表格复制。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九、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市财政局。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ZGL-YJ-2025121501】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服务人数备注(如果有)1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服务范围3年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投标无效;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4、符合招标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_单位的_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WZGL-YJ-2025121501】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2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1.1……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的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及其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的指引逐一填写,不得缺漏;②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③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④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者未按以上要求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编号:WZGL-YJ-2025121501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注:▲招标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部分,为招标的实质性要求,着重提醒各投标人必须响应。各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7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WZGL-YJ-2025121501项目名称: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6600000元;最高限价(元):6600000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数量:3年预算金额(元):6600000元简要规格描述: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备注:合同履约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7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1月7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公告一致)。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四部分。(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投标截止后,将不再接受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项目联系人(询问):赵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74102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242-246号勘查测绘大楼2楼项目联系人(询问):余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88270619质疑联系人:刘茜茜质疑联系方式:13588912297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永嘉县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1606室传真: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7-85501561,0577-8550156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2. 项目编号WZGL-YJ-2025121501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见采购公告6采购人永嘉县桥下镇人民政府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242-246号勘查测绘大楼2楼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女士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888270619质疑联系人:刘茜茜质疑联系方式:13588912297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9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10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 12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允许13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B服务类1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永嘉县桥下镇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15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1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17投标货币人民币18投标语言中文19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份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22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3投标文件的签章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24投标样品/演示☑不需要需要25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见第一总则部分第七大点(授予合同)第26小点--履约保证金2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见招标公告27标书售价免费提供28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7日 09:30截止(北京时间)。2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本项目采用在线投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须前往投标现场30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1月7日 09:30正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31投标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3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242-246号勘查测绘大楼2楼201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人员联系电话:刘茜茜 13588912297。(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采购人、采购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采购活动结束后,备份投标文件存储介质请于3个工作日内取回,逾期未取回,不负保管义务。33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2.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34评审委员会的组建评审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5政采金融服务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政采云”平台目前提供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金融服务,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登陆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service/#/help查看详情。供应商中标后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36合同备案1.中标供应商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天内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邮箱:627157963@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予以公告。37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中标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表附合同条款中),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8免责声明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40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为:参照《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规定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60000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在投标文件中不单列,由投标人在投标总报价中综合考虑。汇入以下帐号:开户名:温州国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账号:333575331013000544148开户行:交通银行温州永嘉支行41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电子交易平台”系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且加下划线部分”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R”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支持绿色发展3.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相应的投标产品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3.2.3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鼓励采购单位优先采购绿色物流配送服务、提供新能源交通工具的租赁服务。3.2.4鼓励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采购单位对其提高预付款比例、免收履约保证金。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供应商质疑4.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4.3.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4事实依据;4.3.3.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5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采购人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4.3.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4.4供应商投诉4.4.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其他说明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产品品牌或型号均为建议性要求或为代替部分技术指标描述,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他品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但投标产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运输收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