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设备保养维修服务商 车辆保养维修服务商招标公告(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2025)



中心车辆设备保养维修服务商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中心车辆设备保养维修服务商采购
二、项目编号:SZZXCG-2025-044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为保证中心职能工作需要,保证各类车辆设施的正常运行,将设备维护所无法维修保养的车辆设备重新遴选车辆保养维修服务商进行维修,详见谈判文件。
2.预算金额:20万元
3.服务期限:按项目预算使用。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邮箱(959875490@qq.com)(邮件内写明被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谈判文件售价:0元/套。
注: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资格后审,获取了谈判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谈判开始后由谈判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关于本项目的谈判文件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网上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5年12月22日15:00时,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新乡市金穗大道与新二街交叉口靖业公元国际(米诺斯酒店)1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
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163号城管综合楼9楼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373-2023637
代理机构:泓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
联 系 人:***
电 话:18838174373
监督部门:新乡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纪委
电 话:0373-202280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设备保养维修服务商 车辆保养维修服务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