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环境综合管理监测平台建设招标公告(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受[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管理监测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管理监测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管理监测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标书。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下载。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磋商)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磋商)地点: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楼会议室6(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方式:0513-68522207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万豪花园29幢
联系人:袁甜甜
联系方式:0513-83357789
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15日
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管理监测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doc

政府采购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管理监测平台建设项目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年12月15日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邮政编码:226200启东市人民政府网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受[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管理监测平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管理监测平台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管理监测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预算金额:3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标书。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自行从启东市人民政府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该费用概不退还。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开标(磋商)时间:2025年12月26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开标(磋商)地点: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楼会议室6(启东市林洋路500号)五、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启东市林洋路500号联系人:龚先生联系方式:0513-6852220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万豪花园29幢联系人:袁甜甜联系方式:0513-83357789附件: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磋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磋商文件的解释6.1磋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构成1.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磋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7)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磋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磋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3.2采购人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磋商日期。3.3磋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3.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2份副本。3.2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现场递交。3.3磋商响应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3.4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均含相应文件的正副本);投标人必须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分开封装,不得相互混淆,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技术标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价格标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5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磋商响应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3.6所有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4.磋商响应文件的盖章要求4.1磋商响应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4.2磋商响应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的印章。4.3投标文件均需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5.磋商响应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6.磋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采购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3.1采购人拒绝接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响应文件的撤回4.1.1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响应文件。4.1.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4.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供应商必须将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磋商响应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磋商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仪式1.1采购人将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1.2磋商活动的文件开标工作由采购人组织,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2.磋商小组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3.1磋商小组、采购人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4评审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3.5在评审期间,采购人将设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联系。3.6采购人和评审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4.评审过程的澄清4.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有权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作澄清要求。4.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和格式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5.1响应文件初审为资格性审查。5.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进入评标程序后,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如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5.1.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当场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5.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当场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5.6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5.7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同型号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个成交候选人,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磋商文件中将载明其中的核心产品。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8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及磋商小组联系。6.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6.1.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6.1.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签字或盖章的。6.1.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供应商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6.1.4磋商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1.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6.1.6供应商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6.1.7磋商响应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6.1.8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1.9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6.1.10供应商的磋商最终报价大于自己前一轮的。6.1.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1.12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一)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磋商小组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二)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磋商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6.1.1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6.1.1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1.15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6.1.16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得分相差异常悬殊,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得分畸低者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6.1.17商务技术分不满40分的。6.1.18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6.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6.2.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是2家);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6.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6.2.4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6.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6.3.1如出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或者在评审期间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成交1.确定成交单位1.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1.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在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3采购人将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1.4.2向采购人行贿或者评审专家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1.4.3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1.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1.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1.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参与磋商,响应无效:1.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1.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质疑处理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2.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2.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2.4对采购方式、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资格审查结果等应当由采购人答复的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为方便供应商提起质疑,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以书面形式的质疑。采购人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2.5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5.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5.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5.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5.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3.成交通知书3.l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人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3.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磋商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1.签订合同1.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2.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2.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积极与采购方联系,充分理解采购方需求,如理解不充分,产生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中标后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项目背景:2020年开发区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以下简称《规划》),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开发区规划总面积21.64平方公里,东至江海路,南至引河北路,西至西苑路,北至富春路,以机电、光伏新能源、生物医药、文化、LED光电为主导产业;规划期限为2020-2030年。审查意见对开发区提出以下要求:“加快推进园区周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环境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状态监控、工况自动监控装置,完善环境管理电子台账,通过园区统一平台进行信息集成,实现园区智能化管理”。二、项目需求:建设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对接启东经济开发区园区和企业各自水、气环境监测设备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等数据。平台需集成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数据信息的一张图展示功能,数据查询导出(包括实时数据查询和历史数据查询)、数据综合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对比分析、排名分析和统计分析)、数据预警、系统管理等功能。通过统一数据集成平台的建设,实现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数智化管理。三、项目实施时间:2026年3月底完成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监管平台的建设,2026年6月底完成现有监测监控数据的对接。平台完成验收,并正常运行后运维两年。四、售后服务要求:1.在验收合格结束后,提供2年免费质保服务。2.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需提供5×8小时运维服务,系统部分出现故障,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现场人员无法及时解决的,成交供应商需调配更高级别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成交供应商应将所有相关费用计入报价。如遇到无法按时排除的通信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替代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根据本项目的需求和特点,提供合理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4.项目免费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须承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可以提供免费的技术指导和咨询,如需其他专业技术支持服务,则费用由双方另行商议。五、培训要求:成交供应商需免费向本项目中所涉及的用户提供培训,保证用户能够进行系统的运行管理、操作、日常维护与故障分析处理等工作。具体培训要求包括:1.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实际工作和教学经验的培训教师,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讲师必须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2.成交供应商应为采购人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个方面的培训:1.设备理论知识培训;2.系统业务操作培训;3.系统管理培训;4.投标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培训。3.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培训所需计划和电子版资料,培训教材包括视频教材、WORD用户手册、培训PPT,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用户单位有权在系统内部使用这些培训资料。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5.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含:业务平台的安装、操作使用、管理维护等,培训讲师为系统开发团队专业技术人员。六、验收1.成交供应商将根据建设方要求提供需求分析,并提供包括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和用户使用手册、验收报告等技术文档。2.成交供应商最终提供的软件产品应包括本项目开发的各种软件系统、各阶段实施文档。3.项目验收标准是项目招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书面签署的变更文件,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基础性构架安装完成,各功能模块完毕,通过采购方组织的功能、性能测试,并上线试运行后,提交所有系统相关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上述1和2,才能进行系统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向成交供应商出具系统“验收合格报告”。七、其他要求1.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本采购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归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2.供应商应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等不存在隐瞒、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采购方保留成交供应商相关资质、资格和能力进行考察验证的权利,如果存在重大差异,采购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并上报有关部门。3.成交供应商应该严格遵守项目实施过程中(含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准备阶段)所接触到的所有数据的各种资料的保密义务,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采购方获得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记、纪要、文件、报表、复印件、打印或拷贝等),成交供应商如泄露上述信息,对由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项目文档要求成交供应商除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安装、部署等工作外,还应向用户方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提供明确的交付清单。同时,成果和文档资料必须符合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所有交付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自测报告、操作手册、安装部署手册、运维手册等。八、投标报价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供应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的全部需求的费用,包括招标范围内现状调研、项目需求、系统分析、功能模块设计、深化设计、升级、集成开发、采购单位应政策性要求或实际需要对功能个性化修改等;管理(含各类保险、税金、安装、调试及试运行、人员培训费、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直至交付使用所需要的各种费用,还包括质保期内的维护费、人工费、培训费等费用,即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须充分考虑实际服务内容和需求,针对自身实际情况,核算所需的成本及合理的利润,自行报价,结算时由成交供应商开具正式发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3.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需要提供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应科室领导办公电脑终端查询、查看功能,此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4.本项目招标代理费1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供应商考虑在报价内,但不单列。5.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优化整改,确保项目能通过验收并投入正常使用,相关整改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人不再增加额外费用。九、付款方式:完成平台建设支付合同价的60%,完成现有所有数据的对接支付合同价的30%,两年运维期满后付清余款。十、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中标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的应将保函正本交至采购单位财务处保存,并确保项目实际期间保函的有效性。成交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相应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采购单位重新招标的招标损失和第三方中标价之间的价差损失等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中标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4.采购人若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按照逾期部分的每日0.05%支付违约金。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方式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二、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商务技术部分评审结束后进入最后报价环节,最后报价将作为评审价。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收到通知后15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或超过第一轮报价的,视作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只有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供应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并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的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评委在认真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独立评判,不得统一打分。(一)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资格不合格的,其响应文件判定为无效响应文件。(二)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被判为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80分各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分项评分细则技术方案(10分)供应商应结合项目需求和园区实际,提供技术方案,评委对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的完善合理性、专业性、操作性以及与用户需求贴合度等进行打分。提供的技术方案完全针对本项目需求的,方案全面、完整、架构合理、贴合用户需求的为优,得10分;提供的技术方案大部分针对本项目需求,方案基本全面、完整、架构较合理、较为贴合用户需求的为良,得7分;提供的技术方案基本针对本项目需求,方案全面性、完整性、架构合理性、稍微贴合用户需求,得4分;提供的技术方案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有偏差,方案缺失、不全面、架构不合理、不能贴合用户需求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设计方案(10分)供应商应结合项目需求和园区实际,进行针对性的功能界面设计,提供清晰的功能界面设计图,满足业主方项目功能需求、功能逻辑清晰明了。功能界面设计图完整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强:10分;功能界面设计图完整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较好:7分;功能界面设计图完整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一般:4分;功能界面设计图完整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差:1分;未提供不得分。实施方案(10分)供应商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安排、开发管理、质量控制、实施计划与信息安全管理措施等内容。提出的方案内容描述详细、完整准确、合理的得10分;提出的方案内容描述较为详细、较为完整准确、较为合理的得7分;提出的方案基本满足或方案简单或不全面得4分;提出的方案描述简单且存在缺陷、不合理,不准确,或无法平滑迁移和对接数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售后方案(12分)1、售后服务方案(6分):供应商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制定项目的售后服务、应急方案,并提供售后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人员等信息,方案全面有效合理可行性强,响应时间迅速,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充足且经验丰富的得6分;方案较完善较全面有一定可行性,响应时间及时,售后服务人员数量及经验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方案简单有缺失未踩点编写,或响应时间不及时、售后服务人员数量及服务经验不充足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2、售后培训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培训计划,包含培训时间、培训课程内容、培训后续技术支持等方面综合评审。培训计划较详细、全面、可行,能够对项目的使用对象提供全面的培训的得6分;培训计划基本可行的得3分;培训计划及措施较粗略,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业绩(10分)供应商近三年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生态环境类信息化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10分。注: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原件复印件和验收报告复印件(合同须体现签订时间),否则不得分。企业实力(18分)1. 供应商具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证书、网络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全部具备得14分,每缺一类证书扣2分,扣完为止。2. 供应商提供与本次项目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证书包含生态监测、运维监控相关能力的,以上每提供一个类型的软著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最高得4分。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则相应项不得分。人员配置(10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电子信息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4分,具备电子信息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项目负责人仅为1人。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上述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电子信息类中级职称的得1分/人。本项最高得6分。注: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上述项目成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注:商务技术分不满40分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四)价格分:2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供应商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分包的,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上述同类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8.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六)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投标报价得分之和为其总得分;磋商小组汇总各评委评分后,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仅推荐一名),并编写评审报告。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排名顺序。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依法重新招标。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七)采购人代表宣布评审结果。(八)公告成交结果自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启东市人民政府网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九)发放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三部分组成。请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价格标内容)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如分公司参加响应的,另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磋商代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4.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4);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7.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如有)。注意:上述原件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如涉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书到期换证等情况,须提供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二、商务技术标(不能出现价格标内容)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提供的内容和要求等,仔细阅读并在理解的基础上结合本项目商务技术标评标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2.拟派项目组成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如有)。注:①商务技术标所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商务技术标对应的评分项不得分。②为方便评委评审,请供应商严格按评审办法中所涉及的事项顺序进行编制,可以补充相关材料。三、价格标1.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6);2.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7)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8)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9);注:上述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附件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X年XX月XX日注: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附件4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政府采购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5拟派项目组成员一览表项目名称:序号姓名职务职称学历相关资格备注12……注:职务一栏中注明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投标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6报价明细表(服务类)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管理监测平台建设项目(首轮报价)大写:小写: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管理监测平台建设项目(最终报价)大写:小写:注:1.本表中的报价为投标总价,应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报价最多保留2为小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3.本项目设2轮报价,最终报价将在开标现场填写,最终报价不得超过供应商的首轮报价。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项目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9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10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供货方:(下称供方)地址:采购方:(下称需方)地址: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通过竞争性磋商采购,经过评委的严格审核评定,确定供方为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管理监测平台建设项目成交供应商。现就本次服务事宜订立如下合同:一、项目背景:2020年开发区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0-2030)》(以下简称《规划》),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开发区规划总面积21.64平方公里,东至江海路,南至引河北路,西至西苑路,北至富春路,以机电、光伏新能源、生物医药、文化、LED光电为主导产业;规划期限为2020-2030年。审查意见对开发区提出以下要求:“加快推进园区周边环境质量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环境应急管理系统建设,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运行状态监控、工况自动监控装置,完善环境管理电子台账,通过园区统一平台进行信息集成,实现园区智能化管理”。二、项目需求:建设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对接启东经济开发区园区和企业各自水、气环境监测设备数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等数据。平台需集成环境监测、污染源监测数据信息的一张图展示功能,数据查询导出(包括实时数据查询和历史数据查询)、数据综合分析(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对比分析、排名分析和统计分析)、数据预警、系统管理等功能。通过统一数据集成平台的建设,实现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数智化管理。三、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现行国家、省市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要求,验收合格。四、服务期限和地点:1.服务地点:业主指定地点。2.服务期限:2026年3月底完成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监管平台的建设,2026年6月底完成现有监测监控数据的对接。平台完成验收,并正常运行后运维两年。五、验收:(1)供方将根据需方要求提供需求分析,并提供包括需求说明书、设计说明书和用户使用手册、验收报告等技术文档。(2)供方最终提供的软件产品应包括本项目开发的各种软件系统、各阶段实施文档。(3)项目验收标准是项目招投标文件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其他书面签署的变更文件,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基础性构架安装完成,各功能模块完毕,通过需方组织的功能、性能测试,并上线试运行后,提交所有系统相关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上述1和2,才能进行系统验收。验收合格后需方向供方出具系统“验收合格报告”。六、合同金额和结算方式:1.本项目合同价:大写:;小写:。合同价包括完成采购范围内的全部需求的费用,包括招标范围内现状调研、项目需求、系统分析、功能模块设计、深化设计、升级、集成开发、采购单位应政策性要求或实际需要对功能个性化修改等;管理(含各类保险、税金、安装、调试及试运行、人员培训费、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直至交付使用所需要的各种费用,还包括质保期内的维护费、人工费、培训费等费用,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2.付款方式:完成平台建设支付合同价的60%,完成所有数据的对接,并通过验收支付合同价的30%,两年运维期满后付清余款。七、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元),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单位账户,应当以数字人民币、支票、汇票、银行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采用银行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函方式的应将保函正本交至采购单位财务处保存,并确保项目实际期间保函的有效性。成交供应商凭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2.成交供应商全部履约合同义务,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无质量、进度等问题的,采购人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3.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a.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需按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如因供方原因逾期未交付的,每延迟一周(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按成交价格的百分之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供方交付时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应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再次供货,逾期供货或再次提交的货物质量仍不符合规定的,需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需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九、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一)售后服务要求(1)在验收合格结束后,提供2年免费质保服务。(2)质保期内,供方需提供5×8小时运维服务,系统部分出现故障,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解决。严重问题现场人员无法及时解决的,供方需调配更高级别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供方应将所有相关费用计入报价。如遇到无法按时排除的通信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替代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具体以磋商响应文件承诺为准)(3)项目免费服务期满后,供方须承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可以提供免费的技术指导和咨询,如需其他专业技术支持服务,则费用由双方另行商议。(二)培训要求供方需免费向本项目中所涉及的用户提供培训,保证用户能够进行系统的运行管理、操作、日常维护与故障分析处理等工作。具体培训要求包括:(1)供方必须提供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实际工作和教学经验的培训教师,供方所提供的讲师必须具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2)供方应为需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个方面的培训:1.设备理论知识培训;2.系统业务操作培训;3.系统管理培训;4.供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培训。(3)供方负责提供培训所需计划和电子版资料,培训教材包括视频教材、WORD用户手册、培训PPT,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和教材必须是中文。用户单位有权在系统内部使用这些培训资料。(4)供方必须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培训内容包含:业务平台的安装、操作使用、管理维护等,培训讲师为系统开发团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以磋商响应文件承诺为准)十、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供、需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启东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它约定事项:1.如供方不履行本合同第九条所规定的售后服务或培训要求,则需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单位进行维保及售后服务,所支出的合理的维保和服务费用在供方的质保金扣付或需方直接向供方索取,如供方的质保金不足以支付该维保及后续服务的费用,则需方有权继续向供方追偿。2.供方对需方提出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本采购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归江苏省启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4.供方应承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等不存在隐瞒、与实际情况不符等情况。需方保留供方相关资质、资格和能力进行考察验证的权利,如果存在重大差异,需方有权取消或终止合同,并上报有关部门。5.供方应该严格遵守项目实施过程中(含合同签订前的前期准备阶段)所接触到的所有数据的各种资料的保密义务,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自行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从采购方获得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报告、摘记、纪要、文件、报表、复印件、打印或拷贝等),供方如泄露上述信息,对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项目文档要求供方除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调研、设计、开发、测试、安装、部署等工作外,还应向用户方提供相关技术文档并提供明确的交付清单。同时,成果和文档资料必须符合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要求,所有交付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设计说明书、自测报告、操作手册、安装部署手册、运维手册等。7.启东经济开发区环境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项目需要提供启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应科室领导办公电脑终端查询、查看功能,此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十一、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订并加盖公章(同时双方应加盖骑缝章),经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供需双方各执二份。采购单位保留修改合同的权利。供方(盖章):需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综合管理监测平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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