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林地补偿分户区域确权招标公告(玛沁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5)
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玛沁县2024-2025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林地补偿分户区域确权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玛沁县2024-2025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林地补偿分户区域确权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铭宇竞磋(服务)2025-002
项目名称:玛沁县2024-2025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林地补偿分户区域确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92000
最高限价(元):69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玛沁县2024-2025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林地补偿分户区域确权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92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365天(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 、 经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 格。(提供“信用中国 ”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 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响应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玛沁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地 址: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雪山路
联系方式:0975-83846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6楼
联系方式:0971-81747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女士
电 话:0971-8174765
附件信息:
玛沁县项目(终).pdf384.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玛沁县2024-2025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林地补偿分户区域确权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玛沁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行政区域
青海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16: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6楼
预算金额
¥69.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熊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971-8174765
采购单位
玛沁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采购单位地址
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雪山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75-8384695
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71-8174765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铭宇竞磋(服务)2025-002采购项目名称:玛沁县2024-2025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林地补偿分户区域确权项目采购人:玛沁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玛沁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玛沁县2024-2025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林地补偿分户区域确权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铭宇竞磋(服务)2025-002采购项目名称玛沁县2024-2025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林地补偿分户区域确权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69.2万元各包要求磋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6、其他特定资质条件:本项目要求响应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5日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采购活动。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玛沁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974-8384695联系地址:玛沁县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熊女士电话:0971-8174765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6楼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收款人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2010000000669681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玛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5-8351095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5日第8页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铭宇竞磋(服务)2025-0022采购项目名称玛沁县2024-2025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林地补偿分户区域确权项目3采购人玛沁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69.2万元8项目分包个数无9采购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0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进行响应;10供应商资格条件6、其他特定资质条件:本项目要求响应人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12提交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采购活动。13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14磋商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15磋商地点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03号山水国际3号楼6楼)16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答疑澄清,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进行澄清,视同放弃答疑。17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采购人收费金额:小写: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收费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18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9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壹份备案。20磋商有效期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日历日21其他事项1、本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第8页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条件”。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采购项目合同书(5)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服务要求(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第8页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依据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线上质疑、投诉试点工作的通知(青财采字〔2024〕1412号)规定,本项目质疑、投诉可通过电子化系统线上受理并进行线上答复。线上质疑、投诉渠道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质疑试点期间,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也可线下提出书面质疑函。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将变更公告发布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第8页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9.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磋商之日起60个日历日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1)响应文件封面(2)目录(3)磋商函(4)首次报价表(5)服务内容响应表(6)服务方案(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9)供应商承诺函第9页(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11)资格证明材料(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5)保证金(16)类似业绩证明(17)最终报价表(18)中小企业声明函(19)监狱企业证明材料(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递交本次采购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13.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第10页13.2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五、磋商过程14.磋商过程14.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14.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4.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4.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5.磋商小组15.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5.2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3)推荐预成交候选供应商;(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15.3磋商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磋商小组成员责任;(3)对响应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第11页(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5)解答供应商及有关方面的质疑;(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15.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5.5磋商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磋商工作和磋商结果。16.磋商程序16.1进入磋商阶段后,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分。16.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6.2.1实质性偏离是指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2)未按第10.1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4)服务期、磋商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磋商项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7)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12页16.2.2非实质性偏离指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6.2.3在响应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磋商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磋商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结果。16.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6.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7.评审办法17.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第13页类别评审因素评分标准投标报价(10分)投标报价(10分)在所有的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商务部分(29分)业绩(6分)供应商需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扫描(或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定),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6分,未提供不得分。人员配备(15分)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5分,中级职称的得3分。项目组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每提供一个具有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5分,初级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10分。以上必须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证明等相关材料,不提供不得分。投入设备(8分)拟投入的调查工具、设备配备齐全、完好,满足服务项目需求的得8分;基本满足服务项目需求的得5分;配备不齐全的得2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技术部分对项目的理解和把握(10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背景情况的解读及对招标需求的认识与表述是否全面合理,设定的项目目标任务是否可行等进行打分。内容具体、详细,重点突出,可行性强得,得10分;内容较具体、详细,有重点,有可行性的,得7分;内容不够具体、详细,可行性一般的,3分;未提供或不合理,得0分。(61分)项目背景、相关指导文件的梳理分析研究(15分)对项目背景、相关指导文件的梳理、分析研究是否准确、到位进行评分。对项目背景理解到位、分析透彻的得15分;对项目背景理解到位、分析较透彻的得10分;对项目背景理解一般,分析一般的得7分;对项目背景理解不到位、分析透彻不到位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技术部分实施方案(1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实施方案科学合理,衔接自然、展示内容全面完整,重点突出、内容具体、详细,可行性强得15分;内容较具体、详细,有重点,有可行性的得10分;内容不够具体、详细,可行性一般的得5分;未提供或不合理,不得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0分)依据投标人针对该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完整、指施合理得当的得10分;针对该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全面完整、措施可行的7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备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6分)依据投标人针对该项目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及满足采购人提出的项目进度要求,进度计划满足要求,节点清晰控制措施合理。措施编制科学合理、完善详尽,可行性强的得6分;措施编制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分;措施编制存在部分缺陷和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合理化建议(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包括在数据整合、管理、使用等方面)进行评分。内容具体、详细,重点突出,可行性强得5分;内容较具体、详细,有重点,措施有可行性的得3分;第14页内容不够具体、详细,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说明: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该项目成交供应商。2、本次评标不以最低报价为中标依据。3、采购人有权拒绝低于成本价的恶意报价供应商的投标。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3.1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一)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被淘汰,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三)其他无法继续开展磋商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4.1本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4.2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3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4.4对于违反磋商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七、中标18.推荐并确定成交供应商1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18.2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18.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19.中标通知1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第14页19.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19.3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9.4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9.5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八、授予合同20.签订合同2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20.2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成交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如有要求)。八、授予合同20.签订合同2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双方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20.2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成交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的账户(如有要求)。第14页20.3成交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0.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0.5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0.6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九、磋商活动终止21.终止情形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1.2终止磋商活动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十、处罚22.处罚情形22.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磋商小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十一、中标服务费收取对象:采购人。收费金额:小写: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如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则视同完全响应此项要求。十二、其他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服务类)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铭宇竞磋(服务)2025-002采购项目名称:玛沁县2024-2025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林地补偿分户区域确权项目采购合同编号:QHMY-2025-002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注:本合同格式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20XX年XX月XX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履约保证金缴费证明(若有)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总价备注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合同服务内容可能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清理费、机械运输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服务期、地点和要求1.服务期:;2.服务地点:;3.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服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采购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和承诺相一致。(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3)乙方委派的工作人员必须对业务执行中知悉的甲方工作秘密保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4)因乙方工作失误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由乙方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6)甲方拥有本项目全套详细的实施方案、技术规范与规章制度。乙方应严格参照实施方案作为本项目实施的依据,乙方须以此为依据开展全部工作并严格遵照执行。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项目实施完成70%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项目实施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不按约定付款、行为视为违约;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未按约定完成目标任务、未达到约定标准的行为视为违约;2.甲方无故延期验收或乙方逾期完成服务的,每天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合同总款的%,超过10天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3.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履行义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乙方其它违约行为按合同总价款%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甲方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在规定期限内,甲方对乙方服务能力不定时随机抽查,超过30%服务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汇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账号: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年月日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铭宇竞磋(服务)2025-002采购项目名称:玛沁县2024-2025年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林地补偿分户区域确权项目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1)响应文件封面..............................................所在页码(2)目录......................................................所在页码(3)磋商函....................................................所在页码(4)首次报价表................................................所在页码(5)服务内容响应表............................................所在页码(6)服务方案..................................................所在页码(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9)供应商承诺函..............................................所在页码(10)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11)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2)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1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5)保证金..................................................所在页码(1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7)最终报价表................................................所在页码(18)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19)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所在页码(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21)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磋商函致: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邮编: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首次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大写小写其他承诺及需要说明的事项: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2.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人工清理费、机械运输费、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3.“服务期”是指能够提供服务的具体期限。4.投标单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服务内容响应表供应商名称:,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采购需求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投标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偏离1234……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服务方案根据项目内容及评分标准编写服务方案(格式自拟)。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地址:民族: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注:授权期限必须满足磋商有效期的要求)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职务: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供应商承诺函致: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项目要求的所有服务内容,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提供优质的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服务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解决问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公司简介等;(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近半年内的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相关证书、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投标保证金证明致: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最终磋商报价表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最初报价调整因素最终报价服务期小写:小写:大写:大写:其他承诺及需说明事项:注:此表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事先须盖章、签字。在磋商期间,供应商应在政采云系统按要求进行最终报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致: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选填: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如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则不享受优惠,但不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③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④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如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协会、服务中心、农村承包经营户、学会等非工商(市场监管)登记注册的组织均不适用此声明函,不得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铭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一、磋商要求1.投标说明1.1所投服务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1.2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2.重要指标2.1磋商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2.2服务要求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商务要求3.1.服务期:365天(按合同约定执行)3.2.服务地点:玛沁县4.服务内容玛沁县非国有林地生态管护实施以来由家庭合同制管护和聘用社会护林员统一管护两种方式,非国有林地经济补偿涉及牧户利益,由于林地权属有所变化,给林地经济补偿的发放带来了困难,为了更进一步的明确林地的归属权,资金发放的规范,安排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山头地块落实,明确每乡每户的林地面积及每个管护员管护的区域等工作。本次安排的建设任务:利用第三方GIS技术完成管护任务落地上图工作,将管护区域、管护人员、管护任务等信息标注在地图上,形成《玛沁县2025年非国有林地管护区域图》成果,通过提供视化的管护任务分布图,实现对管护工作的精准管理。建设前现状:由于县级林草主管部门技术力量限制,管护任务的分配和落实缺乏可视化的管理手段,难以准确掌握各区域的管护任务完成情况,影响管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建设必要性:利用GIS技术完成管护任务落地上图工作,能够实现对管护工作的可视化和精准化管理,方便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各区域的管护任务完成情况,对管护工作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可行性:具备专业的GIS技术人员和设备,能够完成管护任务的上图工作,且技术成熟、可行。建设成效:形成了可视化的管护任务分布图,管理人员能够直观地了解各区域的管护任务完成情况,对管护工作进行精准管理和动态调整,提高了管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了国有林资源的有效保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非国有林生态保护补偿基金林地补偿分户区域确权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