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钒保护渣 连铸保护渣招标公告(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5)



西昌钢钒保护渣XGCC-5采购公告

西昌钢钒保护渣XGCC-5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西昌钢钒保护渣XGCC-5(PGPWZBHGXHD251215255992)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资材事业部本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昌钢钒保护渣XGCC-5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具备鞍钢、宝武、首钢、唐钢、邯钢任意一家保护渣供货业绩,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供货发票,未上传攀钢供货业绩均视为新进供应商)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6日13时45分至2025年12月23日13时4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13时4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资材事业部本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东区大渡口街85号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唐颖
联系人:
黄达利

电话:
0812-3383877
电话:
0812-3381998

8.
异议
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8-87543859
电子邮箱:lihairong@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1)采购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鞍钢集团有关制度执行。非招标项目参照执行。 (2)投标人/供应商(申请人或报价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尽快登录平台(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成交服务费并在中标/成交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缴纳,否则无法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3)采购文件附件或所附采购方案附件中对报价格式或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投标(或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若采购文件其它地方的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5)采购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商务、技术等要求,均指不允许负偏离,凡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采购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6)投标/响应文件中除有明确要求带有合同约定性质的文件(含附件)加盖合同专用章以外,其它说明、证明、承诺、报价表、技术协议等若有盖章要求的,需一律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8)投标文件格式中《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为必传项之一,由投标人上传;没有上传或者没有“签字或盖章”的否决投标。 (9)相同品牌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流通商)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招标方式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货物除外),除最低价投标人有效外,其余投标人予以否决。 (10)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的,对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被认定为恶意竞争的,对应投标人还将受到警告处罚。 (11)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这些栏目的发布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阅读。(12)本项目中如有多个招标人或委托人名称的,以“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为准。
2025年12月15日
公章Epoint

附件:

附件一 合同条款、技术要求:西钢钒保护渣.doc
附件二 公开询比招标要求及评标规则(分量3:7 ,无备案).docx
物料清单附件.pdf

技术标准和要求1、XGCC-6:熔化温度1070±30℃;1300℃粘度0.05~0.15Pa.S;Li2O≥1.00%;碱度1.05~1.15;铺展性≥300cm2;水分≤0.5%;粒度不大于2.0mm,其中0.2mm~1.0mm粒级应不小于80%。XGCC-6质量加减价:1025≤熔点〈1040℃,1100〈熔点≤1115℃扣价5%,其他化检验指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做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2、XGCC-5:熔化温度1090±30℃;1300℃粘度0.04~0.14Pa.S;Li2O≥2.00%;碱度1.65~1.85;铺展性≥300cm2;水分≤0.5%;粒度不大于2.0mm,其中0.2mm~1.0mm粒级应不小于80%。XGCC-5质量加减价:1045≤熔点〈1060℃,1120〈熔点≤1135℃扣价5%;1.95%≤Li2O〈2.00%,每降0.01%,扣20元/吨;1.90%≤Li2O〈1.95%,每降0.01%,扣30元/吨;1.80%≤Li2O〈1.90%,每降0.01%,扣50元/吨;Li2O〈1.80%,退货。其他化检验指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做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3、XGCC-4:熔化温度1090±30℃;1300℃粘度0.22~0.34Pa.S;Li2O≥0.8%;Cf≤2.0%;碱度0.85~0.95;铺展性≥300cm2;水分≤0.5%;粒度不大于2.0mm,其中0.2mm~1.0mm粒级应不小于80%。XGCC-4质量加减价:1045≤熔点〈1060℃,1120〈熔点≤1135℃扣价5%。其他化检验指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做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4、XGCC-1:熔化温度1050±30℃;1300℃粘度0.095~0.195Pa•S;Li2O≥0.8%;碱度0.8~1.00;铺展性≥300cm2;H2O≤0.5%;粒度不大于2.0mm,其中0.2mm~1.0mm粒级应不小于80%。XGCC-1质量加减价:1005≤熔点〈1020℃,1080〈熔点≤1095℃扣价5%其他化检验指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做退货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合同主要条款一、质量(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一)质量要求(二)质量加减价二、供货要求:(一)买方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卖方,采取寄售的方式,卖方将物资送达经检验后无质量异议,存放进入买方指定仓库(寄售库),并委托买方代保管。卖方要对寄售物资质量负责,如买方在使用中发生产品质量问题或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卖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责任。1、卖方寄售的物资必须符合采购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及要求,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变更品种、品牌、规格型号和增加寄存数量、扩大寄存范围。2、卖方应保证寄售零库存合同中的存货量,对于买方使用后出现缺额的部分,卖方根据消耗情况按买方要求随时补充。3、每半年由买卖双方一起进行盘库确认,当领用结算数量与入寄售库过磅数量出现偏差时,原则上按过磅数量进行调整后入库结算。(二)买方根据生产变化有权对合同的交货时间、数量进行调整。卖方发货数量及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由卖方自行组织车辆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每批交货产品必须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和厂址、产品名称和标准号、合同号、批号、批量、生产日期、交货日期、保质期以及各项指标检验结果。(三)火车发货后要在次日把铁路领货凭证及质保书传递给买方。(四)卖方所供产品严禁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五)运输票据、质量证明书等标识不全、填写不清楚或错误造成买方验收困难的,买方有权拒收,期间发生的费用和所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三、交(提)货地点及方式(含收货单位)买方指定地点(备注),交货方式为寄售零库存。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一)运输方式火车运输(二)费用负担实行包到价,运杂费及其他费用均由卖方承担。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一切损耗均由卖方承担。六、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回收1、采用内衬朔料编制袋,每袋10公斤,外套吨袋包装。2、吨袋包装发运的货物要求吨袋包装袋质量应符合GB/T10454标准;使用新包装袋,层间不得夹带杂物;每一包装件货物净重不超过1000×(1+5%)Kg。3、每一包装件的表面应注有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粒度)、牌号、批次号、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4、如因包装及运输原因造成需方卸货困难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5、如果产品包装及质保书不满足上述要求,买方有权扣款或退货处理,若生产急用,双方协商处理。七、验收及异议处理(一)计质量验收:1、数量以买方计量验收部门计量结果作为买卖双方结算的依据。2、火车承运车辆需在买方指定计量站点计量,车内不得夹带异物;运输货票或铁运大票上注明的发货单位、执行单行号、发货站点、货物品种、车号等,必须与实际运输的货物品种、车号等相同。3.质量以买方化检验结果作为买卖双方结算的依据。买方按批检验,按批进行质量认定。批量的定义:同一卖方、同一品种、同一天到达的货物。(二)异议处理1、验收理化指标不合格,按验收批量进行退货。卖方应在30日内将退货产品清退完毕,逾期按200元/货位/天收取仓储管理费。若买方生产急需使用时,视具体情况买卖双方再协商处理。2、若卖方提供的产品因包装等外观质量不合格,由买方通知卖方,卖方接到通知后,卖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买方办理异议事宜,逾期不到视为同意买方认定结果。3、卖方对买方化检验结果有异议,有权提出复检或共同验收要求,但应在3个工作日内向买方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办。4、卖方若对买方质量检测有异议,可申请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可申请双方认可的具有检测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以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结果为准。(三)生产工艺、质量事故考核及保护渣质量异议处理:1.因保护渣性能无法满足生产工艺需要,发生粘结、裂纹漏钢等重大生产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按照10000-100000元/次进行考核;由于保护渣原因造成断浇、单浇等严重生产工艺事故考核5000-10000元/次进行考核;由于保护渣原因导致生产计划未兑现、中间包未满包等一般生产工艺事故按照1000-5000元/次进行考核。2.因保护渣性能无法满足质量需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一次10000-50000元;严重质量事故一次考核5000-20000元;一般质量不合格一次考核5000-10000元;质量轻微不合格一次考核2000-5000元。3.一年之内发生2次一般生产工艺、质量及以上事故,终止其供货资质,具体生产工艺、质量事故考核如下。4.保护渣使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将按照质量异议处理:(1)2.8%<漏钢报警率(责任漏钢报警次数/浇铸炉数)≤4.0%时,报警率每增加0.1%,扣使用量2%;当报警率>4.0%,已使用部分不予结算,未使用部分退货处理。(2)1.0%<倒角铸坯角部纵裂纹率≤2.0%(责任角部纵裂铸坯块数/浇铸铸坯块数*100%)时,缺陷率每增加0.1%,扣使用量2%;当责任裂纹率>2.0%,已使用部分不予结算,未使用部分退货处理。(3)0.4%<表面纵裂纹率≤1.0%(表面纵裂铸坯块数/浇铸铸坯块数*100%)时,缺陷率每增加0.1%,扣使用量5%;当裂纹率>1.0%,已使用部分不予结算,未使用部分退货处理。(4)0.4%<责任夹杂降级率≤1%(责任夹杂降级量/浇铸铸坯重量*100%)时,夹杂降级率每增加0.10%,扣2%使用量;当夹杂降级率>1.0%,已使用部分不予结算,未使用部分退货处理。(5)保护渣使用过程出现,化渣不好、渣条多、粉尘严重等异常时,按照1000元/次,结晶器内粉渣铺展性不良好、有起团块等受潮现象、结晶器内保温性差有结冷钢现象等扣2000元/次。使用过程中,结晶器内保护渣液渣层厚度不满足9-15mm;保护渣消耗不满足0.35-0.65kg/吨钢时,已使用部分不予结算,未使用部分退货处理。(6)以上条款涉及扣钱、扣量、退货,均以相同批号为单位进行处理。(四)生产保供:1.未按使用单位需求配送保护渣,包括数量、地点、服务等,按照1000元/次进行考核。2.因供货单位自身原因无法履行供货合同按照1000元/次进行考核;影响生产用料,按照10000-100000元/次进行考核;因保护渣保供不及时造成用户重大经济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索赔,并终止其供货资质。3.供货单位应做好保护渣防雨、防潮、安全运输管理等要求,违反一次考核1000元。八、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资料提供无九、结算与支付(一)结算方式1.标的物的定价基准为增值税发票挂账后70天支付180天期限的商业承兑汇票。2.以买方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价格根据支付方式确定。3.卖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凭买方结算单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备注栏须注明合同号。(二)支付方式1、先货后款,标准化支付。2、实际支付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差异±5个工作日免贴息,实际支付日与汇票到期日的差异天数与180天相比差异±5个工作日(付银票的按照±30天)免贴息,超出上述时限全时段按天计算贴息加减价。3、实际支付与结算方式的第1条不一致时,按照票据种类差异和时间差异按天计算贴息加减价。4、银票支付的尾差5万元以内(含5万元)用货币结清,免贴息。5、贴息率按本合同约定的贴息信息执行。6、买方按月根据支付日期、支付品种、合同标的类型等向卖方合并支付,支付贴息总额在1万元(含税)以内时免息,1万元(含1万元)以上时按以下方式执行:优化支付产生的差额视为支付折扣,买方可在应付款项中扣减,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劣化支付产生的差额,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不再计算贴息。十、违约责任:1、卖方没有履行或擅自更改本合同的内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民法典》及其它法律法规办理;2、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卖方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卖方负责赔偿。3、当因卖方延迟交货、未交货及货达不到合同条款的约定、交货产品出现质量异议等违约问题时,买方可通知卖方就违约问题进行书面确认,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予确认的,视为同意买方意见。4、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异议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对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扣罚。因卖方原因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卖方须及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拒不赔偿的,除按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诉诸法律。5、延期交货违约扣款条款:因卖方原因违约(不可抗力因素和买方要求原因除外),卖方将支付违约含税金额5%的违约金(按十位进位取整收取),违约金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合同含税总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合同含税总金额收取)。6、履约违约扣款条款:因卖方原因,合同执行率未达到买方要求(或100±10%),合同执行率小于90%时,按照不足部分所占权重,扣除相应额度的合同违约金【合同违约金扣除金额=(合同量-实际供货量)÷合同量×合同含税总金额×5%】。合同执行率大于110%时,超出部分将不予接收。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它约定事项(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含税总金额超过50万元、新进供应商(《保证金管理细则》中可不收取的情形除外),按合同含税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收取。如合同发生违约扣款,违约扣款部分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全部履行完成后,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二)质量保证金:常规检验可以判定使用功能不收取质保金。(三)卖方所供产品在包装、运输、装卸、现场服务等各环节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攀钢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因自身原因或意外导致安全环保事故发生,由卖方自行负责。卖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四)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五)卖方的供货质量纳入买方供应商评价。(六)本合同为寄售零库存合同,如卖方在产品质量、交货期和售后服务等方面出现问题,而不能满足买方使用或影响买方使用时,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公开询比评审规则(分量3:7,无备案)一、招标要求各响应单位进行网上响应时,请认真查看采购文件内容及附件等所有资料后再报价,一旦报价,即表明响应单位已确认了该标书所有条款及附件内所有内容,一切责任由响应单位自负。二、评审规则(一)本标设有预测价,预测价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二)授权评审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推荐成交候选人。(三)评审委员会将经评审后投标总价不高于预测价且报价最低的合格投标人确定为拟成交人,投标价为拟成交价。因资源条件受限,为安全保供,本项目拟成交人2名,按3:7分量成交,如新增供方报价在前两名时拟成交人为2名(新进供应商≤1名),新进投标方分量20%,原有合格投标方分量80%。(四)公开询比失败转公开单轮谈判情形。若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不足6家但不少于4家时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6家但不少于4家时,转为公开单轮谈判采购。(五)流标情形:1、若到报价截止时间为止,递交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不足4家的。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成交原则:1、原有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总价最低时:(1)若原有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最低总报价不高于预测价,直接拟成交,响应报价为拟成交价,拟分量70%,余量评审按总价从低到高依次向后续原有有效响应供应商进行跟价确认,如跟价,则拟分量30%;如均不跟价,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排序,给出评审结果,由委托方确定。(2)若原有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最低总报价超出预测总价15%,现场评审流标。(3)若原有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最低总报价未超出预测总价15%(含15%)或单项超出预测价或最低报价供应商因资料评审不通过,由评审委员会出具第一阶段评审报告,再由委托方与排序第一的有效响应供应商就自主优惠事宜发起自主优惠澄清,如让利后低于预测价,直接拟成交,分量70%,余量评审按总价从低到高依次向有效响应供应商进行跟价确认,如跟价,则拟分量30%,如均不跟价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排序,给出评审结果,由委托方确定。2、新进有效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总价最低时:(1)若新进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最低总报价不高于预测价,直接拟成交,响应报价为拟成交价,拟分量20%,余量评审按总价从低到高依次向后续原有有效响应供应商进行跟价确认,如跟价,则拟分量80%;如均不跟价,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排序,给出评审结果,由委托方确定。(2)若新进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最低总报价超出预测总价15%,现场评审流标。(3)若新进有效响应供应商的最低总报价未超出预测总价15%(含15%)或单项超出预测价或最低报价供应商因资料评审不通过,评审委员会出具第一阶段评审意见;再由委托方与排序第一的新进有效响应供应商就自主优惠事宜发起自主优惠澄清,如让利后低于预测价,直接拟成交,分量20%,余量评审按总价从低到高依次向原有有效响应供应商进行跟价确认,如跟价,则拟分量80%,如均不跟价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最终排序,给出评审结果,由委托方确定。3、公开单轮谈判原则:比照上述询比采购评审原则执行。4、若有两家及两家以上响应供应商均满足成交条件且价格相等时,按生产型供应商优先于流通型供应商排序;若仍有并列情形时,按供应商注册资金由高到低排序。若还是无法分出优先顺序时,招标人在定标时按是否为战略供应商、合作期长短等因素自行确定中标人。5、若有2家及以上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经评审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只有1家、但具有竞争性的,推荐其为成交候选人;若经评审不具有竞争性,转直接采购。6、第1次询比只有1家参与的,直接流标;若第2次及以上询比仍只有1家参与的,转为直接采购,由委托方自行主持直接采购谈判,完成采购工作。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A0001401连铸保护渣叶类:连铸保护渣;型号规格:0-2,XGCC-5;物料材质:CaO,SiO2,Li2O;是否非标件:否;是否测量设备:否;是否首检:否;是否危化品:否;质量标准:QJ/XC4.034;应用领域:炼钢;粒度(mm):≤2.0;铺展性(cm2):0-2,XGCC-5CaO,SiO2,Li2O300.0吨无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2026-02-2830000320-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1A0001401连铸保护渣≥300;水份H2O(%):≤0.5;熔化温度(℃):1060-1120;1300℃粘度(Pa.s):0.04-0.14;碱度(%):1.65-1.85;Li2O(%):≥2.0;0-2,XGCC-5CaO,SiO2,Li2O300.0吨无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2026-02-2830000320-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钢钒保护渣 连铸保护渣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