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招标公告(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溧阳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溧阳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 JSZC-320481-DCHR-G2025-004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06 14: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481-DCHR-G2025-0045
项目名称:溧阳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万元
采购需求:
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生态改善”的原则,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进行正向优化调整,以逐步提高永久基本农田中优质耕地的比例。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前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具体工作进度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含)以上资质(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施行之前,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和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土地规划编制单位,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按照相关要求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依旧视为资质有效,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06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 。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苏采云”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保障服务:“苏采云”系统使用期间,由系统开发商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保障服务指导软件操作,维护系统稳定运行。
运维保障联系方式:0519-85588210、0519-85588163
2.1办理CA认证证书
申请人登录常州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地址:锦绣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1-1号楼。CA办理窗口联系方式:0519-85588120。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苏采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
2.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苏采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及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2.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2.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苏采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单位地址:溧阳市罗湾路88号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9-87168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成恒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溧阳市天目湖镇工业园区溪缘路1-8号3幢3楼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519-87630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519-87630906
附件:
JSZC-320481-DCHR-G2025-0045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溧阳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行政区域
溧阳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15: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苏采云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14:00
开标地点
开标室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519-87630906
采购单位
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溧阳市罗湾路8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251976663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大成恒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溧阳市天目湖镇工业园区溪缘路1-8号3幢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谢女士
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溧阳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81-DCHR-G2025-0045采购人: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大成恒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三章资格审查22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第五章采购需求33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7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45第一章招标公告溧阳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溧阳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包号:JSZC-320481-DCHR-G2025-00452.项目名称:溧阳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5.项目最高限价:60万元6.采购需求: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生态改善”的原则,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进行正向优化调整,以逐步提高永久基本农田中优质耕地的比例。构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新格局。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前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具体工作进度按采购人要求)。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否;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含)以上资质(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施行之前,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和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土地规划编制单位,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按照相关要求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依旧视为资质有效,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3日23:59。2.地点:苏采云3.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苏采云”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保障服务:“苏采云”系统使用期间,由系统开发商江苏富深协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保障服务指导软件操作,维护系统稳定运行。运维保障联系方式:0519-85588210、0519-855881632.1办理CA认证证书申请人登录常州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栏目,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地址:锦绣路2号行政服务中心1-1号楼。CA办理窗口联系方式:0519-85588120。2.2注册供应商登录苏采云“下载中心”-\"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2.3控件、客户端下载供应商登录苏采云“下载中心”-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CA及签章控件驱动下载相关控件及客户端。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2.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2.7电子开标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2.8注意事项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根据《常州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苏采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溧阳市罗湾路88号联系方式:0519-8716899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大成恒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溧阳市天目湖镇工业园区溪缘路1-8号3幢3楼联系方式:杨女士0519-8763090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519-8763090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条款号条目内容2.2项目属性项目属性:■服务□货物2.3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3.1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5.2.5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11.2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 。12投标保证金免收13.1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60 日历天。25.5分包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26.1.1询问询问送达形式:书面送达26.3联系方式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江苏大成恒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招投标室 ;联系电话:0519-87630906;通讯地址:溧阳市天目湖镇工业园区溪缘路1-8号3幢3楼。27代理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按照苏政采协【2024】20号收取;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联合体1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2.2投标人(也称“供应商”、“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核心产品21.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2项目属性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4.4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1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投标人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样品41.1本项目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以及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样品的递交与退还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42.2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等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51.1进口产品51.11.1.1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52.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2.21.1.1中小企业定义:51.52.52.21.1.52.21.1.11.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52.21.1.12.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2.21.1.13.3.3.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2.21.1.1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2.22.2.2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52.23.3.3残疾人福利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52.22.2.52.23.3.52.23.3.35.5.5.5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52.23.3.36.6.6.6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52.23.3.37.7.7.7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52.23.3.38.8.8.8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2.23.3.39.9.9.9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52.23.3.310.10.10.10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52.24.4.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招标公告》。52.25.5.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52.26.6.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3.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3.31.1.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53.32.2.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3.33.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53.34.4.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53.35.5.5依据《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的,在政府采购合同中载明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必要时应按照要求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54.4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54.41.1.1为落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有关要求,做好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对于支持乡村振兴管理的相关要求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如涉及)。55.5正版软件55.51.1.1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否则投标无效。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55.52.2.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56.6信息安全产品56.61.1.1所投产品属于《关于调整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要求的公告》(2009年第33号)范围的,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关于信息安全相关规定依据《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57.7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57.71.1.1采购人要将创新要求嵌入采购项目需求,可在采购文件中设定评审规则,优先采购各级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创新产品、创新服务、首台套、首购首用等《目录》的创新产品,上述《目录》内创新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5.8绿色采购政策5.8.1绿色数据中心政策依据《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3〕7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根据《需求标准》提出的指标编制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并在合同中明确对相关指标的验收方式和违约责任。采购人应当在履约验收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可要求供应商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5.8.2推广应用绿色建材采购人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常财购〔2023〕18号)总体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中载明具体需求、履约验收条款和违约责任。5.8.3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采购人要落实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治理要求,若本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相关VOCs含量限制标准的产品;属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低VOCs的优惠幅度、评审标准等,以体现优先采购。6投标费用61.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构成71.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1章招标公告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资格审查第4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5章采购需求第6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72.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8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91.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五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92.2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0投标文件构成10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构成。投标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02.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03.3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4.4对照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第五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五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五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5.5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1投标报价1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12.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12.21.1.1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2.22.2.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113.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4投标人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12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和常州市的相关文件规定,免收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1投标文件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其投标无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加盖公章141.1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内容(如授权委托书等),可以使用电子签章或使用原件的电子件(电子件指扫描件、照片等形式电子文件);要求第三方出具的加盖公章原件(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制造商授权书等),投标文件中应使用原件的电子件。142.2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的内容,一般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签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5投标文件的提交151.1本项目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及“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编制、生成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152.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6投标截止时间161.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17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71.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资格审查及评标18开标18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开标。182.2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招投标模式,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在线进行开标。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非系统原因导致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183.3开标过程将使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并进行记录,并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投标人超过规定时间未确认但是未提出疑义的,系统将视同已确认。184.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通过业务系统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将及时处理。185.5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186.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地计算机要求安装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保持网络通畅。187.7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的方式,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供应商需要保持操作计算机前有相关责任人值守,及时对于系统或者评委会发出的指令和要求进行响应操作。如果因为无人值守造成不能及时回应系统或者评委会指令和要求从而导致影响开标、评审结果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88.8如果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代理机构可以延缓或者暂停采购活动,情况严重的可以终止采购活动:1)平台系统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平台系统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平台系统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平台系统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本次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情形,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不见面交易采购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应当终止本次项目,重新组织采购。19资格审查191.1见第三章《资格审查》。20评标委员会201.1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独立履行职责。202.2评审专家须符合相关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对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1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11.1见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六确定中标22确定中标人221.1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依法确定。23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23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苏采云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3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4废标24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11.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41.1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1.13.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1.14.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1.15.5.5平台系统出现序号18.8的所述情形,情况严重且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性的。242.2废标后,采购人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5签订合同251.1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52.2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53.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254.4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255.5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否则投标无效。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6询问与质疑261.1询问261.11.1.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依法提出询问,并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261.1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2.2质疑262.2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62.22.2.2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以及相关部分(第四章、第五章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和管理,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的,投标人应当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262.23.3.3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下载网址: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262.24.4.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加盖公章。262.25.5.5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再次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答复。263.3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7代理费271.1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及缴纳时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中标人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投标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27.2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代理费。第三章资格审查一、资格审查程序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资格审查要求》中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资格审查结果。2《资格审查要求》中对格式有要求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为“实质性格式”文件。3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行评标。二、资格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招标公告》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无需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查询。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2-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2-3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含)以上资质(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施行之前,取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单位和列入土地规划机构推荐名录的土地规划编制单位,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按照相关要求承担相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业务)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依旧视为资质有效,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第四章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一、评标程序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11.1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2.2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审查要求》中规定的审查因素和审查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形成符合性审查评审结果。投标人《商务技术文件》有任何一项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要求》要求的,投标无效。符合性审查要求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2投标完整性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3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4报价唯一性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6签署、加盖公章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加盖公章的;7实质性格式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8报价的修正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9报价合理性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0公平竞争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11串通投标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包含使用同一MAC地址的计算机提交或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3其他无效情形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或者说明21.1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通过“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2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情形和具体要求,包括:22.21.1.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22.22.2.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3.3投标报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视为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其投标无效。24.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41.1.1招标文件对于报价修正是否另有规定:□有,具体规定为:______________■无,按下述2.4.2-2.4.7项规定修正。24.42.2.2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3.3.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4.4.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45.5.5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46.6.6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4.47.7.7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5.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调整:只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25.51.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2.2.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5.53.3.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5.54.4.4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25.55.5.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5.56.6.6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常州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7.7.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25.58.8.8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3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3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32.2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21.1.1本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见《评标标准》,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最低评标价法,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32.22.2.2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方法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_____32.23.3.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32.24.4.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41.1采用综合评分法时,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规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随机抽取■其他方式,具体要求: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2.2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3.3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时,评标结果按本章2.4、2.5调整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4.4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45.5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采购包)的中标候选人,起草并签署评标报告。本项目(各采购包)评标委员会共(各)推荐不少于3名中标候选人。5报告违法行为51.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二、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价格分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此处最终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最终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3。2主观分522.1项目理解及现状分析1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理解及现状分析(包括项目背景、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现状,永久基本农田的空间分布、利用特征、主要问题及成因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对项目理解深入,现状分析透彻的,得12分;2.对项目理解较深入,现状分析较透彻的,得10分;3.对项目基本理解,现状分析基本透彻的,得8分;4.对项目理解程度一般,现状分析一般的,得6分。5.未提供不得分。2.2实施方案1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服务实施程序、技术思路及技术路线、工作流程、项目体系与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工作流程合理的,得12分;2.实施方案较可行,工作流程较合理的,得10分;3.实施方案基本可行,工作流程基本合理的,得8分;4.实施方案可行性一般,工作流程合理性一般的,得6分;5.未提供不得分。2.3质量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包括数据资料专人负责管理制度、内部审核制度、安全保密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质量控制方案全面、完善,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性高的,得7分;2.质量控制方案较全面、较完善,保证措施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5分;3.质量控制方案基本全面,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的,得3分;4.质量控制方案粗糙,保证措施针对性差、可行性低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2.4管理制度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组织架构、责任分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管理制度内容全面、实用、合理的,得7分;2.管理制度内容较全面、较实用、较合理的,得5分;3.管理制度内容基本全面、基本实用、基本合理的,得3分;4.管理制度内容简单、合理性一般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2.5进度保证措施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进度保证措施(包括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进度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性高的,得7分;2.进度保证措施较合理、可行性较高的,得5分;3.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合理、基本可行的,得3分;4.进度保证措施合理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2.6合理化建议7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包括对项目的重难点解读、解决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1.合理化建议可行性强的,得7分;2.合理化建议可行性较强的,得5分;3.合理化建议基本可行的,得3分;4.合理化建议可行性一般的,得1分;5.未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383.1企业实力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2项目负责人4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类或规划类高级职称的,得4分;具有土地类或规划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注:(1)以上人员不重复得分;(2)须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和人社部门出具的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缴纳从2025年9月至资审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均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得分。(3)以上人员须在附件8: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中填写,否则不得分。3.4拟投入人员12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拟投入人员:拟投入项目组人员具有土地类或规划类高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4分;具有土地类或规划类中级职称的,每有一人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3.5企业荣誉4供应商自2022年12月1日(含)以来获得省级(含)以上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的,每有一个得4分;获得市级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注:须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时间以荣誉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3.6业绩15供应商自2022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永久基本农田项目的,每有一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15分。注:(1)上述业绩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否则不得分;(2)以上业绩须在《附件9: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中填写,否则不得分。合计100第五章采购需求1、采购标的1.采购标的:溧阳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2.工作背景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工作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根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在坚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整体稳定,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保护任务不突破的前提下,以整合调整、集中连片、提高质量为目标导向,开展2025年度溧阳市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2、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前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具体工作进度按采购人要求)。2.付款方式:(1)提交初步成果并上报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2)所有服务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付清余款。(3)上述付款,采购人不代扣或代缴任何税金,直接将相关费用汇到成交供应商指定银行账户。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3.结算方式:固定总价。4.报价要求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培训、必须的备件和工具、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3、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核实处置永久基本农田成果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年度体检,对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质量等情况进行年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溧阳市少量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结合溧阳市实际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数据分析:对溧阳市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稳定耕地等数据,结合最新年度变更数据进行数据分析;(2)现状调查、图斑核实:对内业分析的情况,按照红线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对接核实;(3)编制调整方案:按照红线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相关要求,编制年度评估优化调整方案;(4)按照江苏省相关要求,按需要开展成果审查、公告公示等工作。2.服务要求(1)基础资料收集:全面、准确地收集基础资料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划定工作的重要前提。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能够反映土地利用现状的动态变化,包括耕地、建设用地、林地等各类土地的面积、位置及用途变化情况,为准确识别潜在的储备区地块提供基础信息。最新遥感影像具有覆盖范围广、获取速度快、现势性强等特点,通过对不同时期遥感影像的对比分析,可以直观地发现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辅助确定潜力图斑。(2)数据分析处理:在收集到丰富的基础资料后,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等专业技术手段,紧密结合各项成果,充分衔接相关规划,对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潜力图斑进行深入分析。首先,根据耕地质量等级、坡度、灌溉条件等因素,建立潜力评价指标体系,对所有耕地进行量化评分,筛选出得分较高的地块作为潜在的储备区图斑。然后,对潜力图斑进行布局分析。考虑交通便利程度、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的空间关系、区域农业发展规划等因素,评估潜力图斑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例如,优先选择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相邻、集中连片的地块,便于统一管理和保护;对于交通不便、零散分布的地块,需谨慎考虑其纳入储备区的必要性。通过综合分析和多轮筛选,初步确定潜力图斑范围,为储备区划定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3)乡镇对接沟通:将初步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范围下发至各乡镇后,通过与乡镇农业部门、自然资源所等单位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核实图斑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权属情况以及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在沟通交流过程中,广泛听取乡镇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乡镇提出的合理诉求,如部分地块因特殊农业种植需求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不宜纳入储备区的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和重新评估,对图斑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在此基础上,与采购人进行深入研讨,综合考虑乡镇反馈意见、区域整体规划以及耕地保护政策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对初步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最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分布方案。在对接过程中,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4)外业踏查核实:针对已划定的储备区地块,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踏查工作。外业踏查是确保划定成果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关键环节。专业人员通过实地查看等方式,准确核实储备区地块现场是否为耕地,检查耕地的种植情况、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同时,对照内业分析成果,核实地块的边界和范围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地方。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和处理,确保划定的储备区地块真实可靠,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划定要求。在踏查过程中,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和影像资料采集工作,为后续的成果汇报和审查提供有力的支撑。(5)成果汇报与审查:在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分布情况后,形成详细的成果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背景、工作过程、划定成果、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上报范围。向上级部门进行成果汇报,接受审查指导。上级部门将从政策符合性、技术规范性、成果准确性等多个方面对成果进行审查,并提出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对成果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成果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在汇报和审查过程中,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准确理解审查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提高成果质量。(6)成果更新与备案:按照审查意见,对数据库、表格、图件、文本等成果进行全面更新。更新过程中,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保证各类成果之间的相互衔接。更新完成后,将成果上报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经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后,报省厅备案,完成整个项目工作。在成果更新和备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成果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后续管理和使用提供可靠的依据。3.服务成果成果包含整套纸质资料及电子数据,其中电子数据包括文本、数据库、表格、图件等。成果要求: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满足审批、报备要求,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事宜为准,并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4.验收标准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成交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及甲方要求,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及备案。如验收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5.其他要求5.1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使用成果任何部分时不受任何关于侵犯所有权和工业产权、著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采购人是免责的)。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与之有关的责任。5.2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四、其他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书3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第六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溧阳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合同书(项目编号:)甲 方: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 方:年月日主要合同条款甲方(甲方):溧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溧阳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前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具体工作进度按甲方要求)。3.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3.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三、合同方式及合同价款1.合同方式:固定总价。2.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3.本合同总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包括工资和补贴)、办公场所及设施、保险、劳保、管理、培训、必须的备件和工具、各种税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以及为完成该项服务项目所涉及的一切相关费用。四、支付方式(1)提交初步成果并上报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后支付合同价款的50%;(2)所有服务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后付清余款。(3)上述付款,采购人不代扣或代缴任何税金,直接将相关费用汇到成交供应商指定银行账户。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五、项目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以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和核实处置永久基本农田成果为基础,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年度体检,对辖区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质量等情况进行年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溧阳市少量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优化调整,推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结合溧阳市实际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数据分析:对溧阳市范围内的永久基本农田、稳定耕地等数据,结合最新年度变更数据进行数据分析;(2)现状调查、图斑核实:对内业分析的情况,按照红线管理办法要求,开展对接核实;(3)编制调整方案:按照红线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相关要求,编制年度评估优化调整方案;(4)按照江苏省相关要求,按需要开展成果审查、公告公示等工作。2.服务要求(1)基础资料收集:全面、准确地收集基础资料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更新划定工作的重要前提。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能够反映土地利用现状的动态变化,包括耕地、建设用地、林地等各类土地的面积、位置及用途变化情况,为准确识别潜在的储备区地块提供基础信息。最新遥感影像具有覆盖范围广、获取速度快、现势性强等特点,通过对不同时期遥感影像的对比分析,可以直观地发现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辅助确定潜力图斑。(2)数据分析处理:在收集到丰富的基础资料后,运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等专业技术手段,紧密结合各项成果,充分衔接相关规划,对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潜力图斑进行深入分析。首先,根据耕地质量等级、坡度、灌溉条件等因素,建立潜力评价指标体系,对所有耕地进行量化评分,筛选出得分较高的地块作为潜在的储备区图斑。然后,对潜力图斑进行布局分析。考虑交通便利程度、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的空间关系、区域农业发展规划等因素,评估潜力图斑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例如,优先选择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相邻、集中连片的地块,便于统一管理和保护;对于交通不便、零散分布的地块,需谨慎考虑其纳入储备区的必要性。通过综合分析和多轮筛选,初步确定潜力图斑范围,为储备区划定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3)乡镇对接沟通:将初步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范围下发至各乡镇后,通过与乡镇农业部门、自然资源所等单位的沟通交流,进一步核实图斑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权属情况以及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在沟通交流过程中,广泛听取乡镇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乡镇提出的合理诉求,如部分地块因特殊农业种植需求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不宜纳入储备区的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和重新评估,对图斑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在此基础上,与甲方进行深入研讨,综合考虑乡镇反馈意见、区域整体规划以及耕地保护政策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对初步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最终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分布方案。在对接过程中,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4)外业踏查核实:针对已划定的储备区地块,组织专业人员开展现场踏查工作。外业踏查是确保划定成果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关键环节。专业人员通过实地查看等方式,准确核实储备区地块现场是否为耕地,检查耕地的种植情况、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同时,对照内业分析成果,核实地块的边界和范围是否准确,是否存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地方。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记录和处理,确保划定的储备区地块真实可靠,符合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划定要求。在踏查过程中,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和影像资料采集工作,为后续的成果汇报和审查提供有力的支撑。(5)成果汇报与审查:在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分布情况后,形成详细的成果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背景、工作过程、划定成果、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内容,明确上报范围。向上级部门进行成果汇报,接受审查指导。上级部门将从政策符合性、技术规范性、成果准确性等多个方面对成果进行审查,并提出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及时对成果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成果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在汇报和审查过程中,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准确理解审查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提高成果质量。(6)成果更新与备案:按照审查意见,对数据库、表格、图件、文本等成果进行全面更新。更新过程中,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保证各类成果之间的相互衔接。更新完成后,将成果上报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经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通过后,报省厅备案,完成整个项目工作。在成果更新和备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成果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后续管理和使用提供可靠的依据。3.服务成果成果包含整套纸质资料及电子数据,其中电子数据包括文本、数据库、表格、图件等。成果要求: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并满足审批、报备要求,具体以甲方要求事宜为准,并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要求和工作开展实际情况进行调整。4.验收标准提交的最终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乙方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开展工作)及甲方要求,通过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及备案。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项目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的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但甲方并不因行使该等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并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3.甲方应为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开展溧阳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但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溧阳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如果服务过程中,缺少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应与甲方协商借阅或购买,除甲方提供的资料外,乙方应根据工作要求收集相关资料。2.乙方对其提供的技术成果及数据资料的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成果及数据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3.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4.乙方应根据本合同项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充分考虑本项目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等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等有关规定,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合同的咨询服务工作。5.乙方应按相关规定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并对本合同的服务质量负责。6.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符合验收标准的项目成果。7.在项目实施或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擅自将服务合同分包给第三人的或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影响合同履行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项目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2.乙方未按照国家及相关主管部门现行的强制性商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溧阳2025年度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支付合同款项,同时甲方将扣除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作风不实、工作效率低下、成果质量差等原因,影响工作的,甲方有权酌情处置。4.对于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属于甲方的最终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且乙方须维护项目服务成果,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乙方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及法律责任。5.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从逾期之日起每日甲方将扣除合同总价的1%作为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6.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10%的违约金。7.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八、不可抗力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九、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十、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一、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十二、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三、附则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2.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 月 日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编制文件须知1、投标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制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编制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对于招标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自行添加与格式中给定的文字内容相矛盾的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4、实行电子化不见面交易方式的,加盖公章、签名等均通过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加盖电子公章、签字、签章或印鉴。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封面(非实质性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日期:一、资格证明文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1-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实质性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属于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与项目,由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此情形的,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有)2-1中小企业声明函说明:1)供应商如是属于本项目所属行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情形的可提供此格式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享受有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联合体响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由牵头人出具。2)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3)对于多标的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准确地了解所投产品制造企业信息。对相关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建议填报本声明函。4)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以《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为准。5)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工信部网址:http://202.106.120.146/baosong/appweb/orgScale.html)6)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不予价格扣除。7)小微企业未提供声明函的,价格分评审将不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项目的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日期:________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日期: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投标函(实质性格式)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加你方就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组织的招标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个日历日。(2)除合同条款及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________。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实质性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参与(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件。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日期:年月日说明:1.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处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情形,可不提供本《授权委托书》。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实质性格式)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供应商形象,本单位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本单位已经阅读并充分理解《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自愿按照《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发生失信行为将记录并公开到“信用常州”、苏采云。三、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四、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五、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江苏)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违背承诺约定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常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并予以公开。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4开标一览表(实质性格式)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5合同条款偏离表(实质性格式)合同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合同条款中的所有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6采购需求偏离表(实质性格式)采购需求偏离表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负偏离,则须在本表中对负偏离项逐一列明)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内容偏离情况说明……注:1.对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技术要求,除本表所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供应商已对之理解和响应。2.“偏离情况”列应据实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7项目实施方案等,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题:1)项目理解及现状分析;2)实施方案;3)质量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4)管理制度;5)进度保证措施;6)合理化建议;7)其他。8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参加本项目人员一览表项目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学校和学历专业职称专业培训及证书责任或分工项目经历或主要工作业绩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9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相关业绩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时间项目甲方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单位地址联系电话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10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永久基本农田评估调整工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