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 燃料电池汽车招标公告(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5)



关于比选第三方机构开展海南省第二批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遴选和验收评审工作的公告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比选第三方机构开展海南省第二批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遴选和验收评审工作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海南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年)》《海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海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第二批(2025—2026年)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申报通知》)文件要求,为保障相关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我厅拟遴选第三方机构,委托开展海南省第二批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遴选及验收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第二批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遴选及验收评审工作

(二)最高限价:根据项目情况,报价不宜超过36万元

(三)委托内容:

1.组织项目遴选评审。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审规则,对申报“第二批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组织行业专家组建评审团队,进行专业遴选评审,形成规范完整的遴选评审报告。

2.组织项目验收。按照“成熟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围绕产业布局目标、车辆推广任务、氢气或甲醇加注站投运情况等要求开展单据审核、实地核实等验收工作,组织汽车行业、财务、审计等领域专家团队开展验收评审,及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评审专家与遴选评审专家不宜重复,确保示范项目验收工作严谨、及时,佐证材料齐全。

3.编制示范应用总结报告。示范应用总结报告须系统梳理示范项目全环节工作情况,全面、客观的反映示范应用中存在问题和成效,提出解决建议,完整体现示范应用工作质量。

(四)服务期限:2025年12月—2026年12月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参选人必须具有燃料电池汽车、甲醇汽车、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相关行业背景和专业能力,具备组织相关行业专家评审的资源。

(三)参选人应该具有丰富的研究经验,有类似评审验收项目业绩;并拥有完善的研究工作团队,以保证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三、响应文件

(一)报价函(含测算明细)。

(二)依据《海南省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项目第二批(2025—2026年)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评审和验收工作分别制定方案,对工作思路、预期成果、进度安排、人员组织等进行明确阐述。

(三)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简介、相关业绩及优势等相关材料。

(四)报价单位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

四、其他相关事项

(一)以上报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同时扫描成电子版光盘,纸质件和电子版光盘一并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在封面处标注报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所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凡有意接受委托的单位,请按以上报价要求所列顺序装订形成报价材料(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25年12月23日17:00前将报价函盖章后送至或邮寄到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汽车处(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10号,琼苑家园内,海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3楼309室)。联系电话:0898-65366506。

五、比选方式

采用综合比选方式,综合考量参选单位综合实力、业绩经验、工作方案、项目团队、报价等方面指标(不以最低报价选取),对相关单位机构提交的资料进行综合比选。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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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燃料电池汽车等技术示范应用 燃料电池汽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