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医用外科口罩等护理医用耗材招标公告(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
医用外科口罩等护理医用耗材公开遴选项目第二批遴选公告(编号:SZSMC-HC-2025-0051)
2025-12-17
我院拟对以下医用耗材进行遴选采购(项目编号:SZSMC-HC-2025-0051),现诚邀有意向的厂家(供应商)报名参加,报名方必须为阳光交易平台注册企业,应标产品必须有阳光交易平台交易代码(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号的产品除外),详情如下:
一、公开遴选项目:详见附件3
二、遴选文件获取办法:登录医院网站(http://www.ssmc-sz.com/)点击首页顶端“信息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窗口,进入界面后选择下载。
三、报名相关要求(邮件报名):
(一)有意参加公开遴选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8日通过邮件报名。报名后通过资料审核的投标公司才能参加遴选现场谈判。
(二)报名资料包括(邮箱发送):
1. 报名表 (附件1,手稿扫描+电子编辑版)
2. 提供‘’四、供应商基本情况中第1点、第4点、第5点”盖公章扫描件
3. 电子版《报价汇总表》(附件2,Excel编辑版及加盖公章PDF电子版)
4. PDF电子版加盖公章《遴选谈判文件》(附件3遴选谈判文件)。
所有报名资料须以一封邮件多个附件的形式发送,无须打包,各附件名称必须以资料名称命名,逾期不予受理。注意:邮件主题须填写“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XXX项目报名文件及遴选文件”(例:SZSMC-HC-2025-00XX+xxx有限公司+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XXX耗材公开遴选项目报名文件及遴选文件)。若主题内容填写不按要求,我院将视其为垃圾邮件不予认可。
(三)参加多个品目投标供应商,产品报价表按品目单独分列。
(四)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若经核实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两年内再次参与我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
1. 所投耗材必须有深圳市阳光平台采购代码(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号的产品除外)、否则视为报名资格无效(附上截图)
2. 报价表需填报单价不得高于所投耗材价格不得高于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的“价格预警线/中选价”
3. 中标商必须承诺及时响应市阳光平台在线议价的要求并且保证货源供应
4. 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遴选文件格式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 提供投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交证明,不同供应商的上述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扫描件)。
五、遴选评定采用投票法(评审专家组根据投标产品的品牌、价格、市场占用率、产品质量、是否为深圳阳光平台产品、是否有国家编码等内容,通过投票法分别评选中选和备选产品,超过四分之三的专家投票选用的产品,确定为中选或备选产品。
(一)市场要素:填写《使用名单》,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三甲医院使用证明评选。使用证明仅限含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价格的24个月内的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提供的使用证明中不包含投标产品规格型号的,视为虚假证明文件材料。
(二)其他要素:填写《服务响应表》,按响应项评分。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届时请通过资料审核的公司派代表出席。我院将在遴选谈判前发送通知至各报名公司邮箱,请各公司自行关注电子信箱,我院不再电话通知。
请各投标供应商准备1份样品、1 份纸质本正本标书和 6 份产品报价表准时参加。
七、联系电话:0755-21589999转1588,联系人:郑老师,地址: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负一楼办公区B109,邮箱:zhengyimiao@ssmc-sz.com。
注明:1、必须深圳市阳光平台目录内产品参与(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号的产品除外);
2、以上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提供证件资料模糊不清、不全、不按顺序排列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不予受理,恕不另行通知。
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1:报名表.xls
附件2:报价汇总表.xls
附件3:遴选谈判文件-外科口罩二批.doc
医用外科口罩等护理医用耗材公开遴选项目第二批编号:SZSMC-HC-2025-0051遴选文件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特别警示条款《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六)恶意投诉的;(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1.11.21.31.4.医用外科口罩等护理医用耗材公开遴选项目第二批遴选公告1.5.(编号:SZSMC-HC-2025-0051)我院拟对以下医用耗材进行遴选采购(项目编号:SZSMC-HC-2025-0051),现诚邀有意向的厂家(供应商)报名参加,报名方必须为阳光交易平台注册企业,应标产品必须有阳光交易平台交易代码(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号的产品除外),详情如下:1、公开遴选项目:详见附件3二、遴选文件获取办法:登录医院网站(http://www.ssmc-sz.com/)点击首页顶端“信息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窗口,进入界面后选择下载。三、报名相关要求(邮件报名):(一)有意参加公开遴选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8日通过邮件报名。报名后通过资料审核的投标公司才能参加遴选现场谈判。(二)报名资料包括(邮箱发送):1.报名表(附件1,手稿扫描+电子编辑版)2.提供‘’四、供应商基本情况中第1点、第4点、第5点”盖公章扫描件3.电子版《报价汇总表》(附件2,Excel编辑版及加盖公章PDF电子版)4.PDF电子版加盖公章《遴选谈判文件》(附件3遴选谈判文件)。所有报名资料须以一封邮件多个附件的形式发送,无须打包,各附件名称必须以资料名称命名,逾期不予受理。注意:邮件主题须填写“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XXX项目报名文件及遴选文件”(例:SZSMC-HC-2025-00XX+xxx有限公司+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XXX耗材公开遴选项目报名文件及遴选文件)。若主题内容填写不按要求,我院将视其为垃圾邮件不予认可。(三)参加多个品目投标供应商,产品报价表按品目单独分列。(四)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若经核实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两年内再次参与我院医疗器械采购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四、供应商基本情况1.所投耗材必须有深圳市阳光平台采购代码(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号的产品除外)、否则视为报名资格无效(附上截图)2.报价表需填报单价不得高于所投耗材价格不得高于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的“价格预警线/中选价”3.中标商必须承诺及时响应市阳光平台在线议价的要求并且保证货源供应4.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遴选文件格式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5.提供投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交证明,不同供应商的上述人员不得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扫描件)。五、遴选评定采用投票法(评审专家组根据投标产品的品牌、价格、市场占用率、产品质量、是否为深圳阳光平台产品、是否有国家编码等内容,通过投票法分别评选中选和备选产品,超过四分之三的专家投票选用的产品,确定为中选或备选产品。(一)市场要素:填写《使用名单》,按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三甲医院使用证明评选。使用证明仅限含投标产品规格型号、价格的24个月内的发票、合同、中标通知书,提供的使用证明中不包含投标产品规格型号的,视为虚假证明文件材料。(二)其他要素:填写《服务响应表》,按响应项评分。六、谈判时间和地点:届时请通过资料审核的公司派代表出席。我院将在遴选谈判前发送通知至各报名公司邮箱,请各公司自行关注电子信箱,我院不再电话通知。请各投标供应商准备1份样品、1份纸质本正本标书和6份产品报价表准时参加。七、联系电话:0755-21589999转1588,联系人:郑老师,地址: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负一楼办公区B109,邮箱:zhengyimiao@ssmc-sz.com。注明:1、必须深圳市阳光平台目录内产品参与(无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号的产品除外);2、以上投标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全部加盖公章。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提供证件资料模糊不清、不全、不按顺序排列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不予受理,恕不另行通知。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2025年12月17日附件1:报名表附件2:报价汇总表附件3:遴选谈判文件遴选品目招标序号品目规格备注1棉签(耳签)各规格适用于耳鼻喉科用。2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延长管各规格在临床输液过程中连接输液器具或输注设备,用于药液过滤、流量调节、加药以及延长输液管路3一次性使用腹腔穿刺包各规格用于人体腹腔穿刺以抽取积液,检验或注射药物治疗时一次性使用。4一次性使用无菌腰椎穿刺包各规格人体腰椎穿刺时一次性使用5一次性使用医用孔巾各规格6一次性使用植入式给药装置专用针各规格适用于穿刺植入式给药装置进行输液、给药。7医用脱脂纱布垫各规格招标序号品目规格备注1棉签(耳签)各规格适用于耳鼻喉科用。2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延长管各规格在临床输液过程中连接输液器具或输注设备,用于药液过滤、流量调节、加药以及延长输液管路3一次性使用腹腔穿刺包各规格用于人体腹腔穿刺以抽取积液,检验或注射药物治疗时一次性使用。4一次性使用无菌腰椎穿刺包各规格人体腰椎穿刺时一次性使用5一次性使用医用孔巾各规格6一次性使用植入式给药装置专用针各规格适用于穿刺植入式给药装置进行输液、给药。7医用脱脂纱布垫各规格以下证件、资料每页须加盖公司公章格式1:封面(公开遴选文件用)正/副本医用外科口罩等护理医用耗材公开遴选项目第二批编号:SZSMC-HC-2025-0051公司全称:法人代表:公司地址:公司电话:邮编: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公司Email:年月格式2:目录(公开遴选文件用)目录(1)产品报价表………………………………**-**页(2)供应商资质………………………………**-**页(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页(4)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5)法人授权业务人员委托书………………**-**页(6)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页(7)价格承诺书及参保证明…………………**-**页(8)生产企业资质……………………………**-**页(9)产品注册证、登记表/制造表及附页……**-**页(10)产品检测报告或安评报告………………**-**页(11)产品彩页、使用说明……………………**-**页(12)售后服务及冷链供货承诺函……………**-**页(13)使用名单及使用证明……………………**-**页(14)售后服务响应表…………………………**-**页(1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页(16)合同文本……………………………………**-**页投标须知:一、供应商资质:1、《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无效)。二、法人代表授权业务人员委托书须提供原件,并提供法人和被授权人社保证明。三、生产企业资质:1、《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生产企业经销代理授权书原件、复印件(授权方法人亲笔授权)四、产品检测报告:1、近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的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对产品抽查检测报告书复印件。2、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仅消毒产品须提供)。五、售后服务承诺按投标供应商和厂家各自的格式内容提供,不提供统一格式。如有需冷藏/冷冻产品,须填写冷链供货承诺函,加盖公章。六、信用查询记录:1、信用中国2、中国政府采购网3、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信用情况和诚信档案)六、评审原则: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审法,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谈判评价,评标委员会对每个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供应商进行谈判、评审,然后根据每个投标供应商评价情况进行投票。项目评价表序号评价因素评价方式评价准则1技术响应情况专家评价在报价文件中说明产品技术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评价。2价格专家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市场价格及使用需求情况进行谈价3技术支持保障专家评价在报价文件中说明技术支持保障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比较评价。4物流配送专家评价在报价文件中说明物流配送及交货时间方案保障,评标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比较评价。5售后服务专家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情况进行比较评价。6产品市场及客户使用情况专家评价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文件中产品市场销售及客户使用情况进行比较评价注:综合以上因素比较,评委会将对各报价文件进行谈判及评价,根据谈判及评价情况对供应商进行投票。格式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公开遴选文件用)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填表单位:(填表单位)填表日期:年月日采购人项目名称投标(响 应)供应商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响应)供应商相关人员情况序号职务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 关系单位缴纳社会 保险单位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 人/主要经营负责人2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3项目负责人4主要技术人员5投标文件编制人员说明:同一职务有多人担任(如主要技术人员),应分行填写。投标(响应)供应商关联关系情况序号关联关系类型关联主体名称备注1控股股东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投标(响应)供应商资 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以及出资额 (或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 额(或持有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投标(响 应)供应商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 影响的股东。2管理关系指对投标(响应)供应商不具有出资持 股关系,但对其存在管理关系的主体。说明:同一关联关系类型有多个主体的,应分行填写。格式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开遴选文件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公司地址)(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负责处理在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耗材遴选活动中相关谈判采购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有效至年月日,特此声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亲笔):被授权人签字(亲笔):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请加盖骑缝章)企业公章:格式5:价格承诺书(公开遴选文件用)价格承诺书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我司承诺参加项目:XXX耗材项目遴选,参选所有产品的报价是深圳市最低供货价格,且产品均可于三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阳光平台响应贵院发起的议价并签订线上合同。对于贵院遴选的同用途、同规格的耗材价格,不得高于深圳市同级别、同规模医院,若发现高于同级别、同规模医院价格且超5%,按差额两倍进行赔偿且纳入黑名单管理。如遇政策影响等因素需要调整价格,以政策规定的要求执行。我司若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被列入黑名单管理风险并主动取消产品遴选资格等相应后果。注:厂家必须按此格式要求承诺,不得对实质性内容作出修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厂家及供应商加盖公章:厂家法人代表签字(签名或盖私章):委托代理人签字(亲笔):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日期:年月日注:如做不到以上价格承诺,可以不提交价格承诺书。格式6:冷链供货承诺函(如有需冷藏/冷冻产品,须填写冷链供货承诺函,加盖公章)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耗材公开遴选项目公开遴选(编号:SZSMC-HC-2025-00**)冷链供货承诺函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我单位(投标公司全称,盖章)是合法注册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若我单位所投产品获得中标资格,我单位承诺:1.冷链运输全流程中配备有确保冷藏/冷冻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特定温度要求范围之内的设施、设备和运输工具,并配备能记录和导出全流程温度的记录仪,保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从厂商生产端到医院使用端的全流程始终处于冷藏/冷冻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特定温度要求范围之内。2.冷链运输全流程中,必须进行温度监测并记录,送货时必须提供冷链运输记录表,记录内容包括销方单位、购方单位、冷藏/冷冻医疗器械的名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特定温度要求范围、启运及到达的时间和温度、运输工具名称和接送人员签名等。3.冷链送货单必须列明生产企业、供货单位、所送冷藏/冷冻医疗器械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注册证、每个冷藏/冷冻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特定温度要求范围等。4.违反上述承诺的,贵院有权拒绝收货,一切损失由本公司承担。5.若因供货问题而影响医院临床工作,贵院有权单方面取消我单位供货资格及以后投标资格。本承诺期限为:自本承诺函签订之日起至本次遴选采购周期结束。投标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7:使用名单(公开遴选文件用)三甲医院使用名单序号评审项目所投产品的品牌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使用医院名称地区(市)医院属性(应写明是否属于公立医院)1.1例:牵开器A品牌1医院深圳市2医院广州市3医院..4医院....2例:止血材料B品牌..........3注明:1.提供自2024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截止之日止(以发票开具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产品在深圳公立医院使用证明,提供所投产品在深圳公立医院以外的医院使用证明。2.按上述格式提供填写,并在表格后附上证明材料。3.证明材料:提供所投产品的发票(发票内容包含:规格型号以及价格,发票如不包括品牌,应另外提供配套送货单)或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规格型号以及价格;如合同无法体现医院属性的,可另外提供其他证明文件(如医院官网截图或医疗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截图或医院证明函等))。备注: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以及价格。(仅针对所投产品的业绩进行考察,不限于供应商名称)格式9:售后服务响应表(公开遴选文件用)售后服务响应表注意:响应情况分为三种,“不响应”、“响应”和“优于”,请报名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若填写的是“不响应”和“优于”,必须详细填写“说明”序号服务条款响应情况(不响应/响应/优于)说明1质量保证1.1成交人保证合同期内配送公司和供应产品资质的合法性,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完备的资质证件。合同期内证件到期前1个月提交至采购人备案。1.2成交人按合同交付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或具有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满足谈判文件及技术参数要求,以确保临床使用安全有效;产品的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1.3成交人所提供的材料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出现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由成交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等相应责任,并无条件退货。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成交人应在损失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赔付给采购人。1.4采购人如怀疑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由质量认定部门进行鉴定,认定存在质量问题或成交产品与申报时所作的承诺不一致时,有权选择替代产品。1.5所提供耗材至少应在全部有效期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人承担相应责任,无条件退货。1.6保证供货产品的实际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与采购文件内所报产品描述一致;供货产品确保最新生产批号,绝不提供过期或即将过期的产品。1.7采购人在接受货物后如有疑义或使用前发现不宜使用的现象,成交人提供免费退换货服务。成交人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试行)》的要求提供与交易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提供的医用耗材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产品备案凭证、注册产品标准,以及检验报告、进口产品报关单等相关文件。2包装和运输:2.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成交人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2.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采购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2.3产品包装上(包括大包装、小包装等),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文件规定要求执行。验收过程发现存在问题的产品由成交人负责更换。2.4成交人负责货物运输,运输费由成交人负责。3订货和验收:3.1本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提供本合同约定采购需求,成交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及具体订单中的要求及时、足量供应医用耗材。对于检验试剂等需冷链运输产品产品,成交人应按冷链运输要求记录启运时间、运输方式、开始运送温度、运输途中温度及到货温度,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3.2成交人收到订单后应于4个小时内作出响应。根据一般医用耗材、急(抢)救医用耗材的轻重缓急程度,积极安排配送。急(抢)救医用耗材4小时内送达,节假日照常配送;一般医用耗材自订货之日起3天内送到,最长不超过5天。3.3成交人配送医用耗材的品种、规格、型号、材质、数量等严格按照采购人发送的订单执行。3.4成交人提供的送货单内容含有院方规定的内容,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3.5采购人在接收医用耗材时,应对医用耗材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成交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医用耗材,不得影响采购人的临床使用。3.6为保证医用耗材质量,避免造成医用耗材的浪费,采购人接收医用耗材后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医用耗材本身的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产品质量问题引发不良后果及为消除不良后果所产生的费用,退回问题产品产品产生的费用等;如因采购人库存条件不符合医用耗材正常储存,造成的医用耗材出现质量问题,由采购人承担全部责任。3.7采购人接收医用耗材后,若发现医用耗材因存在质量缺陷的,采购人应通报成交人。采购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成交人对医用耗材质量归责无争议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中该型号医用耗材交易的继续履行,并退回已接收但未使用的剩余医用耗材给成交人,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质量缺陷引发的不良后果及为消除不良后果所产生费用,退回未使用的医用耗材所产生的退货费、退回的医用耗材费用等)。各方对医用耗材质量问题的责任方存在争议时,应送采购人所在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如送检医用耗材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项下该型号耗材的后续采购,检验费用及检验使用的耗材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并要求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质量缺陷引发的不良后果及为消除不良后果所产生费用,退回未使用的医用耗材所产生的退货费、退回的医用耗材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担保费,公告费等);如送检医用耗材无质量问题,本合同项下该型号耗材的交易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采购人独自承担。★3.8成交人须直接负责配送,且成交人在合同期内不允许改变配送关系。否则,采购人有权将其视为放弃成交权利。格式10: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公开遴选文件用)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本公司在投标前已充分知悉以下情形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的重大风险事项,并承诺已对下述风险提示事项重点排查,做到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一、本公司已充分知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二、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法定情形,相关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八)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三、本公司已充分知悉下列情形所对应的法律风险,并在投标前已对相关风险事项进行排查。(一)对于从其他主体获取的投标资料,供应商应审慎核查,确保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主管部门查实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无论相关资料是否由第三方或本公司员工提供,均不影响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违法行为的认定。(二)对于涉及国家机关出具的公文、证件、证明材料等文件,一旦涉嫌虚假,经查实,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移送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主管部门将一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三)对于涉及安全生产、特种作业、抢险救灾、防疫等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实施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从严处理。(四)供应商应严格规范项目授权代表、员工参与招标投标的行为,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项目授权代表、员工编制、上传投标文件等行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供应商对投标电子密钥负有妥善保管、及时变更和续期等主体责任。供应商使用电子密钥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的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供应商擅自将投标密钥出借他人使用所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相关情形如查实,依法作投标无效处理;涉嫌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的,主管部门将依法调查处理。四、本公司已充分知悉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经查实,若投标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以一至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下文字请投标供应商抄写并确认:“本公司已仔细阅读《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充分知悉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并承诺将严谨、诚信、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负责人/投标授权代表签名:知悉人(公章):日期:格式10:合同文本(公开遴选文件用)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等耗材采购供货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单位):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乙方(供货单位):签约地点: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就采购供货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甲方采购医用材料的范围及要求医用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品牌/产地、生产厂家、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或附件供货清单(须盖骑缝章)。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四个月有效,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交付(一)乙方需自甲方提出需求之日起5天(日历日)内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手术中需要使用的材料,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的24小时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应急情况下,乙方应自甲方通知之时3小时内供货。应急情形由甲方单方认定,乙方予以认可。(二)运输途中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三)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仓储费、装卸费等)均由乙方承担。(四)运输方式由乙方选择适宜每批次订单货物的种类、性质等方式运输,若因运输方式导致交货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第四条验收标准(一)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和其他医用材料应具有的单证;乙方还应随货提供相关质检或消毒证明材料,若为进口产品须提供相关进口资料和国家批准证书。(二)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国家、行业有关质检标准,及订单约定种类、数量、质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订单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三)验收时如果发现货物外观、数量、规格型号存在问题或发现其他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时,各方应作详细记录并签字,该记录应被视作甲方向乙方提出减少合同价款、更换、补充或索赔的有效依据。同时乙方应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天(日历日)内,按甲方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四)货物验收前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对甲方临床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五)甲方指派的负责人签字确认相应的单据后方为验收合格。甲方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产品质量保证责任,乙方仍应承担因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违约责任。第五条款项支付(一)结算方式:双方按月进行对账结算,乙方应根据结算的结果提供全额含税发票,甲方自收到相应合格发票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请款资料之日起90天(日历日)内将款项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结算依据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乙方销售发票、产品单证、甲方验收合格的材料等)(二)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银行:乙方变更收款信息的,至少于应付款日前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上述信息付款即视为履行了付款义务,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六条对乙方所供材料质量及其他要求(一)乙方提供的中标货物有效期必须在货物有效期三分之二期限以上。(二)中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具备完备的相关证件。(三)每批次医用材料具有有关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及时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四)乙方存放在甲方按月结算的材料,乙方有义务及时更换,以保证所存放的材料有效期始终在货物有效期的二分之一期限以上。由于存放导致产品过期,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应自发现产品过期之日起5天(日历日)内予以更换。(五)乙方提供的中标货物若出现质量问题、不能按时交货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订货合同。乙方除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货款,还应按该批货物总价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相应损失。由于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所致患者与医院间的纠纷所产生医院的损失,确由货物质量或设计引起的,由乙方出面协调、赔偿。(六)乙方应随中标货物向甲方交付中标货物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以及加盖公章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原件,包含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需要卫生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供《卫生许可证》;3.相关产品注册证书、附件;4.生产企业、进口总代理直接授权的授权书;5.公司法定代表人给销售、送货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销售和送货人员身份证明;6.其他甲方要求的文件。(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中标货物不存在危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等的不合理的危险。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或第三人全部损失。第七条违约责任(一)乙方所交的中标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和有效期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乙方应于24小时内重新供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如果乙方更换后的货物仍不符合合同约定,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物总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全部实际损失。(二)乙方不能交付中标货物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标货物总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全部实际损失。(三)如乙方提供假发票、过期医用材料、假冒医用材料、以少充多医用材料,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供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全部实际损失。(四)乙方逾期未交付中标货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中标货物款百分之一违约金。逾期5日,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中标货物总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全部实际损失。(五)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中标货物未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因侵权问题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或怠于履行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并且支付该批货物总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甲方被第三方起诉或以其他方式追究责任,乙方应赔偿因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六)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鉴定费、律师费等。(七)因乙方提供的货物造成任何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支付该批货物总价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还应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全部实际损失。(八)乙方违反合同项下其他规定的,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还应赔偿甲方所产生的全部实际损失。第八条质量鉴定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乙方先行垫付。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拒不配合或者怠于履行义务,则甲方有权自行委托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乙方不再持任何异议,鉴定费最终由乙方承担。第九条管理措施甲方可根据实际要求对货物采购数量、规格等采取调控、限量等管理措施。第十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他一、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三、基于本合同产生的订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形式、电子形式等,双方均予以认可。四、基于本合同而产生的订单属于本合同有效的组成部分。(以下无正文)甲方: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乙方: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号地址:邮编:518118邮编: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授权代表:电话:0755-21589999电话:日期:日期:签约地点: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供货明细附件3:廉洁承诺书附件1:中标通知书附件2:供货明细序号医用材料名称(注册名)规格型号单位单价(元)品牌/产地生产厂家(全称)产品注册证号数量阳光平台交易产品代码国家医保编码按需供应附件3:廉洁承诺书深圳市第四人民医院: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采购环境,本公司作为贵院的供应商,基于维护良好的企业形象,及为供需各方提供优质服务的需要,本公司谨此承诺:一、合同期间,本公司、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承诺:1、绝不向贵院的工作人员给予任何性质、形式的金钱或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回扣、礼金、佣金、顾问费、咨询费、好处费、感谢费、有价证券、消费券、购物卡、提货凭证、各种门票、物品等等任何名目的款、物;2、绝不向贵院工作人员提供实质上由我司承担费用的任何性质、形式的消费或便利,例如:旅游、交通工具、餐饮、健身、娱乐、水疗、理疗、体育活动、演唱会等等;3、绝不接受贵院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向我司提出的费用报销请求;4、绝不与贵院工作人员或其代理人、股份代持人、亲属、关系密切的人等以某种方式合作经营业务,且该业务不论是否与贵院的采购标的有关;5、绝不进行其他可能导致贵院工作人员个人可获得金钱或物质利益的行为。二、上述承诺中所述的礼品、款物、便利等并无价值大小之分,亦不一定可以金钱衡量之,均为禁止之列。三、如违反承诺,视为本公司根本违约,本公司愿意接受以下规定进行处罚:1、同意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贵院支付违约金;2、贵院有权解除与本公司签订并尚在履行的合同;3、贵院有权视本公司违约情节轻重,将本公司列入贵院供应商黑名单。四、本廉洁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对本公司具有约束力。承诺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外科口罩等护理医用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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