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磁装置 空压机励磁控制装置招标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励磁装置等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励磁装置等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励磁装置等项目 (AGGFGSHGXYD251216256719)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生产备件采购部,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励磁装置等项目
2.2 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条件:
(1)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有钢铁、冶金、石化或电力企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提供供货业绩证明一份(并附上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发票均在2022-2024年内。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其他要求:
如果本项目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则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5年12月17日08时39分至2025年12月26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年12月17日08时39分至2025年12月26日08时00分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 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下载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6.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6.4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08时00分,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生产备件采购部
招标代理机构: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55甲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 系 人:
姚炳舒
联 系 人:
郑伟
电 话:
0412-6734664
电 话:
6736663
异议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412-6736793
电子邮箱:agzbtsyj@ansteel.com.cn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
图片_088086de0510a7bfb7a701.jpg
图片_088086de0510a7ffd7a201.jpg
能源动力部制氧区域35000制氧机组15700KW电机励磁装置.pdf
物料清单附件.pdf
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黑名单”处理情形.docx
公开询比要求(励磁装置等项目).docx
微机励磁装置ExcitationDeviceaonn品知拉制无刷同步电动机励磁装直WKLF-422型号(Mode1):额定励磁输出;58V/8.2A报编号NM59132021北京前锋科技有公司hn·.2H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能源动力部制氧区域35000制氧机组15700KW电机励磁装置技术要求鞍钢股份鲅鱼圈钢铁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能源动力部制氧区域35000制氧机15700KW电机WKLF-422型励磁装置经过交流达成以下技术要求。一、总则i.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鲅鱼圈能源动力部制氧区域35000制氧机组15700KW电机WKLF-422型励磁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是励磁装置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买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1.3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技术要求。如有异议可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摘述。1.4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使用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的标准执行。1.5本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定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在合同签订生效之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具体项目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协商。1.7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按本规范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由招标人确认。二、设备使用环境条件:(户内)2.1环境温度:-25℃一+40℃;日平均温度+25℃;2.2海拔高度:<1000米;2.3地震烈度:8度,水平加速度0.1g,垂直加速度0.15g;2.4环境相对湿度:日平均95%,月平均90%;2.5设备周围空气无明显尘埃、烟腐蚀或可燃性气体等。三、电动机参数1)同步电动机(西门子电机)型号1DZ1751-8AE03-Z电流972A频率50Hz转速1000min功率15700KW电压10KV频率50Hz额度功率因素0.9额度励磁电压81V额度励磁电流921接线法Y型2.引用标准:GB7409-97大中型同步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IEC2A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要求GB755-87旋转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T14048.1-93低压电器基本标准GB/T13926B工业过程测量和检测装置的电磁兼容性标准GB2424-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规程GB11287-89继电器继电保护装置振荡(正弦)试验GB/T14537-93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冲击碰撞试验GB/14598.9-1995辐射电磁场于扰试验GB/T14598.10-1996(IEC255-22-4)快速瞬变于扰试验GB/T14598.9辐射电磁场干扰试验的规定GB/T14598.10快速瞬变干扰试验的规定GB/T14598.13脉冲群干扰试验的规定GB/T14598.14静电放电试验的规定GB/T17626.5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的规定GB/T17626.6射频场感应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的规定GB/T17626.8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的规定GB/T17626.9脉冲磁场抗扰度试验的规定GB/14598.3-936.0绝缘试验的规定GB/T14598.3-938.0冲击电压试验的规定GB/T15153.1-1998远动设备及系统GB3797-83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定GB2424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GB14285-93电气装置工作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国电调2002138号继电保护实施细则3.技术参数及主要内容3.1新增励磁装置为原励磁装置升级产品,型号为WKLF-422型,适应于原SIEMENS的15700KW无刷励磁同步电动机。3.2.新增励磁装置在保持原有控制逻辑、通讯、报文一致的情况下,所有的软硬件必须是国际一线品牌的最新产品3.3新增励磁装置须保留系统所有对外窗口,控制逻辑应与现场实际相符3.4新增励磁装置硬件设计时,主回路采用IGBT直流斩波,励磁调节器拥有3个232通讯接口,分别用于主备机双机通讯、显示面板与调节器连接、PC及与调节器连接;除满足现场工艺条件外,需预留20%余量的I/0点数-3.5触摸屏面板显示的参数有电机电流、电压、励磁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转速;励磁系统控制方式指示;报警、跳闸事件查询、备妥指示、加载指示、启动闭锁(距离下次启动时间)、启动顺序等。触摸屏面板采用台湾威纶产品。3.6新增励磁装置应设计具有过励保护、欠励保护、转子接地故障保护功能、电源缺失故障报警、整流二极管故障报警、外部联锁跳闸、急停等等功能3.7新增励磁装置其硬件必须满足没有电池的情况下失电仍能保持控制程序的完整性。3.8励磁控制运行方式采用自动(包含恒功率因数、恒无功功率)运行,特殊工况下采用手动(恒励磁电流)运行,且拥有手动/自动切换按钮以及显示面板上含有自动/手动显示字样3.9具有保护和限制功能:如最大、最小励磁电流限制,各种失步保护功能。PT,CT断线保护等。3.10具有故障自检测、报警或自恢复功能:如脉冲异常、软硬件异常、超温、可控硅故障等。对相应故障具有记忆及显示报警功能和事件诊断功能。3.11具有强大的参数显示、实时数据曲线,和历史曲线显示查询功能。3.12具有失步再整步功能3.13按原励磁装置外形尺寸制作新增励磁装置设备序号名称型号或图号数量单位备注1空压机励磁控制装置WKLF-422型,双主功率回路,双控制回路,均需100%冗余;同现有电机配套、并与现有的励磁柜控制逻辑一致,能满足现有电机的工艺控制。图纸及布置图见附页1面3.14静态励磁装置技术性能要求3.14.1励磁装置要求采用全数字控制方式,有良好的抗干扰性能,满足GB/T17626严酷等级为I级的抗于扰测试标准,并通过相应型式试验考核。具有规范化的硬件设计和结构化的软件设计,便于控制方式升级。3.14.2励磁装置要求采用双套基于TI公司32位Excitrol-400型微机励磁调节器:双套调节器不应有任何共用的软、硬件回路(特别不能有共用的切换控制和管理单元);双套调节器分主、备机运行,在主机通道发生软、硬件故障及电源故障时能自动无抖动切换至备机通道;同时具有切换优先级控制功能,在双套调节器同时发生故障时能自动选择故障致命等级相对较低的通道作为主机通道运行;可以不停机更换故障调节器单元。.3.14.3励磁装置采用双套功率回路,100%冗余,功率回路内部采用进口西门子品牌IGBT模块,励磁装置供电电源应能不受电源交直流、相序、缺相影响。3.14.4具有用于后台测控的RS-485通讯接口,采用Modbus通讯协议,与现场微机监控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励磁设备的运行参数、工作状态和故障信息应上送微机监控系统;在励磁装置操作模式选择“远方”时,微机监控系统可在远方实现对励磁系统在现地能进行的所有操作。3.14.5励磁装置应配有现地人机接口设备,要求现地人机界面采用液晶触摸屏。3.14.6励磁装置微机励磁调节器,应具有恒功率因数和恒励磁电流双闭环运行功能:在极端运行工况(如轻载或长时间过载)外环调节器应能自动切换至恒无功功率调节方式。3.14.7励磁装置主回路、控制操作部分及触发脉冲应完全电气隔离。3.14.8励磁装置所有元件包括主回路、控制回路、整流元件及其他元件,插件工艺必须按有关质量保证体系,经过严格筛选。3.14.9励磁调节器应具有录波功能,可设置录波追忆时间;录波器应可实时录制励磁电流、励磁电压、定子电流、定子电压以及必要的接点量,并配置功能全面的后台波形分析软件及打印功能。现场需进行打印试验,不满足不予验收。3.14.10励磁装置应具有软、硬件及电源检测,如PT断线、电机失步、再同步失败、缺相、最小励磁限制、反时限强励限制、过励限制及常规保护等多项完善的限制、保护功能。3.14.11励磁调节器应具有事件记录功能;励磁装置的时钟与后台的GPS同步,并可以同时刷新校时,励磁调节器应能记录针对励磁系统的各种操作、与励磁相关的外部开入开出接点量变位、电机开停机等过程励磁调节器内部动作逻辑顺序、励磁系统的各类型故障信息等。记录的事件信息保存在励磁调节器内,且掉电不丢失,事件记录应配置足够容量,能满足装置运行半年以上不覆盖的要求。事件记录信息应能保存为不可修改的计算机文档。现场需进行打印试验,不满足不予验收。3.14.12可控硅励磁装置结构应便于维护和检修,所有控制环节集中在独立的调节器单元中,调节器的调试、参数整定通过串行通讯口进行。励磁装置结构应充分考虑通风散热条件和防震措施及防松脱措施。3.14.13柜体尺寸2260×800×800(高×宽×深)mm。监视仪表、液晶触摸屏面板均应装设在视线范围内和适宜操作位置上,可控硅励磁装置应装有定子电流表、转子励磁电压表、励磁电流表及其他励磁装置工作状态的各种信号和事故声光警告信号,并装有功率因数表。柜体采用静电喷塑工艺(颜色由买方确定)。3.14.14励磁装置的励磁变压器应采用·B级绝缘干式变压器,并符合GB6450-86《干式电力变压器》的要求。励磁变压器的温升限制和承受外部短路能力均应符合《干式电力变压器》有关规定的要求。3.14.15励磁装置整流回路(采用进口西门子IGBT)、继电器(进口西门子、ABB、欧姆龙)、开关(ABB、施耐德),液晶触摸屏(采用台湾威纶产品),端子(采用菲尼克斯或魏德米勒)或相当于,其它元器件采用进口或国内知名品牌元件,所有元件应进行严格老化筛选。3.14.16本励磁装置适应于原SIEMENS的15700KW无刷励磁同步电动机;3.14.17励磁装置保留系统所有对外窗口,控制逻辑应与现场实际相符3.14.18触摸屏面板显示的参数有电机电流、电压、励磁电流、有功功率、无功功率、功率因数、转速;励磁装置控制方式指示;报警、跳闸事件查询、备妥指示、加载指示、启动闭锁(距离下次启动时间)、启动顺序等。3.14.19励磁装置应设计具有过励保护、欠励保护、转子接地故障保护功能、电源缺失故障报警、整流二极管故障报警、外部联锁跳闸、急停等等功能励磁控制系统其硬件必须满足没有电池的情况下失电仍能保持控制程序的完整性。3.14.20励磁控制运行方式恒功率因数运行3.14.21具有保护和限制功能:如最大、最小励磁电流限制,各种失步保护功能。PT,CT断线保护等。3.14.22具有故障自检测、报警或自恢复功能:如脉冲异常、软硬件异常、超温、可控硅故障等。对相应故障具有记忆及显示报警功能和事件诊断功能。3.14.23具有强大的参数显示、实时数据曲线,和历史曲线显示查询功能。3.14.24具有失步再整步功能3.14.25需满足电气原理及外形尺寸布置,详见附页。4、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4.1一般要求4.1.1卖方应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响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4.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4.1.3卖方资料的提交要及时、充分,满足安装要求,卖方应负责编写并出版所供产品的的技术协议,并经买方和设计方确认,合同签定后在5天应给出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卖方提供的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签字,提供PDF电子文件。4.1.4卖方须满足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4.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出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4.1.6卖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4.1.7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4.1.8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二套。4.2需要提交的资料及技术文件4.2.1在合同签定10日内,卖方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4份,包括屏面布置图:包括外形尺寸、荷重及其附件清单。电气原理图:包括装置的原理框图、保护动作逻辑图、系统接线图、内部接线图、端子排等。五、设备监造、接收、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5概述5.1.1本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生产厂家规定的要求。5.1.2卖方在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5.1.3卖方应提供主要的配件装置详细资料,以及设备现场安装、指导调试、参加验收、投运及售后服务详单。5.1.4卖方应负责工厂试验及验收、设备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和投运、现场试验及验收、对买方技术人员的培训、保修期的维护等。5.2工厂的检验和监造5.2.1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买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5.2.2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买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5.2.3买方对货物运到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买方有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卖方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买方或其代表进行过检验,买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出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买方对其进行的检验。5.2.4卖方在进行工厂试验前15天内通知买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买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买方派出技术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买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5.2.5若买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关于不派员到卖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买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405.3试验内容卖方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对供货设备进行各项试验。六技术服务和联络6.1卖方现场技术服务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卖方在安装调试时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6.2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质6.2.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6.2.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6.2.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6.3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6.3.1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6.3.2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技术交底,讲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卖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买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卖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卖方负全部责任。6.3.3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卖方委托买受方进行处理,卖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6.3.4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6.3.5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与买方协商。6.4买方的义务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验货、安装、调试期间提供方便。6.5培训6.5.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6.5.2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同供需双方商定。6.6设计联络,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七.现场培训计划7.1、从设备开箱一直到安装、调试结束,卖方在安装现场对有关运行维护人员进行有关的操作,排除一般故障技能的训练,使买方有关人员掌握使用的必备的基础技能,同时提供有关产品及系统所配置的重要元器件的操作手册。.3八,双方责任和义务1、卖方对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和要求的正确性负责。2、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资料进行设计制造和配套供货范围内的辅助设备,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提供各项技术资料。并保证设备的质量和性能满足买方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3、卖方保证主要设备本厂生产,不得外包外协生产。4、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卖方应派遣得力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工作的交底和指导,具体时间由买方通知。5、现场试车期间,卖方应派人到现场组织指导调试并提出试车方案,买方积极协助。九.质量保证1卖方保证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证件齐全,采用最新设计和合适材料制造,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2卖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提供的产品缺陷及所有因卖方责任引起的产品缺陷、故障和损坏,卖方免费保修;保修期后,设备发生故障,卖方及时提供优质售后服务。3设备出厂前作电气设备试验,试验前15日通知买方参加,如买方未作任何答复且未派人参加,即作不参加论。4设备发货前半个月,通知买方进行出厂前验收。5在设备质保期内,如因设备的质量问题,出卖方无偿进行零部件更换及修理。十售后服务承诺(卖方).1保证产品的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程序控制,执行相关的制造标准,确保产品质量。2保证出厂产品及产品资料的完整性。3提供与本次投标设备相关的全部图纸等技术资料。4产品实行三包,整机保修1年,微机励磁调节器保修三年,保修期内免费维修、更换买方提出要求的设备或配件,并免费提供设备安装、调试的指导工作。5保修期满后公司有售后服务人员定期回访,提供免费的技术服务及满足买方提出的要求。6公司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售后服务电话,如有需要,接电话起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有关事宜,公司的现场服务人员均具有多年的安装、调试、维修经验,能独立地解决设备的有关情况。十一.包装、交付和储存1设备包装、运输应符合相关标准,具体要求见商务合同。2设备的包装应满足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震、防冲击的措施,以确保设备安全、无损地运抵场。3设备的包装应采取有效的防潮、防锈、防腐蚀及耐风雨侵蚀的措施,以保证设备在合理时间内现场的保管与维护。4设备应尽量在出卖方工厂完成组装,以尽可能减少现场的拼装工作量。对于现场拼装容易导致设备损伤或损害的尤其应整体交付。5设备应分类装箱并应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6包装箱外应有明显的文字说明,如:设备名称、用途及运输、储存安全注意事项等。包装箱内应附带装箱单。7出卖方应根据包装箱内所装物品的特性,向买受方提供安全保存方法的说明。其它事项(1)本技术要求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技术要求一式六份,买授方四份、出卖方二份。乙方:甲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能源动力部签字:签字:%-r教连遇王民2025011.27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2733244励磁装置叶类:电气传动控制装置;规格型号:WKLF-422输入电压(V):380;输入功(KW):落地;输入电流(A):2.5;输出电压(V):冷轧钢板,玻璃门;输出电流(A):21A;输出功(KW)/输出频(Hz):3.381;额定功WKLF-4221.0台无:2025-12-3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能源动力部动力作业区原物料描述:1C2733244励磁装置率(KW):3.381;过载能力:150%;安装及外形尺寸:1000*1000*2450;WKLF-4221.0台无:2025-12-3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能源动力部动力作业区原物料描述:公开询比要求1、商务要求1.1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为限,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供应商投标。1.2资格审核方式:资格预审方式。对需要现场考察的供方由鞍钢股份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组织考察,对不需现场考察的直接形成评标报告转委托方定标。1.3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企业类型:生产企业。投标人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全新、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委托人有权于定标前对拟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确认。1.6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1.7投标人在企查查网站不能有串标风险提示(董监高交叉任职、交叉持股(董监高)、交叉持股(单位)、工商信息一致)、不能有否决投标风险提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单位存在控股关系、总公司是否违规);在国资委数据网站不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1.8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1.9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1.10需求交货期:本次采购要求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投标单位应结合招标标的,投标时务必注明确保实现的交货期,如实际交货未满足合同约定,则将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管理办法对供方实施处罚。1.11运输方式:出卖人自行选择,运费由出卖人承担。1.12交货地点:货物送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设备资材采购中心仓管中心相应库房或鲅鱼圈分公司库房。2、技术要求需要技术交流的,在报价前需要到鞍钢股份设备资材采购中心指定地点进行技术交流并签订技术协议,签订技术协议后方可投商务标。物料描述与技术协议(要求)冲突时,以技术协议(要求)为准。3、资质及业绩要求3.1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或照片;(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3.2认证体系要求:(1)质量体系:通过本项目相应的ISO9000质量认证(涵盖内容设计、研发、生产均可)(2)环境体系:不要求(3)安全体系:不要求3.3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任一年度钢铁、冶金、电力、石化行业同类产品供货业绩,并提供至少1份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或照片,(均在2022-2024年内)。投标人上传的发票信息内容,需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到的“发票查验明细”一致,如不一致或无法查询报名无效。注:上述资料无关数据允许删除或遮盖,但不能影响发票在税务总局网站上验证。4、财务要求资金状况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折合人民币)。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5、付款方式5.1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取得合法发票挂账付款,按鞍钢现行付款政策付款。不同意该付款条件的,采购方将其视为无效报价。5.2本年度中标方首次签订合同金额在50万元(不含税金额)及以上的生产类备件采购,留5%质量保证金,设备正常运行十二个月无质量问题或货满十八个月时付清。5.3目前鞍钢现行付款政策为:支付货币为挂账月起第11个月支付;注:在本次采购执行过程中,若遇公司付款政策发生变化,按公司变化后的最新付款政策执行。6、履约要求6.1中标方严禁转包,一经发现,甲方将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方负责。投标方不得将中标项目主体、关键部分进行转包。6.2根据规定,对于中标后不签订合同、签订合同不供货或供货不及时的供应商,鞍钢将给予取消合格供应商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请各投标方谨慎报名或报价。6.3出卖人按买受人实际需求送货。7、其他要求7.1质保期:在正常安装维护运行的情况下,设备正常运行十二个月无质量问题或货满十八个月时支付质量保证金,以先到时间为准。如在此规定时间内备件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供应商应无偿修理或更换零件或更换备件。7.2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48小时内赶到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7.3如供应商进入现场服务,需遵守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鞍钢股份设备资材采购中心相关管理规定。7.4买受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7.5本要求解释权归鞍钢股份设备资材采购中心。鞍钢股份设备资材采购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励磁装置 空压机励磁控制装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