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2025)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 | 社会治安协管服务

项目概况
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_、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ZFCG(2025)269D
项目名称: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100000元/年
最高限价(元):1100000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100000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_年_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开标厅_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_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_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南路8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33752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337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于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新丰路66号供销大厦三楼东北
传 真:0574-88972256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莉、张竞方、王智帅、俞争、李新楚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972255
质疑联系人:傅冬荣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722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
传真:0574-89285326
联系人:何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139068463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FHZFCG(2025)269D 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pdf468.9K

FHZFCG(2025)269D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pdf

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电子招投标)编号:(FHZFCG(2025)269D)采购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代理人:宁波于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第1页共68页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2页共68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8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FHZFCG(2025)269D2.项目名称: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元):1100000元/年4.最高限价(元):1100000元/年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6.标项一标项名称: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1100000元/年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第3页共68页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1月8日9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地点(线下):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第4页共68页-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南路8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33752质疑联系人:郑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337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于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新丰路66号供销大厦三楼东北传真:0574-88972256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莉、张竞方、王智帅、俞争、李新楚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972255质疑联系人:傅冬荣第5页共68页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7225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传真:0574-89285326联系人:何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139068463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6页共68页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一、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分包。B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9.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报价评审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服务类。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中标服务费☐无。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元。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三年预算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4特别说明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2.鼓励供应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单位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第9页共68页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第10页共68页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第11页共68页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特别说明4.1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2关于知识产权4.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4.2.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供应商的风险4.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第12页共68页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5.2.3.7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第13页共68页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第14页共68页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1.1招标公告;6.1.2投标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标办法;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7.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7.4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第15页共68页三、投标8.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投标文件的组成9.1资格文件:9.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9.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9.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9.1.3.1中小企业声明函;9.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1.3.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9.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9.2商务技术文件:9.2.1符合性自查表;9.2.2投标函;9.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9.2.4供应商情况表;9.2.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9.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9.2.7商务响应表;9.2.8技术响应表;9.2.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9.2.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2.11其他资料(如有)。9.3报价文件:9.3.1开标一览表;9.3.2投标报价明细表;9.3.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第16页共68页9.3.4其他资料(如有)。10.投标文件的编制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须包含9.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内容。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1.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第17页共68页1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4.开标14.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4.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资格审查15.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5.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5.3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6.信用信息查询1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7.评标委员会第18页共68页17.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7.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17.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7.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7.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7.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7.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7.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7.3.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7.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17.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8.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19页共68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19.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0.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0.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0.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1.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2.合同的签订22.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2.2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给予通报。第20页共68页22.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3.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九、验收25.验收25.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5.2采购预算1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必须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财务货款支出的原始凭证。采购预算3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未中标供应商可以参加项目验收活动,但不第21页共68页属于验收小组成员,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25.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5.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22页共68页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最高限价(万元/年)1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10备注:(1)投标人应对整个项目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2)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二、服务要求:1.本项目的服务指奉化区西坞街道区域内部分道路交通辅助管理服务,每人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弹性工作时间)。2.在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西坞交警中队的指导下履行奉化西坞街道区域内部分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交通管理,采取早晚高峰、平峰疏导交通、劝阻交通违法,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3.具体职责:具体根据属地交警部门实际运行情况,协助管理辖区路口车辆、行人按交通规则要求通行,确保交通安全。3.1对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实施管理;3.2对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实施管理;3.3对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实施管理;3.4对机动车未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等实施管理;3.5对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实施管理。三、实质性服务内容:(一)人员配备:▲人员共配置:13人。(二)年龄要求: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法定年龄内,要求政治审查合格,有国家保安员证,有交警工作经验者优先。(三)着装要求:第23页共68页1、按规定统一着蓝色协勤服装,外穿交通管理反光背心,携带必要的装备;2、统一穿着黑色皮鞋或黑色作训鞋,穿着制服时不得外露非制式服装;3、禁止制服混穿,穿着制服时不得有染发、长头发或戴金银首饰现象。(四)行为规范要求:1、准时到达岗位执勤,不得有迟到早退现象发生:2、禁止在执勤岗位吃东西(吸烟)、玩手机,做与工作无关之事:3、不得长时间与志愿者、行人及队员窜岗聊天:4、禁止执勤时插口袋、背手、靠树、靠电线杆或其他物体;5、严禁脱岗、离岗、擅离职守及酒后上岗:6、文明执勤、态度和蔼,严禁与违法违规行为人发生冲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四、队伍的管理1、协管人员由中标人负责领导,并接受当地交警部门的管理。2、业务指导、勤务安排由中标人根据交警部门及采购人要求开展。3、岗前面试、培训、军事训练由中标人负责。4、采购人有权指派管理人员对服务人员队伍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对不称职队员有权调换。5、采购人将组织不定期的查岗,查岗情况及时向中标人通报,并严格按照处罚条款进行处罚。五、其他1、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六、工作范围位于奉化区西坞街道,具体岗位所在位置每天由属地交警部门按实需求安排。七、主要考核内容序号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扣分结果备注1着装、携装是否规范。每次扣1分2遇到情况是否及时报告。每次扣2分3在岗时是否发生脱岗、离岗事件,擅离职守。每次扣1分4业主日常巡查时是否发现有执勤不规范问题。每次扣1分5执勤过错责任是否在道路协管员的。每次扣2分6经检查是否发现实际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6-10项每发生一次均扣3分7执勤服务态度差,被投诉经查实被区级及以上督察部门处理的。8因管理漏洞或工作失误被新闻媒体曝光的。9因不认真履行执勤任务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例重大事故、重大拥堵)。10是否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的。11合计(扣分)备注:扣分处罚措施:考核按每三个月计算进行不定期考核督察。每三个月考核总分数100分,根据以上考核细则实行倒扣制,每三个月考核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每扣1分,每1分扣除中标人当次劳务费200元。每三个月考核连续二次不足80分的取消服务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八、商务条款项目要求投标报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购买服务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人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地点位于奉化区西坞街道辖区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履约保证金无。付款方式根据考核情况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注: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具体发票类型以采购人财务需求为准),若中标人未及时提供,则采购人可以延迟支付相关款项,且不存在违约责任,若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中标人负责。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2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的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中标人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2、履约期间,采购人如需在现核定岗位和服务内容以外,新增人员或工作量,则由采购人另行支付费用,并双方协商后确定。培训计划中标人应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应急演练和文明服务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培训合格上岗。安全责任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第26页共68页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因素分值细项评审因素划分资信技术分(80分)1服务方案(38分)1、秩序辅助管理方案(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秩序辅助管理方案进行评议:①交通管理方案及行人、电瓶车等非机动车管理方案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的;②高峰期或紧急事态下的拥堵疏导方案职责明确、工作效率高的;③有利于项目实施且保障到位;④工作计划制订完善、有实施的服务标准,每符合一项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1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8分。2、秩序辅助交通安全管理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秩序辅助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议:①秩序辅助交通安全管理方案思路及责任明确;②提供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治理计划;③秩序辅助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教育制度明确,每符合一项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1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6分。3、秩序辅助人员管理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秩序辅助人员管理方案进行评议:①管理方案思路及责任明确的;②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工作纪律;③管理方案制度条例明确,每符合一项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1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6分。第27页共68页4、秩序辅助交通管理流程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秩序辅助交通管理流程方案进行评议:①秩序辅助交通管理流程方案思路及分工明确;②秩序辅助交通管理流程方案流程通畅并且规范的;③针对性强,每符合一项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1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6分。5、重点区域整治方案(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所涵盖的区域范围内重点区域整治方案进行评议:①分析到位、重点突出;②措施结合实际切实可行、针对性强,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2分。6、文明安全服务保障(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文明安全服务保障进行评议:①有具体的保障体系及措施;②文明安全生产责任分配合理;③有具体的文明安全作业培训,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3分。7、管理创新措施(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创新措施进行评议:①创新举措理念先进;②创新举措符合实际;③推行数字化管理,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3分。8、其他相关服务保障事项(4分)根据投标人其他相关服务保障事项进行评议,①急调人员配置数量充沛;②巡查制度建立完善;③合理化建议切合实际;④承诺建立志愿者队伍,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4分。第28页共68页2服务质量保障及承诺(11分)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履约服务的便捷性、响应能力、应急或特殊事件可增派人员数、应急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议:①应急工作组组织架构完整、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调动快速便捷,②措施有效、可行、切合实际,③应急措施规范具有针对性,④有利于本项目实施且保障措施到位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1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8分。2、在应业主应急响应要求,投标人配备备勤车辆(7座及以上)5辆及以上的得3分,3辆得2分,1辆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车辆管理部门颁发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和车辆购置发票,如是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协议,未提供或不齐的不得分)3管理机构设备及管理制度(10分)1、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机构各部门职责评议(6分)①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机构设置体现出指挥统一、专业分工和协调性、有效管理性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3分。②针对本项目的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管理流程畅通,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3分。2、激励与监督机制评议(2分)激励与监督机制激励理念先进、方法多样、机制合理的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得1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2分。3、奖惩制度及内部考核评议(2分)针对本项目的奖惩制度及内部考核细则制度完善、职责明确、考核内容详细的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得1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2分。4人员配置、管理及培训(17分)1、项目管理人员(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评议:4人员配置、管理及培训(17分)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0.5分;②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荣誉的得1分;③具有相关工作(秩序辅助管理)经验的得0.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距离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及各类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齐的不得分。2、人员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除外)(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除外)进行评议:①本项目拟派项目人员岗位设置合理、明确的;②本项目拟派项目人员层次优、工作经验丰富、技能水平强;③人员配备齐整、工作内容分配合理的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距离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人员配置数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本项不得分。3、人员安全保障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议:①人员安全保障措施可靠有保障;②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性强;③安全责任分配明确;④事故善后措施及赔偿方案符合实际,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4分。⑤投标人承保《雇主责任险》、《保安公司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未提供或不齐的不得分。4、人员培训方案(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培训方案进行评议:①人员培训时有安排具有专业职称人员;②培训计划(内容、目标)明确;③培训方法多样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第30页共68页最多得3分。5、人员录用与考核标准(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录用与考核标准进行评议:①人员录用与考核标准体现出相互竞争;②注重效率;③守法运作;④平等对待,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4分。5体系认证(1分)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查询截图和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不齐的不得分)。6业绩(2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秩序辅助管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缺项不得分)7政府采购政策(1分)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1分。价格分20分报价2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议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投标人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议的价格)×价格权值×100*备注:1、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第31页共68页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3.4报价评审。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1.1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开标记录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1.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1.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1.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1.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30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第32页共68页3.5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四、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投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投标无效的情形。4.2.1没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供应商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供应商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4.2.2在电子开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2.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4.2.2.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签字、盖章的;4.2.3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2.3.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4.2.3.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3.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身份证明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不符的。第33页共68页4.2.3.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4.2.3.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4.2.3.6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4.2.3.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4.2.3.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4.2.3.10报价文件以外的投标文件中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或单价的。4.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4.3.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4.3.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3.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项(含)以上的;4.3.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4.3.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4.3.6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4.4.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4.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第34页共68页4.4.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4.4.4投标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4.5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5其他无效情形:4.5.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的;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4.5.2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4.5.3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4.5.4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4.5.5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第35页共68页7.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36页共68页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7页共68页年月日,(采购人)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为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服务。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地点。2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2.1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2中标通知书;2.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第38页共68页2.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2.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3服务内容3.1本项目的服务指奉化区西坞街道区域内部分道路交通辅助管理服务,每人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弹性工作时间)。3.2在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西坞交警中队的指导下履行奉化西坞街道区域内部分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交通管理,采取早晚高峰、平峰疏导交通、劝阻交通违法,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3.3具体职责:具体根据属地交警部门实际运行情况,协助管理辖区路口车辆、行人按交通规则要求通行,确保交通安全。3.3.1对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实施管理;3.3.2对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实施管理;3.3.3对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实施管理;3.3.4对机动车未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等实施管理;3.3.5对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实施管理。3.4实质性服务内容:3.4.1人员配备:人员共配置:13人。3.4.2年龄要求:男性,身体健康、男性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其中4名(特保)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要求政治审查合格,有国家保安员证,有交警工作经验者优先。3.4.3着装要求:3.4.3.1按规定统一着蓝色协勤服装,外穿交通管理反光背心,携带必要的装备;3.4.3.2统一穿着黑色皮鞋或黑色作训鞋,穿着制服时不得外露非制式服装;3.4.3.3禁止制服混穿,穿着制服时不得有染发、长头发或戴金银首饰现象。3.4.4行为规范要求:3.4.4.1准时到达岗位执勤,不得有迟到早退现象发生:第39页共68页3.4.4.2禁止在执勤岗位吃东西(吸烟)、玩手机,做与工作无关之事:3.4.4.3不得长时间与志愿者、行人及队员窜岗聊天:3.4.4.4禁止执勤时插口袋、背手、靠树、靠电线杆或其他物体;3.4.4.5严禁脱岗、离岗、擅离职守及酒后上岗:3.4.4.6文明执勤、态度和蔼,严禁与违法违规行为人发生冲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3.5队伍的管理3.5.1协管人员由乙方负责领导,并接受当地交警部门的管理。3.5.2业务指导、勤务安排由乙方根据交警部门及采购人要求开展。3.5.3岗前面试、培训、军事训练由乙方负责。3.5.4甲方有权指派管理人员对服务人员队伍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对不称职队员有权调换。3.5.5甲方将组织不定期的查岗,查岗情况及时向乙方通报,并严格按照处罚条款进行处罚。3.6其他3.9.1乙方的工作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3.9.2乙方应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应急演练和文明服务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培训合格上岗。3.7工作范围位于奉化区西坞街道,具体岗位所在位置每天由属地交警部门按实需求安排。3.10主要考核内容序号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扣分备注1着装是否规范。每次扣1分2遇到情况是否及时报告。每次扣2分3在岗时是否发生脱岗、离岗事件,擅离职守。每次扣1分4日常巡查时是否发现有执勤不规范问题。每次扣1分5执勤过错责任是否在道路协管员的。每次扣2分6经检查是否发现实际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6-10项每发生一次均扣3分7执勤服务态度差,被投诉经查实被区级及以上督察部门处理的。8因管理漏洞或工作失误被新闻媒体曝光的。9因不认真履行执勤任务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例重大事故、重大拥堵)。10是否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的。11合计备注:扣分处罚措施:考核按每三个月计算进行不定期考核督察。每三个月考核总分数100分,根据以上考核细则实行倒扣制,每三个月考核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每扣1分,每1分扣除乙方当次劳务费200元。每三个月考核连续二次不足80分的取消服务资格,甲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4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购买服务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乙方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甲方将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并不予调整。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5付款方式、时间和条件5.1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根据考核情况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发票(具体发票类型以采购人财务需求为准),若乙方未及时提供,则甲方可以延迟支付相关款项,且不存在违约责任,若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负责。第41页共68页5.2乙方收款账户: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账号:6服务期限、地点和服务人员要求6.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6.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3服务人员:。7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招标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8知识产权8.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8.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服务的知识产权归属,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归甲方所有。9履约保证金9.1无。10定期考核和问题反馈10.1甲方有权定期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10.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11项目验收第42页共68页11.1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应当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12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12.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12.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12.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13质量保证13.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13.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14履约的风险负担在履行合同时,乙方服务人员及设备的相关风险均由乙方自行承担。15合同变更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6合同转让和分包16.1本合同不允许转让。16.2本合同不允许分包。17违约责任17.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拒绝履行合同,或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标准和成果展现方式完成服务,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第43页共68页每日计合同总价的0.05%,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完成服务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并解除本合同;17.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17.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解除本合同;17.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7.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不可抗力18.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8.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第44页共68页18.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18.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9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20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2合同中止、终止22.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2.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乙方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责任。23通知和送达23.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3.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第45页共68页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4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5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5.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5.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6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名称(公章):乙方名称(公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见证人:宁波于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电话:第46页共68页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中小企业声明函;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1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47页共68页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第48页共68页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的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名或印章):投标人(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第49页共68页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1、农林牧渔业500≤Y<2000050≤Y<500Y<50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3、建筑业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4、批发业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5、零售业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V<200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V<100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10≤X<10050≤Y<1000X<10Y<5013、房地产开发经营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10≤X<100X<10第50页共68页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电子招投标)编号:(FHZFCG(2025)269D)采购人: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代理人:宁波于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第1页共68页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2页共68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8日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FHZFCG(2025)269D2.项目名称: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3.预算金额(元):1100000元/年4.最高限价(元):1100000元/年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6.标项一标项名称: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1100000元/年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7.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第3页共68页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6年1月8日9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地点(线下):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4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第4页共68页-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请各供应商合理预估时间,及时办理。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解密: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⑨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地址:宁波市奉化区西坞街道南路8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533752质疑联系人:郑先生质疑联系方式:0574-885337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于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新丰路66号供销大厦三楼东北传真:0574-88972256项目联系人(询问):林莉、张竞方、王智帅、俞争、李新楚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972255质疑联系人:傅冬荣第5页共68页质疑联系方式:0574-88972255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采购办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5号1015办公室传真:0574-89285326联系人:何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5326、1390684631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6页共68页第二部分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报价要求一、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分包。B不同意分包。4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文件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9.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供应商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供应商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供应商时间不超过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供应商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交易中心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供应商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对其加以限制,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9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A货物类,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为: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和报价评审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B服务类。10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3中标服务费☐无。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元。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按三年预算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14特别说明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2.鼓励供应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单位职工规范缴存住房公积金。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第9页共68页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2.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3.2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第10页共68页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3.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第11页共68页任。3.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支持创新发展3.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4.特别说明4.1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4.2关于知识产权4.2.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4.2.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4.2.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3供应商的风险4.3.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3.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供应商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5.询问、质疑、投诉5.1供应商询问第12页共68页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5.2供应商质疑5.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5.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5.2.2.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5.2.2.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5.2.2.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5.2.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5.2.3.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5.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5.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5.2.3.4事实依据;5.2.3.5必要的法律依据;5.2.3.6提出质疑的日期。5.2.3.7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需要提供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截图。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5.2.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第13页共68页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后5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的“其他公告”栏目公开质疑答复,答复内容应当完整。质疑函作为附件上传。5.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5.3供应商投诉5.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5.3.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5.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5.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第14页共68页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6.1.1招标公告;6.1.2投标须知;6.1.3采购需求;6.1.4评标办法;6.1.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1.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6.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7.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7.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7.4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供应商。第15页共68页三、投标8.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9.投标文件的组成9.1资格文件:9.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9.1.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9.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适用);9.1.3.1中小企业声明函;9.1.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9.1.3.3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9.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有)。9.2商务技术文件:9.2.1符合性自查表;9.2.2投标函;9.2.3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9.2.4供应商情况表;9.2.5距采购人最近或者能为本项目提供最优服务的网点情况表;9.2.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9.2.7商务响应表;9.2.8技术响应表;9.2.9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9.2.10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9.2.11其他资料(如有)。9.3报价文件:9.3.1开标一览表;9.3.2投标报价明细表;9.3.3政府采购统计基础信息表;第16页共68页9.3.4其他资料(如有)。10.投标文件的编制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未有规定格式的资料,供应商应自行编制,但至少须包含9.投标文件组成中的内容。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10.2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0.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1.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1.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1.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1.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2.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2.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2.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第17页共68页13.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4.开标14.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4.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5.资格审查15.1开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15.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5.3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16.信用信息查询16.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16.2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3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17.评标委员会第18页共68页17.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17.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17.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7.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7.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7.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7.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17.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7.3.6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17.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17.5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8.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19页共68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19.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一个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20.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0.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0.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开标记录、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0.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1.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2.合同的签订22.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依法发布合同公告。22.2中标供应商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给予通报。第20页共68页22.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23.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4.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4.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4.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九、验收25.验收25.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5.2采购预算1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必须成立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作为财务货款支出的原始凭证。采购预算300万元(含)以上的采购项目履约完成后,未中标供应商可以参加项目验收活动,但不第21页共68页属于验收小组成员,中标供应商须积极配合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项目验收。25.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验收小组成员必须包含部分服务对象),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25.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22页共68页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最高限价(万元/年)1西坞街道道路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10备注:(1)投标人应对整个项目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2)本次招标设有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二、服务要求:1.本项目的服务指奉化区西坞街道区域内部分道路交通辅助管理服务,每人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弹性工作时间)。2.在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西坞交警中队的指导下履行奉化西坞街道区域内部分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实施交通管理,采取早晚高峰、平峰疏导交通、劝阻交通违法,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3.具体职责:具体根据属地交警部门实际运行情况,协助管理辖区路口车辆、行人按交通规则要求通行,确保交通安全。3.1对路口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实施管理;3.2对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实施管理;3.3对电动三(四)轮车违法上路实施管理;3.4对机动车未礼让斑马线、违法停车等实施管理;3.5对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实施管理。三、实质性服务内容:(一)人员配备:▲人员共配置:13人。(二)年龄要求: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法定年龄内,要求政治审查合格,有国家保安员证,有交警工作经验者优先。(三)着装要求:第23页共68页1、按规定统一着蓝色协勤服装,外穿交通管理反光背心,携带必要的装备;2、统一穿着黑色皮鞋或黑色作训鞋,穿着制服时不得外露非制式服装;3、禁止制服混穿,穿着制服时不得有染发、长头发或戴金银首饰现象。(四)行为规范要求:1、准时到达岗位执勤,不得有迟到早退现象发生:2、禁止在执勤岗位吃东西(吸烟)、玩手机,做与工作无关之事:3、不得长时间与志愿者、行人及队员窜岗聊天:4、禁止执勤时插口袋、背手、靠树、靠电线杆或其他物体;5、严禁脱岗、离岗、擅离职守及酒后上岗:6、文明执勤、态度和蔼,严禁与违法违规行为人发生冲突,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四、队伍的管理1、协管人员由中标人负责领导,并接受当地交警部门的管理。2、业务指导、勤务安排由中标人根据交警部门及采购人要求开展。3、岗前面试、培训、军事训练由中标人负责。4、采购人有权指派管理人员对服务人员队伍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对不称职队员有权调换。5、采购人将组织不定期的查岗,查岗情况及时向中标人通报,并严格按照处罚条款进行处罚。五、其他1、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六、工作范围位于奉化区西坞街道,具体岗位所在位置每天由属地交警部门按实需求安排。七、主要考核内容序号考核内容扣分标准扣分结果备注1着装、携装是否规范。每次扣1分2遇到情况是否及时报告。每次扣2分3在岗时是否发生脱岗、离岗事件,擅离职守。每次扣1分4业主日常巡查时是否发现有执勤不规范问题。每次扣1分5执勤过错责任是否在道路协管员的。每次扣2分6经检查是否发现实际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6-10项每发生一次均扣3分7执勤服务态度差,被投诉经查实被区级及以上督察部门处理的。8因管理漏洞或工作失误被新闻媒体曝光的。9因不认真履行执勤任务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例重大事故、重大拥堵)。10是否发生违法乱纪行为的。11合计(扣分)备注:扣分处罚措施:考核按每三个月计算进行不定期考核督察。每三个月考核总分数100分,根据以上考核细则实行倒扣制,每三个月考核分80分以上(含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每扣1分,每1分扣除中标人当次劳务费200元。每三个月考核连续二次不足80分的取消服务资格,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八、商务条款项目要求投标报价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含购买服务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人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地点位于奉化区西坞街道辖区内,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履约保证金无。付款方式根据考核情况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注: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发票(具体发票类型以采购人财务需求为准),若中标人未及时提供,则采购人可以延迟支付相关款项,且不存在违约责任,若由此引起的经济纠纷由中标人负责。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2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其他要求1、中标人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的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中标人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2、履约期间,采购人如需在现核定岗位和服务内容以外,新增人员或工作量,则由采购人另行支付费用,并双方协商后确定。培训计划中标人应制订详细的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应急演练和文明服务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培训合格上岗。安全责任中标人的工作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对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第26页共68页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因素分值细项评审因素划分资信技术分(80分)1服务方案(38分)1、秩序辅助管理方案(8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秩序辅助管理方案进行评议:①交通管理方案及行人、电瓶车等非机动车管理方案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的;②高峰期或紧急事态下的拥堵疏导方案职责明确、工作效率高的;③有利于项目实施且保障到位;④工作计划制订完善、有实施的服务标准,每符合一项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1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8分。2、秩序辅助交通安全管理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秩序辅助交通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议:①秩序辅助交通安全管理方案思路及责任明确;②提供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治理计划;③秩序辅助交通安全管理方案安全教育制度明确,每符合一项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1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6分。3、秩序辅助人员管理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秩序辅助人员管理方案进行评议:①管理方案思路及责任明确的;②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工作纪律;③管理方案制度条例明确,每符合一项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1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6分。第27页共68页4、秩序辅助交通管理流程方案(6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秩序辅助交通管理流程方案进行评议:①秩序辅助交通管理流程方案思路及分工明确;②秩序辅助交通管理流程方案流程通畅并且规范的;③针对性强,每符合一项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1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6分。5、重点区域整治方案(2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所涵盖的区域范围内重点区域整治方案进行评议:①分析到位、重点突出;②措施结合实际切实可行、针对性强,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2分。6、文明安全服务保障(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文明安全服务保障进行评议:①有具体的保障体系及措施;②文明安全生产责任分配合理;③有具体的文明安全作业培训,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3分。7、管理创新措施(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创新措施进行评议:①创新举措理念先进;②创新举措符合实际;③推行数字化管理,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3分。8、其他相关服务保障事项(4分)根据投标人其他相关服务保障事项进行评议,①急调人员配置数量充沛;②巡查制度建立完善;③合理化建议切合实际;④承诺建立志愿者队伍,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4分。第28页共68页2服务质量保障及承诺(11分)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承诺(履约服务的便捷性、响应能力、应急或特殊事件可增派人员数、应急响应时间等)进行综合评议:①应急工作组组织架构完整、职责分工明确、人员调动快速便捷,②措施有效、可行、切合实际,③应急措施规范具有针对性,④有利于本项目实施且保障措施到位的,每符合一项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1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8分。2、在应业主应急响应要求,投标人配备备勤车辆(7座及以上)5辆及以上的得3分,3辆得2分,1辆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车辆管理部门颁发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和车辆购置发票,如是租赁的还需提供租赁协议,未提供或不齐的不得分)3管理机构设备及管理制度(10分)1、管理机构设置及管理机构各部门职责评议(6分)①针对本项目的管理机构设置体现出指挥统一、专业分工和协调性、有效管理性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3分。②针对本项目的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管理流程畅通,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3分。2、激励与监督机制评议(2分)激励与监督机制激励理念先进、方法多样、机制合理的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得1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2分。3、奖惩制度及内部考核评议(2分)针对本项目的奖惩制度及内部考核细则制度完善、职责明确、考核内容详细的得2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得1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2分。4人员配置、管理及培训(17分)1、项目管理人员(2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进行评议:4人员配置、管理及培训(17分)①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0.5分;②获得过区级及以上荣誉的得1分;③具有相关工作(秩序辅助管理)经验的得0.5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距离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及各类证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齐的不得分。2、人员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除外)(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人员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除外)进行评议:①本项目拟派项目人员岗位设置合理、明确的;②本项目拟派项目人员层次优、工作经验丰富、技能水平强;③人员配备齐整、工作内容分配合理的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距离开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人员配置数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本项不得分。3、人员安全保障措施(5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议:①人员安全保障措施可靠有保障;②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性强;③安全责任分配明确;④事故善后措施及赔偿方案符合实际,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4分。⑤投标人承保《雇主责任险》、《保安公司责任险》、《团体意外险》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资料,未提供或不齐的不得分。4、人员培训方案(3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培训方案进行评议:①人员培训时有安排具有专业职称人员;②培训计划(内容、目标)明确;③培训方法多样的,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第30页共68页最多得3分。5、人员录用与考核标准(4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人员录用与考核标准进行评议:①人员录用与考核标准体现出相互竞争;②注重效率;③守法运作;④平等对待,每符合一项得1分,以上内容有所欠缺的每项得0.5分,以上内容欠缺较大或未提供该内容的不得分,最多得4分。5体系认证(1分)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1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上查询截图和证书复印件,未提供或不齐的不得分)。6业绩(2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同类项目(秩序辅助管理)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缺项不得分)7政府采购政策(1分)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1分。价格分20分报价2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议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投标人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议的价格)×价格权值×100*备注:1、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一、评标方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二、评标标准第31页共68页2.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秩序辅助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