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场 足球场建设招标公告(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5)
项目概况
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148
2、项目名称: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128,206.48元
最高限价:1128206.4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镇财采购JC-2025-148-1
: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1标段
1128206.48
1128206.48
是
1128206.4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5.2质量要求:合格5.3建设地点:镇平县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5供应商提供无行贿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后)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19日 至 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http://zpggzyjyzx.zhenping.gov.cn/登录交易系统免费进行文件下载。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0512-58188538。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2.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3.监督人:镇平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77-6591059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镇平县健康路中段
联系人:张海志
联系方式:13949303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静萤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融奥星城C院对面
联系人:刘琛
联系方式:182381805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琛
联系方式:18238180567
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df
公告.pdf
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148采购人: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静萤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148采购人: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河南静萤工程服务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镇平县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镇平县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镇平县农村商业银行0377-83985081;中国农业银行镇平支行0377-68012260中国建设银行镇平支行0377-65915919或携带政府采购合同前往银行网点咨询.镇平县财政局扫码关注我们获取更多信息-1-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资料......................................-4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1482、项目名称: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128206.48元最高限价:1128206.48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镇财采购JC-2025-148-1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1包1128206.481128206.48是1128206.48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5.2质量要求:合格-3-5.3建设地点:镇平县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5供应商提供无行贿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后)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4-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http://zpggzyjyzx.zhenping.gov.cn/登录交易系统免费进行文件下载。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0512-58188538。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5-2.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3.监督人:镇平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77-65910598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地址:镇平县健康路中段联系人:张海志联系方式:139493036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静萤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融奥星城C院对面联系人:刘琛联系方式:182381805672025年12月18日-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镇平县雪枫街道办事处地址:镇平县涅阳路东段北侧联系人:田鑫涛联系方式:18567192396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静萤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融奥星城C院对面联系人:刘琛联系方式:182381805671.1.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5项目名称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1481.1.6项目地点镇平县1.2.1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2.2采购预算金额1128206.48元1.3.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1.3.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1.3.3质量要求合格1.4.1供应商见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4.1资质条件见公告“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9答疑会不召开1.10分包不允许1.11实质性偏差不允许1.12是否接受选择性报价方案不接受;首次响应文件只允许一个报价方案2.2.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2.2供应商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2.2.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2.3.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书面形式2.3.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2.3.3间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3.1磋商有效期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3.4磋商保证金无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2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台)系统内;4.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并认真检查电子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1、递交网址:http://zpggzyjyzx.zhenping.gov.cn/2、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3、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4.4.4是否退还磋商响应文件否4.5.2响应文件电子签章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中所有电子签章的地方必须按文件明示的方式电子签章5.1开启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台)-交易系统内说明: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0512-581885384、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5.3.1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成员人数共3人,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随机抽取。5.3.3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3名5.9履约保证金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项目属性工程采购标的名称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本项目所属的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绿色建材供应商应结合项目特点及要求优先选购和使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的建筑材料。在满足项目质量、性能及预算要求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建材。10.1相关费用收取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10.1标准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由成交人支付。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10.2履约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支付10.3开标程序1、投标人代表持本单位CA数字证书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2、开标时间到,在线公布投标人名单。3、开标顺序:①投标人解密: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企业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在解密时间到达后,系统做出解密提示,请各投标人自行解密即可。开标解密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②唱标。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页面停留5分钟供投标人查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招标人、监督人需要关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随时在线提出的异议、问题沟通等信息,并做好及时回复;③代理机构点击开标结束。10.4市场主体库信息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10.4市场主体库信息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原件扫描件上传市场主体库请依照系统所指位置进行上传以便评审。没有指出上传位置的原件扫描件请上传至“所需投标材料”中。没有上传至指定位置,只要在市场主体库中找到,均视为已上传。10.4解释权除本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前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0.5法律法规内容以下内容摘自《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10.5法律法规内容第十条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磋商文件售价应当按照弥补磋商文件制作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确定磋商文件售价依据。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第十四条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4-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1.1.2采购人: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1.3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采购活动,在采购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1.1.4采购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内容、工期和质量要求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2)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磋商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磋商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15-(5)为本磋商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使用语言文字应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1.9现场考察或答疑会1.9.1现场考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现场考察的,不影响现场考察的正常进行。1.9.2供应商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答疑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0分包: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1.10.1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16-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2成交人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1响应和偏差1.11.1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2允许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1.11.3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1.12选择性报价方案选择性报价方案: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竞争性磋商文件2.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见磋商文件格式根据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17-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认可。2.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2.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3.3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磋商响应文件编写3.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见响应文件格式3.2磋商价格构成及报价要求3.2.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服务的报价。3.2.2竞争性磋商响应总报价应是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包括基于提供服务发生的各种税费、及保险费、运杂费、培训费、管理费以及伴随的消耗材料、备品备件和其它服务费总报价。-18-3.2.3磋商报价一览表是将总报价进行分解,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磋商报价一览表相应栏内。未填入报价项目磋商小组可以认定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也可能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判断,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报价应完全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服务分项。3.3.4本项目的磋商报价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现场情况、承包范围,并充分考虑供货及服务期间各类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系数,由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合理范围内,自主考虑、优惠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3.3磋商有效期3.3.1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3.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磋商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3.4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保证金3.5磋商响应纸质版文件的编制3.5.1磋商响应纸质版文件应按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报价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5.2磋商响应纸质版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磋商报价、-19-服务计划、服务方案、磋商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5.3(1)磋商响应纸质版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商响应纸质版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2)磋商响应纸质版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纸质版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4.响应文件的递交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电子版响应文件的递交:具体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前递交响应文件。4.2.2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2.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2.4响应文件电子签章要求;具体方法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规定的递交首次磋商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4.3.2供应商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的要求电子签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供应商出具-20-签收凭证。4.3.3补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竞争性磋商5.1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磋商程序5.2.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宣布磋商会议开始;5.2.2宣布磋商会议纪律;5.2.3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5.2.4磋商(采购人将对磋商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5.3磋商5.3.1磋商小组(1)磋商工作由磋商小组独立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5.3.2磋商-21-(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5.3.3磋商报告磋商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4磋商过程的保密性5.4.1磋商期间,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与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比较以及推荐成交人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如向磋商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22-都将会导致其磋商被拒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记录其不良行为。5.5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3家)。5.6确定成交人5.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成交人。5.6.2采购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写明。5.7成交结果公告5.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5.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服务要求、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5.8成交通知书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出-23-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磋商和签订合同的依据。5.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5.9.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金额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3%。5.9.2成交人不能按本章第5.9.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授予合同6.1采购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和澄清文件等,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基础。6.3政府采购合同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服务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6.4如成交人不按本章第6.1项约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报请取消其成交决定,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采购人可按照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或者重新采购。7.纪律和监督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磋商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24-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7.3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7.4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8.政府采购政策8.1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必须执行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25-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财库〔2022〕19号: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9.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一、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2响应函签字盖章符合签字盖章要求3响应文件格式符合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2.1.2资格4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5项目经理要求、技术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6无行贿承诺、信用记录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2.1.3响应7响应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8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9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10响应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27-二、详细评审:详细磋商(1.磋商小组根据本章内容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供应商对所参加磋商项目根据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分二次报价(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适当进行多轮报价),一次报价须按照磋商文件的报价格式填报,第二次报价在磋商中填报注:1、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人预算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2、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按照本章第2.2款内容进行详细性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4(1)报价部分(30分)价格权值为0.3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进行价格扣除。1.鼓励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2.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30万元以上的、工程60万元以上的,-28-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原则上须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29-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2.4(2)(技术标(55(分)1、内容完整性0~4分)根据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得0~4分。2、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11分)根据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得0~11分。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根据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得0~5分。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5分)根据内容的针对性、合理性,得0~5分。-30-((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0~6分)根据内容的针对性、合理性,得0~6分。6、工期保证措施0~6分)根据内容的针对性、合理性,得0~6分。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6分)根据内容的针对性、合理性,得0~6分。8、技术创新的应用实施措施(0~6分)根据内容针对性、合理性得0~6分。9、风险管理措施(0~6分)根据内容针对性、合理性,得0~6分。2.2.3(3)综合(15分)(1、企业业绩(0~4分)每1份业绩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业绩日期以2022年以来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通知书、施工合同。2、优惠承诺(0~6分)根据供应商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得0-6分。3、履职尽责承诺0-5分)根据供应商的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技术人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检测员等)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提供承包商履约保证,得0-5分。-31-评审办法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磋商小组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终确定采购需求和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响应文件,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1.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1.3响应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2.1分值构成(1)商务得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综合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2.2评分标准(1)商务得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综合部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评审程序2.1初步评审2.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文件无效。2.1.2磋商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磋商报价进行修正-32-(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详细磋商2.2.1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双方可以就磋商项目所涉及的价格、技术、服务、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实质性磋商,但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2.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2.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2.4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3-2.2.5竞争性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3家)。2.2.6最后报价(二轮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注:1、最后报价不得超出第一轮报价;2、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供应商需做出合理说明,否则将承担不被接受的风险】。2.2.7情况特殊,经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现场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适当进行多轮报价。2.2.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详细评审2.3.1磋商小组按本章评审方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1)按本章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得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评审因素和分值对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2.3.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3.3供应商得分=A+B+C。2.3.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2.4响应文件的澄清2.4.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4.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4.3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2.5评审结果2.5.1除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为2-3名),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2.5.2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3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36-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37-(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38-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39-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开户银行:通用合同条款参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参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40-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见系统附件-41-第六章图纸资料见系统附件-42-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一般规定除非合同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对于涉及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的工作,相应厂家使用说明或操作说明等的内容,或适用的国外同类标准的内容也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合同中约定的任何供应商应予遵照执行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构成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的任何内容与任何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包括他们适用的修改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不一致的指示,供应商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以及相关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的最新版本;或把最新版本的要求当作对供应商工作的最起码要求,而执行更高的标准。未尽项均执行现行规范及标准,以上规范如有变化,以最新发布的为准2.现行有效的主要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索引由供应商自行购买或收集-43-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联系电话:供应商地址:日期:年月日-44-目录(供应商可在不改变响应文件格式前提下,自拟响应文件详细目录,标注页码)-45-一、响应函及响应函附录(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本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并对真实性负责。5.(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地址:电话:年月日-46-(二)响应函附录供应商响应范围响应报价(大写:元小写:元供应商应在此填列第一次报价,但以供应商最后一次的磋商报价为成交价)项目经理注册编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质量要求工期投标有效期供应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7-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系,(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电子签章)年月日-48-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一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镇财采购JC-2025-1482、项目名称: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128206.48元最高限价:1128206.48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镇财采购JC-2025-148-1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镇平县贾宋镇初级中学、柳泉铺镇第一中心小学、石佛寺镇四龙小学、杨营镇中心小学足球场建设项目-1包1128206.481128206.48是1128206.48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5.2质量要求:合格5.3建设地点:镇平县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工程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3.2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3.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5供应商提供无行贿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止时点为公告发布之后)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和拆分。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交易系统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通过http://zpggzyjyzx.zhenping.gov.cn/登录交易系统免费进行文件下载。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一交易系统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镇平分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377-61176137/0512-58188538。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供应商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2.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磋商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3.监督人:镇平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77-65910598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平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地址:镇平县健康路中段联系人:张海志联系方式:1394930363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宛智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雪枫涅阳路西段御景华城东联系人:王静联系方式:199136649312025年12月1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足球场 足球场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