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招标公告(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5)
经开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经开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9.5万元/年/标包(养老服务中心运营7.5万元/年/标包,老年助餐运营2万元/年/标包)。
采购需求:一标包为凤凰办事处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运营管理,二标包为紫薇街道办事处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运营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目标考核情况及招标人资金落实情况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3日
地点: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2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辅三楼会议室【滁州市全椒路155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电子版(请将所需材料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大小在30M以内)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在规定时间(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发送至174370810@qq.com(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以及所投标包号和投标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压缩前文件格式和PDF格式请使用常用软件格式,压缩软件推荐使用WinRAR,若使用其他软件的请另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正版软件包。
2.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单位解密信息》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174370810@qq.com(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邮箱)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解密,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放弃投标。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未发送,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因投标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4.各投标单位无须安排人员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
5.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经开区相关部门见证下,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审查,无任何问题后解密各投标文件。
6.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至代理机构。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滁州市全椒路155号
联系人:李庆延、叶志瑶
联系方式:0550-3219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滁州市经开区花园西路200号4号楼6楼610室
联系人:王昌玉
联系方式:0550-2210330、13359009028
经开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二次)招标文件.doc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2024年版)项目名称:经开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二次)采购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采购需求19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35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5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9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经开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二次)预算金额:9.5万元/年/标包(养老服务中心运营7.5万元/年/标包,老年助餐运营2万元/年/标包)。采购需求:一标包为凤凰办事处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运营管理,二标包为紫薇街道办事处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运营管理。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目标考核情况及招标人资金落实情况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3日地点: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辅三楼会议室【滁州市全椒路155号】。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次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方式(不接收其他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电子版(请将所需材料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扫描,并转换为PDF格式,文件大小在30M以内)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在规定时间(2025年12月23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发送至174370810@qq.com(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邮箱)(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以及所投标包号和投标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压缩前文件格式和PDF格式请使用常用软件格式,压缩软件推荐使用WinRAR,若使用其他软件的请另提供可免费使用的正版软件包。2.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单位解密信息》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174370810@qq.com(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邮箱)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解密,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放弃投标。3.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未发送,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因投标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4.各投标单位无须安排人员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现场参与开标活动。5.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在经开区相关部门见证下,进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的审查,无任何问题后解密各投标文件。6.中标单位中标后须提供一正三副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递交至代理机构。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滁州市全椒路155号联系人:李庆延、叶志瑶联系方式:0550-321938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滁州市经开区花园西路200号4号楼6楼610室联系人:王昌玉联系方式:0550-2210330、133590090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 2025 年12月21 日 17 时 30 分7.1包别划分□不分包 ☑分为2个包两个标包投标人可兼投兼中10.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1.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3.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单位解密信息》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174370810@qq.com(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邮箱)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解密,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放弃投标。14.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17.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17.3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2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1.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þ采购人确定23.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业绩。24.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 ¨数据电文25.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þ投标人自行登录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查看□评标现场告知26.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 / %□定额收取:人民币 / 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3)收取单位: / (4)收取账号: / (5)退还时间: / 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28.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 þ中标人(2)收取方式:中标单位在获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3)收费标准:3740元。31.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部门: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550-3219389、0550-2210330;通讯地址:滁州市全椒路155号、滁州市经开区花园西路200号4号楼6楼610室。32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同义词语:招标文件中 “招标人”、“供应商”,等同于“采购人”、“投标人”。3.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服务及工程(如有)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9.投标报价(本项目无需报价)9.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投标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邮箱查收时间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13.开标13.1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3.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1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4.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4.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1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5.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5.2投标文件的澄清15.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邮箱接受网上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邮箱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15.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5.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5.4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投标人在系统中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投标无效16.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1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7.比较与评价1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1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8.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1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2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招标人批准。(3)变更招标方式: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经招标人同意后,现场转为谈判方式。19.保密要求19.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0.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1.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23.中标结果公告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3.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国家级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3.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中标通知书24.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告知招标结果25.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26.履约保证金2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8.代理费用28.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9.廉洁自律规定2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0.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1.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邮箱递交方式。3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中标候选人享受政策性优惠的,在发布中标结果通知书时将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开、公示。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1.补贴费用每年支付一次,考核每半年一次,具体补贴费用根据每年考核平均得分情况而定。1.1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标准:考核获得合格等次(60≦合格2服务地点滁州经开区3服务期限三年(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目标考核情况及招标人资金落实情况续签下一年度合同)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经开区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项目(二次)所属行业:其它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按照《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滁政办〔2018〕59号)、《2020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滁办字〔2020〕2号)等文件要求,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凤凰办事处、紫薇街道办事处2个办事处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为周边老年居民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助餐等基础服务。一标包为凤凰办事处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运营管理,二标包为紫薇街道办事处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运营管理。三、服务需求(一)承包经营内容:一标包为凤凰办事处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运营管理,二标包为紫薇街道办事处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运营管理。项目整体零租金交由中标供应商托管运营,中标供应商自负盈亏并提供相应服务。(二)主要职能:(1)直接为老服务。根据需要设置餐厅、浴室、护理站、文娱中心等为老服务场所,为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等服务。设置日间照料床位或全托床位,主要用于为辖区内居家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服务。(2)服务转介功能。中标人需设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并承诺对接区级平台(系统),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设置呼叫座席(根据后期实际情况设定),对街道辖区内养老服务资源(家政、养老院、医疗护理)进行整合与链接,对居民服务需求提供转介服务;设置免费周转和休息场所,为居家上门服务企业、组织和服务人员提供周转场地支持;与周边各类养老机构签订转介服务协议,为短期托养服务结束后有集中住养需求的老年人,安排入住相宜的养老机构。(3)辅助管理功能。设置一站式涉老政务咨询中心,整合民政、卫生计生、人社等涉老政务资源,为老年人咨询涉老业务提供便利;设置老年人能力评估室,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评估场所,受民政部门委托,负责受理和开展所在街道辖区内老年人需求评估;设置志愿服务登记管理窗口,开展辖区为老服务志愿者登记和志愿者服务储蓄工作。(4)人员培训功能。统筹安排,设置培训场地,重点开展家庭照护技术培训和指导。(三)承包经营期限:1、承包经营期限为3年。2、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确认,养老服务中心(不含特种设备)交付给中标人时均状态良好且可正常使用,并对各项设施进行清点和确认。3、除协议续签外,中标人应在承包期满后7日内退出养老服务中心。中标人退出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并经采购人验收认可。(四)运营模式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化运营”的思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经费补贴等措施开展运营管理。街道、社区参与养老服务中心的统筹、协调、组织、监督、指导工作。专业化企业、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承接日常运营管理,发挥养老服务示范引领作用。(五)其他费用:1、承包期间,养老服务中心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2、承包期间,各种税费均由中标方承担,由中标方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并由中标方承担不付费或延期付费的法律责任。3、承包期间,主要机构或者组织开展运营后应该按照相关财务规范操作,在考核时候会对财务方面进行审核。(六)服务质量:1、中标方承包经营后,不得降低服务质量和服务标准。2、由经开区管委会和属地街道共同对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情况进行考评。集中考评每年组织两次(年中、年末各一次),考评结果由经开区管委会评分、街道评分两项按照50%、50%比重合成。(七)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需依托街道养老服务示范点,提供以下服务,并按下述收费标准提供服务: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项目中标人应充分体现服务的公益性质,服务对象主要为本辖区范围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针对不同群体的老年人,可分别采取无偿(实行对全体老年人免费无偿服务)、低偿(面向社会老年人的服务收费应略低于市场价;对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服务费按8折优惠价格执行)两种服务方式。以下服务内容(见下表)是运营方的最基本运营要求,中标方不得减少,中标方可根据自己服务特色、服务方案自行增加服务功能,实行服务“三定”、“三公开”,即定服务项目、定服务内容、定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效果、服务价格,并报有关部门及所在街道、社区同意备案后对外开放、实施。序号服务类别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备 注建议价政府购买服务对象1生活照料理发(含洗头)10-20元/次8折普通理发,行动不便者可提供上门服务,根据路程另加费用修面5元/次8折助餐6-15元/餐8折卫生达标、证照齐全、营养均衡、适宜老年人等助浴20-80元/次8折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及是否需由监护人陪同等情况而定 洗衣服2-5元/件8折只针对外衣且能够水洗的衣服,不提供晾晒服务。冬装指大衣类,春、秋装指外上衣,夏装指外衣裤。洗床单、被套、窗帘5-8元/床8折不提供晾晒服务代购生活用品4元/次8折根据老年人家庭需求提供服务代缴电费每次4元8折主要针对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包括水、电、气、电话费等同)2日间照护日间照护面议面议需具备为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护服务的能力,并主要开展照护服务。短期照护(喘息式照护)面议面议3康复护理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免费免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不低于卫生部门目标数的75%测量血压免费免费测量结果只作参考,不作为判断病情的依据测量血糖2元/次免费测量结果只作参考,不作为判断病情的依据测量身高、体重免费免费仪器理疗10-30元/小时8折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制定慢病检测免费免费每月不少于1次健康知识讲座免费免费中心组织专场,每月不少于1次4文体娱乐书报阅览免费免费电子阅读免费免费远程视频免费免费棋牌免费免费象棋、跳棋、扑克牌(含茶水)看电影、电视免费免费歌舞交流免费免费摄影、书画展览免费免费每年不少于2次健身设备使用免费免费5精神慰藉心理慰藉免费免费生日关怀免费免费根据老年人出生日期,由工作人员打电话慰问老年人节日关怀免费免费在重阳节、春节期间,组织表演文艺节目,组织志愿者慰问特殊困难老年人远程亲情视频交 流免费免费6其他志愿法律咨询免费免费每月定期开展辅导使用电子产品免费免费其他各类志愿服务免费免费7物业维修助洁不高于25元/时8折维修、疏通等不高于市场价8折8重点人群主动关爱上门探望免费免费社区提供名单,每月探望不少于2次,每周电话问候不少于1次。9特色服务健康绿色通道(例)面议面议定制医疗咨询、就医绿通、体检服务、私人健康管家等服务套餐。殡葬服务(例)面议面议供应商根据老年人及家属需求,结合自身经验开展特色及定制服务。注:中标服务单位服务收费不得高于上述标准,否则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其进行处罚。(八)其他说明(1)消除场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场馆安全、场馆秩序,避免安全事件发生,中标供应商为安全责任第一主体。场馆内全部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中标供应商负责。中标供应商作为场馆及全部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营管理者,在运营管理期间,系安全生产的责任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设备需由专业人员管理,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网络安全,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如造成损失,由中标供应商全权承担。(2)中标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对采购人无偿提供的固定服务场所采取购买公众责任险(场地责任险)等安全保障措施,以有效应对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自行处理相关事件的善后事宜。(3)中标供应商在履约期间,不得利用养老名义违规、超范围吸收资金或者承诺高额回报吸收公众资金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不得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向老人推销所谓“保健品”,一经发现中标供应商有违规违法经营现象,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4)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2.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邀请第4条信誉要求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适用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项目)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技术响应情况(本项目不适用)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货物技术参数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7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3详细审查2.3.1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资信分(36分)资信部分1.业绩自 2020年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养老机构或养老服务中心运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 5分,满分10分。 注: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作为评审依据。如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业绩内容等评审要素的,须同时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同一项目签订不同年度的业绩不重复计分。注:投标人投标时只须提供2个评审业绩,若投标人提供业绩个数超过2个,则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2个),超出部分业绩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2个)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2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0-102.软件著作权或专利供应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范围为养老服务有关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0-103.人员配备1.项目负责人(6分): (1)具有社会工作者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的,得6分;2.专职工作人员(10分): (1)具有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职称,每提供一人证书,得 2.5分; (2)具有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人证书,得2.5分; 评审依据:①提供以上人员身份证和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拥有该证书的证明材料。②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所有人员不得重复(一人拥有多个证书的不重复计分)。0-16技术分(64分)技术部分1.运营方案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运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运营目标、运营步骤、运营效果保障),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覆盖全面、要点突出,充分结合项目实际需求,对本项目有前期了解及调研,分析全面深入、内容详实的得8分;(2)方案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有前期调研,理解分析准确,满足项目实施的得6分; (3)方案内容覆盖不全面,未充分结合本项目实际,内容有待完善的得4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0-82.台账管理方案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台账管理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台账管理措施和方案内容完整详尽,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6分;(2)台账管理措施和方案基本完整,贴合项目实际的得5分;(3)台账管理措施清晰,但内容或出现非专门针对本项目特性内容的得4分;(4)方案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0-63.管理制度建立方案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管理制度建立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各活动室规章制度、考勤制度、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服务人员培训制度、服务对象档案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监管制度),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完整详实,表述清晰,具有针对性,利于项目实施的得6分;(2)方案覆盖全面,表述适当,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5分;(3)方案有待完善,要点突出不够明显,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4分;(4)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0-64.场所安全管理方案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场所安全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日常工作人员管理、公共财物登记管理等),进 行综合评分: (1)方案完整详实,表述清晰,具有针对性,利于项目实施的得6分;(2)方案覆盖全面,表述适当,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5分;(3)方案有待完善,要点突出不够明显,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4分;(4)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0-65.服务质量保障措施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效果保障、效果提升途径、问题反馈、处理 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 (1)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具有针对性,利于项目实施的得8分;(2)内容覆盖全面,表述适当,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6分;(3)内容有待完善,要点突出不够明显,针对性不够,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4分;(4)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0-86.应急措施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措施,进行综合评分: (1)应急措施详尽、举措得当,得6分;(2)应急措施基本详尽、应对措施合理,得5分;(3)应急措施不完善、无有效应对措施,得4分;(4)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0-67.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方案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制度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完整详实,表述清晰,具有针对性,利于项目实施的得6分;(2)方案覆盖全面,表述适当,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得5分;(3)方案有待完善,要点突出不够明显,具体细节有待完善的得4分;(4)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0-68.医疗护理制度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医疗护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分: (1)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得6分; (2)管理制度结合实际,符合项目实际的得5分; (3)有管理制度的内容,针对性、可行性有待改善的得4分; (4)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9.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根据本项目特点,针对本项目需求作出具体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由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1)内容详细完善、表述清晰,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的,得6分;(2)内容完整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5分;(3)内容完整性欠缺,针对性可行性的实施均有待提高的,得4分;(4)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 0 分。0-610.重难点分析根据服务内容,进行重难点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1)内容详尽且可行的得 6 分; (2)内容合理的得5分; (3)内容完整性欠缺的得 4分; (4)方案不可行或未提供的得 0 分0-6商务标商务标为符合性评审,评审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审结论为“合格”,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结论为“不合格”。2.3.3分值汇总(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三、无效投标条款3.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解密时间: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招标公告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的;(4)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非联合体或者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未达到应当达到的比例;(5)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分包,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未达到应当达到的比例;(6)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8)责令停产停业的;(9)暂停或者取消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资格的;(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2)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13)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4)投标人投标MAC地址或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15)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16)招标公告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3.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3.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5)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6)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1合同协议书(格式)合同名称:甲方:乙方:根据《滁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发展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满足居民多样化的养老需求。甲方现将委托乙方运营。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一、委托内容(一)乙方承接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乙方应达到以下运营要求:1.要建立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监督评议、志愿服务、服务管理等制度,提供高质量的服务。2.要建立专业的社会服务工作运营团队。3.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不造成资源浪费,不得影响街道、社区工作开展。4.在养老服务中心设置日间照料、助餐助浴、保健康复、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功能,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5.服务对象为所属辖区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点为高龄、空巢、独居、失独、特困或生活自理有困难的老人提供服务。6.服务至少包括以下内容:1)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用餐(配送餐)、家政、陪护等一般性照料服务。2)康复保健服务:建立社区老年人健康档案信息,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防治、康复训练、心理卫生等服务。3)文体娱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知识讲座、学习培训、棋牌、歌舞、书画、图书阅览等文体娱乐活动。4)志愿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无偿有组织的志愿服务、义务服务和邻里老人互助服务。7.在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系统),并对接区级平台(系统),根据后期需求设置呼叫座席,对街道辖区内养老服务资源(家政、养老院、医疗护理)进行整合与链接,对居民服务需求提供转介服务。(街道级职能)8.设置老年人能力评估室,为第三方评估机构提供评估场所;负责受理和开展所在街道辖区内老年人需求评估。9.服务收费。应充分体现服务的公益性质,针对不同群体的老年人,可分别采取无偿(实行对全体老年人免费无偿服务)、低偿(面向社会老年人的服务收费应略低于市场价;对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对象,服务费按8折优惠价格执行)两种服务方式。以下服务内容(见下表)是运营方的最基本运营要求,中标方可根据自己服务特色、服务方案自行增加服务功能,实行服务“三定”、“三公开”,即定服务项目、定服务内容、定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效果、服务价格。并报区发改委(物价)、区民政局及所在街道、社区同意备案后对外开放、实施。序号服务类别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备 注建议价政府购买服务对象1生活照料理发(含洗头)10-20元/次8折普通理发,行动不便者可提供上门服务,根据路程另加费用修面5元/次8折助餐6-15元/餐8折卫生达标、证照齐全、营养均衡、适宜老年人等助浴20-80元/次8折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及是否需由监护人陪同等情况而定 洗衣服2-5元/件8折只针对外衣且能够水洗的衣服,不提供晾晒服务。冬装指大衣类,春、秋装指外上衣,夏装指外衣裤。洗床单、被套、窗帘5-8元/床8折不提供晾晒服务代购生活用品4元/次8折根据老年人家庭需求提供服务代缴电费每次4元8折主要针对行动不方便的老年人(包括水、电、气、电话费等同)2日间照护日间照护面议面议需具备为生活不能自理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护服务的能力,并主要开展照护服务。短期照护(喘息式照护)面议面议3康复护理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免费免费65周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不低于卫生部门目标数的75%测量血压免费免费测量结果只作参考,不作为判断病情的依据测量血糖2元/次免费测量结果只作参考,不作为判断病情的依据测量身高、体重免费免费仪器理疗10-30元/小时8折根据具体服务项目制定慢病检测免费免费每月不少于1次健康知识讲座免费免费中心组织专场,每月不少于1次4文体娱乐书报阅览免费免费电子阅读免费免费远程视频免费免费棋牌免费免费象棋、跳棋、扑克牌(含茶水)看电影、电视免费免费歌舞交流免费免费摄影、书画展览免费免费每年不少于2次健身设备使用免费免费5精神慰藉心理慰藉免费免费生日关怀免费免费根据老年人出生日期,由工作人员打电话慰问老年人节日关怀免费免费在重阳节、春节期间,组织表演文艺节目,组织志愿者慰问特殊困难老年人远程亲情视频交 流免费免费6其他志愿法律咨询免费免费每月定期开展辅导使用电子产品免费免费其他各类志愿服务免费免费7物业维修助洁不高于25元/时8折维修、疏通等不高于市场价8折8重点人群主动关爱上门探望免费免费社区提供名单,每月探望不少于2次,每周电话问候不少于1次。9特色服务健康绿色通道(例)面议面议定制医疗咨询、就医绿通、体检服务、私人健康管家等服务套餐。殡葬服务(例)面议面议供应商根据老年人及家属需求,结合自身经验开展特色及定制服务。乙方还应根据自身运营经验,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发符合当地老年人需要的特色服务,并制定详细的服务计划和实施方案。(二)运营期限运营时间:2026年月日到2029年月日项目运营期限拟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每年度考核两次(年中、年末),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合格以上的(后附考核标准),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否则甲乙两方合同终止,且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三)使用资产的移交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交给乙方使用(附:《移交使用资产物品清单》),甲乙双方确认,养老服务中心(不含特种设备)交付给乙方时均状态良好且可正常使用,并对各项设施进行清点和确认。在合同期内,房屋及设施设备等资产的修缮维护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除协议续签外,乙方应在承包期满后7日内退出养老服务中心。乙方退出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合同期内,乙方如对经营用房改建、修缮或装修,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为扩大经营规模所新增的不可移动的资产在合同期满后归甲方所有。乙方因经营需要自行购置的可移动设备,合同期满后乙方自行带走,乙方不能带走的,甲方不予补偿。(四)履约保证金(不采用)(五)付款方式:1.补贴费用每年支付一次,考核每半年一次,具体补贴费用根据每年考核平均得分情况而定。1.1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标准:考核获得合格等次(60≦合格低于60分确定为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考核得分按每年两次考核平均分计算。1.2老年助餐运营补贴标准:根据符合助餐服务补贴老年人就餐人次给予运营补贴,年就餐10000人次及以上、5000-9999人次、2000-4999人次的,分别给予2万元/年/个、1.5万元/年/个、1万元/年/个的运营补贴。低于2000人次的不予补贴。2.具体按照经开区管委会相关补贴政策执行。二、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负责对乙方服务资质定期审核。甲方制定评估考核细则和运营期退出机制,街道、社区对乙方进行日常监督管理;2.甲方无偿提供养老服务中心的场所使用权;3.甲方负责统筹、协调管理整个项目(含矛盾处理),对乙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及各项机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方考核评估,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整改。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的严重程度罚扣乙方一定金额的违约金。乙方丧失履约能力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5.甲方在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共同协助乙方开展社区居家养老相关工作。(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如甲方在项目过程中,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使乙方无法提供优质的服务,乙方有权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终止协议申请,经甲方同意,予以终止。2.合同期内,对甲方提供的房屋享有使用权,并保证不破坏内部结构和设施。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3.乙方要严格按照省市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做好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工作,加强管理和服务人员服务技能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建立专业的运营团队和服务团队,满足站点运营要求,提供不少于3人的工作团队(1人专职),其中不少于1人持有专业资格证。4.设置功能室和配备养老设施设备。场所如需改造需符合安全要求,不能造成安全隐患,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设备,不造成资源浪费,不得影响社区工作开展。6.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工作,如需延期,需经甲方书面同意,需向甲方说明理由,并经甲方书面同意。7.每季度将养老服务中心台账(服务台账、安全台账、老年人信息台账、健康档案等)整理汇总后交甲方备案。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老年人基本信息泄露,如该信息泄露,乙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8.乙方在承包服务期间,应与老人(或家属)签订委托服务协议,防范各类法律风险。9.养老服务中心运营所发生的水、电、气、电视、网络、物业、保洁等费用由乙方承担。10.对甲方提供的房屋及设备必须专门用于街道社区养老服务,不得改变本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不得从事传销等违规违法活动。11.在合同履行期间,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严格执行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因乙方责任发生火灾等恶性案件,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害的,由乙方单独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消除场馆各类安全隐患,有效保障场馆安全、场馆秩序,避免安全事件发生,乙方为安全责任第一主体。场馆内全部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由乙方负责。乙方作为场馆及全部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营管理者,在运营管理期间,系安全生产的责任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设备需由专业人员管理,有效保障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网络安全,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如造成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13.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对采购人无偿提供的固定服务场所采取购买公众责任险(场地责任险)等安全保障措施,以有效应对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自行处理相关事件的善后事宜。14.乙方在履约期间,不得利用养老名义违规、超范围吸收资金或者承诺高额回报吸收公众资金等进行非法集资活动,不得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病弱等特定消费群体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明示或暗示食品或者日用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向老人推销所谓“保健品”,一经发现乙方有违规违法经营现象,采购人有权追究违约责任。三、违约责任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对权利义务的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因违约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对权利义务的约定,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3.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15天内仍未能改正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4.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将房屋的使用权和养老服务管理权、经营权等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使用,不得改变养老服务中心用途,不得以新增合伙人、增资扩股等形式交给第三方管理,否则视为违约,合同自行终止,甲方有权对乙方清除出场,造成相关损失的赔偿甲方损失。5.如因甲方的场所遇征迁等问题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针对该养老服务中心的条款自动解除;因国家政策调整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则本合同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四、争议解决双方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或纠纷的,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其它(一)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二)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签订时间:签订时间:附件:考核标准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定指标评定方法得分服务设施(10分)硬件配置(6分)门口统一挂牌为“XX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同时按标准设立福彩公益金标识在显著位置悬挂。(2分)实地走访所有老年人活动场所应符合老年人无障碍设计要求,必要位置配建扶手、坡道、防滑垫等无障碍设施。(2分)公共活动区域(包括大门、各个功能区)配齐视频监控设施设备,接入区级监管平台并保证可正常观看(2分)功能配置(2分)日间照料区、助餐服务区、休闲娱乐区、文化教育区、健康指导区等功能区域中至少选择4个进行设置,并配备相应的设施及设备保持正常使用,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2分)环境氛围(2分)中心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设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养老服务公益广告,为老服务氛围浓厚。(2分)制度建设(5分)建章立制(2分)建立运营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每少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2分)实地走访查阅台账服务指南(2分)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价格、服务监督及投诉电话等在醒目位置公示。(2分)建立台账(1分)建立健全服务项目收费台账。(1分)队伍建设(10分)专业能力(6分)至少配备1名专职服务人员并签订劳动合同;所有工作人员统一工作着装佩戴工作牌。(2分)实地走访查阅合同每月组织开展职工道德教育、安全管理教育、业务技能、应急知识等相关培训,有真实、清楚、齐全的记录。(3分)提供培训资料从事护理、医疗、康复、社工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1分)提供人员信息、资质材料配置要求(4分)成立志愿者队伍或社工队伍,建立队伍台账并开展相关活动。(2分)提供台账及活动记录设置养老顾问点,配备养老顾问,熟知并积极宣传养老政策。(2分)实地考察服务质量(25分)服务时间(5分)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且工作日务必开放(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除外),工作日抽查发现未运营达5次且无正当理由,即视为有效开放时间不足,此项不得分。(5分)实地抽查查阅台账服务效果(5分)每周通过微信工作群上传为老服务活动照片或视频,营造良好为老服务氛围,一周未上传扣0.5分,扣完为止。(5分)提供上传记录服务流量(5分)老年人活动月流量达到600人次(含)以上的得5分;450-599人次的得3分;300-449人次的得1分;300人次(不含)以下的不得分。(5分)查看系统查阅台账老年人信息管理(10分)按要求采集辖区老年人信息,掌握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录入区级智慧养老平台,采集率80%(含)以上得10分,70%(含)-80%(不含)得8分,以此类推,40%(不含)以下不得分。(10分)查看系统服务内容(40分)节日活动(6分)依托元旦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重阳节、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老年活动,每开展1次得1分,最高得6分。(6分)实地走访查阅台账老年教育(8分)开设绘画、书法、声乐、手工等课程,每开设一种得1分,最高得2分。(2分)查看档案资料及活动记录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和心理关爱等健康讲座。(2分)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老年人识骗防骗宣传教育活动。(2分)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2分)照料服务(3分)有专人负责日间照料等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项目内容丰富,能够满足辖区老年人实际需求。(3分)提供服务照片相关资料健康指导(3分)与周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建立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2分)提供协议为辖区老年人开展能力综合评估,建立评估档案。(1分)查看档案资料探视走访(5分)对高龄、独居、不能自理等特殊困难老人建立结对关爱服务,每周至少探视走访一次。服务记录真实、清楚、齐全。(5分)查看人员名单及服务记录上门服务(15分)提供生活用品代购、家政预约、代收代缴、挂号取药、精神慰藉等服务,每开展一项得1分。(5分)提供相关服务记录。积极开展助餐、助洁、助医、助急、助浴、助行等上门服务,月均服务100次(含)以上得10分,90次-99次得9分,以此类推,10次(不含)以下不得分。(10分)查看档案资料及服务记录安全管理(10分)安全保障(3分)有意外突发事件以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1次;购买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场地险)。(3分)查阅资料现场考察食品安全(4分)严格遵守原料控制、餐具清洁消毒、食品留样、防蝇防鼠防尘等食品安全制度。(2分)涉及膳食和其他直接从事老年人服务的人员身体健康,具有有效健康证,没有传染性疾病。(2分)消防安全(3分)能够按照消防要求配置消防设施、标志标识、紧急疏散通道等设施设备,并保持设施设备性能完好。(2分)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消防设施设备并留有记录(1分)加分项(10分)项目影响(5分)与社区联动开展各项服务活动,积极宣传,扩大项目影响,承担接待参观,获省级及以上肯定得5分,获市级肯定得3分。累计最多可得5分。(5分)提供相关活动报道记录创新举措(5分)试点应用智慧化养老设备,打造智慧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申报省级及以上智慧养老示范工程得2分,入选得5分。成功申报市级及以上养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得5分,累计最多可得5分。(5分)提供申报材料查看表彰文件减分项(10分)项目影响(10分)承担市级及以上接待参观,发生严重接待事故的,直接扣5分;在上级相关部门监督抽查中被点名或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督办中发现问题,一次未整改扣1分,两次未整改扣4分,两次以上扣10分;工作严重失职,被新闻媒体曝光,一次扣5分;未按照社会事务局要求开展工作的,一次扣2分;被群众举报经核实无误后,一次扣2分。累计最多扣10分。查看资料及记录备注否决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定)(1)运营期间发生较严重安全责任事故。(2)在运营场所发生欺老、虐老、传销、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违纪事件的。(3)利用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4)出现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老年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等行为。(5)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的。(6)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考核人员签字: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信证明格式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一)项目标包号:(投标人无论参与几个标包的投标,均只需制作一份投标文件,但在标书递交以及封面上须写明所投标包号)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目录(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4)诚信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和资信评分的支持资料;(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材料。一.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请填写手机号码)特此声明。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投标人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二.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致:采购人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不包括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五)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六)我单位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序号单位名称相互关系12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三、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企业名称)或(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负责人)没有下列情形: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若采购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7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7项情形)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二、技术标格式文件技术标(投标文件二)项目标包号:(投标人无论参与几个标包的投标,均只需制作一份投标文件,但在标书递交以及封面上须写明所投标包号)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目录(1)投标响应表(格式见附件);(2)诚信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技术评审和技术评分的支持资料;(4)其他(如有)。一、投标响应表1.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2服务地点3服务期限…二、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三、商务标格式文件商务标(投标文件三)项目标包号:(投标人无论参与几个标包的投标,均只需制作一份投标文件,但在标书递交以及封面上须写明所投标包号)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目录(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4)其他(如有)。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根据贵方的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并通过买方验收。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附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3.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时、有效,企业运营正常。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投标供应商解密信息序号名称事项1项目名称2投标供应商(名称)3联系人4联系电话5加密投标文件密码6声明:1、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的及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未发送,投标文件无法打开或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因投标文件过大或发送延迟导致邮箱无法接收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2、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20分钟内将《投标供应商解密信息》签字盖章扫描后发送至174370810@qq.com (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电子邮箱),逾期发送或未发送或发送材料无法识别的,均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供应商(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月日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邮箱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致:采购人我单位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一)工程建设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④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3、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②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③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④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⑤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二)政府采购项目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③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供应商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①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价。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价。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三、相关要求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并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并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可通过“信用中国(安徽)”网站信用报告核验系统(https://credit.ah.gov.cn/xinyong-fuwu/xvbahv/index.html)进行核验。核验不一致或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或核查版)》的企业在省外有失信行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下列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经调查认定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应当列入名单的其他单位和人员;2、12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数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4、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二)下列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但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1、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许可或者许可被暂扣、吊销期间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2、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职责的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租借资质、挂靠、出具虚假报告或者证书的;3、在应急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后,有执行能力拒不执行或者逃避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据:《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2023年8月8日应急管理部令第11号)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三万元以上罚款;(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