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水检测服务招标公告(梅河口市中心医院2025)



梅河口市鼎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环境污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环境污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87号-DX20251126-WSJC-1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环境污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5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环境污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数量:

预算金额(元):45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环境污水检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6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梅河口市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开标三室(D1,D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响应公告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2.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3.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截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进入开标大厅-解密(插入CA)-确定 ”功能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 ”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制作响应文件时需要完成 CA 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 CA 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 CA,并完成 CA 与账号绑定(CA 绑定政采云平台流程: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 管理-CA 绑定与解绑;安信 CA 的安装要确保《电子签章》,《安信 CA 签名工具https 版》这两个程序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后再进行绑定以及签章操作,安信 CA 客服电话:0431-85177688)。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地 址:梅河口市爱民大街866号
联系方式:159445165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梅河口市鼎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河口市东方米兰风情街4号楼77门市
联系方式:0435-4251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信天歌
电 话:0435-4251222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环境污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doc631.3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环境污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14:2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08:30 至 00至12:00:00下午:12:00 至 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梅河口市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开标三室开标三室(D1,D4)

预算金额
¥4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信天歌

项目联系电话
0435-4251222

采购单位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梅河口市爱民大街8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44516557

代理机构名称
梅河口市鼎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梅河口市东方米兰风情街4号楼77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35-4251222

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环境污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87号-DX20251126-WSJC-1招标人:梅河口市中心医院招标代理机构:梅河口市鼎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三章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第四章评审方法、程序与标准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环境污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87号-DX20251126-WSJC-1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87号3.项目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环境污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0000.00元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需求:6.1采购标的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环境污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6.2数量:1项6.3简要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环境污水检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7.合同履行期限:3年8.项目地点:梅河口市中心医院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3投标人近一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3.4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3.5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7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拒绝其参加投标;3.9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1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该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3.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4.售价:免费获取。5.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数联[2025]2号本项目为“双盲”评审。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五、开启1.时间:2026年01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响应公告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并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2.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3.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4.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及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解密(插入CA)-确定”功能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无效。5.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进行制作,制作响应文件时需要完成CA与账号的绑定。未办理CA的供应商,请先免费申请CA,并完成CA与账号绑定(CA绑定政采云平台流程:我的工作台-系统管理-CA管理-CA绑定与解绑;安信CA的安装要确保《电子签章》,《安信CA签名工具https版》这两个程序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后再进行绑定以及签章操作,安信CA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下列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地址:梅河口市爱民大街866号联系人:金郅程联系方式:1594451655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梅河口市鼎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梅河口市东方米兰一期第4幢77#号门市联系方式:0435-425122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信天歌电话:0435-4251222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一、商务要求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0287号-DX20251126-WSJC-1。2.项目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环境污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0000.00元。4.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5.合同履行期限:3年。6.付款方式:合同中另行约定。二、技术服务要求1.投标人根据梅河口市中医院排污许可证《122205814129790401001U》所载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服务计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测(具体监测内容、频次、方法见附件)。2.投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将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并贯彻我院的指导意见,维护我院的相关利益。3.自觉接受我院对投标公司服务履行情况进行的检查指导工作,因投标方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觉接受相关规定给予的处理和处罚。4.投标单位具有监测服务所需的CMA资质,在每次监测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出具监测报告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加盖CMA资质章及监测专用章,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并将原始数据留存齐全并保存完整。5.服务周期内负责我院梅河口市生态环境局监管下的《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的填报工作,保证及时、准确的上报相关月报、季报及年报的执行报告和监测数据。6.服务周期内针对我院排污许可证发生的变更、延续情况进行申报。7.检测服务期间,投标方将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执行我院相关安全规定,服从我院安全监督,力争在监测工作期间不出安全事故,并对整个监测工作的安全负责。项目需求明细表污染源类别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名称监测频次检测点位废气DA0011#基因检测实验室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次/年1DA0022#基因检测实验室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次/年1DA0033#基因检测实验室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次/年1DA0041#公共实验室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次/年1DA0052#公共实验室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次/年1DA0063#公共实验室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次/年1DA007污水处理站排气筒臭气浓度1次/季1氨(氨气)1次/季1硫化氢1次/季1DA008中药熬制排气筒臭气浓度1次/季1DA0091#锅炉烟囱烟气黑度1次/年1氮氧化物1次/月1二氧化硫1次/年1颗粒物1次/年1DA0101#洗衣房排气筒烟气黑度1次/年1氮氧化物1次/月1二氧化硫1次/年1颗粒物1次/年1DA0112#洗衣房排气筒烟气黑度1次/年1氮氧化物1次/月1二氧化硫1次/年1颗粒物1次/年1DA0123#洗衣房排气筒烟气黑度1次/年1氮氧化物1次/月1二氧化硫1次/年1颗粒物1次/年1废水DW001污水处理站总排口pH值1次/月1色度1次/季1悬浮物1次/周1五日生化需氧量1次/季1化学需氧量1次/周1粪大肠菌群1次/月1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次/季1氨氮(NH3-N)1次/季1石油类1次/季1动植物油1次/季1挥发酚1次/季1总氰化物1次/季1总余氯(以Cl计)1次/季1肠道致病菌1次/季1肠道病毒1次/季1废气厂界/非甲烷总烃1次/年4污水处理站周界/甲烷1次/季4臭气浓度1次/季4氨(氨气)1次/季4硫化氢1次/季4氯1次/季4噪声//等效声级,最大声级1次/季4《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服务《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填报服务《吉林省重点管理企业自行监测监管平台》填报服务排污许可证变更及延续服务第三章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一、资格审查方法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有关约定,本项目委托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无效。除法律允许的情形外,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二、资格审查标准序号审查内容审查要求(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投标单位名称须与证件上单位名称一致)。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4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二)特定资格条件8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确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明材料。(三)保证金9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中须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承诺函。(四)其他10良好信用记录资格审查时,竞争性磋商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无效。(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1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13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活动、串通响应、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参加采购活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违反此项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采购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第四章评审方法、程序与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二、评审程序竞争性磋商小组按以下工作程序进行评审: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磋商、二次报价、综合评分、复核评审结果、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编写评审报告和确定成交供应商。(一)符合性审查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下列情形的,符合性审查合格,其响应有效。序号符合性审查合格情形(一)有效性审查1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的。2报价未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最后有效报价。(二)完整性审查4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服务方案》《报价表》《报价明细表》或所提供的上述材料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三)响应程度5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技术服务部分实质性条款要求的。6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商务部分实质性条款要求的。7报价有效期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有效期的。8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澄清有关问题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三)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四)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磋商文件未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无效。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五)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六)复核评审结果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5)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七)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1.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服务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且技术服务评分相同的,按所投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认证证书多少顺序排列;以上均相同的,按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时间先后(以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登记表为准)顺序排列。分包采购的,每包评审结果按上述规则排列。2.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评审结果排列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名。(八)编写评审报告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章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章,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九)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竞争性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规定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符合磋商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三、评审标准1.本项目评分满分100分,由价格评分、技术服务评分和商务评分三部分构成,具体评分细则附后,每项评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价格评分按以下两个步骤进行: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非联合体供应商(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评审价=最后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10%(不再享受序号3的价格折扣)3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 4 %评审价=最后报价×(1-4%)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2价格评分的计算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供应商的评审价(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评分分值评审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报价为准。3.技术服务评分和商务评分根据评审因素性质,分为主观评分项和客观评分项。主观评分项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应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按照评分细则独立、公正评分;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认定,分值应当一致,存在不同意见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分别作出说明。4.供应商得分为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之和的算数平均分。四、评分细则序号评审因素评分标准分值主、客观项(一)价格评分(10分)1价格评分详见本章评标标准第2项规定10分客观项(二)技术服务评分( 70分)1服务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1.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切实可行,操作性和针对性强,得26-30分;2.方案内容比较完整可行,得21-25分;3.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20分;4.方案内容不合理或无不得分。30分主观项2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及承诺对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及承诺进行评审:1.质量管理保障详细、实施性强,措施全面具体明确,针对性强,得8-10分;2.质量管理保障合理可行,有一定针对性,得5-7分;3.质量管理保障粗略,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4分;4.内容不完整或无得0分。10分主观项3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及承诺对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及承诺进行评审:1.内容完整、措施具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8-10分;2.内容比较合理可行,得5-7分,3.内容基本合理,得1-4分;4.内容不完整或无得0分。10分主观项4工作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对供应商提供的工作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审:1.内容完整、措施具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8-10分;2.内容比较合理可行,得5-7分,3.内容基本合理,得1-4分;4.内容不完整或无得0分。10分主观项5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对供应商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评审:1.内容完整、措施具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8-10分;2.内容比较合理可行,得5-7分,3.内容基本合理,得1-4分;4.内容不完整或无得0分。10分主观项(三)商务评分(20分)1企业业绩供应商2022年至2024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有一项得2分,最高4分,不提供不得分。4分客观项2项目管理机构对供应商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审:1.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专业齐全,配备合理,得7-8分;2.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配备比较合理,得5-6分;3.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4分4.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不合理或无得0分。响应文件中附相关的人员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8分客观项3优惠条件对供应商提出的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合理优惠条件进行评审:1.承诺内容完整具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3-4分;2.内容比较合理、可行,得1-2分,3.内容不完整或无得0分。4分客观项4服务承诺对供应商提出的采购人可以接受的合理服务承诺进行评审:1.承诺内容完整具体、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3-4分;2.内容比较合理、可行,得1-2分,3.内容不完整或无得0分。4分客观项说明:1.评分标准中有分值区间的,包含区间上限本数,不含下限本数。2.评分因素有时间限制(如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的,所提供的合同、证书、证明等材料的时间,以签署日期、颁发日期或出具日期为准。第五章供应商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地址:梅河口市爱民大街866号联系人:金郅程联系方式:15944516557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梅河口市鼎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东方米兰一期第4幢77 #号门市联系人:信天歌电话:0435-4251222 3项目名称梅河口市中心医院环境污水检测服务项目(二次)4项目地点梅河口市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采购需求环境污水检测服务,详见采购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3年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10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3投标人近一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3.4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3.5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7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拒绝其参加投标;3.9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11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该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3.1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1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2踏勘现场■不组织13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4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疑问的提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过期不予受理。地点:梅河口市东方米兰一期第4幢77 #号门市。联系人:信天歌 联系电话:0435-4251222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则视为其无疑问。15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澄清方式: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16分包■ 不允许 17偏离■ 不允许 18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如有时)19投标人要求澄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形式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形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澄清 20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9时00分21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磋商文件的澄清统一在招标公告平台发布,发出之日即视为投标人予以确定接收。22投标人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磋商文件的修改统一在招标公告平台发布,发出之日即视为投标人予以确定接收。23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附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适用);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4.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7.信用查询证明(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24投标报价投标人应按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25磋商有效期 90 日历天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中须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承诺函 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至今2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29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一年(2024年)3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1响应文件的编制、签字或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或政采云传统中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分别编制后使用下载的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并上传。按系统中要求完成签字盖章。1、电子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政采云)”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2、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文件加盖CA签章时,请勿遮挡文件中关键信息。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3、评审前准备 3.1本项目实行网上评审,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2各供应商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 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32响应文件份数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3份(一正二副)、电子版响应文件U盘1份用于存档(电子版内容: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且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内容一致),不用密封。收件人:梅河口市鼎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可邮寄,不予退回。因项目所在地是吉林省梅河口市,纸质版文件请邮寄至梅河口市,收件信息邮寄前须详询:0435-4251222。3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0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34是否退还响应文件■不退还,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行做好备份工作。3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三开标室36开标程序按照“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开标流程执行。CA证书在线解密:供应商投标时,需携带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 (CA认证) 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按规定时间(开始解密后30分钟内)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按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二次报价确认提交完成后,即可退出不见面开标大厅。37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评标专家共计3人; 确定方式:在依法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按相应的专业随机抽取3人组成。38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是,根据评审情况,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确定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39履约、支付担保金额■无40招标代理费收费依据:参照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号文件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对象: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方式:采购人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一次性汇入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1.账户名称:梅河口市鼎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帐 号:162065283379;3.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河口松江路支行;41采购预算450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4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3中标/成交公示公示媒介: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期限:不少于1个工作日。44其他说明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采购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5“暗标 ”评审45.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 用“暗标 ”评审方式采用45.2其他要求技术标中需详细阐述施工布署,包含项目部分布情况、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等。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根据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的通知吉政数联[2025]2号本项目为双盲”评审。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1.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任何能引起判断出投标人的内容、任何有关投标人的资料及可以识别的记号,不得出现任何单位及人员名称,否则技术标(暗标)部分按零分处理。2.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标书内容及排版(各类图表除外)所有文字及页面空白区域不得有任何修饰;3.施工组织设计(暗标)不得出现空白页、重复页情况;4.施工组织设计(暗标)不编页眉、页脚、页码号;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不做目录,不设内封页,全文的文字及图表连续编排。注:1.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为准。2.竞争性磋商公告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为准。附件: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一、投标人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所有投标文件内容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并在开标过程中通过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密。二、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三、投标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编号必须与招标清单中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的编号一致。四、投标人对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现行费用定额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五、电子投标文件中反应投标人资格审查的图片、扫描件、文字描述等,必须清晰可见。其中所有证书和执照必须为原件扫描。六、投标人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指定地点。七、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无法解密而对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评价的,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投标。八、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九、本项目将查询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制作机器码是以电脑的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CPU序列号、主板序列号、以及工具标识号五大特征组成。),若出现不同投标人之间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形,视为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予以否决其投标,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罚,并纳入信用考核。十、暗标编制要求:构成投标文件的“暗标”的文件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如果技术标部分没有按照技术标投标文件(暗标)编制要求编制,技术标得0分。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一、总则1.定义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一章《采购邀请》。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梅河口市鼎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1.3“服务”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属服务。1.4“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参加采购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5“合格供应商”是指响应文件提交成功,且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1.6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3.合格的服务3.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3.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不存在任何产权瑕疵。3.3本次报价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4.联合体(不适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没有特殊说明,本次采购允许由2个以上供应商组成1个联合体以1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联合体各方应符合下列要求: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该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3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4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采购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成交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一次性支付。6.信息发布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公告、成交公告、更正公告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述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第三章资格审查方法与标准第四章评审方法、程序与标准第五章供应商须知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八章附件8.现场考察(不组织)8.1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约定现场考察的,由采购人组织所有潜在供应商考察项目现场,但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所有供应商应按《采购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前往参加现场考察活动。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参与现场考察不作为否定供应商资格的理由。8.2采购人向供应商口头介绍的情况及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8.3各供应商应认真考察现场,熟悉现场情况以及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报价的资料。凡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均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细目名称及相应的费用。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及周围环境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8.4供应商现场考察所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现场考察时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否则责任自负。9.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9.1开标前答疑会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所有潜在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参加开标前答疑会不作为否定供应商资格的理由。9.2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开标前答疑会的供应商就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如果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质疑。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均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本须知第6条约定的信息发布方式和渠道,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延长后的具体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更正公告中的规定为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制作响应文件。未按照重新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的,是供应商的风险。10.3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三、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制作11.1供应商应当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11.2供应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企业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是供应商的风险。11.3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分多个采购包的,供应商应当按采购包分别编制独立的响应文件,并按采购包分别提交响应文件。11.4电子响应文件签章完成后,生成加密和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经CA数字证书(企业锁)加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11.5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电子签章和生成响应文件,并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否则无法完成解密:11.5.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11.5.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2.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2.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2.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2.3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4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的,导致竞争性磋商小组据此认定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或对应评审因素得分受到影响的,是供应商的风险。13.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3.1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第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文件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第四部分报价文件上述各部分内容及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3.2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3.2.1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响应文件中须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承诺函。13.3报价13.3.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因素,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含本磋商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成本、利润、税金等。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13.3.2供应商应按照《报价表》和《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进行报价。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中,总价应为优惠后的最终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总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13.3.3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在《报价明细表》相应的包号中分别列明每包报价。13.3.4如果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没有特殊说明,本次采购将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响应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其响应无效。13.4分包(不允许)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1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4.1本项目投报价有效期为90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报价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不足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报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其报价在原报价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内容,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章“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5.1响应文件的各项组成资料均应遵守本条规定。15.2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15.3供应商名称应填写供应商全称,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15.4响应文件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5.5供应商代表无名章的,可手签相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公章。四、响应文件提交16.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7.1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且不影响其保证金的退回。17.2供应商需要修改已上传响应文件的,应当先撤回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上传修改后的响应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最后上传的为准(适用电子投标时)。17.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放弃参加本采购项目,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响应文件。五、开标与评审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邀请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2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3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19.响应文件解密19.1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对已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如无特殊情况,解密工作须在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19.2供应商授权代表现场解密时应当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把数字证书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9.3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其响应无效。19.4响应文件解密期间,因采购代理机构设备、网络等出现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无法正常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非加密响应文件等,以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供应商不接受上述规定的,视为响应无效。20.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20.1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及以上单数。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20.2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2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22.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23.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六、签订合同24.成交通知24.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刊登本次采购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2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履约保证金(如有时)25.1履约保证金数额为成交金额的5%(取整数到百),具体金额按照本采购项目成交公告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及账号提交。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确定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提交可采用以下两种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提交:一是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以资金到账为准;二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25.2采用非保函方式的,成交供应商在提交履约保证金时,须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本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和履约保证金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相关信息;采用保函方式的,将保函原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25.3履约保证金付款账户名称应与成交的供应商名称及注册会员时在系统中提供的账号(诚信库基本户)一致,以个人或其他组织名义交存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无效。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5.4成交供应商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履约验收单原件和《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单》原件。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26.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6.3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6.4如“政采云”平台对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另有规定的,按“政采云”平台要求执行。七、询问、质疑和投诉27.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8.质疑2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8.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是指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8.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8.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8.5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28.6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29.投诉29.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梅河口市财政局提起投诉。29.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八、保密和披露30.保密和披露30.1供应商自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参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外传。30.2在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法律适用3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3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十、采购文件的解释权33.采购文件各章就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按照第一章、第二章、第七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的优先顺序确定。34.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有。第六章合同文本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买方:卖方:签署日期:合同书(格式)(以下简称买方)(项目名称)项目中所需(服务名称)经梅河口市鼎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采购计划编号)号采购文件实施政府采购。经评定,(以下简称卖方)为成交供应商。鉴于买方为获得以下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有关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下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组成合同的文件如下:1.本合同书2.成交通知书3.合同修改协议4.响应文件(含澄清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遗文件、修改文件)二、服务名称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人民币(¥:元人民币)。合同金额应包含本磋商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各项成本、利润、税金等。四、资金支付本合同的资金支付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五、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本合同的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六、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本合同的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七、买方的权利和义务八、卖方的权利和义务九、验收标准和要求本合同的验收标准和要求:十、知识产权与保密本合同的知识产权要求:本合同的保密要求:十一、履约保证金卖方应在成交结果确定后、签署本合同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履约保证金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返还。十二、合同中止、解除1.因客观不可预见,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本合同可中止;待影响消除后,本合同继续履行;2.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国家政策变化,本合同可解除;3.因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解除本合同;4.其他约定:十三、违约责任本合同的违约责任: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通化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管理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章盖章后开始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执一份。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十六、补充条款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可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买方:(盖章)卖方:(盖章)签约代表:签约代表: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注:本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注:1.请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的格式、内容、顺序及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影响评审专家对响应文件的评价。2.响应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写;未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年月日目录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文件(分公司参加采购活动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书)。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三、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材料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五、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声明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果有,提供)七、供应商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资格条件声明如下: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已清楚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符合“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规定;(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提供但生产、销售这些产品,提供这些服务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任何情况下,我方将无条件按照贵方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四)除采购文件第二章要求提供政府强制采购产品认证证书以外的响应产品,如列入响应截止日前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我方承诺提供的有关产品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并将无条件按照贵方和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附:1.获取采购文件回执函;2.供应商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信用承诺函);3.良好信用记录查询;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第二部分商务文件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我方已经详细阅读(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决定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承诺如下:一、我方的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后90天(日历天)内保持有效,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本项目合同期满日为止。二、我方在参与采购活动前已仔细研究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三、我方声明响应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无误及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提供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四、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以及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时响应无效。五、我方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不予退还保证金的约定。六、我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与本采购活动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地址: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在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我方响应文件成交注的报价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章):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签章):身份证号码: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注: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为非中国公民的,要求提供身份证号码的,请填写护照号码,要求提供身份证扫描件的,应提供护照相关页扫描件及中文译文。2.法定代表人自行处理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一切事宜的,只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三、商务条款偏离表注: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商务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23456序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商务应答偏离情况说明1234561.“磋商文件商务要求”一栏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否则按照响应无效处理。2.“响应文件商务应答”一栏必须如实并按照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响应商务条款的应答内容,否则按照响应无效处理。3.“偏离情况”一栏中必须如实并按照商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商务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的响应必须完全满足,否则按照响应无效处理。4.“说明”一栏中为除以上所述内容外,供应商认为本表格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四、技术偏离表序号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文件响应的具体内容是否偏离备注123456……说明:1.技术条款均应根据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偏离情况相对应地填列。2.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3.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4.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5.“偏离情况”一栏中必须如实并按照技术服务要求的内容逐项填写“正偏离”或“无偏离”,磋商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的响应必须完全满足,否则按照响应无效处理。6.“说明”一栏中为除以上所述内容外,供应商认为本表格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五、项目负责人、管理及技术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资格专业经验年限在本项目中担任职务123456…注:1.上表列出的人员,需附其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服务的证明或其他材料的,应按要求在本表后提供。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六、业绩一览表(如果有,提供)序号项目单位项目名称合同总价项目起止时间项目单位联系人电话备注123456…注:供应商应在本表后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可只提供首页、含金额页、盖章页。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七、商务评审因素类证书一览表(如果有,提供)证书名称发证单位证书等级证书有效期注:1.本表填写除资格审查内容外的认证、信誉、奖励、荣誉等商务评审因素涉及的证书扫描件。2.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要求在本表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八、优惠条件(如果有,提供)九、服务承诺(如果有,提供)十、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材料(如果有,提供)第三部分报价文件一、一次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 号总报价(人民币元)备注大写小写费率/折扣率第 / 包 0注:1.供应商提报的磋商报价是为完成该包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供应商须知》中第13.3条的规定)。2.若本项目采用人民币金额方式报价,供应商需在“费率/折扣率”栏填“0”;若本项目采用费率、折扣率等方式报价,供应商需在“大写”“小写”栏填“零”“0”。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注:具体以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中格式、要求为准!2、投标报价明细表污染源类别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污染物名称监测频次检测点位年限单价分项合计3年3年3年3年3年3年3年《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服务3年《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填报服务3年《吉林省重点管理企业自行监测监管平台》填报服务3年排污许可证变更及延续服务3年合计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2.报价明细表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一致。3.每包提报的投标报价是为完成该包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须知》中第13.3条的规定)。4.本表需要按照项目需求明细表内的内容填写,未提供详细的报价明细,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三、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序号行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农、林、牧、渔业≥20000  ≥500  ≥50  <50  2工业≥40000≥1000 ≥2000≥300 ≥300≥20 <300<20 3建筑业≥80000 ≥80000≥5000 ≥5000≥300 ≥300<300 <3004批发业≥40000≥200 ≥5000≥20 ≥1000≥10 <1000<5 5零售业≥20000≥300 ≥500≥50 ≥100≥10 <100<10 6交通运输业≥30000≥1000 ≥3000≥300 ≥200≥20 <200<20 7仓储业≥30000≥200 ≥1000≥100 ≥100≥20 <100<20 8邮政业≥30000≥1000 ≥2000≥300 ≥100≥20 <100<20 9住宿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0餐饮业≥10000≥300 ≥2000≥100 ≥100≥10 <100<10 11信息传输业≥100000≥2000 ≥1000≥100 ≥100≥10 <100<1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300 ≥1000≥100 ≥50≥10 <50<10 13房地产开发经验≥200000 或,≥10000≥1000 且,≥5000≥100 且,≥2000<100 或,<200014物业管理≥5000≥1000 ≥1000≥300 ≥500≥100 <500<1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 ≥100且,≥8000 ≥10且,≥100 <10或,<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五、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果是,提供)六、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如果有,提供)第四部分技术服务文件一、服务方案二、质量管理保证措施及承诺三、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及承诺四、工作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五、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及应急预案暗标部分响应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响应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污水检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