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
项目概况
2026-2027年度吕梁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市县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拟对 2026-2027年度吕梁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市县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1.征集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2.联系人:杜女士
3.联系方式:0358-8487416
4.联系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 (离石区西属巴街道盛地村) 四楼中区东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 2026-2027年度吕梁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市县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1411010002025000030
3.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吕梁市物业管理服务运行机制,就纳入吕梁市和各县市(区)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多频次、50万元以下限额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具体范围为:吕梁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离石区、文水县、交城县、孝义市、汾阳市、兴县、临县、方山县、柳林县、中阳县、交口县、石楼县、岚县、经开区。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包号
标的名称
采购品目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预估采购数量
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
1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平方米
物业管理
-
否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最高限制单价: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
包
1
是否含有量价关系折扣: 否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详见征集文件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无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至 2026年01月1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请登录电子卖场(https://shanxisheng-zfcgdzmcgov.cn/)后,在“应标”菜单界面下报名参与对应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报名成功后同步获取征集文件并查收确认“已获取征集文件”的回执函。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卖场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电子卖场-“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电子卖场,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电子卖场(https://shanxisheng-zfcgdzmcgov.cn/)进入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电子卖场”-操作指南查看《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服务类)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电子卖场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电子卖场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互认的山西CA、北京CA、天威诚信CA、颐信CA四家颁发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电子卖场投标(响应)客户端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在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电子卖场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电子卖场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400服务电话:400-1718-718
证书及签章驱动服务:电子卖场首页一操作指南模块进行下载
证书及签章办理地址:https://shanxisheng-zfcgdzmcgov.cn/sx-web/ca/registration
证书及签章服务电话:400-6530-200(山西CA);400-0351-858(北京CA);400-666-3999(天威诚信CA);400-0351-946(颐信CA)。
2.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征集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18日
相关附件:
服务标准应答表征集项目编号:{征集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号}采购标的:{采购标的}序号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服务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响应文件征集项目名称:{征集项目名称}征集项目编号:{征集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20XX年XX月XX日}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征集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吕梁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市县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征集项目编号:K1411010002025000030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2月09日第一章征集邀请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作为本项目征集人,拟对2026-2027年度吕梁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市县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一、征集项目编号:K1411010002025000030二、征集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吕梁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市县联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三、征集项目简介: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吕梁市物业管理服务运行机制,就纳入吕梁市和各县市(区)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多频次、50万元以下限额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具体范围为:吕梁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离石区、文水县、交城县、孝义市、汾阳市、兴县、临县、方山县、柳林县、中阳县、交口县、石楼县、岚县、经开区。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4.2特殊资格审查五、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shanxisheng-zfcgdzmcgov.cn/)供应商用户登录,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系统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供应商库。2.CA注册及使用说明及签章要求供应商应当使用山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发布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电子卖场投标(响应)客户端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在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4.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技术支持: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400服务电话:4001718718CA及签章服务:https://shanxisheng-zfcgdzmcgov.cn/sx-web/ca/regis六、征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1.征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征集公告2.在征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征集人将本项目征集文件上传至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征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征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征集活动,不得对征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征集文件后,征集人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征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征集公告。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3.本项目采取网上开启,即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组织在线开启。八、本征集邀请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九、联系方式征集人: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离石区西属巴街道盛地村)四楼中区东邮编:033000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0358-8487416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最高限制单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制单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注:如按照折扣报价的,供应商折扣高于最高折扣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框架协议采购分类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3.框架协议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4.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的产品若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按照第五章“评分标准”的规则执行优先采购政策。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响应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在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说明材料,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时间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10.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1.征集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征集代理服务费。12.入围结果公告入围结果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3.入围通知书入围结果公告后,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14.框架协议签订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征集人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5.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不组织16.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物业管理服务:直接选定/二次竞价详见第三章。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制单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注:如按照折扣率报价的,供应商折扣率高于最高折扣率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17.采购人或服务对象范围山西省吕梁市所属采购单位,类型:行政区划;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征集人应当依法废标。二、总则1.适用范围1.1本征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征集项目。1.2本征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征集人享有。征集文件内容由征集人负责解释。2.有关定义2.1“征集人”是指负责征集程序和订立框架协议的集中采购机构。本次征集项目的征集人是吕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吕梁市政府采购中心)。2.2“供应商”是指按照征集公告规定获取了征集文件,拟参加征集或签订框架协议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网上开启”是指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开启、唱标、记录等活动,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相应文件解密、参与开启活动。2.4“电子评审”是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在线完成评审委员会组建,开展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评审报告、推荐入围供应商等活动。三、征集文件1.征集文件的构成1.1征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征集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资格审查、评审的重要依据。征集文件用以阐明征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商务及报价等要求、征集和响应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框架协议主要条款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征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征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四章资格审查;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第六章框架协议文本和采购合同文本;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征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征集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征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征集人可以对已发出的征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2.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征集人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征集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征集人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布更正后的征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征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征集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四、响应文件1.响应文件的语言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征集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评审委员会可将其视为无效材料。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3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征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均以人民币计价。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5.响应文件的组成5.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5.2响应文件包括响应函、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要求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七章。6.响应文件格式6.1供应商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6.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7.1供应商根据采购包进行响应报价,响应报价不可超过最高限制单价。货物项目单价按照台(套)等计量单位确定,包含售后服务等相关服务费用。7.2供应商每个采购包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将作为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7.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征集文件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通过电子卖场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其响应无效。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90天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9.1响应文件应当根据征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9.2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征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进行响应;未逐一进行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征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9.3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征集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9.4发生征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征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10.响应文件的提交10.1(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响应文件提交。1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征集人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五、响应文件开启、资格审查、评审和确定入围供应商1.响应文件开启及开启程序1.1本项目为网上开启。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征集人将作废标处理。1.2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1.3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征集文件规定数量的,征集人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4开启1.4.1解密时间截止或者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均完成解密后(以发生在先的时间为准),由征集人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对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解密情况、响应报价进行展示。1.4.2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征集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征集人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征集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资格审查详见征集文件第四章。4.入围评审详见征集文件第五章。5.入围通知书5.1评审委员会确定入围供应商后,征集人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入围结果公告、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发出入围通知书,入围供应商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入围通知书。5.2入围通知书是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的依据,是框架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入围无效情形的,将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入围通知书无效,入围通知书将自动失效。5.3入围通知书对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六、签订框架协议1.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如为联合征集的,牵头征集人负责组织其他征集人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各征集人应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将框架协议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2.征集人和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不得对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七、纪律要求1.评审活动纪律要求征集人应保证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征集人、供应商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征集文件以及征集人现场管理规定,任何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征集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其响应无效:2.1.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1.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2.1.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1.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1.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2.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2.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2.4与征集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5向征集人、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6在征集过程中与征集人进行协商谈判;2.7入围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征集人签订框架协议;2.8未按照征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框架协议;2.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2.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框架协议;2.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2.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出现上述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已入围的,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解除框架协议。3.征集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征集人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3.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3.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3.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征集人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征集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征集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2.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对于框架协议订立阶段,供应商对征集文件、征集过程和入围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征集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合同授予阶段,供应商对采购合同授予过程、授予结果的询问、质疑,由授予采购合同的采购人负责答复。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4.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征集程序环节或第二阶段成交环节的质疑。5.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征集人提交质疑资料。6.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6.1质疑函正本1份;6.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6.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6.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6.5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征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的征集文件回执单)。询问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0358-8487416通讯地址:吕梁市政务服务中心(离石区西属巴街道盛地村)四楼中区东邮编:033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征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7.供应商对征集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征集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征集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征集的,为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九、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将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进行反馈与评价,反馈和评价情况将向采购人和服务对象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征集人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建立对入围供应商、商品、代理商的评价反馈制度。十、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一、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1)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4)拒绝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5)干扰、扰乱系统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爬取、篡改、利用漏洞的行为;二、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1)除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的情形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征集人不得补充征集供应商。(2)征集人补充征集供应商的,补充征集规则应当在框架协议中约定,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应当与初次征集相同。补充征集应当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补充征集期间,原框架协议继续履行。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十一、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无第三章征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一、征集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吕梁市物业管理服务运行机制,就纳入吕梁市和各县市(区)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多频次、50万元以下限额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于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具体范围为:吕梁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离石区、文水县、交城县、孝义市、汾阳市、兴县、临县、方山县、柳林县、中阳县、交口县、石楼县、岚县、经开区。二、采购内容1.采购清单序号采购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品目计量单位所属行业预估采购数量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1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平方米物业管理/否2.报价要求2.1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报价内容计价单位供应商报价类型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价格权重服务内容报价%折扣0.00%-100.00%100.00%响应报价98%代表98折,响应报价越低,价格评审排名越前。本项目在最高限价单价表的基础上综合统一折扣报价,投标单价对应生成(系统自动四舍五入,小数点保留两位)。(综合统一折扣填写0-100之间数值,小数点保留两位)例如:最高限制单价为100元,供应商的投标折扣为80%,那么最终对应的投标单价80元。投标单价=最高限制单价*投标折扣。三、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1.采购包名称:物业管理服务1.1标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1.2服务技术参数要求:序号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描述1服务内容物业综合服务主要指物业管理人员、日常办公、固定资产折旧和责任险等综合性服务2服务内容环境卫生保洁服务主要指办公楼公共部位、卫生间、办公区域道路及停车场(库)等公共场地的卫生保洁工作(包含完成工作所需人员、耗材和清掏清运等费用)3服务内容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主要指房屋日常维修维护、给排水设备维修维护、供配电及照明系统维修维护、供暖设备维修维护、消防系统维修维护、弱电系统维修维护、配电室值班等工作(包含所需人员和单件500元以下维修维护材料)4服务内容绿化养护服务主要指树木、花草、绿地的绿化管理服务(包含所需人员、耗材以及小面积补植补栽苗木)5服务内容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主要指日常巡查、公共秩序维护、突发事件处理、人员出入管理、车辆出入管理、消监控室值班等工作(包含所需人员、耗材和演练等)6服务内容会议服务主要指会场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整理 、会场卫生等工作(包含所需人员和耗材)7服务内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指办公用房使用的乘客电梯(货梯),不包括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要求应满足国家特种设备技术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新)资质的规定。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费用指按电梯保养规范、保养周期表进行的常规维修保养,以及提供保证电梯安全和正常使用所需要的配件和辅助材料等。不包括曳引机、变频器和驱动主机等主要部件的更换购置。8服务内容空调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指办公用房的空调和新风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与检测维修;包含启动盘、机组线路和机械控制装置等组件的检查、管道清洗、各种参数的测试与调试等。面积指办公楼(区)内建筑面积;地下附属用房折半计算面积。单体空调参考市场价格。9服务内容新风系统日常维护保养指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各部门办公用房的空调系统和新风系统的维修保养10服务内容备注1、电梯、空调和新风系统在质保期内需要维护维修的,应当根据质保约定,由生产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费用,不计入电梯、空调和新风系统日常保养维护费范围。2、物业费预算按照建筑面积(绿地面积、会议室面积、岗位人数)乘以分项费用确定。物业费建筑面积按如下规定计算:基本办公用房(办公室、服务用房)和附属用房全额计算建筑面积;地下车库、闲置用房折半计算建筑面 积;出租房屋、经营性房屋原则上不计算建筑面积;绿地面积包括树木、草地、水系、园林景观和建筑小品面积。3、差异性调整系数为解决我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项目的差异性,设置建筑规模、建筑年限和人均建筑面积调整系数,对物业费分项费用的汇总数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按相应系数进行调整。 (1)建筑规模调整系数。建筑面积少于1万平方米的,上浮5%;1万至3万平方米的,上浮3%;3万至7万平方米的,不调整;7万平方米以上的,下浮3%;12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下浮5%。(2)建筑年限调整系数。建筑年限超过10年的建筑物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的,上浮2%,以后每5年上浮1%,最多不超过5%。(3)人均建筑面积调整系数。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按单位核定编制人数计算)50平方米以下的,上浮10%;50至100平方米的 ,不调整;1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下浮10%。(4)办公用房电梯、空调和新风系统运行项目的差异性,设置楼层数、建筑年限作为调整系数: 4.1 楼层调整系数。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费用以电梯实际运行层数8层为基数,超过8层,每增加一层增加240 元/年·部。 4.2 建筑年限调整系数。电梯、空调和新风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以10年为基准,超过10年的电梯、空调和新风系统日常维护保养费用可上浮20%至30%。11服务标准物业综合服务每平方米每年6元 此项为基础服务(必选)12服务标准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每平方米每年12元13服务标准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每平方米每年 20元 (含单件500元及以下维修维护材料)14服务标准绿化养护服务每平方米每年12元15服务标准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机关安防每平方米每年16元16服务标准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楼内门岗值守1个出口按3班安排,双人双岗。1个出口以上的,每增加1个增加1人,每人每年45000元17服务标准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监控室、消控室值守等按需配置,每人每年45000元18服务标准会议服务平方米每半天0.6元19服务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6000元/年•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税金等组成,包含500元以下的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20服务标准空调系统日常维护保养3.6元/年•平米(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税金等组成,包含500元以下的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21服务标准新风系统日常维护保养800元/年•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税金等组成)22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报价1.物业综合服务;2.环境卫生保洁服务;3.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4.绿化养护服务;5.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6.会议服务;7.电梯日常维护保养;8.空调系统日常维护保养;9.新风系统日常维护保养。23技术保障技术保障1.服务人员全部经过身份审查,没有来历不明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2.所有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如,电工服务;其它行业人员应取得行业要求的相关证书。4.供应商对所有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对服务期内发生的安全问题承担全部责任。24所涉及货物质量的标准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维修维护材料质量不得低于原材料,易耗品、清洁工具等以第二阶段服务对象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商议为准25其他服务要求服务人员组成服务人员岗位设置应根据具体服务对象要求设置,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项目领班、保洁员、绿化养护员、水电工、秩序维护员、高空作业员(如有需求)。供应商须配置不少于上述所需人员(特种岗位须持证上岗),可以提出更优化的配置方案。 注:在签署第二阶段合同时须附《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表》须包括不限于上述重点岗位人员,服务过程中更换人员数量不得超过总数的30%,更换的人员须经采购人或服务对象同意并向征集人备案。无故更换项目服务人员超过总数30%的,采购人有权向征集人反馈,情况属实的征集人取消授予合同供应商的入围资格,并终止合同。 采购人签订第二阶段合同后需核查供应商拟投入服务人员的相关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身份证、用工合同、健康证、特种岗位人员执业证书及相关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以保证项目服务质量。26其他服务要求服务要求1.项目总体要求: (1)本次采购入围供应商在第二阶段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与服务对象签订具体的物业合同,负责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确定组织架构及人员录用等,在实施前须报服务对象审核批准。 (2)服务对象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 (3)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应服从服务对象对派驻人员的岗位调配,中途调换人员须经服务对象审查认可。 (4)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符合国家行业各项规定,水电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供应商要依法纳税,要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保、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5)供应商各类管理、服务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言行要规范,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部分岗位对录用人员身高要有规定的须遵从服务对象要求。 (6)供应商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服务对象提供合理化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 (7)供应商必须做到以下4点,否则由此所发生的各类纠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负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A.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职责。 B.负责为其员工缴纳社会养老、生育、工伤、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同时保证用工的合法性。 C.负责对其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录用的服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才可安排上岗工作,对于国家规定一些特殊的工种,录用的服务人员需具有相应资格和资质。供应商组建的管理机构至少配置1名本科或以上学历的项目负责人,做好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工作,遇服务对象提出要求,须及时响应,项目经理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特殊原因需更换的更换次数不得超过1次。 D.负责办理员工的劳动用工、健康体检手续、计划生育管理及工伤意外伤害事故处理。 (8)供应商应具备利用自身资源,当接到处置突发事件任务后,须按服务对象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集结地点。 (9)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天气等情况下,供应商应做好排水沟、排水管道的疏通工作和对植物的保护工作。 (10)做好场馆馆容馆貌的管理工作,各类服务设施设备、各种活动占地及摆放物品管理有序,各类临时标识牌、休闲座椅等摆放及时、整齐,并根据现场情况调整配置。 (11)组织对现场各种突发情况编制相应的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做好演习工作,确保文化馆在各种突发情况发生时能够按照预案流程和操作规范,及时应对,保障安全、有序运行。 2.日常管理与服务要求: (1)服务规范需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各项服务要做到及时准点。 (3)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建立齐全的管理服务档案(包括设备管理档案、日常管理档案等)。服务对象随时抽查档案管理情况,以便日常监督。 (4)物业交接相关资料; 各项管理服务合同;机电设备运行、检查、保养、维修记录;供水、供电、消防记录;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设备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各类应急方案;每月底对服务对象进行一次书面服务满意调查,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并报送服务对象备案;其他必要的档案。1.3服务人员组成要求:无四、商务要求1.采购包名称:物业管理服务1.1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1.2支付时间和条件:按合同约定1.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1、依据采购需求的约定;2、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和采购合同要求执行,如有最新版本发布,以最新版本为准。1.4违约责任:(一)乙方如违背上述约定,甲方有权:1.向同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2.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二)甲方如违背上述约定,乙方有权:1.向同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2.终止本协议的继续执行。(三)涉嫌违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1.5解决争议的方式:(一)协商解决;(二)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三)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五、其他要求无。第四章资格审查评审小组负责对响应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一、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供应商需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按要求填写《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封面 响应函二、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五章入围评审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评审工作由征集人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征集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4.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完成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征集人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征集文件规定的和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5.评审过程中的相关材料往来均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审报告,由征集人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6.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征集人及其工作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二、评审委员会1.本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均由征集人代表和评审专家构成,评审专家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专家库采取随机方式抽取。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评审委员会组长。3.评审委员会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主动回避;征集人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征集人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评审委员会,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4.评审委员会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4.1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4.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征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4.3根据需要要求征集人对征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4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4.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4.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三、评审方法序号分包名称入围评审方法入围供应商淘汰率入围上限11价格优先法20.00%/四、评审程序1.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停止评审1.1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征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征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资质性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的内容等。1.2本征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1.2.1征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导致评审无法进行的;1.2.2征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1.2.3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1.2.4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1.2.5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价格优先法或质量优先法之外的评审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1.2.6征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1.2.7征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向征集人提交情况说明。除上述情形外,评审委员会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本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征集文件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评审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征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按以下顺序审查):采购包1(包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真实 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 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2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 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 扶贫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 , 扶贫物业公司须提供注册地在832 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 卡贫困人员的证明文件。扶贫企业视 同为小微企业。扶贫企业声明函5 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需报价明细表报统一折扣,同时供应商需在采购包1报价明细表中填写统一折扣(%)以及响应综合单价,单价有小数点,应四舍五入小数点保留两位。报价一览表 报价明细表 单价明细表6 投标方案不存在可选择投标方案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商务应答表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7 商务技术指标响应内容①响应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完全满 足征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② 未超过五项(含五项)负偏离。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商务应答表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8 响应文件编制响应文件按照征集文件规定编写、签 章等。服务标准应答表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商务应答表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9其他未发现响应文件无效规定情形的。服务标准应答表 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商务应答表 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10服务标准按照附件格式响应服务标准应答表以上实质性要求全部响应并满足采购需求的,则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有任意一项结论未响应或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如果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有任意一项不通过的,应在评审报告中载明不通过的具体原因。3.解释、澄清有关问题3.1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认为征集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征集人做出解释。征集人的解释不得改变征集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3.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供应商应当按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3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需进行电子签章,应当不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导致响应文件从不响应征集文件变为响应征集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3.3.1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不响应征集文件规定的服务内容要求和商务应答;3.3.2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征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3.3.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因印刷、影印等不清晰而难以辨认的。3.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下列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3.4.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3.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3.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为准;3.4.4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3.5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6征集人宣布评审结束之前,供应商应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随时关注评审消息提示,及时响应评审委员会发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要求。供应商未能及时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3.7评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4.比较与评价按征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细则及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和评价。5.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采购包1:价格优先法供应商响应报价必须低于最高限制单价,并根据采购需求提供相关耗材、配件报价、约定期限;对满足本项目征集文件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货物、服务,根据响应报价的从低到高排序,若对产品配套的耗材、配件报价有要求的,则需根据产品响应报价和耗材、配件报价按权重计算的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响应报价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根据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如在排名并列的供应商中仍需淘汰一定数量供应商的,则并列供应商全部淘汰。6.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6.1征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启日期和地点;6.2响应供应商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6.3评审方法和标准;6.4开启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响应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6.5评审结果,确定的入围供应商名单;6.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五、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全体一致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征集文件规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征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征集人书面反映。征集人收到书面反映后,对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六、评审细则及标准1.评审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根据征集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审程序、评审标准/评分办法进行评价和比较。2.评审委员会成员应依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评分办法独立评审。2.1价格优先法对满足采购需求且响应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单价的服务,按照响应报价从低到高排序。评审委员会根据本项目(采购包)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名单。具体流程如下:2.1.1评审委员会按淘汰率计算得出淘汰供应商数量,即淘汰供应商数量=有效报价供应商数量*淘汰率。计算出的淘汰供应商数量存在小数的,按照向上取整的原则,确定需要淘汰供应商的数量。2.1.2基于按淘汰率计算得出的淘汰供应商数量,根据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还需淘汰供应商的数量,最终确定淘汰供应商的总数。2.1.3根据最终确定淘汰供应商总数,按评审排序进行淘汰后,确定入围名单。如在排名并列的供应商中仍需淘汰一定数量供应商的,则并列供应商全部淘汰。2.2质量优先法2.2.1评分方法采用质量优先法的,由评审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进行质量综合评分,按照质量评分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淘汰率或者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如根据淘汰规则淘汰供应商时,末尾存在排名并列但仍需淘汰供应商的,则在并列供应商范围内按淘汰规则随机抽取入围供应商。2.3评分标准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价格优先法 序号 评审因素 适用情形 扣除比例% 评审标准 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7.00%本项目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相应百分比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但同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价格权重表权重项编号权重项权重值1标的价格100.00%说明: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辨。七、废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对征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征集人将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对于评审过程中废标的征集项目,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征集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八、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及结果1.评审委员会在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中编制评审情况,生成评审报告。2.征集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入围供应商名单。逾期未确认的,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确认评审报告中入围供应商名单。3.根据确定的入围供应商结果,征集人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入围结果公告,同时向入围供应商发出入围通知书。4.征集人不解释入围或未入围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九、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征集人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发现征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征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征集人书面说明情况;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征集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征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评审:5.1征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5.2征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5.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5.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征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5征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价格优先法或质量优先法之外的评审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价格优先法、质量优先法,但实际上不符合规定;5.6征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5.7征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编制评审专家停止评审说明并发送给征集人,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停止评审说明中应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征集人认为评审委员会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及时向财政、监管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十、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工作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征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征集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审,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6.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六章框架协议、合同文本{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框架协议(服务类,封闭式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编号:一、协议方基础信息征集人(甲方):地址:联系方式:入围供应商(乙方):地址:联系方式:二、采购项目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三、采购需求和最高限价1.标的名称:2.服务内容:3.服务要求(1)服务交付或者实施的地域范围:(2)服务期限:(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4)违约责任:四、入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协议价格(一)入围服务内容:(二)入围服务标准:(三)协议价格:五、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直接选定/二次竞价六、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以及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1.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2.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描述:七、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1.支付方式:2.支付时间和条件:八、采购合同文本根据第二阶段成交方式展示合同文本九、框架协议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月/年。十、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2.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入围供应商总数70%且影响框架协议执行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十一、协议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征集人的权利和义务1.为本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授予提供工作便利;2.对本协议第二阶段最高限价和需求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管理;3.对本协议第二阶段确定成交供应商情况进行管理;4.接受服务对象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并将服务对象的反馈和评价情况公开,作为第二阶段直接选定成交供应商的参考;5.公开本协议的第二阶段成交结果;6.办理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相关事宜;7.监督方在服务履约中的相关事宜。(二)入围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入围服务和协议价格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2.对本协议履行形况和采购合同情况向征集人进行反馈与评价;3.乙方应当按照本项目第二阶段合同规定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相对应的法律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与服务对象约定;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出现服务违约违规、合同终止等情况给服务对象造成的不良影响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5.积极配合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对乙方履约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评;6.指定作为业务联系人,办理与甲方相关事宜。十二、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一致的,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裁决。十三、生效条款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发生法律效力。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注:以上为框架协议范本,框架协议内容具体以签订模板为准。山西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直购选定/二次竞价}合同合同名称:{采购标的}{直购选定/二次竞价}合同合同编号:框架协议编号:甲方:乙方:合同金额(元):人民币大写: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123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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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人民币):二、服务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工作量清单:三、合同定价方式、支付方式、付款期限合同定价方式:固定价格合同支付方式:付款期限:四、验收标准和方法五、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2.(乙方的违约责任)……七、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任意一方可发起纠纷处理流程,由征集人进行协调。协调不能达成一致的,提交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八、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内容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冲突的,从其规定。甲方(公章):甲方代表: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公章):乙方代表: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单位地址: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注:以上为合同范本,合同内容具体以签订模板为准。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响应性投标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封面详见附件: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证明详见附件:商务应答表详见附件:单价明细表详见附件:扶贫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服务标准应答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征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此声明函为非必须响应内容,请供应商严格按照认定标准,对照自身实际确认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第1页-报价一览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响应报价注:本《报价一览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征集,充分理解征集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单位满足征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7、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8、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9、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响应文件、办理响应事宜的情形;10、我单位一旦入围,将严格按照征集文件规定交纳征集代理服务费,在约定期限内签订框架协议,并严格履行框架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1、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2、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13、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征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14、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不少于{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征集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所有有关本次响应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响应供应商代表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中相关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应答表征集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征集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0服务要求服务项类型:{服务项类型}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名称}服务项对应的描述:{服务项描述}响应内容:{响应内容输入}注:本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第1页-单价明细表征集项目名称:征集项目编号:采购包1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报价内容供应商报价类型(统一折扣)最高限额标准折扣后单价(统一折扣*最高限额标准)物业综合服务 %每平方米每年6元每平方米每年 元环境卫生保洁服务每平方米每年12元每平方米每年 元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每平方米每年20元每平方米每年 元绿化养护服务每平方米每年12元每平方米每年 元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服务每平方米每年16元每平方米每年 元会议服务每平方米每半天0.6元每平方米每半天 元电梯日常维护保养6000元/年•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税金等组成,包含500元以下的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每部每年 元空调系统日常维护保养3.6元/年•平米(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税金等组成,包含500元以下的单个维修零配件材料费)每平方米每年 元新风系统日常维护保养800元/年•台(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税金等组成)每台每年 元报价说明:1.上述报价内容按照统一折扣,如响应文件出现多个折扣时,则响应文件无效。例如:响应报价98%代表98折。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作为第一阶段入围价格,是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最高限价。(中标单价=中标折扣*最高限额标准)2.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商务应答表征集项目编号:{征集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号}采购标的:{采购标的}序号征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1234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征集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征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征集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一、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二、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三、根据征集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扶贫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各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注重实效、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采购贫困地区物业服务的需求。按上述政策优先采购有关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的,除按规定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开项目采购信息外,还应公开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确保支持政策落到实处,接受社会监督。符合支持脱贫攻坚政策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扶贫物业公司须提供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公章):签署日期:年月日报价明细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报价类型计价单位最高限价区间/固定价/权重(%)(%)折扣(%)(%)注:本《报价明细表》附件只是一个示例模板,具体响应模板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客户端响应的为准。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