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及配送招标公告(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2025)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及配送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及配送 JSZC-320100-NJHG-G2025-004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1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NJHG-G2025-0042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及配送
预算金额:1900.000000万元(采购包1:261.000000万元;采购包2:256.000000万元;采购包3:250.000000万元;采购包4:243.000000万元;采购包5:197.000000万元;采购包6:190.000000万元;采购包7:183.000000万元;采购包8:181.000000万元;采购包9:13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九个分包,每个分包拟招一个中标供应商,作为该标段物资供应及配送服务商。供应商必须按分包号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开标时按照包1至包9的顺序进行,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
采购包2
1./
采购包3
1./
采购包4
1./
采购包5
1./
采购包6
1./
采购包7
1./
采购包8
1./
采购包9
1./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3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4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5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6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7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8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9
1.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1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请供应商自行踏勘,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或质疑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或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单位地址:江苏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58号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5-84429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C14栋6楼
联系人:黄露
联系电话:15251713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露
电话:15251713355

附件:
JSZC-320100-NJHG-G2025-0042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及配送

品目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行政区域
南京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16: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09:3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1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晨

项目联系电话
15251713355

采购单位
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江苏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584429711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C14栋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晨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及配送项目编号:JSZC-320100-NJHG-G2025-004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总目录第1章投标邀请……………………………………3第2章投标人须知…………………………………5第3章合同文本……………………………………14第4章采购需求……………………………………18第5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23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30第一章投标邀请受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委托,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及配送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100-NJHG-G2025-0042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及配送3.预算金额:1900万元(采购包1:秦淮区大队、高速六大队:261万元;采购包2:栖霞区大队、高速八大队:256万元;采购包3:鼓楼区大队、高速七大队:250万元;采购包4:玄武区大队、高速一大队、高速二大队:243万元;采购包5:建邺区大队、高速三大队:197万元;采购包6:全局米面油、干调、乳制品类:190万元;采购包7:机关、培训中心:183万元;采购包8:车管大队:181万元;采购包9:雨花台区大队、高速五大队:139万元;)4.最高限价:本项目不设最高限价。5.采购需求(简介):本项目为九个分包,每个分包拟招一个中标供应商,作为该标段物资供应及配送服务商。供应商必须按分包号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开标时按照包1至包9的顺序进行,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通用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1.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二)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9:投标人为经营型企业的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2.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事宜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2.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请供应商自行踏勘,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或质疑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或质疑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函》原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58号联系人:冯工联系电话:025-844297112.代理机构公司: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C14栋6楼联系人:黄露联系电话:1525171335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一、总则1.招标方式1.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投标人2.1满足招标公告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适用法律3.1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项目代理服务费由各分包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代理公司,代理服务收费按照相关合同条款收费标准由各分包中标单位支付,以上费用请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报价中,请供应商在报价时予以关注(代理服务费按照本项目各分包预算金额为基数,根据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的40%执行),最低收费3000元,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5.招标文件的约束力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构成6.1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上述网站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招标文件的澄清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8.招标文件的修改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更正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8.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公告媒体有关本项目的更正公告,根据更正公告内容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重新制作和提交投标文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8.3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更正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10.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10.3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提供《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他人参加本项目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如需要);(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7)★《商务条款偏离表》;(8)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9)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10.4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技术说明(2)★服务方案;(3)★《技术条款偏离表》;(4)服务承诺;(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0.5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如有)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等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符合本须知“政策功能”所述情形的,须在《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如有)中注明。11.证明投标人及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1.1投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11.2招标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2.投标报价明细表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明细表。12.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响应及偏离表13.1投标人需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商务要求逐项作出响应或偏离说明。13.2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14.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14.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正确填报投标函、开标一览表。14.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投标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时以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为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六十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16.投标有效期的延长16.1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同时受投标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满。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递交17.1投标人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7.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投标产生的影响,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第25.1条规定做无效投标处理。17.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8.投标文件的拒收18.1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9.1投标文件的撤回19.1.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19.2投标文件的修改19.2.1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操作手册》。19.2.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19.3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苏采云系统公布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20.2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涉及到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结果确认等工作,应按照《操作手册》规定执行。20.3投标人如果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有疑义,应当根据《操作手册》规定提出,苏采云系统中《开标记录表》公布后5分钟内未提出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1.评标21.1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21.2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3评委会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2.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评委、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2.2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22.3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委会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也不公布评标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3.投标文件的澄清23.1评标期间,评委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委会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做澄清要求。23.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评委会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23.3接到评委会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投标文件的审查24.1投标文件审查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4.1.1资格审查。由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向评委会反馈审查结论。采购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4.1.2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由评委会从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其具体原因,评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有关询问。24.2评委会仅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文件。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由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会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4.4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4.5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投标人,调整后的价格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4.6投标人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委会联系。25.无效投标和废标25.1无效投标条款25.1.1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投标文件。25.1.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5.1.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25.1.4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25.1.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25.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25.1.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5.1.8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25.1.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5.1.10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5.1.11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25.1.1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公章。25.1.13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25.2废标条款25.2.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25.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25.2.4评委会认定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5.2.5因苏采云系统故障造成开标不成功。25.3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六、定标26.确定中标单位26.1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和数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6.2按以下第(2)种方式确定中标人:(1)评委会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采购人在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按第二种方式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26.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26.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6.4.2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26.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但在评标过程中未被评委会发现。26.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6.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2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6.5.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5.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5.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5.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7.中标通知书27.l中标结果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登录苏采云系统下载。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中标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中标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7.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28.签订合同28.l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28.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8.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不得参加采购人重新组织的采购活动,且将可能被拒绝参加该采购人一年内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29.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的追加29.1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八、质疑3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3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第34条、第35条之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32.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2.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3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原件,且尽可能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不接受无运单、到付的快件。《质疑函》应按照本招标文件中《质疑函范本》的格式和内容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质疑函范本》中要求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加盖公章。35.供应商(含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方式、采购需求、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审查结果、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合同文本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除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询问、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采购人《质疑函》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为代理部。收件人: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紫东国际创意园C14栋6楼,联系电话:15251713355。36.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36.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36.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36.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36.4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36.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或签章、加盖公章的质疑。36.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情形。37.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九、政策功能落实38.促进中小企业发展38.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全部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38.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8.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支持政策。38.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8.5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8.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第三章合同文本以下为本项目的合同条款,合同双方不得对招标、投标文件内容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编号:采购人:(以下称甲方)供应商:(以下称乙方)住所地: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提供下列货物:(以供货单为准)。乙方委派为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下述供货组人员名单: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负责事项项目负责人检测员配送员…以上人员应为乙方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劳务)合同供甲方备查。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投标优惠率为%(大写:百分之)。(基准价为众彩市场零售价格),如众彩市场没有的价格,以采购人核定的价格为基准价,结算价按中标优惠率下浮。本合同总价款包含以下内容:(1)包装、仓储、运输、装缷及其材料;(2)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3)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4)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因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有扶贫任务,甲方有权保留不超过该采购包采购金额10%的自行采购份额(含在本项目采购预算内)。第三条合同期限2026年月日至2027年月日。第四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号的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以及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投标(响应)承诺;(6)服务承诺;(7)中标(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文件。第五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六条质量保证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要求。在乙方出现因食品质量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取消其供货资格。2.严格禁止供应如下食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身体健康有害的;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3)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第七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八条交货和验收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乙方应主动与甲方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需要。2、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乙方应作退货处理。3、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乙方应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以不影响正常工作。4、因配送物资质量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乙方有义务协助处理相关事宜。5、乙方根据要求在规定时间送达指定的位置。第九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一)质保期限:所有货物在配送到甲方时,保质期不得低于总保质期的一半。(二)售后服务1.乙方的配送服务必须为乙方为本项目设立的本公司供货组人员进行配送,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配送服务,一经发现,取消其配送资格。2.乙方在配送服务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与甲方单位或人员发生各种不文明行为,如遇不可解决之矛盾应以沟通为主,相互谅解。第十条履约保证金1.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以下第(1)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2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2)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扣除乙方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60日内视情况无息一次性退还剩余金额(如有)。(3)乙方可以采用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届满且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了担保责任后自动失效。如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由担保人按照合同约定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合同款支付全年采购金额为预估数,甲方不对全年采购金额做出承诺,根据市场定价和采购量由甲方据实结算,结算方式如下:(1)乙方按照采购合同交货后,采购人出具双方签字的验收报告。(2)乙方向采购人开具发票。(3)乙方于合同履行期次月开始,根据双方核定的金额每月10日前开具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4)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二十天内、以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采购资金。(5)所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价格以甲方对众彩市场询价的零售价格作为基数×采购报价率(1-优惠率)=采购核定的菜价。供应商在竞争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到市场波动等客观因素,如遇所供食品市场价格上下波动在核算期内价格不做调整。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甲方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送至指定的地点。2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乙方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甲方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乙方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暂扣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乙方的赔偿预付款。3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乙方所供货物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质量标准不符,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另甲方有权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等。4凡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误差之短缺,一经查实,均需按当月总釆购量的3倍误差值作为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5凡乙方违反国家、省、市、南京市公安局及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一经查实取消合同。6甲方组织不定期考核(每月不少于1次),甲方组织食堂主要负责人、相关专家对乙方进行考核,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满分100分,如任一考核结果95分(不含)--85分(含)之间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如任一考核结果85分(不含)--75分(含)之间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75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取消供货资格,采购人重新招标。7除上述约定外,甲方还有权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以及投标文件(含承诺)追究乙方其他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因政策调整,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1)乙方擅自终止本合同或无故停止供货的;(2)乙方供应的产品经检测不合格的;(3)乙方供应的产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4)乙方供应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引发爆炸、火灾、大面积肠道传染病、食物中毒、设备设施损毁、人员受伤等安全质量事故或具有较大影响的行为,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5)乙方擅自使用甲方名义进行营销和宣传等活动的;(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人转包或分包供货业务的;(7)发生其他较大过失,给甲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第十四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2.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六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和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两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3.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4.其他:。甲 方(采购人):(盖章)乙 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 话:电 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项目属性:货物类项目。二、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及配送。2、本项目每个采购包确定一个供应商,作为该采购包物资供应及配送服务商。3、服务期限一年,中标后签订一年期供货合同。4、因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有扶贫任务,采购人有权保留不超过该采购包采购金额10%的自行采购份额(含在本项目采购预算内)(提供承诺书)。(二)项目建设遵循标准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三、项目清单序号名称包号预算(万元)采购需求1秦淮区大队1261215除米面油、干调、乳制品的全品类食材采购高速六大队462栖霞区大队2256225高速八大队313鼓楼区大队3250221高速七大队294玄武区大队4243125 高速一大队77 高速二大队41 5建邺区大队5197133 高速三大队64 6米面油、干调、乳制品6190190全局米面油、干调、乳制品采购7机关、培训中心7183183除米面油、干调、乳制品的全品类食材采购8车管大队81811819雨花台区大队9139107 高速五大队32 四、拟采购标的需要满足的技术、商务要求(采购包1-9)(一)技术要求不低于以下要求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理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要求。在供应商出现因食品质量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取消其供货资格。2、严格禁止供应如下食品,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有害的;(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身体健康有害的;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3)未经相关部门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各品类的原料;(4)病死、毒死或不明死因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5)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3、其他供货要求(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需要。(2)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退货处理(3)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以不影响正常工作。(4)因配送物资质量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有义务协助处理相关事宜。(二)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1)本次报价包含: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保险费、税费、培训费、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等的所有费用。(2)报价参照表品目名称报价备注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及配送%本项目的优惠率指以众彩市场询价的同类商品零售即时价格为基础,进行下浮的比例。若供应商填报的优惠率为10%,而众彩市场询价的零售即时价格为10元/斤,则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实际签订合同的供货价格为10×0.9=9元/斤,如众彩市场没有的价格,以采购人核定的价格为基准价,结算价按中标优惠率下浮2.验收标准(除包6)种类验收标准退货依据叶菜叶菜必须符合GB23200-2016标准,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萎,无过多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不含土,无虫害,大白菜、卷心菜切开心不变黑,无腐烂情形,无明显浸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味苦,鲜度嫩度明显不佳,含黄叶须根,泥土、虫害严重,萎捏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复;农药残留超标。根茎类(如香芋、土豆、莴笋等)根茎类蔬菜必须符合GB23200-2016标准,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残留不超标。发芽严重、发霉,新鲜度不佳,形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存在较大负偏差。农药残留超标。花果类(如西兰花、白菜花)花果类蔬菜必须符合GB23200-2016标准,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标。不新鲜,发霉,虫害过多。农药残留超标。瓜果类瓜果必须符合GB23200-2016标准,外表光亮无斑点,有新鲜连接的秧,形状正常、大小均匀,无软塌,成熟度适度。无腐烂,无污染,清洁、新鲜,无异味、无病虫损害。农药残留不超标。不新鲜、软塌、腐烂,有异味。病虫损害严重,形状不太正常,大小不适中。农药残留超标。肉食类符合鲜、冻片猪肉国家标准GB2707-2016,冷鲜肉屠宰检验日期48小时内交付,冷冻肉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猪肉、牛肉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新鲜无异味,无注水现象,并按食堂要求需进行初步加工,如切块、片、段、丝等。禽蛋类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符号国家标准GB/T 37108-2018,新鲜无异味,无注水现象,并按食堂要求需进行初步加工,如切块、段等,鸡鸭类宰杀刨肚等。蛋壳清洁完整,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蛋黄不见或略有阴影,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水产品类必须符合GB2733-2015标准;外表新鲜无异味,根据招标人要求大小适中及均匀,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加工,如活鱼类现场宰杀,刨肚去鳞等。豆制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干丝、豆腐、千张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水果类水果必须符合GB23200-2016标准、根据甲方要求大小适中及均匀,成熟度适中,品种好、口感好。包装类外观检查:单件包装完整,无破损,封口严密。产品色泽正常、形态完整,无气孔。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无可见杂质。标识检查: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及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配料表,保存条件,保质期,食用方法,同时应附有检验合格证明。验收标准:包6种类验收标准米一级大米符合GB/T 1354-2018标准,要求含水量等于低于规定标准,无杂质、杂米,黄粒米<2%,含碎<15%,水份<15.5%;大米符合GB/T 1354-2018标准,要求含水量等于低于规定标准,无杂质、杂米,黄粒米<2%,含碎<10%,水份<15%。面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GB/T 1355-2021,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2715-2016《粮食卫生标准》,小麦粉中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溴酸钾;添加营养强化剂应符合GB 14880-2012《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用油类一级大豆油符合GB/T 1535-2017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1;过氧化值小于6;密封良好,无渗漏;非转基因大豆油符合NY/T 675-2023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0.2%;过氧化值小于5;商标整齐,喷码正确,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非转基因玉米油符合符GB/19111-2017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0.2%;过氧化值小于5;商标整齐,喷码正确,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非转基因葵花籽油符合GB/T 10464-2017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商标整齐,喷码正确,文字清晰。密封良好,无渗漏;专用煎炸油符合GB/T 1536-2021标准,要求澄清透明;气味、口感较好;溶剂残留不得检出;酸值小于1;过氧化值小于6;密封良好,无渗漏。植物油 :GB 2716-2018 ,花生油 :GB/T 1534-2017 ,菜籽油 :GB/T 1536-2021。调味品类包括但不限于符合白砂糖(白砂糖国家标准GB/T 317-2018);食用盐(食用盐国家标准GB/T 5461-2016 、食用盐卫生标准GB 2721-2015);酱油(酿造酱油国家标准GB/T 18186-2025、酱油卫生标准GB 2717-2018);味精(味精卫生标准GB 2720-2015);生粉(淀粉制品卫生标准GB 2713-2015);绵白糖(绵白糖国家标准GB1445-2018);香醋(食醋国家标准GB18187-2000、食醋卫生标准GB2719-2018),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乳制品类酸奶(小塑杯)必须符合GB 19302-2025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鲜奶类(巴氏奶):必须符合GB 19301-2025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当天生产,当天送货,冷链运输,安全储存。3.验收要求采购人每天上午集中收货、验收一次,供应商须将当日需要的所有食材、商品一次性打包密闭送达,不得将项目分包给多家供应商及多次送货。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和质量监督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供应商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实质性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超过收货时间送货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收货。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作退换货处理。凡按重量计量物资,均以物品净重方式计量结算。所有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前必须按包装要求进行封闭装运。4、履约要求(提供承诺书)4.1、投标人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存在质量问题或因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民警辅警及家属,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的。4.2、投标人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投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的。4.3、投标人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遵守采购人单位管理规定,文明送货,服从安排,若因不服从管理导致后果的,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5.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5.1质保期限:所有货物在配送到采购人单位时,每个采购包保质期不得低于总保质期的一半。(提供承诺书)5.2售后服务(1)每个采购包配送服务必须为供应商为本项目设立的本单位供货组人员进行配送,不得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配送服务,一经发现,取消其配送资格。(2)特殊工作任务时,供应商承担餐厨人员和物资转运工作,安排专人专车驻守采购人指定位置,接通知后方可撤离。(3)如遇应急物资采购,须保证3小时内按400人2天膳食标准(由采购人开出各部分所需物资清单)将所需物资筹集配送到位。(4)供应商在配送服务过程中应遵守采购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与采购人单位或人员发生各种不文明行为,如遇不可解决之矛盾应以沟通为主,相互谅解。(5)培训:供应商应不断对其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完成工作任务。6.付款条件以第三章合同文本内容为准。7.交付时间及地点(1)交付时间:1)每个采购包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按照采购人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常态化采购任务需按照前一日开据的供货单,于要求供货的当日7时00分前送达采购人指定位置;2)零星采购任务在工作时间内3小时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位置;3)特殊(应急)采购任务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位置。(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其中包6需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到其他各包分散点位。8.履约保证金以第三章合同文本内容为准。9.履约及考核办法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时须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整/包(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除有特别规定外,中标供应商存在须扣除履约保证金情形累计≥三次的,供应商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解除合同。(1)、因中标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出现断供现象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合同立即终止。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2)、因中标供应商配送不及时导致伙食供应延时且经供应商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采购人不良影响的,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发生三次后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取消合同。(3)、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员,需临时补充原料的,中标供应商应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把指定的原料送至指定的地点,否则,按第(2)条处理。(4)、凡经相关部门认定,如因中标供货商所提供的原料原因造成采购人食堂岀现食物中毒等卫生事故的,中标供应商除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外,还要全额承担因食物中毒发生造成后果的一切费用,并终止合同,暂扣当月所有供应原料的货款作为中标供应商的赔偿预付款。(5)、凡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影响食用但未发生食物安全等卫生事件的,经采购人、供货商、使用人确认,每发生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发生三次后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且取消合同。(6)、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专人对供货商所供货物的质量送质检部门抽检,若发现货物质量检测结果与招标文件质量标准不符,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另采购人有权酌情予以扣款、没收保证金、解除合同等处罚。(7)、凡供应货物故意串规、定量包装批量误差超过相关规定误差之短缺,一经查实,均需按当月总釆购量的3倍误差值作为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的违约金并取消合同。(8)、凡供应商违反国家、省、市及采购人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一经查实,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合同。(9)、采购人组织不定期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采购人组织食堂主要负责人、相关专家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进行综合打分评审,满分100分,如任一考核结果95分(不含)--85分(含)之间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10%。如任一考核结果85分(不含)--75分(含)之间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75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取消供货资格,采购人重新招标。考核表如下:供应服务考核细则评价表(模板)项目考核要求考核扣分扣分备注一、日常基本要求: 1书面记录的内容:外来物品进货、送货单是否书写规范不符一次扣2分   2供货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时规定时间到达供货质量不符一次扣2分。未按规定时间送达的,每次迟到 在10 分钟内扣1分,超过10分钟的扣5分  3送货人员是否为供货组人员不符一次扣4分  4是否按照要求提供检测报告不符一个扣1分  二、现场卫生整洁维护1送货现场卫生是否打扫干净不符一次扣2分  2送货后外包装是否清理不符一次扣2分  3车辆是否按照规定停放不符一次扣2分  4货品是否按要求摆放不符一次扣2分  5送货完成后,对现场使用的工具是否清洗并按规定摆放不符一次扣1分  三、其他情况1在是否按甲方格式和其他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单等调价相关材料。不符一次扣2分  2临时补货是否及时送达不符一次扣1分  3发票是否在规定时间送达不符一次扣1分  得   分  本章所有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为无效投标,供应商需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一响应,要求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的另外提供。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各采购包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三、评标标准2.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本项目兼投不兼中,评审顺序依次为采购包1-采购包9。同一投标人参与多个采购包投标时,在前一个采购包被确定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后,可以继续参与其他采购包的评审。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本项目全部货物制造商为小微企业的,对各采购包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与小微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三、评标标准采购包1-9(不含包6):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类型1.价格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本项目评标基准价为:1-优惠率(最高)。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1-优惠率。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优惠率是指以众彩市场询价的零售即时价格为基础,进行下浮的比例,且下浮比例不低于5%。如投标人A、B、C的投标浮动比例分别为10%、15%、20%,投标人C所投的20%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C的投标报价得分为30分,投标人B的投标报价得分为28.2分;投标人A的投标报价得分为26.7分。30价格分2.技术2.1产品证书1、投标人所投食品具有有机食品认证得1分,最高得1分;2、投标人所投食品具有绿色食品认证得1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提供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客观分2.2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具有CMA认证标识的所投采购包类别产品检测报告,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检测报告)。备注:所提供检测报告中“产品名称和检测内容”与评分细则规定不同时,应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内容(功能)说明及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为方便评委评审,功能参数可用箭头、标红或下划线等进行明显标注。2客观分2.3质量管理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方案综合评分,包含: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所供货物商品溯源服务(含进货、检验证明材料)等)、保障食品安全的制度方案(提供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理解、配送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1)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承诺提供所供货物商品溯源服务(含进货、检验证明材料)且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健全完善,操作性强的,得8分; (2)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承诺提供所供货物商品溯源服务(含进货、检验证明材料)且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较为健全,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 (3)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承诺提供所供货物商品溯源服务(含进货、检验证明材料)且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基本健全完善,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4)内容不科学合理、无操作性,未承诺提供所供货物商品溯源服务(含进货、检验证明材料)且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不健全、不完善,针对性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3.服务3.1配送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综合评分,包含日常配送的人员日常配送保障、一年中春节等法定节假日货源准备、特殊物品配送(1)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8分; (2)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 (3)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4)内容不科学合理、无操作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3.2意见反馈、处置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意见反馈、处置方案综合评分,包含: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问题的意见反馈、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包括在发生恶劣天气及不可抗拒灾害等情况下,如何保证配送工作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1)内容完整,对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问题的意见反馈及时,处置妥善准确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8分; (2)内容较完整,对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问题的意见反馈较为及时,处置较妥善准确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 (3)内容基本完整,对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问题的意见反馈及时性、处置妥善准确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4)内容不完整,对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问题的意见反馈及时性、处置妥善准确性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不合理不可行、不具备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3.3仓储物流对接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仓储物流对接方案评分,包含:仓储物流制度、对配送过程中与仓储的对接、运输管理方案(包括供货组人员配备齐全,岗位清晰,职责明确,进度管理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明运输方案、安全运输等)。(1)内容完整,对配送过程中与仓储的对接及时且运输管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8分; (2)内容较完整,对配送过程中与仓储的对接较及时且运输管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的,得5分; (3)内容基本完整,对配送过程中与仓储的对接基本及时且运输管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4)内容不完整,对配送过程中与仓储的对接不及时且运输管理方案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3.4管理组织、文档建立管理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组织、文档建立管理方案评分,包含:1.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2.服务过程记录;3.票据保管;4.相关文件管理归档。(1)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8分; (2)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 (3)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4)内容不科学合理、无操作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3.5增值服务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增值服务方案评分,包含:1.利用科技手段提升配送效率(列出具体服务内容和措施);2.利用科技手段提升食材质量措施等方面(列出具体服务内容和措施)。(1)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2分; (2)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 (3)内容不科学合理、无操作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主观分4.业绩4.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含)以来食材类配送的成功案例,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9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有效合同,合同页须清晰可见相应内容)9客观分5.履约能力5.1履约能力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签订供货合同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付金额≧500万,并且投保期不得低于一年,购买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交采购人,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客观分5.2履约能力2投标人提供具备肉类合作协议单位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具备水产类合作协议单位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具备蔬菜或水果类合作协议单位的得1分;(提供代理证明或供销合同或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合作关系在有效期内)。3客观分5.3履约能力31、投标人具有食品质量检测设备(检测内容含兽残或农残或重金属等)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和设备照片,发票抬头须与投标人一致);2、投标人具有食品检测员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食品检测员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客观分5.4履约能力4(1)常温仓库: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常温仓库,单个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低于1000平方米得2分;(2)冷冻库或冷藏库: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冷冻库或冷藏库,单个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100(含)-200平方米得2分,低于100平方米得1分;须提供:①仓储场所图片;②若为供应商名下的场所,则提供产权证明;③若为租赁的,则提供租赁协议和发票的复印件,租赁协议有效期须超过2027年1月30日。证明材料里须明确标明仓储种类和面积,不标明不得分;本项不累计面积和数量计分。65.5履约能力5根据注册到企业自有的配送货运车辆或租赁货运车辆数量打分,每提供一份车辆(其中至少包含1辆冷藏车)证明材料得 1 分,最高得3 分 (不提供冷藏车最高得2分);注:①提供车辆照片(车辆外观、车辆号牌、冷藏车厢压缩机);②行驶证复印件。③如是租赁车辆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署的租赁协议。满分3分。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冷藏车辆需提供清晰的冷藏车辆照片,便于评委认定该车辆为冷藏车,否则不得分。3合计100分采购包6: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类型1.价格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本项目评标基准价为:1-优惠率(最高)。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1-优惠率。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小数点保留两位)。优惠率是指以众彩市场询价的零售即时价格为基础,进行下浮的比例,且下浮比例不低于5%。如投标人A、B、C的投标浮动比例分别为10%、15%、20%,投标人C所投的20%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C的投标报价得分为30分,投标人B的投标报价得分为28.2分;投标人A的投标报价得分为26.7分。30价格分2.技术2.1产品证书1、投标人所投食品具有有机食品认证得1分,最高得1分;2、投标人所投食品具有绿色食品认证得1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以上提供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客观分2.2检测报告投标人提供具有CMA认证标识的所投采购包类别产品检测报告,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提供检测报告)。备注:所提供检测报告中“产品名称和检测内容”与评分细则规定不同时,应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内容(功能)说明及关键信息,否则不予认可。为方便评委评审,功能参数可用箭头、标红或下划线等进行明显标注。2客观分2.3质量管理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管理方案综合评分,包含:质量管理制度及质量保证措施(提供所供货物商品溯源服务(含进货、检验证明材料)等)、保障食品安全的制度方案(提供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理解、配送过程中对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1)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承诺提供所供货物商品溯源服务(含进货、检验证明材料)且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健全完善,操作性强的,得8分; (2)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承诺提供所供货物商品溯源服务(含进货、检验证明材料)且食品安全保障措施较为健全,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 (3)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承诺提供所供货物商品溯源服务(含进货、检验证明材料)且食品安全保障措施基本健全完善,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4)内容不科学合理、无操作性,未承诺提供所供货物商品溯源服务(含进货、检验证明材料)且食品安全保障措施不健全、不完善,针对性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3.服务3.1配送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送方案综合评分,包含日常配送的人员日常配送保障、一年中春节等法定节假日货源准备、特殊物品配送(1)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8分; (2)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 (3)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4)内容不科学合理、无操作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3.2意见反馈、处置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意见反馈、处置方案综合评分,包含: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问题的意见反馈、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包括在发生恶劣天气及不可抗拒灾害等情况下,如何保证配送工作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1)内容完整,对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问题的意见反馈及时,处置妥善准确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8分; (2)内容较完整,对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问题的意见反馈较为及时,处置较妥善准确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5分; (3)内容基本完整,对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问题的意见反馈及时性、处置妥善准确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4)内容不完整,对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问题的意见反馈及时性、处置妥善准确性不能满足采购需求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案不合理不可行、不具备针对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3.3仓储物流对接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仓储物流对接方案评分,包含:仓储物流制度、对配送过程中与仓储的对接、运输管理方案(包括供货组人员配备齐全,岗位清晰,职责明确,进度管理措施、安全管理措施、文明运输方案、安全运输等)。(1)内容完整,对配送过程中与仓储的对接及时且运输管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8分; (2)内容较完整,对配送过程中与仓储的对接较及时且运输管理方案较为合理可行的,得5分; (3)内容基本完整,对配送过程中与仓储的对接基本及时且运输管理方案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4)内容不完整,对配送过程中与仓储的对接不及时且运输管理方案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3.4管理组织、文档建立管理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管理组织、文档建立管理方案评分,包含:1.管理机构及人员情况;2.服务过程记录;3.票据保管;4.相关文件管理归档。(1)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8分; (2)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5分; (3)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科学合理,有可操作性的,得2分(4)内容不科学合理、无操作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8主观分3.5增值服务方案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增值服务方案评分,包含:1.利用科技手段提升配送效率(列出具体服务内容和措施);2.利用科技手段提升食材质量措施等方面(列出具体服务内容和措施)。(1)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得2分; (2)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可操作性较强的,得1分; (3)内容不科学合理、无操作性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主观分4.业绩4.1投标人业绩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含)以来食材类配送的成功案例,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9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有效合同,合同页须清晰可见相应内容)9客观分5.履约能力5.1履约能力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签订供货合同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付金额≧500万,并且投保期不得低于一年,购买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交采购人,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客观分5.2履约能力2投标人提供具备米面油或干调或乳制品合作协议单位的得3分;(提供代理证明或供销合同或合作协议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合作关系在有效期内)。3客观分5.3履约能力31、投标人具有食品质量检测设备(检测内容含兽残或农残或重金属等)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和设备照片,发票抬头须与投标人一致);2、投标人具有食品检测员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食品检测员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6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材料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客观分5.4履约能力4常温仓库: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常温仓库,单个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低于1000平方米得2分;(2)冷冻库或冷藏库: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冷冻库或冷藏库,单个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3分,100(含)-200平方米得2分,低于100平方米得1分;须提供:①仓储场所图片;②若为供应商名下的场所,则提供产权证明;③若为租赁的,则提供租赁协议和发票的复印件,租赁协议有效期须超过2027年1月30日。证明材料里须明确标明仓储种类和面积,不标明不得分;本项不累计面积和数量计分。65.5履约能力5根据注册到企业自有的配送货运车辆或租赁货运车辆数量打分,每提供一份车辆(其中至少包含1辆冷藏车)证明材料得 1 分,最高得3 分 (不提供冷藏车最高得2分);注:①提供车辆照片(车辆外观、车辆号牌、冷藏车厢压缩机);②行驶证复印件。③如是租赁车辆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署的租赁协议。满分3分。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的冷藏车辆需提供清晰的冷藏车辆照片,便于评委认定该车辆为冷藏车,否则不得分。3合计100分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投标文件目录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二、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特定资格要求)三、法人授权书四、投标函五、开标一览表(采购包1-9)六、核心产品品牌一览表(本项目无需提供)七、投标分项报价表(本项目无需提供)八、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1-9)九、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采购包1-9)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十二、承诺书一、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公司(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我公司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果我公司中标,将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下列材料核验:(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法人成立满一年的提供)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或其他证明材料;(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二、满足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本项目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三、法人授权书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作为我方参加编号为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四、投标函投标函致:南京恒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编号为的项目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提交投标函,并宣布同意如下内容: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我方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在对应内打“√”)8.我方与本次投标有关信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开户行:账号: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五、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采购包1-9)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投标时报投标浮动比例(即优惠率)小写(元): (%)日期:备注: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委会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机制,投标人应在评委会规定的合理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提供书面说明及证明材料,或者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核心产品品牌一览表核心产品品牌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产品品牌规格或型号1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供应商须按照表格要求明确填写所投“核心产品”的品牌,不得填报“/”“无”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七、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12345678产品名称品牌规格或型号交付期(天)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23…投标总价(元):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1.“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2.《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投标总价”应当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一致。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与“第四章-项目清单”中的产品一一对应,如有缺项、漏项或者超出单价上限,视为无效投标。“项目清单”中分项仅为一项的,此表无需提供。4.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八、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1.供应商须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及其他要求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技术要求中实质性要求及其他要求明确需要提供证明材料的,签订合同时中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白皮书、彩页、手册、网站截图、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等),另有约定的除外。中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提供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九、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响应情况正偏离、无偏离或负偏离投标人名称:(加盖电子公章)备注:1.供应商须对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斜体下划线内容或打“★”内容)做出明确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采购包号:XXX)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在所属企业类型前的内打“√”。3.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不得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或者不得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项目清单中列示的所有货物,投标人须在声明函中逐项列示并明确制造商的企业类型,如有缺失将按“不提供声明函”处理。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的制造商应当为中小企业(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工程的承建商作出要求。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采购包号:XXX)的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备注:1.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作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附件:承诺书承诺书一:资格审查补充承诺书致: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盖章):日期:承诺书二:履约服务承诺书致: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我单位承诺,如果中标,按以下要求提供履约服务:1、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因存在质量问题或因质量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管人员到现场指导、处理,慰问民警辅警及家属,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的。2、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因配送运输引发的安全事故,我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3、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遵守采购人单位管理规定,文明送货,服从安排,若因不服从管理导致后果的,我方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盖章):日期:承诺书三:质保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致: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我单位承诺,如果中标,按以下要求提供质保及售后服务:所有货物在配送到采购人单位时,每个采购包保质期不得低于总保质期的一半。投标人(盖章):日期:承诺书四:食品安全责任险承诺书致: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我单位承诺,如果我方中标,签订供货合同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赔付金额≧500万,并且投保期不得低于一年。投标人(盖章):日期:承诺书五:扶贫任务响应承诺书致: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我单位承诺认可:因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有扶贫任务,采购人有权保留不超过该采购包采购金额10%的自行采购份额(含在本项目采购预算内)投标人(盖章):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人名称: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质疑事项相关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相关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由授权代表负责质疑事宜的,《质疑函》附件中应提交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3.质疑供应商针对项目的某一采购包进行质疑的,《质疑函》中应明确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7.质疑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质疑函》中要求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主要食材供应及配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