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2025)
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1242001
1.2采购项目名称: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
1.3采购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1.4报价方式:费率报价
1.5最高限价:100%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
1.7采购项目概况: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项目要求,协助采购人开展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以及配合采购人开展后续修改完善等相关工作。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指派相关劳务人员完成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后续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修改完善工作。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定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
4.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4.3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省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www.anzhaobid.com)服务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
4.4售价:采购文件费用0元;交易系统使用费10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其他
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询比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5707953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51-65707998、0551-65707329
2025年12月19日
附件:招标公告.pdf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12.19发布稿-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docx
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12420011.2采购项目名称: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1.3采购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1.4报价方式:费率报价1.5最高限价:100%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1.7采购项目概况: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详见采购需求。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根据项目要求,协助采购人开展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以及配合采购人开展后续修改完善等相关工作。详见采购文件。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指派相关劳务人员完成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后续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修改完善工作。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定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4.采购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4.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4.3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省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www.anzhaobid.com)服务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4.4售价:采购文件费用0元;交易系统使用费100元。5.响应文件的递交5.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5.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6.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8.其他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询比文件获取,责任自负。9.联系方式采购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6570795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51-65707998、0551-657073292025年12月19日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12420011.2采购项目名称: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1.3采购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1.4报价方式:费率报价1.5最高限价:100%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1.7采购项目概况: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详见采购需求。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根据项目要求,协助采购人开展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以及配合采购人开展后续修改完善等相关工作。详见采购文件。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指派相关劳务人员完成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后续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修改完善工作。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定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4.采购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4.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4.3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省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www.anzhaobid.com)服务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4.4售价:采购文件费用0元;交易系统使用费100元。5.响应文件的递交5.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5.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6.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8.其他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询比文件获取,责任自负。9.联系方式采购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6570795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51-65707998、0551-657073292025年12月19日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12420011.2采购项目名称: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1.3采购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1.4报价方式:费率报价1.5最高限价:100%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1.7采购项目概况: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详见采购需求。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根据项目要求,协助采购人开展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以及配合采购人开展后续修改完善等相关工作。详见采购文件。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指派相关劳务人员完成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后续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修改完善工作。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定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4.采购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4.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4.3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省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www.anzhaobid.com)服务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4.4售价:采购文件费用0元;交易系统使用费100元。5.响应文件的递交5.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5.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6.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8.其他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询比文件获取,责任自负。9.联系方式采购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6570795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51-65707998、0551-657073292025年12月19日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1242001)Enngasaty采购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时间: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12420011.2采购项目名称: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1.3采购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1.4报价方式:费率报价1.5最高限价:100%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1.7采购项目概况: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详见采购需求。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根据项目要求,协助采购人开展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以及配合采购人开展后续修改完善等相关工作。详见采购文件。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指派相关劳务人员完成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后续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修改完善工作。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定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4.采购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4.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4.3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省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www.anzhaobid.com)服务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4.4售价:采购文件费用0元;交易系统使用费100元。5.响应文件的递交5.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5.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6.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8.其他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询比文件获取,责任自负。9.联系方式采购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6570795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51-65707998、0551-657073292025年12月19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见采购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见采购公告1.1.4项目名称见采购公告1.1.5项目地点见采购公告1.1.6项目预算见采购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采购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1.3.1采购范围见采购公告1.3.2服务期见采购公告1.3.3质量标准见采购公告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见采购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具体要求:1.4.3(1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采购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组织,要求:1.10.1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供应商在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形式:/1.10.3询比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1.12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所列初步评审要求。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处理方法:评审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供应商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并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2.1构成询比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要求澄清询比采购文件的时间时间: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前。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2询比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采购人将在收到所有澄清申请文件后,及时对所有必要进行答复的问题和对询比采购文件的修改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发布澄清答疑通知,所有澄清答疑通知与询比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2.2.3供应商确认收到询比采购文件澄清2.3.1询比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2.3.2供应商确认收到询比采购文件修改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3.2.3报价方式费率报价3.2.4最高限价100%3.2.5报价的其他要求3.3.1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3.4.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以行贿谋取成交、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等不良行为的。3.5.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3.7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加密版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具体请在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7响应文件要求(2)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3.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因此导致无效标,责任自负。4.本项目不接受非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不参加响应文件现场开启会,通过在线参加。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4.2.3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无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公告5.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供应商未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2.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6.1.1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3人或以上单数。6.3.2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1名7.1成交结果公告媒介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成交结果。7.4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7.6履约担保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要求☑不要求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8.1继续评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继续评审,也可以决定流标后重新组织采购。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证明材料原件要求不要求提供原件。供应商自行对此次响应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成交,成交结果无效。10.2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协会(合公协〔2023〕3号)文规定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为46万元,供应商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响应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10.3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注:(1)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委托书或协议书);(2)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明确反映出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特点、参与人员姓名及职务(个人业绩要求)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审小组可不予认可。10.4评审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审小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审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供应商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审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审小组可按对供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4评审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商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10.5异议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书面形式递交接收部门: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1-65707998、0551-65707329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3楼10.6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定标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2份。10.7意外情况及处理流程【意外情况】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按以下约定的处理流程处理:(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处理流程】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响应文件开启前恢复系统运行的,采购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审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采购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审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供应商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7意外情况及处理流程(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采购程序,向供应商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10.8电子交易系统与电子交易平台本采购文件中:1.电子交易系统: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登录网址:http://www.anzhaobid.com/TPBidder/memberLogin2.电子交易平台: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anzhaobid.com10.9付款方式(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施工图绘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提交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工作成果,且在项目法人支付采购人相应款项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价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2)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修改完善工作,且在项目法人支付采购人相应款项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价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3)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提交的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合同结算费用经采购人确认,且在项目法人支付采购人相应款项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剩余合同价款。注:本项目合同价款不超过46万元(即超过46万元时仍按46万元计)。10.10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10日内,成交供应商应至采购人处办理合同签约相关事宜。10.11制作响应文件注意事项(1)制作响应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供应商如未及时更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1制作响应文件注意事项(2)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10.12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提供四险之一);(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审小组确认。(4)参与响应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评审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履约期限和质量标准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符合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响应文件评审时发现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被国家税务总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询比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未经采购人同意,严禁分包。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经过采购人同意。1.11.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成交供应商与分包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2供应商应根据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方案等内容以对询比采购文件作出响应。2.询比采购文件2.1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本询比采购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询比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采购人对询比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询比响应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询比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询比采购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询比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询比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询比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5)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8)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3.2响应报价3.2.1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响应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90天。3.3.2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询比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询比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响应的,其响应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3.4.3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为保函形式,采购人将向担保人发出7日内应无条件支付响应保证金的通知):(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要求。3.5.1“基本情况”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3.5.2“资格审查资料”应附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6备选响应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提出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关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供应商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处应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子签章或个人签字。(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7.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加密4.1.1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电子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采购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4.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4.2.3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4.2.4供应商在本章第5.2款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5.响应文件开启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5.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响应文件开启:(1)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供应商名称;(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3)采购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4)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及其他内容;(5)响应文件开启结束。5.3响应文件开启异议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过程中提出;采购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响应文件开启记录。6.评审6.1评审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采购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发布成交结果公告。7.2评审结果异议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应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7.3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5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过成交结果公示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6履约担保7.6.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询比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且在响应有效期内,根据询比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7.4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为准;(2)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大于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8.继续评审或重新采购8.1继续评审(说明:适用于首次采购)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满足三家,但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按以下方法处理: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继续评审,也可以决定流标后重新组织采购。8.1继续评审(说明:适用于重新采购)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2家时,经采购人同意后继续评审,如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为1家,经采购人同意后直接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8.2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询比响应文件的;(2)成交供应商及递补为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采购文件约定的其他将重新采购情形。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签字、盖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函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报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未超过最高限价授权委托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业绩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企业信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情况履约期限等响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商务部分:32分(2)技术部分:48分(3)报价:20分3.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条款号及名称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3(1)商务评分标准业绩(10分)1.供应商业绩满足资格要求得6分;2.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定义、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负责人资历(1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2.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1)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3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类似项目业绩定义、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负责人业绩是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反映出本项目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岗位的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可重复。人员配备(12分)1.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一人加2分;本小项满分6分。2.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人员(如专业、学历、年龄、职称结构、个人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基本分3.6分,其余酌情加0-2.4分。未提供的或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本小项满分6分。注:①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2025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②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③同一人员职称以最高得分计,不重复计分。3.3(2)技术评分标准设计工作大纲(7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供的设计工作大纲进行综合评审,设计工作大纲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基本分4.2分,其余酌情加0-2.8分。未提供的或明显不可行的不得分。本项满分7分。整体设计思路(7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供整体设计思路进行综合评审,整体设计思路清晰,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基本分4.2分,其余酌情加0-2.8分。未提供的或明显不可行的不得分。本项满分7分。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出的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进行综合评审,理解分析深刻得当的得基本分3.6分,其余酌情加0-2.4分。未提供的或明显不可行的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设计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供的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针对性、实用性的得基本分3.6分,其余酌情加0-2.4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措施的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质量内控制度(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供的质量内控制度进行综合评审,质量内控制度有效可行且有针对性地得基本分3分,其余酌情加0-2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内控制度的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设计进度保证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供的进度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设计进度保证措施合理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且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基本分3.6分,其余酌情加0-2.4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措施的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供的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进行综合评审,现场服务计划合理、承诺满足要求得基本分3分,其余酌情加0-2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计划、承诺的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合理化建议(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供的建议进行综合评审,建议合理、可行得基本分3.6分,其余酌情加0-2.4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建议的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3.3(3)报价评分标准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A)时得本项满分20分,在此基础上每高于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得分线性内插,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A)=有效报价平均值(B)有效报价平均值(B)的计算: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n个最高值和n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有效报价平均值B。M≤5、n=0;5<M≤10、n=1;10<M≤20、n=2;M>20、n=3。(M为有效报价的数量)。有效报价指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备注:以上报价、评标基准价在计算报价得分时,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6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按照有效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成交候选人。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的,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注:(1)如为讲师、助理研究员按中级职称评审;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按高级职称评审。涉及学历或职称加分的须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如有)或职称证书或职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不予加分。(2)类似项目的定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项要求。(3)单位及个人业绩可重复计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程序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2.2.2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评审基准价计算(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3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4评分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汇总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3.6排序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4.评审结果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4.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劳务协作合同项目名称: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委托方(甲方):,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签订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签订时间:,2025年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双方委托方(甲方):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第二条合同内容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乙方提供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测量、地质勘察等相关资料,协助开展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以及配合开展后续修改完善等相关工作,其中施工图按A1图幅绘制。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合同中标费率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基准价为60000元,施工图(A1图幅)单张基准价为2000元。最终合同费用按“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基准价*报价费率+施工图(A1图幅)单张基准价*实际图纸数量*报价费率”结算,且不超过46万元(即超过46万元时仍按46万元计)。合同价格包含图纸绘制费、清单编制费、税费、差旅费以及其他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第四条价款支付(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合完成施工图绘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工作成果,且在项目法人支付甲方相应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2)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审查及修改完善工作,且在项目法人支付甲方相应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3)乙方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提交的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合同结算费用经甲方确认,且在项目法人支付甲方相应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合同价款。注:本项目合同价款不超过46万元(即超过46万元时仍按46万元计)。第五条双方责任5.1甲方责任(1)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并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开展工作的,甲方不支付费用;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5.2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技术咨询成果并对提交的技术咨询成果的质量负责。(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做好与甲方的衔接工作。(3)乙方对技术咨询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并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应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第六条合同的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七条保密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产权内容归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所有。第八条争议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则可向合肥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章)乙方(章)名称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名称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551-65707953电话传真0551-65707500传真开户行建设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开户行账号34001488608059999888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第五章采购需求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响应文件评审认可。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施工图绘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提交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工作成果,且在项目法人支付采购人相应款项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价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2)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修改完善工作,且在项目法人支付采购人相应款项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价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3)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提交的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合同结算费用经采购人确认,且在项目法人支付采购人相应款项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剩余合同价款。注:本项目合同价款不超过46万元(即超过46万元时仍按46万元计)。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指派相关劳务人员完成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后续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修改完善工作。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定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二、项目概况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拟建于在建大别山引淮供水灌溉工程枢纽节制闸右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电站设计装机规模8000kW。三、服务需求1.工程概况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由引水建筑物、厂房以及尾水建筑物等组成,水电站设计总装机规模8000kW。水电站采用堤身式厂房,为壅水厂房,其建筑物级别与枢纽节制闸连接堤一致,故水电站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水电站顺水流向自上而下布置依次为:进水渠、前池、厂房段(主副厂房及安装间)、交通桥、尾水池、尾水渠等。2.工程设计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工程设计范围包括进水渠、前池、厂房段、交通桥、尾水池及尾水渠。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开展施工图设计,包括地面高程(47.30m)以下水工结构设计(含钢筋图)、工程安全监测设计、防渗设计、地基处理设计等。其中,关于上部建筑结构设计部分:(1)主厂房、安装间:含47.30m以下结构设计,不含47.30m以上结构设计;(2)副厂房:不含(相关布置图中若含该部分内容需引用示意);(3)35kV变电所;不含。四、报价要求1.响应报价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设施费、租赁费、交通费、管理费、保险费、相关税费、利润、组织协调等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本次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00%。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基准价为60000元(此项需提供所承接设计任务图纸的相应工程量清单,且需满足图审和招标要求),施工图(A1图幅)单张基准价为2000元;最终合同费用按“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基准价*报价费率+施工图(A1图幅)单张基准价*实际图纸数量*报价费率”结算,最高不超过46万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年月,日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表”的总报价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承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比文件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第3.2款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询比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询比活动。现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生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说明: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转账凭证扫描件。2.采用电子保函的,提供电子保函系统出具的电子保函。3.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应在此提供扫描件,格式如下:响应保证金保函(采购人名称):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询比,(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本保函在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说明:如为固定期限,本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响应有效期)。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年月日五、报价表1.报价说明:响应报价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设施费、租赁费、交通费、管理费、保险费、相关税费、利润、组织协调等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报价表序号服务费用分项名称数量单位报价备注1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1项(响应报价系数:.%小数点后第二位四舍五入)注:1.若分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不便在表中表述,可单独另附表格或描述进行说明;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六、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供应商应根据询比文件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二)类似项目情况表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委托人名称委托人地址委托人电话合同价格服务期限服务内容项目负责人项目描述备注注:供应商应根据询比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三)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本项目任职姓名职称专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1242001)Btig8sotp采购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时间: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第五章采购需求3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40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比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编号:A32058200010012420011.2采购项目名称: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1.3采购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1.4报价方式:费率报价1.5最高限价:100%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1.7采购项目概况: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详见采购需求。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根据项目要求,协助采购人开展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以及配合采购人开展后续修改完善等相关工作。详见采购文件。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指派相关劳务人员完成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后续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修改完善工作。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定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4.采购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9日4.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4.3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省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www.anzhaobid.com)服务指南。(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4.4售价:采购文件费用0元;交易系统使用费100元。5.响应文件的递交5.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5.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6.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8.其他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询比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询比文件获取,责任自负。9.联系方式采购人: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65707953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联系人:徐工联系电话:0551-65707998、0551-657073292025年12月19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见采购公告1.1.3采购代理机构见采购公告1.1.4项目名称见采购公告1.1.5项目地点见采购公告1.1.6项目预算见采购公告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采购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已落实1.3.1采购范围见采购公告1.3.2服务期见采购公告1.3.3质量标准见采购公告1.4.1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见采购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接受,联合体具体要求:1.4.3(1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采购公告1.9.1踏勘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组织,要求:1.10.1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供应商在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 / 形式: / 1.10.3询比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1.12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第三章“评审办法”中所列初步评审要求。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处理方法:评审小组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供应商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并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2.1构成询比采购文件的其他资料/2.2.1供应商要求澄清询比采购文件的时间时间:2025年12月23日17时00分前。形式:相关澄清要求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2.2.2询比采购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采购人将在收到所有澄清申请文件后,及时对所有必要进行答复的问题和对询比采购文件的修改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发布澄清答疑通知,所有澄清答疑通知与询比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以书面形式回复。2.2.3供应商确认收到询比采购文件澄清2.3.1询比采购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2.3.2供应商确认收到询比采购文件修改3.1.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无3.2.3报价方式费率报价3.2.4最高限价100%3.2.5报价的其他要求无3.3.1响应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天3.4.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供应商在响应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以行贿谋取成交、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等不良行为的。3.5.1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3.7响应文件要求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2.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使用 电子交易平台 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加密版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供应商需采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具体请在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2)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3.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因此导致无效标,责任自负。4.本项目不接受非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不参加响应文件现场开启会,通过在线参加。4.2.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4.2.3响应文件开启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无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公告5.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供应商未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注: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2. 供应商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6.1.1评审小组的组建评审小组构成:3人或以上单数。6.3.2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1名7.1成交结果公告媒介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公告成交结果。7.4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是□否7.6履约担保是否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要求☑不要求8.1继续评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继续评审,也可以决定流标后重新组织采购。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证明材料原件要求不要求提供原件。供应商自行对此次响应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被查实,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如成交,成交结果无效。10.2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参照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协会(合公协〔2023〕3号)文规定收费标准中服务类收取。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为46万元,供应商在报价单中不单列,包含在响应总价中,采购人不再单独计量支付。10.3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图设计业绩。注:(1)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委托书或协议书);(2)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明确反映出采购文件所要求的内容的(如项目特点、参与人员姓名及职务(个人业绩要求)等),应另附业主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否则评审小组可不予认可。10.4评审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审小组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供应商应安排专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审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供应商未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审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供应商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审小组可按对供应商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10.5异议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书面形式递交接收部门: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1-65707998、0551-65707329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3楼10.6供应商成交后须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在定标前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2 份。10.7意外情况及处理流程【意外情况】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按以下约定的处理流程处理:(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交易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四)其他无法保证采购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处理流程】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响应文件开启前恢复系统运行的,采购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审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采购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审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1小时内无法恢复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供应商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采购程序,向供应商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10.8电子交易系统与电子交易平台本采购文件中:1.电子交易系统: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登录网址:http://www.anzhaobid.com/TPBidder/memberLogin2.电子交易平台: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anzhaobid.com10.9付款方式(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施工图绘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提交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工作成果,且在项目法人支付采购人相应款项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价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2)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修改完善工作,且在项目法人支付采购人相应款项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价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3)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提交的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合同结算费用经采购人确认,且在项目法人支付采购人相应款项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剩余合同价款。注:本项目合同价款不超过46万元(即超过46万元时仍按46万元计)。10.10合同签订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后10日内,成交供应商应至采购人处办理合同签约相关事宜。10.11制作响应文件注意事项(1)制作响应文件前,必须及时升级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至最新版本。供应商如未及时更新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请致电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0512-58188516。10.12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提供四险之一);(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审小组确认。(4)参与响应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②医保证明材料。(5)其他经评审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即可。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1.1.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项目预算: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履约期限和质量标准1.3.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符合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响应文件评审时发现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2)被国家税务总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3)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4)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询比响应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询比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预备会1.10.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1.10.2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未经采购人同意,严禁分包。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经过采购人同意。1.11.2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成交供应商与分包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2供应商应根据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方案等内容以对询比采购文件作出响应。2.询比采购文件2.1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本询比采购文件包括:(1)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询比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询比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要求采购人对询比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询比采购文件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询比响应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询比采购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2.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询比采购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询比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询比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询比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询比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响应文件应包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5)报价表(6)资格审查资料(7)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本项目不适用)(8)其他资料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询比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2)目所指的授权委托书。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询比采购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第3.1.1(4)目所指的响应保证金。3.2响应报价3.2.1响应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在响应函中进行报价。3.2.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4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响应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响应有效期3.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90天。3.3.2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询比采购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询比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3.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响应保证金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响应的,其响应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3.4.3采购人最迟将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为保函形式,采购人将向担保人发出7日内应无条件支付响应保证金的通知):(1)供应商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发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要求。3.5.1“基本情况”应附供应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3.5.2“资格审查资料”应附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6备选响应方案3.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审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3.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响应文件的编制3.7.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可以提出比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响应文件应当对询比采购文件有关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盖供应商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处应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电子签章或个人签字。(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7.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加密4.1.1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电子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2响应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采购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4.2.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4.2.3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4.2.4供应商在本章第5.2款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4.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对加密响应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子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供应商对加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5.响应文件开启5.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响应文件开启,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参加响应文件开启会议。5.2响应文件开启程序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响应文件开启:(1)公布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响应文件递交的供应商名称;(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3)采购人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响应文件;(4)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及其他内容;(5)响应文件开启结束。5.3响应文件开启异议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开启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文件开启过程中提出;采购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响应文件开启记录。6.评审6.1评审小组6.1.1评审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采购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小组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审小组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审6.3.1评审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3.2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发布成交结果公告。7.2评审结果异议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应一次性提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7.3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成交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审小组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7.5成交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过成交结果公示通知未成交的供应商。7.6履约担保7.6.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询比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且在响应有效期内,根据询比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响应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7.4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如下:(1)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小于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为准;(2)按照评审办法规定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后,若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大于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则签订合同时以响应函大写金额报价为准,同时按比例修正相应子目的单价或合价。8.继续评审或重新采购8.1继续评审(说明:适用于首次采购)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满足三家,但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按以下方法处理: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时,经采购人同意,可以继续评审,也可以决定流标后重新组织采购。8.1继续评审(说明:适用于重新采购)除采购文件另有约定,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2家时,经采购人同意后继续评审,如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为1家,经采购人同意后直接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8.2重新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1)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询比响应文件的;(2)成交供应商及递补为成交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人均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采购文件约定的其他将重新采购情形。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对评审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9.5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签字、盖章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函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报价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未超过最高限价授权委托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业绩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企业信用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情况履约期限等响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其他实质性要求符合采购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 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商务部分:32分(2)技术部分:48分(3)报价:20分3.2(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条款号及名称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3(1)商务评分标准业绩(10分)1.供应商业绩满足资格要求得6分;2.近5年(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业绩定义、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负责人资历(10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得2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本小项满分4分。2.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3分;本小项满分6分。(1)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3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3)类似项目业绩定义、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负责人业绩是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中能反映出本项目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岗位的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供应商业绩可重复。人员配备(12分)1.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中具有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一人加2分;本小项满分6分。2.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人员(如专业、学历、年龄、职称结构、个人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基本分3.6分,其余酌情加0-2.4分。未提供的或无相应内容的不得分。本小项满分6分。注:①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2025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②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③同一人员职称以最高得分计,不重复计分。3.3(2)技术评分标准设计工作大纲(7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供的设计工作大纲进行综合评审,设计工作大纲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基本分4.2分,其余酌情加0-2.8分。未提供的或明显不可行的不得分。本项满分7分。整体设计思路(7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供整体设计思路进行综合评审,整体设计思路清晰,完整详细,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得基本分4.2分,其余酌情加0-2.8分。未提供的或明显不可行的不得分。本项满分7分。设计工作重点、难点分析(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出的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进行综合评审,理解分析深刻得当的得基本分3.6分,其余酌情加0-2.4分。未提供的或明显不可行的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设计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供的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安全、保密等保证措施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针对性、实用性的得基本分3.6分,其余酌情加0-2.4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措施的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质量内控制度(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供的质量内控制度进行综合评审,质量内控制度有效可行且有针对性地得基本分3分,其余酌情加0-2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内控制度的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设计进度保证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供的进度保证措施进行综合评审,设计进度保证措施合理且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且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基本分3.6分,其余酌情加0-2.4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措施的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供的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进行综合评审,现场服务计划合理、承诺满足要求得基本分3分,其余酌情加0-2分。明显不合理或无相应计划、承诺的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合理化建议(6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本项目特点的理解和认识提供的建议进行综合评审,建议合理、可行得基本分3.6分,其余酌情加0-2.4分。明显不可行或无相应建议的不得分。本项满分6分。3.3(3)报价评分标准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A)时得本项满分20分,在此基础上每高于1个百分点扣0.3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不得负分(得分线性内插,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价(A)=有效报价平均值(B)有效报价平均值(B)的计算: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n个最高值和n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有效报价平均值B。M≤5、n=0;5<M≤10、n=1;10<M≤20、n=2; M>20、n=3。(M为有效报价的数量)。有效报价指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备注:以上报价、评标基准价在计算报价得分时,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3.6供应商并列时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的规则按照有效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出成交候选人。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的,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注:(1)如为讲师、助理研究员按中级职称评审;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按高级职称评审。涉及学历或职称加分的须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如有)或职称证书或职称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否则不予加分。(2)类似项目的定义,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项要求。(3)单位及个人业绩可重复计分。1.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2.初步评审标准和程序2.1初步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程序2.2.1评审小组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2.2.2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报的大写含税价格。评审价格若超过最高限价(如有),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异常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2.3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2.2.4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评审基准价计算(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为按照本章第2.2.2项规定确定的价格;(2)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3评分标准(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报价评分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4评分评审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评审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5汇总评审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3.6排序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可以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4.评审结果4.1提交书面评审报告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4.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评审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劳务协作合同项目名称: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委托方(甲方):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签订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签订时间:2025年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双方委托方(甲方):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第二条合同内容按照甲方提出的要求,乙方提供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测量、地质勘察等相关资料,协助开展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以及配合开展后续修改完善等相关工作,其中施工图按A1图幅绘制。第三条合同价款本合同中标费率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基准价为60000元,施工图(A1图幅)单张基准价为2000元。最终合同费用按“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基准价*报价费率+施工图(A1图幅)单张基准价*实际图纸数量*报价费率”结算,且不超过46万元(即超过46万元时仍按46万元计)。合同价格包含图纸绘制费、清单编制费、税费、差旅费以及其他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第四条价款支付(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合完成施工图绘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提交满足甲方要求的工作成果,且在项目法人支付甲方相应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2)乙方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审查及修改完善工作,且在项目法人支付甲方相应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合同价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3)乙方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提交的成果经甲方验收合格,合同结算费用经甲方确认,且在项目法人支付甲方相应款项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合同价款。注:本项目合同价款不超过46万元(即超过46万元时仍按46万元计)。第5条双方责任5.1甲方责任(1)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并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开展工作的,甲方不支付费用;已开展工作的,甲方应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5.2乙方责任(1)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开展工作,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技术咨询成果并对提交的技术咨询成果的质量负责。(2)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做好与甲方的衔接工作。(3)乙方对技术咨询成果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但并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应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第六条合同的转让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七条保密知识产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产权内容归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所有。第八条争议的解决(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则可向合肥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第九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生效。(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章)乙方(章)名称中水淮河规划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名称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0551-65707953电话传真0551-65707500传真开户行建设银行合肥钟楼支行开户行账号34001488608059999888账号日期 年 月 日日期第五章采购需求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响应文件评审认可。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施工图绘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提交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工作成果,且在项目法人支付采购人相应款项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价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2)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及修改完善工作,且在项目法人支付采购人相应款项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合同价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3)供应商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提交的成果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合同结算费用经采购人确认,且在项目法人支付采购人相应款项后,采购人支付供应商剩余合同价款。注:本项目合同价款不超过46万元(即超过46万元时仍按46万元计)。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指派相关劳务人员完成施工图辅助设计工作,后续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修改完善工作。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规定及采购人的技术要求。二、项目概况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拟建于在建大别山引淮供水灌溉工程枢纽节制闸右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电站设计装机规模8000kW。三、服务需求1.工程概况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由引水建筑物、厂房以及尾水建筑物等组成,水电站设计总装机规模8000kW。水电站采用堤身式厂房,为壅水厂房,其建筑物级别与枢纽节制闸连接堤一致,故水电站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水电站顺水流向自上而下布置依次为:进水渠、前池、厂房段(主副厂房及安装间)、交通桥、尾水池、尾水渠等。2.工程设计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工程设计范围包括进水渠、前池、厂房段、交通桥、尾水池及尾水渠。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开展施工图设计,包括地面高程(47.30m)以下水工结构设计(含钢筋图)、工程安全监测设计、防渗设计、地基处理设计等。其中,关于上部建筑结构设计部分:(1)主厂房、安装间:含47.30m以下结构设计,不含47.30m以上结构设计;(2)副厂房:不含(相关布置图中若含该部分内容需引用示意);(3)35kV变电所;不含。四、报价要求1.响应报价应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设施费、租赁费、交通费、管理费、保险费、相关税费、利润、组织协调等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本次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00%。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基准价为60000元(此项需提供所承接设计任务图纸的相应工程量清单,且需满足图审和招标要求),施工图(A1图幅)单张基准价为2000元;最终合同费用按“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基准价*报价费率+施工图(A1图幅)单张基准价*实际图纸数量*报价费率”结算,最高不超过46万元。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响应文件供应商:年月日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息县淮河枢纽水电站工程施工图辅助设计劳务协作项目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报价表”的总报价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承诺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4.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比文件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第3.2款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子邮箱: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询比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询比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年月日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询比活动。现组成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生效。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说明: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转账凭证扫描件。2.采用电子保函的,提供电子保函系统出具的电子保函。3.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应在此提供扫描件,格式如下:响应保证金保函(采购人名称):鉴于(供应商名称)(以下称“供应商”)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询比,(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