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招标公告(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2025)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随县南环路(炎帝大道-新316国道)道路项目经理部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CZXQ202512191319281494

报价截止日期:2025-12-22 16:20:52

监督人员: 王经理
监督电话: 0531-68906033

需求信息

地 点:

湖北省/孝感市

联系人:

高乾 17852767019

发起方: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20号结算

付款方式:

承兑汇票 供应链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材料需求

支撑体系

按天

160吨

钢围檩 | I56

长度:不限

点击收起

不含税租赁限价:

29.00元/吨/天

预计使用时间:

2025-12-30至2026-03-30

出租方承担:

进场运费 出场运费 安装费 拆除费 计算报告费用 检测费用

承租方承担:



其他要求:

1.报价最低的报价人在评审前需缴纳3万元履约保证金。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并不能参与评审。按照不含税总价由低至高的顺序依次评审。
报价相同按照“付款方式,押款能力”等因素先后选择。成交出租方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于材料进场后次月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山东省路桥集
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随州市分行 账号:20342139900100001173001 2.预估需求总量160吨。严格按
照承租方图纸及方案进行施工 3.所报单价应包含钢围檩工字钢、钢管、钢板等其他辅助材料进出场费、租赁费、施工费,预计租赁60天,春节期间报停20天
,超过60天的部分按5元/吨/天来结算。 4.付款方式:乙方同意甲方采取商业承兑、电子债权凭证等方式进行付款(票据及电子债权凭证一年期贴现率不高
于3%)。双方每月20日前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至当期租赁费的50%,剩余租赁费在最终结算后12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 5.需求地点: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承租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一天通知出租方材料进场,出租方收到通知后必须在1天内组织材料到场。预计进场时间:2
025年12月30日 6.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7.扰乱市场价格乱报价,不能以投标价履行的,拉入黑名单!

支撑体系

按天

800吨

钢板桩 | 拉森IV号(400*170)

长度:不限

点击收起

不含税租赁限价:

7.50元/吨/天

预计使用时间:

2025-12-30至2026-03-30

出租方承担:

进场运费 出场运费 安装费 拆除费 计算报告费用 检测费用

承租方承担:



其他要求:

1.报价最低的报价人在评审前需缴纳3万元履约保证金。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资格,并不能参与评审。按照不含税总价由低至高的顺序依次评审。
报价相同按照“付款方式,押款能力”等因素先后选择。成交出租方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于材料进场后次月无息退还。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山东省路桥集
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随州市分行 账号:20342139900100001173001 2.规格12-15m/根(包含角
桩,具体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要求),预估需求总量800吨。严格按照承租方图纸及方案进行施工。 3.所报单价应包含材料进出场费、租赁费,预计租赁60天
,春节期间报停20天,超过60天的部分按4元/吨/天进行结算。 4.付款方式:乙方同意甲方采取商业承兑、电子债权凭证等方式进行付款(票据及电子债
权凭证一年期贴现率不高于3%)。双方每月20日前进行结算,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至当期租赁费的50%,剩余租赁费在最终结算
后12个月内一次性支付。 5.需求地点: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承租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一天通知出租方材料进场,出租方收到通知后必须在1天内组织材料
到场。预计进场时间:2025年12月30日 6.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7.扰乱市场价格乱报价,不能以投标价履行的,拉入黑名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