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警务服务招标公告(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2025)



项目概况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182

2、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467,500.00元

最高限价:24675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20250064001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
2467500
24675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满足移动警务终端在警务模式下的应用层安全、网络连接安全、外围接口等技术要求和公安移动执法工作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合格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5.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合同履行期限:30个月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3,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5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 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5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2日 至 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0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地点参与远程不见面开标会议。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代理费用的收取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及漯财购【2018】16号文件的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应当通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方式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787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395-3196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辰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7657883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7657883369

此处文件下载仅供查看,不作为参与投标!!!
采购公告相关附件:
采购文件.pdf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辰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时,间: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项目商务条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合同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25-1822、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467500元最高限价:24675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Z20250064001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246750024675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范围:满足移动警务终端在警务模式下的应用层安全、网络连接安全、外围接口等技术要求和公安移动执法工作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5.2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合格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5.3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服务期限:30个月;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3,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但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a.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5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b.近六个月(近六个月指2025年5月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6年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地点参与远程不见面开标会议。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5、代理费用的收取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及漯财购【2018】16号文件的规定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应当通过单位基本账户转账方式支付。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787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395-31961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辰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7657883369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7657883369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称: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地址:漯河市郾城区黄河路787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方式:0395-31961181.1.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辰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太行山路与淞江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76578833691.1.4项目名称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移动警务服务项目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3.1采购范围满足移动警务终端在警务模式下的应用层安全、网络连接安全、外围接口等技术要求和公安移动执法工作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1.3.2服务期限30个月1.3.3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合格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1.3.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逾期不再接收1.10.3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等明确做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0日前2.2.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3.3.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时间算起60日历天3.4.1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完成承诺,其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承诺函具有法律约束力,违背相关承诺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3、投标文件除授权委托书的其他位置,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3.7.4投标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4.2.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名称5.2开标程序(4)投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5)公布唱标信息(6)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标委员会中,与评审项目相应专业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评标委员会专家确定方式:除采购人代表外,其余专家全部从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评标方式:根据漯发改法规【2022】134号文规定,采用分散评标。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人数3名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佰肆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2467500元)注:若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10.2中标公告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公告,公告时间为1个工作日10.3开标方式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等。10.4招标文件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5未尽事宜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10.6其他事项1.1本项目实施电子评标1.2开标会议因网络、系统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开评标系统未下载获取到投标单位上传的已加密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可以提供与上传已加密投标文件同ID的未加密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由招标代理授权后自行导入到开评标系统,投标单位不能提供或者提供与上传已加密投标文件非同ID的,导致不能导入投标文件的,自行承担不能参与后续开评标活动的后果。1.3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由于个人保管或使用CA锁不当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失败,投标人自行承担不能参与后续开评标活动的后果。1.4投标人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没有使用本工程规定的投标制作软件(投标制作工具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编制投标文件,由此产生的解密失败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1.5注意事项:关于CA锁PIN码,就是CA的个人识别密码,用来保护自己的CA不被他人使用,投标过程中如果输入错误口令过多,导致当前CA锁被锁定,由于pin码的再次开通CA公司需要一定时间,开标过程中由于投标人自己忘记pin码而导致CA锁被锁定无法导入或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由投标人负责。特别提醒:因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特别说明如下:2.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使用经测试过的专用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已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未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2.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10.6其他事项2.5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进行在线签到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进行解密、唱标、确认开标、评审结果查看等操作,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2.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方法详见操作手册),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2.7若投标人已申请多把CA锁,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锁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2.8投标文件唱标结束后,主持人将在系统内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确认开标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在线签章自行实施远程确认开标(投标人远程确认开标方法详见操作手册)。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确认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开标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等,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确认开标操作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确认开标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2.9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唱标、确认开标、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10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以上),品茗驱动和VLC播放器(可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中心”下载)。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11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2.12交易中心工作时间交易中心工作时间:9:00—12:00下午13:30—17:00Ca锁办理、延期相关事宜:0395-2969901保证金退款相关事宜:0395-2969925政府采购网电话:0371-65808207漯河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395-2961908漯河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3939509206漯河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3939506901漯河平台技术服务电话:13939506152舞阳县技术服务电话:13721358011品茗造价服务电话:13346866066、13073795806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采购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质量和服务地点1.3.1本招标项目的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招标项目的服务质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招标项目的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法人及两个以上法人,具有投资参股关系和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在本项目中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的;(7)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提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组织)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采购需求(5)项目商务条件(6)投标文件格式(7)合同(参考格式)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日前,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询问与质疑”栏目中提出。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uohe.gov.cn/)”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uohe.gov.cn/)”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因投标人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承诺函(5)资格审查资料(6)技术标(7)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参照国家最新规定、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结合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要求、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等自行报价。3.2.2本项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类市场因素、风险和国家政策规定,进行自主报价。投标人的报价为项目服务期限内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要的一切费用。3.2.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考虑建设期间的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luohe.gov.cn/)”进行公布。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3.4投标承诺函3.4.1投标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完成承诺,其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承诺函具有法律约束力,违背相关承诺的投标人,采购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3.5资格审查资料为使投标人在中标后具有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提供合法的资格文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二个文件,一个是已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未加密投标文件,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4.2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通知采购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实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还需要携带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法人章、单位公章),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完成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等。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名称(4)投标人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5)公布唱标信息(6)开标结束。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相关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签订合同7.3.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视为放弃,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7.3.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7.3.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重新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情形。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性评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申请人资格要求”,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2.1.2符合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投标人公章一致投标文件签字盖章1、投标文件相应要求盖章处用CA锁进行电子签章。2、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3、投标文件除授权委托书的其他位置,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服务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投标承诺函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限价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组成(总分100分)商务标:30分技术标:70分2.2.2(1)商务标评分标准(30分)投标报价(20分)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1.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2.以评标价和评标基准值相比,依据商务标评分标准确定投标人报价得分。3.评标基准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初步评审且评标价为最低价格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值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a.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提供服务的人员均是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则给予该投标人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b.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且提供服务的人员均是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则给予该投标人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C.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且提供服务的人员均是投标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则给予该投标人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注:同一投标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评标价=投标报价-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投标报价*10%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评标价)×20分投标人业绩(4分)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相关业绩的每有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系统支撑能力(6分)投标人具备省级警务平台系统的建设经验(需提供投标人和省公安厅签署的警务系统建设合同);非建设方投标的,附建设方授权及建设方与省公安厅签署的警务系统建设合同,能提供得6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2.2.2(2)技术标评分标准(70分)技术参数响应情况(30分)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全部满足的得30分;带★的技术指标为关键指标,若有一项不满足,扣2分;非带★的技术指标为一般指标,若有一项不满足,扣0.5分。所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参数,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服务小组(5分)(1)有针对该项目设定专门的服务小组,服务小组人员配备高效合理、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分明的得5分。(2)有对该项目设定专门的服务小组,服务小组人员配备较为合理、分工较为明确、职责划分清晰的得3分。(3)有对该项目设定专门的服务小组,服务小组人员配备合理性一般、分工不够明确、职责划分不够清晰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供货保证措施(5分)(1)供货、运输方案全面、合理、措施有保障,满足采购要求的,得5分;(2)供货、运输方案合理、有保障措施,符合采购要求的,得3分;(3)供货、运输方案基本符合采购要求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服务方案的针对性、可行性(5分)(1)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有详细全面的掌握,并制定的服务方案针对性强的得5分;(2)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掌握基本全面,并制定出的服务方案针对性一般的得3分。(3)有项目服务方案得基本分2分;缺项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10分)(1)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全面、合理、可行、措施有保障的,得10分;(2)质量保证措施方案较为全面、合理、措施有保障的,得6分;(3)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基本合理、措施有保障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检测和验收方案(5分)(1)投标人有检测和验收方案全面、合理、可行的得分5分;(2)投标人有检测和验收方案较为全面、合理、可行的得3分;(3)投标人有检测和验收方案基本全面、合理、可行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1)具有完善具体可行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便捷、响应速度快,各阶段服务方案详尽,满足采购人需求,得10分;(2)有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且有一定的可行性,售后服务较便捷,响应及时,各阶段服务方案完整,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6分;(3)有提供售后服务方案,但可行性不强,售后服务内容及各阶段服务计划完整性有缺漏,得2分;缺项不得分。以上证证明文件按相关要求需要上传诚信库,不上传诚信库或与投标文件中复印件不一致的不得分。注:①投标人提供虚假证书或PS(或仿制)相关证件及合同业绩等有关证明材料,一经查证,按废标处理。仿制或私刻相关行政部门公章的,构成违法的,报请公安机关处理。上述违规违法行为同时报请省财政部门处理,构成不良记录的,网上予以公示。②投标人中标后应履行其投标承诺,未履行承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故本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1.2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分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签字或盖章的;(2)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被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会议的,被授权代表未出示委托书的;(4)投标文件附加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5)投标文件不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7)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8)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计算过程中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技术标评审得分等于所有评委技术标打分的算术平均值。3.2.4投标人最终得分=商务标评审得分+技术标评审得分3.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以上全部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采购需求一、双系统终端信息服务要求1、服务期限:30个月。2、服务数量:236户。(约236户,具体支付以实际户数为准)二、双系统终端技术参数序号分类技术要求1硬件参数★移动警务终端须提供单北斗产品检测报告和***检测报告;2★处理器:采用国产高性能芯片,满足信息产品国产化要求;3屏幕尺寸:不低于6.5英寸,OLED屏,分辨率不低于2340*1080,像素密度不低于430ppi;4操作系统:支持基于国产操作系统开发的安全双系统,可按需适配生态应用和系统版本定制;5终端内存:运行内存不低于12GB,机身内存不低于512GB;6电池容量:不低于5100mA,支持有线超级快充和无线超级快充,支持无线反向充电;7网络:支持4G/5G移动通信网络,全网通,双卡双待双通;8★摄像头:前置摄像头:不低于1200万像素;后置摄像头:最高主摄不低于4800万像素,支持4k视频录制,支持可变光圈,支持光学变焦、支持OIS光学防抖9★传感器:具备重力传感器、红外传感器、霍尔传感器、陀螺仪、指南针、指纹传感器、环境光传感器、接近光传感器、激光对焦传感器、色温传感器、姿态传感器;10终端内置NFC模块,支持读卡器模式,卡模拟模式;11WLAN协议支持802.11a/b/g/n/ac/ax,2x2,频率2.4GHz和5GHz,支持WLAN热点和直连;12蓝牙5.2及以上,支持低功耗蓝牙,支持SBC、AAC,支持LDAC或L2HC高清音频;13终端接口:USBType-C,支持USB2.0以上;14支持在GB/T4208-2017(国内)标准下达到IP68级防尘抗水能力,工作温度:0~35℃,存储温度:-20~45℃。15产品能力双系统隔离要求:两个操作系统运行在不同ROM空间,独立运行,完全隔离;两个系统的文件系统、网络连接、外围接口、用户数据都彼此隔离,不能相互访问;任何一个系统不能删除、创建或控制另外一个系统;一个系统重置不影响另外有一个系统;16★产品认证要求:符合GA/T1466.1-2018《智能手机型移动警务终端第1部分:技术要求》中多模式终端(个人普通终端+增强受控终端)要求,并取得相关资质认证;17★系统管控要求:应符合河南省公安厅对终端定制安全策略要求:内置安全芯片支持空中发证技术,实现在线证书下发、更新,安全芯片提供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工作区蓝牙与wifi热点由MDM远程控制,不能随意开启,可通过蓝牙设备类型或Mac地址白名单机制限制蓝牙仅可连接指定设备,系统须防Root,防刷机,禁止刷成普通消费者版本;18★定位要求:北斗独立定位,确保定位信息安全,实现高精度定位,在各业务场景下提供准确位置信息。支持北斗定位功能,在融合卫星信号场景下,用且仅用北斗卫星信号进行搜星、捕获、定位解算和输出,并提供卫星定位导航设备单北斗检测报告;19★应急通信要求:为保障应急和极端场景下的通信要求,所投移动警务终端可在无地面网络信号覆盖或网络中断的环境下,支持文字和图片卫星消息收发功能。20接入服务要求:按照***移动警务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每套移动警务终端必须安全、合规接入河南省公安移动警务平台。21售后服务★服务能力:投所投双系统移动警务终端厂家具备售后服务能力,具有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GB/T27922-2011》五星级认证证书。22★硬件服务:服务涉及的硬件终端质量保证,提供厂家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并加厂家公章。23★软件服务:软件系统质保服务30个月。维保期内含30个月内的免费在线更新服务,30个月的解决系统故障服务等,提供厂家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并加盖厂家公章。24通信服务★服务包套餐:每月套餐包含最低要求:包含3000分钟通话,200G国内流量,1000分钟V网通话,警务专用流量50G,200条短信,提供投标单位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要求:必须保证与河南省公安厅和漯河市公安局的移动警务平台端口互联互通,供货后15工作日内达不到使用方要求的互联互通的,使用方有权终止合同和追偿权力。三、响应要求招标人使用中标人中标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如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二)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或本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供货渠道合法的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所提供的货物应当同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规定。(三)商品及快递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范要求。(四)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目所包含的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上述一切税金和费用外,投标报价还应包含国际运输、保险、进口产品报关清关、商检等费用。(五)投标人对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种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六)招标人在授予中标人合同时,保留对货物数量予以增减的权利。投标人不得在此情况下对投标文件作出修改,如单价、交货期、售后服务等。(七)合同签订:合同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八)交货要求:1、交付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完成。超出招标文件规定交付期的投标将不被接受。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3、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产品的制造、安装、检测及验收标准执行。4、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使用和维修手册等。(九)包装和发运1、货物的包装和发运须符合货物特性要求;2、为了保证货物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货物锈蚀、缺失或损坏,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十)培训要求通过培训使招标人相关人员掌握有关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方法,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一般故障处理、日常检测和维护等工作的目标。(十一)售后服务要求1、提供所投产品投标人或制造商售后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技术人员及联系方式,售后技术人员力量、货物实力等。2、服务期限内(以本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应当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电话咨询。中标人或制造商应当为招标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招标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招标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办法。(2)现场响应。招标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或制造商售后应在24小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货物系统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48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招标人能够正常使用。(3)中标人应当定期对所供货物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检测,消除故障隐患,以保证货物的正常运行。(4)技术升级。在服务期限内,如果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中标人应及时通知招标人,如招标人有相应要求,中标人和制造商应对招标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免费升级服务或优惠价格的有偿升级服务。3、服务期限后应当为招标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免费上门维护服务。4、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中标人或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中标人应提供原厂标准的备品备件、易损件、消耗资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十二)履约验收: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失方承担。第五章项目商务条件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采购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承诺函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技术偏离表七、服务方案及承诺八、项目管理机构九、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号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对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名称)的投标。现正式提交下述文件,并对之负法律责任。一、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承诺函五、资格审查资料六、技术偏离表七、服务方案及承诺八、项目管理机构九、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其他材料据此函,签字或盖章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标的物投标报价为人民币元,即(大写),。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3、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4、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5、本投标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天。6、我方承诺若我方为中标人,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与采购人签订供货和售后服务合同,并且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按时交付使用,保证货物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提供优质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货物质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对其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愿承担一切责任。9、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服务招标)的收费标准及漯采购【2018】16号文规定,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二)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投标人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投标范围服务期限服务质量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制造商)类型□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表可另行附表对报价的构成进行补充说明。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授权代表。授权代表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承诺函(一)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行为。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如提供样品)十、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一)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二)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三)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五)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六)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中若获中标,我们保证在中标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转账、汇票或现金,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资格审查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企业性质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备注(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三)漯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地址和电话: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类似项目业绩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及电话合同额签约日期服务地点项目负责人备注123456……注:1.如有类似业绩,则后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无,此表可不填写。六、技术参数偏离表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序号标的名称招标文件参数要求投标文件技术参数偏离情况1234...(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比偏离情况)注:此表格若不够用,可根据实际自行扩展表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七、服务方案及承诺八、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职务姓名职称联系方式备注注:本表后附以上人员相关证书(若有)、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九、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名称)投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销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其他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包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该声明函是针对小微型企业的,非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时不用提供该声明。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提醒:如果响应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成交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移动警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