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设施及防汛维护工程招标公告(临猗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25)



项目概况
2026年临猗县城区市政设施及防汛维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212025BTP00147
项目名称:2026年临猗县城区市政设施及防汛维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6年临猗县城区市政设施及防汛维护工程

数量:

预算金额(元):11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县城的各街道的路面、排水及路沿石等零星设施进行维护,并在汛期对各街道下游雨水井、排水渠进行清淤清障。主要工程内容:城区路面破损、塌陷处理,路面裂缝、龟裂处理;路沿石更换校正、道路附属窨井治理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365日历天(2026年全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
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运城市盐湖区禹都大道中段禹香苑西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院内3巷1号(0359-2313888)山西鑫信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取费标准参照发改委【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标准的39.8%计算。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临猗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
地 址:临猗县双塔南路1190号
联系方式:0359-4065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鑫信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禹都大道中段智汇大厦北110米新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院内3巷1号
联系方式:17635581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7635581955

附件信息:

2026年临猗县城区市政设施及防汛维护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pdf408.5K

情况说明.jpg241.6K

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编号:1408212025BTP00147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临猗县城区市政设施及防汛维护工程采购人:临猗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山西鑫信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部分谈判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合同条款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图纸第六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采购需求第一部分谈判公告2026年临猗县城区市政设施及防汛维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2026年临猗县城区市政设施及防汛维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1408212025BTP001472.项目名称:2026年临猗县城区市政设施及防汛维护工程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4.预算金额:年度总预算1100000元;项目实行单价结算,结算金额以供应商最终报价(综合单价)及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各供应商综合单价不能超过财政评审综合单价。5.采购需求:对县城的各街道的路面、排水及路沿石等零星设施进行维护,并在汛期对各街道下游雨水井、排水渠进行清淤清障。主要工程内容:城区路面破损、塌陷处理,路面裂缝、龟裂处理;路沿石更换校正、道路附属窨井治理等。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6.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2026年全年)7.质量要求:合格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3.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线上获取(http://www.ccgp-shanxi.gov.cn/)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线上开启。开启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解密截止时间未进行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临猗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地址:临猗县双塔南路1190号联系人:马先生电话:0359-4065205邮编:04410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鑫信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禹都大道中段智汇大厦北110米新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院内3巷1号邮编:044000联系方式:0359-231388817635581955电子邮件:sxxxsgc2018@163.com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763558195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细目内容2.2采购人名称名称:临猗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地址:临猗县双塔南路1190号联系人:马先生联系方式:0359-4065205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名称:山西鑫信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盐湖区禹都大道中段智汇大厦北110米新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院内3巷1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17635581955邮箱号:sxxxsgc2018@163.com2.7项目名称2026年临猗县城区市政设施及防汛维护工程2.8预算金额详见谈判公告2.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公告2.10质量要求详见谈判公告3.4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1响应文件递交份数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按时上传系统;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8.3响应文件的装订不适用8.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交纳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帐户电汇或者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鼓励采用保函形式缴纳。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代理机构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4、账户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运城分行基本户账号:19210078801100000314基本户开户支行号:310181000014基本户账户名称:山西鑫信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8.4(6)(7)未中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保证金退还在中标结果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到代理机构办理退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规定第三十三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8.4(6)(7)未中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保证金退还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因中标人采购合同未签订导致保证金无法如期退还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合同签订的日期与采购代理公司收到合同日期不一致的,采购代理公司以收到的合同日期为准办理中标保证金退还手续,由此造成中标保证金退还延迟的责任代理公司不予承担。中标单位和招标人在合同签订当天及时将合同扫描件发至sxxxsgc2018@163.com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代理公司会依法按时退还中标保证金,除此之外的任何原因造成保证金退还延迟的,代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8.4(8)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有下列情形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10.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1.3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响应文件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并在开标时使用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操作。无法解密所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13.1响应文件递交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详见谈判公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地点: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将予以拒收13.2谈判时间及地址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15谈判程序本次谈判采用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16谈判小组成员谈判小组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24(1)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26.1采购代理服务费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本项目中标价为计算基数,取费标准参照发改委【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标准的39.8%计算。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交至采购代理公司;中标26.1采购代理服务费人在结果公示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应主动到采购代理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和领取中标通知书,支付代理费和领取中标通知书是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前提工作和必要条件,由于中标人未缴纳代理费和领取中标通知书所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责任包含但不限于未交代理费造成保证金未及时退还等)。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采购代理费为不可协商费,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27签订合同中标人(成交供应商)需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主动配合完成办理领取中标通知书事项。采购人、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磋商文件或采购人有其他要求的,执行其相关要求,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27签订合同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五)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第七十九条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履行管理,新增政府采购项目需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对履约双方任何一方未按规定及时签署采购合同的,代理公司将向未履约方发出《履约双方合同签订日期告知函》,未履约方仍未执行的,代理公司有权保留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其违规行为的权利。代理公司不承担因履约双方未签合同或迟签合同所产生的任何责任。31违约处罚情形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1)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5)成交供应商未按本须知规定交付成交服务费的;(6)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31违约处罚情形的;(7)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8)供应商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2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32.1勘察现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勘察32.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1、投标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采购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第九条、《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扣32.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第十二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8、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9、创新产品和服务参加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实施细则》(晋财购【2019】19号),供应商提供标的物中有符合创新要求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10、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供应商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1、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1)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要求,积极采购可循环可利用建材、高强度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饰装修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2)本项目如涉及建材产品应符合“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需求标准公布的《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的指标要求,未列入《基本要求》的应参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以上5、6、7条政策不重复享受。32.3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节能环保、绿色创新等政策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32.4电子招标投标□否☑是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以电子评标结果为准,电子版响应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日前将签章、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采购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32.5通知与响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补遗等文件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各供应商要及时根据通知、补遗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回复,逾期不回复的,视为不32.5通知与响应响应谈判文件,视为供应商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造成所有结果由供应商承担。32.6评审依据评审依据为竞争性谈判文件范围内,竞争性谈判文件未写明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32.7近本谈判文件中“近”无特殊要求外,均从开标之日起进行计算32.8最高控制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控制价本项目最高控制价=预算价:凡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投标将被否决。32.9报价说明除另有规定,报价中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售后、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32.10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的情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供应商(供应商)因上述情形造成的相应后果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32.11废标废标公告将以网上公告为准,不单独向参加报价的供32.11废标应商发布专门通知。32.12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发布谈判公告同一媒介。32.13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2.14开标说明开标时,供应商应自行使用电脑及数字证书,打开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30分钟内完成解密),开标时,若因无法完成解密而造成的相关结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应确认各自响应文件完整无误。32.15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加★项为不允许偏差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2.16本项目谈判形式谈判小组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上进行线上提问,供应商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谈判回复并通过CA证书盖章提交。32.17本项目最终报价本项目在最后一轮谈判结束后,合格供应商需要对本项目进行最终报价,报价平台:山西政府采购网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报价方式:线上报价,并通过CA证书盖章、提交32.18项目经理说明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知要求:1.一级、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电子证书与纸质注册证书并行使用期间,信息不一致的,以电子证书信息为准。一建电子证书下载打印之后需要在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写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电子证书无效;二级建造师执行各省相关规范。2.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32.18项目经理说明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32.19温馨提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办公时间为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办公);其余时间不保证有工作人员办理本项目相关业务。32.20采购人保留如下权力1.调整招标的规模;2.进行不可预见的时间调整;3.保留要求供应商按项目实际需要增派人员和设备的权力。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1.2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山西鑫信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定义2.1“工程”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所述工程;2.2“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采购代理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供应商)。2.5“供应商”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单位或组织或个体;2.6“响应”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谈判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进行谈判的行为;2.7“项目名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8“预算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0“质量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具有本项目实施及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件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及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报价;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如供应商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3.6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提供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接受并能履行谈判文件的规定。4.报价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谈判文件5.谈判文件的内容谈判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谈判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合同条款;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图纸;第六部分商务、技术要求;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八部分采购需求。6.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按谈判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电子邮件或相关平台,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电子邮件或相关平台,下同)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6.5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谈判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如有);三、响应文件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招标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4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8.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8.1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全程电子标,不提交纸质文件。8.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正文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七部分格式要求制作。8.4谈判保证金(1)交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谈判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账户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6)未成交保证金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成交保证金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8.5报价(1)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价格,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项目全部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投标。(如有)(3)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4)供应商要按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储存、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如有)(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报价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如有)(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如有)9.报价内容填写说明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9.2供应商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相应的响应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报价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采购人作出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报价保证金。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应相应地延长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8.4条关于报价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1.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1.3响应文件正本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谈判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处亲笔签全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格式的原件)。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修改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制件。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报价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谈判小组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11.5响应文件的编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6签字或盖章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7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晰,表述清楚。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2.1响应文件的密封:本项目全程电子标,不提交纸质文件,电子响应文件按照要求进行加密提交。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公司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13.报价截止时间13.1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上传。在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13.2谈判时间及地址: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4.1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和撤回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4.2供应商撤回报价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谈判时启封”字样;(如有)14.3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报价;14.4谈判后,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不予退回。五、谈判程序本次谈判采取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15.第一轮公开报价15.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5.2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有);15.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供应商推荐两名代表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如有);15.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如有);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如有)。16.组建谈判小组16.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具备实质性谈判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谈判小组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谈判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17.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17.1资格性审查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内容见“资格审查表”,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将导致投标被否决。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且符合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效且符合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效且符合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效且符合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5谈判保证金符合谈判文件要求6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要求7诚信投标承诺书提供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诚信投标承诺书”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0信用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上查询供应商信用结果(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具体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依据政采云平台要求提供的内容自行上传资格审查资料,谈判小组依据供应商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未上传或未按照政采云平台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认定为不符合。17.2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因素见“符合性审查表”。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将导致投标被否决。符合性评审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规定3响应内容符合谈判文件要求4投标报价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规定5合同履行期限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规定6质量要求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规定7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规定17.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在‘专家谈判笔录’中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如有)。17.4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谈判要点。17.5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一轮谈判整体情况,对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响应承诺。18.第二轮公开报价18.1各供应商以第一轮谈判后书面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价;18.2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各供应商第二轮报价完毕后,向所有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公布第二轮报价情况;19.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第二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二轮谈判情况,对采购项目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做出响应承诺。20.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20.1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20.2第三轮报价,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前报出;20.3第三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21.报价的澄清21.1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1.2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小组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答复,该答复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拒绝该报价。21.3第三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三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如谈判中小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确定成交供应商22.1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22.2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将根据技术谈判承诺、商务谈判承诺以及最终报价情况按顺序推荐1-3名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成交人。若最终报价相同,则类似项目业绩数量多的优先。22.3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最终由采购人确定成交候选人。22.4若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谈判过程保密23.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23.2在谈判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1)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采购项目废标24.1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进入实质性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报价等于或低于项目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谈判小组会应做出书面报告。24.2废标后,采购机构应当将废标原因通知所有供应商,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4.3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组织重新招标或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六、签订合同25、成交通知2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谈判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5.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25.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采购代理服务费26.1采购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签订合同27.1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选择后备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成交供应商;2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27.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供应商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27.4成交供应商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供应商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27.5违反27.1、27.2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七、保密和披露28、保密供应商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29、披露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29.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八、询问和质疑30、供应商有权就谈判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30.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0.2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30.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30.4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的规定,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0.5提出质疑的时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本谈判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获取谈判文件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0.6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0.7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30.8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30.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应该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作质疑不成立处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8)供应商(供应商)对谈判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0.10不在法定质疑期内提出的质疑函可以拒收。不符合要求的质疑函在法定质疑期内及时补充完整,否则作质疑不成立处理。30.11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可以拒收。30.1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0.13质疑供应商(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九、违约处罚31.违约处罚情形: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具体以双方合同为准)(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第39页(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十三、合同份数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41传真:41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执行(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关于2026年临猗县城区市政设施及防汛维护工程紧急采购的情况说明2026年临猗县城区市政设施及防汛维护工程存在时间性及不间断性,如果按正常程序进行采购,需在政府采购网上进行30天的招标预挂再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开标,为保障工程顺利开展,我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现需要急事急办,发布2026年临猗县城区市政设施及防汛维护工程招标公告。临猗县市政公用服务中心2025年12月17日vivoX60IZEISS2025/1271711:0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市政设施及防汛维护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