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



[招标文件]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龙湾区南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A3303010410007576001001]

<span>招标文件公示</span>

项目名称:

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龙湾区南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项目代码:

2506-330303-04-01-101349

标段(包)名称:

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龙湾区南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

标段(包)编号:

A3303010410007576001001

招标人:

名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中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3758805323

电话:15967793112

公示文件类型:

招标文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2-19 10:44:04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2-25 00:00:00

来源平台: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龙湾区南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招标文件预公示.doc

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龙湾区南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项目(招标编号:A3303010410007576001)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招标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单位盖章)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第三章评标办法3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98第六章图纸103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04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5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龙湾区南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项目招标时间安排表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 月 日08时30分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11时00分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澄清时间2025年 月 日17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09时3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办理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评标时间2025年 月 日09时30分1.R第一章招标公告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龙湾区南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龙湾区南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已经由温州市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初【2025】69号(项目代码:2506-330303-04-01-101349)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3921.6万元,工程概算2837.76万元,建设规模:道路整治共11条(永中西路、建中南街、龙水路、围垦路、永定路、滨海大道、何家桥路、何家桥支路、繁青支一路、繁青支二路、青山路)、罗峰隧道绿化补植和设备更新、瑶溪南单元12-A-10地块周边人行道整治。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整治、绿化整治、排水管网等配套设施改造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以招标公告发布稿为准)。2.3施工工期:180日历天。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三)其他: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8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0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4.招投标方式4.1公开招标。4.2☑采用评定分离。5.招标文件的获取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月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7.联系方式招标人: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06号行政管理中心二楼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7-86968558代理机构:浙江中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中西路1158号温州金属大厦1104室联系人:陈先生、周先生电话:15868502470、15258406866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温州市龙湾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理站联系电话:0577-86966717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06号行政管理中心二楼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7-86968558 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中西路1158号温州金属大厦1104室项目负责人:周建永联系人:陈先生、周先生电话:15868502470、15258406866邮箱:181942812@qq.com1.1.4工程名称龙湾区乡村振兴共同富裕项目(二期)——龙湾区南片道路综合整治工程一期施工项目1.1.5建设地点R详见招标公告1.1.6工程承包方式R施工总承包1.1.7本项目所属行业R城建1.2.1资金来源及比例R详见招标公告1.2.2资金落实情况R已落实1.3.1招标范围R详见招标公告1.3.2计划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8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 3 月 2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 8 月 29 日1.3.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及要求R详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R不接受1.4.3资格审查方式R资格后审1.9.1踏勘现场R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R不召开1.11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R允许 分包的工程内容:劳务分包、承包人不具备资质的工程,按法律法规允许分包的分项工程。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资质承包范围且须经发包人同意。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 / 。1.12.2偏差R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报价发生算术错误、冒算、多报费用、少算等,累计投标报价错误绝对值总额(冒算、多报费用不得抵消缺漏费用)≥投标报价3%者,作为重大偏差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错误绝对值累计<投标报价3%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分配到其它工程量报价中,对投标报价不作调整。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控制价及明细(公布至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层级)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联系方式:15868502470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人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2.3.1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招标人若修改招标文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在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行下载。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以下组成:(1)商务标☑(2)技术标☑(3)资信标☑(4)资格审查资料(一)商务标,包括: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包括:投标报价封面投标报价扉页编制说明投标报价费用表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主要工日一览表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综合单价计算表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投标时仅提供电子版本,中标单位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5套纸质文本)3. ☑其他投标资料: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二)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主要施工方案☑工程质量保障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其他:数字城管、交通管理数字件、数字信访件响应时间、相关本地化服务综合实施能力以及履约验收时的整体配合、协调、售后质量保证服务措施,提供快捷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等。(三)资信标包括:☑信用评价等级情况;☑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本附表3.5款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R一般计税法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综合单价法3.2.4最高投标限价1.最高投标限价 元(以正式发布招标公告为准);2.其他:招标控制价 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元后小数点四舍五入取整后相同的视为同一报价)(2)未超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3.1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金额:人民币 20万元2缴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数字保函(从基本账户转出),要求详见本章附件三“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3.本标段实行保证金差异化缴纳,要求详见本章附件三“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备注:1.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2.银行转账形式缴存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3.以投标保证保险或担保方式提交的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出资购买。3.4.4其他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其他: 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的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数字)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3.5资格审查资料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制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制件)、☑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的复制件。☑提供招标文件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公布的任意一期投标所需施工资质的动态核查结果为“合格”的动态核查证明(未在动态核查范围内的资质无需提供)。☑2.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企业的任命书复制件。☑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复制件。☑3.☑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制件。建造师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信息,或注册执业证书(一级建造师应按相关要求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或建设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材料为准。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5.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6.投标承诺书(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7.省外企业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复制件。8.《项目班子成员信息表》(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要求填写)。9.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不包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如项目负责人为已退休人员,且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可以不用提供社保证明,只需提供单位退休返聘证书;备注:涉及证书、资料应为最新取得的版本,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证书、资料均应在有效期内,已在有效期外尚在办理延期过程中的视为无效。相关部门已明确自动延期的仍有效,但应附上相关证明文件。评标专家评标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等方式澄清,但提供的资料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1)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用原件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3.7.3(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本章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其他:技术标编制要求:暗标编制暗标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1)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的人员姓名或其他任何能影射或能推断出投标人的标记、文字描述及图案。 (2)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的正文总页数不得超过50页(正文不含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字体黑色,正文应采用A4纵向幅面。不得设置封面、目录、页眉、页脚或页码;不得存在空白页。 (3)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应采用 A3幅面,应分别单独通过投标工具中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模块目录导入。”建议性条款(不做否决投标依据):(1)技术标正文建议页边距为上下各2.54厘米,左右各3.18厘米; (2)技术标正文字体建议为小四号宋体,字形设置为常规,行距1.5倍。(3)正文图片内人员面部建议做模糊或马赛克处理。备注:若存在不符合上述建议性条款的内容,根据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不符合程度,评标委员会可以在技术标评审时予以酌情减分处理。4.1.1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详见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4.2.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详见时间安排表4.2.2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66837/index.html))所有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格式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选择“用户登录”-“选择上传文件”栏目进行上传。 4.2.3投标文件退还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其他: / 。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导致的,另见招标文件约定):(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其他: / 。5.1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 (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3.开标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4.其他: / 。5.2开标程序详见本章附件二“不见面开标”。5.4特殊情况处置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投标截止时间延期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详见附件二“不见面开标”。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依规组建。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被发现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1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自动从评标委员会中取消1名招标人代表;2位专家不能参与评标的,不再补抽由其余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最终的评标专家不得少于5人,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6.3评标办法☑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一)R6.3.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招标人在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确定:1.方法一2.方法二3.方法五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2.评定分离: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 3-5 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标≥10个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次,下同);当有效标≥7且≤9个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得分前4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标≥3且≤6个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投标人得分前3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标<3个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仍具有竞争性时,则所有有效标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注:被否决的投标文件不视为有效标。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公示期限: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公示次日起计算。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7.2确定中标人☑评定分离,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另行组织定标会议,由定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7.2.3☑定标会议地点和时间☑定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标时间:定标会议一般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 10 日内召开。7.2.5☑定标委员会的组建定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7.2.7定标要素及具体内容定标要素的具体内容应参考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质询或考察内容、现场面试内容等,此外,还可以参考以下方面:(一) 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二)企业实力: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三)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 ;(四)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五)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六)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1.票决法;7.2.9☑中标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250/index.html)公告期限: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从公示次日起计算。7.4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2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银行保函、数字保函、融资担保公司保函或者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8.1重新招标其他情形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经招标人定标后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按投标人须知7.2.10、7.2.11款重新定标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不再招标的情形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温州市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77-8696671710.1否决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除本条规定以外,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均不得作为否决投标文件的依据:(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若有)的;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动态核查结果“合格”证明;②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具体以发现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①计算机网卡MAC地址、②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③CPU序列号、④主板序列号、⑤投标工具标识号五项中的任意三项相同,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或计价加密器号一致的为准);⑥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⑦省外企业未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的;⑧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⑨未按本附表第3.5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⑩其他: / 。(2)初步评审内容:①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的;或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具体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1)项规定为准);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或投标承诺书未按要求填写;③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以上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⑤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⑥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⑦其他: / 。(3)技术标评审内容:①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②技术标未按暗标编制要求编制的;③其他: / (4)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②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的;④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⑦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⑧其他: / 。(5)其他评审内容: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②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③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④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⑤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否决投标情况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书面询问核对。10.2异议与投诉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通过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4)其他: / 。2.投诉:(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2)其他: / 。3.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提出投诉的应当知道起始时间界定为:(1)对招标文件公告资格条件的投诉以下载招标文件的第一天为准;(2)对除公告资格条件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的投诉以招标文件下载最后一天为准;(3)对开标的投诉以开标时间为准;(4)对评标结果在公示期第N天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其投诉时效为收到招标人异议答复次日起10-N+1天。10.3定标前核查1.招标人定标前,将组织:(1)核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2)查询拟中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等是否符合招标公告“(三)其他”的要求。10.4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或者项目负责人完成变更之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中标公示阶段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属于在建工程。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在“在建工程”中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3.在建合同工程和人员信息可参照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全国与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信息不一致的,以省级为准)。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如显示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但该项目实际已竣工验收的,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1)竣工验收备案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请投标人自行核查是否有在建项目,提供相应材料。未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有在建项目。10.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补正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10.7特别说明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商务标编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4.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5.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 / 。6.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8.招标人应当按规定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9.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10.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等级要求: 不要求 。11.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12.中标价如出现《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 版)(以下简称《2018 版计价规则》)所列的异常报价情形,招标人可与中标人协商确定合理单价,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协商确定的单价仅用于工程量调整和变更后综合单价的确定。13.工伤保险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14.本招标文件信用评价执行《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注册建造师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15.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16.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要求及时配合标中相关预警信息核查工作,未按要求配合或配合不力或联系不上或故意隐瞒等情形影响监管部门核查的,一律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本前附表10.1的要求否决投标,同时涉及本前附表3.4.4要求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7.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明显不符合资格要求的(除存在理解争议内容外)以及投标保证金未缴纳的,除否决投标外,应一律按涉嫌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移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招标人应同步按照本前附表3.4.4的要求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8其他:①中标单位除在中标后打印的投标文件各5份外,同时还需提供商务标预算软件存档格式的电子版一份,及导成EXCEL格式电子版一份(提供的电子版需刻录光盘);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前应自查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及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是否存在在建工程,如在以上平台未显示竣工验收,但是其实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则应提供该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等佐证材料放入投标文件中。10.8解释权(1)投标人须知的内容如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的内容如与评标办法须知前附表不一致,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的媒体网站供下载的招标文件为准。(3)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构成招标文件的各章节中出现的措辞“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互为解释。(4)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投标人须知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2.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4.4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5.5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6.6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7.7本项目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1.1.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1.1.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1.1.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3)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4)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5)为本标段的监理人;(6)为本标段的代建人;(7)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1.2.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1.3.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4.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2偏差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定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编制;(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及其他资料;(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1.1.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3招标文件的修改1.1.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2.3.2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根据评标办法由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资格审查资料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投标报价1.1.3.2.1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1.1.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1.1.3.2.3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表式按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并报价。1.1.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1.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1.1.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1.1.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1.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1.1.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1.1.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1.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1.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1.1.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1.1.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见须知前附表3.5。3.6备选投标方案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电子投标的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4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4.投标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1.5.1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5.4特殊情况处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1.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1.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7.2定标方式7.2.2定标原则: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7.2.3定标会议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3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定标会议,招标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7.2.4招标人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时间前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质询。考察、质询小组应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4规定的人数组成。考察、质询小组应如实记录考察、质询情况,并出具考察、质询报告作为定标要素之一。考察、质询报告应客观公正,不得有明示或暗示中标人的内容。7.2.5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由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5规定的人数组成。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7.2.6招标人在定标会议中可对中标候选人开展现场面试,中标候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以及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牵头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中任意一人)参加现场面试。7.2.7定标要素应参考评标委员会评标报告、质询或考察报告、现场面试情况,此外,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7选定内容为定标要素。(一)价格因素:主要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不平衡报价情况等;(二)企业匹配性:主要包括企业规模、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年的财务状况、过往业绩(含业绩影响力、难易程度)等;(三)企业信誉:主要包括企业信用情况、过往业绩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情况等(可查询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浙江省交通运输信用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全国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等);(四)投标方案:主要包括技术标情况、工程建设重难点解决方案、主要材料品牌等;(五)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主要包括团队主要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拟派项目团队人员的资信实力等;(六)招标人认为需要考量的其他因素。7.2.8定标方法可采用下列方法或者下列方法的组合:(1)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2)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8规定的其他定标办法。7.2.9招标人应当将中标结果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9规定的媒介上公告不少于3日。7.2.10定标后且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原定标委员会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按原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1)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2)中标人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0规定的其他情形。7.2.11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重新定标:(1)查实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有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11规定的其他情形。1.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1.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履约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1.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2不再招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纪律和监督1.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9.5异议和投诉9.5.1异议(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2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9.6投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附件二:不见面开标附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附表一:开标记录表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附表四:中标通知书附表五:确认通知附件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相关规定一、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本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并提示。二、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的方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压缩包)已包括工程量清单、工程图纸及其他有关资料等内容。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应另行下载。投标人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澄清文件的,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三、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1项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各部分的内容,并将编制完成后的全部投标文件内容导入投标工具、完成CA签章。(一)商务标1.投标函,应在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投标函”处填写相应的信息(投标函信息中的大写金额由小写金额通过投标工具自动转换,无需填写),并通过投标工具转换成PDF格式,最后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2.投标函附录、商务标其他资料,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商务标文件”的对应目录,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应当生成WZTB(或WZTBX)格式,导入至投标工具-“工程量清单”-“新增工程量清单文件”,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二)技术标1.技术标(除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外的施工组织设计),应以Word文件格式编制(设置纸张大小为A4,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技术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CA电子签章(要求暗标编制的除外)、验证。2.技术标(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应以Word文件格式(设置纸张大小为A3,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编制,分别导入投标工具-“施工进度网络图”、“施工总平面图”模块,并进行CA电子签章(要求暗标编制的除外)、验证。(三)资信标资信标,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其中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等编入单个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资信标文件”-“资信标”,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四)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应以Word或PDF文件格式编制(其中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等编入单个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导入投标工具-“资格审查文件”,并进行CA电子签章、验证。(五)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制作后生成投标文件的加密文件格式(《标段名称(加密).WZTF》,投标应使用加密文件格式!)和不加密文件格式(《标段名称(不加密).nWZTF》)。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或自行选择保存备用投标文件或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四、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一)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温州市公共资源网-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选择本项目并在“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标段名称(加密).WZTF”的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会弹窗提示“上传成功”且在操作历史处显示上传具体信息。详细操作步骤请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源下载-系统操作手册”栏目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查阅)。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如有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0577-88926890,QQ:2328795508。(二)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应自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完整性和有效性,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五、注意事项(一)投标工具的下载及具体使用,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操作手册/《投标工具操作手册》(网址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art/2024/4/18/art_1229657119_36956.html)。(二)投标人可点击投标工具“预览标书”,检查投标文件的签章情况和内容完整情况,并进行重新编辑。如要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可从投标工具“预览标书”界面中选择资料打印。(三)投标人应按本要求编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要求编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包括未按要求上传到指定模块、制定位置)的,可能导致评标委员会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人应当保证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与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如果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备份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与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上传到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五)技术标要求采用暗标编制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投标工具在自动签章步骤不会对技术标附件进行自动签章,请勿在手动签章步骤对技术标附件进行CA电子签章。(六)投标人自行负责满足电子招标投标的使用环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操作系统、辅助软件、电脑及网络硬件配置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突发状况,及早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七)投标保证金缴纳经“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认定符合要求的,无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编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人可自行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查询所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附件二不见面开标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及相应的软硬件设备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评标办法规定的参数抽取、开标时的异议及答复、评标时的澄清及答复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一)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应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e.wenzhou.gov.cn:8443/BidOpeningHall)。不见面开标大厅可实时观看音视频交互效果及在系统互动区反馈交流,推荐使用IE11浏览器。(二)不见面开标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三)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招标人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任意地点按设定时间(解密时长为30分钟)自行实施在线解密,解密限定在设定时间内完成。(四)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如发生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非正常情形的,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补救方案(如调整解密时间等,以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发出的指令为准),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五)解密全部完成后,不见面开标大厅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投标人的唱标次序,以系统公布为准。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结束后其他可公布的内容,将按规定陆续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束前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以文字(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如实记录。未按上述规定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提出异议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七)开标结束后,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投标的直接责任人)保持手机畅通,以便于接收评标阶段的信息,如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拟否决其投标时向投标人进行的询问核对,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等。(八)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网络、摄像头、音响、麦克风、驱动、浏览器、等软硬件设备。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须安装正确驱动,可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进行驱动下载及后续安装。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各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投标文件解密、交互过程不稳定或中断、音视频卡顿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2、不见面开标通过投标人CA证书进行开标。投标人端持有投标人CA证书进行系统操作、参与远程交流互动的,视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投标的直接责任人)。投标人应当承担在投标、开标、询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的所有责任,不得以不承认交流互动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推脱。3、CA证书和PIN码。PIN码是CA证书的识别密码,用来保护CA证书不被他人使用。如果投标、开标过程中多次输错PIN码,当前CA证书将被锁定,PIN码的再次开通需要一定时间。由于投标人输错PIN码导致CA证书被锁定,从而无法进行投标文件制作、上传、解密以及开标大厅交互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4、不见面开标交互内容应与本项目开标内容相关,不得涉及敏感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对其做出禁言处理。5、不见面开标未尽事宜,详见系统相关操作手册和教学视频(网址:http://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57119/index.html)。如有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0577-88926890;QQ:2328795508(请确保安装最新版本的QQ软件,用于技术支持进行QQ远程协助);电子邮箱:2328795508@qq.com。附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缴纳的形式:þ银行基本账户转账þ投标保函(保单)(1)银行基本账户转账: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的缴纳方式中选择“获取支付账号”,即获取针对投标人此次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向该投标保证金子账号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函(保单):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在保证金缴纳页面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中选择“保函(保单)”,点击“点此办理电子保函(保单)”,选择金融机构发起在线保函(保单)申请,并通过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支付保费。(3)本标段实行保证金差异化缴纳,具体根据《温州市住建局温州市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招标投标中应用的指导意见》(温住建发【2023】57号)确定。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上个月的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子系统(https://pingjia.zjj.wenzhou.gov.cn/)“公告通知”中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公布”为准。若项目延期,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因项目延期导致的住建信用资质等级的变化,确保保证金缴纳到位。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2、为避免影响投标,建议投标人提前做好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银行基本账户转账形式以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以交易系统接收到保函(保单)时间为准。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无须再递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4、投标保函(保单)应当通过银行基本账户支付保费。附表一:开标记录表(工程名称)(标段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一)唱标记录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投标人确认备注(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问题:1.问题: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工程名称)评标委员会年月日附表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表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工程名称)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标内容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一致)。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法定代表人章)附表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工程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单位盖章)年月日2.12.22.32.4第3章评标办法2.5.第一节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四)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一)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一),适用于采用新工艺、技术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技术标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一)应按本章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投标人进行百分制综合打分。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A(72分)+R技术标得分C(25分)+R资信标得分D(3分)。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标排名靠前的优先;技术标排名仍相同的,以资信标排名靠前的优先;上述均相同的,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室用抽球方式进行抽签确定名次优先者,具体抽签方法为:①第一轮抽球先确定各投标人的代表数。首先根据综合得分相同且报价也相等的所有投标人在开标记录表上的顺序号按从小到大的排序来依次确定代表数,例如:有四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报价也相等,四个投标人甲、乙、丙、丁在开标记录表上的顺序号分别为6、7、8、9。然后取四个数值分别为1、2、3、4进行抽取来确定代表数。第一轮抽球结果:第一个抽取数值为2,那么甲投标人的代表数就为“2”,第二个抽取数值为3,那么乙投标人的代表数就为“3”,第三个抽取数值为1的,那么丙投标人的代表数就为“1”,第四个抽取数值为4的,那么丁投标人的代表数为“4”,第一轮抽球结束;②第二轮抽球确定的是各投标人的名次,同样取四个数值分别为1、2、3、4进行抽取来确定名次优先顺序。第二轮抽球结果:如第一个抽取的数值为3的,那么代表数为“3”的乙投标人为第一名;第二个抽球的数值为1的,那么代表数为“1”的丙投标人为第二名,第三个抽取的数值为4的,那么代表数为“丁”的丁投标人为第三名,剩余的甲投标人即为第四名;以此类推。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款。在评审主观分值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评分偏离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平均分30%以上的必须给出充分的理由,作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予以公示。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一、评标程序(一)技术评审(不含陈述和答辩)(二)初步评审þ(三)资信评审þ(四)评审区间确定(五)资格审查(六)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七)商务评审(八)推荐中标候选人二、技术评审(不含陈述和答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审:(一)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技术标评审内容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二)技术标评分1.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保留2位小数)并署名。单项评分范围在a至b分之间(含本数),除该单项缺项计0分外,对低于a分或高于b分的评分表作无效处理。技术标(不含陈述和答辩)评分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5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评分少于5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2.技术标(不含陈述和答辩)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技术标评分表序号评审因素最低分a最高分b1总体施工部署、场地平面布置及说明2.53.52主要施工方案2.53.53工程质量保障措施1.82.54施工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1.82.5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2.53.56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和关键部分进行分析并阐明可行的施工组织方案4.577其他:数字城管、交通管理数字件、数字信访件响应时间、相关本地化服务综合实施能力以及履约验收时的整体配合、协调、售后质量保证服务措施,提供快捷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等 综合实施能力以及履约验收时的整体配合、协调、售后质量保证服务措施,提供快捷服务方案及保障措施等1.82.5三、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初步评审内容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四、资信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1.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并署名。单项评分最高分为b分,对高于b分的评分表作无效处理。资信标最终得分: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大于等于5个的,扣除一个最高总分和一个最低总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有效评分少于5个的,按全部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客观分不一致的,应通过评标委员会共同确定一致。2.资信标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如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修订以修订内容为准)“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子系统”https://pingjia.zjj.wenzhou.gov.cn“公告通知”中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当月)”为准。资信评审因素表评审因素内容最高分b信用评分信用评价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当月(如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修订以修订内容为准)建筑行业信用评级子系统(https://pingjia.zjj.wenzhou.gov.cn/)“公告通知”中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公布”为准。信用评价等级指:市政施工总承包。信用评价等级为 A 级的,得 3分;B 级的得 2.5 分;C 级的得 2 分;D 级的得 1.5 分;E 级或没有信用评价等级的为0分。3分☑五、评审区间确定当通过技术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12个的,取技术标(不含陈述和答辩)评分最终得分和资信标最终得分合计的前12名(得分相同的名次并列)进入评标区间。在后续资格审查中若有投标人被否决投标的,按照本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递补进入评审区间,直至补完所有有效投标人为止。当通过技术评审一、初步评审、资信评审的投标人数量<12家的,则全部进入评审区间。六、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评审(不含陈述答辩)、初步评审且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资格审查内容和其他评审内容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七、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3.1项约定的方法中随机确定。2.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通过技术评审、初步评审、资信评审,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所有投标报价。3.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方法计算,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评标基准价保留至元,元后四舍五入。计算差错,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1)纯算术性四则运算差错;(2)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标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注:在投诉处理中若有投标人被否决投标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八、商务评审1.商务评审是对通过技术评审、初步评审、资格审查且进入评审区间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并进行投标报价得分评分。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商务标评审内容所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评审区间不再递补。2.投标报价得分评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投标报价得分为A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九、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于“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不标明排序。并对每个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进行说明。招标人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是否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是否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性。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2.6.第二节定标办法(适用于“评定分离”项目)一、定标原则定标应遵循招标人负责制、公开透明、诚信守约的原则。二、定标组织(一)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定标委员会的组建:1.定标委员会组建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定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代表、项目业主代表和项目使用单位代表组成。确有需要的,招标人可邀请外部专家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但邀请的外部成员人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的二分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不得担任定标委员会成员。3.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应进入定标委员会,并担任组长,主持定标会议。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均进入定标委员会的,或其中两人进入定标委员会的,应从其中推选一人担任组长。4.定标委员会成员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说明并申请回避。5.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定标,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定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定标的依据。三、定标方法定标委员会按下列方法确定中标人:☑票决法。由定标委员会以直接票决或者逐轮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直接票决法:☑直接票决法三:定标委员会在进入投票范围的中标候选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1个中标候选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得票最多的中标候选人出现多个时,采用R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表直接确定1个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四、定标报告(一)定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定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定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定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定标结果。(二)定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定标程序;2.定标委员名单;3.定标要素;4.定标办法;5.定标结果。345678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签订合同时填写,以中标通知书写明的项目经理为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时足额支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加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监督。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拨付周期不超过1个月。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承、发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并提交履约担保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会议纪要、除投标函及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投标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1.1.2.5设计人:;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如本工程需要临时租赁或借用工程红线以外土地,用于本工程施工工程的仓储、居住、装配、临时道路等,由此需要的临时项目的施工、政策处理、行政审批、工程完工后的复原工作等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2〕1号);2)《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90号);3)《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意见》(建建发〔2013〕273号);4)《关于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调整的通知》(浙建站信〔2016〕25号);5)《温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费用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183号);6)转发《关于在全省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14〕302号);7)《温州市住建委关于规范温州市建筑工程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4号);8)《转发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温住建发[2018]299号);9)浙建站信【2018】52号文《关于发布浙江省房屋建筑人工综合价格指数的通知》;10)《转发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及有关计价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9〕88号);上述文件规定若有不一致的,应以最新规定为准。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国家、浙江省和温州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竣工验收规范以及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行业规范标准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不提供标准、规范,由承包人依据工程施工要求自行准备;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含招标单位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1)除投标函及附录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外的投标文件。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专题会议纪要经发包人同意后视为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会议纪要已注明优先顺序的,从其约定,未注明的协议书优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签订合同后开工前14天;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承包人若需另行加晒图纸,费用自行承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合同约定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设计文件。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期横道图、人员、机械设备(包括试验设备及仪器具)投入计划书、项目部备案人员表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收到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7天内,月报表按12.3条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8份,8份不足的超出部分双方另行协商;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及电子版本;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约定执行。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邮箱:;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邮箱:;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邮箱:;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项目规划红线范围为边界,具体以开工前双方交接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建设,其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内。发包人不为此另行单独提供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或支付相关费用。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承包人可以在上述文件的基础上编制竣工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招标工程量清单应当在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对工作。在核价过程中,双方核价人员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并在成果上签字和盖章,不具备相应从业资格或未在成果上签字和盖章,视同违约。双方提出书面核对报告的,报告应同时包括核对的要求和内容明细,金额、注明图纸的部位、工程量计算书等内容,并做送达及签收的书面记录,在同一时间还应该将核对报告抄送标底编制单位等相关单位。核对后,承包人提出的错误的工程量及价格,审核单位有权按收费标准向承包人收取审核费用。2、经调整确认后的工程量及合同价格将作为办理结算依据。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全过程负责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全面协调各方工作。2.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款支付、索赔、工程变更、会议纪要、往来文件、补充协议等文件的签署权限必须遵照发包人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涉及费用签证须经发包人盖章生效)。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本项目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水电接驳点,由承包人自行接至施工所需位置(此部分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水电费用);所涉及的接水电接入工作,如承包人与其他工程承包人存在衔接工作的,则由承包人自行负责。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期限及方式:发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4天内,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额应与履约担保额对等),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以银行转账或保函(银行或保险或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形式提供支付担保,形式为现金或保函(银行、保险公司),担保有效期至工程款拨付完成为止(不含质量保证金)。2.9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发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登录“浙江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点击“工程造价管控”核对与完善参建单位信息与工程造价信息(包括投资立项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投标信息和中标合同信息)发包人根据“管理系统”上的结算资料完成结算审核并及时上传结算审核报告。“管理系统”上的结算审核报告是拨付工程结算款的有效依据。发包人应督促监理人、承包人按照要求在“管理系统”上及时填报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并及时完成审批。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城建档案馆竣工资料归档要求的内容(如:竣工图以及所需技术档案资料、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及质量控制相关记录、施工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等,如因发包方原因无法办理备案,按实际情况协商处理))。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提供竣工图8套、所需技术档案资料8套及电子版资料2份。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历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文本资料及电子光盘各贰份。(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a.承包人自行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声管理等手续,包括解决施工噪音、物体坠落、材料抛落、建筑垃圾、现场排污等涉及环境保护、卫生、交通、城管等有关部门的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此部分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承包人在10KV电力管沟和已建220KV电力管廊井保护和改造工作前需取得电力相关部门同意。b.已完工程成品在竣工验收完成前,均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如有损失,由承包人自费负责予以修复。c.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费用,因施工不当或承包方原因导致邻近建筑物受损需要修复或保护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并由承包人负责对受损者的相关赔偿责任。d.承包人应如实呈报本工程的结算造价,结算造价由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工程结算审查核减(增)追加费参照浙价服(2009)8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追加费收费标准为(核增额*5%+(核减额-送审工程造价*5%)*5%),追加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支付。e.负责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如警卫)和提供相应设施(如护板、围栏等),以保护公共安全。f.承包人应按《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温住建发【2015】286号)规定敦促发包人及时进行履约评价,并做好评价结果报送工作,发包人也应按文件要求对承包人的履约情况进行客观评价。g.承包人所有违约费用发包人有权在进度款或结算款中直接扣除。h.所有苗木在运输进场前,其胸径、高度、冠幅、树形等须经发包人同意并确认后,方可运抵现场进行种植,所产生的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i.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当地村民、居民阻挠,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甲方配合协调,工期不予顺延。j.承包人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查看发包人或设计师提供的所有资料,充分了解包括地质、地形在内的一切现场情况,承包人确认此等资料已足够作为承包人对本工程施工之用,亦会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一切规范所需要的措施,并充分考虑在报价中。k.承包人须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开工所需的手续。l.本工程临时用水用电接入点及报装、含电表、自来水开户费用,以及自备发电机、出水设备等一切内容,投标单位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现场踏勘自行确定计入。该项费用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予调整。m.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过程管理由承包人在“管理系统”发起,录入签证单变更估价申请单和资金支付信息。承包人上传线下与各参建单位已协商确认的单据,在线上进行确认,监理人和发包人进行审核。承包人应通过“管理系统”报送竣工结算书。n.其他:施工方承担上述义务的所有费用,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工程自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将工程及相关资料移交完成时间段内与本工程施工建设有关的所有事务。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实际日历天数的80%到位(不少于24日历天),其余时间,不应影响施工进度,并安排好相关的值班人员;考勤有效时间为早晨6时至晚上8时之间。每天上下班两次考勤的时间间隔在8小时及以上的计一天,小于8小时或考勤只有一次的计半天,两个半天按一天计,具体到位率考核以发包人的考勤制度为准。每月累计到位天数每少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人民币,不足一天按一天计,违约金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且发包人只提供相应收据。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其不得低于前任资历(资格、经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每少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该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可考虑终止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每更换一次项目负责人,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需更换项目经理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万元的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是指:①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中标不能开工)超过120天(含)的;②重大疾病影响其职责的正常履行的;③不可预见因素直接或间接导致被替换人的确不能继续留任的),本条所涉及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中标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资格、业绩等条件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工作不负责任、管理不力、不到位、贻误工作者的项目经理,或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的项目经理,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0元。更换的项目经理到位时间为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20天内,逾期视为未到位,并按项目经理到位率处罚处理,该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可考虑终止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予更换或不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则承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金按以下规定支付:技术负责人按6万元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项目部其他人员的按每人3万元由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且发包人只提供相应收据。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8天(春节期间除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履行职责,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由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组织按每月考核,每少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该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可考虑终止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改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系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下同),否则承包人承担技术负责人按6万元/人的违约金,项目部其他人员的按每人3万元/人.次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且发包人只提供相应收据。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每少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该违约金发包人有权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可考虑终止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法律法规及通用条款执行。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执行。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履约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或保函(银行、保险公司),合同签订前提供,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的2%,若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履约担保顺延。期限自提供担保之日起至颁发工程接受证书之日止,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14天内并在结算送审后无息退还。因不可抗力或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建设项目未能在合同工期内完工的,保函的有效期须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回,不计息。承包人拒绝延长保函有效期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中相关罚则或赔偿,发包人可视实际情况,有权先予在工程款支付中抵扣(待完成保函索赔程序后退还,不计息),并且不需取得承包人同意。如承包人有违约,发包人将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违约金,如承包人的违约金额超过履约担保的最高金额(即合同价2%),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罚款款项。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质量事故,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若发生民工工资纠纷引起诉讼或双方有纠纷,发包人可先不退还履约担保,待解决纠纷或诉讼解决后退还。若承包人未及时支付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材料款、工程款、或未及时支付职工工资,除有关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发包人可视实际情况索赔。合同中相关违约赔偿,发包人可视实际情况,有权先在工程款支付中抵扣。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规定的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安全管理、核实工程量工程款等工作。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变更设计;2、超清单范围的计量;3、增加工程费用的施工方案;4、工期延长;5、索赔事项;6、开工、停工、复工令以及其他涉及工程造价的事项。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返工到合格为止,并承担全部返工费用;若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要求的,发包人按不合格部分造价扣除承包人的工程款,承包人还须支付不合格部分造价两倍的违约金。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本项目质量要求合格,不要求创杯。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安全生产费用基本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及清单要去计算。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执行本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由于管理不善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罚款或责令停工整改等,其发生的费用或导致的损失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在承包人整改前发包人保留因此而缓付工程进度款的权利。3)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违约情形,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履约担保中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额的全部和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合计值,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应的一切责任。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参照通用合同条款第6.1.4款内容,具体由承包人负责组织并实施。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围护栏(网)等防护措施,并设置必要的警示牌,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加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一切防护措施,必须消防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存在和发生,协调处理好和周围住户的关系;2、承包人应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和《浙江省安全管理暂行》,以及我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相关文件要求,确保安全生产,同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明确具体措施,积极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伤亡事故。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参照《转发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施工取费费率及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发布调整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87号)文件及《关于转发的通知》(温住建发〔2012〕190号)文件执行。发包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总额的30%划拨至专项资金账户,剩余部分按照施工进度支付,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预付款不做抵扣。如有标化工地增加费的,在竣工结算时还未明确获得标化工地的,应在明确后予以调整。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同时,承包人需同期上报《安全生产费用拨付申请表》、《安全生产费用收支情况报表》(含附件)。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自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不得晚于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发包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放样,并在现场进行交验与书面交接,具体期限另行通知。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天,尾数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在过程结算时不考虑因工期延误引起的逾期违约金,在竣工结算时统一按总工期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3%,一旦达到最高限额,发包人可考虑终止合同,也可要求承包人继续履行合同,但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地震、洪水、台风、暴雨、大雪等自然灾害;(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不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及承担费用。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执行通用条款并补充以下内容:(1)在材料设备使用前,承包人必须提供样品(如特殊原因无法提供的,可随同发包人至制造商查验材料设备);(2)材料设备的技术检验试验指标、具体型号品牌必须达到设计和发包人对材料设备的要求且按招标文件及清单中推荐(或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的投标品牌型号提供样品,并经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确认;(3)承包人投标时提供的材料设备品牌错误或市场上无型号的或购买不到的,则由发包人按照清单中推荐的材料品牌中任一指定,清单中没有推荐的由承包人按照市场上认可度较高的材料品牌提出后由监理人审核报发包人认可后确定;(4)承包人拒绝履行上述第(2)-(3)款规定的,则发包人可以自行采购相关材料设备,由此引起的材料设备的购置费、安装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可以直接从工程款支付中扣除此项费用)且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差价费用(5)承包人需要支付违约金为所需采购材料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的50%,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的责任。(6)智能化材料设备如施工阶段有更新的,应采用同品牌(或同档次)的实施阶段当年的最新产品。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规定。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规定。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规定。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规定。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执行温建建〔2010〕316号文件《关于印发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意见的通知》。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①按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第8.3合同价款调整的规定执行,费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取费定额中值计取,信息价以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所在月当期《温州工程造价信息》为准;②承包人要求上报设计变更时,必须同时上报造价,上报资料必须真实,对设计变更的审价费用参照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其核增费用和超过送审金额5%的核减费用由承包人支付。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核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奖励。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必须由发包人审批同意。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主要材料动态管理办法:按月份动态价差。①动态管理的主要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碎石、砂、砖、商品砼、沥青砼实行动态管理;主要材料结算价格与基准期价格相比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及以上的,超过5%部分应予调整;浙江省、温州市信息价上有相应型号规格的,参考相应信息价,实行动态管理,如浙江省、温州市信息价上无相应型号规格的,则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②其余材料参照温住建发〔2012〕38号第二条规定进行动态管理,即其合价(合价=材料用量*单价)占签约合同价的比例达到1%及以上,且其结算价格与基准期价格相比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0%及以上的,超过10%部分应予调整。材料用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基数。(2)人工费按月份动态价差。人工费动态管理办法按抽料补差计取差价,计算公式:人工费价差=∑(人工市场信息价-基准人工市场信息价)×现行定额人工消耗量(分Ⅰ、Ⅱ、Ⅲ类人工)。具体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工动态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15〕84号)。(3)材料基期价格和人工基期指数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所在当月的当期《温州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浙江造价信息》正刊(信息价参考顺序为先《温州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后《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材料用量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基数。(4)材料和人工动态管理计算时调整额仅计取税金。(5)符合上述规定动态管理的材料必须在《温州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浙江造价信息》(正刊)上均有且在动态阶段每个月均有,否则一次性包死,不予调整。(6)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节点工期延误的,超过合同要求节点工期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节点工期延误的,超过合同要求节点工期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如果节点工期延误是发承包双方共同引起的,按责任比例分摊。(7)动态管理增加的(材料、人工、机械费价格调整)与进度款同期同比例支付,减少的全额扣回。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除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变更和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外,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①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按本合同第1.13款执行;②变更按计价依据(2018版)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市建设局温建建[2010]316号)等有关政策及本合同第10条、第21条约定执行;③因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按第11.2条约定执行。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适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适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适用。3、其他价格方式:不适用。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在签订合同及承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支付预付款为扣除暂列金额后签约合同价的10%,其中工资性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价1%,工程预付款不包括需单独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且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及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并经监理单位、发包人确认后。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第2次工程进度款(不包括预付款)时开始分三次等额扣回(即每期进度款中扣回的工程预付款金额=全部工程预付款除以3)。当期进度款支付金额不足以扣回预付款金额的,进度款不予支付且不扣预付款,累计至下期进度款足额时,同时扣回该期工程预付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在预付款支付后5日内提供同等额度的预付款保函(银行或保险公司)。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2018计价依据及省市相关规定。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15日前向监理人报送上月15日至当月14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其他按通用条款执行。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适用。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月支付(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每月进度完成后提交已完工工程量的月报表,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除按通用条款外,增加工程量计算书。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工程款支付必须汇入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牵头人账户)由企业拨付到项目部。承包人正式开工后应在每月15日前将该月已完工程量及进度款报表提供给监理单位,经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和发包人现场代表认可后,支付每月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的85%,发包人应每月足额拨付人工费用至农民工专用账户且拨付的人工费用占当期工程量价款的比例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当累计进度款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5%时(含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引起的联系单(联系单须经业主签字盖章方予认可)),停止支付;待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施工内容,达到合同约定施工质量标准,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按有关施工标准检验合格签字认可并完成预验收,支付至工程量价款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交档案馆(如因发包方原因无法备案,按实际情况协商处理)完成并办理竣工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8.5%;余款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2年)满后退还保修金,不计息)。工程结算审核期限按财政局的规定执行。工程质量保证金如采用保函(银行或保险公司)的,则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提供同等金额(结算价的1.5%)的保函(必须经发包人认可)后10天内一次性支付余款(无息)。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无法竣工验收,由双方协商决解决。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约定另行支付。以上款项支付均在到期后次月支付,承包人收取每期工程款时应开具正式发票。工程量每个月进度签证以确认的进度工程量报告为准。承包人每阶段提供的进度款支付报表同时应提供证明其工程量为合格的构件隐蔽签证单,计量原始依据凭证,原地坪测量资料,材料出厂验收合格证明,材料试验合格证明,试块试验合格证明及项目组人员当月考勤相关证明。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完全的,发包人将可能视其完成的工程量为不合格而拒绝支付工程款。由于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减少的在该阶段进度款中全额扣回。由于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加项目,预算书经审核后可在该阶段进度款中支付。如预算书单价完全套用标内已有项目单价的,可根据其实际完成量和合同的支付比例支付;如预算书单价参照标内类似项目单价或无标内价的,应按其实际完成量的60%支付。累计增加金额达到合同价10%的,经甲方同意,可签订补充协议,支付比例参照工程联系单。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招标人据此支付工程进度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适用。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发包人在每月15日未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发包人代表将不予签证,累计至下月支付。(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按月支付(以财政拨付时间为准)。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法律法规及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监理人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承包人拒绝检查或者拒绝提供相关资料的,承包人须按伍仟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程质量达不到现行的国家相关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的期限内进行返工或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返工或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承包人不按施工图施工造成返工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人的要求的期限内进行返工或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承包人除了承担返工或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外,承包人须按50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退场前15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工期延误处罚违约金。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完成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接到发包人退场通知15天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方函告之日起超过28天承包人仍未上报结算申请,也未提供竣工资料和竣工结算等合格资料的,发包人将按照已上报签发的工程联系单等竣工资料强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结算金额以发包方委托的第三方审价机构或者财政审定的金额为准,后增加的增量工程联系单不做为结算依据,且承包人放弃对结算金额提出异议的权利。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合同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1)承包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程内容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承包人应当及时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承包人逾期没有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的,发包人应当以书面方式予以催促,经催促后28天内仍未提交的,发包人可自行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2)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符合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操作规程关于结算技术文件的规定格式要求。3)承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应当同时附有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完整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移交清单和工程合同履行文件移交清单。4)发包人接到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后,应当在7天内就其完整性、真实性做出审核意见并提交政府职能部门审核。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在7天内修正结算报告或进一步补充结算资料,承包人应当修正或按要求补充资料。承包人逾期或未提交修正意见或结算资料的,视为放弃相应的权利。5)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结算报告及完整结算资料后,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规定的时间予以审核。6)承包人合同价款结算报告经审核后,根据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的结算追加收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可直接在结算尾款中予以扣除。7)承发包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完毕后,发包人按照《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行建设工程结算价备案的通知〉》(温建建[2010]239号)的规定办理备案,经备案的合同价款结算书作为工程最终付款的依据。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合同条款。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的工程结算款;(3)其他方式:工程结算款1.5%的质量保证金或同等额度的保函(银行或保险公司);。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3)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整治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