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 土地管理服务招标公告(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2025)
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关于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 JSZC-320581-SZZM-C2025-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12-31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1-SZZM-C2025-0006
项目名称: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修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简易调整、独立选址项目涉及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独立选址用地报批、城(村)镇建设用地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报批)、林地报批及采伐(报市)、林地报批及采伐(报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说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响应单位土地规划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依旧视为资质有效,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
(四)其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2-3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12-3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
2、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苏采云”系统联系方式:1391408****,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
4、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梅李镇人民路18号
联系人:马艳
联系电话:0512-526602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常熟市珠江路84号
联系人:徐怡婷
联系电话:0512-52810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怡婷
电话:0512-52810812
附件:
JSZC-320581-SZZM-C2025-0006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
品目
土地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常熟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19日 16: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苏采云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3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9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怡婷
项目联系电话
0512-52810812
采购单位
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梅李镇人民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1252660239
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西园路倪家苑19幢186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怡婷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1-SZZM-C2025-0006项目名称: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属性:服务类项目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9日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总则5二、磋商文件5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6四、响应文件的递交7五、磋商与评标8六、定标12七、授予合同14第三章合同文本16第四章采购需求23一、项目说明:23二、项目服务要求:26三、报价要求:30四、其他:30第五章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31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附件1报价一览表39附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40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41附件4承诺说明42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43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4附件7磋商函45附件8法人授权书46附件9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7附件10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49附件11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50附件12项目组人员一览表51附件13项目服务方案52附件14业绩一览表53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1日9点00分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1-SZZM-C2025-00062、项目名称: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970000.00元整5、采购需求概况: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修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简易调整、独立选址项目涉及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独立选址用地报批、城(村)镇建设用地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报批)、林地报批及采伐(报市)、林地报批及采伐(报省)。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说明)。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但须按要求提供有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响应单位土地规划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依旧视为资质有效,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4、其他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不良信用记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方式: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1)参与采购活动: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首页底部苏采云图标,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对《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供应商应予打印保留。(2)电子投标准备:投标人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9点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形式,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的规定,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五、公告期限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苏采云”系统目前支持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办理、使用上述CA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方法请访问“苏采云”系统登录页面(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点击“新CA办理指南”进行查阅,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2、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电子签章技术咨询电话:15380932027、15371015030、13675197356、13675197221;“苏采云”系统联系方式:1391408****,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并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4、本次采购项目有关时间要求均以北京时间为标准,使用24小时制。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6、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七、本次招标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地址:常熟市梅李镇人民路18号联系方式:0512-52660239(马艳)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常熟市珠江路84号联系方式:0512-52810812(徐怡婷)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徐怡婷电话:0512-528108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及适用法律1.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1.2本次招标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2、定义2.1“采购人”系指购买本项目货物并接受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和服务等政府采购业务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为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文件、参加磋商竞争的单位。3、合格的供应商3.1满足采购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详见《第一章磋商邀请》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磋商费用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2本次采购不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4.3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用: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代理机构发成交通知书时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人民币壹万零壹佰捌拾伍元整,一次性付清。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的规定和约束。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审方法与评分标准(6)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采购文件及其更正事项如不是直接从指定媒体地址下载获得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7.1出于实际需要或澄清供应商问题的情况下,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补充通知”栏,按规定获取相关信息内容,否则其报价风险由供应商承担。7.2代理机构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顺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7.3有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构成9.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开标一览表、磋商函等部分。9.2如标书制作工具中格式和内容与指定媒体发布的采购文件不一致,请以指定媒体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10、证明供应商及响应标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10.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及响应标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10.2采购文件对证明文件无明确形式要求的,证明文件可以以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形式提交。11、磋商函和开标一览表11.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磋商函、开标一览表。11.2对于采用货币报价的项目,开标一览表中的总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总报价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报价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12、报价明细表12.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报价明细表(如有)。12.2报价货币。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13、响应有效期13.1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六十(60)天。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4、响应有效期的延长14.1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响应文件,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5.1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16.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二章第24.1.2条规定做无效报价处理。16.2代理机构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17、响应文件的拒收17.1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8.1响应文件的撤回18.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18.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活动。18.2响应文件的修改18.2.1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18.2.2在电子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18.3在电子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至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五、磋商与评标19、磋商19.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采购活动。19.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在线参与磋商活动。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9.3在磋商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止成功解密的磋商供应商少于三家,则本次采购失败。19.4由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解密的响应文件。19.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单位加盖电子公章。本项目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线上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供应商应随时保持系统在线,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确认资料的,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7对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布“磋商函”,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提交“磋商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19.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采购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CA电子公章。19.9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在“苏采云”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布“最后报价要求函”及最后报价格式表,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9.10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格式表须加盖CA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交最后报价。(此处规定时间的计算以系统中的倒计时间为准,系统中的线上最后报价只有一次机会,提交后无法撤回,请供应商慎重提交)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退出磋商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进入项目评审流程后,建议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始终保持通讯顺畅,时刻关注不见面开标大厅,不离开不见面开标大厅。19.1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9.12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9.13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20、磋商小组20.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0.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0.3磋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人。21、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1.1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采购人、磋商小组、代理机构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1.2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报价文件。21.3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不向未成交的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也不公布评审过程中的相关细节。22、响应文件的澄清22.1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有权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并非对每个供应商都做澄清要求。22.2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响应函”并加盖CA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2.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3、对响应文件的初审23.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23.1.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结论,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进行反馈。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信用中国(江苏苏州)(https://credit.suzhou.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任何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23.1.2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由磋商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3.1.3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在苏采云系统中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将不再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原因。23.2在详细评标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应该是与采购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代理机构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的认定需经过磋商小组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3.3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的响应。23.4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错误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3.5磋商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并通过苏采云系统告知供应商,调整后的价格应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23.6供应商在开、评标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登录苏采云系统查阅、答复相关信息,并安排专人与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24、无效响应条款和废标条款24.1无效响应条款24.1.1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24.1.2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24.1.3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含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的。24.1.4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4.1.5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24.1.6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24.1.7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4.1.8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的不良信用记录。24.1.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4.1.10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所报价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报价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该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图片)(如有)24.1.11响应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加盖CA电子公章的。24.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24.2项目终止24.2.1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24.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4磋商小组认定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24.2.5因苏采云系统系统故障原因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六、定标25、确定成交单位25.1成交候选人的选取原则和数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25.2采购人应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25.3代理机构将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5.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25.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5.4.2向采购人、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5.4.3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25.4.4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5.4.5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投标无效:25.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5.5.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5.5.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5.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6、质疑处理26.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请将获取采购文件后打印留存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或获取采购文件)等必要的证明材料与质疑函一起递交,否则不予受理。26.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根据下述条款的规定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26.2.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6.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26.2.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26.3质疑函必须按照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180305093615738.shtml的下载中心下载的范本进行填写以及提供材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建议供应商尽量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质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接受未填写快递运单的快件)。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接收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磋商邀请”中“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下有关联系方式。26.4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26.4.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26.4.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26.4.3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26.4.4未参加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26.4.5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26.5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27、成交通知书27.l成交结果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因系统存储空间有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30日后,苏采云系统不再保证提供下载成交通知书服务,因未及时下载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27.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七、授予合同28、签订合同28.l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磋商文件中有另外要求的,以另外要求为准)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8.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投报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28.3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合同标的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29、货物或服务的追加29.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30、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30.1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专栏。第三章合同文本政府采购服务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常熟市甲方: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乙方:信用融资回款账户:(如无可不填写)开户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SZZM-C2025-0006)政府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本合同有关词语应按如下定义解释:1.1合同: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合同书、附件、附录、其他文件以及政府采购程序中的全部文件。1.2甲方:购买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3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1.4服务:提供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承担的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及相关工作。1.5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包含了甲方购买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的一切费用。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2.1下列文件是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①中标或成交通知书;②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单一来源谈判记录、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以下统称“采购文件”);③乙方的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④乙方在报价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2.2上述文件之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以甲方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但乙方文件的内容对甲方更有利的,适用乙方文件。2.3乙方文件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确定的原则,如果乙方文件中的表述,形式上符合招标文件原则,但具体内容对甲方不利、对乙方有利的,视为背离采购文件,不予适用。第三条合同内容3.1服务内容: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所需的2026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土地报批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修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简易调整、独立选址项目涉及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独立选址用地报批、城(村)镇建设用地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报批)、林地报批及采伐(报市)、林地报批及采伐(报省)。3.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3.3乙方承诺上述服务由乙方自行完成,不转包予第三方完成。第四条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成交优惠率为:。2、本合同服务期限内成交优惠率不变。第五条支付结算1、结算支付方式:采购人根据实际完成的服务量及实际服务单价按实结算服务费用。备注:本项目实际服务单价为各服务类型服务单价乘以(1-成交优惠率%),实际服务单价详见《各服务类型收费表》。《各服务类型收费表》服务类型实际服务单价(元/项目)备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成片开发类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修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简易调整独立选址项目涉及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项目用地涉及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独立选址用地报批独立选址项目、批次项目用地报批类城(村)镇建设用地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报批)林地报批及采伐(报市)林地报批类林地报批及采伐(报省)2、付款方式:2.1单个项目按该项目完成进度支付相应服务费用。2.2成片开发类:子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服务费的10%作为预付款;获得批复后支付至项目服务费用的100%。2.3实施方案类:子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服务费的10%作为预付款;获得批复后支付至项目服务费用的100%。2.4用地报批类:子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服务费的10%作为预付款;获得批复后支付至项目服务费用的100%。2.5林地报批类:子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服务费的10%作为预付款;获得批复后支付至项目服务费用的100%。注:①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认;②本项目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支票、汇票等;③以上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第六条权利保证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第七条人员变更1、甲方不允许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果乙方由于无法控制的原因,必须变更项目负责人时,乙方应提供一名具有同等或更高资历的人员替换该职位。2、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项目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组人员存在以下问题,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更换该人员。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及时更换该人员。此外,新更换人员的资历应预先受到甲方认可。(1)该人员被发现犯有严重的错误或被指控有犯罪行为。(2)有充分资料显示该人员能力与表现无法胜任承担的工作任务。3、所有人员的变更均不影响合同总价及合同工期。第八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可指派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与乙方进行及时的联络并监督、协调服务的执行情况。2、提供技术要求及规范。3、审定乙方实施方案及合同履行情况,并对服务质量进行考核。4、配合乙方协调。5、根据规定按时支付费用。6、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及时履行合同一般性义务和文件中规定的具体义务。2、乙方将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提供服务。乙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应与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内容相一致。3、乙方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其负担全部责任。乙方应独立承担服务中的各类责任(安全责任、用工责任和经济责任等)。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按规定安排相应人员实施本项目,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相应服务。乙方响应文件中明确的项目服务人员应与进场作业人员一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如发现未经甲方许可随意更换人员的,按乙方违约处理。5、乙方应为甲方所提供各种相关资料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对外泄漏甲方的信息。6、对于提供的服务,甲方应当拥有完整权利,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7、乙方提供的成果内容必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和国家、省、市有关标准。8、乙方需全力配合甲方项目落地,因报批问题影响重大项目落地的,甲方有权终止项目合同。9、乙方在被授予合同后不得转包,如发现分包或转包,按乙方违约处理。10、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第九条质量保证1、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实施服务能够接受质量考核。2、各项承诺指标及所采取的措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及报价承诺。第十条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且在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止或解除合同的,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因乙方原因未能按照本合同第三条1.2节时序完成约定工作内容的,每逾期一天扣除合同款项的0.5%,但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3、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服务或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无正当理由,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擅自收费部分或超出标准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5、乙方擅自将本合同任务分包、转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等。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及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等及时通知另一方。同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义务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因未尽本义务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其承担。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第十二条合同的补充1、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要追加与本合同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实际结算服务费用总额的百分之十。2、补充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报采购监管部门备案,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中止本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除非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十四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3)任何一方行使解除权解除本合同;(4)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除上述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第十五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第十六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无。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败诉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调查费、交通费等损失。第十八条通知与送达17.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向对方发送通知、文件、资料的,均以下列联系信息确定内容进行:17.1.1甲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17.1.2乙方联系信息:指定收件人:送达地址:指定电子收件方式:17.2双方确认前述联系信息作为解决争议时接受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的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17.3任何一方改变前述联系信息的,应在发生变更后的3天内告知对方并做好通知到达对方前可能存在的邮件的接收。如未通知的,视为没有变更。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8.1合同在双方加盖公章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18.2本合同一式四份,以简体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二份。18.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第四章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SZZM-C2025-0006采购人: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一、项目说明: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所需的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修编、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简易调整、独立选址项目涉及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独立选址用地报批、城(村)镇建设用地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报批)、林地报批及采伐(报市)、林地报批及采伐(报省)。2、服务内容:2.1、服务内容清单序号服务类型项目预计实施数量备注1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1个2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修编1个3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简易调整1个4独立选址项目涉及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1个5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1个6独立选址用地报批1个7城(村)镇建设用地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报批)1个8林地报批及采伐(报市)1个9林地报批及采伐(报省)1个2.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总合同,服务期内每发生一个子项目签订项目子合同每项服务内容单价以本次成交价为准,各项服务内容的工作周期如下:①、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子合同签订后,编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询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人大政协、常熟市各部门的同意,通过专家评审,获得专家评审意见后30个日历天内取得主管部门对该项目同意的批复。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修编:子合同签订后,编制成片开发方案修编文本并征询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人大政协、常熟市及苏州市各部门的同意,通过专家评审,获得专家评审意见后30个日历天内取得主管部门对该项目同意的批复。③、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简易调整:子合同签订后,编制成片开发方案简易调整文本、表格、图纸、数据库等成果,通过苏州审查,苏州将调整申请上报省厅30个日历天内,完成简易调整片区成果更新备案。④、独立选址项目涉及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子合同签订后,确定建新用地规模,并确定拆旧地块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随用地报批材料一同上报审查,取得主管部门下发的建设用地批复。⑤、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子合同签订后,确定建新用地规模,并确定拆旧地块后40个日历天内,完成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随批次用地报批材料一同上报审查(如有),取得主管部门下发的建设用地批复。⑥、独立选址用地报批:子合同签订后,获得独立选址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并完成征地前程序后150个日历天内,取得主管部门下发的建设用地批复。⑦、城(村)镇建设用地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报批):子合同签订后,完成征地前程序后90个日历天内,取得主管部门下发的建设用地批复。⑧、林地报批及采伐(报市):子合同签订后,在支撑性材料齐全且不涉及违法的情况下于50天内取得江苏省林业局下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30天内获取常熟市林业局下发的林木采伐证。⑨、林地报批及采伐(报省):子合同签订后,支撑性材料齐全且不涉及违法的情况下于该季度上报省政府申请省级公益林调整,调整为一般公益林后于60天内取得江苏省林业局下发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30天内获取常熟市林业局下发的林木采伐证。如遇政策调整或项目本身支撑性材料不满足上报要求情形,则完成时间另行商定。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4、服务范围:常熟市梅李镇。5、结算支付方式:5.1、结算方式:采购人根据实际完成的服务量及实际服务单价按实结算服务费用。备注:①实际服务单价=各服务类型服务单价×(1-成交优惠率)。②各服务类型服务单价详见:《各服务类型收费表》。本项目设报价优惠率报价范围,0≤报价优惠率<100%,优惠率不得超过报价范围,否则将失去磋商资格。③《各服务类型收费表》中所有服务类型的报价优惠率相等,如不相等,将失去磋商资格。《各服务类型收费表》服务类型服务单价(元/项目)备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100000.00成片开发类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修编140000.00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简易调整50000.00独立选址项目涉及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90000.00项目用地涉及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90000.00独立选址用地报批170000.00独立选址项目、批次项目用地报批类城(村)镇建设用地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报批)90000.00林地报批及采伐(报市)100000.00林地报批类林地报批及采伐(报省)140000.005.2付款方式:5.2.1单个项目按该项目完成进度支付相应服务费用。5.2.2成片开发类:子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服务费的10%作为预付款;获得批复后支付至项目服务费用的100%。5.2.3实施方案类:子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服务费的10%作为预付款;获得批复后支付至项目服务费用的100%。5.2.4用地报批类:子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服务费的10%作为预付款;获得批复后支付至项目服务费用的100%。5.2.5林地报批类:子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服务费的10%作为预付款;获得批复后支付至项目服务费用的100%。注:①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认;②本项目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支票、汇票等;③以上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6、本项目预算为¥970000.00元(人民币玖拾柒万元整),供应商以优惠率进行报价。二、项目服务要求:(一)总体政策依据:1、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报批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121号)等文件开展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独立选址建设项目、城镇批次用地项目涉及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2、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开展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独立选址建设项目、城镇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报批。3、根据《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印发的《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和《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4)93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开展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工作。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20年7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开展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林地报批及采伐工作。(二)具体服务要求:1、独立选址建设项目涉及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按照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管理规定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法规、政策,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增减挂钩复垦项目的验收及使用情况、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资金保障方案、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报批组卷工作;在实施相关工作事项过程中,开展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在取得批复后,将成果录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2、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按照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管理规定,针对独立选址建设项目获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文的目的,收集项目支撑性材料;完成压覆矿查询;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征地前程序;开展用地报批组卷工作,办理各级审查及流转,获得主管部门下发的用地批文。本项工作内容不含征地风险稳定性评估及涉及林地征占用及采伐手续办理。3、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增减挂钩复垦项目的验收及使用情况、增减挂钩项目区实施方案、土地权属调整方案、资金保障方案、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内容,并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报批组卷工作;在实施相关工作事项过程中,开展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在协助业主取得主管部门的实施方案批复后,将成果录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4、城(村)镇建设用地报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实施方案(报批)按照城(村)镇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管理规定,针对城(村)镇批次建设项目获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文的目的,收集项目支撑性材料;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征地前程序;开展用地报批组卷工作,办理各级审查及流转,获得主管部门下发的用地批文。本项工作内容不含征地风险稳定性评估及涉及林地征占用及采伐手续办理。5、成片开发方案编制、修编及简易调整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结合常熟市实际情况,完成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方案或简易调整方案编制。按照合理的项目进度,成果通过审查论证(如需),并按规定上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完成成果备案。6、林地报批及采伐依据项目红线进行数据处理,得到涉及林地相关数据信息并进行森林资源现场勘测调查,包括现场样地实测、小班数据记录等。整理分析得到林地基础数据库,同步搜集相关材料进行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及采伐作业设计书的编制,完成林地报告相关图件、表格等。组织召开征占用林地可行性研究的论证会。将相关材料进行组卷报批,协助配合与林业主管部门的现场查验等技术服务工作,最终拿到使用林地征占用审核同意书及林木采伐许可证。(三)项目服务成果要求:1、实施方案类、用地报批类成果要求1.1、成果构成:成果应充分表达规划项目的内容,主要包括:压覆矿查询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实施方案文本、图纸、附件以及用地报批组卷材料等,还应包括:项目地块坐标数据文件,验收材料和电子报件等。1.2、成果形式(需达到但不局限于以下要求):①提供统一装订的实施方案成果;②提供统一装订的符合主管部门备案要求的用地报批组卷材料;③提供项目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函(如有);④提供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如有);⑤数据文件(格式包括ArcGIS、Word、Excel等),验收材料和电子报件等。2、成片开发类成果要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由总体概述和单个片区开发方案构成。2.1、总体概述要求:总体概述包括文本、附表、附图、附件。2.1.1附表要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基本信息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年度实施计划安排表、已批准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2.1.2附图要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示意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国土空间规划图。2.1.3附件要求:市、县(市)人民政府上报省政府的请示文件。同级地方人大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已经省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年度实施计划完成情况说明。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2.2、单个片区开发方案要求:单个片区开发方案包括文本、附表、附图、数据库、附件。2.2.1附表要求:开发片区基本信息表、开发片区土地利用情况统计表、开发片区建设项目情况统计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安排表、开发片区公益性用地统计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资金预算表等。2.2.2附图要求:XX片区范围示意图、XX片区土地开发建设状况图、XX片区土地利用现状图、XX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图、XX片区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图。数据库要求:成片开发的矢量数据库。2.2.3附件要求:单个开发片区《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图及范围坐标(txt格式,2000坐标)。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同意征收的有关证明及附件。市县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学者意见等)。该片区涉及的现行城市或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矢量数据、批复文件、盖章图件。其中,矢量数据应转换成.mdb格式,并至少保留类别代码和类别名称属性字段。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不可建设土地的具体情况说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在建、已建成公益性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批准文件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等。3、林地报批类3.1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报告文本)及相关图件、表格;3.2林地征占用审核同意书及采伐作业设计书。(四)质量要求、验收标准:1、技术依据:为保证本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技术设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2、质量要求、验收标准:递交的成果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有关要求。(五)其他要求:1、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需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资质及专业能力),其中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4名。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拟投入本项目工作人员,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服务响应时间要求:7*24小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分钟内响应,如因项目所需应在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3、采购人有权检查监督供应商服务实施质量,如供应商工作人员存在技术不达标或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立即更换相关人员,供应商应无条件更换相关人员,直至人选合格为止。4、供应商应严格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各项工作内容,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错误,误差,需负责及时更正直至采购人(或上级主管部门)确认合格。供应商需全力配合采购人项目落地,因报批问题影响重大项目落地的,采购人有权终止项目合同。供应商在项目进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用工、经济等责任事故一律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供应商应确保其提供的成果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6、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任务分配并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技术服务任务并提交合格《成果文件》。7、《成果文件》署名权归项目供应商所有,版权归项目采购人所有,项目采购人有权在《成果文件》审定后公开展示《成果文件》,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成果文件》。8、《成果文件》批准实施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成果文件》。9、项目供应商提交的服务方案《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采购人将有权终止《项目合同》:(1)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项目需求和说明规定的。(2)提交的成果(图纸或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3)未经项目采购人同意,逾期上报《成果文件》的。(4)编制成果不能通过法定程序审批的。(5)项目供应商未经项目采购人正式书面同意擅自修改《成果文件》的。10、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若发现成交供应商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采购人工期等方面的损失。三、报价要求: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服务内容以优惠率进行报价,不得漏报,否则将失去磋商资格。本项目服务期限内,成交优惠率保持不变。2、供应商以优惠率(即下浮率)报价,否则将失去磋商资格。本项目设优惠率报价范围,0≤报价优惠率<100%,供应商的每轮报价优惠率均不得超过报价范围,否则将失去磋商资格。3、本项目中,实际服务单价=各服务类型服务单价×(1-成交优惠率)。4、服务费用包含完成所承接服务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技术服务费、评估费、配合费、成果编制费(含打印、装订)、材料消耗费(包括各类耗材)、人员费(包括工资、福利、社保等)、交通费、就餐住宿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磋商文件未有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相关费用也需列入报价中。5、供应商在报价时应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四、其他:1、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未满足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五章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如有)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小组根据排列情况将推荐成交候选人,并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排名第一名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二、评审因素、分值及评分标准注: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1、报价30分1.1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优惠率最大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1-磋商基准价)/(1-最后磋商报价)×30分。1.2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技术部分55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服务响应情况15分供应商承诺提供的服务全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5分;存在常规要求负偏离的,每条扣0.5分。注:①“采购需求”“二、项目服务要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其余的服务要求为常规要求。②“采购需求”“二、项目服务要求”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的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未满足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项目理解认知4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理解认知(涉及评审要点(共4项)①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调整应包含:工作背景、已批成片开发方案基本情况及实施情况、相关规划情况、工作意义;②项目用地涉及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应包含:相关政策、工作内容、工作目标;③独立选址项目、批次项目用地报批应包含:相关政策、工作内容、工作目标;④林地报批及采伐应包含:相关政策、工作内容、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4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0.5分;不合理或者严重缺失的得0分。3关键技术问题及重难点分析8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需涵盖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关键技术问题及重难点分析(涉及评审要点(共4项):①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调整;②项目用地涉及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③独立选址项目、批次项目用地报批;④林地报批及采伐四大类进行描述)进行综合评定,本项最高得8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不合理或者严重缺失的得0分。4项目技术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组织方案情况进行评定,本大项最高得8分,评分要点如下: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调整(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项目工作流程、②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进行评定,本小项最高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用地涉及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项目工作流程、②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进行评定,本小项最高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独立选址项目、批次项目用地报批(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项目工作流程、②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进行评定,本小项最高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林地报批及采伐项目实施组织方案(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项目工作流程、②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进行评定,本小项最高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5项目进度控制方案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进度控制方案情况进行评定,本大项最高得8分,评分要点如下: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调整项目实施组织方案(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项目进度计划安排、②进度保障措施)进行评定,本小项最高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用地涉及的增减挂钩实施方案项目实施组织方案(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项目进度计划安排、②进度保障措施)进行评定,本小项最高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独立选址项目、批次项目用地报批项目实施组织方案(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项目进度计划安排、②进度保障措施)进行评定,本小项最高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4、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林地报批及采伐项目实施组织方案(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项目进度计划安排、②进度保障措施)进行评定,本小项最高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6项目实施保障措施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保障措施(涉及评审要点(共2项):①技术质量保障措施、②安全保密措施)情况进行评定,本项最高得2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且内容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1分;体现上述评审要点但内容无法完全贴合需求的,每有一项得0.5分;未能体现评审要点(或无实质性内容的),对应项得0分。7项目负责人配置2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土地类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包括土地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城乡规划)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土地类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包括土地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城乡规划)中级职称的得1分;其余情况不得分(人员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为准。同一人员提供不同专业职称的,不累计加分。同一人员在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提供多个级别职称的,以最高级别职称计)。注:①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与评分项相对应的证书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如有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②供应商投入多名项目负责人的,以响应文件中排序第一的项目负责人计入本项,其余项目负责人不得分。8项目组其他成员配置8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其他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情况进行评定:1、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包括土地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城乡规划)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4分。2、具有具备相关专业(相关专业包括土地管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城乡规划)中级及以上职称,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4分。注:①注册城乡规划师应注册在供应商单位,否则不得分。②人员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为准。同一人员提供不同专业职称的,不累计加分。同一人员在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提供多个级别职称的,以最高级别职称计。③响应文件中需同时提供上述人员与评分项相对应的证书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证明材料,如有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3、商务部分15分序号评审因素权值评分标准1商务条件响应性9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等商务条件完全响应的得9分;每有一条负偏离的扣0.6分;扣完为止。2业绩情况6分1、根据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实施的土地成片开发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每有1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2、根据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实施的土地报批服务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每有1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3、根据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实施的林地报批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定,每有1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2分。注:①项目日期以合同/协议签订日期为准。②本大项最高得6分。③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协议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佐证的,该业绩不计入本项评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存在无效、不清晰、不完整等情形,使得评委会无法准确评审的,相关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政府采购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填报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3)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中标人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监管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文件的规定:依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告的内容为准。若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强制采购产品具有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强制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四、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等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查询渠道:统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信用中国(江苏苏州)网站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投标人盖章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标委员会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投标人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SZZM-C2025-0006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响应文件目录一、基本目录*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二、资格审查内容*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缴纳税收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说明)(格式见附件4)。*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5)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6)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响应单位土地规划资质,因国家机构改革,证书有效期过期未予补办,依旧视为资质有效,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公告截图)。三、符合性审查内容*1、磋商函(格式见附件7)*2、法人授权书(①如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法人授权书”必须提供,且须提供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②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法人授权书”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格式见附件8)*3、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9)四、综合评审文件1、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0)2、商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1)3、项目组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2)4、项目服务方案(格式见附件13)5、业绩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4)备注: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其失去投标资格且不允许在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后补正。附件1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签章):项目名称: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1-SZZM-C2025-0006投标报价(报价优惠率)小写: %注:1、本项目设投标优惠率报价范围,0≤报价优惠率<100%,优惠率不得超过报价范围,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填写方式为: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报价优惠率)为19%,则“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报价优惠率”中填写19%;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报价优惠率)为25.66%,则“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报价优惠率”中填写25.66%。2、投标报价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3、本项目实际服务单价=各服务类型服务单价×(1-报价优惠率)。附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声明函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日期: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单位名称:日期:附件4承诺说明我单位承诺,我单位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说明!单位名称:日期: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常熟市梅李镇人民政府的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采购编号为JSZC-320581-SZZM-C2025-0006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梅李镇2026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3)上述“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原则上不得改动,因擅自改动引起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如未对上述声明函内(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进行勾选或明确,引起的评审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附件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投标人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全称(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7磋商函致: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的JSZC-320581-SZZM-C2025-0006号采购文件,我方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包含与服务相关的货物)。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手机):传真(如有):供应商开户行:账号: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加盖CA电子公章):日期:附件8法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JSZC-320581-SZZM-C2025-0006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手机)授权单位名称:(加盖CA电子公章)单位地址:日期:注:1.如授权代表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法人授权书”必须提供,且须提供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法人授权书”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附件9实质性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响应情况超出、符合或偏离11、技术依据:为保证本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技术设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2、质量要求、验收标准:递交的成果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有关要求。25、供应商应确保其提供的成果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3第五条 支付结算1、结算支付方式:采购人根据实际完成的服务量及实际服务单价按实结算服务费用。备注:本项目实际服务单价为各服务类型服务单价乘以(1-成交优惠率 %),实际服务单价详见《各服务类型收费表》。2、付款方式: 2.1单个项目按该项目完成进度支付相应服务费用。2.2成片开发类:子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服务费的10%作为预付款;获得批复后支付至项目服务费用的100%。2.3实施方案类:子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服务费的10%作为预付款;获得批复后支付至项目服务费用的100%。2.4用地报批类:子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服务费的10%作为预付款;获得批复后支付至项目服务费用的100%。2.5林地报批类:子项目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服务费的10%作为预付款;获得批复后支付至项目服务费用的100%。注:①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认;②本项目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人民币、现金、支票、汇票等;③以上每次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均应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采购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且不承担任何违约及/或赔偿责任。4第六条 权利保证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提出的关于侵犯其版权、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指控,一旦出现此类情况,乙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5第十五条 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将其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注:(1)供应商未对“项目需求”中的实质性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的,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将失去磋商资格。(2)如果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必须将证明材料列于该表之下。附件10服务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序号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服务承诺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1234567……注:1.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第四章采购需求”中的“二、项目服务要求”对照所能提供的服务承诺进行逐项评议。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因未标明或表述含糊导致的评审风险将由供应商承担。3.表格不够可另接。附件11商务条件响应及偏离表合同条款有无偏离偏离内容及原因第一条 定义第二条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第三条 合同内容第七条 人员变更第八条 双方权利义务第九条 质量保证第十条 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第十二条 合同的补充第十三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第十四条 合同的终止第十六条 履约保证金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第十八条 通知与送达第十九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注:1.供应商应根据“第三章合同文本”据实、详细填写上述表格,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供应商承担。2.若无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无”;若有偏离在“有无偏离”栏中填写“有”并在“偏离内容及原因”栏中作出说明。附件12项目组人员一览表序号项目组所任职务姓名年龄职称专业学历典型业务与技术专长备 注1234…注::1、应将承担本项目所投入的有关人员情况依次填报在上述表格中。2、提供所投入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技术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3、提供所投入人员供应商为其缴纳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4、因表述含糊导致的评标风险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附件13项目服务方案根据“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要求编制并上传苏采云系统。附件14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完成时间业主单位备 注(一)类似土地成片开发同类项目业绩1234…(二)类似土地报批服务同类项目业绩1234…(三)类似林地报批同类项目业绩1234…注:1、上述业绩要求详见“第五章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中“业绩情况”相关评审内容。2、供应商应提供上述表格中相关业绩的合同及批复证明材料。3、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中列明。4、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所提供的以上资料均真实和准确;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用地报批技术服务 土地管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