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轧切削液 切削油招标公告(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
热轧切削液等项目 (BG2025120167)采购公告
热轧切削液等项目 (BG2025120167)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热轧切削液等项目 (BG2025120167)(BGBCGFHGXHD251218257249)采购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资材辅料采购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热轧切削液等项目 (BG2025120167)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见附件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见附件
能力要求:见附件
其他要求:见附件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资材辅料采购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地址:
平山区胜利路36号
地址: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
联系人:
刘鹤
联系人:
孙治民
电话:
15084250411
电话:
024-47827210
8.
异议
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24-47827463
电子邮箱:zbgs47827463@163.com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无
2025年12月19日
公章Epoint
附件:
物料清单附件.pdf
板材热连轧厂磨床切削液技术协议2026 .doc
BG2025120167热轧切削液公开询比采购案.docx
板材热连轧厂轧辊作业区用切削液试验说明.doc
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2816905热轧切削液叶类:切削油;型号规格:机加设备用;是否非标件:否;是否测量设备:否;是否首检:否;是否危化品:否;叶类:切削油;型号规格:机加设备用;是否非标件:否;是否测量设备:否;是否首检:否;是否危化品:否;机加设备用参考技术协议112.0吨无本溪:2026-12-31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原物料描述: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技术协议BG/BCRZ—0001—2026板材热连轧厂磨床切削液技术协议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技术协议由板材运营管理中心归口。本技术协议由板材热连轧厂起草,板材运营管理中心审核。本技术协议厂内主要起草人:周勇张岩峰本技术协议厂内审核人:胡德威本技术协议厂内审批人:刘鸿智本技术协议部门主要审核人:板材运营管理中心分管人员本技术协议部门批准人:板材运营管理中心分管副主任本技术协议2021年8月首次发布(文件编号为BG/BCRZ—0005—202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如果协议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意见,经双方协商后可以重新修订协议。技术协议履历及更改说明:原协议到期换版。板材热连轧厂磨床切削液技术协议甲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热连轧厂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就采购磨床切削液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10适用范围本技术协议适用于板材热连轧厂磨削高速钢、半高速钢、高合金马氏体、SPR、高铬钢、高铬铁、高镍铬(包括改进型)及Cr5锻钢、Cr3-5复合铸钢材质轧辊磨床使用的冷却液。11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应用对本文件是必不可少的。合成切削液GB/T6144-2010;环境中呼吸危害控制标准规程ASTME2889-2012;排放标准为VDI3397-3-200812技术要求及参数121.1磨床使用参数三条产线磨床主要技术参数列举如下:表1磨床主要参数(1700线国产磨床)磨床型号SAXW1200最大磨削直径mm1200最小磨削直径mm200顶尖间距mm6000最大回转直径mm--工件转数r/min5~60工件最大重量t22砂轮最大外径×宽mm750×75砂轮最小外径×宽mm450×75转数r/min450~1610中凸(凹)量范围mm-1.5~1.5精调手轮一圈送进量mm0.05主轴功率kwAC37主轴转数r/min750~1900砂**率kw55砂轮转数r/min1000~2000椭圆度μm30圆柱度μm/m30研磨剂合成切削剂表2磨床主要参数(1700线进口磨床)磨床型号WSⅢCP25×6000/WSⅢCP45×6000WSⅢCP25×5000/ProGrind 25×5500最大磨削直径mm1600最小磨削直径mm200顶尖间距mm6000最大回转直径mm--工件转数r/min5~60工件最大重量t22/45砂轮最大外径×宽mm950×100砂轮最小外径×宽mm480×100转数r/min450~1600中凸(凹)量范围mm-1.5~1.5精调手轮一圈送进量mm0.05主轴功率kwAC100主轴转数r/min750~1900砂**率kw100砂轮转数r/min1000~2000椭圆度μm30圆柱度μm/m30研磨剂合成切削剂表3磨床主要参数(1700线进口支撑磨床)磨床型号WSⅢCP25×6000/HD 403-2-7(1620×7930mm)最大磨削直径mm1620最小磨削直径mm200/400顶尖间距mm6000/7930最大回转直径mm--工件转数r/min5~60工件最大重量t80砂轮最大外径×宽mm950×100/1066×100砂轮最小外径×宽mm480×100/620×100转数r/min450~1600中凸(凹)量范围mm-1.5~1.5精调手轮一圈送进量mm0.05主轴功率kwAC100/129主轴转数r/min750~1900砂**率kw100/129砂轮转数r/min1000~2000椭圆度μm30圆柱度μm/m30研磨剂合成切削剂表4磨床主要参数(1700线平面磨床)设备名称弧形剪刃平面磨床设备型号W1-9903本版建档时间2016年8月公称能力200mm--2200mm更新截止时间驱动形式电能、液压出厂时间2006年7月总重量1.5吨安装时间2006年8月总图号投产时间2006年12月设计单位武汉机床厂报废时间制造单位武汉机床厂设计使用年限15年表5磨床主要参数(1700线多用磨床)设备名称多用磨床设备型号ZM92125本版建档时间2016年8月公称能力250mm--1250mm更新截止时间驱动形式电能、液压出厂时间1983年10月总重量10吨安装时间1983年12月总图号投产时间1984年3月设计单位武汉机床厂报废时间制造单位武汉机床厂设计使用年限15年表6磨床主要参数(2300线进口工作辊磨床)床 体型号ProfiGrind 2000 20×6000-PGC10/CP-U B U1最大磨削直径mm1700最小磨削直径mm200顶尖距离mm6000中心高mm1100工件转数rpm7~70工件最大重量t20砂 轮最大外径×宽mm1066×100最小外径×宽mm620×100中心孔mm508转速rpm275~1375线 速 度m/s0~45其它研磨剂合成切削液表7磨床主要参数(2300线进口支撑辊磨床)床 体型号ProfiGrind 10000 100×7000-PGC10/CP-U U1最大磨削直径mm1700最小磨削直径mm224顶尖距离mm7000中心高mm1500工件转数rpm7~70工件最大重量t110砂 轮最大外径×宽mm1066×100/125最小外径×宽mm620×100/125中心孔mm508转速rpm275~1375线 速 度m/s0~45其它研磨剂合成切削液3.2切削液理化指标要求主要成份:醇胺类≥30%,缓蚀剂≥5%,脂类防锈剂≥3%,酸类防锈剂≥2%,杀菌剂≥5%,消泡剂≥5%。项目理化指标试验方法密度g/cm3≥1.1GB/T29617运动粘度mm2/s10~18ASTM D445PH值8~10ASTM D1293防锈性(3%)铸铁(单片)≥48hASTM B117防腐性实验(3%)铸铁≥36hASTM D130外观:无色/淡黄色透明NAKED EYES比重(15/4℃):1.03±0.05GB/T 29617PH(3.3%去离子水):10±0.5ASTM D1293总碱值(as KOH,%)7±2亚硝酸盐含量(mg/L)0试纸硬水稳定性能性状均匀,无析油,分层等不良现象消泡性(ml/10min)2GB/T6144表面张力(mN/m)40GB/T6144最大无卡咬负荷 不小于540GB/T3142防锈性能24hr无锈3.3相关技术指标要求3.3.1切削液应刺激性气味及不损害人体皮肤,保证操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保证挥发气体对人体无害,废液可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无污染。3.3.2切削液为透明或半透明液体,达到无分层、无沉淀、呈均匀液体。3.3.3良好的磨削效果,防锈性能优异,适中的运动粘度,满足生产实际需要。3.3.4轧辊辊面光洁度情况(用光洁度检测仪工作辊辊面光洁度Ra≤0.5μm,平整工作辊辊面光洁度Ra≤0.3μm),保证冷却、润滑效果,辊面无磨削烧伤状况,较好的防锈功能。3.3.5保证对磨床及附属设备没有腐蚀性现象,不允许产生磨床冷却水管路中集结成垢、挥发气体吸附磨床设备、磨床漆面起泡开裂甚至脱落生锈、纸带过滤机及磁性分离器设备生锈损坏等问题发生。3.3.6产品要有较好的品种兼容性和成份稳定性,保证批次间产品性能稳定。4工况条件由于磨床砂轮磨削区域无数磨削点的瞬时高温形成热聚集现象,工况作业环境温度:-10℃~+900℃。5关于使用和质量保证5.1产品采用桶装,包装标识与有明显醒目标志,桶盖上方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重量、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等。5.2随厂附带质量证明书:本产品检验相关数据结果等。5.3乙方将在货物交付需方现场后,定期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使用跟踪,甲方应予以相应配合。6供货范围及数量6.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月计划量进行供货特殊情况应乙方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并承担由于逾期对甲方造成的损失。6.2寿命要求:磨床正常生产同时(单台磨床月使用量),在保证冷却液配比浓度值在3-5%允许范围内条件下,当月切削液补充加注量应低于3桶。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存期在一年以上,在保存期内性能指标应达到引用国标技术要求。产品到达现场使用前,其生产日期要满足在三个月以内,逾期甲方有权拒绝收货。7附属供货无8资料交付随厂附带质量证明9设备监制、检验、验收9.1.1甲方无专业人员在切削液生产地进行监造。切削液抵达现场收货验收时,需要有通知甲方人员对所供切削液先进行目测外观检查。确认切削液外包装是否存在破损。9.2.2切削液的出厂检验由乙方质检部门负责进行。按批检验和验收,每批为一个检验单位。甲方有权进行复验或委托权威检验机构检验。10涂漆、包装、运输乙方负责运输,交付后产品无损伤。运输过程中保证不损坏、不渗漏,做好防水防潮。11售后服务产品到达甲方现场后,由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并定期跟踪其使用情况。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用户反映后12小时内给予满意答复。如需派人员,省内24小时内抵达现场、省外48小时内到达。12质量异议12.1异议索赔不受时间限制。12.2产品成份检测不合格,甲方有权追讨损失。12.3使用结果达到甲方要求,由本钢相关部门按价付款,并酌情续订合同。如产品质量等原因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提报质量异议,并按本钢外购物料质量异议处理办法处理。同时,甲方有权追讨磨床备件损失费用。13其它说明交货时,如有与本技术附件不符或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本协议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复印、传真件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热连轧厂负责人:乙方:负责人:(BG2025120167)热轧切削液等项目公开询比采购方案一、项目信息1.本次辅料公开询比采购方案BG2025120167是本钢热轧用切削液,共1项,具体物料名称、材质、计量单位、型号规格、采购标准、计划数量详见鞍钢智慧招标平台该项目采购方案招标明细(物料清单)。2.该年标价格执行周期:标期1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二、技术质量要求1.执行招标委托案招标明细内物料对应的技术协议。2.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全部供货品种的合格证/材质单。三、供应商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按本要求具备相应资质、能力,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的能力。1.资格要求:具有合法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本次采购物料的专业或行业直接相关,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全新且满足需方技术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2.投标企业类型:生产型3.注册资金要求: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4.供货业绩:在钢铁行业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且质量可靠,正式供货业绩需提供近三年(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份合同及对应该合同的2份结算发票)。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直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总额与投标金额的比例要求:合同及对应发票总额≧10%。期限为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且合同及对应发票均在期限内(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合同及发票内容不能遮挡,便于核对真伪)。5、供应商上传发票过程中,严格按发票清单序号顺序上传,发票清单(必传项)不做为招标过程中否决项。序号发票号金额元(不含税)1236.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产品长期稳定运行。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7.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均要求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原件照片,或复印件加盖公章):(1)提供投标方(公司)营业执照(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法人授权委托书;(5)供货业绩(详见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第4条供货业绩要求)。8.必须上传《鞍钢集团采购廉洁诚信承诺》(自行下载),并签字或盖章。四、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本次招标标的物数量为预估采购量,本次招标仅确定标的物单价,每月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投标报价为含运费、包装费、杂费等到厂价,不含税,单价、总价清晰、准确;增值税发票税率13%。2.标的物数量:详见委托需求清单。3.交货期:合同有效期内按使用厂矿实际需求送货。4.合同类型、合同有效截止日期:协议合同,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5.付款方式/保证金:自开银票,挂账月起第三个月支付(付款月=挂账月+2)。依据本钢保证金管理制度: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之前需要按3个月合同含税金额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最高收取限额200万元,供应商合同履行完毕,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并挂账后退还保证金。采购中心合格供应商已收取的质量保证金,如小于本次招标应收金额,需补足至本次招标应收金额;如大于等于本次招标应收金额,则无需缴纳。6.交货地点: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地点(储运中心及使用现场)。7.运输方式: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物权完全转移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事故均由供方承担责任。汽车运输需满足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电动车运输。8.对合同的响应、服务保障承诺等要求:中标方自收到双方签字盖章的文本合同后立即排产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发货到本钢指定地点,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需要现场服务时,接到通知后本省24小时内、外省48小时内赶到指定使用现场服务、维修。9.违约责任:因标的物质量、数量达不到合同要求,供方承担标的额20%的违约金。10.争议解决诉讼地: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本溪市人民法院起诉。11.其他约定事项: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1)到货与合同签订的名称、型号要求一致,如有合理分歧应在送货前签订补充协议,或由需方签字确认与计划需求相符的信息变更情况说明,方可正常验收,否则需方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退货、换货或终止合同。(2)供方所供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下供方免费维修或更换,因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承担。(3)供应商到货时必须按合同约定携带验收必备资料,并保证其内容填写完整,不允许缺项,空项,手续不齐全不能报验,所产生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方接到需方退货、换货通知后,省内应在7个工作日,省外在15个工作日内将不合格品拉出厂区,因供方原因超期,需方有权收取仓储费用。12、其它商务要求:1.投标人工商注册年限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只接受生产型企业投标(自行生产产品企业)。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5.招标方式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货物,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委托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7.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8.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9.委托人可根据项目需求填写报价要求、交(提)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运费、标的物数量、供货方交付期限。10.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五、评标标准及中标成交原则1.本方案由本钢采购中心委托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进行的公开询比,评标方法是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标原则是在满足质量要求和交货期的前提下总项低价决标,单价合理。2.原供方中标保供原则(有本钢热轧厂相应产线供货业绩供方):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家原供方中标保供,不需要试验,直接供货。3.非原供方及新供应商(无本钢热轧厂相应产线供货业绩供方)中标试验原则:若网外供应商及网内无本钢热轧厂相应产线供货业绩供应商报价最低,按《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外购生产用物料试验管理规定》,可推荐到热轧厂试验,试验保证金5万元。试验成功后返还,试验失败,则扣试验保证金30%,试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从试验保证金中扣除;如果造成损失超出保证金金额的,从乙方货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乙方货款不足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以其他形式另行支付。试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试验说明)。为了保证生产的连续、稳定,新供应商在没有试验成功,不能形成稳定供货能力之前必须保证报价最低有本钢使用业绩的供应商以其最终报价供货,试验成功后(剩余量)由新中标供应商全部供货,原供方转为备用。试验联系人如下:采购中心:刘鹤02447839864本钢热轧:周勇18041407007在联系试验过程中,厂矿若出现不配合的情况,由采购中心联系人负责沟通协调。4、若报价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且无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将被否决。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若投标方数量不足三家,两家转为单轮谈判采购,并按原评审方式执行。6.本项目价格控制方式采用预测价,预测价作为项目评标的重要依据,不作为否决投标依据。六、其它事宜1.该项目为热轧生产关键物料,本次招标项目总项低价决标,一家中标。若有两家及以上投标方均满足中标条件且报价一致时,则标书先送达者优先中标。2.资格审核方式:资料评审+现场认证+工厂试验。本次招标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料审核,合格后其报价有效。若资料审核合格准予投标的新供方预中标,预中标时对拟中标候选人按照本钢准入条件进行准入审核(现场评审或视频会审)确定投标人资格。准入审核项目包括:注册资金,企业营收规模,供货业绩,管理体系,现场管理,信息化管理,研发及技术水平,装备水平及生产能力,质量控制和检测能力,检测记录。评审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资料评审、现场认证评审合格的拟中标候选人必需进行工厂试验,按《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外购生产用物料试验管理细则》规定及《试验说明》进行试验。拟中标的新供方试验期间由原供方中标供货,新供方试验合格后按评标结果执行。3.投标方不得将中标标的物的核心/关键工序项目进行转包。4.需方如遇以下情形有权终止协议合同重新招标。(1)需方由于经营策略、体制等发生改变。(2)因技术进步,导致需方生产工艺改变,或市场提供了性价比(性价比达到10%及以上)更高的新产品。(3)供货期内,若有试验品种厂商试验合格,符合降低本钢成本要求并有供货意愿的。(4)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质量出现较大异常波动状况。(5)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达到15%及以上。5.如中标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不按需方需求供货的,按本钢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理。6.业务联系人及方式采购方联系人:刘鹤02447839864热连轧厂轧辊作业区切削液试验说明1、拟中标新供应商的试验数量或比例:试验区域:轧辊作业区1700磨辊区域3#磨床及2300磨辊区域1#磨床。试验数量:共约1.2吨,1700磨辊区域3#磨床及2300磨辊区域1#磨床各约0.6吨(具体试验量根据换辊周期、轧制品种等确定)。2、试验是有偿还是无偿:共1.2吨无偿,每个磨辊区域无偿0.6吨,正常情况标准使用量为新换水之后0.4吨/台,看现场磨削轧辊表面状态随时添加剩余0.2吨/台。试验及正式供货期间供应商免费提供糖度检测仪进行检测。3、明确拟中标新供应商将在多长时间内可以被安排工厂试验:2个月内安排试验(具体试验时间根据换辊周期、轧制品种等确定)。4、明确试验周期(即进行一次试验需要的时间):每个磨辊区域约1个月(具体试验时间根据换辊周期、轧制品种等确定)。5、明确待试验成功后,拟中标新供应商供货数量分配或比例(一般来说,试验成功即由低价的新供应商全部供货):由低价中标的供应商全部供货。如中标供应商为新引进供应商,新供应商试验合格并通过鉴定后方可正式供货,此外需设保供供应商。6、试验保证金:5万元。试验成功后返还,试验失败,则扣试验保证金30%,试验期间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直接和间接损失从试验保证金中扣除;如果造成损失超出保证金金额的,从乙方货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乙方货款不足的,不足部分由乙方以其他形式另行支付。7、其他对于物理指标、功能性考核项目,如本钢无法检测的,需外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8、试验工作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周勇电话:18041407007板材热连轧厂2025年12月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热轧切削液 切削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