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阳市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阳市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西峡分平台)》(http://xxggzyjyzx.xixia.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西峡政采磋商-2025-86
2、项目名称: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阳市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840,110.00元
最高限价:284011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西峡政采磋商-2025-86-1
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阳市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
2840110
2840110
是
284011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 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3 项目实施地点:西峡县境内。5.4 项目建设内容:对西峡县境G312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进行精细化提升。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5.5 质量要求:合格。5.6 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 6 个月。5.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 1 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及绿色建材产品,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 提供西峡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3 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5 按照《西峡县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 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西峡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供应商注册后在系统内打印),网 址:http://xixiaweb.zcxy.caizj.nanyang.gov.cn:8008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2日 至 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西峡分平台)》(http://xxggzyjyzx.xixia.gov.cn/)
3.方式:网上下载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 CA 密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分平台)》进行磋商文件下载,(详见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3.0 投标人操作手册》、《上传资质包操作说明》)。注意:潜在响应人务必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磋商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西峡分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1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南阳西峡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南阳西峡分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潜在供应商务必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完成磋商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磋商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 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 CA 数 字 证 书 技 术 支 持 电 话 :15672779650。开启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将被退回响应文件。(4)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附件: 操作手册地址 (下载专区 中自行下载)、 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 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5)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造成未能及时解密的情况导致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时间段截止后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6)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专家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若供应商未能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二次报价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西峡县伏牛路西段
联系人:张烁
联系方式:0377-83816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西峡县交投惠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峡县北二环
联系人:王飞虹
联系方式:0377-6984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虹
联系方式:0377-6984888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阳市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15:0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1:59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西峡分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1月0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南阳西峡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
¥284.011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飞虹
项目联系电话
0377-69848888
采购单位
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西峡县伏牛路西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77-83816903
代理机构名称
西峡县交投惠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西峡县北二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77-69848888
附件:
附件1
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 000-K1218 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第一册).pdf
附件2
G312沪霍线K1198 000-K1218 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附件3
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 000-K1218 000段公路安全精细化提升工程(固化清单).xlsx
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阳市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西峡政采磋商-2025-86采购人: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代理机构:西峡县交投惠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阳市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阳市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西峡分平台)》(网址:http://xxggzyjyzx.xixia.gov.cn/)(详见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3.0投标人操作手册》、《上传资质包操作说明》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西峡政采磋商-2025-862.项目名称: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阳市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2840110元最高限价:284011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西峡政采磋商-2025-86-1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南阳市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28401102840110是28401105.采购需求:5.1采购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3项目实施地点:西峡县境内。5.4项目建设内容:对西峡县境G312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进行精细化提升。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5.5质量要求:合格。5.6工期:本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5.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及绿色建材产品,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提供西峡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3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5按照《西峡县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西峡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供应商注册后在系统内打印),网址:http://xixiaweb.zcxy.caizj.nanyang.gov.cn:8008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西峡分平台)》(http://xxggzyjyzx.xixia.gov.cn/)3.方式:网上下载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密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分平台)》进行磋商文件下载,(详见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3.0投标人操作手册》、《上传资质包操作说明》)。注意:潜在响应人务必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磋商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南阳西峡分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2026年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南阳西峡分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南阳西峡分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文件获取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潜在供应商务必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完成磋商文件下载并确保文件下载完整(电子版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一并下载),获取时间截止后将无法下载任何磋商文件内容,若由此原因影响响应文件制作、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解密等情况,造成的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3)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15672779650。开启过程中,如因供应商准备不到位、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视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将被退回响应文件。(4)该项目自行上传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前登录网上不见面系统进行等候签到。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5)网上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因投标人准备不到位或网络问题造成未能及时解密的情况导致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签到时间段截止后不再执行投标文件解密。(6)二次报价时间及报价注意事项:请供应商在签到结束后,时刻注意系统提示信息,专家小组会在系统上发起二次报价,请供应商及时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填报二次报价,二次报价结束后方可离开。(若供应商未能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二次报价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址:西峡县伏牛路西段联系人:张烁电话:0377-838169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西峡县交投惠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峡县北二环联系人:王飞虹联系方式:0377-69848888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飞虹联系方式:0377-6984888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图纸(如有):系统附件下载工程量清单:系统附件下载2.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根据相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均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有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与合同其他内容存在不一致,按其中最高的要求或最严格的标准执行。适用本项目的规范、标准和规程的具体编号和名称则在本文件中有意空缺,由供应商人依据上述原则自行收集。3.加★项的处理方式(如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为供应商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如不满足,将导致无效投标。4.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醒目的加★方式标明。二、项目商务要求1.项目实施地点:西峡县境内。2.工期★:60日历天。3.缺陷责任期★:6个月。4.质量要求★:合格。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完工后支付到合同价的97%,根据中标供应商信用等级情况对供应商实施差异化的质量保证金管理政策: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信用等级优的企业,实行工程质量保证信用承诺制;信用等级良的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2%;信用等级良以下的的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具体以合同中约定为准。9.验收标准及方式验收标准:中标人在验收活动中必须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标准等要求进行验收;经采购人完全确认后,完成验收。验收方式:现场验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名称内容项目属性□服务□货物☑工程科研仪器设备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现场考察☑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年月日点分考察地点:。磋商前答疑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点分召开地点:。中小企业1、本项目采购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属于:建筑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比例/%。2.中标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磋商报价磋商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项目预算★小写:2840110元大写:贰佰捌拾肆万零壹佰壹拾元整注: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有效期★开标之日起60日历天响应文件数量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是否采用“暗标”评审□否☑是,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是☑否代理费□集中采购机构不收费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标准执行,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转账至:西峡县交投惠民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11323MACNX5YU59账号:26119878358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峡支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收取收取标准: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收取标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似度,依据豫发改公管(2019)198号文,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行为,响应将被拒绝,需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及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的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形式:由招标人确定或银行保函或银行转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2%同义词语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采购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甲方”和“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响应人/供应商”进行理解。响应文件开启时间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解释权一致,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在磋商过程中,若采购文件中就同一内容,有表达不一致的情形,且潜在供应商未提出异议或其他澄清要求的,则由磋商小组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方向理解。本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40000300≤X<10002000≤Y<4000020≤X<300300≤Y<2000X<2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80000Z≥800006000≤Y<800005000≤Z<80000300≤Y<6000300≤Z<5000Y<3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200Y≥4000020≤X<2005000≤Y<400005≤X<201000≤Y<5000X<5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2000050≤X<300500≤Y<2000010≤X<50100≤Y<500X<1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3000≤Y<3000020≤X<300200≤Y<3000X<2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200Y≥30000100≤X<2001000≤Y<3000020≤X<100100≤Y<1000X<2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1000Y≥30000300≤X<10002000≤Y<3000020≤X<300100≤Y<2000X<2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300Y≥10000100≤X<3002000≤Y<1000010≤X<100100≤Y<2000X<1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万元X≥2000Y≥100000100≤X<20001000≤Y<10000010≤X<100100≤Y<1000X<10Y<100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资产总额(Z)万元万元Y≥200000Z≥100001000≤Y<2000005000≤Z<10000100≤Y<10002000≤Z<5000Y<100Z<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营业收入(Y)人万元X≥1000Y≥5000300≤X<10001000≤Y<5000100≤X<300500≤Y<1000X<1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资产总额(Z)人万元X≥300Z≥120000100≤X<3008000≤Z<12000010≤X<100100≤Z<8000X<10Z<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联合体1.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2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投标人、响应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3联合体: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2.资金来源、项目属性、科研仪器设备采购2.1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284.011万元和/或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万元。2.2项目属性见《供应商须知表》。2.3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供应商须知表》。3.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3.1若《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了组织现场考察、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则供应商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3.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不利评审后果。4.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4.1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及绿色建材产品,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4.1.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除外。4.1.2本项目如接受非本国货物、工程、服务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4.1.3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以及南阳市财政局、西峡县财政局的具体规定。4.2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4.2.1中小企业定义:4.2.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4.2.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4.2.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2.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定义: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4.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定义: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4.2.3.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4.2.3.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4.2.3.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费;4.2.3.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2.3.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2.3.6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2.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供应商须知表》。4.2.6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4.3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4.3.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4.3.2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关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3.3如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则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4.3.4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见第四章《开、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如涉及)。4.4正版软件4.4.1依据《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根据政府采购改革进展和无线局域网产品技术及市场成熟等情况,从国家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的生产厂商和产品型号中确定优先采购的产品,并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的形式公布。清单中新增认证产品厂商和型号,由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以文件形式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4.4.2各级政府部门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相关规定依据《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7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财预〔2010〕536号)。4.5网络安全专用产品4.5.1所投产品属于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公布和更新的符合要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清单中。4.6采购需求标准4.6.1商品包装、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则其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4.6.2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为加快数据中心绿色转型,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库〔2023〕7号),本项目如涉及绿色数据中心,则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采购需求》。5.采购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招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承担这些费用的义务和责任。6.采购范围及适用法律6.1本次招标适用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6.2“监督管理部门”是指西峡县财政局。6.3“货物”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与本次采购相关的/。6.4“服务”指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应承担的工程服务。二、竞争性磋商文件7.竞争性磋商文件构成7.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8.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用补充文件的方式修正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内容以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该补充文件将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所修正的部分。8.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上传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收受人。8.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必须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将顺延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8.4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网上受理,开标前所有信息保密。因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一切公告信息(包括采购公告、变更公告、澄清公告等)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媒体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查询有关公告信息。若因潜在供应商没有及时查看到公告信息而造成的失误,责任自负。8.5供应商应关注是否有发布最新的澄清更正公告和更正的最新磋商文件(电子答疑文件),如有则需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并在此基础上制作最新的响应文件并上传。三、响应文件的编制9.响应范围、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磋商语言9.1本项目如划分采购包,供应商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采购包进行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采购包对应第二章《采购需求》所列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否则其对该采购包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殊要求外,本项目投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除专用术语外,响应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解释。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外文,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未附中文翻译本或翻译本中文内容明显与外文内容不一致的,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的部分格式要求,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0.2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记了实质性格式文件的,供应商不得改变格式中给定的文字所表达的含义,不得删减格式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得对应当填写的空格不填写或不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未标记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提供格式的内容,可由供应商自行编写。10.3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并在截止时间前上传其加密版本,根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下载平台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平台系统拒绝。10.4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10.5对照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所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已对第二章《采购需求》做出了响应,或申明与第二章《采购需求》的偏差和例外。如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应当按具体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0.6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财务、社保、纳税及各类证书、报告等内容,必须是原件的扫描件。10.7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10.8技术标“暗标”要求(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纵向排版,不设置封面。(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下边距3厘米,左、右页边距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段落格式对齐方式统一设为左对齐;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缩进量为0、不设置首行缩进;不得有空格;正文、标题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且段落前后不得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设为居中对齐;标题规则:一级“一、”二级“(一)”三级“1.”四级“(1)”五级“1)”六级“a.”七级“a)”。(5)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11.报价11.1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11.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1)所投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税费等;报价时应详细列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品牌、型号、单价、数量、总价等。(2)服务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费用。11.3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11.4供应商不能提供任何有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否则其响应无效。11.5本项目将按供应商所提交的单价和总价来支付本项目所需的费用。对供应商没有填写单价和总价的内容,将被认为这些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报价中。11.6磋商结束,供应商进行网上最终报价。11.7本次采购设有预算,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预算的,磋商小组将不予评议。11.8供应商的所有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恶意竞争。12.响应有效期12.1响应文件应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表》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少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其响应无效。成交人的响应有效期延长至项目验收合格之日。12.2特别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13.响应文件的签署、盖章13.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签章处电子签章或手写签字后扫描上传进响应文件。13.2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的内容,一般通过CA或电子营业执照加盖电子签章。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响应文件的提交14.1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是指使用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制作软件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提交。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4.2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外任何形式提交的响应文件。15.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子交易平台。16.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6.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最终电子响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最后一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修改或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编制、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采购实际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应由采购人审核并确认。二、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邀请供应商参加磋商竞争性磋商文件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后,将在指定媒体和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按照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并递交响应文件。三、组建磋商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质疑、评估、比较、评分,组织磋商和最后报价。评审专家应当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使用本人CA锁进行签章,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评审活动结束后,按照《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的通知(豫财购〔2017〕9号)的规定,发放劳务报酬。评审专家未完成评审工作擅自离开评审现场,或者在评审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获取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四、解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解密: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的CA或电子营业执照扫码进行加密,供应商在解密前须自行检查CA或电子营业执照的有效性。解密时未在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后30分钟内进行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五、评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主要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具体包括:1.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备注1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本项目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及绿色建材产品,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提供西峡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3.3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潜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依法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3.5按照《西峡县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西峡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供应商注册后在系统内打印)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1满足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要求,网址:http://xixiaweb.zcxy.caizj.nanyang.gov.cn:8008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同时还应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可以提供上述授权,也可以提供其所属法人/其他组织的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2中小企业政策具体要求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1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须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供应商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如有,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说明:按照西峡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西财购〔2022〕7号的要求,对于西峡县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全部实施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西峡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序号1中1-5项证明材料”。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证明材料将随公告一并公示。2.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检查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内容的完整度和符合性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只有通过以上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方可进入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技术(服务)审查。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各供应商所响应设备的技术指标、技术性能、产品技术说明或项目方案、人员配备等是否符合最低要求。4.综合比较与评价。对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的符合性和技术响应程度、项目方案或技术响应程度、综合实力、售后服务以及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比。5.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5.1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5.1.2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5.1.3授权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5.1.4电子响应文件未使用CA或电子营业执照认证并加密的;5.1.5其他不符合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5.2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5.2.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的;5.2.2报价具有选择性;5.2.3未进行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高于采购人预算的。6.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和最后报价6.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过评标系统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具体磋商内容由磋商小组根据磋商实际情况确定。6.4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评标系统以在线形式提交承诺,并用CA或电子营业执照签章。6.5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6.5.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6.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若供应商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6.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通过电子评标系统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要求最后报价要求,各供应商在会员系统中收到有关信息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给出答复,并在签章后提交。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除外。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6.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6.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7.最后报价的算术修正及政策调整最后报价须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内容,最后报价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8.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8.1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8.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8.3非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8.4关于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具体规定(如涉及)。9.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9.1磋商小组将根据各供应商的评审排序以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成交候选人的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成交候选人名单,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排名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9.2磋商小组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9.3☑磋商小组根据上述供应商排序,依次推荐排序前3名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10.报告违法行为10.1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时,有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的职责。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未进行第二次报价前有且只能有一个报价且未超过最高限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项目经理相关证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信用承诺函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信用查询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工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4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30分技术部分:45分综合部分:25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4.1商务部分(30分)磋商报价(30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30分。计算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点。技术标评分标准(45分)采用“暗标”评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9分)1.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运用先进、合理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先进和合理的建议。得9分;2.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合理、可行;对施工难点有合理的建议。得6分;3.施工方案(含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基本合理,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基本合理、可行。得3分;缺项得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9分)1.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先进、可行、具体的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得力、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得9分;2.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具体措施可行。质量保证措施经济、安全、基本可行。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偷工减料。得6分;3.组织机构形式基本合理,有基本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质量保证措施基本完整得力、经济、安全。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得3分;缺项得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9分)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得9分;2.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正确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或方案计划),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基本可行。得6分;3.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基本满足国家规定。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有识别现场重大危险源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制定的本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相关专项施工方案基本合理,但不齐全。得3分;缺项得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9分)1.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合理且有针对性,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得9分;2.工期承诺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得6分;3.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保证措施一般,无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得3分;缺项得0分。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9分)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得9分;2.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基本合理,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得6分;3.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机械设备配置一般,能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不详实;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不详实。得3分;缺项得0分。“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未按暗标要求编写方案的,该技术标为0分,不做废标处理。具体要求如下:(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纵向排版,不设置封面。(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下边距3厘米,左、右页边距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段落格式对齐方式统一设为左对齐;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缩进量为0、不设置首行缩进;不得有空格;正文、标题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且段落前后不得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设为居中对齐;标题规则:一级“一、”二级“(一)”三级“1.”四级“(1)”五级“1)”六级“a.”七级“a)”。(5)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综合标部分(25分)投标人的业绩、类似工程经历(4分)响应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每提供一个同类业绩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项目人员配备情况(8分)项目部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配套齐全的企业得8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以人员证书的原件扫描件为准)。服务承诺(9分)1、关于不拖欠农民工资的实质性承诺情况;注:具体承诺切实可行的3分;具体承诺基本可行的得1分;具体承诺不合理或未承诺的得0分;2、保证连续施工的承诺情况;注:具体承诺切实可行的得3分;具体承诺基本可行的得1分;具体承诺不合理或未承诺的得0分;3、履职尽责承诺,书面保证技术措施落实到位的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其中包括各关键岗位人员的在岗、更换等履职尽责承诺;注:具体承诺切实可行的得3分;具体承诺基本可行的得1分;具体承诺不合理或未承诺的得0分;保修承诺(2分)具有全面、详实、可行、合法有效的书面保修措施承诺和落实不到位的处理承诺;注:具体承诺切实可行的得2分具体承诺基本可行的得1分具体承诺不合理或未承诺的得0分信用评价(2分)根据西峡县政府采购信用评价实施办法,诚信指数高的供应商,在参加西峡县本级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享受政策支持,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中,诚信评价为满分的得2分,90-99分(不含90分)之间得1分,90分以下的不得分。投标人可登录“西峡县政府采购信用管理系统”在线打印《西峡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评审时作为享受政策支持的依据。网址:xixiaweb.zcxy.caizj.nanyang.gov.cn:8008备注:严格执行《西峡县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根据实际项目需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评分因素及分值。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所涉及的原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本项目终止:1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12.若本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规定执行。六、成交通知及签订合同1.成交结果公布1.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1.2如项目终止,成交结果公告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3.签订合同3.1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及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逾期无故不签订的,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3.2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的承诺以及确认材料,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3如果成交供应商不按其响应文件承诺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七、质疑与答复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的有关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质疑函须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质疑函范本格式编制,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3.接收质疑的方式:3.1在线接收,请质疑人上传质疑函原件扫描件到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电话通知到项目负责人。3.2书面提交,请质疑人将质疑函原件送达或邮寄至采购单位联系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地址详见采购公告。4.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收,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八、注意事项1.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工作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2.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随时接受磋商小组的询问、质疑,并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答复。3.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全部费用。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技术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为更大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一站式服务(简称“政采贷”),有需求的供应商,可按上述通知要求办理政采贷。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采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A.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6目细化为:技术规范:指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1.8目细化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最终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工程量清单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本项补充第1.1.1.10目:1.1.1.10补遗书:指发出招标文件之后由招标人向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出的、编号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书。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本项补充第1.1.2.8目:1.1.2.8承包人项目总工:指由承包人书面委派常驻现场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总工程师或技术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4目细化为:单位工程:指在建设项目中,根据签订的合同,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1.1.3.10目细化为:永久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永久占用的土地,包括公路两侧路权范围内的用地。1.1.3.11目细化为:临时占地:指为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需要的一切临时占用的土地,包括施工所用的临时支线、便道、便桥和现场的临时出入通道,以及生产(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用地等。本项补充第1.1.3.12目、第1.1.3.13目:1.1.3.12分部工程:指在单位工程中,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3.13分项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划分的若干个工程。1.1.6其他本项补充第1.1.6.2目~第1.1.6.9目:1.1.6.2竣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竣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国家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3交工: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4交工验收: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通用合同条款中“竣工验收”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5交工验收证书:指《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中的交工验收证书。通用合同条款中“工程接收证书”一词具有相同含义。1.1.6.6转包:指承包人违反法律和不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将中标工程全部委托或以专业分包的名义将中标工程肢解后全部委托给其他施工企业施工的行为。1.1.6.7专业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资格的施工企业签订专业分包合同,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委托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其他工程,整体结算,并能独立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8劳务分包:指承包人与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由劳务企业提供劳务人员及机具,由承包人统一组织施工、统一控制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材料采购、生产安全的施工行为。1.1.6.9雇用民工:指承包人与具有相应劳动能力的自然人签订劳动合同,由承包人统一组织管理,从事分项工程施工或配套工程施工的行为。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本款约定为: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本款补充:制备本合同文件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并生效之前,投标函和中标通知书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本项细化为:监理人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后42天内,向承包人免费提供由发包人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2份,并向承包人进行技术交底。承包人需要更多份数时,应自费复制。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本项细化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包人应免费向监理人提交相关部分工程的施工图纸3份,并附必要的计算书、技术资料,或施工工艺图、设备安装图及安装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手册各2份供监理人批准。(1)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经施工测量后的纵、横断面;(2)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现场具体地形;(3)为使第1.6.1项所述的施工图纸适合于因尺寸与位置变化而引起局部变更;(4)由于合同要求与施工需要。此类图纸应按监理人规定的格式和图幅绘制。监理人在收到由承包人绘制的上述工程、工艺图纸、计算书和有关技术资料后14天内应予批准或提出修改要求,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提出的要求作出修改,重新向监理人提交,监理人应在7天内批准或提出进一步的修改意见。1.6.4图纸的错误本项细化为:当承包人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立即就此作出决定,并通知承包人和发包人。1.9严禁贿赂本款补充: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约定的双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果用行贿、送礼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企图影响或已经影响了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行为和(或)欲获得或已获得超出合同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则发包人应按有关法纪严肃处理当事人,且承包人应对其上述行为造成的工程损害、发包人的经济损失等承担一切责任,并予赔偿。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承包。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本款补充:发包人负责办理永久占地的征用及与之有关的拆迁赔偿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在按第10条规定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的同时,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按施工先后次序所需的永久占地计划。监理人应在收到此计划后的14天内审核并转报发包人核备。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本工程或分部工程开工通知之前,对承包人开工所需的永久占地办妥征用手续和相关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及时开工;此后按承包人提交并经监理人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分期(也可以一次)将施工所需的其余永久占地办妥征用以及拆迁赔偿手续,通知承包人使用,以使承包人能够连续不间断地施工。由于承包人施工考虑不周或措施不当等原因而造成的超计划占地或拆迁等所发生的征用和赔偿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永久占地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项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影响发包人办理永久占地征用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2.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第3.1.1项补充: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1)根据第4.3款,同意分包本工程的某些非关键性工作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2)确定第4.11款下产生的费用增加额;(3)根据第11.1款、第12.3款、第12.4款发布开工通知、暂停施工指示或复工通知;(4)决定第11.3款、第11.4款下的工期延长;(5)审查批准技术方案或设计的变更;(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或累计变更涉及的金额超过了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规定的金额;(7)确定第15.4款下变更工作的单价;(8)按照第15.6款决定有关暂列金额的使用;(9)确定第15.8款下的暂估价金额;(10)确定第23.1款下的索赔额。如果发生紧急情况,监理人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本工程或邻近的财产需立即采取行动,监理人有权在未征得发包人的批准的情况下发布处理紧急情况所必需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3.5商定或确定第3.5.1项补充: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长,或者涉及确定变更工程的价格,则总监理工程师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本项细化为:(1)交工验收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及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工程中的材料、设备。交工验收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交工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交工工程、材料、设备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交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与维护期间,如果本工程或材料、设备等发生损失或损害,除不可抗力原因之外,承包人均应自费弥补,并达到合同要求。承包人还应对按第19条规定而实施作业过程中由承包人造成的对工程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4.1.10其他义务本项细化为:(1)临时占地由承包人向当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并办理租用手续,承包人按有关规定直接支付其费用,发包人对此将予以协调。临时占地范围包括承包人驻地的办公室、食堂、宿舍、道路和机械设备停放场、材料堆放场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仓库、进场临时道路、临时便道、便桥等。承包人应在“临时占地计划表”范围内按实际需要与先后次序,提出具体计划报监理人同意,并报发包人。临时占地的面积和使用期应满足工程需要,费用包括临时占地数量、时间及因此而发生的协调、租用、复耕、地面附着物(电力、电信、房屋、坟墓除外)的拆迁补偿等相关费用。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临时占地的租地费用实行总额包干,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由承包人按总额报价。临时占地退还前,承包人应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如因承包人撤离后未按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或虽进行了恢复但未达到使用标准的,将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对其恢复,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应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内扣除。(2)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承担并支付为获得本合同工程所需的石料、砂、砾石、黏土或其他当地材料等所发生的料场使用费及其他开支或补偿费。发包人应尽可能协助承包人办理料场租用手续及解决使用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中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欠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等费用,如果出现此种现象,发包人有权代为支付其拖欠的材料、设备货款及民工工资,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对恶意拖欠和拒不按计划支付的,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是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的主体,承包人的项目经理是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人。项目经理部要建立全体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确保将工资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或委托银行发放民工工资,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工资支付表应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支付对象的身份证号和签字等信息。民工花名册和工资支付表应报监理人备查。(3)承包人应分解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民工工资。发包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承包人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单独拨付到承包人开设的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并委托开户银行负责日常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开户银行发现账户资金不足、被挪用等情况,应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4)承包人应严格执行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对施工标准化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单位施工能力和技术优势,积极采取有利于标准化施工的组织方式和工艺流程,加强工地建设、工艺控制、人员管理和内业资料管理,强化对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与此相关的费用承包人应列入工程量清单第100章中。(5)承包人应履行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4.2履约保证金依据西峡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停止收取政府采购工程履约保证金的通知》(西公管办〔2022〕1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4.3分包第4.3.2项~第4.3.4项细化为:4.3.2承包人不得将工程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4.3.2专业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2)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安全生产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应当具备如下条件:a.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b.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c.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专业分包人的资格能力证明材料,经监理人审查并报发包人批准后,可以将相应专业工程分包给该专业分包人。(1)专业分包工程不得再次分包。(2)承包人和专业分包人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依法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专业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以及其他技术、经济等要求。专业分包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工程款支付条款、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确保工程款的支付。承包人应在工程实施前,将经监理人审查同意后的分包合同报发包人备案。(3)专业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专业分包人本单位人员。(4)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分包管理制度和台账,对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专业分包人的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对专业分包工程的实施向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专业分包合同不免除承包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或者义务。(5)专业分包人应当依据专业分包合同的约定,组织分包工程的施工,并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等实施有效控制。专业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工程向承包人负责,并就所分包的工程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6)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总责,并对专业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和管理。专业分包人应将其专业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安全方案报承包人备案。专业分包人对分包施工现场安全负责,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4.3.2劳务分包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进行劳务分包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劳务分包人应具有施工劳务资质。(2)劳务分包应当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必须由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务分包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承包人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劳务分包合同副本并报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3)承包人雇用的劳务作业应加入到承包人的施工班组统一管理。有关施工质量、施工安全、施工进度、环境保护、技术方案、试验检测、材料保管与供应、机械设备等都必须由承包人管理与调配,不得以包代管。(4)承包人应当对劳务分包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管理,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其分包的劳务作业再次分包。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属违规分包。本款补充第4.3.6项、第4.3.7项:4.3.6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4.3.7本项目的各项分包工作均应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4.4联合体本款补充第4.4.4项:4.4.4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第4.6.3项细化为:承包人安排在施工场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应与承包人承诺的名单一致,并保持相对稳定。未经监理人批准,上述人员不应无故不到位或被替换;若确实无法到位或需替换,需经监理人审核并报发包人批准后,用同等资质和经历的人员替换。本款补充第4.6.5项:4.6.5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派遣了上述各类人员,但若这些人员仍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继续增派或雇用这类人员,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承包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不得无故拖延,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4.7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本款细化为:承包人应对其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进行有效管理。监理人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的,承包人应予以撤换,同时委派经发包人与监理人同意的新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4.9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本款细化为: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给承包人的各项价款应专用于合同工程。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银行开户,并与发包人、银行共同签订《工程资金监管协议》,接受发包人和银行对资金的监管。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授权进行本合同工程开户银行工程资金的查询。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不得转移或用于其他工程。发包人的期中支付款将转入该银行所设的专门账户,发包人及其派出机构有权不定期对承包人工程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承包人改正为止。4.10承包人现场查勘第4.10.1项细化为:发包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均属于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发包人不对承包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4.11不利物质条件第4.11.2项细化为:4.11.2承包人遇到不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5条约定办理。监理人没有发出指示的,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本款补充第4.11.3项:4.11.3可预见的不利物质条件(1)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已经明确指出的不利物质条件无论承包人是否有其经历和经验均视为承包人在接受合同时已预见其影响,并已在签约合同价中计入因其影响而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2)对于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未明确指出,但是在不利物质条件发生之前,监理人已经指示承包人有可能发生,但承包人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的损失和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补充第4.12款、第4.13款:4.12投标文件的完备性合同双方一致认为,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对本合同工程的投标文件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单价和总额价已查明是正确的和完备的。投标的单价和总额价应已包括了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包括提供货物、材料、设备、服务的义务,并包括了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范围内的额外工作的义务)以及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必需的一切工作和条件。4.13开展党建工作要求对于政府投资的国家高速公路项目,或承包人为国有控股或参股企业的,承包人应按规定在项目现场设立基层党组织。不满足上述情形的,承包人应创造条件使党员能够参加党组织生活并接受相应管理。承包人在项目现场设立基层党组织的,应明确党组织机构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编制党务工作开展预案,并按照预案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同步开展党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项目实施中的作用。4.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第5.2.3项补充:承包人负责接收并按规定对材料进行抽样检验和对工程设备进行检验测试,若发现材料和工程设备存在缺陷,承包人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应及时改正通知中指出的缺陷。承包人负责接收后的运输和保管,因承包人的原因发生丢失、损坏或进度拖延,由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5.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5.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第6.1.2项约定为: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承包人按第4.1.10项(1)目的规定办理。6.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本款细化为:承包人承诺的施工设备必须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尽管承包人已按承诺提供了上述设备,但若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6.交通运输6.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本款约定为: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有关费用。需要发包人协调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相关手续。7.测量放线8.4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本款补充:经监理人批准,其他相关承包人也可免费使用施工控制网。8.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第9.2.1项细化为: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地**府有关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发包人制订的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检查程序及施工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实际安全施工要求,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内,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护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安全评估,安全预控及保证措施方案,紧急应变措施,安全标识、警示和围护方案等。对影响安全的重要工序和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人项目总工签字并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本项目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2)滑坡和高边坡处理;(3)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4)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5)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等;(6)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7)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筑、爆破工程等;(8)爆破工程;(9)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10)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监理人和发包人在检查中发现有安全问题或有违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况时,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22.1款的规定办理。第9.2.5项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计),安全生产费用应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如承包人在此基础上增加安全生产费用以满足项目施工需要,则承包人应在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予以考虑,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特殊防护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本款补充第9.2.8项~第9.2.11项:9.2.8承包人应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在现场工作的人员的安全,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使现场和本合同工程的实施保持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1)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承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3)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4)根据本合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特点,严格执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9.2.9为了保护本合同工程免遭损坏,或为了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在确有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当监理人或有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9.2.10在通航水域施工时,承包人应与当地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设置必要的导航标志,及时发布航行通告,确保施工水域安全。9.2.11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施工安全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9.4环境保护本款补充第9.4.7项~第9.4.11项:9.4.7承包人应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和规定。(1)对于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施工噪声,为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筑路机械,减少接触高噪声的时间,或间歇安排高噪声的工作。对距噪声源较近的施工人员,除采取使用防护耳塞或头盔等有效措施外,还应当缩短其劳动时间。同时,要注意对机械的经常性保养,尽量使其噪声降低到最低水平。为保护施工现场附近居民的夜间休息,对居民区150m以内的施工现场,施工时间应加以控制。(2)对于公路施工中粉尘污染的主要污染源――灰土拌和、施工车辆和筑路机械运行及运输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其对施工现场的大气污染,保护人民健康,如:a.拌和设备应有较好的密封,或有防尘设备。b.施工通道、沥青混凝土拌和站及灰土拌和站应经常进行洒水降尘。c.路面施工应注意保持水分,以免扬尘。d.隧道出渣和桥梁钻孔灌注桩施工时排出的泥浆要进行妥善处理,严禁向河流或农田排放。(3)采取可靠措施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信等管线的正常使用。9.4.8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监督,并向承包人提出整改要求。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对其负责的上述事项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应由承包人负责。9.4.9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随时保持现场整洁,施工设备和材料、工程设备应整齐妥善存放和储存,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9.4.10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关于在公路建设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规范用地、科学用地、合理用地和节约用地。承包人应合理利用所占耕地地表的耕作层,用于重新造地;合理设置取土坑和弃土场,取土坑和弃土场的施工防护要符合要求,防止水土流失。承包人应严格控制临时占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料场、预制场要根据工程进度统筹考虑,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或利用荒坡、废弃地解决,不得占用农田。施工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农田,项目完工后承包人应将临时占地自费恢复到临时占地使用前的状况。9.4.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施工中要尽可能减少对原地面的扰动,减少对地面草木的破坏,需要爆破作业的,应按规定进行控爆设计。雨季填筑路基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要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便道的管理。取(弃)土场必须先挡后弃,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9.进度计划9.1合同进度计划本款补充:承包人编制施工方案说明的内容见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向监理人报送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的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监理人应在14天内对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予以批复或提出修改意见。合同进度计划应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编绘,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9.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本款补充:承包人提交合同进度计划修订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的期限:实际进度发生滞后的当月25日前。监理人批复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期限:收到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后14天内。本条补充第10.3款、第10.4款:9.3年度施工计划承包人应在每年11月底前,根据已同意的合同进度计划或其修订的计划,向监理人提交2份格式和内容符合监理人合理规定的下一年度的施工计划,以供审查。该计划应包括本年度估计完成的和下一年度预计完成的分项工程数量和工作量,以及为实施此计划将采取的措施。9.4合同用款计划承包人应在签订本合同协议书后28天之内,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2份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有权得到支付的详细的季度合同用款计划,以备监理人查阅。如果监理人提出要求,承包人还应按季度提交修订的合同用款计划。10.开工和交工10.1开工\n投标报价汇总表\n\n合同段: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n标表1\n\n序号\n章次\n科目名称\n\n金额(元)\n\n1\n100\n 总则\n0\n\n2\n200\n 路基\n0\n\n3\n600\n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n548000\n\n4\n第100章至第700章合计\n\n548000\n\n5\n已包含在清单合计中的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n\n\n6\n清单合计减去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合计\n548000\n\n7\n计日工合计\n\n\n8\n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n5480\n\n9\n投标报价\n553480\n\n\n\n工程量清单表\n\n合同段: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n标表2\n\n清单 第100章 总则\n\n子目号\n子目名称\n单位\n数量\n单价\n合价\n\n101\n保险费\n\n\n\n\n\n101-1\n按照约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n总额\n1\n\n0\n\n101-2\n按照约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n总额\n1\n\n0\n\n102\n工程管理\n\n\n\n\n\n102-2\n环保费(含扬尘治理费)\n总额\n1\n\n0\n\n102-3\n安全生产费\n总额\n1\n\n0\n\n104\n承包人驻地建设\n\n\n\n\n\n104-1\n承包人驻地建设\n总额\n1\n\n0\n\n103\n临时工程与设施\n\n\n\n\n\n103-3\n保通临时设施费\n总额\n\n\n\n\n-b\n施工标志\n块\n10\n\n0\n\n-c\n禁令标志\n块\n8\n\n0\n\n-d\n警告标志\n块\n7\n\n0\n\n-e\n附设警示灯路栏\n块\n2\n\n0\n\n-g\n交通锥\n个\n213\n\n0\n\n清单 第100章 合计 人民币\n\n0\n\n元\n\n\n\n\n工程量清单表\n\n合同段: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n标表2\n\n清单 第200章 路基\n\n子目号\n子目名称\n单位\n数量\n单价\n合价\n\n203\n场地清理\n\n\n\n\n\n203-1\n清理与掘除\n\n\n\n\n\n-b\n砍伐树木\n棵\n16\n\n0\n\n-c\n修剪树木\nm\n320\n\n0\n\n203-2\n拆除结构物\n\n\n\n\n\n-e\n其他\n\n\n\n\n\n-e-5\n人工清除道路标线\nm2\n600\n\n0\n\n-f\n拆除标志牌\n套\n8\n\n0\n\n清单 第200章 合计 人民币\n\n0\n\n元\n\n\n\n\n工程量清单表\n\n合同段:西峡县G312沪霍线K1198+000-K1218+000段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n标表2\n\n清单 第600章 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n\n子目号\n子目名称\n单位\n数量\n单价\n合价\n\n602\n护栏及栏杆\n\n\n\n\n\n602-1\n钢筋混凝土护栏\n\n\n\n\n\n-a\n涂装\nm2\n10\n\n0\n\n602-2\n波形梁护栏、中央分隔带开口护栏\n\n\n\n\n\n-b\n路侧波形梁护栏\nm\n2936\n\n0\n\n605\n交通标志\n\n\n\n\n\n605-1\n标志牌\n\n\n\n\n\n-a\n维修\n\n\n\n\n\n-a-1\n更换反光膜\nm2\n137.5\n\n0\n\n-b\n单柱式交通标志\n套\n70\n\n\n\n-b-1\n〇60\n套\n57\n\n0\n\n-b-2\n80*80\n套\n13\n\n0\n\n-e\n单悬臂式交通标志\n套\n18\n\n\n\n-e-1\nφ80\n套\n4\n\n0\n\n-e-2\n△90\n套\n8\n\n0\n\n-e-3\nφ80/△90\n套\n2\n\n0\n\n-e-4\n328*182\n套\n4\n\n0\n\n606\n交通标线\n\n\n\n\n\n606-1\n标线\n\n\n\n\n\n-b\n热熔型涂料标线\nm2\n8706.77\n\n0\n\n-e\n彩色防滑标线\nm2\n1050\n\n0\n\n-f\n振动标线\nm2\n822.15\n\n0\n\n608\n其他交通安全设施\n\n\n\n\n\n608-2\n黄闪灯\n套\n33\n\n0\n\n608-3\n示警桩\n块\n78\n\n0\n\n608-4\n道口标柱\n块\n216\n\n0\n\n608-7\n他向感知安全诱导系统\n套\n4\n137000\n548000\n\n清单 第600章 合计 人民币\n\n548000\n\n元\n\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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