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招标公告(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概况 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 JSZC-320585-ZHSJ-G2025-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13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ZHSJ-G2025-0004
项目名称: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
预算金额:132.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2.6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为双凤镇的9个村集体及下属合作经济组织、公司等提供三资监管平台第三方代理服务,提供财务代理、管理与咨询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2026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方式: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1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
2、投标人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要参与的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投标人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
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
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
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人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
5、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
6、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新CA办理指南”文件查阅。
7、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8、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应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综合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收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1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收取1.1%;500万元(含)~ 1000万元部分收取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确认收费比例,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则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计取。
9、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苏采云软件公司客服: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
10、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
11、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太仓市双凤镇凤林路18号
联系人:周雯逸
联系电话:0512-534322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洛阳东路68号东幢三楼
联系人:蔡伟
联系电话:18013778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伟
电话:18013778082

JSZC-320585-ZHSJ-G2025-0004采购文件.doc

太仓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招标编号:JSZC-320585-ZHSJ-G2025-0004招标项目名称: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采购单位: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采购类型:服务类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招标代理单位: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前附表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招标书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六章合同格式前附表(下列附表说明是对招标文件的具体补充和修正,如有矛盾之处以本附表为准)项号名称内 容1采购单位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2招标编号JSZC-320585-ZHSJ-G2025-00043招标项目名称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4标的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投标有效期六十天(日历日)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洛阳东路68号东幢三楼 邮编:215400联系人:蔡伟 联系电话: 18013778082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底部苏采云图标,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对参与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8答疑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按网上相关流程提出。联系人:蔡伟,联系电话 18013778082。9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参与详情”页面,上传电子投标文件。10开标时间地点时间:2026年01月13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11中标单位数量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单位。12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应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综合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收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1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收取1.1%;500万元(含)~ 1000万元部分收取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确认收费比例,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则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计取。13注意事项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14导致废标因素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5导致无效标因素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电子签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的;(六)其它在招标文件中已明确为无效标的;(七)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 JSZC-320585-ZHSJ-G2025-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13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5-ZHSJ-G2025-0004项目名称: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预算金额:132.600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32.600000万元采购需求:为双凤镇的9个村集体及下属合作经济组织、公司等提供三资监管平台第三方代理服务,提供财务代理、管理与咨询等服务,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2026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方式: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售价: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1-1313: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2、投标人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要参与的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投标人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人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5、有关供应商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6、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新CA办理指南”文件查阅。7、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8、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应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该费用综合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收费以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10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收取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取0.8%,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分段确认收费比例,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的,则中标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计取。9、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苏采云软件公司客服: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10、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11、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情请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单位地址:太仓市双凤镇凤林路18号联系人:周雯逸联系电话:0512-5343220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太仓市娄东街道洛阳东路68号东幢三楼联系人:蔡伟联系电话:1801377808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蔡伟电话:1801377808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单位: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单位)。2.6乙方: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单位)。2.7服务:系指本次招标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项目。2.8知识产权: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2.9天:日历日。2.10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服务项目所在地。2.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2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3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4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当而遭致的各种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要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2.15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6现场勘察:2.16.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16.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及特定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3按招标公告特定条件规定。4.投标人代表4.1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5.投标费用5.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5.2本次招标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6.联合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招标文件的说明7.招标文件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购买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7.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文件不是直接从招标代理机构或指定媒体获得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网上系统上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上予以解答。8.2如有必要,问题答复将以“变更公告”形式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发出。9.招标文件的修改9.1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9.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9.3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开标时间的公告为准。9.4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查询,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5招标文件若有最新的答疑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投标。10.质疑10.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0.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10.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0.3.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0.3.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0.3.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0.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0.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0.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0.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0.4.4事实依据;10.4.5必要的法律依据;10.4.6提出质疑的日期。10.5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质疑函范本在财政部官网上提供下载。10.6提交质疑函同时应当附如下证明材料:10.6.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10.6.2质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独立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6.3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0.6.4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0.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0.8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0.9接受质疑函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联系事项。四、投标文件说明11、提示与要求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2、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13.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对应端口)13.1基本目录13.1.1封面(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1.2开标一览表(在系统内按格式要求直接填写);13.2资格性审查文件1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3.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3.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3.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13.2.7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提供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书、证明和文件材料;13.3符合性审查文件13.3.1投标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如有)(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3.2投标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3.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扫描件;13.3.4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3.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3.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3.7商务条款偏离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3.8服务要求偏离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3.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承诺函等证明材料(如有);13.4技术及商务部分文件(综合评审评分项,投标人按评分标准要求自行编制)13.4.1项目的技术及服务方案;13.4.2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4.3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5价格折扣文件(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注: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投标人所提交的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与评分。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文件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交,否则,投标文件将因资格性条件不符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并报政府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13.6投标文件由13.1、13.2、13.3、13.4、13.5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4.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5、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括工资、福利、社保、正常节假日的加班费等费用)、咨询费、培训费、办公耗材、服装、胸卡、通讯、保险、各种税费、管理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1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全部类目计算综合总价。《投标报价明细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综合总价,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署。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投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15.4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5.5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5.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6、投标保证金16.1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规定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1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7.1自开标日起60天内,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18、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18.1投标人应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交易系统平台中。19、投标截止时间19.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投标无效。19.2招标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19.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电子投标文件少于三份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0.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或修改。20.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1、开标21.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不见面开标活动。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可参加。21.2参加开标的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在项目开标前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1.3本项目开标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15分钟,因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1.4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并将作唱标记录。21.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22.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委会)成员由采购人依法负责组建;22.2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22.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2.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2.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22.2.4向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2.3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2.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2.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2.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2.3.5配合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2.3.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3、评标内容的保密23.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3.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3.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4、对投标文件初审2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4.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4.1.2关于信用记录查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24.1.3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4.2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4.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4.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4.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4.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4.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4.2.6不同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涉及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为投标无效。24.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数量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4.4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24.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6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4.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4.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4.6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4.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24.8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4.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4.10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5、投标的澄清25.1在投标文件中含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或电子件)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或电子件)形式,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无效投标和废标26.1无效投标的具体情形有:26.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电子签章的;26.1.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6.1.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6.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的;26.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6.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6.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6.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6.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6.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3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7、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仅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7.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评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价格、服务技术方案、公司评价、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商务标和技术标比重或者分值等。27.3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28、中标人的确认28.1评委会根据投标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情况,对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28.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28.3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章以及本章第十条的相关规定提交。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28.4质疑函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容。29、合同授予标准29.1招标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提供资源。29.2在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最后审查,如发现中标人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签约资格,并在标书有效期内另行评定中标者或重新组织招标。29.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中标通知书30.1发出中标公告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0.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0.3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1、合同的签订31.1中标供应商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1.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1.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2、履约保证金(如有)32.1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2.2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32.3履约保证金(无息)将在中标供应商合同履行完毕且质保期满后,采购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退返中标供应商。八、其他事项33、中标服务费33.1中标人应按前附表中的约定交纳中标服务费。33.2中标人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代理机构保留诉讼的权利。34、监督和公证34.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4.2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章项目需求受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之委托,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拟采购的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1、招标编号:JSZC-320585-ZHSJ-G2025-00042、项目名称: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3、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2026年2月1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止)4、预算金额:壹佰叁拾贰万陆仟元整(¥:1326000元)5、最高限价:壹佰叁拾贰万陆仟元整(¥:1326000元)6、服务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二、采购需求:(一)对象和范围:双凤镇辖下村及村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包括村级联合发展实体)。(二)服务依据:1、严格执行****及财政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太仓市农业农村局等上级部门和双凤镇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如相关制度修改按照新修订的制度执行)。3、双凤镇各村依法订立的有关村规民约,以及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三)服务内容:1、农村财务管理核算业务(代理会计核算、代理财务收支、代理资金管理、代理票据管理、代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协助资产管理、协助合同管理、提供会计信息、代理会计日常资料并建档移交、代理税务申报及纳税规划等服务项目),凡采购单位认定的组织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均由中标单位统一代理。2、农村财务监管中心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业务。(四)服务标准:1、建立和健全农村财务监管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工作制度,提交采购人存档。2、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完成好各项财务代理工作,严格按规范的会计制度统一进行记账核算。3、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次财务人员的培训班,在履约期间负责对财务管理代理业务、相关政策制度的培训指导。4、配合采购单位开展日常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配合采购单位的工作需要提供各种财务数据、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统计资料。5、配合采购单位做好财务、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做好财务监管平台和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的相关工作。6、中标单位财务总监必须在季末、年末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汇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7、自觉接受采购单位内部审计小组或委托专业审计公司进行审计。8、中标单位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考核工作。9、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约定义务委托转让给第三方。10、中标单位对其知悉的秘密和采购单位提供的资料有保密义务,除另有约定或经采购单位同意外,不得对外泄露。11、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负责管采购单位移交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复印机、传真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合同期满后,应按移交清单如数归还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移交给中标单位使用的办公设备出现损毁、丢失,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作书面汇报,如果是人为因素导致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12、中标单位在履约期间视情况每月到各村巡回一次做指导监督工作,对农管系统警示的账务处理问题做情况了解并提出建议,并对上个月提出处理意见的问题进行实时跟进,协助村里做好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等工作。13、中标单位在履约期间对所托管的员工可能提请的诉讼有义务做应诉、出庭、举证甚至咨询聘请律师等工作。14、及时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并按照约定时间出具财务报表,协助做好每季财务公开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工作。15、与采购单位协商安排财务人员在监管中心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监督、检查、考核员工完成工作的情况。对监管中心财务人员的管理做好绩效考核及人事管理工作,对办公耗材使用等进行日常管理控制工作。16、对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培训的义务。17、为财务人员建立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合同,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18、为财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交社会保险费;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金转移、结算等相关手续。19、做好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并在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为其办理退保及享受相应待遇有关手续。20、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工伤申请认定和费用报销事宜。21、员工在工作期间,违章作业或损坏、遗失工作物品等,或给采购单位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由采购单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中标单位协助采购单位追究当事人责任及索赔。22、做好员工的考勤表,依照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制定的支付工资标准按时足额的发放员工工资。23、根据太仓市人社局的参保规定,从建立财务人员劳动关系之月起,依法给财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交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交部分在中标单位员工本人工资中扣缴。员工合同期满或合同未满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停保手续。(五)财务资料的交接1、中标单位按照归档要求,负责对各项财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移交的会计凭证等财务档案资料于每季度移交一次,于下季度第一个月底前移交给各村委会保管;会计年度终了后,当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于次年的2月底前全部移交各村委会保管,并办理好财务档案的交接手续。2、中标单位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准备好财务资料的移交手续。合同期限届满时,中标单位应与接任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移交手续,将所保管的全部财务资料及有关印章进行移交,采购单位负责监督移交。移交期限为合同届满之日起二十天内,如中标单位在移交期限内未能移交资料,每逾一天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六)人员配置及要求1、驻镇村财务人员包括1名财务总监、4名驻镇记账会计及9名驻村出纳会计,驻镇村财务人员由中标单位聘用,必须遵守工作制度,接受采购人的指导和监督。中介代理记账会计和出纳会计须全日制入驻中心办公,各村设立中介代理服务点,并将中介代理出纳会计派驻到各村办公,按照村的工作时间上下班。2、财务总监应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具有财务审计或财务管理的经验;财务总监全面负责财务代理的日常管理和业务运作,负责与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村集体组织的沟通与协调;财务总监对驻镇会计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驻镇会计、驻村出纳的业务沟通、指导和培训。3、其他财务人员应具备初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拥有同类型工作经验满2年以上,具有一定财务知识。4、所派驻人员不可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获得采购方同意,并按规定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如一年内人员更换3人,扣除代理记账费1万元;一年内更换4人,扣除代理记账费2万元。一年内更换人员5人及以上,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注:1)中标单位按招标要求的人员数量配备齐全,做到专岗专人。2)所有财务人员不得为兼职人员,而且要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3)中标单位须为项目组所有成员按规定办理各类社会保险。(投标人需对以上内容提供承诺函,未提供为无效投标)(七)综合说明及其他要求1、中标后,项目组人员配备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实施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2、中标单位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3、中标单位应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和安全教育,加强岗位责任考核。因中标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直接负责人赔偿,若直接负责人因故无法赔偿的,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4、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5、中标人应严格保守服务过程中知悉的业务秘密及采购人提供的资料。6、本次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投标单位投标时应自行考虑合同签订时至服务期结束内的所有价格风险因素,严格执行中标价格。7、投标单位应对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8、报价要求:总价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括工资、福利、社保、正常节假日的加班费等费用)、咨询费、培训费、办公耗材、服装、胸卡、通讯、保险、各种税费、管理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9、付款方式:(1)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为预付款。(2)服务费全年分四次支付,考核费每半年支付一次,采购单位按应付金额支付给中标单位。服务费为合同总金额减考核费20万元,服务费实际支付金额为每季度平均支付(第一期付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若第一期付款金额不足以全额扣除预付款,则差额部分从后续进度款中继续扣除,直至全部预付款扣清为止),考核费每半年应付金额为10万元,考核费实际支付金额根据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调整(考核办法详见采购合同附件)。经考核得分≥90分,支付考核费应付金额100%;经考核,80≤得分<90的,支付考核费应付金额的90%;经考核,70≤得分<80的,支付考核费应付金额的80%;经考核,60≤得分<70的,支付考核费应付金额的60%;经考核得分小于60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考核费。10、凡涉及采购公告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补充通知为准。(八)验收1、验收标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中标单位投标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验收通过。2、验收方式:由采购单位组织验收,项目结束后采购单位对中标单位提供的成果进行履约验收,验收完成后形成《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九)综合服务方案要求投标单位应根据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制定各项服务方案,方案要求如下:1、工作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代理会计核算、代理财务收支、代理资金管理、代理票据管理、代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协助资产管理、协助合同管理、提供会计信息、代理会计日常资料并建档移交、代理税务申报及纳税规划。供应商应清晰了解各项服务范围及工作职责,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行业服务规范,了解服务需求及环境条件后,分析工作的重点难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2、制度管理方案人事管理及考核制度:需体现对服务方案的有效保障,各岗位职责要明确,责任义务清晰,工作范围具体详细;有明确的考核细则和奖励明细,给予优秀员工较为合理的奖励,达到调动员工积极性的目标。安全保密制度:具有保障数据安全性及完整性的安全保密制度,构建一个防泄漏、防篡改、防丢失的财务数据管理体系,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信息的安全可控,同时满足法律法规和村民监督的双重要求。3、人员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建立健全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明确培训的相关内容。培训计划: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每年至少举办两次财务人员的培训班,在履约服务期间对财务管理代理业务、相关政策制度的培训指导。组织与经费保障:成立农村财务管理人员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合理安排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场地、教材、师资等方面的开支。​4、针对村财项目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方案内容包括:三资管理方面,财务收支管理,税收合理安排等。确保村集体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杜绝贪污挪用。优化收支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落实财务公开制度落实财务公开制度,完善内控机制,防范债务、税务和审计风险。三、其他说明:1、中标人对服务缺陷不予更正,采购人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服务费中扣除。2、如遇采购人有重大基建等特殊情况(工作量减少或增加幅度较大时),采购人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中标单位,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调整。3、中标人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必须的资料。4、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投标人违反《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5、若因中标人工作不力而出现事故,导致第三方损失的,由中标人负全责,所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并负责所有赔偿。6、服务过程中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所发生的一切意外或人身伤害事故以及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7、中标单位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与派驻本项目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各类保险、公积金等。8、中标单位除应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外,还应为服务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还应为服务办理人身安全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单位负责(保险种类由中标单位自行选择)。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格式1、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5-ZHSJ-G2025-0004采购单位: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开标一览表(在系统内按格式要求直接填写)开标一览表(总报价)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号分包号:分包号项目名称投标总报价项目名称 小写: (元人民币)投标报价大写金额金额大写 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格式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供应商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招标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4: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4、若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在中标(成交)公告中公示。5、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格式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若为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为非实质响应。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格式6:投标报价明细表(一)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分项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考核费项1200000.00200000.00此部分费用不参与竞争报价。固定报价200000.00元,否则为无效标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注:1、投标报价一次报定,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包括工资、福利、社保、正常节假日的加班费等费用)、咨询费、培训费、办公耗材、服装、胸卡、通讯、保险、各种税费、管理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2、投标报价明细表总价须与开标一览表一致,否则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如有)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对投标人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投标人如有需要,可对所投报价进行报价合理性说明(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合理性说明附投标报价明细表后,供评标委员会参考。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7、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585-ZHSJ-G2025-0004)项目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我方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一切费用。2、一旦我方中标,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文件(如有),对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5、我们愿意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6、我们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7、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同意遵守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8、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9、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格式8: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销售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格式11: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说明1234……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中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与实际投标服务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格式12: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响应内容偏离说明备注(1)合同履行期限 (2)付款方式(3)服务地点…其他商务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供应商应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商务条款与实际投标商务条款响应内容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格式13: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业主单位备注1234…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格式14: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相关证书、职称备注12345…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人员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一、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书面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将评委的评分(除投标报价得分外)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人的评委评审得分(按四舍五入规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报价得分直接计算取得。评委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得分相加为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实际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实际投标报价也相同的,则由采购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以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4.政府采购政策4.1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文件规定,采购清单产品如属于国家节能或环保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强制采购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4.2中小企业相关政策:4.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执行以下相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4.2.1.1中小企业划分:(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4.2.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型企业的,不重复认定。4.2.1.3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型企业。4.2.1.4、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其声明函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4.2.1.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若投标单位提供的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4.3信用查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2)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4.4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的有关规定:4.4.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预算×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3)评审委员会认定的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4.4.2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30分钟)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由评审委员会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进行记录。二、评分标准:(一)投标报价(20分)1、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2、价格得分计算方法:根据各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本次投标报价权值为2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二)技术部分(51分)1、工作服务方案(30分)服务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代理会计核算工作方案②代理财务收支工作方案③代理资金管理工作方案④代理票据管理工作方案⑤代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方案⑥协助资产管理工作方案⑦协助合同管理工作方案⑧提供会计信息工作方案⑨代理会计日常资料并建档移交工作方案⑩代理税务申报及纳税规划工作方案。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0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3分。2、制度管理方案(6分)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人事管理及考核制度②安全保密制度。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3分。3、人员培训方案(6分)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培训内容②培训计划③组织与经费保障。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2分。4、针对村财项目合理化建议和意见(9分)方案内容至少包括:①三资管理方面②财务收支管理③税收合理安排。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9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3分。(三)商务部分(29分)1、财务总监(5分)拟派本项目的财务总监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税务师执业资格的,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单位为该员工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2、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财务人员(财务总监除外)(12分)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的,有一人得2分,最高得1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及投标单位为该员工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3、企业类似业绩(12分)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类似财务代理记账业绩的,有一份得3分,最多得12分;同一业主单位不累计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注:1、付款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为无效标,不得中标。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的电子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3、所有要求提供的扫描件字迹须清晰可见,扫描不全或字迹不清晰导致无法辨认的,视为未提供。4、防止虚假应标,采购单位保留调查的权利,并由此引发的一切调查与诉讼费用由投标方承担。5、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及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澄清、说明和补正。如投标人拒绝上述请求,则视为其投标无效。第六章合同格式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单位:中标单位: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采购单位):太仓市双凤镇人民政府地址:乙方(中标单位):地址: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根据中衡设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编号JSZC-320585-ZHSJ-G2025-0004号政府采购文件及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项目,签订本合同书。一、合同基本内容1、项目名称: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2、对象和范围:双凤镇辖下村及村级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包括村级联合发展实体)。3、服务依据:(1)严格执行****及财政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太仓市农业农村局等上级部门和双凤镇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如相关制度修改按照新修订的制度执行)。(3)双凤镇各村依法订立的有关村规民约,以及集体合作经济组织的章程。4、服务内容:(1)农村财务管理核算业务(代理会计核算、代理财务收支、代理资金管理、代理票据管理、代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协助资产管理、协助合同管理、提供会计信息、代理会计日常资料并建档移交、代理税务申报及纳税规划等服务项目),凡采购单位认定的组织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均由中标单位统一代理。(2)农村财务监管中心财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业务。5、乙方进行财务管理委托管理服务期限为一年,始于2026年2月1日,于2027年1月31日止。6、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中标通知书;(2)乙方的投标文件;(3)乙方在招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附件;(5)合同附件。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元)。(合同金额包括代理服务费和考核费,其中考核费为20万元)(1)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管理费主要为税金、人员经费中“五险一金”集体部分、管理、培训员工费用、人员餐费及村级经济运行中提供建议、意见等咨询费用。2.代理服务费用包含1名财务总监、4名驻镇会计、9名驻村出纳的工资、补贴、奖金、团体人身意外保险费等人员经费。财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单位负担部分(包含养老、医疗及生育、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具体依相关规定的标准核定。3.代理服务费不包含相关软件运行维护费。4.代理服务费不包含农村财务监管中心日常办公费用。(二)考核费考核费用总金额为20万元。(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A、付款方式:(1)预付款支付:合同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为预付款。(2)服务费全年分四次支付,考核费每半年支付一次,采购单位按应付金额支付给中标单位。服务费为合同总金额减考核费20万元,服务费实际支付金额为每季度平均支付(第一期付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若第一期付款金额不足以全额扣除预付款,则差额部分从后续进度款中继续扣除,直至全部预付款扣清为止),考核费每半年应付金额为10万元,考核费实际支付金额根据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调整(考核办法详见采购合同附件)。经考核得分≥90分,支付考核费应付金额100%;经考核,80≤得分<90的,支付考核费应付金额的90%;经考核,70≤得分<80的,支付考核费应付金额的80%;经考核,60≤得分<70的,支付考核费应付金额的60%;经考核得分小于60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考核费。B、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所有款项汇入乙方指定的开户行中,乙方指定开户行如下:收款单位:收款账号:开户行:C、因甲方不能及时付款所引起的员工诉讼及赔偿应由甲方承担。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农村财务管理委托代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2、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进行数据统计、上报有关报表、提供各类会计信息等。3、有权要求乙方协助做好集体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做好财务监管平台和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的相关工作。4、每半年对乙方进行一次工作考核,发现乙方在农村财务管理委托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二)甲方的义务1、配合乙方确保辖下各村、各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在相关经济活动中严格执行太仓市农业农村局等上级部门和双凤镇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如相关制度修改按照新修订的制度执行)。2、监督辖下各村、各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各村、各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完整。3、提供办公场所(含水电及空调)、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复印机、传真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并协调各村解决驻村出纳的日常办公费用。4、监督辖下各村、各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组织协调配合财务工作,保证准时向乙方提供原始凭证,必须协调乙方与各村组之间的工作关系。5、乙方在实际开展工作过程中,如遇到无法协调各村开展正常工作或出现难以解决的实际问题的,甲方要及时为乙方协调解决相关工作。6、甲方必须按约定的时间内将有关款项支付给乙方。7、甲方负责指导和协调乙方驻镇财务总监的各项工作,及负责办公设备维护和办公耗材采购等管理工作。8、与乙方共同制定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的权利1、乙方有权按约定时间向甲方收取服务费和财务人员经费。2、有权要求甲方为农村财务管理委托代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工作配合。(二)乙方的义务1、派驻符合要求的财务人员,包括1名财务总监、4名驻镇记账会计及9名驻村出纳会计。财务总监应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他财务人员应具备初级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拥有同类型工作经验满2年以上。所有财务人员不得为兼职人员,而且要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获得甲方同意,并按规定做好财务交接工作。如一年内人员更换3人,扣除代理记账费1万元;一年内更换4人,扣除代理记账费2万元。一年内更换人员5人及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2、建立和健全农村财务监管中心的相关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的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工作制度,提交采购人存档。3、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完成好各项财务代理工作,严格按规范的会计制度统一进行记账核算。4、建立定期培训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两次财务人员的培训班,在履约期间负责对财务管理代理业务、相关政策制度的培训指导。5、配合采购单位开展日常财务监督管理工作,配合采购单位的工作需要提供各种财务数据、财务报表、会计信息、统计资料。6、配合采购单位做好财务、资产管理的监督工作,做好财务监管平台和集体资产管理交易平台的相关工作。7、中标单位财务总监必须在季末、年末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汇报工作情况,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8、自觉接受采购单位内部审计小组或委托专业审计公司进行审计。9、中标单位自觉接受采购单位的考核工作。10、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约定义务委托转让给第三方。11、中标单位对其知悉的秘密和采购单位提供的资料有保密义务,除另有约定或经采购单位同意外,不得对外泄露。12、中标单位在合同期内负责管采购单位移交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电话、复印机、传真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固定资产。合同期满后,应按移交清单如数归还采购单位。如采购单位移交给中标单位使用的办公设备出现损毁、丢失,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作书面汇报,如果是人为因素导致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13、中标单位在履约期间视情况每月到各村巡回一次做指导监督工作,对农管系统警示的账务处理问题做情况了解并提出建议,并对上个月提出处理意见的问题进行实时跟进,协助村里做好资产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等工作。14、中标单位在履约期间对所托管的员工可能提请的诉讼有义务做应诉、出庭、举证甚至咨询聘请律师等工作。15、及时完成会计核算工作,并按照约定时间出具财务报表,协助做好每季财务公开工作,负责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工作。16、与采购单位协商安排财务人员在监管中心的具体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监督、检查、考核员工完成工作的情况。对监管中心财务人员的管理做好绩效考核及人事管理工作,对办公耗材使用等进行日常管理控制工作。17、对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培训的义务。18、为财务人员建立劳务关系,签订劳务合同,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19、为财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交社会保险费;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金转移、结算等相关手续。20、做好劳动合同的动态管理工作,并在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为其办理退保及享受相应待遇有关手续。21、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工伤申请认定和费用报销事宜。22、员工在工作期间,违章作业或损坏、遗失工作物品等,或给采购单位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由采购单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中标单位协助采购单位追究当事人责任及索赔。23、做好员工的考勤表,依照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制定的支付工资标准按时足额的发放员工工资。24、根据太仓市人社局的参保规定,从建立财务人员劳动关系之月起,依法给财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缴交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交部分在中标单位员工本人工资中扣缴。员工合同期满或合同未满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办理停保手续。五、财务资料的交接1、中标单位按照归档要求,负责对各项财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形成的财务档案,应移交的会计凭证等财务档案资料于每季度移交一次,于下季度第一个月底前移交给各村委会保管;会计年度终了后,当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应于次年的2月底前全部移交各村委会保管,并办理好财务档案的交接手续。2、中标单位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准备好财务资料的移交手续。合同期限届满时,中标单位应与接任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移交手续,将所保管的全部财务资料及有关印章进行移交,采购单位负责监督移交。移交期限为合同届满之日起二十天内,如中标单位在移交期限内未能移交资料,每逾一天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伍佰元(¥500.00)。六、违约责任1、本合同双方自愿签订。合同期间,如任何一方没有按照上述义务执行或擅自解除本合同,属于违约,违约方须向履约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整(¥30000.00)。2、乙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或者因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应该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而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3、关于乙方派驻人员处置的约定。因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项目由乙方聘用会计、出纳人员承担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的驻镇、驻村会计和出纳工作岗位。为保障乙方员工的正当利益不受侵害和影响,本合同约定的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项目,因乙方原因中止劳动合同的,由乙方负责处置。非乙方未尽职地履行义务完成双凤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工作的原因,而是由甲方需中止合同延续履行的,乙方这些员工因变动合同被中止劳动合同由甲方负责处置。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一)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包括为此项目配备的人员),如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3、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4、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二)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均不得转让。八、争议解决办法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九、合同效力及其他1、本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双方或一方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2、因乙方违法违规被撤销或者歇业,视乙方违约。3、因上级行政部门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合同章)后生效。5、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并提交代理机构备案备存。十、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十一、附则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章)附件:《村级财务代理记账服务考核办法》一、考核事项(共100分)(一)会计资料传递(占4分)1.会计资料传递是否有规定的流程;(计2分)2.会计资料传递时是否做好交接签收手续。(计2分)(二)内控制度建设(占15分)1.是否指导代理服务中心建立财务内控制度。主要包括财务审核制度、岗位制约制度、财务印鉴支票分开保管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计5分)2.原始凭证经财务主管审核后,是否在支付申请单上签字盖章。(计5分)3.报销凭证时,审批流程是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支付再报销”制度。(计5分)(三)会计核算(占19分)1.对各村提供的会计资料是否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审核;(计5分)2.对各村提供的会计资料是否按照原始凭证必备的基本要素进行审核;(计5分)3.是否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会计科目使用是否正确;(计2分)4.年终分配是否按损益情况报经管办审核,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后实施;(计3分)5.记账凭证填制要素是否齐全,凭证章戳是否盖好;(计2分)6.会计账簿的设置和登记是否规范。(计2分)(四)预决算编制及会计报告提供(占16分)1.是否指导各村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和年度调整预算方案;(计4分)2.是否按月提供各村财务会计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计3分)3.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第三方机构负责人和委派财务主管的签名和盖章是否齐全;(计3分)4.是否指导各村按年度会计报表编制村级财务收支决算,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计3分)5.是否每季度编写财务分析报告。(计3分)(五)会计档案管理(占10分)1.会计凭证装订是否整齐、规范,封面内容填写及章戳是否齐全;是否按月装订,按村归档。(计2分)2.会计账簿是否及时规范装订,账簿首页要素填写及章戳是否齐全;(计2分)3.会计报表是否按月装订保管归档,装订是否规范、整齐;(计2分)4.会计档案的移交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开列清册、填写交接清单,是否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交接人员是否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接收;(计2分)5.会计档案的借阅手续是否齐全规范,档案是否有遗失情况。(计2分)(六)会计人员培训及财务检查(占10分)1.是否根据各村经济活动,对出纳会计日常报支行为进行业务指导;(计2分)2.是否就财务制度、相关政策,每半年组织一次业务培训;(计2分)3.是否按季组织村级财务抽查,对发现问题进行跟踪整改。(计3分)4.是否做到每月下村至少1次,现金盘点、检查出纳工作、与村领导沟通财务工作。(计3分)(七)“三资”监管(占14分)1.是否督促、配合各村每年组织一次资产盘点;(计4分)2.是否建立资产租赁台账,及时提醒各村做好到期租金收缴;(计5分)3.是否根据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现状加强检查监督,提出使用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相关建议。(计5分)(八)其他事项(占12分)1.主动配合上级农业农村局、审计局、纪委组织的各项检查及巡察工作,将查实问题列入对第三方公司的考核扣分,一个问题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计10分)2.是否对各村财务信息进行保密,非经村集体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及有关信息。(计2分)二、考核结果运用考核费每半年应付金额为10万元,考核费实际支付金额根据考核办法的考核结果进行如下调整:经考核得分≥90分,支付考核费应付金额100%;经考核,80≤得分<90的,支付考核费应付金额的90%;经考核,70≤得分<80的,支付考核费应付金额的80%;经考核,60≤得分<70的,支付考核费应付金额的60%;经考核得分小于60的,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考核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参考样本附件1: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供应商: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履约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单位公章 年 月 日附件2: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分期(段)验收是□否□分期(段)情况共分 期(段),此为第 期(段)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行业、安全标准项目需求、服务承诺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合格□ 不合格□按 时□ 不按时□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人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人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代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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