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招标公告(青州市民政局2025)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781000202502000345 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125万元。 服务期:采用“1+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服务期内无纠纷,无质量问题,经考核达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采购需求:随公告一同发布。 2、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转发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各保险公司只允许总公司或其一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 (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 (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 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报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 5.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青州市民政局 地 址:青州市夏辛街1177号(东城大厦) 联系方式:0536-3271016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历城科创中心A区北7号楼1301 联系方式:15621788125 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坤 联系方式:15621788125 发 布 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8日 采购公告.pdf附件下载不见面开标汇总.rar附件下载(二次定稿)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pdf附件下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青州市民政局
行政区域
潍坊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01:0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到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http://119.191.58.225:8082/TPBidder交易文件领取菜单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12月24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开标一室(企业总部八楼,见面开标室)
预算金额
¥36.12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
0536-3271016
采购单位
青州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青州市夏辛街1177号(东城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36-3271016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县(区)经十路4577号丽山国际细胞医学产业园E座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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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781000202502000345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125万元。服务期:采用“1+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服务期内无纠纷,无质量问题,经考核达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采购需求:随公告一同发布。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各保险公司只允许总公司或其一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报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5.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名称:青州市民政局地址:青州市夏辛街1177号(东城大厦)联系方式:0536327101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历城科创中心A区北7号楼1301联系方式:15621788125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8日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781000202502000345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125万元。服务期:采用“1+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服务期内无纠纷,无质量问题,经考核达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采购需求:随公告一同发布。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各保险公司只允许总公司或其一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报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5.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名称:青州市民政局地址:青州市夏辛街1177号(东城大厦)联系方式:0536327101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历城科创中心A区北7号楼1301联系方式:15621788125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8日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781000202502000345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125万元。服务期:采用“1+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服务期内无纠纷,无质量问题,经考核达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采购需求:随公告一同发布。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各保险公司只允许总公司或其一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报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5.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名称:青州市民政局地址:青州市夏辛街1177号(东城大厦)联系方式:0536327101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历城科创中心A区北7号楼1301联系方式:15621788125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8日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781000202502000345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125万元。服务期:采用“1+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服务期内无纠纷,无质量问题,经考核达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采购需求:随公告一同发布。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各保险公司只允许总公司或其一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报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5.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名称:青州市民政局地址:青州市夏辛街1177号(东城大厦)联系方式:0536327101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历城科创中心A区北7号楼1301联系方式:15621788125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8日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SDGP370781000202502000345采购人:青州市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其要求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781000202502000345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125万元。服务期:采用“1+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服务期内无纠纷,无质量问题,经考核达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采购需求:随公告一同发布。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各保险公司只允许总公司或其一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各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wfggzy/)自行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1)网上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应通过网站首页“我要办事”-“我要注册”,选择“新版系统”注册,填写注册信息时“用户类型”选择“交易乙方”(在“现有系统”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新版系统”请用注册过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Wfggzy@789登录),并完善“新版系统”中交易乙方信息管理的基本信息,签署上传《供应商(供应商、竞买人)信用承诺书》等相关附件。(2)下载文件。各供应商通过网站“我要办事”-“我要投标”-选择“新版系统”,在“招标公告”-“政府采购”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进行“文件下载”。(3)注意事项。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请确保山东省政府采购公开信息平台和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库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中文单位名称一致。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无须前往开标现场,请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安装相关插件,熟悉相关流程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上传“响应文件”。注: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8082/BidOpeningHall/bidhall/default/login.html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3.资格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如有意向参与投标,请尽早阅知招标文件中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须知》,以便能顺利进行报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或投标前下载并升级新点驱动(山东省版),具体操作过程详见《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CA驱动操作手册》。5.本项目无复会环节,最终结果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名称:青州市民政局地址:青州市夏辛街1177号(东城大厦)联系方式:0536-3271016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历城科创中心A区北7号楼1301联系方式:15621788125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发布人: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8日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招投标工作须知(本工作须知要求属于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一、总则(一)为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投标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须知。(二)本须知所指的网上招投标,是指使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在互联网上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以及其他招投标行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网上招投标的组织实施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对网上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三)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设立“交易主体库”,在交易平台注册入库的企业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交易平台中文字信息与扫描件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四)网上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及电子签章。各方主体在交易平台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五)本工作须知属于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供应商)务必阅读并掌握。二、磋商文件获取网上自行下载。供应商(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办理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各供应商(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时间节点内登录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采购业务”-“磋商文件下载”-“领取”-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操作将自动记录,逾期未在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视为放弃,参与投标(报价)将被拒绝。三、CA办理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CA锁)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CA免费办理现场办理:潍坊市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CA办理窗口,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即收即办。网上办理:供应商(供应商)登录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线平台http://wf.sdzhuoma.com/注册后按流程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请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重要通知—《CA数字证书免费办理流程》中查阅(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wfggzy/InfoDetail/?InfoID=7fbfc538-1b3b-46d8-af93-0126172fbb53&CategoryNum=048001)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及联系方式: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CA办理窗口电话:15345366335,CA技术支持电话:18353633022,CA客服电话(24小时):18560027360。服务监督电话:0536—8080981。注意事项: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前办理完毕,以免影响使用。除山东卓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免费办理的数字证书外,其他已接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多CA统一认证平台的数字证书,可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使用,但不享受免费办理、更新、更换服务。四、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及上传(一)供应商(供应商)必须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潍坊版)”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具体制作可参考“潍坊市响应文件制作手册及制作工具”(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投报多个标包时,须对每个标包分别制作投标(响应)文件并报价。技术支持电话:0536-8097130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二)修改或者撤回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有效投标(响应)文件。(三)下载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文件需要补充、答疑、澄清和变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在中心网站上发布公告或在交易平台内发送更正通知或答疑文件的形式发出(文件格式为.WFCF),供应商(供应商)需自行从系统中查看并下载,各供应商(供应商)需及时关注平台项目信息变更情况,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变更)文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四)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CA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解密投标(响应)文件开标时,供应商(供应商)应使用CA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对本单位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和加密必须使用同一把CA。六、注意事项(一)供应商(供应商)应妥善保管CA,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况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重新用CA签章和加密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网上招标投标系统:1、CA到期后重新续期;2、CA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二)供应商(供应商)因CA遗失、损坏、更换、续期、忘记密码等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的,将导致其投标(报价)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三)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可联系各供应商(供应商)导入未加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未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和网上提交的加密投标(响应)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并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响应)文件被退回,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七、不正当竞争行为供应商(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等原则,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包的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由此引起无法参与竞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生成的文件机器制作码一致(包含MAC地址、CPU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二)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内容相同。(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载明的联系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等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或盖章。八、突发情况处理(一)项目评审中,投标(响应)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该投标(响应)文件做进一步的评审,并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响应)文件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投标(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二)项目评审中,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提交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做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或者修改:1.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法浏览或不完整的;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中携带病毒并对计算机软硬件、数据、系统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方面造成损坏的;3.恶意提交澄清或者修改,企图造成网络及电子标系统堵塞或瘫痪的;4.评标(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不予评审情形的。(三)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各方当事人均应免责:1.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2.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5.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6.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四)出现突发情况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可采取以下处理办法:1.项目暂停,待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测试后,再恢复网上招标投标系统运行并重新在系统中实施暂停的项目;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标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进行评审。第一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项号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采购人:青州市民政局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项目情况: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转发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具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各保险公司只允许总公司或其一家分支机构参加磋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且上级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拨付。(无息)。6磋商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算起)7磋商保证金:无8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磋商答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请将问题汇总后于开标前5日前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并与代理机构进行联系,由代理机构汇总后统一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上进行答复(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word版本的电子版,发送邮件sddcwf@126.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15621788125),同时将原件采用信函或直接送达形式至临朐县兴隆大厦1105室。答疑及澄清文件经有关单位同意后,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各单位账号登录下载,答疑及补充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9响应文件: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备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的纸质响应文件。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开标前经过系统上传11磋商:磋商时间:2025年12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在会员系统内开标解密,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响应文件,只需要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WFTF),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会员系统上传。12磋商原则: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根据磋商文件中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拟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确定成交供应商。13本项目最高限价:36.125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4“无直播不见面开标”的说明:(1)开标前供应商要提前登录系统,做好解密前模拟解密等准备工作。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后30分钟内自行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上述时间段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解密时长一般在2分钟左右,开标后30分钟非供应商自身原因无法完成解密的,请及时致电咨询:8097130或8080958。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使用非加密响应文件的CA证书、忘记CA证书密码、CA证书过期、CA证书未升级、供应商网络故障等。(2)开标后供应商必须时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评标专家评审意见,通过“发送业绩确认”模块将业绩确认表(如有)发送至供应商端。供14应商在“业绩确认”模块中,选择对应相应的项目,点“操作”按钮进入业绩确认页面,查看并确认内容及附件信息,若认同该业绩信息则在反馈信息中填写“我公司认同此业绩”,点击左上方的“同意”按钮;若不认同,则在反馈信息中填写原因,点击“电子件管理”上传相关附件,点击左上角“不同意”按钮,等待再一次业绩确认。业绩确认须在10分钟内完成,未确认或多次不同意的经评审委员会出具统一意见不再进行业绩确认,视为认同业绩得分情况。(3)供应商须认真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格式见附件),用于不见面开标和业绩奖项确认期间与供应商人员联系事宜,及时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请供应商保证该工作人员联系畅通。(4)各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中资格要求及其它相关资料及企业荣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后期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的以上资料原件进行核查,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5)本项目实行网上不见面开标,取消复会环节,请各供应商自行到相关网站查看成交结果。15其他: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等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6报价注意事项:1本项目报价方式原则上不超过三轮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供应商的第二轮报价为最终报价采用在线报价【详见附件:《在线会话、在线报价操作手册(新版)》】,报价时长15分钟内有效,供应商应提前做好每轮报价的准备工作。供应商若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提交最后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终有效报价并参与价格评审。各供应商可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综合下载,自行下载“在线报价”和“在线会话”(在线会话时长10分钟内有效)功能操作手册,该手册仅作为参考文本,方便供应商学习、理解在线报价、会话等功能,具体要求应当以评审现场发起的澄清(如有)、磋商、报价等要求为准。16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且不能高于自身的前一轮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报价超过自身前一轮报价的,报价得分为零分(磋商过程中实质性内容变动的情况除外)。3、本项目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如需与供应商交流沟通,一律采用“在线会话”方式,供应商仔细学习《在线会话、在线报价操作手册(新版)》(在线会话需电子签章)。应急情况: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电子招投标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经相关部门同意,本项目磋商评标活动可以改用人工方式进行,响应文件以供应商递交的电子签章后的PDF格式响应文件为准。17质疑与投诉1、供应商符合法定质疑、投诉条件的优先通过线上系统发起,线上系统的唯一法定途径为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供应商通过“行政裁决”模块→质疑管理→质疑录入发起线上质疑,通过质疑管理→质疑查询查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回复;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非线上方式提起书面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质疑受理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5621788125。如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项目所属预算级次财政部门通过“行政裁决”模块→投诉管理→投诉录入发起线上投诉,通过投诉管理→投诉查询查看财政部门回复。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非线上方式提起书面投诉。联系电话可以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监督电话栏目查询。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上线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的通知》。2、供应商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可以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会员登录(新版系统)→交易乙方→选择质疑项目→点击项目流程→选择右侧质疑按钮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起质疑(以下简称“线上质疑”),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方式提起质疑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接收(以下简称“线下质疑”)。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5621788125,通讯地址:临朐县兴隆大厦1105室。3、供应商采用线上质疑时,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及《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鲁财17采[2018]72号)的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如实填写质疑信息,并上传规定格式的质疑函等扫描件。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中,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分次提出的,不予接受第一次后的质疑。18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1、供应商要认真、全面、综合地阅读、理解本磋商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充等文件,如有疑义,要按前附表规定按时提出。采购人对供应商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2、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投标单位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磋商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一、说明1.1适用范围(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磋商中所叙述的报价范围。1.2定义(1)采购人:青州市民政局(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参与磋商的单位供应商参加磋商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材料:序号证明材料名称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5《信用记录承诺》(格式详见附件)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7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①资格审查及评分办法中涉及到的所有证件不再要求提供原件,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上传原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字迹、印章要清晰。上传的所有加盖公章扫描件须清晰可辨,若因资料未上传或上传资料不清楚导致无效投标的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②以上证件如果正在办理年审或处在换证期的,则由办证机构出具相关证明附在响应文件中。网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以上资格审查1-7项缺少任意一项按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资料中第5项以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③供应商提交的证书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为全外文的,须同时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证书或证明材料。④供应商借用他人资质报价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中标(投标)无效;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取消供应商及借出资质单位三年内在潍坊市青州市的类似项目的资格并予以公告(本条为实质性条款)。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定。三、供应商的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前附表。四、磋商费用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以下标准按服务类标准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服务类型费率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3、服务费费用账号:收款单位: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支行营业部账号:15443101040001324行号:103458344200备注: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五、磋商文件5.1磋商文件的组成磋商文件包括以下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章磋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二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章合同文本第四章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相关格式5.2磋商文件的解释与澄清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答疑澄清,应按前附表第8项要求,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答疑澄清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各单位账号登录下载,答疑及补充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5.3磋商文件的补充和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代理机构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磋商文件。补充通知将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各单位账号登录下载,答疑及补充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并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答疑文件与磋商文件不一致之处,补充通知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2)为使供应商在编制磋商文件时充分考虑补充通知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递交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限。(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内容如有实质性的变更,磋商小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参与磋商的供应商。若供应商对此类实质性变更不予接受,可以要求退出磋商,否则将被视为接受此变更并受其约束。六、响应文件6.1响应文件的格式及编制要求6.1.1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需各类材料已在交易中心会员系统登记的可直接从会员系统中提取;未登记的,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6.1.2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标书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部位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人不予受理。6.1.3电子招标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标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6.1.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中响应文件格式给定的文本和表格如不适用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6.1.5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商务或者技术偏离表中注明。6.2响应文件的构成及要求(为方便查阅,请编写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报价函(2)报价一览表(3)分项报价表(4)供应商基本情况报表(5)供应商业绩一览表(6)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若有)(7)小微企业产品明细表(若有)(8)监狱企业产品明细表(若有)(9)资格证明文件及企业信誉及综合实力(资格证明材料清单中所列的各项证明材料及打分办法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10)技术方案(11)售后服务方案(1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6.3磋商有效期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磋商有效期为6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延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原报价有效期内应享之权利及应负之责任不改变,并相应延续。6.4响应文件的修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6.5响应文件的递交和撤回(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上传响应文件。(2)磋商期间应磋商小组要求所作的其他轮次报价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递交。(3)最终报价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报价,但在最终报价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不允许撤回报价。6.6投标报价说明(1)所有磋商报价一旦成交,除非项目有重大调整,该报价不再做调整。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报价时综合考虑风险因素。(2)报价为含税全包价,报价应包括设备费(包括必备的附件,如必不可少的部件、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运输、包装、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服务、检测、管理、维护、保修、税金采购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本磋商报价中包括的各项内容均应计入报价,若报价中未包含,投标结束后报价将不再调整,成交后不允许擅自改变服务内容、质量标准、期限;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6.7供应商的报价单中,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6.8供应商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可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七、磋商及评审7.1磋商小组(1)本次采购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2)磋商小组在磋商及评审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7.2初步评审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出现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资格证明文件或资格证明无效;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检查指响应文件全部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了实质性响应。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7.3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进行合理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每轮次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否则后一轮报价视为无效。本项目报价方式原则上不超过三轮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最终报价以第二轮为准,并形成磋商纪要文件。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一旦成交,则组成总价的各单项报价应按照总价的下浮比例同比例下调(下浮比例=(第一轮报价-最终轮报价)/第一轮报价×100%),如果供应商不接受此调整,其报价将被拒绝。采购人设立采购预算。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必须低于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磋商不能成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通过初步评审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7.4评审规则和评审方法7.4.1评审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7.4.2无效报价的认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如果磋商结果达不到采购人或磋商小组的要求或报价超出预算投资的,磋商不能成交。7.5评审报告及成交供应商推荐综合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并根据商文件中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的顺序排序。7.6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1)接受报价后,直至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止,凡与磋商、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确定成交供应商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到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评审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及推荐成交供应商方面向参与评审的有关人员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报价将被拒绝。7.7变更技术方案的权利在磋商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变更技术方案,如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变更要求调整方案或价格后未能获得合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7.8开标会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青州分中心的见证下,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内容包括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确定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号。7.9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监督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限时30分钟)对本单位的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但因网上招标系统故障导致所有供应商均解密失败时,供应商使用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开评标。7.10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供应商的分项报价表中,没有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持,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单价和合价中。7.11无效报价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报价无效:(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5)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未按规定报价者;(7)供应商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8)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投标材料;(9)在整个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10)供应商串通投标的;(11)供应商向招标方提供不正当利益的;(12)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的;(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14)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mac地址)一致;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投标过程文件(文件格式为.etbp)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上述情形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八、成交供应商8.1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根据磋商小组评审结果,采购人依据磋商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8.2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符合法定质疑、投诉条件的优先通过线上系统发起,线上系统的唯一法定途径为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供应商通过“行政裁决”模块→质疑管理→质疑录入发起线上质疑,通过质疑管理→质疑查询查看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回复;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非线上方式提起书面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质疑受理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5621788125。如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项目所属预算级次财政部门通过“行政裁决”模块→投诉管理→投诉录入发起线上投诉,通过投诉管理→投诉查询查看财政部门回复。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非线上方式提起书面投诉。联系电话可以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监督电话栏目查询。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全面上线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系统的通知》2、供应商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可以通过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会员登录(新版系统)→交易乙方→选择质疑项目→点击项目流程→选择右侧质疑按钮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起质疑(以下简称“线上质疑”),也可采用现场送达等方式提起质疑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接收(以下简称“线下质疑”)。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5621788125,通讯地址:临朐县兴隆大厦1105室。3、供应商采用线上质疑时,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以及《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72号)的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如实填写质疑信息,并上传规定格式的质疑函等扫描件。4、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中,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5、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分次提出的,不予接受第一次后的质疑。6、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监管科电话:0536-3225265。接收质疑函的方式:1、采购人名称:青州市民政局地址:青州市夏辛街1177号(东城大厦)联系方式:0536-3271016名称:山东东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主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历城科创中心A区北7号楼1301联系人:张坤联系方式:156217881258.3成交通知书(1)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经采购人确认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须加盖公章确认。(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4签订合同(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与采购人签署采购合同。(2)合同的组成基于但不限于以下部分:a)《合同书》;b)《成交通知书》;c)磋商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d)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补充文件。九、解释权(1)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章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一、项目概况:为提高广大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有效缓解家庭和社会压力,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现为具备青州市户籍并年满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服务。二、保险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服务期内无纠纷,无质量问题,经考核达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三、项目要求固定保费及理赔标准:保费:每人保费10元/年,共36125人,合计保费361250元;此价格固定,不参与竞争。若实际人数低于36125人,则按实际人数据实结算;若实际人数超出36125人,则所报价格一次性全部包含,不再额外计费,请供应商在报价中自行考虑。每人理赔标准:序号保障内容保险金额备注1意外身故/残疾保障4000元残疾按照残疾程度对应比例给付2意外医疗费用1000元符合基本医疗报销的:经医保结算后,0免赔,90%报销;未经医保结算的:100元免赔,80%报销。3意外住院津贴10元/天0天免赔(二)投保理赔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机构客服电话、保险服务网点工作人员、保险机构柜面服务等方式进行报案,保险机构要及时查勘理赔。救援人员发生保险内事故后,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报案。(三)服务要求1、供应商中标后要设立项目小组,负责协调包括承保、理赔、服务等相关事宜,拥有固定的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设项目负责人一名,小组人员定人定岗,专人专责,明确相关服务内容及联系方式。2、供应商内部管理要求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承保、理赔及后勤保障部门都有完整的管理制度,服务流程顺畅。3、本项目由供应商承担经营风险,盈亏自负,赢余部分超出合理利润范围的情况下剩余资金结转下一年。4、供应商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向采购人报送相关数据,做好赔付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报告风险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5、供应商在保险期限内定期组织召开保险联席会议,向采购人通报保险理赔与服务情况,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6、接受监督考核6.1供应商要建立公示制度,定期公示赔付情况,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救援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6.2供应商要疏通群众举报、投诉、咨询受理渠道,维护救援人员合法权益,设立赔付投诉电话,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案件及时登记备案;对书面投诉,认真落实,尽快处理,24小时内予以电话确认,并于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四、报价说明1、本项目均已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服务期内的信息收集录入、数据整理、承保服务、索赔指导、理赔服务、人工费、材料费、社会保障费、技术服务、办公设备、车辆、代理费、利润、税金、市场涨价及其他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风险等一切全部费用。第三章合同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青州市民政局供应商:签订时间:采购人(全称):青州市民政局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2.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详见文件。二、服务期限:采用“1+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服务期内无纠纷,无质量问题,经考核达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三、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0元;自筹资金:0元。七、付款方式支付方式:签订合同且上级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拨付。(无息)。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七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3.1计取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7.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潍坊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本章为合同参考文本,具体的内容于成交后签订合同之前确定。第四章评审标准磋商的原则及要求是:竞争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在报价合理、企业综合实力强、技术性能等良好、优惠条件及售后服务与承诺较好的前提下,择优选定供应商。每人保费10元/年,共36125人,合计保费361250元;此价格固定,不参与竞争。若实际人数低于36125人,则按实际人数据实结算;若实际人数超出36125人,则所报价格一次性全部包含,不再额外计费,请供应商在报价中自行考虑。评审项目分值评审要素商务部分(29分)企业综合实力(29分)1、供应商自2022年10月1日至今(以保单日期为准)承保过的由政府部门主导的政策类人身保险项目。每提供1份项目得1分,最高得8分。注:以响应文件提供的保险单扫描件为准,否则不予得分。2、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6分;1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4分;10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得2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00%的,不得分。注:须提供供应商或总公司2024年至少两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报告相关页扫描件盖单位公章,并制作于响应文件中,否则本项不得分。3、供应商在青州市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个数。供应商及分支机构(服务网点)≥12个的,得10分;8个≤供应商及分支机构(服务网点)≤11个的,得7分;供应商及分支机构<8个的,得4分。注:(1)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分支机构(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和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为准,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得分。4、供应商及其潍坊市内分支机构在经营保险业务2022年至今未受监管处罚的,得5分,受到监管处罚的不得分。注: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https://www.nfra.gov.cn/branch/shandong/view/pages/index/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查询时应输入供应商全称,截取2022年以来的所有查询结果。提供虚假声明的不得分,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承担法律责任。技术部分技术部分1、保险条款整体设计合理、理赔范围覆盖广,各项方案合理、清晰、明确,对招标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计划切实可行。内容全面、合理、描述可行(26分)(26分)的得9分,内容描述较合理的得7分,描述欠缺的得5分。2、供应商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从理赔、服务、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工作规范、服务质量方案等是否全面合理、切实可行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合理、描述可行的得9分,内容描述较合理的得7分,描述欠缺的得5分。3、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接受报案方式、查勘理赔方式(包括查勘理赔时限、处理方式、服务内容等情况)综合评价:内容全面、合理、描述可行的得8分,内容描述较合理的得6分,描述欠缺的得4分。服务部分(45分)服务部分(45分)1、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理解、总体的保险服务方案及工作思路(如对本项目整体统筹规划、项目认识、项目定位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内容全面、合理、描述可行的得9分,内容描述较合理的得7分,描述欠缺的得5分。2、理赔服务方案(包括:索赔指导、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及时性、绿色理赔通道及医院直赔通道、赔偿争议处理等)。内容全面、合理、描述可行的得9分,内容描述较合理的得7分,描述欠缺的得5分。3、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包括:服务响应时间、合理安排服务人员、本地化服务等)。内容全面、合理、描述可行的得9分,内容描述较合理的得7分,描述欠缺的得5分。4、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专业团队人员数量、专业、人员分工情况进行评定,内容全面、合理、描述可行的得9分,内容描述较合理的得7分,描述欠缺的得5分。5、根据各供应商提供合理化建议、服务优势承诺等进行评审:内容全面、合理、描述可行的得9分,内容描述较合理的得7分,描述欠缺的得5分。注:1、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不予计分,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上传原件的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21.2具体评标,以上内容21.2.1商务标分单独评分。21.2.2技术标评委分别评议打分,得出的平均值作为供应商技术部分的得分。21.2.3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与服务部分得分以之和为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21.3国家政策优惠说明:1.节能、环保政策优惠1.1根据鲁财采〔2019〕39号和财库〔2019〕9号文的规定,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1.2给予优先采购产品的价格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评审价格=投标报价×95%。按照评审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评审价格只用作价格分计算,不作为合同签订价格依据,合同签订价格为投标报价。说明:本项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内的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再次复印或扫描后打印均无效)以及产品在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在页扫描件或相关网页截图,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不予价格扣除。1、小微企业价格折扣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价格折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折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注:一、二、三项政策不可同时享受。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釆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A)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及其要求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民政局2026年全市80周岁及以上老人“银龄安康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二次)响应文件采购编号:SDGP370781000202502000345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月日一、报价函(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理人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全部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报价见报价一览表。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5、我方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技术和服务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以及报价若超过项目预算时报价将被拒绝。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8、我方承诺: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如所报货物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均已通过认证且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9、我方承诺:与在本项目中设计编制技术规格的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隶属关系和利益关联。10、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11、我方承诺: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报资料均真实、及时、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C.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电子邮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二、开标一览表(首轮)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总报价(单位:元)小写:361250元大写:叁拾陆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服务期采用“1+1+1”模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年服务期内无纠纷,无质量问题,经考核达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对磋商文件及合同条款的认同程度完全响应认同注:本项目报价为固定价格,不参与竞争。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三、分项报价表序号数量单位单价(元/人/年)合价(元)备注136125人10361250总合计361250说明:1、供应商必须填写报价分析表,否则将导致报价被拒绝。2、报价分析表中合计价格应等于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四、投标总价外长期优惠供应的随机备品备件、易损件明细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品牌/产地优惠供应期限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主要业务注册资金现有职工人数行政管理人数技术人员人数营业执照1.执照编号2.营业范围3.发照部门单位资质1.执照编号2.资质等级3.发证部门单位注册地址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址)单位成立时间开户银行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帐号固定经营场所或售后服务机构机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联络方式业务范围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六、拟投入的主要人员1、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人员情况序号岗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书现任职务工作年限……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出生日期技术职称职业资格专业学历担任职务电话完成的代表性项目业绩表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完成日期担任职务获奖情况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3、主要人员履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中拟任职为单位服务时间学历年毕业于学校专业经历时间主要工作说明该项目中任职备注……目前承担的任务供应商名称(盖公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意外伤害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