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招标公告(桐梓县农业农村局2025)
桐梓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标段桐梓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 已由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以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桐梓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遵市农函〔2025】11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桐梓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规划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00000亩,其中:新建面积 60000亩,改造提升面积40000亩。
2.2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共计10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工程类或土地资源管理类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同时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2 业绩要求:/
3.3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3日 至北京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3时30分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传加密文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3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是 不见面开标。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桐梓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桐梓县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851-266301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路世贸华庭A栋一单元901室 联 系 人:杨娜琳 黄梅 电 话:18788615881 电子邮件:1085955199@QQ.com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遵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遵义市 、联系电话: 0851-27588201 )
2025年12月23日
文件预览:
招标公告.pdf
桐梓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招标文件】.pdf
公平性竞争审查表.pdf
桐梓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2025定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标段桐梓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已由遵义市农业农村局以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桐梓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遵市农函〔2025】1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桐梓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该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规划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00000亩,其中:新建面积60000亩,改造提升面积40000亩。2.2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共计10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申请资格要求:具备测绘乙级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工程类或土地资源管理类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同时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2业绩要求:/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北京时间2026年01月14日13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上传加密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6年01月14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2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5.3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7.其他8.联系方式招 标 人:桐梓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桐梓县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路世贸华庭A栋一单元901室联 系 人:马先生联 系 人:杨娜琳 黄梅电 话:0851-26630131电 话:18788615881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085955199@QQ.com行政监督部门名称:遵义市农业农村局(地址:遵义市、联系电话:0851-27588201)交易文件下载2025年12月23日桐梓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招标文件招标人:桐梓县农业农村局(盖单位章)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案第八章、其他资料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公告内容详见媒体: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桐梓县农业农村局地址:桐梓县联系人:马先生电话:0851-2663013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中华路世贸华庭A栋一单元901室联系人:杨娜琳黄梅编号:黔招协〔2024)00667电话:18788615881151867570101.1.4招标项目名称桐梓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招标1.1.5项目建设地点桐梓县芭蕉镇、大河镇、风水镇、高桥镇、娄山关街道、马鬃苗族乡、官仓镇、花秋镇、九坝镇、燎原镇、木瓜镇、坡渡镇、容光镇、狮溪镇、水坝塘镇、松坎镇、小水乡、新站镇、羊磴镇、夜郎镇等20个街道(镇/乡)共90个村。1.1.6项目建设规模规划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00000亩,其中:新建面积60000亩,改造提升面积40000亩。1.田块整治工程田块整治工程20299.91亩,(其中田土块归并5078.09亩,田土坎修筑14468.42亩)。2.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50m³蓄水池2座、新建200m³蓄水池4座。灌溉渠共295条总长191.83公里,其中新建灌溉渠190条87.26公里,改造灌溉渠105条104.57公里。新建输水管道共67条总长31.43公里。排水沟共65条总长26.14公里,其中新建排水沟40条17.09公3.田间道路工程1.1.6项目建设规模机耕路共51条总长24.22公里,其中新建机耕路20条长11.24公里,硬化机耕路31条长12.98公里。生产路共522条总长度201.27里,其中新建生产路357条长142.31公里,硬化生产路164条总长58.51公里,改造生产路1条长0.45公里。4.其他工程新建项目公示牌86块。(2)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土壤培肥20981.93亩。1.1.7项目投资估算28400.00万元。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共计10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进行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1.3.2服务期限自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完成并出具报告及报告报送招标人为止,预计9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要求:测绘乙级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以上资质。(2)财务要求:不要求(3)业绩要求:不要求(4)信誉要求:按黔发改财金[2014]1712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测绘工程类或土地资源管理类或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同时具备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满足本项目需求。(7)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需求。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8)其他要求:无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为测绘单位;(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采用资格后审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咨询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被省级或招标项目备案地司法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行政处罚(或不良记录),但不在其行政处罚期(或不良行为记录期)内的除外。1.9.1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标文件的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1.10.3形式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贵州省·遵义市)发布。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11.1分包不允许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无1.12.3偏差不允许□允许,偏差范围:偏差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招标人发出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向招标人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贵州省·遵义市)发布。若澄清文件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方式澄清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贵省·遵义市)上发布,自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标前投标人自行关注系统,必须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导入最新发布的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贵州省·遵义市)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容)。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现行规定执行。3.2.3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结合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优势计算完成招标文件所列招标范围的工作而发生的全部费用,但不得3.2.3报价方式低于成本竞争。3.2.4最高投标限价工万□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估算总价:216.106万元,其中包含:程复核费:113.867万元;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费:102.239元。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后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承诺函(1)银行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招标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转入贵州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填入14位缴费码,缴费码及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在交易平台http://220.197.200.182:88/ZYHY/确认投标后,至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获取。(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CA密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3)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保函、保险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节点内,开标现场提交原件并验证真伪,原件验证通过则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保函、保险格式可参考黔建建通〔2020〕20号相关附件。(4)担保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招标人名称、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官网网址。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5)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按照《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以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担保的通知》(遵市发改〔2023〕4号),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可以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缴纳。注: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申请】功能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办理的电子保函,系统可直接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仟元整(人民币)三、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保函退回方式及时间:(1)对非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未中标人。(2)对中标人,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函原件退还给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招标文件中的方式和补充通知中的方式任选其一均可。2、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书面通知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对非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直接操作,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返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2)对中标人,交易中心在收到在行业主管部门已备案的施工合同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法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4证金的情形(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或者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履约保函的,或者自愿放弃中标的,或者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投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无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不要求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不要求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不要求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A(1)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提交(1)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ZYTF(加密)及*.nZYTF(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YTF格式)到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3)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光盘一份(此光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4)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投标人未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商证实,投标人提供载有*.ZYTF及*.nZYTF两份投标文件的光盘履行电子招标投标应急措施。3.7.3A(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后生成的.ZYTF格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遵义市公共资3.7.3A(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提交)。(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光盘壹份(此光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采用光盘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被否决。(4)投标人在开标时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壹份带至开标会场备用,不得提前送达招标人或其他相关主体。(5)投标人中标后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贰份给招标人,一律用A4纸编制,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其他要求:/3.7.3A(3)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不需要,中标单位提供□需要,分册装订要求:3.7.3(B)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真实有效3.7.3(B)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按格式要求盖章、签字(或盖章);涂改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4.1.1(B)技术标暗标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投标人编制的暗标文件中,其正文内容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标识(包括文字、符号、图案、人员姓名、企业名称、以往工程名称、投标人独有的标准名称或编号、删除痕迹等)、徽标及荣誉、技术表部分总页码超过1000页等。出现以上情况技术标按0分处理。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格式)光盘壹份(此光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光盘贴签如下:招标人名称:桐梓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地址:桐梓县桐梓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文件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1投标截止时间以媒体公告为准,若延期,以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提示时间和澄清文件相关内容为准。4.2.2(A)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网址地点: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网址: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会员系统)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是,退还时间:5.1(A)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媒体公告为准,若延期,以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提示时间和澄清文件相关内容为准。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5.2(4)(A)开标程序开标顺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确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3)宣布参加会议的有关部门的代表;(4)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印章。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企业CA锁解密,按时提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5)由招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6)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项目经理姓名、类似项目业绩、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比例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专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贵州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不足以影响中标结果,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7.6.1履约保证金☑不要求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10监督行政监督部门:遵义市农业农村局电话:(0851-27588201)11类似项目界定类似项目界定为:总投资不小于100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实施时间在2020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间,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佐证。类似项目业绩不作强制性要求。1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电子开标注意事项。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开标:招标人按光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开标;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递交的光盘内无系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投标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2.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改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远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在本地抽取专家,按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继续评审。对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没有要求的,应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若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服需人务器故障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上传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载有*.ZYTF及*.nZYTF两份投标文件的光盘,由系统管理人员导入评标系统。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3.人员要求:拟投入该项目的人员配置必须满足岗位执业要求到岗,后期服务派专人驻工地现场,如不按时到岗或换人,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发包有权解除承包合同。不见面开标说明1、本项目投标人可选择不到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参加开标;2、招标文件中现场验证环节(若有)不约束未到现场参与开标的投标人。即未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只要按时解密其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到现场验证或未现场递交相关资料、光盘等导致投标失败;3、本项目预约开标时间到达后,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督部门、各投标人可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进入“开标沟通”页面处理本项目信息公布、提出异议、确认信息等相关沟通工作;4、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开标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名单后,进入会员系统“开标沟通”页面通知投标人开始解密;5、未到开标现场的投标人按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会员系统,并进入“开标沟通”页面及时获取相关开标信息,待招标人(招标代理)通知开始解密后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在今日开标选项卡下选择本项目,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自公布投标人名单后起算,若遇特殊情况,经投标人申请,招标人同意后可延长解密时长(招标代理在开标系统中修改);6、因投标人不可抗力原因,或按招标人要求,可用导入非加密文件方式解锁投标文件。非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网上提问功能由投标人添加在附件中提交给招标代理。*.nZYTF(非加密投标文件)与*.ZYTF(上传到交易系统中的加密投标文件)须为同一套;7、投标人解密时间截止、未解密的所有投标人明确放弃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等3个条件,达到任一条件后招标人开始解密;8、招标人解密完成并批量导入后,截图公布开标记录表;9、若对开标环节有任何问题,投标人可在“开标沟通”页面提出,若所有投标人都在群内回复无异议或开标记录表公布20分钟后未提出异议,招标人(招标代理)操作结束开标沟通,并在开标系统结束开标,进入评标程序。13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下浮10%收取。支付人:中标人;支付方式: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设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勘察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勘察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勘察纲要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勘察和设计费用清单;(6)资格审查资料;(7)方案;(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设计费用清单。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勘察和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勘察和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承接新项目的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勘察和设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3.5.7“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项规定的设备。3.5.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7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发包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A)(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改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远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在本地抽取专家,按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继续评审。对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没有要求的,应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4开标注意事项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以下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开标:招标人按光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开标;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不一致,或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递交的光盘内无系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效投标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废标条款6.4.1开标废标条款(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送达的。(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参加开标会议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记和签署的(重复标记和签署的除外);或者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4)投标人参会代表应出示的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的。6.4.2评标废标条款(1)初步评审有一项评审因素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评审标准的。(2)投标函的投标报价采用手写或作修改的。(3)投标函无单位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4)工期超出招标文件的规定的。(5)工程收费报价超出招标人确定的本工程收费上限值范围的。(6)投标人不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有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7)提供2个(含2个)以上方案的。(8)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雷同的。(9)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10)投标文件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备注: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应附废标情况说明,并在评审结果告知时,向投标人公布。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履约保证金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签订合同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三: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投标报价为¥元(大写:元)。服务期限: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项目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6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为准。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评标办法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依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2.1.1形式审查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备选投标方案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主要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1.3响应性评标准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款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款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款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款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款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纲要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信用承诺书按黔发改财金[2014]1712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信用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提供(该文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资信业绩部分:35分方案部分:45分投标报价:20分其他评分因素:0分细微偏差扣分因素: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去掉一个或两个最高投标报价和去掉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式偏差率=│Pn-P│÷P×100%Pn-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服务费有效报价、P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35)技术人员(7分)技术人员具备工程测量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备工程测量高级职称的得7分,本项满分7分。(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资历(7分)具备高级职称的得7分,本项满分7分。(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涉密人员配置(7分)配备涉密人员1人得7分;本项满分7分。(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拟投入的设备(7分)配备无人机1台,摄影测量系统1套,GPS3台,水准仪4台。缺项不得分,本项满分7分。(提供发票)技术负责人(7分)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的得3分,具备高级职称的得7分;本项满分7分。(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方案(45分)技术方案(15)对比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技术方案情况进行评审。a、方案详实并符合本项目实际的为优,得11-15分;b、有技术方案,框架、内容完整并描述合理为良,得6-10分;c、有技术方案,框架、内2.2.4(2)容不完整为一般,得0-5分。(无技术方案不得分。本项最高15分。)质量控制措施(15)对比投标人对项目质量管控措施的明确性、针对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评议。a.项目质量控制措施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得10-15分。b.项目质量控制措施较科学、较合理、基本可行,得1-9分。c.项目质量控制措施不科学、不合理,或未提供质量控制措施得0分。(本项最高15分。)服务周期承诺及保证措施(5分)根据服务周期承诺及保证措施编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可行性。投标人有明确的进度控制目标、依据、原则等进行综合评价,好得[3-5]分;一般得[2-3)分;差得(0-2)。未提供不得分。后续服务承诺(5分)后续服务承诺及技术保证方案基本符合招标文件需求,技术保证计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后续服务承诺保障措施可行后续服务性进行综合评价,好得[3-5]分;一般得[2-3)分;差得(0-2)。未提供不得分。合理化建议(5分)好得[3-5]分;一般得[2-3)分;差得(0-2)。未提供不得分。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收费报价得分(C)(20分)收费报价得分计算公式:C=20-│Pn-P│÷P×100×KC–收费报价得分(C≥0)Pn–收费报价;P–评标基准价;K–扣分分值①评标基准价计算:P=(P1+P2+…+Pn)÷nP1P2……Pn为n个有效投标报价,当有效投标个数n>3且n≤9时,P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个数n>9时,P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个数n≤3个时,P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有效投标报价界定:服务收费上限值≥有效投标报价≥收费下限值②K值:Pn大于P时,K取0.2;Pn小于P时,K取0.1。2.2.4(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2.2.4(5)细微偏差扣分因素(5分)补正、修改的内容或者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书中出现非实质性偏差的内容每出现一处细微偏差扣0.25分,扣完5分为止得分汇总时,应遵循:(1)每个评分项目的评分基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为评分基准值±30%(含30%)范围内的评分。(3)每个评分项目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方案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资信业绩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方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资信业绩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方案部分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扣分因素计算扣分分值E。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E。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3.3投标文件的澄清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附件B: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及处理一、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认定评标评审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雷同:(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存在上传文件的IP地址信息相同,且无法提供合理解释的,应当认定为在同一工作场所上传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计算机网卡MAC地址、硬盘序列号机器码信息均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三)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文档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存在信息异常一致的,应当认定为利用同一计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四)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经查重分析,投标文件载明的联合体成员为同一法人、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以及出现错误内容异常一致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五)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报价的差额本身呈等差数列或者规律性的百分比等情况的,涉嫌存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项规定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六)国家、省规定的其他利用电子化手段串通投标情形。二、雷同电子投标文件处理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雷同,并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依法否决其投标,并在评标报告中如实记录。招标项目评审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按照《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项目评标评审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推送至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由其依法处理涉嫌的串通投标问题线索以及异议、投诉。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此合同仅供参考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工程勘察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程规模、特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勘察范围和阶段、技术要求及工作量1.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范围和阶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技术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天四、质量标准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合同价款1.合同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2.合同价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六、合同文件构成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条件和相关资料,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人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及合同约定提供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技术服务。八、词语定义本合同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印章)承包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2合同协议书: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3通用合同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的合同条款。1.1.4专用合同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1.1.5发包人:指与承包人签定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6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7工程: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范围内的项目。1.1.8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任务书:指由发包人就工程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范围、内容和技术标准等提出要求的书面文件。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任务书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1.1.9合同价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款项。1.1.10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必需的支出。1.1.11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工作天数。1.1.12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约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13开工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开始工作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完成合同范围内工作并提交成果资料的绝对或相对日期。1.1.15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认可,满足承包人开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图件,包括相关说明和资料。1.1.16作业场地:指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作业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具体指定的供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作业使用的其他场所。1.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8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直接或间接地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1.19不利物质条件:指承包人在作业场地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条件、非自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1.1.20后期服务:指承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后,为发包人提供的后续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如报告成果咨询、基槽检验、现场交桩和竣工验收等。1.2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1.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1.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1.3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1.3.1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3.2适用技术标准适用于工程的现行有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为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技术标准。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所使用技术标准的名称及提供方,并约定技术标准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等事项。1.4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语言。1.5联络1.5.1与合同有关的批准文件、通知、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或合同双方确认的其他形式,并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接收人。1.5.2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各自的送达接收人、送达形式及联系方式。合同当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达地点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发生变动。1.5.3发包人、承包人应及时签收对方送达至约定送达地点和指定接收人的来往信函;如确有充分证据证明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收的,视为拒绝签收一方认可往来信函的内容。1.6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保密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成果资料、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第2条发包人2.1发包人权利2.1.1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察工作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实施监督,并对成果予以验收。2.1.2发包人对承包人无法胜任工程工作的人员有权提出更换。2.1.3发包人拥有承包人为其项目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的使用权,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和数据等。2.2发包人义务2.2.1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明确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任务及技术要求。2.2.2发包人应提供开展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所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包括总平面图、地形图、已有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若上述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搜集时,发包人应承担相关费用。2.2.3发包人应提供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作业所需的批准及许可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占用和挖掘道路许可等。2.2.4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具备条件的作业场地及进场通道(包括土地征用、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接口和青苗赔偿等)并承担相关费用。2.2.5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作业场地内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等)的资料、图纸,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发包人应委托专业机构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发包人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实,致使承包人在工程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2.2.6发包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为承包人安全生产提供条件并支付安全生产防护费用,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进行作业。2.2.7若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发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2.2.8发包人应对承包人满足质量标准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相应的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合同价款及费用。2.3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第3条承包人3.1承包人权利3.1.1承包人在工程勘察期间,根据项目条件和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定等方面的变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术方案的建议。3.1.2除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外,根据合同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以将建设工程其他部分的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分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建设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发包人对分包的特殊要求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3.1.3承包人对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包括投标文件、成果资料、数据和专利技术等拥有知识产权。3.2承包人义务3.2.1承包人应按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任务书和技术要求并依据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3.2.2承包人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3.2.3承包人在提交成果资料后,应为发包人继续提供后期服务。3.2.4承包人在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期间遇到地下文物时,应及时向发包人和文物主管部门报告并妥善保护。3.2.5承包人开展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活动时应遵守有关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设施的安全。3.2.6承包人在燃气管道、热力管道、动力设备、输水管道、输电线路、临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风险性较大的地点,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环境中进行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作业时,应编制安全防护方案并制定应急预案。3.2.7承包人应在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方案中列明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并在合同履行期间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作业现场环境。3.3承包人代表承包人接受任务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负责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的承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承包人代表在承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承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第4条工期4.1开工及延期开工4.1.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并接受发包人对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进度的监督、检查。4.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工,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4.2成果提交日期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具体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4.3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增加合同价款和(或)补偿费用:(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定金、预付款和(或)进度款;(3)变更导致合同工作量增加;(4)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5)发包人改变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技术要求;(6)发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4.3.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第4.3.1款情形发生后7天内,应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补偿费用的确认程序参照第7.1款〔合同价款与调整〕执行。4.4承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双方同意顺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资料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误的;(2)承包人管理不善、组织不力造成工期延误的;(3)因弥补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质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误的;(4)因承包人成果资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误的;(5)承包人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4.5恶劣气候条件恶劣气候条件影响现场作业,导致现场作业难以进行,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具体可参照第4.3.2款处理。第5条成果资料5.1成果质量5.1.1成果质量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深度规定,且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5.1.2双方对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成果质量有争议时,由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5.2成果份数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发包人另行支付相应的费用。5.3成果交付附件2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桐梓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2412-520322-04-01-668027标段名称桐梓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招标人桐梓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及电话冯先生0851-26630131代理机构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杨娜琳18788615881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投标活动前取得行政许可;是口否口2要求投标人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是口否口3要求投标人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是口否口4要求投标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是口否5要求投标人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是口否6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是口否7根据投标人取得业绩的区域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8根据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9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口10根据投标人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11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口否回12其他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内容;是口否回13是否属于公平竞争审查例外情形。是口否真实性声明:以上内容均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隐瞒,并自觉接受行政监督部门监督,若因虚假审查,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企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审查意见:招标人(签字):招标代理机构(签字):(单位盖章)(单位盖章)-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复核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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