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维修及改造招标公告(岳池县天平小学校2025)



岳池县天平小学校校舍维修及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

岳池县天平小学校

校舍维修及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竞选公告

岳池县天平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取一家采购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本项目进行项目采购,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竞选。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岳池县天平小学校;
2.采购项目名称:岳池县天平小学校校舍维修及改造项目;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2024年校舍安全保障补助资金。   
4.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项目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5.采购代理工作内容:
(1)依法根据政府招投标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2)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
(3)依法发售采购文件;
(4)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
(5)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
(6)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
(8)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
(9)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
(10)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
(11)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12)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
(13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二)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网上登记(提供截图);
(三)已在四川省住建厅登记备案登记;(提供截图)
(四)近三年没有被工商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过、没有被列入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没有被列入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当前没有未完结的被执行案件。(提供承诺函)
(五)本次竞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选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竞选、符合第二条“资格要求”的,请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按要求填写介绍信(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申请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
2.地址:岳池县天平小学校。
3.本项目无报名费。
四、开标时间
1.定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在岳池县天平小学校办公室公开举行竞选活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申请人应按附件一、二、三、四、五、六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开标时一并带入开标地点,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岳池县天平小学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上发布。
七、选择中选人的原则
1.综合评分法。所有参与竞选的供应商提供完善的资料和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附件5(综合评分表)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若投标人分数并列第一,由业主择优确定中选人。
3.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则直接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八、合同签订及履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招标代理采购工作。
2.代理招标工作按照“一事一委托”原则,成交供应商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工作。若成交供应商未遵照协议要求进行招标,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
3.若采购项目取消,则该采购项目代理自动作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九、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岳池县天平小学校。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18982620620 
地址:岳池县天平小学校
岳池县天平小学校   
                                               2025年12月23日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附件下载:

招标代理竞选公告-附件.pdf

岳池县天平小学校校舍维修及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竞选公告岳池县天平小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取一家采购代理机构并委托其对本项目进行项目采购,现诚邀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代理机构参与本次竞选。一、项目概况1.采购人:岳池县天平小学校;2.采购项目名称:岳池县天平小学校校舍维修及改造项目;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2024年校舍安全保障补助资金。4.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项目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5.采购代理工作内容:(1)依法根据政府招投标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2)依法邀请供应商(发布公告);(3)依法发售采购文件;(4)提供合规的评标室及所有相关设施设备,依法组织项目开标、评审活动;(5)依法对开标、评审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并刻盘保存;(6)依法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7)依法发布采购结果公告;(8)依法审核政府采购合同是否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发现有未1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的、应当及时告知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改正、并中止合同签订;(9)依法及时组织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编号及送备案部门备案;(10)负责采购文件技术参数部分以外的询问和质疑(投诉)答复;(11)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12)对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文件(档)资料的存档及汇编装订;(13)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二、资格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二)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或四川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网上登记(提供截图);(三)已在四川省住建厅登记备案登记;(提供截图)(四)近三年没有被工商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过、没有被列人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没有被列人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当前没有未完结的被执行案件。(提供承诺函)(五)本次竞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竞选文件获取方式1.报名时间: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竞选、符合第二条“资格要求”的,请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按要求填写介绍信(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申请人报名主体资格不得转让。2.地址:岳池县天平小学校。3.本项目无报名费。四、开标时间1.定于北京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在岳池县天平小学校办公室公开举行竞选活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竞选地点。逾211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怨不接收。2.申请人应按附件一、二、三、四、五、六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开标时一并带入开标地点,响应文件不予退还,不得散装或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相关响应文件,业主不予受理。五、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岳池县天平小学校。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上发布。七、选择中选人的原则31.综合评分法。所有参与竞选的供应商提供完善的资料和证明材料,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按照附件5综合评分表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确定为成交供应商。2.若投标人分数并列第一,由业主择优确定中选人。3.若只有一家单位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查,则直接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八、合同签订及履行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供应商未在2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小组推荐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招标代理采购工作。2.代理招标工作按照“一事一委托”原则,成交供应商按照协议要求及时开展招标工作。若成交供应商未遵照协议要求进行招标,采购人则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另行选择其他招标代理机构。3.若采购项目取消,则该采购项目代理自动作废,采购人不承担责任。九、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岳池县天平小学校。十、联系方式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18982620620岳池县天平小学校202年2月2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舍维修及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