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内窥镜招标公告(吉林市中心医院2025)
吉林省威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吉林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1042号-CG001
项目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789000
最高限价(元):3789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3789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3条、电子结肠内窥镜3条(具体采购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3:00: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吉林市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区(解放西路16号)8楼8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2、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6、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市中心医院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四号
联系方式:0432-62165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威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雾凇西路
联系方式:15584630528
项目联系人:张琳琳
附件信息:
吉林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采购项目12.23.doc544.5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吉林市中心医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10:5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日上午:08:00 至 00至11:30:00下午:13:00 至 00至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09:30
开标地点
吉林市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区(解放西路16号)8楼804室
预算金额
¥378.9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琳琳
项目联系电话
15584630528
采购单位
吉林市中心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四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2-62165724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威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雾凇西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584630528
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1042号-CG001吉林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采购人:吉林市中心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威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评标方法12第四章采购需求35第五章合同格式37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4第一章招标公告吉林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吉林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5]-01042号-CG001;2.项目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378.90万元;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6.采购需求: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3条、电子结肠内窥镜3条(具体采购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8.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验收调试完毕;9.供货地点: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四号(用户指定地点);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网上下载,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传投标,逾期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1、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投标。2、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投标文件制作。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6、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四号联系方式:钱程0432-6216572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吉林省威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雾凇西路联系方式:张琳琳1558463052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琳琳电话:155846305284.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名 称:吉林市中心医院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四号联系方式:钱程 0432-621657241.1.3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吉林省威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雾凇西路联系方式:张琳琳 155846305281.1.4项目名称吉林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采购项目1.1.5供货地点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四号(用户指定地点)l.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内容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3条、电子结肠内窥镜3条(具体采购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3.2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验收调试完毕1.3.3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1.4.1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需同时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3)(裁判日期: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案由:行贿)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1分包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2.2.1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2.2.3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的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应体现在由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生成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1、供应商为经销商: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企业为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4年年末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2022年至今类似项目经验业绩证明文件(如有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包括:项目名称、签约时间、中标金额和双方签字并盖章)否则该项业绩视为无效;5、供应商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和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裁判日期: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案由:行贿)供应商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截图必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截止之日期间内任意一天);7、保证金缴纳凭证;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材料。3.2.4最高投标限价预算金额总价:378.90万元(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3条,预算单价565000元/条;电子结肠内窥镜3条,预算单价698000元/条)*(供应商总价及单价不能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否则在评审中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视为废标)。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开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电汇投标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并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78万元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收款单位:吉林省威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号:0720 6220 1101 5200 0035 03联系人:张琳琳联系电话:15584630528注:以转账、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出,并在进帐凭证上明确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及项目编号、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为保证投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准确存入指定账户及保函合法性,避免出现因投标保证金递交失误而导致的废标,投标单位须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前,将汇款凭证、纸质保函、电子保函回执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jilinwh2088@163.com进行确认,供应商应确保此笔款项或保函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保证金交付时间以保证金到帐或收到保函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以上相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初步评审不通过,不再进入详细评审,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借用他人资质,互相串通、结盟,伪造虚假业绩、人员、财务、履约情况等,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进行投标者。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止。(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4年年末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4投标文件上传本项目执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须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4.2.1供应商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人。评标委员会推荐初步评审合格,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7.1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政采云”平台(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是否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担保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不要求10.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0.2低于成本报价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 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 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 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完成。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审小组有权将其按废标处理。10.3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依据: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要求。收费金额:中标金额1%,由中标人支付。10.5付款方式合同总金额分60期支付。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有效发票提交至甲方财务科结算后下个月起给付,每月一期,每期均等。10.6质保期质保≥3年 使用年限≥6年10.7质量保证金/10.8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0.9节能环保优先采购产品优惠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给予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给予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对属于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幅度详见评分标准。□本项目无优先采购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10.10供应商废标说明1、供应商需在开标前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加密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2、开标时,供应商需用生成最终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以防签到、解密失败。3、清标系统中,如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均视为废标。4、供应商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请严格按照评分办法中所要求的证明证件进行诚信库的完善,比如企业信息,业绩信息,人员信息等诚信库信息。开评标过程中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废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10.11其它要求本项目采购技术标暗标方式进行评审,具体要求如下:投标文件技术标必须遵守的统一格式和规范。技术标文件(暗标)未按以下“盲评”要求制作的,为无效投标,除下述要求外,不得因暗标格式问题认定为无效投标: 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 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 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全部使用中文标点符号;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 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边距2.5厘米,其余均为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30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 5.其它: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供应商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可能被辨别出供应商身份的任何标记。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用于修改、补充和完善正文中的相关事宜,前附表与正文如有冲突以正文为准。供应商须知正文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能够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本项目不举行项目答疑会和组织踏勘现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服务要求第六章评标办法第七章附件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并按照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的答复澄清,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关注并下载。否则,后果自负。7.2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投标人自行关注并下载。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7.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未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后果自负。7.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2投标人应提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编制9.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制作。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谈判、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9.5招标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0.投标报价10.1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参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结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及服务要求、本项目具体特点、计划工作量、投标人单位的情况自行测算进行报价。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所服务的全部价格。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0.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前附表规定提交。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才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1.4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署合同,并按第22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6投标保证金将一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11.7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13.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13.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13.5、采购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最终上传。15.投标15.1、投标文件应独立制作。15.2、投标人应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或递交投标文件。15.3、投标人上传提交投标文件的平台: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4、首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前述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办理。15.5、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将给予废标、解除合同及赔偿损失,同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15.5.1虚假的资料。15.5.2在实质性方面失实。16.开标16.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通过政采云系统完成投标过程。16.2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16.3开标时,采购人将按照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的开标记录,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交货时间/服务期限、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16.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6.6采购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6.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投标人代表通过系统确认或监督人确认。16.7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上传)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无效、缺失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5)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6)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6.8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交货时间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评标18.1评标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18.2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18.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的。(12)《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8.4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5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符合性)进行审查:18.5.1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8.5.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8.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服务方式、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18.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9.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0.评标方法和标准20.1相关要求20.1.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评分标准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20.1.2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0.1.3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本单位的服务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照本招标文件小型、微型企业的相关价格扣除标准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0.1.3.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0.1.3.2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20.1.3.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0.1.3.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0.1.3.5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0.1.4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前附表。20.1.4.1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0.1.4.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20.1.4.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0.1.5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原件的扫描件,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0.1.6评分得分非整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20.2.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0.3.政策加分以及计算方法20.3.1说明:20.3.1.1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或者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0.3.2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前附表。20.3.3按照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2019〕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享受政府采购优先政策:20.3.3.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前附表)。20.3.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或价格折扣(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前附表)。20.3.3.3投标人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20.4评标委员会将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0.5如果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预中标人:按评审后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0.6中标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公示1个工作日。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1.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人。22.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保密和披露23.1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3.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4.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补充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废标说明: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第三章评标方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和3.1.1项的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和3.1.1项的规定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具有所投产品的经营范围。《医疗器械注册证》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和3.1.1项的规定具有所投产品的相应的产品、型号并在注册登记产品的有效期内。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和3.1.1项的规定提供公司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4.1 和3.1.1项的规定(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3)“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其它要求1、对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做出实质性响应;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不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4、不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资格评审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注:资格评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审查。2.1.2符合性要求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签字和盖章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投标文件的编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为合格;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为不合格。报价唯一合格: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合格: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1项的规定,无缺漏项。供货及安装工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2项的规定。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3.3项的规定。质保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0.6项的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3.1项的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4.1项的规定,有缴纳凭证加盖公章或财务章【要求清晰可见】。权利义务符合第五章“合同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4项的规定,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上述评审因素都合格为符合性要求合格,有一项不合格为废标,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注:1、“通过”表示该项评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不通过”表示该项评审标准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结论汇总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即超过半数评委的结论为“通过”,该供应商初步评审合格,否则不合格。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商务部分: 50分(其中投标报价 30 分)技术部分: 50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2.2.3(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50分)投标报价( 30 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增值服务( 2分)对投标人提出的符合规定且具体可行的实质性要求(如产品的优越性、高于采购需求等),每有一条得1分,满分2分。售后服务技术人员配备( 8分)按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数量进行评分,每配备一人得4分,满分8分。需提供售后服务技术人员获得相关技术证明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综合审核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方案:1、售后服务内容;2、故障、技术支持响应时间;3、备品备件的保障措施;4、售后服务网点情况;5、质保期外运行与维修成本等。每项最高得2分,满分10分。2.2.3(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50分)满足产品技术参数要求的情况( 20 分)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技术规格、包装规格参数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得20分(基础分值)。技术参数每负偏离一项扣2分,扣至0分止。正偏离不加分。注:投标文件须如实填写响应及偏离情况,否则承担对应法律责任,并将违法情况上报主管部门,申请将其行为公示于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供货方案( 6 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供货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货进度计划 2、供货流程 3、供货人员安排。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 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 2 分,方案有缺失的得 1 分, 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6 分。 (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投标货物先进性、可靠性( 6分)综合审核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彩页、技术说明资料等材料。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彩页、技术说明资料等材料充分,投标产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的得6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彩页、技术说明资料等材料基本齐全,投标产品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性能较好的得4分;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彩页、技术说明资料等材料明显缺项,无法判断投标产品先进性、可靠性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培训方案( 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培训计划: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培训计划 2、实操指南 3、设备维护保养指南。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 2 分,方案有缺失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6 分。 (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前后逻辑错误、内容缺失有瑕疵、无具体流程细节描述之处)质量保证 方案( 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质量保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质量保障措施;2、质量方针 3、质量目标。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 2 分,方案有缺失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6 分。 (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设备安装 调试方案( 6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提供设备安装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人员配置 2、安装进度排期 3、安装保障方案。对以上三项方案进行阐述,每提供一小项内容适用于项目且无缺失的方案得 2 分,方案有缺失的得 1 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 6 分。 (缺失是指:不符合实际,存在偏离内容、内容前后不一致、文不对题、一、评标须知1.关于评标方案(1)评标委员会的每位成员(简称评委)应认真地阅读并确认已经正确理解了评标方案;(2)评委如对评标方案有异议,应在评标开始前提出。2.关于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关于评标责任(1)评委应在其书面评审意见上签字确认;(2)评委对其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关于回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如事先不知情的,应在宣读供应商名单及评标纪律后主动提出回避:(1)供应商或供应商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供应商有其他利害关系。5.关于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二、评标原则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依次排列。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得分且投标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评分标准(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正文规定的任何一种投标无效、废标、否决投标的情况;(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供应商得分=A+B。3.2.4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3.2.5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下列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定全市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市政发﹝2022﹞6号)(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即:最终参加评审的投标价格=小微企业原投标报价-小微企业原投标报价×10%。(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即:最终参加评审的投标价格=联合体原投标报价-联合体原投标报价×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条款中(1)和(2)两种价格扣除规则不得同时适用。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条相同的相关扶持政策。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1条相同的相关扶持政策。4、同时属于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1)给予投标报价得分的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纳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2)对于技术评分项目,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执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规定,《采购需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1)给予投标报价得分的3%的加分,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分加分。(2)对于技术评分项目,给予技术评分得分的3%的加分。7、投标产品同时纳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价格扣除比例不叠加。8、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选择重新招标,或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项目清单: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单价预算总价(万元)1电子结肠内窥镜3条698000.00元/条209.402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3条565000.00元/条169.50预算总金额378.90万元注:1、预算单价仅供参考,以实际投标单位报价为主。2、供应商单项报价不能超过预算单价金额,否则在评审中认定其投标报价无效,视为废标。3、投标产品总报价超过合计预算金额的采购人概不接受。4、后附设备招标技术参数为单条技术参数。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单价预算总价(万元)1电子结肠内窥镜3条698000.00元/条209.402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3条565000.00元/条169.50预算总金额378.90万元注:1、预算单价仅供参考,以实际投标单位报价为主。2、供应商单项报价不能超过预算单价金额,否则在评审中认定其投标报价无效,视为废标。3、投标产品总报价超过合计预算金额的采购人概不接受。4、后附设备招标技术参数为单条技术参数。二、技术要求:一、电子结肠内窥镜3条1.具备前射水功能2.视野角:≥170°3.景深:≥6-100mm4.视野方向:0°直视5.弯曲角度:向上、向下≥180°,向左、向右≥160°6.先端部外径:≤12.4mm7.插入部外径:≤12.2mm8.器械钳道内径:≥3.0mm9.工作长度:≥1300mm10.总长度:≥1600mm11.具有肠镜插入辅助技术12.具有一键式插拔技术与科室现有主机系统兼容质保≥3年使用年限≥6年一、电子上消化道内窥镜3条1.具备副送水功能2.视野角:≥140°3.景深:≥4-100mm4.视野方向:0°直视5.弯曲角度:向上≥210°、向下≥100°,向左、向右≥100°6.先端部外径:≤9.8mm7.插入部外径:≤9.9mm8.器械钳道内径:≥3.1mm9.工作长度:≥1000mm10.总长度:≥1300mm与科室现有主机系统兼容质保≥3年使用年限≥6年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供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验收调试完毕;供货地点: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四号(用户指定地点);四、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达到相关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五、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六、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标准的合格要求;2.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合格。第五章合同格式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此合同文本仅为通用参考合同文本,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双方将对商务、技术、承诺等内容签订更加详细的内容,采购人保留对合同条款修改的权利。)吉林市中心医院内窥镜采购项目采购合同买方(甲方):卖方(乙方):签订地点:中标通知书编号:吉林市中心医院(买方)需求的项目经(招标代理机构)以编号为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卖方)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和(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合同设备及价格序号设备名称型号和规格生产厂家技术参数及配置单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元)(含税)合计金额 (元)(含税)1见附件见附件合计金额(元)人民币(小写):¥ (大写: )上述合同设备的单价及合计价款包括设备款、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报关费、仓储费、关税、进口增值税、商检费、安装费、代理费以及国内税费等设备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前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第二条: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安装验收调试完毕第三条:交货地点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四号。第四条:付款方式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分期支付。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有效发票提交至甲方财务科结算后下个月起给付,每月一期,每期均等。第五条:质保期5.1质保期: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第六条:设备运输与交货6.1交货期限:本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运至买方指定地点,逾期按违约处理。6.2设备运输应按制造公司的标准予以包装,包装应符合设备可满足长途运输及运输方式的相关要求。6.3卖方负责委托承运人运输设备及装卸,设备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及装卸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已全部包含于设备总价中,买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6.4设备的所有权自设备交货之日(送至买方指定地点)起转移给买方,所有权转移后设备的保管责任、毁损、灭失的风险及责任由买方承担。6.5卖方于设备到达指定地点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买方准备安装场地及设备安装准备工作,并应详细告知买方设备可妥善保管办法及运行的各方面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电力、频率、空调。6.6货物到达日前,卖方应派至少名技术人员到设备安装场地实地查看,提供专业指导意见,并提交安装、调试方案及机房结构、水电线路等技术图纸。如因未及时出具指导意见而致场地无法满足设备的安装及运行要求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6.7卖方应随设备同时向买方提供与设备规格相符的完整的中、英文维修手册和用户使用手册各一份、制造商的质保条款(质保协议)以及其他一切与设备相关的证书(如合格证)、费用票据等。第七条:设备的拆包、安装、调试、验收7.1设备的拆包、安装、调试应由制造商派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到现场为买方提供服务,所有费用由卖方负责。7.2货物至交货地点后,拆包过程应由买卖双方共同派代表完成;拆包后双方对设备及零部件数量、外观等需逐一检查,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检查结果,买方代表应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买方人员签字与买方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3卖方应保证制造商于设备送至买方指定地点之日起日内全部安装完毕并交付,否则按违约处理,但因买方自身原因导致迟延的除外。7.4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完毕后,卖方应向买方发出书面《安装调试验收证书》,买方在此证书上签章即代表验收合格,设备保修期自签章之日起开始计算。7.5验收标准:按国际或国家标准及制造商提供的验收标准书进行验收,若制造商标准与国际或国家标准有冲突,以国际或国家标准为最终标准验收,经验收合格甲方在《安装调试验收证书》签章后方视为完全交付。7.6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验收,如安装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所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第八条:质量保证责任及售后服务8.1卖方有义务与本合同项下的设备制造商联系,由制造商提供设备维修培训、质保期内和终生的维护维修等服务。制造商未尽这些义务的,买方有权向卖方追究违约责任。8.2该设备质保期为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如设备正常运转率低于95%,按一年365天算,每超过一个百分点,质保期顺延15天。一年内,如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设备的主要部件损坏,卖方负责免费更换新的整机设备。非主要配件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维修次数超过两次,按配件价格作为卖方的赔偿。8.3质保范围:以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招标文件等条款中有特殊约定除外)。质保期内,卖方及制造商应无偿提供服务。8.4如买方有维修或图像参数调整要求,卖方应及时联系制造商并于1小时内作出反应,维修专业人员应于2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一般性故障维修。超过规定维修时间,买方有权选择第三方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卖方承担,且不免除卖方的维保责任。8.5卖方应在交付时向买方提供足够使用叁年的维修备件清单和除保修内容外合理的耗材清单和易损件清单。质保期届满,卖方或制造商仍负有终身维修及图像参数调整义务,更换备件的费用不应超过其成本费,免收维修费,人工费,终身维护。8.6如遇买方可自行维修的情况,卖方或制造商应自接到买方通知时起1小时内提供进入维修模式的密码,且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质量保证及后续维修责任。买方未通知卖方或制造商自行维修设备,导致的产品故障和部件损坏,由买方承担相应损失。8.7如买方所购设备面临停产,卖方应在合理时间内以书面告知买方具体停产时间,并以书面形式保证设备停产后8年内可保障所有零备件的及时供应。8.8驻地工程师在为买方进行现场巡检、维修和进入现场工作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于工程师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及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导致的人身安全事故,买方不承担责任。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第九条:风险及承担9.1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卖方应及时向买方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损失各自承担。第十条:违约及赔偿10.1卖方未按约定向买方提供与设备运行、售后及维权相关的设备的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维修手册、发票等文件,应自买方催告后十日内提供,否则,买方有权推迟付款或拒绝验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0.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包装要求及设备性能的需要包装、运输、卸货、安装设备,致使设备发生毁损、灭失或设备无法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如造成的买方损失的,应足额赔偿。10.3卖方未按期交货,除双方另行书面协商确定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交货部分设备价格的千分之一承担逾期违约金(因不可抗力导致延期交货除外)。10.4如设备因卖方原因导致未按约定时间安装完毕并交付验收的,每逾期一日,卖方应承担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设备因买方自身原因导致未能按约定时间安装完毕并交付验收的由买方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10.5设备验收合格后,在运行中因设备质量或运行问题,必须依据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给予解决,如卖方或其制造商未及时提供相关服务或维修迟延导致买方遭受损失的,卖方应赔偿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10.6卖方应保证无第三人就买方所购设备提出任何权利上的主张,如出现纠纷由卖方自行解决,给买方造成损失时,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等)。10.7卖方或制造商应保证买方购买的所有仪器设备在使用中的质量与安全,如因卖方设备问题给医院造成的相应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10.8本协议逾期违约金上限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如逾期超过30日的,买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解除部分价格30%的赔偿。所约定的上述违约金及赔偿,如不足弥补买方或卖方损失的,卖方或买方还应予以补足。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调整或变更或通过其他方式予以处理,但双方应签署书面的补充协议。10.9卖方应严格遵守投标文件所约定的设备品牌型号、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主要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辅助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如有不符,买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实际与约定的配置和参数出现偏差,立即通知卖方,卖方接到通知应积极响应,确认后予以及时纠正,费用由卖方承担,否则买方有权推迟付款,直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第十一条:合同变更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补充经双方同意后,以书面形式的最终确定为准。变更或补充部分以新合同为准,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继续有效。11.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移给其他任何第三方。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及其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仍未达成解决方案,则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法规。第十三条:合同构成及效力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补充,解释或修改合同的作用,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与本合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优先效力以下列顺序为准。13.1本合同书;13.2产品说明书、图纸、制造商的保修条款等有关资料;13.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13.4投标文件13.5卖方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13.6中标通知书;13.7合同的其它附件。第十四条:其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加盖骑缝章)后生效,一式伍份,买方执肆份、卖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买方(盖章):吉林市中心医院卖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指定账户:指定账户: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南京街四号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备注: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后附中标设备技术参数及配置清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投标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开标一览表五、投标报价明细表六、商务条款偏离表七、技术服务响应及偏离表八、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九、供应商基本情况十、投标保证金十一、售后服务承诺书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一)投标函致:(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进行投标,现已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提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为此,我方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本次采购项目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为(大写),(小写)。供货及安装工期为:。2.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忠诚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保证按时签定合同并于合同签字生效后立即开始依合同要求履行相关义务。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书和履行一切必要手续,如因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造成无效投标的后果愿自行承担。6.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及上传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9.我方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证明资料真实有效,投标有效期内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我方承诺愿意承担因此导致的废标、被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等后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其他供应商、招标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投标函附录1项目名称2项目编号3供货及安装工期4供货地点5质量标准6投标报价大写:小写:7投标有效期8质保期9备注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四、开标一览表说明:1、“开标一览表”以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格式进行填写,开标时唱标使用解密后的“开标一览表”。2、“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3、“开标一览表”中各个栏目都必须完整、准确填写。开标时,“开标一览表”的所有内容都不允许补充或者修改。4、“开标一览表”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必须在生成的“开标一览表”空白处签字和加盖公章,否则为无效投标。五、投标报价明细表说明:一、报价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方式进行计价。二、报价说明:投标报价应是生产检测、运输、卸货(业主指定地点)、保险、国家及地方规定的任何收费(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费,手续费)、税金、因要符合政府有关单位部门规定而必须改善或替换的任何费用、装卸费(必须使用大型机械而现场又不具备)、办理相关手续、抽样检测、特种设备检测(如果有)、现场安装调试、设备调试费和质保期内保修等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除合同条件另有说明外,金额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任何计算承包金额的错误皆由供应商承担并视为已被双方接受。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及制造厂商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备注投标报价合计大写: 小写: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3.本表包括标准件和专用工具。投标要求:1.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投标报价合计中,并按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写明投标货物的数量及单位,所有投标货物均应标明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及制造厂商等,否则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如果提供价格折扣应明确标明。3、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六、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偏离(正/无/负)情况说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商务条款偏离表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商务条款偏离情况如实填列。2.商务条款主要填列付款方式、供货时间、供货地点、供货方式、售后服务、质量保证、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方面的偏离情况。3.“投标货物商务条款偏离表”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无论所提供的货物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有偏离,供应商均须详细填报“商务条款偏离表”。4.表内如果填列不全,可另外附页说明并按规定签字和加盖公章。5.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七、技术服务响应及偏离表(一)技术响应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投标产品对应的采购需求、技术参数及要求偏离(正/无/负)情况说明备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注:1.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文件中技术规格及要求的所有条款,并在“技术服务响应及偏离表”中如实填写。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或证明文件)。3.此表可根据需要自行拉长加宽(或格式自拟)。(二)投标货物技术文件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实力以及经验,结合采购人需求编制科学、合理、可行性的项目技术和实施方案、产品简介等相关介绍:格式自拟八、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一)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公司发布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公司全称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二、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三、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公司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二)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以及供应商自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其他未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格式自拟附件:一、公司财务状况二、类似项目经验(如有)附件一:公司财务状况一、开户情况开户银行银行名称:银行地址:电话:联系人及职务:传真:电传: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财务状况(单位:元)近三年年年年1、总资产2、流动资产3、总负债4、流动负债5、税前利润6、税后利润7、固定资产8、净资产总值备注:本表后附财务证明材料附件二:类似项目经验(如有)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中标金额供货及安装工期采购人联系电话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如有类似项目经验,本表后附业绩证明材料,并标明序号,没有类似项目经验本表可不填写。九、供应商基本情况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注册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邮政编码主营范围行业类别(对应“□”画“√”)□(一)农、林、牧、渔业 □(二)工业 □(三)建筑业 □(四)批发业 □(五)零售业 □(六)交通运输业 □(七)仓储业 □(八)邮政业 □(九)住宿业 □(十)餐饮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信息技术服务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十四)物业管理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职工人数(人)上年度营业收入(万元)上年利润(万元)供应商联系人信息姓名手机固定电话电子邮箱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十、投标保证金附保证金缴纳凭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十一、售后服务承诺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果我公司的投标被评定为中标,我公司对于中标货物,除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对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的所有要求外,还将按照以下条款提供优质和完善的售后服务:1、我公司中标后将为采购人提供下列售后服务项目:2、我公司的售后服务响应及到达现场的时间(包括质保期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响应时间):3、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技术培训安排:4、我公司用于本项目的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情况、备品备件供应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5、制造厂商和我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实施地)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点明细表及相关情况:制造厂商和我公司在本项目所在地(实施地)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一览表序号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所在市县及街区门牌号联系人移动电话固定电话注:后附加盖公章的本地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证明文件。6、附件:制造厂商和我公司的售后服务体系情况及现行规定文件。供应商:(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供应商应对应详细评审标准对以上内容进行细化编写。十二、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2:投标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注1:承接企业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请填写此声明函。注2:如投标供应商不适用本声明函,填写不适用即可。(二)其他说明注1: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注2:如投标供应商不是监狱企业,填写不适用即可。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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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窥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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