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涵闸坝维修加固工程招标公告(蒙城县水利局2025)



项目概况
蒙城县二中闸等8座小型涵闸坝维修加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MC2025CG517号
2.任务书编号:FS34162220250573号
3.项目名称:蒙城县二中闸等8座小型涵闸坝维修加固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1707130.62元
7.采购需求:本工程对8座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对现有上下游护坡进行拆除重建,闸门、启闭机进行更换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磋商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2)项目包划分:共分为1个项目包。
(3)其他资格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委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获取方式:使用CA锁登陆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项目包人民币0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亳州市蒙城县仁和路和齐山路交口智慧城市中心南楼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二)服务热线
1.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4008804959(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 0551-68105136(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三)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获取磋商文件
(1)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免费注册用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后,及时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包,潜在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项目包的谈判,必须对该项目包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成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获取时间(即竞争性磋商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供应商须及时参与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生成的文件获取确认单为依据。
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随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5.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
6.本项目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供应商)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蒙城县水利局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芡河路48号
联系方式:0558-76231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0558-78200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主任、梁工
电      话:0558-7623169、0558-7820098
4.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主任、梁工
联系电话:0558-7623169、0558-7820098

附件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蒙城县二中闸等8座小型涵闸坝维修加固工程(项目编号:BZMC2025CG517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类采购人:蒙城县水利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9月29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图纸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蒙城县二中闸等8座小型涵闸坝维修加固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蒙城县二中闸等8座小型涵闸坝维修加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BZMC2025CG517号2.任务书编号:FS34162220250573号3.项目名称:蒙城县二中闸等8座小型涵闸坝维修加固工程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人民币200万元6.最高限价:人民币1707130.62元7.采购需求:本工程对8座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对现有上下游护坡进7.采购需求:本工程对8座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对现有上下游护坡进行拆除重建,闸门、启闭机进行更换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行拆除重建,闸门、启闭机进行更换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竞争性,磋商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注: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磋商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磋商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2)项目包划分:共分为1个项目包。(3)其他资格要求: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拟委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②拟委任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时间: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参与。2.获取地点:请潜在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3.获取方式:使用CA锁登陆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项目包人民币0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四、响应文件提交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5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地点: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五、开启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磋商地点: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亳州市蒙城县仁和路和齐山路交口智慧城市中心南楼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六、公告期限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一)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二)服务热线1.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4008804959(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0551-68105136(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三)注意事项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获取磋商文件(1)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免费注册用户,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2)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后,及时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本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包,潜在供应商参加其中任何一个项目包的谈判,必须对该项目包进行网上参与。(3)只有按照规定的获取方式成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获取时间(即竞争性磋商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获取时间(即竞争性磋商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供应商须及时参与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生成的文件获取,确认单为依据。,确认单为依据。,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随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4.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随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ozhou.gov.cn)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办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5.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6.本项目在线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供应商)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无须现场参加开标。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蒙城县水利局地址:亳州市蒙城县芡河路48号联系方式:0558-762316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联系方式:0558-782009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主任、梁工电话:0558-7623169、0558-78200984.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王主任、梁工联系电话:0558-7623169、0558-782009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内容1.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1.2采购人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4项目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1.5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1.1.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1.1.7建设地点蒙城县境内1.1.8采购范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和工程量清单等。1.1.9质量标准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1.10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1、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职称证(如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缴纳养老保险的复印件。养老保险须提供2025年6月以来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响应文件中)。1.1.11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1.2.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9日17:30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供应商无权再因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与投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质疑、投诉。1.2.2采购人澄清的时间2025年10月9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上发布。所有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3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交易信息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1.3.2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文件修改的时间。或交易信息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2.1.1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2.3磋商有效期开标截止之日起60天。2.6.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子签名的,供应商须上传加盖印章(彩色)或签名的扫描件。3.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要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1是否退还竞争性否。3.1磋商响应文件否。4.1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4.2开标程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5.1.1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以上单数(含3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6.1是否授权竞争性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3名以上。6.2成交结果公告媒介和成交通知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成交通知书发出形式为“数据电文”。6.3.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履约保证金收取√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1.汇款;2.转账;3.保函;4.汇票;5.本票;6.支票;7.保险等。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0%履约保证金缴纳要求:由采购人收取,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退还:无违约行为发生或违约行为已处理的情况下,项目履约完成后,采购人按规定退还履约保证金。)8.1安全文明要求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规定8.2总包及分包规定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转包给其它施工单位。分包情况□允许专业分包,分包项目、内容及分包商须经采购人及监理单位同意和认可☑不允许8.3现场条件具备开工条件8.4采购人提供的资料☑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电子版图纸获得方式: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8.4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台下载本项目附件。8.5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费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成交人支付,不单独列项。请供应商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费用,中标后,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成交人应在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核对清单编制费及控制价编制费数额,逾期不核对,视为已认同。8.6特别提醒(1)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数响应、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谈判、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成交的行为,一经发现,将报监督管理部门严肃查处。(2)本工程在发放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后,供应商应对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等数据进行复核。如供应商认为数据有误,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中数据将被作为有效数据用于判定最后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的依据(清单工程量出现重大错误除外)。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若供应商对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未提出相关疑问,视同认可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合理。成交后,供应商应按其报价完成谈判范围和图纸内的全部内容,不得以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存在漏项或数量偏差或不合理提出各种形式的索赔。8.7重要提示(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3)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8.7重要提示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4)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5)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8.8其他补充说明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各供应商需及时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等与谈判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谈判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制定响应文件;3.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资格材料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4.开标后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违法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供应商,针对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将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6.供应商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7.关于中小企业投标:①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1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该文件详细内容请供应商网上查阅)③关于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所投标的物所属行业应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行业类型标准;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享受价格评审优惠。④中小企业投标是指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⑤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⑥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根据省财政厅通知,政府采购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采购等相关政策,有关参考文件如下:①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②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③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⑤******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⑥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21.勘探现场本项目需要供应商自行勘探现场。勘探现场时间:/年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月/日前勘探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3.响应文件份数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响应文件一份。4.如允许自然人参加谈判,自然人在相应材料上签字或盖章即可。3电子招标投标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下载、网上投标(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4一、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二、响应文件中承诺书格式须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承诺书格式保持一致,请供应商在编制文件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制作。(响应文件制作模板如与采购文件一致,该条删除)。三、本项目实行不见面交易,现就有关事项补充如下:1、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响应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响应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采购文件,超过30分钟未解密的将不能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四、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中:“(二)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4.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7.开标结束。(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修改为:(二)开标程序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2、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4、唱标,并记录在案;5、开标结束。(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五、删除: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中:“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的要求。六、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供应商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4澄清说明的内容。七、如有询标事宜,评标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向供应商发起询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评标委员会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询标起不超过20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逾时不回复的,视为供应商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八、取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九、供应商可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BZWZ/),查看评审结果。十、供应商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0558-5122006。解密不成功的,后果自负。供应商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光盘)直接将电子响应文件导入评标系统。十一、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标段评审进度环节时刻关注项目评审进度。评审小组发出第二轮报价(即最后报价,下同)指令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用CA锁登陆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采购业务管理→二轮报价,在报价,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20分钟内提交第二轮报价。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5本项目质疑、投诉环节的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时响应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6本项目支持供应商运用政府采购合同进行信用融资(即政采贷),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与供应商约定唯一收款账户;因政采贷需要更改供应商收款账户的,采购人、融资机构、供应商三方应共同签订《政采贷收款账户变更备案表》(格式详见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其他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更改上述唯一收款账户。7采购文件质疑(1)提出时间:若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2)提出方式:采用书面形式,现场或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bozhou.gov.cn/),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其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成交标的信息(分项报价表)、未成交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等信息,并承诺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虚假、隐瞒情况,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9根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0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推广使用政府采购电子保函业务的通知》(皖财购函【2023】257号)文件精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推广电子保函。采购人不得10拒收供应商以保函形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提供等额预付款保函,办理政府采购预付款业务。履约保函,指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约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供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证承诺电子担保凭证。预付款保函,指按照采购文件约定,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前,由供应商提供给采购人的信用担保保函。10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成交人支付,不单独列项。请供应商在报价中充分考虑上述费用。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代理机构核对代理服务费、与造价单位核对清单编制费及控制价编制费数额,逾期不核对,视为已认同(1)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标段按下表规定计算后乘以100%向成交人收取。中标价费率100万元以下1.0%100万元-500万元0.7%500万元-1000万元0.55%1000万元-5000万元0.35%5000万元-10000万元0.2%10000万元-100000万元0.05%100000万元以上0.01%(2)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参照《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等文件规定,以成交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分标段分别计算后乘以100%向成交人收取。11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18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一、注册登记(一)本项目只接受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登录地址:https://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已审核通过的注册用户参与,未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注册办理手续,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804959)。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供应商如有疑问,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交易信息”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响应文件。三、制作响应文件(一)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响应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三)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响应文件如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四、递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五、投标(一)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上传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审活动正常进行,供应商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响应文件。(三)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六、开标(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如要求)准时参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二)开标程序(二)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4.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7.开标结束。(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4.供应商进行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如遇系统故障等特殊情况,由采购人或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开标时间。(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部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解密的,其他响应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5.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响应文件;6.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7.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审活动,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审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二)供应商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受竞争性磋商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三)供应商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责任自负。,责任自负。,(四)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后续评(四)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后续评审:,1.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八、意外情况的处理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谈判保证金、提交的响应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九、其他如本要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1.竞争性磋商文件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采购需求;(5)合同条款及格式;(6)工程量清单;(7)图纸;(8)技术标准和要求;(8)技术标准和要求;(9)响应文件格式。(9)响应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2款和第1.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根据本章第1.2款和第1.3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1.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1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1.2.4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1.3.1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1.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组成2.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供应商应完整地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九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2.1.2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2.1.2上述文件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2.1.3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2.1.3供应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1.4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体协议书。,2.2投标报价2.2.1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2.2.2供应商在磋商时间前修改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1.2、1.3款的有关要求。2.2.3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载明。2.2.42.2.4.1其他要求详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1)材料供应方式:本工程使用的材料原则上均由承包人组织采购,综合单价中的材料费应包括材料运杂费、采保费及检验试验费等。投标报价必须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的格式注明材料及设备的规格、品牌、生产厂家(产地)等,若所报清单中未注明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及产地,则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并经采购人同意,且价格不予调整。承包人提供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提供产品设备的装箱单、购货发票、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明和检验资料,交监理人现场清点验收合格后入库或投入使用。如有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及设备部分,承包人承担验收、倒运、报验、保管的责任。(2)材料价格:除发包人提供材料及实行暂定价(如有)的材料和设备以外,供应商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3)实行暂定价(如有)和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的价差仅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4)零星工作项目费,供应商应根据“零星项目清单”所列人工、材料、机械,分别全额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5)其他项目清单中采购人部分的清单项均为估算金额(如有)。投标时必须全额计入投标总价,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6)供应商不得擅自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工程数量。工程量清单计价中的措施项目应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7)对于受施工现场场地限制,需要另外寻找场地解决临时住宿、材料及设备堆放,由此产生的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范围内,采购人不再承担该费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的垃圾清运费、现场清,,理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理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8)成交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8)成交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所报的综合单价一律不予调整。2.2.4.2供应商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具体规定和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4.2供应商的报价由不可竞争费用和可竞争费用构成。具体规定和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4.3供应商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有缺项漏项的、工程量少计算的、工程量多计算的、计算有误的,应于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日期前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中提出澄清要求,若不提出,中标后不作调整,均按图施工(清单中有特殊要求者除外)。2.2.4.4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由成交人支付,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缴纳。2.2.5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2.2.6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工程建設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成交人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2.3磋商有效期2.3.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磋商有效期为60天。2.3.2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磋商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2.4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详见评标办法。2.5备选响应方案2.6.1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6.2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但备选响应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2.6.3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响应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2.6响应文件的编制2.6.1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6.2响应文件应当对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工期、磋商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2.6.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2.6.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的递交3.1响应文件的递交3.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3.1.2供应商通过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3.1.3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3.2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3.3.1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3.3.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4.开标4.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4.2开标程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5.评审与谈判5.1竞争性磋商小组5.1.1评审与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5.1.2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5.1.3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审。5.2评审与谈判原则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5.3评审与谈判5.3评审与谈判5.3.1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5.3.1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谈判。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和谈判依据。,5.3.2评审与谈判完成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合同授予6.1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就投标价格、谈判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6.2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以及评审专家名单等。6.3履约担保6.3.1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2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6.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6.4政府采购合同6.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4.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6.4.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1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6.4.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6.4.5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6.4.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4.7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纪律和监督7.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7.3对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7.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评标程序:(一)资格性检查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再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复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条款序号评标因素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声明函要求(格式附后)3资质证书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其他资格要求4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其他资格要求5项目经理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其他资格要求6类似项目业绩(如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其他资格要求7其他要求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其他资格要求8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9供应商信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注:磋商小组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9供应商信用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磋商小组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10联合体协议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符合磋商公告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二)符合性检查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条款序号评标因素评标标准1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3报价文件制作机器码、创建标识码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供应商,针对报价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不得相同。4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5响应文件格式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6响应报价响应报价唯一7磋商响应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8承诺函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9项目经理承诺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10履约承诺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11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报价、工期、工程质量等注:1、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供应商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响应文件或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上传,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3。(三)综合评审表1.综合评分1.1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1.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1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90分)1.施工组织设计一、项目理解(6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理解情况,进行综合评分:①对项目总体实施内容表述清晰、完整、合理;施工段划分呼应总体表述,划分清晰、合理、符合规范要求;②工期、质量、安全、文明的标准与目标合理、符合规范;对项目特殊工艺和或关键工序设想合理。上述方案内容阐述清晰、逻辑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提供1项均符合的得3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满分6分。二、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9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分:①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有详尽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②对项目关键技术、工艺有深入的表述;③对重点、难点有先进、合理的建议,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切实可行,措施得力。上述方案内容阐述清晰、逻辑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提供1项均符合的得3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满分9分。三、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6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情况,进行综合评分:49技术资信分(90分)1.施工组织设计①机械、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②对机械、设备的使用、保管、故障排除、维修保养,符合相关规定,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上述方案内容阐述清晰、逻辑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提供1项均符合的得3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满分6分。四、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分:①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技术人员的选取,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②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标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上述方案内容阐述清晰、逻辑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提供1项均符合的得3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满分6分。五、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分:①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计划内容达到规定标准,符合项目实际。②有环境保护措施,措施内容达到规定标准,符合项目实际。上述方案内容阐述清晰、逻辑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提供1项均符合的得3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满分6分。六、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分:①有针对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②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上述方案内容阐述清晰、逻辑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提供1项均符合的得3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满分6分。七、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6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情况,进行综合评分:①施工项目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②主要工序有针对性强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上述方案内容阐述清晰、逻辑合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符合;每提供1项均符合的得3分,部分符合的得1分,未提供或不符合的不得分;满分6分。八、施工总平面图(4分)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总平面图情况,进行综合评分:(1)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准确,施工总平面图优于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得4分;(2)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基本准确,施工总平面图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整详细,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2分;(3)对本项目特点和难点理解有待提升,施工总平面图基本适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有待改善,得1分;(4)方案不可行或者未提供得0分。49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满分5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满分5分。103.企业荣誉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5分,满分15分。2、具有有效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三级得3分,二级及以上得6分。提供证书或其他有效的证明资料。214.供应商业绩自2019年1月以来(以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满分10分。注: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完工证书(或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10价格分(10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10分)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100注:综合评审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供应商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响应文件或从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分值汇总2.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2.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序号情形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1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价格扣除5%评标价=总投标报价×(1—5%)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额30%以上的对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扣除2%评标价=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总投标报价×(1—2%)注:(1)小微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微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6)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7)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四)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评审原则评审与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2.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评审3.1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一)磋商程序、步骤1.磋商程序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2、磋商步骤(1)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综合评分环节。(2)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最后报价。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终磋商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系统发出20分钟内须进行最终报价,否则不得进入综合评分)。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二)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三)综合评审(1)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2)本项目技术资信分值、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详见综合评审表。(3)评分步骤如下:1)技术资信和价格分根据技术资信和价格分的细则,磋商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技术资信和价格分汇总方法和指标详见综合评审表。,(四)综合打分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四)综合打分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1、谈判结束后,所有参加谈判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1、谈判结束后,所有参加谈判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2、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打分。2、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打分。3、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五)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和谈判记录以及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审谈判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5.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6.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授标建议。(六)保密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4.1关于评审活动暂停4.1.1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谈判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谈判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谈判活动方可暂停。4.1.2发生评审谈判暂停情况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谈判的条件时,由原竞争性磋商小组继续评审谈判。4.2关于评审谈判中途更换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4.2.1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谈判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谈判中途退出评审谈判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4.2.2退出评审谈判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谈判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谈判。4.3记名投票在任何评审谈判环节中,需竞争性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谈判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5.无效投标的情形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若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5)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6)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7)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响应文件评审且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8)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9)供应商名称与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不一致的;(10)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1)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12)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3)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供应商,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相同的情况;(14)投标工期超过建设工期,或响应文件中无明确投标工期的;(15)工程质量标准不满足(达不到)磋商文件中提出的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的,或响应文件中无明确工程质量标准的;(1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备注: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供应商公布结果。6.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第四章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蒙城县二中闸等8座小型涵闸坝维修加固工程项目对8座病险水闸进行除险加固,对现有上下游护坡进行拆除重建,闸门、启闭机进行更换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序号内容说明和要求1人员到岗及履约要求(1)供应商一旦成交,谈判时所报的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各专业负责工程师及施工机械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位,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谈判时所报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确需更换时,须报采购人同意,更换后人员不得低于成交供应商谈判时所报人员资质和技术水平。采购人如认为有必要,可要求对上述人员中的部分人员作出更好的调整。(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给予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改、直至终止合同,引进新的承包人。采购人还将停止支付工程款项,扣留任何未付的工程进度款项补偿建设单位的有关损失或工期延误的损失,并就此向承包人索赔。2材料要求(1)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如采购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如本项目采购人对工程质量有特殊需求的,对主要设备及材料提供不少于三个的参考品牌,对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3)对于采购人参考品牌的材料,供应商如认为参考品牌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异议的,应在本项目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2材料要求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三、注意事项:1.标有“▲”的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2.对于“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投标时不作要求,进场前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将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3.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将做无效投标处理。4.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绿色包装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5.其他: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否则,其投标无效。清单另附。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水利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词语定义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2发包人:(填入发包人的名称)。1.1.2.3承包人:(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1.1.2.5分包人:(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1.1.2.6监理人:(填入监理人名称)。1.1.2.6监理人:(填入监理人名称)。1.1.4日期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缺陷责任期:2年。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进入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的期限送达采购人处(填写文件送达地点)。1.13档案管理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将项目档案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保证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规范和安全,满足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监督等方面的需要,并各自承担项目档案管理所需费用。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图纸标明的永久和临时占地的范围。2.3.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承包方只能在发包方指定的征地范围内安排使用,征地范围内的原有设施的拆除、清理及场地平整等均由承包方负责,由此所需一切费用也由承包方承担。超出发包方指定的区域范围的用地由承包方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6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资金证明。,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资金证明。,,2.8其它义务2.8其它义务(说明: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1)发包人应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建立施工企业合同履行情况台账。(2)关于农民工工资的义务1)发包人应于开工前负责审验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并对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监管责任;2)发包人应督促承包人委托银行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农民工工资;3)发包人应及时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拨付日期应不晚于约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当期;4)承包人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经营风险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要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5)如承包人专用账户余额不足的,发包人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补足专用账户余额不足部分;6)对因转包、违法分包造成的欠薪,及其造成的不利社会影响和损失等责任均由承包人全面承担,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欠薪清偿工作,未及时完成的,发包人将工程款先行支付农民工工资。„„(3)发包人对项目档案工作负总责,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标准;业务上接受档案主管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3.监理人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说明:填写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以下示例供参考,具体以监理合同为准)(1)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2)按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3)按第15.6款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4)„„4.承包人4.承包人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它义务(1)承包人应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实行项目资金专户管理和(或)独立核,算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和出纳)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资金的使用由项目经理负责签字、算制度、财务管理人员(财务主管和出纳)须是本单位人员,项目资金的使用由项目经理负责签字、审批。,(2)关于农民工工资的约定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工程开工前,到工程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并按规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承包人对自身招用的和分包企业招用的农民工管理负总责,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与所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3)承包人及其分包企业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4)承包人应在项目部按照规定配备劳资专管员,负责现场用工管理和工资发放等工作;5)在合同规定的按月工资发放日前,承包人对当期应发放农民工工资金额进行核定,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低于应发工资总额,应及时补足账户资金,保障工资发放日前专用账户资金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6)承包人及其分包企业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公示牌,维权信息公示牌要注明所实施工程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注明发包人、承包人、分包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明示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日期等;7)工程完工验收后,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需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等。„„(3)档案管理承包人应建立符合要求且规范的项目文件管理和档案管理制度,负责项目文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4.2履约担保(履约保证金)本款补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无法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发包人可在主体工程完工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以质量保证金约束质量和履约风险。4.3分包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4.3.2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1)工程项目:/。1)工程项目:/。2)工作内容:/。2)工作内容:/。3)分包金额限额:/。3)分包金额限额:/。4.3.10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所承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本款补充第4.3.11项~4.3.15项:4.3.11承包人分包工程的,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分包人必须建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4.3.12承包人采取内部承包责任制的,应加强管理,严禁以包代管。4.3.13承包人采用劳务分包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承包人应与劳务分包人签订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并核验劳务分包人与所用劳务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合同中应当对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劳务费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以及保障工程款支付的措施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应报发包人和监理人备案;(2)劳务分包人可提供小型工具和辅助性材料;(3)承包人负责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以及各劳务分包人之间的协调和现场管理;对劳务分包人的履约及综合管理能力进行评估、指导、监督,并对本工程发生的劳务纠纷承担连带责任;(4)劳务分包人应当自行完成所承包的劳务作业,不得再行分包或转包;(5)劳务分包企业应当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安全生产及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劳务分包人的现场作业人员中的特殊、关键岗位和主要技术工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劳务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本人已取得的岗位资格证书中所规定的工种从事劳务作业;(6)承包人应建立和完善劳务企业工资预警制度,采取预收担保金、风险金或直接参与劳务企业工资发放等措施,对劳务企业工资发放实施有效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民工工资纠纷;(7)承包人应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劳务分包人劳务分包价款;(8)劳务分包价格应与同期市场价格相符。4.3.14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转包:(1)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2)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以内部承包合同等形式交由分公司施工,但分公司成立未履行合法手续的;,(4)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的承包人,其中一方将应由其实施的全部工程交由联营合作方施工的;(5)全部工程由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实施,劳务作业分包单位计取报酬是除上缴给承包人管理费之外全部工程价款的;,(6)承包人未设立现场管理机构的;(6)承包人未设立现场管理机构的;(7)承包人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者派驻的上述人员中全部不是本单位人员的;(8)承包人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管理费的;(9)承包人将工程交由子公司内部承包的;(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转包行为。4.3.15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法分包:(1)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施工的;(2)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3)承包人将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工程或关键性工作分包的;(4)工程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5)劳务作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作业再分包的;(6)劳务作业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机械设备费用的;(7)承包人未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或分包合同未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不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要求的;(8)承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劳务分包人同时提供机械设备或组织大宗材料、主要材料采购的,或代替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的;(9)采取劳务分包或设备租赁的,价格与同期市场价格存在异常差别的;(10)设备出租方提供操作人员,操作人员代替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管理的;(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4.6承包人人员的管理本款补充第4.6.5项~4.6.12项:4.6.5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在主体工程施工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因重大自然灾害、人员特殊原因(包括重大疾病、死亡、调离所在单位、辞职、犯罪、移民等)确须变更的,应当办理书面手续后方能变更。,除上述情况外,项目部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10万元,更换其,余人员的每人次支付违约金2万元。,4.6.6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应在合同文件中签名备案,以便工程建设过程中签署各类经济、技4.6.6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应在合同文件中签名备案,以便工程建设过程中签署各类经济、技术文件时核查。,术文件时核查。,4.6.7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应按要求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有关证件供发包人和有关4.6.7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应按要求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有关证件供发包人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部门监督、检查。,4.6.8工程现场使用劳务人员的,承包人应与劳务人员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若通过劳务公司4.6.8工程现场使用劳务人员的,承包人应与劳务人员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若通过劳务公司用工的,承包人应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并核验劳务公司与所用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4.6.9工程主体工程施工期间,项目部的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专职质检员不得再在其他项目投标中拟任职务。4.6.10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部有关造价文件必须由水利造价人员编制、签名盖章。4.6.11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得少于22天,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及主体工程施工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必须在工地,否则每缺勤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其他管理人员每月驻工地天数不得少于22天,否则每缺勤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4.6.12全省在建水利项目现场人员名单公示及广域网考勤管理,按照省水利厅有关规定执行。4.11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本条补充第4.12款:4.12施工管理记录承包人应保存施工管理的相关记录,供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检查、稽查或审计时核查。5.材料和工程设备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表(参考格式)序号材料名称材料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工程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方式计划交货日期备注/5.4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款补充第5.4.4项:5.4.4禁止使用按非现行有效标准生产的落后产品。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本款补充第6.1.3项:6.1.3承包人采用设备租赁的,应遵守以下规定:(1)设备租赁双方应当签订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应包括:设备种类型号,租赁方式、租赁期限、租赁价格、租赁工作量及结算方式,租赁双方责任及义务,违约及纠纷处理方式等;(2)承包人应严格把好设备出租方资格关,不得向没有相关资质的出租方租赁设备;(3)设备租赁价格应与同期市场价格相符;(4)设备出租方提供操作人员的,操作人员不能代替承包人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施工技术和质量的管理。6.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见下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序号施工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移交地点计划移交日期备注/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7.交通运输7.交通运输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均有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均有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8.测量放线8.1施工控制网8.1.1施工控制网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4发包人提供/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9.1.5发包人应组织审核承包人开工前编制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含措施费用明细清单),根据承包人实施过程中措施的落实情况据实支付,并对承包人费用使用落实情况进行监督。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8承包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负总责,开工前应编制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安全生产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小型涵闸坝维修加固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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