炭化炉 铝锭招标公告(宁都县公安局2025)
内容:
[宁都县]宁都县公安局待处置炭化炉、铝锭等(第三次)公开拍卖
投资项目代码:
项目编号:
ZC25JX07020640
项目名称:
宁都县公安局待处置炭化炉、铝锭等(第三次)公开拍卖
标的名称:
宁都县公安局待处置炭化炉、铝锭等,挂牌价75,736.00元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2025年12月23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5年12月29日
延期处理方式:
/
项目简介:
宁都县公安局待处置炭化炉、铝锭等(第三次)公开拍卖,详见左下角“附件下载”资料。
重要信息披露:
/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竞买资格: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二、特别提示 : 1、标的物具体情况以现状为准,拍卖人及委托方不承担本次拍卖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亲自实地查看标的物,未查看标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次拍卖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及认可,责任自负。 2、按法律规定如果搬运或拆卸时需要聘请专业的团队或企业拆卸、搬运的,由竞得人聘请专业的团队或企业进行拆卸或搬运,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3、竞得人在处置该标的物时,安全和环保责任需根据主管单位的要求进行,安全和环保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方式:现场举牌竞价,价高者得。 四、本次拍卖相关时间及拍卖地点 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9日17:00时止;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7:00时止; 拍卖会时间:2025年12月30日15时00分开始; 拍卖会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五、特别说明: 1、此次拍卖标的由委托方负责将标的物交付给竞得人,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在搬运及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2、竞买人须对自己提交竞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竞买人不具备以上条件而参加竞买的,拍卖成交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拍及买受资格,并没收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同时将该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被委托人列入赣州市宁都县的黑名单。 六、报名事项 1、竞买人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如需要拍卖公司协助办理报名相关事项的竞买者,请在报名截止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到赣州拍卖中心(宁都县北大星城北侧邓角脑返迁房1号楼1单元302室)办理。 2、有意竞买者自行报名须在2025年12月16日17:00时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报名拍卖项目、选择保证金缴纳履行,系统将自动生成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以确认网上报名成功(详见网上报名流程)。 七、报名操作及注意事项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产权竞买人”,填写注册基本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配置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windows7以上;IE浏览器:版本IE9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office2010。 2、竞买人选择银行转账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6日17:00时)之前将竞买保证金从报名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的虚拟子账户,否则报名无效。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后,需重新登录网上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态,并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显示“入账成功”后方为报名成功。 4、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竞买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竞买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5、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竞买保证金只能在拍买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八、成交价款: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清拍卖成交价款,从竞得人注册地基本帐户所在银行(竞得人是自然人的从其个人结算帐户)缴纳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且注明宁都县公安局待处置炭化炉、铝锭等(第三次)公开拍卖公开拍卖项目成交价款。 九、拍卖佣金:本项目拍卖佣金按成交价的3%计取(单个标的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由竞得人支付并在领取成交确认书前从其注册地基本账户所在银行转入到拍卖公司指定账户,且注明宁都县公安局待处置炭化炉、铝锭等(第三次)公开拍卖公开拍卖项目拍卖佣金。 十、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成交价的1.25%计取,单个标的不足450元时按450元收取,由竞得人支付。(竞得人须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支付产权交易服务费,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标的收取。收费标准为: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赣州市赣市降成本办字[2017]17号和赣发改公管[2019]275号等文件规定收取。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按1.25%收取,超过1000万的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成交额如达不到最低收费,则按450元的最低标准收取。竞得人须在成交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拍租公司核定的缴款单到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二股开具产权交易服务费缴款码,然后凭缴款码到建行、农行、工行、中行、邮政银行、农商银行、江西银行或通过手机支付宝赣服通缴纳至宁都县财政局账户,缴款完成后凭银行开具的缴款凭证或赣服通缴款截图到中心综合部开具产权交易服务费发票。) 十一、竞买保证金的退还: 1、非竞得人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竞买保证金的,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赣公管[2017]3号)的规定,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流拍后或确定竞得人后二个工作日内签发《非中标(受让)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交易中心签收由代理机构送达的《非中标(受让)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2、竞得人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竞买保证金的,根据《关于规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有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市发改政策字[2020]676号)的规定,业主单位(代理机构)应在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并签订交易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中标(受让)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交易中心签收由竞得人送达的《中标(受让)人保证金退还告知单》后在退款系统正常运行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本息退还(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十二、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前。 十三、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自行察看。
联系方式:
十四、联系人及电话: 1、产权单位:曾先生18870754352 2、本公司:宁女士13097176928
公安局铝锭(第三次)拍卖文件.doc
interface return error-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炭化炉 铝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