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维修改造招标公告(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2025)



项目概况                                                                
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大街中学教学楼、女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jyxt.ggzy.bijie.gov.cn/ywpt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202512-2     
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大街中学教学楼、女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B-20251224-000035-6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448103.9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大街中学教学楼、女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考(B)证;注册证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单位一致,证件单位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或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jyxt.ggzy.bijie.gov.cn/ywpt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s://jyxt.ggzy.bijie.gov.cn/ywpt)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1月08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金融机构、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26年01月08日10点00分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 2.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报价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 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 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联系人:财务部; 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 4.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事宜: 4.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事项。 4.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CA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 0857-8316572(华测CA) 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 4.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 4.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 联系人:信源公司; 电话(传真):0857-8317294。 5.敬告: (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和磋商操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详询技术支持方。 (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铂宫商务大厦            
联系方式:0857-6223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1号楼            
联系方式:152859052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尧 詹黎 程鹏    
电 话:15285905254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清单.rar791.4KB

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大街中学教学楼、女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采购公告.pdf7.3KB

竞争性磋商文件敬告:投标前请认真阅读本文件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大街中学教学楼、女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P5205262025000FKI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内容第三章磋商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第五章磋商程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第八章附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大街中学教学楼、女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大街中学教学楼、女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P5205262025000FKI2.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大街中学教学楼、女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4.预算金额:1500000.00元;5.最高限价:1448103.95元;6.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7.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8.工期:90日历天。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名单;或提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证明材料(所属日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和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⑥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截图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截图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考(B)证;注册证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单位一致,证件单位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或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磋商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4日23时59分。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3.供应商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公告附件处的采购文件只为面向社会公布,仅限于阅读,不能用于制作和上传响应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10:00分前,将响应文件上传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并于当日11:00分前解密响应文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投标。2.开标方式: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1.时间:2026年01月0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金融机构、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26年01月08日10点00分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2.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报价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联系人:财务部;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4.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事宜:4.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事项。4.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4.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4.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5.敬告:(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和磋商操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详询技术支持方。(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地址:毕节市威宁县联系方式:陈松联系电话:0857-62232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1号楼6楼联系方式:黄尧詹黎程鹏联系电话:15285905254第二章磋商内容2.1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2.2报价的依据和要求:详见竞争错磋商文件中规定。2.3最高限价为:1448103.95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报价。2.4投标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6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要求。2.7项目地点:毕节市威宁。2.8供应商应承诺:若有幸中标,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代理协议约定的金额或取费计算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符合性审查项)2.9供应商需承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和资料均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同意招标人对我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核查,一旦查出我公司提供虚假资料,愿意接受招标人一切处理意见(包括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此无任何异议。(符合性审查项)2.10税率及费率:执行《关于重新调整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黔建建字【2019】121号)、《关于调整贵州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费费率的通知》(黔建建字【2019】317号),如国家有最新政策文件,则按最新文件规定执行。2.1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12工程款支付方式:由采购单位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注:敬告:1.投标供应商须对第二章磋商内容第2.4-2.6条内容进行承诺;(符合性审查项)2.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内容;3.实现采购项目功能所需采购清单外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准备充分,若需增加,根据与采购人协商情况执行。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或优于本《磋商文件》的要求。4.招标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与本次采购项目名称不一致的,以本次采购项目名称为准;投标时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项目名称与本次采购项目名称不一致的,不影响投标有效性。第三章磋商须知3.1总则3.1.1本《磋商文件》由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库〔2014〕214号、财库〔2015〕124号)及相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仅适用于本次磋商。3.1.2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要求参加磋商并履行相应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责任。3.1.3定义:⑴《磋商文件》是“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简称,是本公司依法制定的关于本次磋商性质、内容、程序、规则等的磋商文件,是评审和评定成交的依据,是供应商参加磋商应遵循的规则;⑵《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为参加磋商而上传的资格、技术、商务、报价等文件资料,是本次磋商评审的依据;⑶“采购组织机构”是指组织这次磋商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也称本公司;⑷“供应商”是指向本公司获取了《磋商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⑸“甲方”是指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也称采购单位、采购人、采购方;⑹“乙方”是指成交供应商。⑺本项目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和划分标准:①与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②划分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③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④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1.4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中,供应商应自己承担与磋商有关的一切费用,不管磋商结果如何本公司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磋商小组和本公司不向供应商解释不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3.1.5投标保证金:详见本磋商文件磋商公告规定。(1)投标人必须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方式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到账绑定时间为准)。确定中标结果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一份合同进行公示备案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公示发出后交易中心自动无息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是按原汇款账户退还,如供应商有账户改动等情况的,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责任自负。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当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2)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采用转账支票方式提交保证金,因转账支票银行票据交换周期较长,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办理有关转账手续。投标保证金缴纳必须严格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操作执行。(3)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②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本次招标会议不能正常召开的;③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④投标人用虚假的文件资料参加投标或谋取中标的;⑤中标人因自己的原因未能在限期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⑥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3.1.5.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2)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4)未按规定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3.1.6投标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采购人或其主管部门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③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供应商)恶意串通的;④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⑤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磋商文件》和中标投标人(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⑦投标人(供应商)有前款第①至⑥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1.7报价及结算方式:(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基础报价是参加磋商会议的初步报价,初步报价仅为磋商参考。供应商在磋商会议上填报的最后报价是对全部采购标的物的总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后即为合同总价款的计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因素的影响。(2)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元)表示,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分项报价之和不得大于总报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8成交通知:按磋商小组评审结果确定并公布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发布成交公告,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及时联系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1.9服务的时间、地点、验收和付款:⑴工期:90日历天;⑵地点:详见磋商文件。⑶验收:经甲方(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及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对成果进行签章并交甲方备案后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收到验收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召集供应商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对本项目进行总体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如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付款,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⑷付款:合同签订时,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3.1.9本公司不接受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与《磋商文件》相违背的任何协议和要求。3.1.10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3.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资格要求3.2.1有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3.2.2在规定时间内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了《磋商文件》,并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3.2.3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3.2.4《响应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要求;3.3《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供应商质疑期限(注:属于国有企业采购的,向采购人或其主管部门提出)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及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出澄清或者修改通知,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询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原则上不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3.2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询问或质疑的,可以在招标公告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公司或者采购人书面提出,提出询问的方式不限,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或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代理公司或者采购人将针对质疑或询问的内容进行答复,询问的答复时间为3个工作日,质疑的答复时间为7个工作日。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质疑或询问,代理公司不作答复。供应商只能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3.2.1.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提交已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报名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和必要的佐证材料,并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通过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系统提出质疑的,质疑函须原件扫描上传,报名证明材料可以采用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直接将质疑函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质疑函要求原件,其他的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3.2.2.质疑函递交相关信息采购人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内容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内容;代理机构QQ邮箱:491604494@qq.com3.3.3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没有按前款(3.3.2条)要求提出书面质疑或询问的,将被视为完全认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此时间之后提出质疑或询问的,代理公司及采购人不予受理。3.3.3本公司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供应商,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3.3.4在开标期间,磋商文件中存在的瑕疵或疏漏由采购人代表进行明确或澄清,但不得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的修改。3.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敬告:响应文件的制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3.4.1响应文件的构成和格式:(1)供应商须保证上传的《响应文件》中的全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有效;(2)格式、盖章要求:《响应文件》必须符合磋商文件中指定格式要求签章,其他没有具体要求的,响应文件(含封面)需逐页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电子公章或法人印章签章位置有偏差的,只要在同一页码范围内具有有效签章的,视为已在指定位置签章,不作为废标条款。(符合性审查项)3.4.2《响应文件》的内容:(1)报价文件:A.基础报价书:按本《磋商文件》“附件1”的格式填报并按格式要求签章;(报价符合性审查项)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附件中:采购工程量清单”要求编制;(报价符合性审查项)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报价书表格样式不作强制要求,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面、扉页及内容无需造价人员签字或盖章。C.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报价文件及资料。(2)资格文件: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项)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格审查项)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名单;或提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资格审查项)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证明材料(所属日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和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资格审查项)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资格审查项)F.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截图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截图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资格审查项)G.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格审查项)H.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资格审查项)I.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审查项)J.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考(B)证;注册证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单位一致,证件单位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或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资格审查项)K.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项)L.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资格性文件及资料。(3)技术文件:A.参加磋商说明:简要介绍投标人的基本情况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B.技术评分所需材料: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C.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技术性文件及资料。(4)商务文件:A.商务评分所需材料:结合评分标准自行编制;B.保证金凭证材料;(符合性审查项)C.工期承诺:90日历天;(符合性审查项)D.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商务性文件及资料。3.4.3响应文件的提交:(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按系统按要求进行编制导出后加密上传;(2)供应商只有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绑定成功后,才能按照系统要求上传响应文件。3.5投标3.5.1供应商必须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响应文件,并签到;3.5.2供应商必须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3.6投标资格的丧失3.6.1供应商没有按要求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将不能获得投标资格。3.6.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无资格审查项内容或资格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将丧失投标资格;3.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无符合性审查项内容或符合性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3.6.4投标人《响应文件》中未按《磋商文件》前3章要求承诺内容提供承诺的,未按指定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的,视为未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3.6.5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3.6.6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6.7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第四章评审方法、原则和纪律4.1评审原则:4.1.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的是100分制最高分确定中标的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在磋商会议上评定成交候选人。4.1.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是否符合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4.1.3对供应商的质量、服务等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参与在线报价,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在线不定轮次的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4.1.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4.2评审方法:4.2.1本次磋商由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审查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4.2.2综合评分标准(满分100分,其中报价分10分,技术与商务分90分)1)报价部分:1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报价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两位)注:1、评标基准价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项要求且最后在线磋商最低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项要求的各供应商的最后在线磋商报价。2、价格权值为0.1。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享受中小企业价格评审扣除优惠。2)技术与商务分:90分二、商务分(满分40分)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商务分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职称证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一个月社保交纳凭证,不满足要求不得分。5分企业业绩提供企业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承担过建筑工程项目业绩一个得10分,满分20分。注:须提供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为项目业绩佐证材料,否则不得分。20分其它人员拟配备在本项目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提供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以上人员证件齐全的得15分,缺少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如上述安全员安全考核证上的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单位与投标人单位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为网页打印的可提供网页打印复印件)。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应为投标人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为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任意一个月,不满足要求,对应人员评分项不得分。15分三、技术分(满分50分)技术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对工程总体认识及总体施工方案、重点、难点的剖析及对应措施针对性强的得3-5分,一般的得1-3分,不完整的得0-1分。5分质量保证措施质量计划、岗位职责、施工过程质量检验方案针对性强的得3-5分,一般的得1-3分,不完整的得0-1分。5分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工程施工总体布置、工期计划、分部分项工程工期安排针对性强的得3-5分,一般的得1-3分,不完整的得0-1分。5分施工安全措施措施安排针对性强的得3-5分,一般的得1-3分,不完整的得0-1分。5分文明施工措施措施安排针对性强的得3-5分,一般的得1-3分,不完整的得0-1分。5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管理安排针对性强的得3-5分,一般的得1-3分,不完整的得0-1分。5分施工环保措施措施安排针对性强的得3-5分,一般的得1-3分,不完整的得0-1分。5分现场组织管理机构现场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合理机构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1-3分,不完整的得0-1分。5分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的配合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单位配合方案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1-3分,不完整的得0-1分。5分扬尘专项治理措施治理措施好的得3-5分,一般的得1-3分,不完整的得0-1分。5分评标总得分计算方法:评标总得分=报价分+商务分+技术分4.2.3本公司应当自磋商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当第1成交候选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如果采购人能接受第2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并经同级监管部门同意,第2成交候选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至第3成交候选供应商。4.2.4在此次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中止采购:⑴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⑵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得低于3家;⑷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3成交通知:确定了成交供应商后,并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将以书面形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期终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未领取《成交通知书》(视为放弃成交结果),除了应当赔偿本公司在组织此次采购活动中产生的直接费用外,还应当视其情节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4评审纪律:4.4.1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保密的原则。4.4.2磋商会议由本公司派员主持,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其中专家不得少于2/3。专家由采购单位代表在监督部门代表的监督下会前从市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独立履行下列职责:⑴审查《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⑵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的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⑷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4.4.3磋商小组专家的权利与义务:⑴权利:a.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b.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c.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d.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⑵义务:a.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b.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不包括本条第d款内容);c.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本公司或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d.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咨询或质疑;e.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4.4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法律规定的直接利益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采购单位、监督部门和本公司的参会人员中与本项目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凡到供应商所在的公司或企业进行过考察的采购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不得作为采购单位的代表出席磋商会议。4.4.5磋商小组成员及所有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供应商的违法违纪行为。4.4.6在磋商会议期间,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评审情况透露给供应商和未参会人员。磋商会议结束后,与评审有关的文件、资料、记录和草稿等应全部交本公司存档,磋商小组和参会人员必须对评审情况、技术与商业秘密等保密。4.4.7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人不得在会场内发表评审意见和诱导性语言,不得影响或左右磋商小组成员独立的评审和评分。4.4.8评审的标准是《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和要求,评审的依据是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磋商小组成员必须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方法、评审原则和评分标准独立地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承诺等进行评估、综合比较、评价与评分,不得有倾向性、歧视性或随意性。磋商小组成员对自己的评分表独立承担责任。4.4.9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不清楚和不明确的地方进行澄清、说明或者纠正。4.4.10参加评标会议人员必须对所有的评审事项保密,不得在会后泄露评标情况和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商业秘密,有关文字记录应在评标会议结束后归档保存。4.4.11评审工作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4.5会场须知4.5.1需提供样品及材质小样评审的,自截止接收样品及材质小样之时至样品评审开始前,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样品室(如要求);4.5.2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就座、签到,服从本公司的调度与安排;4.5.3会场内必须保持肃静、有序,不得高声喧哗,不得走动串位,不得随意进出;4.5.4所有参会人员在会场内严禁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室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部门代表和本公司参会人员等手机必须关闭并统一存放;4.5.5从会议开始到主持人宣布散会期间,磋商小组、采购单位代表、本公司参会人员的所有活动必须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4.5.6磋商小组就座后原则上不得相互商量,不得发表对供应商或响应文件的观点和看法;4.5.7磋商小组向供应商提问应简明扼要,澄清问题等环节不得涉及其他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内容;4.5.8采购人代表应按规定对磋商小组作出的评审结果签名确认,无正当理由拒绝确认经评审经主持人劝告仍坚持意见的,将被记录在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处理。第五章磋商程序5.1开标前一天从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抽取专家组成磋商小组。5.2采购代理机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依次进行在线解密。5.3磋商小组、监督人员登录系统签到。5.4熟悉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和监督人员熟悉磋商文件。5.5开启响应文件5.5.1各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解密《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5.5.2磋商小组评《响应文件》。5.6响应文件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审查,以确认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只有具有磋商资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程序;5.7磋商:5.7.1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技术和商务磋商;5.7.2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对《响应文件》中不响应本《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线作出书面的补充响应承诺。评审专家组长将《技术与商务条款补充响应承诺书》在线发放给供应商,供应商将自己的响应承诺意见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纠正事项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5.8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成员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磋商情况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是否在技术、商务和报价方面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5.9价格磋商:根据磋商小组的意见概述谈判中各供应商的报价与市场价格的偏离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报价。评审专家组长将报价表在线发给各供应商,各供应商在线按规定时间填写完毕后在线提交磋商小组评审。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的报价情况确定报价的轮数,供应商在最后一轮填写的报价即为自己参加本次磋商的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以最后报价参与价格评分。特别注明:1、当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不需要进行补充响应承诺,不需要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纠正时,可以同步启动第2轮磋商,不影响磋商有效性。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有效报价(即: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基础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第二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第一轮报价作为该轮有效报价。以此类推,磋商小组通过交易系统发出最后一轮报价通知后,供应商在20分钟内未进行有效报价的,以上一轮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请各投标人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5.10技术及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评标原则和评分标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与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独立评出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评分完毕提交汇总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每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5.11综合评分:计算报价得分,汇总统计各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报价得分(系统计算)和综合得分,汇总表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确认。5.12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竞争性磋商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全数通过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5.13评审结束。第六章合同文本(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合同()发包人: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承包人:签订日期:第一节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的,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承包人。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内容。工程备案文号:《》()。资金来源:《》()。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内容。二、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四、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及执业号证:;建造师注册证号:五、合同价款;安全生产考核证号(B类):;金额(大写):(人民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合同的组成文件和解释顺序如下:(一)本合同协议书;(二)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三)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和竞标文件;(四)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六)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合同订立地点: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本合同双方约定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在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日期:第二节专用条款十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提供施工所需的红线内场地,并在计算工期前将施工现场各种障碍物清除;其他料场、办公等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将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3日。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计算工期前负责公共道路的畅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资料的提供时间:计算工期前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计算工期前办妥相关开工手续。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书面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现场另行确定。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协商处理。(二)乙方权利和义务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约定。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一周内提供材料计划,每月15日、30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和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变更及签证预算)、甲供材料清单、乙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由承包人负责。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向发包方和监理方分别提供不少于平方米的办公及生活用房。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上述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负责;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订协议。十四、工程验收(一)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二)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的,应在3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意见提交至市采购中心。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应在5天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中心。十五、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0。十六、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一)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施工期间的各类建材市场的风险和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及图纸深化设计已包括在竞标报价中,合同结算时不作调整;若工程量或施工方案调整,工程结算按原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际发生计取;竞标文件规定的独立费、暂定价不下浮,工程结算时以实际发生额计入。且施工中严格控制,不能超合同价。(二)付款方式:1.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含分部分项专项验收),按合同价拨付至70%(若实际完成投资未达到合同价的70%,按实际完成投资额拨付)。2.完成结算审核及住建部门备案手续办理,按结算审定价拨付至95%。3.质保时间到期验收合格,按结算审定价拨付至100%。十七、工程保修期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十八、违约责任1、乙方不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甲方造成原因外,每延迟交付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甲方可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乙方的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进行返工,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3、非甲方原因,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致使工作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其强制履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等额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甲方不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等),并相应顺延工期。十九、本合同一切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无相关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二十、合同生效与终止(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能超出谈判文件和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二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以中文书写,甲方、乙方各执叁份。二十二、补充条款:1、本工程结算价只有基础报价的以基础报价及工程清单为基数结算,若有最终报价的执行最终报价下浮率结算。2、民工工资的支付及专户管理执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社发[2021]14号。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交付使用后,承包人必须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和建材款,不得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不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和建材款而导致的农民工堵工、上访等,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拖欠民工工资及建材款,影响到教育教学秩序或反映到教育局,经核对真实性后,教育局有权从工程款中扣至第三方账户由劳动部门监督支付。3、违约方面:乙方违约,甲方可发出解除合同通知,该通知乙方签收后,合同即视为解除,甲方有权将工程另行发包,已完成工程量请有资质的部门进行评估结算,评估费由乙方支付。4、争议解决,其中法院管辖为甲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5、本合同承包内容为工程量清单内容(工程量清单内容及招标控制价只作为本项目招标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使用),清单外必须施工的内容必须报发包人、监理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承包人承担,本工程设计变更和合同外增加工程按《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6版)根据本项目当期信息类似单价计取,并经发包人、监理同意方可作为计价结算依据。最终结算价:承包人编制竣工结算送监理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报发包人后,发包人按相关程序审核同意后结算。6、进度款支付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发包人审批后方可支付,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含分部分项专项验收),按合同价拨付至70%(若实际完成投资未达到合同价的70%,按实际完成投资额拨付);完成结算审核及住建部门备案手续办理,按结算审定价拨付至95%;发包人扣留最终结算价的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时间到期验收合格,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等额发票,待专项资金或政府拨款至教育局账户后,按结算审定价拨付至100%。若承包人未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及等额发票,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7、工程款拨付规定。承包人在达到拨款进度后应及时向发包人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未向发包方申请的拨付款项的,发包方不构成违约责任。承包人必须按自治县财政局支付工程款要求提交已完善的拨款资料(如等额工程发票、拨款申请、形象进度、工程验收报告、竣工备案材料及审计报告等)。承包人申请拨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尾款,因提交拨款资料不完善或未提交拨款资料的发包人不予支付承包人申请的拨款金额。发包人支付承包人申请工程拨款金额,在提交申请拨款资料完整的前提下,协调财政给予支付。8、其他约定(1)本工程项目在本《合同》中未涉及的内容,一律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参照有关《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本合同内容手写添加内容无效。(2)承包人在签订合同之前自行认真踏勘现场,签订合同后不得以现场“三通一平”不符合要求等理由要求涨价。(3)工程质量保修:出现质量缺陷甲方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后,7天内乙方不到项目现场进行处理,由甲方直接安排他人处理,费用用保修金支付。(4)工程前期的防雷、消防、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相关手续由施工单位自行完善。(5)签订合同后,乙方如在10天之内未联系进场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甲方自行安排发包,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6)凡与发包人发生工作联系,必须由承包人法人或者项目经理亲自出面,发包人不接受非法人或者项目经理委托的其他人发生工作关系。(7)承包人送审的工程结算价,审减(增)追加审计服务费按2021年11月30日,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标准》(黔造价协[2021]10号)通知执行,即:审核工程结算时,审减、审增额度分别累积计算。审减(增)率在10%以内(含10%)的,追加费用由发包人支付,超过10%以上部分的追加费用由承包人支付。(8)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合同工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不能以任何借口停工,转包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发包,所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9)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积极向发包人提交审计材料及竣工资料完成审计。(10)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承诺不存在出借资质、被挂靠签订,并承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工程内容违法整体转包或违法分包。如出现上诉违反《建筑法》的情形之一的,工程款按合同约定工程款或审核审定工程款下浮10%支付给承包人。9、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第三节通用条款二十三、词语涵义(一)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二)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三)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四)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五)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六)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七)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八)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九)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十)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经甲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十一)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十二)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十三)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二十四、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如果颁发新的技术标准,则按新标准规定执行。二十五、安全施工(一)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由乙方统一协调管理,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费用包含在竞标报价中。(二)乙方负责进入现场施工人员及财物安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三)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设施,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二十六、检查和返工(一)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二)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二十七、竣工验收(一)工程竣工验收按照乙方自评、甲方验收的流程进行。工程完工后,乙方通过自检认为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应按国家关于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竣工档案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等满足竣工验收的资料。甲方收到上述资料后在约定时间七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的验收,如乙方提供的验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求,或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竣工条件不具备,则验收期顺延,责任由乙方承担。(二)甲方组织验收后三日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如果初次验收未通过,乙方应按甲方所提修改意见并承担整改费用,完成后再次申报。(三)甲方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十日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七天内不予批准,也不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工程结算手续。二十八、付款1、工程完工通过甲方验收并审计完成后付95%,剩余5%质保金,质保期(1年)后付清。二十九、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一)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二)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三)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三十、专利权承包人方应保障发包人免于受到由于工程上使用的或有关的或准备采用的承包人设备、材料或工程设备等侵犯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它受保护的权利而引起的索赔和诉讼,并保证发包人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开支,但由于执行工程师提供的设计或技术规范而侵犯上述权利的情况除外。三十一、工程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进行保修。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二十二、合同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三十三、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廉政责任书发包人(全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承包人(全称):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陆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七章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10%—20%扣除优惠,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优惠。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4%—6%。项目采购如为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的,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为工程项目的,报价给予4%扣除;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报价给予4%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价格不再进行扣除。7.2根据【黔财采〔2014〕15号】文件规定,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在经专家综合评审后的总得分基础上,加上3分。①少数民族自治区是: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②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是:青海、云南、贵州;投标主产品不得低于本次采购预算的50%,否则不得加分,产品50%以上以供应商自身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确认。7.3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4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与投标享受相应优惠,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5根据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和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第八章附件附件1:基础报价书(指定格式):基础报价书致: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我方已收到贵单位制发的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大街中学教学楼、女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如下承诺:1.提交电子《响应文件》1份。2.我方愿意以小写(人民币):元的基础报价参加磋商,并在磋商会上在线报出最后报价以向采购方提供全部施工服务,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对标的物的施工质量、服务内容等方面的要求。如果我方成交,愿意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向贵单位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我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贵方将不予退还我方的履约保证金,我方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4.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认为《磋商文件》所有的条款是合理、公平、公正的,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5.我方的最后报价从填报之日至合同终止期间有效,如果我方在合同终止前撤回最后报价将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法人代表人:,(电子签章)年月日附件2(参考格式):授权委托书致: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兹委派我单位(被委托人姓名)参加贵方组织的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大街中学教学楼、女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磋商的有关事务,本授权书于本单位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生效。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供应商全称:(电子签章)年月日项目概况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大街中学教学楼、女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05262025000FKI项目名称: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大街中学教学楼、女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预算金额(元):1500000最高限价(如有)(元):1448103.95;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标项名称: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大街中学教学楼、女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15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威宁自治县大街乡大街中学教学楼、女生宿舍维修改造项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利润分配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2025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时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名单;或提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开标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和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证明材料(所属日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提供零申报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和缴纳税收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⑥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截图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截图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安考(B)证;注册证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供应商单位一致,证件单位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由发证单位提供变更证明材料或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4日23时59分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网上获取。3.供应商使用CA或“标信通”APP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毕节市)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业务系统,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公告附件处的采购文件只为面向社会公布,仅限于阅读,不能用于制作和上传响应文件。售价: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不见面开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缴纳形式为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或者金融机构、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本项目要求金额转入,且确保在2026年01月08日10点00分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为确保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2.投标保证金绑定: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报价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前,必须确认所交纳的保证金与本项目绑定,否则不能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说明:暂不支持工商银行网银及其他网银转账会自带备注内容的银行。暂不支持手机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关于、保证金与项目的绑定方法,请认真阅读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的指南)。3.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账号:17710121050000969开户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联系人:财务部;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4036。4.办理CA、“标信通”APP及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事宜:4.1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供应商可获知注册办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密钥的相关事宜,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供应商电子密钥(CA)后即可参加本公司组织采购项目的网上报名、交费、下载采购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事项。4.2办理电子密钥(CA)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CA办理窗口;联系电话(传真):0857-8316572(华测CA)0857-8319852(贵州CA--应急联系人15680500516)。4.3办理“标信通”APP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标信智链(杭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服务热线:400-658-7878;应急联系电话:187850663864.4制作、上传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人:信源公司;电话(传真):0857-8317294。5.敬告:(1)《响应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和磋商操作必须完全符合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详询技术支持方。(2)供应商必须保证在磋商过程中随时处于在线状态。在磋商小组发出响应或报价通知后20分钟内,供应商未按时在交易系统中通过有效磋商途径进行响应或报价的,将视作无补充响应内容或按其上一轮报价作为其本轮最终报价(第一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其基础报价,第二轮在线报价20分钟内未实质响应的该轮报价即为第一轮报价,以此类推)。请各供应商在参加报价前,认真阅读并熟悉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及业务系统操作流程。系统使用咨询电话:0857-8317294;0857-830570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地址: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铂宫商务大厦联系方式:0857-622320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麒龙商务港1号楼联系方式:1528590525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尧詹黎程鹏电话:1528590525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宿舍维修改造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