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2025)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项目编号

行业分类

招标单位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招标方式

资金来源

代理机构

监管单位

监管单位代码

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已由方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12-411322-04-01-244547,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代理机构为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2.2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2059
2.3建设地点:方城县杨集尹店。
2.4项目概况:对杨集镇尹店村驾培驾考中心和机动车检测、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进行场地平整。
2.5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第1标段: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
第2标段: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计划工期:12个月
2.7招标范围:
第1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2标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3.2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2.1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3.2.2 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2.5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主体库信息原件。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4.3投标保证金交纳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
①转账
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②电子投标保函
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
③保证金免缴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
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
④保证金减半缴纳
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
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减半政策;
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
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4日09:00至2026年1月13日09:00 ,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09:00(北京时间)。
5.2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3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
招标单位: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方城县县城体育馆西侧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17638785099
监督部门:方城县水利局
地址:河南省方城县县城体育馆西侧
联系人:陈学莹
联系电话:1360845115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1009、1011
联系人:王永敢
联系方式:16639906521
 

本项目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操作流程详见下方说明:

附件:

自查表.pdf

自查表.pdf

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副本.pdf

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副本.pdf

招标文件施工-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pdf

招标文件施工-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pdf

招标文件监理-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pdf

招标文件监理-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pdf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pdf

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项目名称: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招标(采购)单位(盖章)序号审查内容审查情况备注1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是西2要求经营主体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是3要求经营主体取得培训合格证、上岗证等特定地区或者特定行业组织颁发的相关证书是面4要求经营主体取得特定行业组织成员身份是5根据经营主体取得业绩的区域、所有制形式、投标产品的产地设置差异性得分是西6根据经营主体的规模、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市场占有率、负债率、净资产规模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香7根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注册地址、所有制形式等设置差异性得分是香8格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是香9在获取招标文件、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或者其他特定人员到场是香10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参与招投标设置实质上起到变相限制、排斥效果的其他规定是填表说明:项目名称应与招标(采购)公告一致;审查情况请对应“是”或“否”打勾,如“是”请务必在备注栏说明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审查人(签字):正审查时间:205年12月18日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人: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招标人: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目录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二卷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三卷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已由方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12-411322-04-01-244547,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代理机构为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2.2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20592.3建设地点:方城县杨集尹店。2.4项目概况:对杨集镇尹店村驾培驾考中心和机动车检测、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进行场地平整。2.5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第1标段: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第2标段: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2.6计划工期:12个月2.7招标范围:第1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第2标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2.1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3.2.2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3.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3.2.5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主体库信息原件。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4.3投标保证金交纳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①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②电子投标保函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③保证金免缴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④保证金减半缴纳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减半政策;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00至2026年1月13日09:00,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09:00(北京时间)。5.2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3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上发布。7、联系方式: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招标单位: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方城县县城体育馆西侧联系人:裴先生联系电话:17638785099监督部门:方城县水利局地址:河南省方城县县城体育馆西侧联系人:陈学莹联系电话:13608451156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1009、1011联系人:王永敢联系方式:1663990652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1.1.5建设地点方城县杨集尹店1.1.6现场管理机构业主代表、监理项目部等1.1.7设计人方城县金北斗测绘有限公司1.1.8监理人公开招标选定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2个月1.3.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注:上述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至“市场主体库”。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招标预备会不召开1.10.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1.11分包不允许违法分包1.12偏离不允许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为:贰拾万元(二)递交方式:详见招标公告4.3投标保证金缴纳(三)2026年1月13日09:00分(北京时间)前交至下列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账户户名: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阳工南支行3.4.1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电子交易平台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网站首页--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前往现场来参与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首页下载专区栏发布的南阳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投标人)5.2开标程序(1)宣布投标截止;(2)公布投标人;(3)解密投标文件;(4)唱标;(5)生成开标记录;(6)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18号)执行7.3.1履约担保1.履约担保的形式:企业担保、保函或现金、转账等形式2.履约担保的金额:同发包人支付担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3%)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金额:不超过中标合同价款的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时间: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协商拟定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工程结构相似或者工程的功能基本相同或者工程的规模大致相当,一般相差在15%范围内(不绝对)等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110.3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的证明资料全部以投标人市场主体库中证件扫描件为准,并且投标文件中所附扫描件必须和市场主体库中的扫描件一致。所有资料须上传至相应位置,上传即有效,上传位置是否正确不作为废标条件,扫面件按要求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市场主体库”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10.5签字盖章要求1.所有要求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位置,都应加盖投标人CA印章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或签字。若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加盖其CA印章或上传其手写签名。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除加盖投标人CA印章外,应由投标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若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的,须附委托协议,由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3.除扉页外,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和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中编制人和复核人签字盖章不作要求。10.6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NYTF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10.7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10.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10.9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出具评标报告。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为10家。10.10招标控制价第1标段:人民币71716915元【柒仟壹佰柒拾壹万陆仟玖佰壹拾伍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按照废标处理10.1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三章中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0.12.1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期限:3日10.12.2中标结果公告招标人根据定标报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3日10.1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4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5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6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7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8招标人补充的共他内容1、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30分钟内未解密的,退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2、非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当日,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按原路径自动退回。3、非中标人。中标结果公告公示当日,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按原路径自动退回。4、中标人。合同在线签署完成当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按原路径自动退回。5、签订合同要求:根据南阳市公管办《关于做好工程建设10.18招标人补充的共他内容项目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发放、合同在线签订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10号)要求,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章发放,招标人、中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线签订合同。上述功能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发放和合同在线签订操作指南》(下载地址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6、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依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1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如下: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会议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2、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本单位成员人数不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3、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4、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履约能力、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以及招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并形成核查报告。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定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5、本项目采用核查随机法定标。(1)核查随机法: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6、定标会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推迟定标会公告,说明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7、定标会议中,定标委员会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的实质性内容。定标会议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将定标工作情况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8、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定标:(1)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9、中标结果公告前,评标专家和定标委员会名单及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1.总则本节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1.1项目概况1.1.6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将以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形式予以答复。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人员和设备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1.11分包本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1.12偏离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本节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在开标前17日前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提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网站上传。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网站上传澄清后,即视为投标人收到。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2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后,无需书面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公告的形式发布,投标人应注意及时下载,并对因查收不及时导致的后果负责。3.投标文件本节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3.5资格审查资料3.5.2“近3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3.5.3“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断、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可以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时,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本节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4.1.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开标本节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2开标程序5.2.1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2.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5.2.3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网站“下载专区”的《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6.评标本节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7.合同授予7.1定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核查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前应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履约能力、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以及招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7.4定标7.4.1定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2定标委员会的组成: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7.4.3定标方式核查随机法7.4.4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履约担保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签订合同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6.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6.4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2日内,由中标人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人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网上合同备案。8.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本节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仍出现本章第8.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必须审批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本节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2)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3)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4)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1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1)投标人挂靠其他施工单位;(2)投标人从其他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3)由其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的行为。9.2.2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投标人拟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聘任合同必须由投标人单位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9.2.3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总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4)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节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10.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版,份数及格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原件原件扫面件按要求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市场主体库”。10.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无需提供。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经研究,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修改时,适用于本格式。附表四: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招标文件澄清通知、修改通知确认函编号:(招标人名称)你方年月日发送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修改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年月日,(文件名称及编号),共(页码总数)(条款总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五:开标记录表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质量目标工期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开标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主持人: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注: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对本开标记录表进行适当修改。附表六: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并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工程质量:符合,标准。项目经理:,(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七: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编号:(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核查随机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其他标准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报价只能有一个报价2.1.2资格评审其他标准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承诺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其它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其他标准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权利义务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填写的有关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其它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35分项目管理机构:10分投标报价:40分其他评分因素:10分信用等级: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计算标准(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100%~97%(含100%和97%)之间的参与评标基准值的计算,同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单价分析表及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且要求清单中单价与合价、合价与总价均应保持一致。当投标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97%时,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在报价计分时仍予以计分,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按废标处理。(2)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的50%+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50%;如果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100%~97%(含100%和97%)之间的,则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的97%。3.4.1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和评分标准规定,给投标人打分,并按下列公式确定各投标人的评定分数:评定分数=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项目管理机构得分+投标报价得分+其他评分因素得分+信用等级得分。(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3)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评标方法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2.评审标准本节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2采用有效报价的平均数确定评标基准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4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按照本章附件三: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本节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出具评标报告。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为10家。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4.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定标,规则如下: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附表一:投标文件澄清通知(格式)投标文件澄清通知(格式)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二:投标文件澄清函(格式)编号:投标文件澄清函(格式)(项目名称)(标段名称)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1.2......)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澄清如下: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三:评分标准(格式)评分标准格式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赋分一施工组织设计(暗标)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4技术标的主要内容具有完整性、编制水平,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0≤得分≤4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5施工方案(含施工导流、上下游连接工程、基础工程、水下工程、上部结构、设备安装工程、观测工程特点、施工重点与难点及绿色施工)总体安排合理,合理运用先进的施工工艺、施工机械;对施工难点有科学合理的建议。0≤得分≤5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组织机构(质量计划、岗位职责、材料采购、过程控制及检验、分项措施的针对性)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施工措施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满足通用规范、项目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质量保证措施内容完整、经济安全、合理先进、切实可0≤得分≤5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5行。0≤得分≤5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5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体系建设、安全预案可靠性、安全经费保障)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制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0≤得分≤55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4创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目标明确,有针对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可行的创建计划和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创建保证措施,现场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等设置科学规范,符合有关文明施工、健康卫生的规定。有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措施符合国家及我省现行工程建设规定。0≤得分≤4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4工程(进度计划、关键路径、逻辑关系、措施保证计划)关键线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满足招标文件对工期的要求;总体布置有针对性、合理,能满足施工0≤得分≤46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4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0≤得分≤47资源配备计划4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0≤得分≤48风险管理措施4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齐全,风险预控符合规范要求,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准确,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得力。0≤得分≤4(一)各档次的标准设定如下:优:内容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良:内容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一般:内容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差:内容不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差,考虑非常不周,措施基本不到位,没有针对性,不能满足招标工程的施工需要。(二)施工组织设计暗标格式、字体要求:“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具体要求如下: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纵向排版,不设置封面。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下边距3厘米,左、右页边距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段落格式对齐方式统一设为左对齐;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标题缩进量为0、不设置首行缩进;不得有空格;正文、标题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段前段后间距为0,且段落前后不得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设为居中对齐;标题规则:一级“一、”二级“(一)”三级“1.”四级“(1)”五级“1)”六级“a.”七级“a)”。5、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6、各分项内容如缺项得分为0分,不符合暗标要求得0分。7、交易系统技术标暗标清标功能仅供评标委员会参考,具体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赋分二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机构10分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主要人员构成合理,专业齐全得10分,不尽合理、一般的5分,较差的1分,缺项得0分0≤得分≤10三投标报价1投标总价40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38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1%在基本分38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2分;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2%以上(不含2%)时,每再低1%在满分4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1%在基本分38分的基础上扣2分(偏差率不足1%的按内0≤得分≤401投标总价40插法赋分)。0≤得分≤40四其他因素1投标人的业绩3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一份合同得1.5分,共3分(以合同、中标通知书的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0≤得分≤32优惠服务承诺7优惠服务承诺应是书面的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确保依法依规,优惠合理,详实可行。第一档:优惠服务承诺方案、措施及承诺全面,可实施性强,日常维修响应时间和承诺合理,有合理、详细的服务方案及措施,能较好的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7分;第二档:优惠服务承诺方案、措施及承诺合理,但总体不够详细具体的,得5分;第三档:优惠服务承诺方案一般,内容有缺陷或针对性不强的,得3分;第四档:优惠服务承诺方案内容有缺项的,得1分;第五档:没有不得分。0≤得分≤7五信用等级5信用等级经水利部评定或者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0≤得分≤5五信用等级5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或者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信用等级分值或权重:AAA级为5分(5%),AA级为4分(4%),A级为3分(3%),BBB级为1分(1%),CCC级为0。(一)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市场主体组成联合体投标时,按照信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信用等级;(二)投标人近两年内存在且被发现有下列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等级视为CCC级:1.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2.围标、串标的;3.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4.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5.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6.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7.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8.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0≤得分≤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具体双方签订合同为准)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他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3承包人:指专业合同条款中指明并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5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0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场地。1.1.3.11临时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临时征用,承包人在完工后须按合同要求退还的场地。1.1.4日期1.1.4.4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指第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完工日期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5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第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19.3款约定所作的延长,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他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监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承包人。1.6.3图纸的修改设计人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时,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编制一份承包人实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后执行。1.7联络1.7.2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复、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求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送达地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7.3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1.11专利技术1.11.4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的,发包人应办理相应的使用手续,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约定的条件使用,并承担使用专利技术的相关试验工作,所需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义务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2.3提供施工场地2.3.1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定合同协议书后的14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场地范围图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图应标明场地范围内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的范围和界限,以及指明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施工场地布置的范围和界限及其有关资料。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图纸和报告,以及地下障碍物图纸等施工场地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7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法人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法人验收。2.8其它义务其它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3.监理人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3.1.1监理人受发包人的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人的权力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15条的约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4.承包人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监理人根据第3.4款作出的指示,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除第5.2款、第6.2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4.1.9工程的维护和照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4.1.10其它义务其他义务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约定。4.2履约担保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4.3分包4.3.6分包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工程分包应遵循合同约定或者经发包人书面认可。禁止承包人将本合同工程进行违法分包。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规模和标准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施工的能力。分包人应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4.3.7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发包人可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发包人的指定分包不应增加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承包人应承担指定分包所增加的费用。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4.3.8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相应条款的要求。发包人可以对分包合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包人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4.3.9除4.3.7条规定的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4.3.10分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管理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4.11.2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根据第23.1款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监理人收到此类要求后,应在分析上述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是否不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程度的基础上,按照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的约定办理。5.材料和工程设备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5.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1.1除第5.2款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外,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对其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负责。5.2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5.2.3发包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在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运至交货地点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卸货、运输和保管。6.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7.交通运输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7.1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根据合同工程的施工需要,负责办理取得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以及取得为工程建设所需修建场外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费用。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上述手续。7.2场内施工道路7.2.1除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并承担相应费用。7.2.2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发包人、监理人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承包人使用。8.测量放线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8.1施工控制网8.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外约定外,施工控制网由承包人负责测设,发包人应在本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的14天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28天内,将施测的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报批件后的14天内批复承包人。8.5补充地质勘探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和提供有关资料;承包人为本合同永久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人批准,并应向监理人提交有关资料,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其临时工程设计及施工的需要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9.1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1.1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部门规章,对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理人的监督检查不减轻承包人应负的安全责任。9.1.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外有约定外,发包人负责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施工可能影响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拟建工程可能影响的相邻建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有关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满足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9.1.5发包人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所列金额和合同约定的计量支付规定,支付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9.1.6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工程开工前,就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进一步明确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9.1.7发包人负责在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施工14天前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9.2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9.2.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执行监理人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9.2.8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包含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9.2.9承包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本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9.2.10承包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9.2.11承包人应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9.2.12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人批准。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其中专家1/2人员应经发包人同意。9.2.13承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9.5事故处理9.5.1发包人负责组织参建单位制定本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9.5.2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9.5.3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制定施工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发包人备案。9.5.4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9.5.5事故调查处理由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履行手续,承包人应配合。9.6水土保持9.6.1发包人应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水土保持方案。9.6.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循有关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合同约定的水土保持义务,并对其违反法律和合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水土流失灾害、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9.6.3承包人的水土保持措施计划,应满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要求。9.7文明工地9.7.1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负责建立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组织机构,制定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9.7.2承包人应按创建文明建设工地的规划和办法,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责任。所需费用应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9.8防汛度汛9.8.1发包人负责组织工程参建单位编制本工程的度汛方案和措施。9.8.2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编制的本工程度汛方案和措施,制定相应的度汛方案,报发包人批准后实施。10.进度计划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以及监理人的指示,编制详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其说明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否则该进度计划视为已得到批准。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承包人还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编制更为详细的分阶段或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进度计划,报监理人审批。10.2合同进度计划的修订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工程的实际进度与第10.1款的合同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均应在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并附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报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申请报告后的14天内批复。当监理人认为需要修订合同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在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修订的合同进度计划,并附调整计划的相关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的14天内批复。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应在向监理人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同时,编制一份赶工措施报告提交监理人审批。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应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应按第11.5款的约定办理。10.3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的内容和期限,并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控制要求,编制单位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批。10.4提交资金流估算表承包人应在按第10.1款约定向监理人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同时,按下表约定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按月的资金流估算表。估算表应包括承包人计划可从发包人处得到的全部款额,以供发包人参考。此后,当监理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定的期限内提交修订的资金流估算表。资金流估算表(参考格式)金额单位年月工程预付款完成工作量付款保留金扣留材料款扣除预付款扣还其他应收款累计应收款11.开工和竣工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11.1开工11.1.3若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开工的必要条件,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第3.5款的约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11.1.4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提交一份说明其进场延误的书面报告,报送监理人。书面报告应说明不能及时进场的原因和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1.2竣工(完工)承包人应在第1.1.4.3目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工程。合同工程实际完工日期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明确。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1.4.1当工程所在地发生危及施工安全的异常恶劣气候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12条的约定,及时采取暂停施工或部分暂停施工措施。异常恶劣气候条件解除后,承包人应及时安排复工。11.4.2异常恶劣气候条件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坏,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参照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第21.3款的约定共同协商处理。11.4.3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6工期提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完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完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和修订合同进度计划。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并向承包人支付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相应奖金。发包人要求提前完工的,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协议内容包括:(1)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2)承包人的赶工措施;(3)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4)赶工费用(包括利润和奖金)。12.暂停施工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12.2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1)由于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3)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它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13.工程质量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13.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13.2.1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期限,编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量检查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提交监理人审批。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批复承包人。13.7质量评定13.7.1发包人应组织承包人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13.7.2工程实施过程中,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需要调整时,承包人应报发包人确认。13.7.3承包人应在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13.7.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自评合格以及监理人抽检后,由监理人组织承包人等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发包人按有关规定完成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手续。13.7.5承包人应在分部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完成分部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手续。13.7.6承包人应在单位工程质量自评合格后,报监理人复核和发包人认定。发包人负责按有关规定完成单位工程质量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手续。13.7.7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和优良,应分别达到约定的标准。13.8质量事故处理13.8.1发生质量事故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报告。13.8.2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由发包人按相关规定履行手续,承包人应配合。13.8.3承包人应对质量缺陷进行备案。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对质量缺陷备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相关手续。13.8.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竣工验收时,发包人负责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14.试验和检验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4.1.4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和标准对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报监理人复核。14.1.5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监理人组织发包人按合同进行交货检查和验收。安装前,承包人应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理。14.1.6对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监理人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承包人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监理人、承包人等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均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15.变更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款规定进行变更。(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它人施工;(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它特性;(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试件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6)增加或减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关键项目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一定数量百分比。上述第(1)~(6)目的变更内容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第(6)目情形下调整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5.8暂估价15.8.1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工程设备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并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若承包人不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或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但明确不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若承包人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且明确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组织招标。暂估价项目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招标组织形式、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6.价格调整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16.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由于物价波动原因引起合同价格需要调整的,其价格调整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施工期内,因人工、材料、设备和机械台班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人工、机械使用费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建设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或机械使用费系数进行调整;需要进行价格调整的材料,其单价和材料数应由监理人复核,监理人确认需调整的材料单价及数量,作为调整工程合同价格差额的依据。工程造价信息的来源以及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7.计量与支付本条全文引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相应条款,并补充如下内容:17.1计量17.1.2计量方法结算工程量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约定的方法计量。17.1.5总价子目的计量总价子目的分解和计量按照下述约定进行。(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不因第16.1款中的因素而进行调整。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2)承包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要求对总价子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各子目的总价支付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目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承包人应按批准的各总价子目支付周期内,对已完成的总价子目进行计量,确定分项的应付金额列入进度付款申请单中。(3)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上述资料进行复核,以确定分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工程形象目标。对其有异议的,可要求承包人按第8.2款约定进行共同复核和抽样复测。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人: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招标人: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委托人要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已由方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12-411322-04-01-244547,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代理机构为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2.2项目编号:E41130113010020592.3建设地点:方城县杨集尹店。2.4项目概况:对杨集镇尹店村驾培驾考中心和机动车检测、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进行场地平整。2.5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第1标段: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施工;第2标段: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2.6计划工期:12个月2.7招标范围:第1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第2标段: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3.2.1第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项目,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3.2.2第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成立不足一年,可以提供近期财务报表);3.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3.2.5本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主体库信息原件。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本项目只接受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nanyang.gov.cn/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4.3投标保证金交纳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缴、减半缴纳、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任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①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市场主体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②电子投标保函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③保证金免缴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④保证金减半缴纳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减半政策;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文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00至2026年1月13日09:00,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免费下载招标文件。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5.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09:00(北京时间)。5.2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5.3潜在投标人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光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网络问题等情况造成开标无法继续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30分钟内),将被退回投标文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市)上发布。7、联系方式: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四层、五层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38招标单位: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方城县县城体育馆西侧联系人:裴先生联系电话:17638785099监督部门:方城县水利局地址:河南省方城县县城体育馆西侧联系人:陈学莹联系电话:13608451156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39号1009、1011联系人:王永敢联系方式:1663990652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方城县山水砂石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典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方城县杨集尹店驾考综合项目场地平整工程1.1.5项目建设地点方城县杨集尹店1.1.6项目建设规模对杨集镇尹店村驾培驾考中心和机动车检测、二手车交易市场项目进行场地平整。1.2.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1.3.2监理服务期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备注:交易系统内置投标函上的服务期限可写“365日历天”,实际监理服务期限以投标函附录为准。1.3.3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及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1.10.3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1.12.1实质性要求和条件/1.12.3偏差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投标答疑纪要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同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发布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计算3.2.4招标控制价肆拾贰万元整【42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保证金免交、保证金减半提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五种方式(符合其中一种即可)。转账判定有效性的几个条件:①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提交均视为未提交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②电子投标保函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业务管理“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选择电子保函平台、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开标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出具电子投标保函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能参加开标活动。③保证金免交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其他市级及以上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信用等级或第三方(商业)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与我市建3.4.1投标保证金筑业信用评价结果享受同等待遇;省住建厅公布的信用评价优秀等级企业视同AAA级。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保证金免交政策。④保证金减半提交纳入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且结果为AA级的各类投标企业,在下一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公告之日前,在参与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保证金减半提交。上述所有投标企业在参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将企业所获取信用评级的文件依据原件录入“南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的【企业奖惩】栏目中,方可享受提交投标保证金减半政策。⑤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通知》(宛公办[2021]2号)的要求,在南阳市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推行以投标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应于2026年1月13日09时00分前缴至下列账户:账户户名: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阳工南支行虚拟子账号: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详见前附表1.4.1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详见前附表1.4.1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3.7.3(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阶段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nytf)3.7.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1、递交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2、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3、投标人所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予退回。3.7.2备份电子光盘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需提供备份电子光盘。4.1.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需提供。4.1.2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网上不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企业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下载专区中操作手册的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nanyang/login.html投标企业应在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时,投标企业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投标企业务必按照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的要求设置参与网上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若因电脑环境未按要求设置导致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视为该投标企业自动放弃投标,将被退回投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5.2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9:00(北京时间)5.4开标程序(1)投标人代表持本单位CA数字证书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线签到。(2)开标时间到,在线公布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名单。主持人(代理公司)根据保证金交纳情况来确定有效投标人,并退回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3)开标顺序:1)宣布投标截止;2)公布投标人并查询投标保证金;3)解密投标文件;4)唱标;5)生成开标记录;6)开标结束5.5监理大纲是否采用暗标采用5.6类似项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建筑工程项目。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照《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18号)执行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出具评标报告。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为10家。7.2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电汇;保函;企业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3%。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9费用承担投标单位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中一切资料的费用。10未尽事宜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11承诺书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做出书面承诺,无造假、隐瞒的承诺书(并附投标文件中)。依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书,发现隐瞒、虚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并上报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做出廉洁自律承诺书。以上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廉洁自律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12中标公示招标人根据定标报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告期限:3日1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4其它14.1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14.2招标文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14.3其它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15备注澄清与变更: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的内容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网站“变更公告”和系统内部“答疑文件”告知投标人,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投标人,系统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注册时所留手机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而未及时更新系统内联系方式的,将会造成收不到短信。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备注:(1)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到资格审查或加分项目,全部以投标单位诚信库中证件原件的扫描件为准,并且投标文件中所附扫描件必须和企业诚信库中证件原件的扫描件一致。(2)按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是否废标进行明确的通知》的要求,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时按废标处理。(3)签订合同要求:根据南阳市公管办《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发放、合同在线签订的通知》(宛公管办[2021]10号)要求,本项目中标通知书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签章发放,招标人、中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在线签订合同。上述功能的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发放和合同在线签订操作指南》(下载地址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3、本项目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备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如下: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工作,定标会议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2、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本单位成员人数不低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设组长,组长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自行选定。3、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4、在定标会议召开前,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履约能力、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以及招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并形成核查报告。核查中发现问题的,应当主动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并依规否决定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5、本项目采用核查随机法定标。(1)核查随机法: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6、定标会议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推迟定标会公告,说明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7、定标会议中,定标委员会不得改变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报告的实质性内容。定标会议结束后,定标委员会应当将定标工作情况形成定标报告,定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8、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定标:(1)定标委员会未按定标办法公正履职的;(2)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且未申请回避的;(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中标结果公告前,评标专家和定标委员会名单及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工程项目施工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项目总监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8)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项目严禁分包。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受托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服务对外分包,否则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委托人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随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公示等内容。否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从“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从“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2.2.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登录“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提疑。详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2.2.3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文件将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2.2.4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同时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文件的修改以答疑形式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2.2.5招标文件的答疑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后,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有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应在24小时内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出。2.2.6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2.7如果澄清、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8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答疑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网上答疑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5)资格审查资料;(6)其他资料;(7)监理大纲。3.1.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招标人设有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对投标企业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总监资格及其他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6备选投标方案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监控目标、投标有效期、质量监控目标、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并按“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3.7.4电子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证明。4.投标4.1投标文件的递交4.1电子投标文件的要求4.1.1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工程业务--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操作手册》。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系统拒绝。4.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或送达的,视为逾期送达。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终电子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电子投标文件;4.3.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附件评标细则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附件评标细则中“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3核查定标委员会在定标前应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实力、企业信誉、履约能力、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以及招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核查的内容。7.4定标7.4.1定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4.2定标委员会的组成: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自主组建,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7.4.3定标方式集体议事法7.4.4定标结果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5履约担保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签订合同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6.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6.4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2日内,由中标人按照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人网上业务办理操作手册》的要求进行网上合同备案。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附件评标细则中“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1.2......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核查随机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初步评审标准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加盖单位电子签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总监其他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服务期限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2.2详细评审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技术标:45分2.商务标:30分3.综合标:25分2.2.2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1)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在招标控制价95%(含)-100%(含)的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95%的,则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但仍可参与下一阶段评标;(2)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值;(3)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均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5%,则评标基准值=招标控制价×95%。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2.3(1)技术标评审标准(45分)监理大纲内容(暗标)(45分)1、工期控制措施得力、合理(0-8分)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程序及工作措施得力合理,根据内容划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5-8分,B级3-4分,C级0-2分。2、质量控制(0-8分)原材料控制措施得力,方法有效,事前控制措施具体、妥切,事中控制措施周到、全面,事后控制措施可行、有效,根据内容划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5-8分,B级3-4分,C级0-2分。3、造价控制、合同和信息(0-8分)造价控制措施周密、及时、准确,合同和信息管理有序,根据内容划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5-8分,B级3-4分,C级0-2分。4、安全控制措施及合同管理的措施(0-8分)安全的监理工作方法、合同管理的措施齐全合理,根据内容划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5-8分,B级3-4分,C级0-2分。5、工作协调的措施和方法(0-8分)项目工作协调的监理工作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齐全得当,监理措施详细,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齐全合理,根据内容划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5-8分,B级3-4分,C级0-2分。6、现场旁站措施和方法(0-5分)现场旁站措施和方法,根据内容划分为A、B、C三个等级,A级4-5分,B级2-3分,C级0-1分。6、现场旁站措施和方法(0-5分)一、以上项目若有缺项的,该项为0分;不缺项的,不低于最低分。二、技术标暗标格式、图表大小、字体要求:“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技术标采用“暗标”形式。具体要求如下:(1)版面要求:A4纸张大小,纵向排版(不设置封面)。(2)颜色要求:所有文字、图表均为黑色。(3)字体要求:标题及正文部分所用文字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图、表内的字体及字号不作要求;所有字体均不得出现加粗、加色、倾斜、下划线等标记。(4)排版要求:页边距要求上、下边距3厘米,左、右页边距2厘米;不得设置目录;正文行间距为固定值25磅;文字内容(含正文标题、正文及表格标题)统一设为左对齐,仅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不得有空格;段落前后不得设置空行;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和页码;图、表部分对齐形式统一设为居中对齐。(5)除满足上述各项要求外,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任何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2.2.3(2)商务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高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标处理,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1.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确定: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是指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在95%-100%范围以内(含95%和100%)的有效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当投标总报价小于招标控制价95%时,该投标总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在报价计分时仍予以计分。2.评标基准值的计算:评标基准值=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控制价×50%备注:若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95%-100%(含95%和100%)范围之内,招标控制价的95%即为评标基准值。3.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投标总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准分25分;比评标基准价每高1%在基准分25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在基准分25分的基础上加1分,最多加5分;投标总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5%(不含5%)的,每再低1%在满分3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2.2.3(2)商务部分(30分)投标报价(30分)完为止。(偏差率不足1%的,按内插法赋分。)2.2.3(3)综合标评审标准(满分25分)1、类似业绩(0-4分)企业2022年1月1日以来每监理过1个类似工程项目,得2分,最高得4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缺项得0分。2、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及专业配套(0-8分)(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安全员、见证员、资料员齐全得3分,每缺1人扣0.5分,扣完为止。(以上人员需提供人员证件及岗位职责)(2)除总监外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最高得2分。(3)除总监外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最高得3分。3、拟投入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0-5分)拟投入的监理设备,包括经纬仪、水准仪、回弹仪、计算机设施、监理管理软件、预算软件、打印机、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设备、车辆等,齐全得5分,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0-5分)4、服务承诺(0-8分)1、关于总监驻工地的承诺。(0-2分)2、对施工组织设计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预评价,事前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或完善的方法,减少施工过程中无谓的物力、财力和工期的浪费。(0-2分)3、承诺严格按ISO9001质量体系管理工程,措施可行、按可行、可信程度得。(0-2分)4、投标人有关额外工作和辅助工作等的其他承诺。(0-2分)注:所有评委计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备注:本顶目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所涉及的一切证明材料,除按要求上传至企业诚信库指定位置外,须同时附投标文件中,否则由此造成的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加分等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审标准2.2.1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值评标基准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审标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审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打分的算术平均值。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对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出具评标报告。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数量为3至10家(含10家)时,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0家以上时,按照择优原则进行评标,差额推荐定标候选人,推荐定标候选人数量为10家。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载明每个中标候选人的特点、优势、缺点、风险等评审情况和推荐理由,并对技术、质量、安全、工期的控制能力等提供技术咨询建议,供定标委员会参考。4.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定标,规则如下:定标委员会在通过核查的中标候选人中按照随机选取方式确定中标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格式)(GF-2012-020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项目总监项目总监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取费费率,%)(大写):(小写:)。包括:1.监理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2.相关服务期限: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场地平整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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