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管监理招标公告(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2025)
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德城区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管监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德城区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管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2000202502000097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DCZC-20251365 项目名称: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德城区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管监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万元):60; 最高限价(万元):60;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 3.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可系统提交。 五、开启 1.时间:2026年1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中路1511号 联系方式:0534-26745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正昉诚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天衢新区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楼406室 联系方式:0534-6021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534-6021533 附件: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德城区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管监理采购项目磋商文件.pdf采购需求.pdf投标人操作手册.zip 发布人:山东正昉诚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4日
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D37140200020250200009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2SDC2C-20251365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德城区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管监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代理机构:山东正昉诚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24日1目录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一、初步评审二、详细评审三、响应无效的情形四、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第五章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部分二、资格证明文件三、商务部分四、技术部分第一章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德城区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管监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2000202502000097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DCZC-20251365项目名称: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德城区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管监理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万元):60;最高限价(万元):60;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1月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3.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采购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均可系统提交。五、开启1.时间:2026年1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中路1511号联系方式:0534-267455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正昉诚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天衢新区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楼406室联系方式:0534-60215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郑女士电话:0534-6021533九、发布公告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dezhou.gov.cn/)上发布。十、监督机构:德州市德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监督电话:0534-2383271十一、重要说明:1.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及投标:未进行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的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交易主体信息填报服务指南》(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关于进一步精简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流程的通知》(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并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左侧系统入口的“主体注册”栏目免费注册。已办理完成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投标文件、参与投标;主体注册及信息填报电话:0534-2223105。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18505342483。3.澄清答疑文件下载:磋商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磋商文件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响应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4.电子投标培训:供应商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网络教程培训,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视频教程》(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若未按照视频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5.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电子响应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dezhou.gov.cn/TPFront/)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天衢中路1511号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34-26745562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山东正昉诚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德州天衢新区东风东路泰和商务楼406室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0534-6021533电子邮箱:sdzfzhaobiao@163.com3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德城区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管监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2000202502000097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DCZC-202513654资金来源项目资金已落实□未落实5分包情况不分包□分包,分包情况如下:/6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7磋商资料的组成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必须由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德州版)制作工具编制。包括以下各部分:封面:一、响应文件封面商务部分:二、投标函7磋商资料的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三、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还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及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四、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置于电子响应文件中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置于电子响应文件中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人签章)并后附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须体现授权代表姓名);④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⑤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⑥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2024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置于电子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人签章);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须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并确保近六个月任意1个月反馈有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信息;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或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但未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开标日近六个月任意1个月加盖税务机关印章的纳税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凭证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指定位置。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小微企业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纳税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证明其依法免税或零申报;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提供开标日近六个月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收取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凭证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指定位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置于电子响应文件中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人签章);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置于电子响应文件中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人签章);⑩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置于电子响应文件中指定位置)。注:1.郑重提醒各供应商,以上资料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证明资料均无须携带原件开标,开标时远程解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即可。2.上述要求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资料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审查依据。上述要求资料均须主要内容齐全、清晰可辨,否则其资格审查资料将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3.上述证件资料若不在有效期内,必须将证件颁发部门出具的其证件继续有效的证明或官方通知文件原件扫描件按照要求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否则其证件资料视为无效证件,无效的资格审查证件资料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五、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含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资料注:上述资料须按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否则不予认可。报价部分:六、报价一览表技术部分:七、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服务部分:八、供应商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8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否9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统一组织联系人:联系电话:踏勘时间:踏勘地点:10澄清修改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5日前(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提出的问题而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10澄清修改商。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注:如发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DZCF文件)格式,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1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2响应文件形式响应文件形式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DZTF文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需使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投标工具】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德州版)]制作生成,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13递交响应文件形式与地点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传送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响应文件上传栏目。14开启时间和地点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开启地点:详见磋商公告解密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2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响应文件被退回。1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15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型企业)。5、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16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17评审方法□√资格后审□资格预审□√综合评分法注: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和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8履约保证金□√不收取□收取,形式如下: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签订合同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不及时缴纳,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19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8000元。注:代理服务费不单独列支,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代理公司缴纳。由供应商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20付款途径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付款。21付款方式本项目将按照采购人要求分期实施,根据分期工程量的占比确定每期项监服务费的金额,当期工程签发开工令后支21付款方式付当期项监服务费的30%,当期工程完成后,支付至当期项监服务费的90%;当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当期项监服务费余款。2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2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60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25信用查询1.信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2.截止时点:开启时间3.查询环节:评审阶段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并打印信用记录截图。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认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做无效标处理。26报价说明1.本项目报价时以工程造价2000万元为依据进行自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人员工资、设备费、差旅费、利润、税金、售后服务以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2.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本次竞争性磋商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在磋商内容不作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次公开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项监服务费固定不变,除采购人特殊要求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外,不因任何现场工作量的误差、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而调整。27报价错误的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并修改单价。28定标原则采购人依法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签定合同后拒不履行合同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采购人可以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为成交人,采购人也可以选择重新招标(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采购活动)。29其他1、资信证明材料的公开:为增加投标活动的公开性,以便于社会监督,成交单位的部分资信证明材料将在中心网站上与成交公告同步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小微企业或监狱(戒毒所)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资料、涉及加分相关资料(业绩合同),其中,涉及隐私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前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免于公开,否则视为无异议;2、针对同一项目,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一经发现,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3、成交公告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成交人须向代理机构提供两份(一正一副)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为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响应文件的打印件,并加盖公章及签章。注:1、本表内容与磋商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说明1.1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2.定义2.1“采购人”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2.3“服务”指磋商文件第三章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2.4“供应商”指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2.5“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指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一致的供应商电子签章。2.6“电子响应文件”指利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响应文件。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3.1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1.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1.3符合“磋商邀请”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3.1.4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1.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监狱企业,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2.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响应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3.2.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3.1.2规定。3.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定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2.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提交,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2.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响应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2.7对联合体响应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均被认定为响应无效。3.4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供应商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5.报价费用5.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分为共六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磋商邀请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合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6.2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6.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认定为响应无效。7.答疑及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供应商如果对磋商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时限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供应商及时通过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疑问接受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7.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不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供应商澄清的问题,而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磋商文件的补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力。7.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磋商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7.4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进行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供应商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磋商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7.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供应商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7.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7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响应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8.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成交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供应商可对磋商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8.2供应商应当对所投磋商文件中“项目说明、采购内容”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8.3无论磋商文件第3章项目“项目说明、采购内容”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货物及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响应文件组成及编制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9.2响应文件由封面、商务部分、报价部分、服务部分组成。9.3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9.3.1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9.3.1.1电子响应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响应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9.3.1.2电子招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9.3.1.3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响应文件时,并可使用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导出的PDF格式的响应文件,供供应商使用。10.报价10.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供应商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报价。10.3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报价分析表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10.4供应商对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注明。10.5本次竞争性磋商将有两次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供应商通过【网上报价】功能进行第二次报价,未解密前第二次报价显示为****,由磋商小组组长统一对二次报价进行解密;除采购内容发生变更外,报价单位对同一项下内容只允许唯一报价,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11.响应文件有效期11.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响应保证金12.1不收取响应保证金。13.响应文件的制作13.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DZTF文件),应于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13.2电子响应文件封面应由供应商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3.3响应文件因编制混乱、响应错误、表达不清等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递交14.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15.响应截止15.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15.2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6.1采购人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接收响应文件。16.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16.3如果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6.4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五、公开报价17.公开报价17.1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时间和地点组织报价,报价过程同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17.2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报价。17.3报价时,工作人员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布供应商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供应商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磋商文件将被退回。17.4供应商对报价过程和报价记录有疑义,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询问。六、磋商步骤和要求18.组建磋商小组18.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8.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19.资格审查19.1磋商项目报价结束后,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19.2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3采购人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19.3.1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3.2采购人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截止时点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19.4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内容审查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19.4.1适用承诺制的情形在项目资格审查环节,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供应商开标日近六个月任意1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且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9.4.2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对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承诺制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将审查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0.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的角度对磋商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响应文件的澄清20.2.1在评标期间,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将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澄清/优化】功能中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澄清/优化】功能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3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0.4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其响应认定为响应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响应偏离21.1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2.响应无效22.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的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22.2如发现第四章初步评审-符合性评审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3.比较与评价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评标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详细评标标准见磋商文件第4章: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适用的具体办法详见磋商文件须知前附表。24.废标2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的情形外,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保密要求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七、确定成交27.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7.1磋商小组对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4章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28.确定成交人28.1采购人按照磋商文件第4章规定的评标方法确定成交人。29.发出成交通知书29.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人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八、签订合同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30.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如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九、履约保证金31.履约保证金31.1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成交人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成交人退还履约保证金。十、质疑32.质疑32.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2.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一、工程概况:德州市德城区城乡建设局德城区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对德城区474个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消防设施整治改造,建设消防管网127840米,改造消火栓878个,配备干粉式灭火器19713具,增设微型消防站522处。通过改造,将实现以下具体目标:一是完善消防设施,包括增设消防器材、更新老旧消防设备等,确保每个小区都具备基本的消防应急能力;二是优化消防通道布局,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消防车辆能够迅速到达现场,实施救援;三是提升居民消防安全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的自我保护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二、服务内容:1、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手续办理及报审、项目实施策划、报批报建管理、组织管理、计划管理、信息管理、勘察管理、规划设计及优化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组织验收、移交、配合结算审计及项目整体协调在内的所有管理工作。2、工程监理:按国家、省、市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在施工阶段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履行监理的法定安全职责、并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做好扬尘防治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签署工程验收意见,配合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第四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一、初步评审评审方式序号评审因素资格评审1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置于电子响应文件中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置于电子响应文件中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人签章)并后附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须体现授权代表姓名);4符合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6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2024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可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置于电子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人签章);提供《承诺函》的供应商须提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查询本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并确保近六个月任意1个月反馈有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信息;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或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但未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按照以下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开标日近六个月任意1个月加盖税务机关印章的纳税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凭证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指定位置。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小微企业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纳税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证明其依法免税或零申报;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提供开标日近六个月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收取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纳凭证)(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凭证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指定位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置于电子响应文件中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人签章);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置于电子响应文件中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及法人签章);10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或者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置于电子响应文件中指定位置)。注:1.郑重提醒各供应商,以上资料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证明资料均无须携带原件开标,开标时远程解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即可。2.上述要求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资料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审查依据。上述要求资料均须主要内容齐全、清晰可辨,否则其资格审查资料将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3.上述证件资料若不在有效期内,必须将证件颁发部门出具的其证件继续有效的证明或官方通知文件原件扫描件按照要求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相应位置。否则其证件资料视为无效证件,无效的资格审查证件资料将导致其资格审查不合格。符合性评审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服务内容、服务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3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4响应有效期不足的;5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6与其它供应商响应文件存在不合理的雷同性及其它涉嫌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注:如发现以上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二、详细评审本项目评审方法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7项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评分因素评分点评分标准报价部分(10分)投标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资信部分(10分)企业综合实力1、项目管理团队投资控制岗位人员为本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2、供应商近3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时间以证书或文件签发日期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先进监理单位”称号的,省级每项得2分,市级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3、供应商近3年(2022年10月1日至今,时间以证书或文件或官网通知签发日期为准)项目管理或监理的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安全文明类”奖项的,每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证书(或文件或官网通知网站截图)扫描件置于响应文件指定位置,否则不得分。技术部分(项目管理方案25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项目管理的工作指导思想正确,目标明确,能切实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实施;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项目管理工作内容项目管理工作内容详实、条理清晰;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项目管理工作制度根据其项目管理工作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审:制度的合理性、适用性、可行性,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有弱项或方案不合理或存在其他不足等,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后每有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人员配置情况根据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人员岗位设置的合理性、适用性,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有弱项或方案不合理或存在其他不足等,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后每有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措施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分析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确切,措施可行,进行综合评审,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有弱项或方案不合理或存在其他不足等,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后每有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技术部分(监理大纲55分)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监理的工作指导思想正确,目标明确,能切实指导监理工作的实施;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工作方法工程质量控制措施得力,工作流程清晰流畅;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工作方法风险预测与防范对策有效可行,明确投资控制重点,控制措施与手段可靠,工作流程清晰流畅;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工作方法工期控制点设置合理,工期控制措施与手段有效,工作流程清晰流畅;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工作方法安全施工监理措施得力,工作流程清晰流畅;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方法环保及文明施工监理措施合理、可行,环保控制措施得力,工作流程清晰流畅;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合同管理工作方法合同管理措施合理,管理程序健全,工作流程清晰流畅;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信息管理工作方法各种信息管理能满足工作需要,管理程序健全,管理措施可行,工作流程清晰流畅;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组织协调的工作方法组织协调内容具体,工作方法合理、可行,工作流程清晰流畅;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项目组人员配备拟派项目组人员配备满足项目需求,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完善,人员有相应的岗位职责描述及明确的分工,工作流程清晰流畅;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切实可行,能够更好的有利于项目实施,工作流程清晰流畅;综合评审最高得5分,每有一项不合理或不满足扣0.5分,扣完为止。表述不清或缺项,该项不得分。注: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审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审暂停情况时,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的条件时,由原磋商小组继续评标。4、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中途退出评审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行为无效。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5、在任何评审环节中,需磋商小组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6、上传投标系统的内容,必须为相关材料最新原件的扫描件且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三、响应无效的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参与评审:1、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3、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附资格审查证明资料,或资格审查证明资料主要内容缺失、资格审查证明资料主要内容模糊不清不能辨认的;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5、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7、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的,或者最终报价高于首次公开报价的;8、报价经磋商小组认定低于成本价的且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做出合理书面说明的;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11、服务内容、服务期限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2、供应商未在“其他未列明行业”列为中小微企业或者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13、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14、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四、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1、因得分保留两位小数而造成得分一致的情况,可通过依次比较其它小数点后的数值进行排序。2、最终得分完全一致时,价格低者排序在前。3、最终得分及价格均一致时,磋商小组根据技术、服务情况投票决定排序。第五章合同(具体合同内容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为准!)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合同协议书委托人:受托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文件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规模:。施工工期:。服务酬金合计:,。二、服务内容:1、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手续办理及报审、项目实施策划、报批报建管理、组织管理、计划管理、信息管理、勘察管理、规划设计及优化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工程造价管理、组织验收、移交、配合结算审计及项目整体协调在内的所有管理工作。2、工程监理:按国家、省、市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在施工阶段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履行监理的法定安全职责、并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做好扬尘防治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签署工程验收意见,配合工程结算审计、项目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4.通用条件;5.专用条件;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注册号:。五、服务酬金及支付方式1、本工程项目管理监理服务费用¥元;大写:。服务酬金不含下列费用:(1)委托人要求约请社会知名专家参加设计方案、设计重大问题评审所发生的费用;(2)委托人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考察的费用。(3)以上费用,项目管理部应事先提请委托方同意,发生后委托方按实报销。2、支付方式:。六、服务工期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服务期限:施工前期准备、工程施工期、竣工验收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周期。七、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2、由于委托人或第三方的原因使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理一体化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至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受托人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3、委托人如果要求受托人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理一体化服务或终止委托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理一体化合同,则应当在28天前通知受托人。当委托人认为受托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理一体化合同义务时,可向其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委托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理一体化合同的通知,委托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理一体化合同即行终止。同时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要求,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八、其他规定1、除支付款项的转让外,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双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2、在工程项目管理与监理一体化工作中,根据委托人需要而聘用专家咨询或协助工作时,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3、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应获得也不应接受本合同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项目管理与监理一体化机构人员不得参与和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有关活动。4、本合同中的通知以书面为准,从到达对方驻地代表时生效。5、受托人对由其编制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拥有版权,委托人只得用于本工程,不得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漏;6、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21日内,受托人应向委托人办理工程交接手续,同时移交全部工程档案。九、争议的解决1、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项目管理及监理单位之间应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向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双方承诺1.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项目管理、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十一、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叁份,受托人执叁份,备案单位壹份,代理机构壹份。委托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受托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开户银行:账号:电话:电子邮箱:备案单位:德州市德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代理机构:山东正昉诚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部分通用条件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法律法规、语言第一条下列词语除附加条款另有约定外,赋予定义如下:1.“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工程项目管理及监理服务项目。2.“委托人”是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有权委托项目管理及监理业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3.“受托人”是指承担项目管理及监理业务责任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4.“项目管理机构”是指由受托人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及监理工作的机构。7.“项目负责人”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由受托人根据合同约定,选派具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和能力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8.“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委托的项目管理及监理工作。9.“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由委托人另行补充协议增加委托受托人的工作内容或由于委托人项目决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使得项目停、缓建及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受托人的工作。10.“日(天)”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2.“施工单位”是指承担未包含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的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第二条“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第二章受托人义务第四条受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具体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为委托人提供项目管理及监理服务。受托人在履行本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受托人应组建能够满足项目管理及监理服务需要的项目管理机构,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项目管理规划及监理实施方案,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及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专用条件约定向委托人报告项目管理及监理工作。第六条受托人应按批准或同意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实施组织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项目成果。受托人不得在项目管理及监理过程中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如需超出范围变更,应遵循建设程序办理并报委托人决定。第七条受托人应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向委托人提供资金使用计划。第八条受托人应在项目建成后,及时协助委托人组织项目移交,配合做好竣工结(决)算审查和项目审计工作。第九条受托人应在项目建成后,监督相关单位落实工程保修责任。第十条受托人应建立完整的项目建设档案,在项目管理及监理任务完成后将工程档案及相关资料等整理汇编,向委托人移交。第十一条受托人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项目管理及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第十二条在合同期内及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第十三条在委托的项目管理及监理范围内,委托人或其他施工单位对对方的意见或要求甚至出现争议通过受托人协商的,受托人应根据自己的职能,公正地进行调解,有效地维护委托人权益。当双方争议由政府监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或进入司法审判时,应当协助委托人收集作证的事实材料。第三章委托人义务第十四条委托人应监督和指导项目的策划和建设实施,并主持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第十五条委托人应为项目管理及监理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第十六条委托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时间、金额向受托人支付项目管理及监理费。第十七条委托人应负责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核与管理,并承担项目建设开支,向所有施工单位支付施工合同款项。第十八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的代表(在专用条件中约定),负责与受托人联系。第十九条委托人需建立有效的决策机制,对受托人的请示和建议做出决定,对工作计划和报告进行批复。第二十条委托人应当将授予受托人的管理权利,以及项目管理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管理权限及时书面通知各施工单位。第二十一条委托人应负责项目资金筹措,项目建设外环境协调,如建设过程中争取相关优惠政策、与当地居民及政府监管部门的关系协调等工作均以委托人为主完成,受托人予以配合。第四章受托人权利第二十二条受托人在委托人委托的项目管理及监理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1.对项目建设相关事项的建议权。2.关注项目进展,应委托人所需,对项目建设资金筹措、建设外环境协调享有知情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组织审批建设组织或技术方案(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按照兼顾质量、工期和投资、安全的原则,向相关施工方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报告。6.主持各施工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7.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在涉及施工安全或人身健康等紧急情况下需要停工的,可先采取措施,事后向委托人报告。8.通过监理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项目管理及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通过行使对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确认建议权。10.按施工合同,在合同约定的价格范围内,对施工单位工作进度款项支付的审核权,以及施工合同结算的复核权。未经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委托人不支付施工单位款项。第二十三条受托人有权按合同取得相应报酬。第五章委托人权利第二十四条委托人有订立所有与项目有关合同的权利,对受托人在建设过程中负责起草及参与洽商的项目施工合同拥有最终审定权。第二十五条委托人有权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对受托人的工作计划等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十六条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第二十七条受托人调换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项目管理人员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第二十八条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提交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二十九条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权就适应工程咨项目管理及监理需要提出增加受托人人员的合理要求。第六章受托人责任第三十条受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对违反合同约定或未适当履行合约且引发不良后果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因此产生的违约金及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委托人可以从本合同任意一笔应向受托人支付的款项中扣除。第三十一条除因受托人违约需承担违约罚金外,确因受托人责任造成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发生变化,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其他经济损失的,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报酬总额(除去税金)。第三十二条受托人对其他施工方违约或过失所影响建设质量、工期而造成委托人的经济损失,不承担直接经济责任。受托人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有权代表委托人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合理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委托人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第三十三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受托人不承担责任,且就相关事项应积极组织各方协商解决。第七章委托人责任第三十四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对违反合同约定或未适当履行合约且引发不良后果的行为,应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委托人有权就受托人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委托人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第三十六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委托人不承担责任,但应支付已履行部分的报酬。委托人就相关事项与受托人进行协商解决。第八章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第三十八条除不可抗力外,由于非受托人的原因使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发生了工作或延长了持续时间,则受托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完成项目管理及监理的时间相应延长,受托人不得要求增加附加工作报酬。第三十九条合同生效后,如果由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受托人不能完成后续工作的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导致继续履行无实际意义的或连续暂停执行后续业务六个月以上的,经协商,受托人可暂停执行后续业务或经协商双方可终止合同。”第四十条当受托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及监理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取得对方同意后,经双方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使对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第四十二条当受托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且委托人支付完所有服务酬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第九章报酬第四十三条报酬包括正常报酬、附加工作报酬等,除正常报酬金额在合同协议书内明确外,附加工作报酬等计取条件与方式应由合同专用条件另行约定。第四十四条委托人应按照合同专用条件的约定方式、时间、分类、分期支付报酬。第四十五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报酬,自规定之日起,还应当向受托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起计算。第四十六条支付报酬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第四十七条如果委托人对受托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报酬或部分报酬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后7天内与受托人协商。第十章其他第四十八条经委托人同意,工程项目需要外出考察的,委托人、受托人各自承担发生的费用。第四十九条委托人要求受托人进行的,或根据相关规定应由委托人负责的材料、设备、工程实体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第五十条受托人及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不得接受本项目相关施工单位的任何非法报酬或非法经济利益。第五十一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选择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指定仲裁机构仲裁。(2)向项目建设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讼。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件。2.受托人义务2.1受托人向委托人报送资料、报告项目管理及监理工作要求为:受托人签订合同后15日内向委托人提交项目管理规划方案、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2.2项目管理、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技术标准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规定、规范及相关文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施工图文件及有关工程合同、协议;其他。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2.3履行职责2.3.1对受托人的授权范围:执行通用条件。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受托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30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按委托人要求。3.委托人义务委托人为项目管理及监理工作提供条件:合同签订后,根据服务阶段工作需求,委托人负责向受托人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资料真实、准确、齐全。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14天内,对受托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受托人的违约责任4.1.1受托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双方另行协商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支付方式:。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6.2变更:无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2)种方式:(1)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德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执行通用条件受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执行通用条件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执行通用条件8.8著作权受托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项目管理及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执行通用条件。9.补充条款1、受托人须配合业主完成资料整理。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现场作业安全工作。2、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期间不允许更换,每月在场时间不低于26天,若因不可抗力需要更换,须经招标人同意,项目负责人按5万元/人/次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其他人员按1万元/人/次的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3、项目监理机构要求:各阶段人员配备数量应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对人员的要求。4、监理人须完善监理资料,并配合业主完成过程资料的收集与整理。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不允许滞后,并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现场作业安全工作。5、监理人须按照现行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扬尘治理、防控疫情等规定进行监督管理,服从德州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及管理,若监督管理不到位,招标单位有权对监理单位进行相应处罚。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报价部分(一)响应文件封面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7(二)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小写:大写:项目负责人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完全响应)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资格证明文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手机号码:上述人员系的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的采购活动;签署上述采购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供应商:,(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上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采购活动。授权代表在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XXX)招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一经发出,人员不得变更。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法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须附:1、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2、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须体现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特别说明: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授权代表。2.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上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设施改造提升项管监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