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瓶车车棚招标公告(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25)
北斗产业园、华泰新能源A区及迎奉产业园加装电瓶车车棚项目交易公告
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项目单位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北斗产业园、华泰新能源A区及迎奉产业园加装电瓶车车棚项目进行公告,欢迎安庆市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H0QT25Z140747
2.项目名称:北斗产业园、华泰新能源A区及迎奉产业园加装电瓶车车棚项目
3.项目地点:安庆市
4.最高限价:609188.13元。详见后附最高投标限价。
5.成交合同价(固定报价):536085.55元。
6.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北斗产业园、华泰新能源A区及迎奉产业园加装电瓶车车棚项目,内容主要为室外非机动车车棚、非机动车充电桩布置及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
7.计划工期:20日历天
二、资质、资格要求
1.参与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交易之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三、交易时间、地点、规则
1.交易时间:2025年12月26日16时00分
2.交易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参与网址: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4.交易规则:固价抽取法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交易公告信息发布时间前,供应商已通过资质审核进入安庆市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
2.本项目拟参与供应商在交易时间截止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该项目的“我要参加”,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完成“在线签到”,即默认该供应商报价(为固定报价)并参与该项目交易。
3.本项目拟参与供应商可于交易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撤销”修改已填报信息(如项目负责人等),但交易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供应商的相关信息,以该供应商在交易时间截止前最终填报信息为准。
4.本项目参与供应商无须到达交易地点。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在交易时间截止时,在交易地点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摇号系统”,随机抽取一名拟成交供应商。若项目报名签到的供应商不足2家时,系统将不予随机抽取。
5.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供应商未正常参与交易的,视为弃权。一旦交易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接受公告的全部需求,不得修改或撤回。
6.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本项目由项目单位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自主选择进入安庆市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交易。项目单位将严格落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履行相应职责,明确监管部门,遵守相关规定,对项目报件、预算控制、清单控制价编制、交易公告、异议答复、成交公示、成交供应商资格后审、交易成交或失败、合同履约、项目验收等交易活动及环节负责。
8.如有异议和投诉,请按安庆市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分别向项目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提出。拟参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和投诉的,项目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发包人
名 称: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东坤康体创新科技园内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方式:0556-5700507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五楼
联 系 人:徐莉莉
联系方式:0556-5999961
3.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徽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东坤康体创新科技园内
联系方式:0556-5059509
2025年12月24日
附件
北斗产业园、华泰新能源A区及迎奉产业园加装电瓶车车棚项目-副本.rar
北斗产业园、华泰新能源A区及迎奉产业园加装电瓶车车棚项目交易文件.docx
北斗产业园、华泰新能源A区及迎奉产业园加装电瓶车车棚项目交易文件招标人: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北斗产业园、华泰新能源A区及迎奉产业园加装电瓶车车棚项目交易公告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项目单位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北斗产业园、华泰新能源A区及迎奉产业园加装电瓶车车棚项目进行公告,欢迎安庆市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供应商参与。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H0QT25Z1407472.项目名称:北斗产业园、华泰新能源A区及迎奉产业园加装电瓶车车棚项目3.项目地点:安庆市4.最高限价:609188.13元。详见后附最高投标限价。5.成交合同价(固定报价):536085.55元。6.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北斗产业园、华泰新能源A区及迎奉产业园加装电瓶车车棚项目,内容主要为室外非机动车车棚、非机动车充电桩布置及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文件。7.计划工期:20日历天二、资质、资格要求1.参与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交易之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成交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三、交易时间、地点、规则1.交易时间:2025年12月26日16时00分2.交易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参与网址: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4.交易规则:固价抽取法四、注意事项1.本项目交易公告信息发布时间前,供应商已通过资质审核进入安庆市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2.本项目拟参与供应商在交易时间截止前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该项目的“我要参加”,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完成“在线签到”,即默认该供应商报价(为固定报价)并参与该项目交易。3.本项目拟参与供应商可于交易时间截止前,点击“我要撤销”修改已填报信息(如项目负责人等),但交易时间截止后不得修改。供应商的相关信息,以该供应商在交易时间截止前最终填报信息为准。4.本项目参与供应商无须到达交易地点。项目单位或代理机构在交易时间截止时,在交易地点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摇号系统”,随机抽取一名拟成交供应商。若项目报名签到的供应商不足2家时,系统将不予随机抽取。5.符合公告要求的意向供应商未正常参与交易的,视为弃权。一旦交易成功,即视为供应商接受公告的全部需求,不得修改或撤回。6.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示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本项目由项目单位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自主选择进入安庆市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交易。项目单位将严格落实项目单位主体责任,履行相应职责,明确监管部门,遵守相关规定,对项目报件、预算控制、清单控制价编制、交易公告、异议答复、成交公示、成交供应商资格后审、交易成交或失败、合同履约、项目验收等交易活动及环节负责。8.如有异议和投诉,请按安庆市小额工程自主交易平台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分别向项目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提出。拟参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和投诉的,项目单位和项目监管部门将不予受理。五、联系方式1.发包人名称: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东坤康体创新科技园内联系人:余先生联系方式:0556-5700507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庆市皖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52号五楼联系人:徐莉莉联系方式:0556-5999961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徽安庆迎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东坤康体创新科技园内联系方式:0556-50595092025年12月24日项目需求项目名称:北斗产业园、华泰新能源A区及迎奉产业园加装电瓶车车棚项目项目编号:H0QT25Z140747项目单位:安庆依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最高投标限价:609188.13元。详见后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列示的全部内容。付款方式(支付进度):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5%,竣工结算审核完成,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定案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保险有效期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计划工期: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综合下浮率:12%成交合同价(固定报价):536085.55元。一、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及履约最低要求1.项目经理:详见交易公告。2.成交供应商在开工前组建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要符合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3.成交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等在整个项目施工期内必须在岗,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赔偿可能给项目单位造成的损失。4.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签订交易时所报项目经理、以及签订合同时确定的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5.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承诺到岗尽职的,发包人将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其作出相应处理。2、履约担保要求1.保证方式:银行保函、银行转账、银行汇票、现金保证、现金支票、保证保险2.保证数额:履约担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2%;如为银行保函,必须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或项目单位认可的银行或参与供应商基本帐户开户行开具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3.提交时限: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向项目单位缴纳。若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担保的,项目单位将书面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单位限定的时间内仍不能提交担保的,项目单位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4.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内。5.承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若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工期、质量、安全等工作,应承担违约责任,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比例扣除履约保证金,承包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项目单位可勒令其无条件退场,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给项目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并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3、安全文明要求执行国家、省、市现行相关规定,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拆除改建项目承包人施工时须保证原建筑、结构和材料的完好,损坏部分承包人无条件自行恢复。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确保交通畅通和安全,确保各类管线安全运营,确保沿线居民出行通畅,将施工给群众带来的干扰降至最低。4、质量要求1.工程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公告及项目需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及施工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因施工原因造成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负责无偿返工,赔偿由此可能带来的发包人的损失,包括对使用功能造成影响的损失,并承担工程总造价的2%-3%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建造师,并保留解除施工合同的权利。3.本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与本工程施工和施工安全相关的国家现行的各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图所示的有关图集、标准。5、工期要求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以开工通知中的开工日期起算。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必须按照交易公告及项目需求要求,以及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关键节点的进度计划,向承包人报劳动力和施工机械使用计划,使用计划经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审定后,必须严格执行,发包人和监理单位将进行严格考核,经考核,有效劳动力人数和机械数量达不到计划要求的,视承包人违约,违约金按如下标准计算:劳动力按500元/人·天,施工机械按1000-5000元/台·天。累计出现10次(含10次)以上者,影响工程进度且不能如期完成节点工期或总工期的,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合同价款的3‰的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款的10%。延期竣工1个月以上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六、踏勘现场参与供应商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得有关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由参与供应商自己承担。经项目单位允许,参与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单位的项目现场,但参与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项目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参与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项目单位向参与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数据和资料,是项目单位现有的能被参与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项目单位对参与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七、农民工工资要求1.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程款分账管理办法的通知》(宜政办秘〔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使用“安庆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及时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进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分包企业要严格按照《关于加快培育和壮大我省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意见》(建市规〔2023〕1号)以及《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规〔2023〕2号)等文件要求,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管理、工资专用账户、人工工资分账、总承包企业代发等保障制度。3.施工总承包企业要按照《贯彻落实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八、材料要求1.除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外,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因成交供应商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2.对发包人未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采购,必须选用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的要求并经项目单位同意。3.成交供应商对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及供应的厂商,须进行资格和品牌的认定。采购前应将供应商的有关资料(如质保书、生产许可证等或备案要求)报监理单位审查,并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采购。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验收进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负,工期不予顺延。材料试验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4.由承包人实施采购的工程主要设备和材料采购由承包人实施,品牌、规格等须经发包人认可签字后方可进行采购,成交供应商采购计划应提前报发包人审定。因成交供应商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且无视监理工程师的警告而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提供符合设计要求或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停止采购,已经采购进场的勒令其退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5.交易文件中提供的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是项目单位为了方便参与供应商更明确、更清楚说明拟采购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并无限制性。参与供应商若选用替代商标、品牌或标准,应优于或相当于参考商标、品牌或标准。承包人所选用产品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九、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1.交易公告及项目需求;2.设计图纸及变更;3.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4.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其相关配套费用定额;5.2019年4月1日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颁布的《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造价【2019】7号);6.关于发布《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第1期)》的公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51号);7.工程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其它相关资料。十、合同价款1.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市场价、材料费及机械费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外,其它工程造价增减均不予签证计价。2.请各参与供应商自行核对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异议和投诉,请在交易前书面提出,且需要同时提交异议和投诉的依据、有关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的请求及主张。项目单位将组织复查。如复查结论与原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误差超过±3%的,项目单位将进行修正,如误差在±3%以内的,项目单位可不予调整。参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中标后,项目单位不接受成交供应商对此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因此而调整合同价,参与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价完成交易公告和项目需求规定的所有工程项目。3.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引起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按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结合中标综合下浮率结合进行调整。1)合同价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中的子目综合单价乘以(1-综合下浮率)进行确定;2)合同价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最高投标限价中的类似子目综合单价乘以(1-综合下浮率)确定;3)合同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根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中的计价原则规定提出适当的综合单价,报送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该综合单价乘以(1-综合下浮率)作为实际结算综合单价。4.合同价中的暂列金额归项目单位所有。5.暂估价(如有)均为估算金额,工程竣工后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造价(费用)乘以(1-综合下浮率)计算。6.最终结算价以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其他机构审定结果为准。7.所有工程保险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十一、费用缴纳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费、招标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2552元,招标代理费:5361元。注: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费用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直接支付给安庆市皖宜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在收到缴费通知后的3日内缴纳上述费用。十二、成交供应商须知1.分包规定: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工程整体转包或肢解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取消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偿其他相关损失。2.本工程取、弃土点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承包人应综合考虑经济运距及其他可能增加成本的因素,且渣土运输必须由安庆市城管执法局核准的具有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担。承包人必须充分了解安庆渣土公司运输行情,中标后不做调整。3.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与本工程施工和施工安全相关的国家现行的各专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有关的技术标准以及施工图所示的有关图集、标准进行施工。4.成交供应商负责协调现场施工环境、处理好各方矛盾,并承担协调费用。对于施工过程中损坏的设备、设施和已有建筑、道路等负责按照原样无条件恢复。5.本项目合同参照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的合同文本。6.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成交通知书;(2)交易文件;(3)合同协议书;(4)合同专用条款;(5)合同通用条款;(6)列入合同的投标辅助资料。7.成交供应商须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如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8.本项目严禁转包及分包,一经发现转包或分包的情形,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9.施工期间,项目经理须每日驻场办公,并向发包人汇报每日工作进展。10.成交供应商负责协调好与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工程施工的一切事宜,处理好与相关管理部门就工程施工配合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如破路恢复等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加装电瓶车车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