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泥混凝土 混凝土招标公告(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



项目名称: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安站水泥混凝土(备用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QGS-JJ2025120008

项目类型:货物

项目实施地点:清镇市、安顺市区域内

项目概况:1、采购内容及清单:此次预计加工混凝土总量为15000m3。其中C25混凝土150m3,C30混凝土14700m3,C40混凝土100m3,M15砂浆混凝土50m3,具体加工数量及型号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 2、采购限价:3571500元(不含税)。 3、服务地点:清镇市、安顺市区域内,具体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 4、服务项目:贵安高速扩容工程交安项目。 5、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结束。 6、加工费支付方式:遵循“先开票、后付款”原则,当月结算,次月支付,支付比例不超过累计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加工结束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无息支付。在支付货款前,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如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7、加工费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人员的数量签证为结算依据,每月20日至30日对清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发生的数量及金额,并出具经双方签认的计价单(结算单)。 8、支付形式:甲方以银行现金转账、承兑汇票、支票及其他金融产品形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9、货物质量要求:乙方所供物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的相关技术指标。具体可参照“第一章 竞价公告 2.5 货物质量要求”。

标段/包名称: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安站水泥混凝土(备用站)采购项目

截标/开标时间:2025-12-31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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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采购单位名称: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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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安站水泥混凝土(备用站)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1.项目情况1.1项目名称: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安站水泥混凝土(备用站)采购项目1.2项目编号:GQGS-JJ2025120008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1.4邀请范围:公开1.5项目所在地区:清镇市、安顺市区域内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1.7招标条件:根据生产站实际需求采购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高速板块,贵州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综合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3.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采购内容及清单:此次预计加工混凝土总量为15000m³。其中C25混凝土150m³,C30混凝土14700m³,C40混凝土100m³,M15砂浆混凝土50m³,具体加工数量及型号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2、采购限价:3571500元(不含税)。3、服务地点:清镇市、安顺市区域内,具体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4、服务项目:贵安高速扩容工程交安项目。5、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结束。6、加工费支付方式:遵循“先开票、后付款”原则,当月结算,次月支付,支付比例不超过累计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加工结束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无息支付。在支付货款前,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如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7、加工费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人员的数量签证为结算依据,每月20日至30日对清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发生的数量及金额,并出具经双方签认的计价单(结算单)。8、支付形式:甲方以银行现金转账、承兑汇票、支票及其他金融产品形式向乙方支付费用。9、货物质量要求:乙方所供物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的相关技术指标。具体可参照“第一章竞价公告2.5货物质量要求”。4.招标文件获取及递交投标文件任何未在《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高速板块》(gedc.e-qyzc.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标段14.1标段名称: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安站水泥混凝土(备用站)采购项目4.2标段编号:GQGS-JJ2025120008-001招标文件获取:4.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不含邮寄费用、平台服务费)4.5资格要求:本次竞价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1)必须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2)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提供截止竞价截止之日前的无欠税证明(须提供无欠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7)根据高速集团《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考评结果,供应商不处于高速集团不合格供应商有效期内(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争,否则响应文件均被否决(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4.6其他事项:4.7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投标文件递交:4.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2-31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贵州高速板块》(gedc.e-qyz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9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其他6.联系方式招标人: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北街村望城坡青岩堡B栋1-2层联系人:关永芳联系电话:18487398651项目监督:联系电话:招标代理: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安站水泥混凝土(备用站)采购项目竞价文件项目编号:ZCHC-2025-034竞买人: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价公告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范本)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安站水泥混凝土(备用站)采购项目第一章竞价公告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安站水泥混凝土(备用站)采购项目已获批准,现需启动采购程序,采购人为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计划以竞价的方式选择1家合格的竞标人。1.项目编号:ZCHC-2025-0342.采购内容及要求:2.1采购内容及限价: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m³)不含税单价限价(元/m³)不含税总价限价(元)备注1混凝土C25150228342002混凝土C301470023834986003混凝土C40100268268004混凝土M15砂浆5023811900合计150003571500备注:1.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和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以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2、以上单价为不含税到场价,包含加工机械、原材料、运输、协调、燃油、人工费、水、电、气、税费、利润等乙方为完成材料加工而产生的所有费用;3.竞价人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能超过采购限价单价及总价,超过采购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2.3服务地点:清镇市、安顺市区域内,具体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2.4服务项目:贵安高速扩容工程交安项目。2.5货物质量要求:2.5.1混凝土(1)氯离子含量:混凝土拌合料中因各种原材料(水泥、矿物掺合料、集料、外加剂和拌合水等)引入的水溶氯离子含量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2。(2)碱含量:应限制水泥、集料和水等材料中的含碱总量,水泥含碱量不宜超过水泥质量的0.6%。普通混凝土内碱含量应不大于3.0kg/m³。(3)胶凝材料用量及最大水胶比:C30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最小用量应大于280kg/m³,最大用量不宜超过400kg/m³,最大水胶比为0.55。C40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最小用量应大于320kg/m³,最大用量不宜超过450kg/m³,最大水胶比为0.45。(4)混凝土2小时塌损不超3cm。(5)提供砼抗压试件,强度达到设计的1.4倍。2.5.2原材料要求(1)水泥:选用低水化热和低碱含量水泥,强度等级为52.5、42.5的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应采用早强S3A含量高的水泥,不得采用复合水泥或变质水泥;均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及《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等要求。(2)粗骨料:岩石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对于大于或等于C25的混凝土,比值应不小于2,其他级别混凝土比值应不小于1.5。碎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1.5mm或应小于钢筋间最小净距和保护层厚度的2/3,粗骨料的级配和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的有关规定。(3)细骨料:采用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的中粗机制砂砂。细度模数宜在2.6~3.0范围内。(4)外加剂:选用减水率高,坍落度损失小,适量引气、与水泥之间有良好相容性且质量稳定的产品,不应采用早强剂,其质量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国家标准的规定外加剂中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总量的0.02%,高效减水剂中的硫酸钠含量不宜大于减水剂干重的15%。2.5.3满足的标准规范要求须符合预拌混凝土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标准执行,产品质量按以下标准规范执行,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标准规范有更新的,按新标准规范执行。(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17;(4)《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3432-2024;(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8)其他与设计及施工相关的标准规范。2.6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结束。2.7加工费支付方式:遵循“先开票、后付款”原则,当月结算,次月支付,支付比例不超过累计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加工结束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无息支付。在支付货款前,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如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2.8加工费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人员的数量签证为结算依据,每月20日至30日对清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发生的数量及金额,并出具经双方签认的计价单(结算单)。2.9中选单位数量:1家。2.10安全目标:零事故、零人员伤亡。3.竞价方式:自由竞价。4.竞价文件获取:4.1竞价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9日17:004.2采购文件在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贵州高速板块获取采购文件。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贵州高速板块(https://gedc.e-qyzc.com/#/home)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注册平台用户→登录贵州高速板块(新登录该板块的供应商需重新认证后才可报名)→支付项目相关费用(平台服务费)→下载采购文件→缴纳并绑定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交易平台(黔云招采)联系方式:0851-88642763。4.3竞价文件费用: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册(竞价文件费用不含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由竞价单位自行联系平台缴纳),竞价文件售后不退。5.资格标准:本次竞价要求竞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1)必须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2)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提供截止竞价截止之日前的无欠税证明(须提供无欠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7)根据高速集团《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考评结果,供应商不处于高速集团不合格供应商有效期内(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争,否则响应文件均被否决(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备注:报名资料参照本竞价文件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范本)”6.信息发布媒介本次竞价相关信息在《贵州省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综合服务平台》、《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贵州高速板块(https://gedc.e-qyzc.com/#/home)》、《贵阳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发布。7.竞价响应截止时间:7.1竞价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15时00分,竞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贵州高速板块(https://gedc.e-qyzc.com/#/home)登录采购平台进行报价。7.2逾期没有报价或者未有效递交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人将予以拒绝。7.3竞价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在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贵州高速板块网,进行报价(不需要现场递交纸质版竞价文件)。注:本次采购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8.联系方式竞买人: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北街村望城坡青岩堡B栋1-2层联系人:关永芳电话:18487398651交易平台(黔云招采)联系方式:0851-886427632025年12月24日第二章竞标人须知序号内容1项目概况:1、采购内容及清单:此次预计加工混凝土总量为15000m³。其中C25混凝土150m³,C30混凝土14700m³,C40混凝土100m³,M15砂浆混凝土50m³,具体加工数量及型号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2、采购限价:3571500元(不含税)。3、服务地点:清镇市、安顺市区域内,具体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4、服务项目:贵安高速扩容工程交安项目。5、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结束。6、加工费支付方式:遵循“先开票、后付款”原则,当月结算,次月支付,支付比例不超过累计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加工结束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无息支付。在支付货款前,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如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7、加工费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人员的数量签证为结算依据,每月20日至30日对清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发生的数量及金额,并出具经双方签认的计价单(结算单)。8、支付形式:甲方以银行现金转账、承兑汇票、支票及其他金融产品形式向乙方支付费用。9、货物质量要求:乙方所供物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的相关技术指标。具体可参照“第一章竞价公告2.5货物质量要求”。2竞价公告期:1.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15:002.报名时间: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9日17:00,其中报名审核需一定工作时间,请潜在竞价人充分安排好时间。3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注册:潜在竞价人可在竞价期内通过黔云招采官网(www.e-qyzc.com)方式办理注册工作。2.资格确认:报名资料经审核且交纳相应保证金至黔云招采平台提供虚拟3子账户,潜在竞价人报名成功,于公布的竞价时间内登陆黔云招采平台参与网络竞价。4公告延期不允许;允许;竞价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时,竞价人将视情况在竞价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不超过5日的竞价文件发售延期公告;竞价人发布延期公告的,原定响应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发售延期公告时间相差不足1日的,应当顺延,顺延时间至少至发售延期公告截止时间后1日。5竞价日期:2025年12月31日15:006响应保证金:(1)响应保证金的金额:70000元(大写:柒万元整);(2)响应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15:00:00前(实际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3)采购人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户如下:平台将根据项目情况提供虚拟账户。(4)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汇款或保函。(5)竞价人缴纳成功后需在“黔云招采”平台上提交缴纳凭证。注:①响应保证金应由竞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即竞标人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载明的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其响应保证金视为无效。(符合《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文件规定的试点地区的竞价人,无须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②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如采用转账支票方式提交保证金,因转账支票银行票据交换周期较长,竞价人应提前办理有关转账手续;电子保函:①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贵州高速板块(https://gedc.e-qyzc.com/#/home)”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竞标有效期),可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下载打印的电子保函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②电子保函开具流程→登录”黔云招采“平台→找到您参与的项目点击“进入项目”→点击”递交保证金”→选择“申请电子保6函”(立即申请)→保函申请(填入您的单位信息)→费用支付→保函生成。(办理事宜及操作流程以平台最新要求为准)7竞价要求:竞价人需对标的物的最高价进行竞价。竞价起始价作为该项目竞拍环节的起始价,竞价不得高于竞价起始价。☑竞价方式:自由竞价自由竞价是指采购项目设置竞价开始时间、竞价时长、竞价幅度等竞价要素,所有报名的竞价人在竞价开始时间之后进行竞价操作;竞标人可多次竞价系统以竞标人最后一次成功确认的竞价作为最终报价;竞价截止后,以竞标人出价最低者为成交竞标人(若有报价相同的,以竞价时间排前者为成交竞价人)。截止到竞价响应时间,若报名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数量大于等于3个以上的,均可以开启竞价。降价幅度:10714.5元/次(总价的3‰)。最终中标单价按中标总价同比例下浮后计算(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竞价时长:30分钟。8交易方式如征集到符合资格的意向方,选择以下方式确定竞价人:☑A、网络竞价(自由竞价)□B、拍买□C、招投标□D、其他9其他:(一)保证事项1.意向竞价人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方后,该成交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委托方签署交易合同。2.竞价人应按照约定向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3.竞价人应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4.意向竞价人已完全知晓采购人所购买标的物的要求,并承诺能够提供相应的服务。(二)处置方法1.若意向竞价人未被确认为采购标的物成交方的,在竞价采购活动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2.意向竞价人被确认为采购标的物的成交方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或所有意向竞标价在竞价时均不出价,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9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国企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采购方(采购人)所有。3.竞价人(成交方)可以将保证金作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亦可方按约定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款项后,申请全额退还保证金。(三)特别提示1.为保护采购方(采购人)和意向竞价人的合法权益,国企交易中心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竞价人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采购方(采购人)原因,意向竞价人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中心交易服务费后,采购方(采购人)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价标人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竞价人(成交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采购方(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时间等供应货物的;(4)各意向竞价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合作行为的;2.意向竞价人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采购人(采购人)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若决定合作,须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成为竞价人(成交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采购人及其他相关状况为由拒绝合作,否则将视为违约。3.因竞价人(成交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采购方(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因此给采购人(采购人)造成的响应经济损失。10一、履行的权利义务(一)采购人(采购人)权利义务1.公示期结束,交易证书发出之日,采购人在约定时间内与竞价人(成交人)签订采购合同;2.合同履行期间,竞价人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竞价人承担;3.竞价人在此次标的所有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如经营违规受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负责。4.在合同期限内,竞价人有义务保护好标的资产,避免对采购方(采购人)10造成经济损失,且有义务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竞价人(成交人)拒不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5.合同期满,合同权利义务完成自动终止合同。(二)竞价人(成交人)权利义务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积极配合竞竞价人办理货物验收、结算、支付等手续。6.合同签订竞价人(成交人)在“中选结果通知”发放后30个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1成交候选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自动成为成交供应商。若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电子交易平台提出的供应商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供应商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采购。(二)竞标人须知(正文)1、竞价文件构成1.1采购需求、竞价过程和合同条款在竞价文件中均有说明。竞价文件共三章,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价公告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文件1.2竞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竞价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1.3竞标人应认真阅读本竞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条件和要求。竞标人没有按照竞价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竞标人没有对竞价文件相关内容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相应风险须由竞标人自行承担。2、发售竞价文件2.1电子竞价文件不收取任何文件发售费用。2.2竞价文件发售时间截止后,如领取或购买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数量未达到竞价文件中要求的供应商数量,是否发布竞价竞价文件延期公告见前附表。3、竞价文件的澄清、修改、异议答复3.1竞价文件的澄清及修改3.1.1采购人可对竞价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3.1.2任何要求对竞价文件进行澄清的竞标人,均应通过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其在竞价公告中所述响应截止期1天以前收到的对竞价文件的澄清要求均在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3.1.3响应截止期1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竞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价文件进行修改。3.1.4竞价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价文件的竞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竞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若未回函确认视为已知。3.1.5为使竞标人准备响应时有充分时间对竞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竞价响应截止期和评审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位竞标人。3.2竞价文件的异议、答复竞标人对竞价文件条款有异议的应当在响应截止期2日前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竞价活动。超过规定时间提出的异议,采购人将不受理。对采购人给出的答复仍然有异议的,可以向同级采购监督部门进行投诉。4、采购的语言及计量标准4.1竞标人提交的竞价文件以及竞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响应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4.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价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竞标人5.1竞标人不得与本项目(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情形:(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3)与本项目(标段)的其他竞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项目(标段)的其他竞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7)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8)为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法律法规或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5.2竞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响应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5.3竞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6、响应保证金6.1竞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响应保证金。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响应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竞标人不按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评审小组将否决其投标。6.2响应保证金有效期应与响应有效期一致。招商人如果延长了响应有效期,则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6.3非中标候选人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后5日内予以退还;中标候选人的响应保证金,在签订书面合同后,在5日内予以退还;项目流标的,在流标公示发出之日起5日内退还所有竞标人有效递交的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经竞标人同意后可以不退还。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竞标人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②竞标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无正当理由拖延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价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如有);③竞标人不接受依据评审办法的规定对其响应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④竞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并经调查核实);⑤竞标人行贿企图谋取中标或围标串标经采购人查实的;⑥经采购人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后,确认竞标人的投诉为恶意举报的行为;⑦竞标人在响应有效期内无法履行其作出的承诺或者无法完全履行其响应文件且未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导致合同无法正常签订的;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不适用)7.1响应文件构成竞标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①报价文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③资格证明文件④竞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7.2响应文件格式7.2.1竞标人应按竞价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报价函”等响应文件,逐页编制页码。7.2.2竞标人的响应文件为逐页加盖公章的PDF版,均不予退还。7.3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7.3.1响应文件签署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7.3.2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竞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名并加盖公章才有效。7.3.3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或模糊不可辨认所引起的响应被拒绝由竞标人自行负责。7.4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在竞价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7.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7.5.1竞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招商交易平台)相关规定。7.5.2在响应截止期之后,竞标人不得对其响应做任何修改;竞价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之内,中标人不得修改其响应,确需进行修改的,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7.5.3从响应截止期至竞标人在响应书格式中确定的响应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竞标人不得撤回其响应,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7.6响应有效期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90日。7.7响应截止期7.7.1响应文件必须在竞价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期前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国有企业生产资料)交易中心(黔云招采电子招标招商交易平台)。7.7.2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通过修改竞价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竞标人受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7.8响应报价和货币7.8.1竞标人对本项目的响应性报价,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在响应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有效报价固定不变(竞价文件或签订的合同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中标人在服务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含一切税费)均自行承担(竞价文件或签订的合同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响应报价应按竞价文件的要求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7.8.2竞标人应充分认识并理解及接受:报价函中所填报的有效报价作为评审时的有效依据及合同签约价,但并不一定成为最终的结算价,采购人有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采购内容或数量作出调整,调整部分的价格以竞标人填报的单价进行增减,竞标人响应文件中未填报调整部分的单价的,由双方依据采购人作出的市场行情调研结果另行协商确定,竞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出具的无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的单价。8、评审8.1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自行组建,也可由采购代理机构协助组建,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8.2开标采用竞价电子平台的在平台进行开标无需到现场,采用线下竞标的,竞价开始时间到竞价文件规定地点开标。8.3竞价人初步审查8.3.1竟价公告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资格佐证材料。8.3.2资格审查主要对竞标人资格条件进行响应性进行审查,判断竞标人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价文件,只有实质性响应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拒绝并作废标处理:①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报名的;②响应文件未按规定上传至采购交易平台的;③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响应;④响应有效期不足的;⑤响应文件未能对竞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⑥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⑦响应文件未按竞价文件规定填写或填写的内容不全,或者辨认不清产生歧义,或者涂、改处未加盖竞标人公章和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⑧所提供的服务等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竞价文件要求由评审小组作出评判);8.3.3通过初步评审的竞价人仅有一家的,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活动;通过初步评审的竞标人仅有两家的,根据不同的情况,可由评审小组确定其是否具备竞争性,评审小组认为剩余两家竞标人仍具备竞争性的,可继续进行竞价,否则,采购人应重新组织采购活动。8.4竞标人报价8.4.1报价要求(1)竞标人根据前附录表要求报含税或不含税价,竞标人报价时,应当列明增值税率。(2)竞标人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3)报价其他要求见前附录表。8.4.2除竞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有效期为90日。8.4.3报价方式竞价的报价方式主要采取以下三种:(1)背靠背方式指自己只能看到自己的报价和价格排序;(2)公开竞价式指能够看到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名称、自己的价格排名;(3)最高价次低价式指只能看到最高或次低的价格是多少。8.4.4报价竞标人以规定开始的竞价时间为基准时间,按规定在相应平台或地点进行报价。(1)起始价:采购人设置的起始报价价格;(2)报价梯度:竞标人报价的单位降幅,即竞标人按此数值的正整数倍出价;(3)竞价开始后,竞标人根据规则进行报价,可进行一轮或多轮次报价;竞价设定轮次的,竞价文件应根据项目情况合理设置每轮竞价间隔时间,要求竞价人每一轮报价必须不高于自己上一轮报价或者不能高于所有参与竞价人上一轮的最低报价。每轮竞价结束后,应收集竞价人填写的本轮次报价表,根据情况公布全部供应商报价或者是最高或次低报价或者是不公布;(4)不再接受竞价截止时间后的报价,如电子竞价平台设置自动延时的,在竞价截止时间前的规定时间内,如果仍有供应商报价且新的报价低于当前最低报价时,系统可自动延长截止时间;(5)竞价设定轮次的,在最终轮次结束前,竞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退出竞价,但最终轮次结束后,竞价人不得退出。竞价过程中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竞价人退出等情况的,按以下原则处理:竞价过程中有竞价人退出,继续参与竞价的竞价人数量小于或等于采购人最初确定的竞价人数量的,评审小组应先询问未退出竞价的竞价人是否继续报价:继续报价的,报价必须低于自身最后一轮报价,报价与上一轮次报价相比,最低报价的竞价人确定为成交人。不再报价的,上轮次最低报价的竞价人推荐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余按从低到高依次推荐。规定竞价轮次的竞价结束后,如出现大于采购人选择数量的竞价人报价相同且均是最低价的情况,首先报价相同且最低的报价人协商是否继续进行报价,同意继续报价的,报价必须低于自身最后一轮报价,最低价者推荐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不同意继续竞价的,按竞价竞价文件设定条件推荐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竞价人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评审小组按竞价文件规定是否继续竞价,不同意继续竞价的竞价人退出竞价。9、合同授予9.1中标候选人公示9.1.1采购人自收到竞价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9.1.2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项目名称;(3)中标候选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9.2定标9.2.1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向采购人出具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根据评审小组出具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按公示候选顺序确定中标人的,采购人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视同按公示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采购人不能选择中标候选人以外的竞标人成交。9.2.2能最大限度满足竞价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即综合优势明显的竞标人有可能中标。但不保证最低响应报价者中标。9.3中选通知书9.3.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无任何投诉质疑的,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选通知书。9.3.2中选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9.3.3中选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组织召开合同谈判会(或交流会/工作布置会),对合同条款进行细化或对工作开展做出具体部署及要求,若中标人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且非采购人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视情况将合同授予综合排序下一位的竞标人或者重新采购。9.4履约保证金9.4.1中标人在接到中选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应按竞价文件要求的金额、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其他特殊要求见前附录表;9.4.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返还。9.5签订合同9.5.1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前),合同签订前,采购人保留审查中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人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人员组成情况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招商人将把合同授予该竞标人;如果中标人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未完全实质响应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将合同授予排序下一个的候选人或重新采购。9.5.2中标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要求的,或者不按照竞价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9.5.3“竞价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过程中发出/作出的澄清/说明/通知等书面文件,均为签订合同时的依据。9.5.4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原件核查,原件核查不通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将合同授予排序下一个的候选人或重新采购。9.5.5合同签订双方可对竞价文件中合同草案/条款进行补充、细化或修改,但不得违背竞价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采购活动中双方作出的书面澄清、补遗、说明或承诺等内容。10、投诉10.1就以下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采购人自受理异议之日起,应暂停投诉事项的采购程序。(1)对竞价文件条款有异议的;(2)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3)对采购结果公示中的以下内容有异议的:竞标人排序、名称、竞标报价。对以上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提交采购人的异议回复意见或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证明文件的投诉,同级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10.2投诉书应符合下列要求:(1)投诉书应在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2日内递交至受理部门,逾期不予受理;(2)投诉人必须是所投诉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3)投诉事项具体,并提供有效线索,可以查证;(4)投诉书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由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5)投诉相关材料来源合法;(6)有具体的请求及主张。10.3投诉受理及处理时限:收到投诉书后,同级采购监督部门将立即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上述投诉书要件要求的,将投诉材料补正要求告知投诉人后退回;形式上符合上述投诉书要件要求的,自收到投诉书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自受理投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同级采购监督部门将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并在相关网站公布。11、其他需补充的内容其他需补充的内容详见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采购内容此次预计加工混凝土总量为15000m³。其中C25混凝土150m³,C30混凝土14700m³,C40混凝土100m³,M15砂浆混凝土50m³,具体加工数量及型号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二、采购限价: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m³)不含税单价限价(元/m³)不含税总价限价(元)备注1混凝土C25150228342002混凝土C301470023834986003混凝土C40100268268004混凝土M15砂浆5023811900合计150003571500备注:1.以上数量为暂定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和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以采购人实际需求数量为准。2、以上单价为不含税到场价,包含加工机械、原材料、运输、协调、燃油、人工费、水、电、气、税费、利润等乙方为完成材料加工而产生的所有费用;3.竞价人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不能超过采购限价单价及总价,超过采购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三、货物质量要求:乙方所供物资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相关标准和甲方要求的相关技术指标。具体可参照“第一章竞价公告2.5货物质量要求”。四、加工费支付方式:遵循“先开票、后付款”原则,当月结算,次月支付,支付比例不超过累计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加工结束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无息支付。在支付货款前,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如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五、加工费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人员的数量签证为结算依据,每月20日至30日对清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发生的数量及金额,并出具经双方签认的计价单(结算单)。第四章合同条款合同编号: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安站水泥混凝土(备用站)采购合同甲方: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地点:贵阳市花溪区签订日期:年月日贵安站水泥混凝土(备用站)采购合同需方: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协商一致,就贵安站水泥混凝土买卖事宜,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含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如下排序在前者优先:1.合同及附件;2.中选通知书;3.竞价报告;4.采购需求;5.中选单位资质资料。第一条委托加工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税率等。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m³)不含税单价(元/m³)不含税总价(元)备注1混凝土C251502混凝土C30147003混凝土C401004混凝土M15砂浆50不含税合计(人民币大写):(¥:元)税率:税金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含税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备注:以上数量及型号为暂定数量,具体加工数量及型号以甲方实际需求为准。(一)以上单价为不含税到场价,包含加工机械、原材料、运输、协调、燃油、人工费、水、电、气、税费、利润等乙方为完成材料加工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二)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实际结算价款应按业务发生时的当期税率计算,即原合同(税率变化前合同)不含税价款乘以(1+业务当期增值税税率),原合同不含税价款=原合同含税结算价款除以(1+原合同增值税税率)。(三)供货金额:暂定不含税价为元(人民币大写:),税率为%,税金为元(人民币大写:),含税价为元(人民币大写:),实际供货金额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数量及合同单价计算为准。(四)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施工结束。第二条结算方式、支付方式、支付形式(一)结算方式:按月结算。以甲乙双方现场人员的数量签证为结算依据,每月20日至30日对清上月20日至本月19日发生的数量及金额,并出具经双方签认的计价单(结算单)。甲方开票信息:公司名称: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201113087931585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北街村望城坡青岩堡B栋1-2层电话:0851-83653469开户行及账号: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岩支行2061070001201100061359(二)支付方式:遵循“先开票、后付款”原则,当月结算,次月支付,支付比例不超过累计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加工结束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无息支付。在支付货款前,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至甲方,如乙方未开具发票或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甲方有权暂停支付货款,且不承担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三)支付形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承兑汇票、支票及其他金融工具等形式向乙方支付租赁费。本合同项下的价款应支付至乙方指定的下述银行账户,乙方应对其指定的下列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收款人:开户行:账号:第三条质量验收及要求(一)混凝土1.氯离子含量:混凝土拌合料中因各种原材料(水泥、矿物掺合料、集料、外加剂和拌合水等)引入的水溶氯离子含量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2。2.碱含量:应限制水泥、集料和水等材料中的含碱总量,水泥含碱量不宜超过水泥质量的0.6%。普通混凝土内碱含量应不大于3.0kg/m³。3.胶凝材料用量及最大水胶比:C30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最小用量应大于280kg/m³,最大用量不宜超过400kg/m³,最大水胶比为0.55。C40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最小用量应大于320kg/m³,最大用量不宜超过450kg/m³,最大水胶比为0.45。4.混凝土2小时塌损不超3cm。5.提供砼抗压试件,强度达到设计的1.4倍。(二)原材料要求1.水泥:选用低水化热和低碱含量水泥,强度等级为52.5、42.5的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应采用早强S3A含量高的水泥,不得采用复合水泥或变质水泥;均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及《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23等要求。2.粗骨料:岩石的抗压强度与混凝土强度等级之比对于大于或等于C25的混凝土,比值应不小于2,其他级别混凝土比值应不小于1.5。碎石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1.5mm或应小于钢筋间最小净距和保护层厚度的2/3,粗骨料的级配和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的有关规定。3.细骨料:采用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的中粗机制砂砂。细度模数宜在2.6~3.0范围内。4.外加剂:选用减水率高,坍落度损失小,适量引气、与水泥之间有良好相容性且质量稳定的产品,不应采用早强剂,其质量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国家标准的规定外加剂中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混凝土中胶凝材料总量的0.02%,高效减水剂中的硫酸钠含量不宜大于减水剂干重的15%。(三)满足的标准规范要求须符合预拌混凝土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标准执行,产品质量按以下标准规范执行,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标准规范有更新的,按新标准规范执行。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17;4.《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3432-2024;5.《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8.其他与设计及施工相关的标准规范。第四条结算数量、交货地点、运输方式(一)结算数量的确认方式:按以下第3种方式进行结算数量的确认1.以双方实际签收过磅数量为结算依据:若双方磅差在±3‰范围内,以乙方的出库过磅开单数量为准进行结算;若双方磅差超过±3‰,双方可到第三方过磅复核三次,以第三方三次过磅数量的平均值验收,若第三方三次过磅数量平均值磅差超过±3‰的,过磅费用由乙方承担,反之则由甲方承担。2.以双方现场点收数量为结算依据。3.其他方式:按车方(体积)进行验收,以“m³”为计量单位,体积的计算由运输车实际载重量除以混凝土拌合物的干表观密度。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出厂过磅单,货到工地后甲方安排专人验收货物重量,根据乙方发货单进行核对,如核对无误,则按计量结果确认货物数量。(二)服务地点:清镇市、安顺市区域内,具体以甲方指定位置为准。(三)服务项目:贵安高速扩容工程交安项目。(四)运输方式:供货单价为不含税到场价,由乙方自行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及灭失等所有风险。第五条产品验收(一)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取样抽检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并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将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场并补充同等数量且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以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做出的检测结果为准),因此而产生的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二)在供货过程中,甲方保留批次质量检验的权利。如批次检测不合格达3次及以上,则作为重大合同违约项,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第九条第3款之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三)质量验收:乙方供应甲方的预拌混凝土应执行现行有效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06、《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JTGF80/1-2017、《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3432-2024、《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及其他与设计及施工相关的标准规范和本合同约定,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标准规范有更新的,按新标准规范执行。(四)乙方供货到甲方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五)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异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每批次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现场加水,现场加水导致混凝土出现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质量不合格导致强度等不达标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六)乙方供货到甲方施工现场,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塌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损失。因乙方原因导致所供预拌混凝土在施工现场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塌落度损失过大或产品失效报废,乙方承担经济损失。(七)数量验收:按车方(体积)进行验收,以“m³”为计量单位,体积的计算由运输车实际载重量除以混凝土拌合物的干表观密度。运输车辆随车携带出厂过磅单,货到工地后甲方安排专人验收货物重量,根据乙方发货单进行核对,如核对无误,则按计量结果确认货物数量。(八)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供货重量,乙方应配合甲方的检查;甲方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数量等不符合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自收到货物后15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对产品质量的异议不受该时间限制,随时发现可随时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15日内按照甲方要求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自行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九)甲方或甲方项目可随时派人抽检运输车运载量(单方容重:以配合比为准,C30商品混凝土容重比为2430kg/m³,上下浮动2%为正常误差。抽查量差与出厂过磅单误差在±2%/车以内为合格,量差超出负2%(-2%)以上则该次浇筑的整仓混凝土按照相应比例全部扣除;如量差过大(超出1000kg,不足部分由乙方供方承担(由乙方补足不足部分或在当期结算时从货款里扣除不足部分相应金额)。(十)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甲方、甲方施工项目及甲方上级单位要求,接受甲方、甲方施工项目及甲方上级单位的质量管理标准要求和检查。(十一)若甲乙双方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可共同指定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若无质量问题,由提出异议方承担。第六条供货方式甲方以书面、传真、电话等方式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所需供货数量,乙方接到甲方供货需求后,按甲方的供货时间要求组织发货;在供货期间,如遇集中大批量采购,甲方须提前1日申报需求量,经乙方确认后组织生产和保供。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一)甲方对运输到场的材料进行校验及签收。(二)甲方在材料合格的基础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收货义务。(三)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乙方费用,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甲乙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乙方有权停止发货,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四)除合同约定的货款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五)因甲方通知错误造成乙方已经运至甲方工地指定地点的货物与甲方需要的货物不符的或无理由拒绝接受乙方货物,甲方承担该次货物费用。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一)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通知要求的需求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交货。(二)乙方应负责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地点。(三)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四)乙方负责做好送货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送货人员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送货人员应具备与所驾车辆相符的证照,送货车辆应手续齐全、性能良好。(五)乙方所有运输车辆到达甲方场地后,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送货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禁穿拖鞋,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服从甲方合理的指令、指挥,必须按甲方有关要求做好安全文明运输工作,并自觉维护甲方场地的环境卫生。在甲方场地内,由于乙方运输车辆性能不佳、送货人员操作不当以及违反甲方规定等导致的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六)在节假日乙方提前做好针对甲方的备货、运输方案,并通知甲方。(七)乙方运输到甲方的所有材料,必须附相关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明。(八)乙方在装车、运输、卸货过程中应采取合理、安全、环保的方式进行,如发生环境污染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坏等情形,由乙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九)因乙方生产、送货不及时、质量控制不满足项目施工要求导致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业主方罚款等),由乙方承担。(十)乙方在与甲方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向甲方提供混凝土,每发生一次,甲方在与乙方结算时扣除2000元/次违约金,超过3次不到,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还应赔偿甲方的剩余损失。乙方向甲方供应商品混凝土,延迟3小时(含3小时)到货,每发生一次,甲方在与乙方结算时扣除1000元违约金;延迟3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甲方在与乙方结算时扣除2000元/次违约金,超过8小时到货,甲方在与乙方结算时扣除5000元/次违约金。第九条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二)因乙方原因导致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组织进货渠道。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违约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三)货物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批次,违约金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四)乙方承诺,在甲方资金周转困难、需求突然增大等意外情况下,多方设法保证材料的供应。如超出乙方承受能力,乙方提前15天通知甲方,给予甲方合理处置的时间,同时同意甲方从第三家单位组织供货。在接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如三日内乙方未完成供货,则甲方可选择终止合同,并可从其他渠道组织进货。(五)在乙方接到甲方供货通知后,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三次未完成供货的,甲方可选择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第十条变更与解除(一)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变更或增减,经双方协商同意并以书面形式共同确认后,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主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时,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在不造成对方直接损失的前提下可解除合同。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一)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政府行为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其它不可抗力事件。(二)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对方。(三)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双方往来文书及法律文书送达(一)甲乙双方所填写的地址信息,将作为通知、信件、法律文书等一切书面文件的送达地址。若按该地址送达的相关文件无人签收或被拒绝签收等,则文件送达至双方地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签收平台如物业、近邻宝、丰巢等)之日或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双方确认的送达地址如下:甲方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北街村望城坡青岩堡B栋1-2层邮政编码:550027收件人: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乙方地址:邮政编码:收件人: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二)在不限制前款规定效力的前提下,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以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向另一方预留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以发送短信、彩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发送任何通知、信件、法律文书之日即视为已送达。(三)任何一方于本合同项下预留之送达地址、接受通知之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变更,应在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相关文件通过上述地址/电话/电子邮箱送达后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送达方承担。第十四条其它(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立即生效。(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合规协议2.廉政协议3.安全管理协议4.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甲方: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乙方:(盖章)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一:合规协议合规协议甲方: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智住所地: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青岩镇北街村望城坡青岩堡B栋1-2层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为促进甲乙双方廉洁高效合作,促使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保障双方就履行本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依法合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合规协议如下:第一条乙方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承诺并保证:1.在履行双方签订的本合同以及开展有关交易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招标投标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规定。2.将在履行双方签订的本合同以及开展有关交易活动中,对已知甲方工作人员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下列途径进行举报:甲方举报电话:0851-83865909甲方举报地址:贵阳市花溪区大将山隧道口。3.乙方应当维持适当的合规与内部控制程序,确保遵守反商业贿赂相关法律,包括但不限于确保在其账簿和文件中准确、完整地记录交易往来,以便真实反映所涉及的业务活动。第二条甲方工作人员(含近亲属,下同)不得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乙方索要或从乙方收受非法利益。有关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收受回扣等好处。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办公用品等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费用。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指定人员的工作安排,以及为出国出境提供方便。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推销或介绍亲友从事与甲方物资装备采购项目、工程项目、技术服务项目有关的物资装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第三条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忠实履行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职责,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给予任何非法利益。有关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等。2.乙方不得为谋取私利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作量变动、验收、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私下达成协议。3.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4.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办公用品等物品。5.在履行与甲方签订的合同以及因此开展的相关交易活动过程中,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第四条在履行双方签订的协议中,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条款者,应当按照举报途径向甲方举报,并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人员的调查核实工作。甲方应当对乙方举报人员的信息保密,且在查实后及时告知举报人结果。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一经查实,乙方应当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六条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须向甲方承担已签订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将乙方列入甲方合作单位黑名单,5年内甲方不再与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第七条本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第八条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双方公章之日生效。第九条本协议份数、签订日期与本合同一致。甲方: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乙方:(盖章)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二:廉政协议廉政协议甲方: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项目当地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本合同的廉政建设,保证质量与安全,甲乙双方就加强本合同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协议。一、双方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项目当地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严格执行本合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甲乙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二、甲方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销材料和设备,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设备。5.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得从事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6.甲方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本合同有关的材料和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7.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三、乙方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5.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6.甲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7.未经甲方单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建设方面的评价、信息。四、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甲方将对有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包括调岗、降级、降职,以至解除劳动关系等,视情节轻重而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给予乙方通报、解除合同、1~3年内不得进入甲方合格供应商名录的处罚;涉嫌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五、双方约定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甲乙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六、附则1.本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双方公章之日生效。3.本协议份数、签订时间与本合同一致。甲方: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乙方:(盖章)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附件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甲方: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一、乙方须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二、乙方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加强合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乙方工作人员对施工现场、泵送设备、运输车辆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乙双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四、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生产安全规范的工作条件,保障甲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协调配合甲方做好浇筑前、浇筑中、浇筑完的全过程生产安全工作。五、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违反安全生产规程进行违章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安排乙方工作人员进行带有明显安全隐患的作业。六、乙方运输车辆到达甲方施工现场后,应由甲方统一指挥,确保乙方车辆及驾驶员、泵送设备、架管工作、现场人员的安全浇筑,如因乙方方人员不听甲方工作人员的管理所发生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经济赔偿。七、乙方工作人员在施工现场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有关安全、消防安等相关规定,不得违章指挥,不得违章作业。因甲方人员发生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关经济赔偿。八、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撒离作业场地。九、在生产及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双方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抢救工作。经相关部门事故分析定责后,双方各自根据事故定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乙方在生产、运输、浇筑违规作业发生的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与甲方无关,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当。十一、附则1.本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的争议解决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执行。2.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双方公章之日生效。3.本协议份数、签订时间与本合同一致。甲方: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乙方:(盖章)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资格审查文件格式范本项目名称资格审查文件项目编号:(参照本竞价文件封面页“项目编号”)竞标人:联系人:电话:202X年月日目录一、必须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二、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提供截止竞价截止之日前的无欠税证明(须提供无欠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提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七、根据高速集团《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考评结果,供应商不处于高速集团不合格供应商有效期内(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八、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竞争,否则响应文件均被否决(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一、必须是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二、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须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提供截止竞价截止之日前的无欠税证明(须提供无欠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提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承诺函致: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竞价人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竞价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不存在以下情况:(1)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诺人:,(竞价单位盖章)年月日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承诺函致: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司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我司理解并接受,如果违反此承诺,我司将丧失竞价资格,并可能面临其他法律后果。承诺人:,(竞价单位盖章)年月日六、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承诺函(须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承诺函致: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司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辅助设施。我司理解并接受,如果违反此承诺,我司将丧失竞价资格,并可能面临其他法律后果。承诺人:,(竞价单位盖章)年月日七、根据高速集团《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考评结果,供应商不处于高速集团不合格供应商有效期内(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承诺函致:贵州筑城恒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我司承诺不处于高速集团不合格供应商有效期内。我司理解并接受,如果违反此承诺,我司将丧失竞价资格,并可能面临其他法律后果。承诺人:,(竞价单位盖章)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泥混凝土 混凝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