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物化补贴招标公告(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5)
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物化补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物化补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西华磋商采购-2025-60
2、项目名称: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物化补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00,000.00元
最高限价:7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ZK202512353-1
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物化补贴项目
700000
700000
是
7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详见采购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5日 至 2026年0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
3.方式:供应商请在网站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1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华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西华县境内
联系人:李淑粉
联系方式:139380770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周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周口市东新区光明路和政通路交叉口北100米路东
联系人:刘宇
联系方式:0394-8106517 18236315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淑粉
联系方式:13938077025
附件:
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物化补贴项目.zip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物化补贴项目项目编号:西华磋商采购-2025-602025年1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3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28第四章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3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签订指引、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45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物化补贴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西华磋商采购-2025-60项目名称: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物化补贴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0.00万元最高限价:70.00万元包划分:1个包包号包名称包最高限价万元1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物化补贴项目70.00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目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采购预留金额70.00万元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1月4日23: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方式:供应商请在网站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售价: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6年1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西华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西华县境内项目联系人:李淑粉联系方式:1393807702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周口市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项目联系人:刘宇联系方式:0394-81065173.监督单位:西华县财政局联系方式:0394-2551650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2月25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内 容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物化补贴项目2)采购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3)采购人:西华县农业农村局4)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2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邀请函3报价费用无论报价和磋商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及磋商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4响应文件语言中文5报价货币人民币6报价范围及说明报价包括本项目所招标的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验收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7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60日内有效8响应文件的组成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提供。供应商还可根据自己的理解,提供其他必要的技术响应、样本资料及附件;9响应文件封面要求无10响应文件份数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11响应文件装订和密封要求无1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的澄清,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供应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 ****** 月******日上午 (见磋商公告) 14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响应文件)15磋商时间******年******月******日上午 见磋商公告16磋商程序和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17授予合同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18签订合同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1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20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21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清。22勘察现场不组织23报价一次报价24免费质保期1年25本项目采购标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2.2“采购人”: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3“供应商”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取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2.5“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包括与之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验收、售后服务等。2.6“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竞争性磋商会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2.7“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8“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1)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满三年的除外);(2)被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期限已满的除外);(3)被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处罚的(期限已满的除外);(4)被各级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已依法解除的除外);(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采购预算3.1本次采购预算:见公告。4.合格的供应商4.1.1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部分供应商资格条件)4.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4.1.3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4.1.4供应商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4.2供应商需提供售后服务体系与承诺。4.3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4.5凡通过磋商小组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为合格供应商。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视为不响应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被否决。4.6采购人不统一组织勘察现场,供应商如须踏勘现场,请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与采购人联系。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的查询信息)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l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5.2供应商如认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否则,将视为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不得因此在竞争性磋商会开始后提出任何异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项做出承诺。5.3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6.1竞争性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的采购需求、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1)竞争性磋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4)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5)合同主要条款。6.2供应商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供应商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如果供应商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6.3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6.4供应商必须详阅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供应商若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响应性文件被拒绝接受或被视为无效。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1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相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个日前,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以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顺延提交(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8.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项做出承诺,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8.2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性文件没有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理由。8.3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9.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9.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9.2供应商使用其他语言的,以中文翻译为准。9.3关于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4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10.响应性文件的组成10.1响应性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11.响应性文件格式11.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编制详细目录、连续页码,每个页面应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和总页码,不得缺少、留空或私自更改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2.竞争性磋商报价12.1报价包括所投货物、保险、税费、包装、加工及加工损耗、运输、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损耗、调试、检测、验收和交付后约定期限内免费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应有费用。12.2经过磋商后进行的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12.3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12.4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12.5报价均须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13.响应性文件有效期13.l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自竞争性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性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3.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14.响应性文件的签署、盖章14.1响应性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供应商)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14.2响应性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改正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供应商出具的材料,供应商改动无效。14.3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详细描述的资料。15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版块《投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视频制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上传;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均不再提交。在解密投标响应开始时30分钟内进行解密,超时视为放弃递交响应文件。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版块《投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视频制作手册》的相关规定。如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网上响应文件,投标无效。供应商须使用单位CA证书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jyzx.zhoukou.gov.cn)办事指南《不见面开标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操作指南》。16.响应性文件的递交16.1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性文件在会员系统成功上传,递交(接收)地点为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16.2若采购人推迟了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7.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上传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之后进行再次上传,再次上传内容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17.2响应性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密封、签署,修改后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17.3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将被拒绝接受。17.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其响应性文件:17.4.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响应性文件的;17.4.2响应性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17.4.3一个供应商不止递交一套响应性文件的。五、竞争性磋商18.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18.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18.2竞争性磋商小组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并负责具体评审事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按照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独立履行竞争性磋商小组职责。19.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19.1资格性检查。竞争性磋商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质证明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个供应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台计算机上制作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无效。19.1.1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19.2符合性检查。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19.2.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1)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2)响应性文件的完整性;(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响应性文件无效,将不进入竞争性磋商程序。注意事项:资格性、符合性证明材料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规定。19.3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是指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竞争性磋商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9.4重大偏离系指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需求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9.5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性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19.6竞争性磋商小组审定响应性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19.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性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不再参加竞争性磋商):19.7.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9.7.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9.7.3供应商代表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19.7.4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9.7.5响应性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19.7.6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19.7.7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或盖章的;19.7.8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9.7.9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19.7.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复印、加密或者上传的;19.7.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由同一人送达或者分发,或者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9.7.12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两处以上细节错误一致;19.7.13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19.7.14不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19.8在评审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按照无效处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表现形式如下:19.8.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互相混装的;19.8.2不同供应商授权同一人作为供应商委托代理人的;19.8.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19.8.4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其他情形;19.8.5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项目符合性审查表序号指标名称指标要求是否通过投标文件格式及提交资料要求1营业执照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2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3纳税凭证和社保证明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4财务审计报告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5“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格式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7合格供应商的声明函和承诺书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8供货期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9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10货物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11其他实质性要求见招标文件见投标文件121314结论是否通过审查20.响应性文件的澄清20.1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0.3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竞争性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性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20.4供应商的书面澄清材料作为响应性文件的补充。20.5竞争性磋商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20.6并非每个供应商都将被询问、澄清。21.竞争性磋商21.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将进入本次竞争性磋商程序。21.2竞争性磋商将按照供应商的签到顺序进行。21.3磋商内容包括:21.3.1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商务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21.3.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21.3.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部分的内容,对照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逐一进行比较各项指标和要求。21.3.4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及其他信息。21.4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定。21.4.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21.4.2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性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5报价1.一次报价依据是供应商的投标函和开标记。2.如有多次报价,资格评审过通后的供应商须使用本单位CA锁在网上系统进行二次或多次报价(请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系统等待报价),每次的报价由供应商自定,评审小组不作限制,但每次的报价不得高于上次报价(可以等于或小于)。报价次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开标后请供应商在计算前等待报价,网上报价,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版块《投标单位-电子投标文件视频制作手册》中的《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相关规定。六、评定标准22.竞争性磋商过程及保密原则22.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审。磋商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将从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次选取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确定中标人。22.2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价。评标方法:评分指标分值指标说明及评分标准评分依据报价得分(30分)报价(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注:价格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文件规定:(1)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扣除,请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关于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考虑价格扣除。(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完整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在价格评审时不予考虑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技术部分(50分)技术参数(30分)产品参数不满足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突发事件处理方案(10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包括(不限于):预防机制、处置措施、组织管理、情况报告、善后处理的得10分,每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农药包装废弃 物回收(5 分)投标人提供农药厂家出具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承诺书的得5 分,不提供不得分。相关防控作业(5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做出的相关防控作业包括(不限于):进度、天气变化、用药、安全、验收的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20分)检测报告(4分)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得 4 分,不提供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6分)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有切实可行的协调、解决和完成项目的工作方法和措施,有合理实施进度计划的得6分,缺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售后服务质量保证(6分)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实力、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创新能力、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行业管理规定等的得6分,缺项或不提供不得分。类似业绩(4分)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合同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计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保留小数点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2.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供应商,报价较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22.4采购人应当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5若供应商的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磋商小组有权根据采购人意见及其实际情况,拒绝该报价。22.6为保证成交结果的公正性,竞争性磋商期间直至授予供应商合同时,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后,凡与竞争性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竞争性磋商情况扩散出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之外。22.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承诺,在竞争性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询问其它供应商竞争性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成交结果的活动。22.8在竞争性磋商期间,采购人将有专门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联络。23.竞争性磋商终止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宣布竞争性磋商终止,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竞争性磋商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七、成交通知24.成交通知24.1在发出成交公告后请采购人、中标人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yzx.zhoukou.gov.cn)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4.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合同授予25.签订合同及合同的执行25.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5.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协议。25.3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质疑处理26.质疑程序及处理26.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人代表)按照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26.2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供应商,但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3质疑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必须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提交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26.4质疑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响应性文件中所确定的,如递交质疑者不是响应性文件中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由供应商另行出具授权)以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1.本项目采购内容:货物名称及内容单位亩用量数量小麦用药第一遍15%高氯噻虫嗪悬浮剂g10g19000亩40%戊唑醇咪鲜胺水乳剂g20g氨基酸水溶肥g30g0.01%24—表芸苔素内酯水剂ml10ml第二遍15%高氯噻虫嗪悬浮剂g10g50%戊唑醇嘧菌酯悬浮剂g10g氨基酸水溶肥g30g0.01%24—表芸苔素内酯水剂ml10ml消毒液戊二醛L2.5L/桶400桶西瓜用药40%苯醚甲环唑g1000g/瓶580瓶60%吡唑代森联g100g/瓶580瓶40%氟吡菌胺烯酰吗啉g100g/瓶580瓶西瓜用肥农业种苗培育有机基质,执行标准Q/370723SYNY001-2020L100L/袋2500袋(1)农药;需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农药登记证、产品标准)。(2)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及以上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等相关证明及授权书。注:(1)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2、售后服务内容及要求:2.1质量保证:按本项目的行业规则或双方签订合同时的约定执行。质保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无条件更换,由于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2.2售后服务:免费质保1年,在接到采购方服务请求后,1小时响应,12小时内上门解决问题;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外的收费按相关行业规则或由双方协商收取。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2.5验收:由最终用户组织验收。第四章响应性文件内容及格式注:请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响应性文件,并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响应性文件的评价。重要提示:1.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性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同志,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任职务。特此证明。附: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电子签章:年月日格式2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出具此证明书)委托人授权(被委托人的姓名、职务)为委托人的委托代理人,就项目编号为的项目及合同的执行,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人:投标人电子公章:被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电子公章:年月日格式3供应商资格其他资料格式4投标函致: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编号:),委托代理人(全名、职务)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报价为:元,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宣布同意如下:(1)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并同意本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3)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4)一旦我们成交,我们将严格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们完全理解不向未成交人解释未成交理由的义务。(6)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我们保证:(1)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不以不正当手段抵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不与采购人和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4)不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不正当利益;(5)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电子公章:年月日格式5一.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最终投标报价(包:)(人民币)投标总价: 大写: 备注投标人电子公章:备注:1、此表用于开标会唱标之用。2、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格式6投标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单位:元序号货物名称(标明生产厂家、品牌、规格型号等)数量单价小计总价(人民币大写: ):¥ 元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格式7技术参数响应表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按投标人所投内容填写序号品名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偏离说明12(可根据需求自行更改)投标人电子公章:年月日格式8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电子公章:年月日格式9合格供应商的声明函和承诺书投标人电子公章:年月日格式10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项目如是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应当必须提供。格式11其他资料、格式12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我公司自愿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四)向招标采购单位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十ー)撞自或与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设诉材料;(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十七)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诚信行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周口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签订指引、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周口市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标准文本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编号:采购人:供应商: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指引一、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1、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以网上发布内容为准);2、该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公告内容);3、该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报告;4、采购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5、采购单位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6、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提供的资料:1、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文件(纸质或DP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2、针对该项目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提出的质询答复(纸质并签章);3、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4、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5、供应商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人到场并签字的除外);6、供应商和采购人约定的其它内容(不得超出招标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三、本合同签订后二个工作日内有采购人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合同公示。供应商履约验收指引1.供应商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内容;2、不得以次充好、高投低配,确因在合同执行中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应提供相关依据;3、对因客观上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造成的,应提供采、供双方的纸质备忘录材料;4、在满足验收条件5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组织验收;5、供应商应提供需验收物品的清单、参数、使用手册、人员培训情况等资料;6、采、供双方约定的验收机构及相关人员组成情况。7、督促采购人在项目验收结束并达到相关要求后一个工作日内,在“周口市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履约验收”公示。采购合同内容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签订地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财政委托号:(财政资金项目必须填写)本项目经批准采用采购方式,经本项目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将采购合同授予乙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价格:(若产品过多则见附表,如有附表则必须加盖印章)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小计备注合同总价款(大小写):备注: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人员培训等费用。第二条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项执行:①按国家标准执行;②按部颁标准执行;③若无以上标准,则应不低于同行业质量标准;④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乙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标准应与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相一致。若技术标准中无相应规定,所投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际标准或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正式标准。进口产品的质量标准为。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完全符合以上质量标准的正品;相关的施工安装是由持有有权部门核发上岗证书的安装调试人员按照国际或国家现行安装验收规范来实施的;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行业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注:合同中约定的包装标准应与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一致,且投标文件应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条产品的交货方法、到货地点和交货期限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①乙方送货上门;②乙方代运;③甲方自提自运。2.到货地点:(甲方指定的任何地点,安装并调试.)3.产品的交货期限。第五条合同总价款合同总价款(大小写):第六条付款条件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该项目是否实行预付款:实行预付款的条件和比例:合同款项结算方式和支付比例:(具体付款方式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采、购双方的具体约定第七条验收方法1.乙方安装调试后,在天内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受托参与本项目验收的权利。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重新提供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2.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如果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在没有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合同标的物,将拒绝通过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应承担项目验收的主体责任。项目验收时,应成立三人以上(由甲、乙双方、资产管理人、技术人员、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明确责任,严格依照采购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核对、验收、签字形成验收结论,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验收人员有不同意见的,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在验收报告上应注明不同意见的内容。4、甲方视情况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涉及安全、消防、环保等其他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验收的项目,必须邀请相关部门或相关专家参与验收。检测、验收费用承担方式: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具体说明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内容并附相关验收材料,同时提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处理意见。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3.乙方在接到甲方异议后,应在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第九条乙方应提供完善周到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否则甲方视情节轻重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部分或全部补偿甲方。1.保修乙方对其所提供的货物免费保修年,保修期从开始。乙方应在接到报修通知后天内上门维修,负责更换有瑕疵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如果乙方在收到报修通知后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2.维修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对其提供的货物负有维修义务,但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同时,乙方应按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每件货物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为进口件的,应出具报关手续和原产地、原产工厂证明、报关手续和商检证明等。4.如果乙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完成货物安装和提供服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货款中扣除,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应考虑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货物承担所有权担保责任,并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使用该货物时不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费用。7.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违约金。第十一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5%-30%)的违约金。2.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应向乙方违约金元。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2.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履约(或质量)保证金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以现款的形式提供。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按规定格式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承担。2.若确需质量保证金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5%。3.如乙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对甲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所授予的所有分包合同。但该确认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意即在本合同项下,乙方对甲方负总责。第十五条合同文件及资料的使用1.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合同、合同中的规定、有关计划、图纸、样本或甲方为上述内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透露给任何人。2.除非执行合同需要,在事先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使用前款所列的任何文件和资料。第十六条合同纠纷调处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本项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周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②向合同签订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甲、乙双方均有权利向本项目具有监管职能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反映对方在合同履约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第十七条下列关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某项目(项目编号:某编号)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招标文件;②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③服务承诺;④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以上附件顺序在前的具有优先解释权。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人(甲方):(公章)供货人(乙方):(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年月日政府采购采购人诚信承诺书我单位白原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公正、公开,并无条件地遵守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果在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章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一)擅白提高采购标准,不合理设定采购需求,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不切实际,给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造成损失;(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四)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五)未在规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向中标人提出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条件;(六)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七)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八)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九)开标前泄露标底;(十)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十一)擅自终止招标活动;(十二)未按照规定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违反规定导致无法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或者国家财产遭受损失;(十三)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四)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索的童化指标相对应;(十五)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逾期未作处理;.(十六)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十七)采购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而不依法回避;(十八)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十九)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其他政府采购活动中不诚信的行为。采购人:西华县农业农村局(盖章)日期:2025年12月23日政府采购委托书项目编号:西华3Z2025-60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我单位现委托贵中心对西华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物化补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并承诺: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二、由我单位制作本项目的磋商文件,配合贵中心完成采购任务。三、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四、尊重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授权评审委员会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依次选择成交供应商。五、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与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负责将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备案;组织好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将采购档案保存15年以上。六、由我单位对本项目相关当事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进行答复。七、本项目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对项目联系人的真实性完全由我单位负责。委托单位项目联系人:李粉电话:13938.714信用代码:11411722MB1679772E委托单位公章2025年12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物化补贴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