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招标公告(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
项目概况
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CG20251222
项目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项目序列号: ZFCG20251225004
预算金额(元):4423832.38
最高限价(元):4423832.3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423832.3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项目建设期6个月、托管服务期10年(不包括建设期)。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01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方式:无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支持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自行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见面开标手册认真阅读。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街道文峰南路23号
联系方式:136785409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A栋12-01
联系方式:15721703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田利平、张应旗、冉雪娇
电 话:15721703669
本公告的采购文件下载仅用于浏览文件,参与投标请登录贵州省公告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大厅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压缩包.zip871.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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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采购文件(2025年12月)项目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服务采购人: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街道文峰南路23号详细地址:联系人:陈光勇联系电话:13678540994代理机构: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A栋12-01联系人:张应旗联系电话:15721703669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开评标相关约定如下:(1)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QNTF格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如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2)提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QNTF格式)光盘壹份(此光盘模式仅限于投标人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已成功上传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或未携带CA锁进行文件解密的,则采用光盘导入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要求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光盘不能读取,或由于光盘中的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文件生成时间等与已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导致导入失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4)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应当一致。(5)招标人(采购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请投标人注意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投标企业CA锁参加开标会。(6)本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与本约定有冲突的,以本约定为准。(7)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投标人签署电子章(含电子签名)或在纸质书面上签字盖章后上传图片或照片的,均视为有效。目录采购公告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货物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及要求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废标条款第三节无效标条款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第四节递交响应文件第五节开标、资格审查第六节评标第七节发布成交公告第七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八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九节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三部分响应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响应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第二节响应文件组成封面格式采购公告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公告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http://ggzy.qiannan.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P5227252025000FN5项目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1225004预算金额(元):4423832.38元最高限价(元):4423832.38元采购需求: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每年4423832.38元(共10年)标项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423832.38元简要规格描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建设期6个月、托管服务期10年(不包括建设期)。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提供履行合同相关的人员和设备或自行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等税种,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否。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5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方式:线上获取售价(元):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30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LED显示屏为准);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大厅LED显示屏为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支持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自行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见面开标手册认真阅读。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街道文峰南路23号联系人:陈光勇联系方式:136785409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A栋12-01项目联系人:田利平、张应旗、冉雪娇联系方式:15721703669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采购范围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项目建设期6个月,托管服务年期10年(不包括建设期),项目合同期间所建资产产权归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合同期结束后所建资产移交政府管理。(1)瓮安县主城区、经开区、朵云新区、猴场镇范围内现有路灯灯杆7072根、路灯光源30634套;其他10个乡镇(银盏、中坪、永和、玉山、天文、珠藏、江界河、平定营、建中、岚关)路灯3419根,路灯光源5403套,全县路灯共10491根,路灯光源共36037套。(2)新增路灯灯杆110根、路灯光源214套。(3)负责瓮安县原有36037套路灯光源的节能改造以及新增(含新建)路灯的节能改造,将原有的高压钠灯、LED灯更换成新型高光效LED灯具,确保更新改造后照度满足CJJ45-2015道路照明标准。(4)建设瓮安县城市智能化管理系统,在主次干道每根路灯主灯加装单灯控制器,安装城市智慧化管理系统可视大屏,系统地对全县路灯实时监控,并融入综合执法和城市管理监测预警指挥平台,实现照明设施智能化管理。(5)负责瓮安县缺损路灯设施的恢复建设,具体含变压器维修、配电箱维修、校正灯杆底座、新增路灯,恢复电缆等建设内容。(6)负责瓮安县主城区、经开区、朵云新区、猴场镇等托管范围内照明设施的托管维护,确保98%以上的亮灯率。负责10个乡镇(银盏、中坪、永和、玉山、天文、珠藏、江界河、平定营、建中、岚关)路灯的节能改造。二、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大写:肆佰肆拾贰万叁仟捌佰叁拾贰元叁角捌分(¥:4423832.38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肆佰肆拾贰万叁仟捌佰叁拾贰元叁角捌分;小写:4423832.38元。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否;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五、招标文件解释权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六、采购人1.采购人名称: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街道文峰南路23号3.联系人:陈光勇4.联系电话:13678540994七、采购代理机构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A栋12-013.联系人:田利平、张应旗、冉雪娇4.联系电话:15721703669八、监督部门监督部门:瓮安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54-2817298详细地址:瓮安县财政局三楼第二节服务要求一、服务范围本项目为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服务期限:项目建设期六个月;托管服务期十年。二、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本项目执行国家现行的《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等相关管护标准执行。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提供履行合同相关的人员和设备或自行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等税种,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一、采购内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模式,由社会资本投资负责瓮安县公共照明系统包含现有路灯灯杆10491根、路灯光源36037套的节能改造;新增路灯灯杆110根、路灯光源214套,新增路灯为清水路新增单臂灯8根,光源8套,瓮马铁路隧道新增路灯2根,光源6套,银盏小学-摩尔城公交总站30根,光源60套,朵云易地扶贫安置房新增路灯灯杆50根,光源100套;瑞金路路灯灯杆20根,路灯光源40套。(1)负责瓮安县范围内的道路路灯节能改造,将改造范围内路段的高压钠灯、LED灯更换成一体化智慧节能高光效LED灯具,在主次干道每根路灯主灯加装单灯控制器,原配电柜加装集中控制主机,修复项目范围内缺失灯杆、损坏空缺电缆、损坏变压器、损坏控制柜等路灯设施设备,确保更新改造后照度满足CJJ45-2015道路照明标准。(2)建设瓮安县城市照明智能化管理系统,中标方提供智慧管理监控中心,组织成立相关专职客服人员7*24小时监控。(3)负责城区托管范围(主城区、经开区、朵云新区、猴场镇)内路灯和亮化设施的修复和维护,确保路灯设施完好率100%;确保主次干道路灯亮灯率98%;确保路灯亮度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确保灯光低碳环保;确保路灯建设和更换维修材料不低于原质量标准并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确保各种迎检接待达标过关;确保亮度不影响天网摄像头取证等。(4)成立专业电工运维队伍,专业维护人员不少于4人,确保98%以上的亮灯率。二、建设内容1.道路照明现状1.1、瓮安县主城区、朵云新区、经开区、猴场现有路灯设施统计情况如下表,以下设施本次全部纳入能源费用托管范围。瓮安县城区路灯托管范围统计表序号道路名称道路类型专变配电箱灯杆数量(杆)总数量1建安中路主干道22538252乌江大道主干道1242481795371362729729124723文峰北路主干道32322830877154129387994红军路主干道10106127215遵义路主干道972915656茅坡路主干道1513027平安大道主干道10213268205省道主干道731469海发汽车广场主干道133910体育馆北侧次干道153011兴隆路主干道607807712西环路主干道112213文安路主干道16208438614环湖西路主干道499815政府行政门口主干道1615216希维酒店次干道181817学府路主干道6280618瓮安中学周围次干道494919玉山路次干道7720湖心东路次干道377421三小周边次干道535322七星路次干道1212346823江界河大道主干道33337815624茶林巷主干道8825平安路主干道428426雍阳路主干道275427天文路主干道193828解放路主干道459029共和路主干道3876353541230翁水路主干道1212288431靖沣1号主干道122432南湖路主干道4714133花竹苑中主干道438634花桥路主干道5711435新庄路主干道438636少农路主干道448837仙桥山路主干道5410838艾糖国际幼儿园主干道234639老兵修理厂主干道91840惠民路主干道7715441惠民路延伸段主干道306042文昌路主干道448843银盏食府内次干道505044十字路口主干道3012045小区次干道10010046主干道主干道839251747创业园道路主干道164848C6路主干道9027049C7路主干道10932750D4路(迎宾大道)主干道5887051D4路(东西段)主干道298752C5路(银坑水至公安分局)主干道10431253C5路(公安分局至帽合山安置区)主干道4012054C5路(帽合山安置区至西坡路)主干道7622855C2路(一、二)期主干道9929756C2路(三)期主干道448857C3主干道16850458C4主干道329659D7主干道5015060F1(D5路(粮油储备)至主干道段)主干道5823261E3主干道51562花都产业园主干道16416463湿地公园1938618111111505064F1路(安置B区至屠宰场段)206065红军路文峰南路至花竹大道186241866朵云大道金山萃雅居周边红军路往南56567塔坡大道尽头:断头路2633868朵云大道红军路往北100130069遵义路文峰北路(金海股份门口--朵云)160208070延安路终点至朵云大道108140471瓮安县第六幼儿园周围/8442072文峰花园16号楼侧6673塔坡脚7774迎春北苑东部尽头101075清莲湖景观灯2939639676高杆灯89677塔坡606078工业大道猴场花海段国道园区管理1438679猴场镇区镇区道路166412564合计7072306342、乡镇路灯设施情况包含瓮安县银盏、中坪、永和、玉山、天文、珠藏、江界河、平定营、建中、岚关等10个乡镇,以下设施纳入本项目灯具改造范围,不纳入改造完成后的托管范围。现有路灯设施统计情况如下表:瓮安县乡镇路灯改造范围统计表序号道路名称道路类型专变配电箱灯杆数量(杆)总数量1环城路公路14490490珠藏2长征北路205省道1301303培文社区安置房楼栋两侧公路及社区道路9292建中4南坳田1601605上场口4874876大坪40407大寨30308格上坪40409背后塘171710公租房202011前主16016012砖墙、天塘22022013政府移民广场广场专变88江界河14迎宾大道主干道专变3950715美食街背街公变4416商贸街背街公变817乌江大道主干道专变1316918振兴路主干道专变10419广场路主干道专变67820沿江路主干道公变141421滨江大道主干道公变303022学府路主干道公变181823江北路主干道公变161624长征路主干道公变161625江中路主干道公变161626江南路主干道公变202027渡江大道主干道公变316228复兴路主干道公变181829新大道88528岚关30新大道到派出所137831新大道到消防队71432老街387633四方街3634舞源路4835政府102036永和政府周边及垛丁集镇97194永和37垛丁集镇道路2535338永和政府河边路灯214239永和政府河边路灯4440永和政府幼儿园对面262641花竹路至老主街历清路4040平定营42镇政府门口广场/182043老街(主街道)历清路424244高速出口至转盘历清路0515145转盘历清路11246政府广场/11247集镇居民区水泥路0767648镇区街面镇区主干道76152天文49方家坪镇区主干道8016050交通坝至马场路段镇区主干道316251205省道6380玉山52平安街61253兴隆路203354育才路192055乌江大道272756梦想家园414157小吃街3658政府篮球场121259市场监管篮球场61260好又多篮球场31261上场口8862镇区公路06280410中坪合计012334195403注:以上工程量为预估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灯具的数量、规格参数、更换和维修设施的数量和规格技术要求。三、节能改造技术方案1.城市道路照明标准本项目实施后应该达到以下国家标准。(1)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设置连续照明的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机动车交通道路照明标准值表级别道路类型路面亮度路面照度眩光限制阈值增量T1(%)最大初始值环境比SR最小值平均亮度Lav(cd/m2)总均匀度Uo最小值纵向均匀度UL最小值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均匀度UE最小值Ⅰ快速路、主干路(含迎宾路、通向政府机关和大型公共建筑的主要道路,位于市中心或商业中心的道路)1.5/2.00.40.720/300.4100.5Ⅱ次干路0.75/1.00.40.515/200.35100.5Ⅲ支路0.5/0.750.4—8/100.315—注:①表中所列的平均照度仅适用于沥青路面。若系水泥混凝土路面,其平均照度值可相应降低约30%。根据本标准附录A给出的平均亮度系数可求出相同的路面平均亮度,沥青路面和水泥混凝土路面分别需要的平均照度。②计算路面的维持平均亮度或维持平均照度时应根据光源种类、灯具防护等级和擦拭周期,按照本标准附录B确定维护系数。③表中各项数值仅适用于干燥路面。④表中对每一级道路的平均亮度和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值,右侧为高档值。(2)交会区照明标准值交会区照明宜采用照度作为评价指标。交会区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下表规定。交会区照明标准值表交会区类型路面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照度均匀度UE眩光限制主干路与主干路交会30/500.4在驾驶员观看灯具的方位角上,灯具在80°和90°高度角方向上的光强分别不得超过30cd/1000lm和10cd/1000lm主干路与次干路交会主干路与支路交会次干路与次干路交会20/30次干路与支路交会支路与支路交汇15/20注:①灯具的高度角是在现场安装使用姿态下度量。②表中对每一类道路交会区的路面平均照度给出了两档标准值的左侧为低档照度值,右侧为高档照度值。(3)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主要供行人和非机动车混合使用的商业区、居住区人行道路的照明标准值应符合下表规定。人行道路照明标准值表夜间行人流量区域路面平均照度Eav(lx),维持值路面最小照度Emin(lx),维持值最小垂直照度Evmin(lx),维持值流量大的道路商业区207.54居住区1032流量中的道路商业区1553居住区7.51.51.5流量小的道路商业区1032居住区511注:最小垂直照度为道路中心线上距路面1.5m高度处,垂直于路轴的平面的两个方向上的最小照度。(4)机动车道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对于设置连续照明的常规路段,机动车道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当设计照度高于下表的照度值时,照明功率密度(LPD)值不得相应增加。机动车道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道路级别车道数(条)照明功率密度(LPD)限值(W/m²)对应的照度值(lx)快速路主干路≥6≤1.0030≤1.20≥6≤0.7020≤6≤0.85次干路≥4≤0.8020≤0.90≥4≤0.6015≤4≤0.70支路≥2≤0.5010≤0.60≥2≤0.408≤0.452.高光效LED路灯高光效LED灯具的有效寿命高达50000小时(即经过50000小时后,光衰小于30%),灯具在寿命上远远高于原钠灯灯具。由于LED是半导体材料,无灯丝及其他附加材料,因此它的抗震性好。高光效LED灯具应符合《LED城市道路照明应用技术要求》(GB/T31832-2015)标准。高光效LED光源照明灯的显色指数可达到80-85,更加接近于自然光,人眼在此情况下更易辨别事物,有利于行车安全;而原LED灯珠的显色指数仅为60-65。原LED路灯的配光曲线是单一的,无法兼容不同路况的照明均匀度,四、项目运作方式1、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模式进行招标采购。2、项目建设期6个月,托管服务年期10年(不包括建设期),项目合同期间所建资产产权归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合同期结束后所建资产移交政府管理,10年后移交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及要求移交。3、在改造建设期内(6个月),所产生的照明电费由招标人据实支付(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改造完成或改造期满后,按合同约定支付方式支付服务费。4、路灯开、关时间:4.1、每日根据瓮安县日出日落时间智慧调整开关灯时间。4.2、精细化管控策略(1)保证天网周边路灯的亮度,符合天网夜间拍照要求。(2)其它区域根据夜间车辆行人的照明需求变化,精细化执行调光管控策略。4.3、由专业维护人员负责全区路灯照明设施的维护,确保98%以上的亮灯率、确保路灯设施完好率100%、其余设施完好率98%以上。4.4、对城区一些无路灯路段进每年增加路灯总数在10根以内的,招标人不增加维护费,只增加相应的电费。4.5、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部门对路面亮度、亮灯率、亮灯时间、设施完好率、及时维修率等运营情况进行监管考核。4.6、进场交接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管理团队进场交接,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建设期(建设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建设期结束后,招标人组织人员进行验收。4.7、因迎检接待、省市县主办的大型活动、瓮安县两会期间以及国家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需全城全时段亮灯时,中标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且不能追加任何费用。因招标人对本项目前期进行相关试验,所产生的试验费由中标方承担。4.8、招标人新增除春节氛围营造以外的亮化用电或其他设备用电,需要借用路灯专用变压器或灯杆长时间使用时(连续使用大于15天),产生的电费由招标人承担。4.9原有设备、维修材料的处置及办公场地。①中标方按一次性购买的形式接收未达到报废条件的全部设备,维护车辆所有权转移至中标方。②购买的设备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所有机具设备自移交之日起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等事故由中标方全权负责。购买的车辆达到报废条件的,中标方按程序报废,自行处置。③服务期内中标方需增加的车辆和办公设备,由中标方自行负责购置,自行承担购置费用,新购置的车辆和办公设备产权归中标方所有,合同期满后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置。④招标人原用于路灯维修维护的库存材料,经甲乙双方盘存数量后,中标方同意按招标人采购材料原价接收,中标方可以用承包服务费代为抵扣材料款项。⑤中标方自行负责办公场地的租赁或者建设,招标人不对其提供办公场地,承包经费已包含办公场地的租赁费用。4.10、建立市场化退出机制:由于较长的市场化服务年限,因担心市场化运作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设定好企业的退出机制,并按照标准进行考核,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组织招标:①中标方在运维期间连续3个月或一年中累计5个月经招标人考核不足85分的;②中标方单月考核低于65分的;③因中标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的;④中标方无正当理由停止路灯运维管理的;⑤引入中期评估机制,甲方在合同期第4年、第7年组织开展项目中期评估,评估内容为节能效率、费用拨付、运维管理、考核合同执行情况,如评估不合格的;重新组织招标期间,承包方必须按要求作业,做好合同解除后与新承包方的交接工作。中标方中途退出的其他约定:1、未收回投资款的赔付与托管费抵扣若节能公司(乙方)中途退出,对于乙方尚未收回的投资成本,由甲乙双方商议决定。如中途退出原因为因中标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重大负面影响事件的,甲方不对乙方的未收回投资成本不予赔付。2、产权移交与运维责任延续设备强制移交:乙方退出时,须将全部节能设备、控制系统及运维权限无偿移交甲方,移交清单需经公证处备案。运维过渡保障:提供90日免费技术指导,直至甲方或新服务商接管完成;若设备损坏,乙方承担修复费用(以第三方评估为准)。3、服务延续责任运维标准兜底保障:90日移交过渡期间能源系统综合能效不得低于原托管期平均值的90%。技术优化义务存续:乙方退出后180日内,仍需无偿提供节能策略优化建议(如用能数据分析、系统调参方案),确保甲方持续获得能效提升收益。5、其他要求(1)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中标方负责招标人移交人员及设施设备的全权管理,因建设、改造和运营维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方全权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2)中标方自行负责项目运行期间房屋租赁、水电费等涉及项目管理相关的所有费用支出,智慧路灯平台由中标方自行租赁场地建设和管理,招标人不为此提供场地。(3)运维管理服务期间,除城市照明以外,中标方不得擅自在路灯灯杆、灯具、变压器等设施上经营其他业务。(4)招标人有权将路灯及相关设施的附属经营权进行向中标方以外的第三人招租或竞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与中标方合作。(5)本项目如果能够申请国家资金或上级财政资金补助建设,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由中标方回购招标方所建资产,具体事宜具体协商。(6)中标方建设、改造过程中的产品采购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质量要求不得低于原产品质量。(7)本项目要求中标方实施智慧路灯控制系统,有可视化平台管理,查看照明设备、节能等信息,实现控制再节能;设备故障监测报警等功能。(8)中标方选用LED照明灯具替代现有照明灯具,并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对清单内所有照明路灯(包含但不仅限于灯杆、灯具、电缆、配电箱、变压器等)的免费维护。中标方为提升照明,对照明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原照明设施,由中标方负责处理。(9)因气象条件、自身瑕疵、产品寿命、电压波动(下称“正常原因”)造成设施损坏、损毁的,由中标方承担费用;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项目设施损坏、损毁获得理赔的,理赔金归属于中标方,或其他原因不能获得理赔的,也由中标方承担。(10)如招标人有要求将当前系统接入政府指定的照明管理系统时,中标方需在约定时间内无条件配合,相关的硬件接口开发费、调试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招标人承担。(11)中标方应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及时保修和维护工作。政务督查、舆情反映应在接到招标人书面(信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保修和维护工作。(12)如招标人对部分特殊路段提出单独附加的节能照明方案,由该方案带来的节能收益,中标人应与招标人分享,具体的分成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由于实行单独附加的节能照明方案带来的安全事故等问题,由招标人自行负责。(13)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本项目实施期间,拆卸下来的所有照明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灯具、灯杆),必须全部运输到专用的堆放场地,集中管理,统一处置。(14)项目实施期间,对灯具进行改造要报批,得到批复后再实施改造,改造过程中不能大动路灯外形,昂贵的莲花灯不能为了改造方便直接进行简单拆除,可以在不减少灯源数量的前提下改造节能照明光源。(15)本项目的投资金额需要达到省内情况相似区县的投资金额,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在托管合同中约定。如果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没有达到约定的投资金额,甲方按照相应的比例,扣减乙方托管费用,具体扣减比例在托管合同中约定。(16)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行全程跟踪审计,所有工程资料严格按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17)关于接入路灯照明系统的交通信号灯、天网、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设备的电费支出问题。截止项目实施之日起,已经接入路灯照明系统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电费的原有交通信号灯、天网、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设备的电费支出,由中标的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支付。本项目实施后,新接入路灯照明系统公共设施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交通信号灯、天网、公共厕所)的电费支出,由双方协商确定。6、项目建设管理注意事项(1)项目建设需要按照工程建设程序报批,确保程序合规、手续齐全。(2)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全程参与,中标企业所采购的设备应具有合格证、质检报告等产品合格证明,并报请项目实施单位查验合格后签字。确保工程施工程序合规、质量符合标准、计量准确、计价结算双方认可。(3)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全程跟踪审计。(4)项目建设竣工后中标企业需提供完善的竣工结算资料给项目实施单位存档。第二节商务要求一、服务期期和服务地点服务期:项目建设期6个月、托管服务期10年(不包括建设期)。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标准、规范及验收方式本项目执行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涉及的检测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三、付款方式按照每年的托管服务费用平均逐月支付。四、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书面承诺)。五、售后服务:(1)负责城区托管范围内路灯设施(包括其涉及的控制柜、灯具、灯杆等设施)的维护,但不包括景观亮化、楼宇亮化、岗亭和公厕用电设备等其他设备的维护更换,确保98%的亮灯率,确保98%以上的路灯及相关设施完好率。(2)成立专业的路灯运维团队,确保98%以上的亮灯率。六、其他要求1.为配合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活动顺利进行,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现场提交原件查验,但供应商需确保提供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成交无效。2.(1)、物联网技术针对公共照明设施的拓扑特征,采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照明的单灯节能管理。在照明控制箱、灯杆等位置按照远程控制设备,通过信息汇聚、网络传输与远程监控中心进行双向通信,上传感知信息,接受监控指令,实现典型的城市级物联网应用。(2)、控制技术构建远程控制系统,实现路灯的远程开关、调光、定时控制等功能。通过实时监测路灯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故障,提高维护效率。(3)、数据采集技术通过高效的数据采集模块,实现路灯工作状态、线路回路等信息的实时采集。(4)、供应商响应承诺:①中标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发生的意外事故及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格式自拟)。②应急响应:供应商须承诺,在服务期间,因采购人工作需求有临时性的应急事件或大型活动等工作安排的,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格式自拟)。第三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序号商务实质性条款备注1按照第二章中第二节商务要求逐项响应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序列号:ZFCG20251225004项目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PPP项目:否2、品目信息【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基本信息品目编码:P5227252025000FN5001品目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是否考虑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是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接受联合体:是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中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3、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4、评分因素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期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5、评分标准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审查人负责资格性审查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项目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项目编号:P5227252025000FN5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一、资格性审查序号供应商名称资格要求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1经营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提供履行合同相关的人员和设备或自行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等税种,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7行业资质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保证金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10其他资格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资格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资格审查成员(签字):2、符合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1225004,项目编号:P5227252025000FN5日期:序号供应商名称审查内容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1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按照第二章中第二节商务要求逐项响应2投标保证审查提供保证金已缴纳的依据3报价审查异常低价审查4无效标审查按本项目采购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以往同类同规格产品的供货价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如果投标(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审查相关情况应当在评审报告中记录。);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审查成员(签字):2.评分表评分表项目分项评分标准分值价格部分(10分)价格部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值(得分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10分技术(15分)《节能改造方案》综合评价投标供应商针对节能改造方案(包括项目现状分析、节能改造替换方案、资金保障方案、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质量管理方案及保障措施、项目安全管理方案及保障措施方案)。(1)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措施充分、方案完善,有较强的针对性,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要求的:得8分;(2)方案齐全完整,合理,内容较详细,可行性较好,基本符合本项目现状,能达到采购要求的:得7分;(3)方案内容基本齐全,各项措施均有涉及,但措施深度不够,方案整体较为合理,内容欠详细,各项措施较为合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与本项目现状有部分偏差,方案大部分能达到采购要求:得5分;(4)方案内容不够全面,欠合理,内容不够详细,措施不完善,可行性不够强,与项目实际现状有较大偏差,仅有部分能达到采购要求的:得4分;(5)方案内容较差,不合理,内容欠缺,措施不完善且较差,无可行性,基本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8分技术(15分)《维护管理方案》综合评价供应商针对维护管理方案(包括日常巡查、检修抢修、定期检测、设施防盗、资料管理、安全文明作业管理方案),(1)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措施充分、方案完善,有较强的针对性,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要求的:得7分;(2)方案齐全完整,合理,内容较详细,可行性较好,基本符合本项目现状,能达到采购要求的:得6分;(3)方案内容基本齐全,各项措施均有涉及,但措施深度不够,方案整体较为合理,内容欠详细,各项措施较为合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与本项目现状有部分偏差,方案大部分能达到采购要求:得5分;(4)方案内容不够全面,欠合理,内容不够详细,措施不完善,可行性不够强,与项目实际现状有较大偏差,仅有部分能达到采购要求的:得4分;(5)方案内容较差,不合理,内容欠缺,措施不完善且较差,无可行性,基本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2分;没有的不得分。7分商务部分(75分)业绩(3分)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业绩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要求得0分。注:1.类似业绩指: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身承揽的能源托管型的业绩。2.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业绩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分投标人管理体系(6分)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备有效期内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分;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4.绿色照明服务认证证书的得分;5.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证书(范围须含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得2分注:投标时需提供在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系统网页查询截6分图和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公章。人员配备(27分)1.拟投入项目负责人1人(6分):(1)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3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的得2分;(2)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专业中级工程师的得2分。注: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2.改造技术负责人1人(3分):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的得3分,具有机电类或电气类专业中级工程师的得2分。注: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3.安全负责人1人(5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得5分。注: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4.专业作业人员(13分):具有高压或低压电工证书及高空作业证书的维护人员一人得1分,最高7分;具有继电保护作业证书或电气试验作业证书的维护人员一人得2分,最高6分;本项共13分;注:提供人员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官网查询截图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27分设备配备(34分)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有或租赁高空升降作业车(作业高度≥17米),每提供1辆服务于本项目的得4分,最多得8分;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有或租赁货车(轻型或中型),每提供1辆服务于本项目的得3分,最多得6分;3.投标人每自有或租赁防撞导向缓冲车(轻型专项作业车),每提供1辆服务于本项目的5分,最多得5分。4.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有或租赁巡检车一辆得5分,最高5分。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自有或租赁50KW应急电源车一辆得5分,最高5分。6.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马路切割机、发电机、电镐、空压泵、电焊机设备的配置齐全得5分,少一个扣1分;提供自有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注:自有车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印件,行驶证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租赁车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对应车辆的行驶证、租赁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提供租赁车辆对应的行驶证、租赁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若中标后未提供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未按要求提供的,本项不得分。34分机构管理制度(2分)投标供应商具有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本项满分2分,不提供或提供不齐全不得分。2分售后服务应急方案(3分)投标供应商针对因迎检接待、省市县主办的大型活动、瓮安县两会期间以及国家法定假日等亮灯的应急方案。(1)方案科学合理,内容详细,措施充分、方案完善,有较强的针对性,完全满足并优于采购要求的:得3分;3分(2)方案内容基本齐全,各项措施均有涉及,但措施深度不够,方案整体较为合理,内容欠详细,各项措施较为合理,具有一定的可行性,但与本项目现状有部分偏差,方案大部分能达到采购要求:得2分;(3)方案内容较差,不合理,内容欠缺,措施不完善且较差,无可行性,基本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合计100分3.价格分的计算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1)价格扣除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在技术、商务等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对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企业的产品给予10%(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说明: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的扣除(由招标代理机构确定具体数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价格扣除只针对投标报价未超过财政控制值的供应商有效。(2)价格分值计算表:价格分值计算表项目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项目序列号:项目编号: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2025.X.X序号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元)中小企业给予X%(联合体X%)价格扣除后报价(元)评标基准价(元)价格分值得分10.0020.0030.0040.00注:价格扣除仅对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供应商有效。评标专家(签字):4.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项目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项目编号: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专家专家姓名供应商1供应商2供应商3供应商4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采购人代表总分平均分排序评审专家(签名):第二节废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节无效标条款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供应商家数:(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的;(二)供应商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三)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四)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五)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六)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七)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九)投标文件未胶装成册的(采用打孔装订、活页夹等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十)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十一)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十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十四)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nggzy.cn/)和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izhou.gov.cn/)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媒体。二、变更公告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货物要求、开评标时间调整等有关内容的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一、购买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二、购买方式按本项目公告确定的方式进行购买。三、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整(售后不退)。四、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和变更(一)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期内不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名称: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A栋12-01联系人:田利平、张应旗、冉雪娇联系电话:15721703669(二)采购文件的质疑答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收到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必要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须将答复内容以变更公告的形式向所有潜在供应商发布。(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质疑情况和项目实际需要,以补充文件或变更文件的形式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变更公告形式发布。(四)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上级部门投诉。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是否交纳保证金:是二、交纳金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递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户名: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名称: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账号: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在完成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文件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每个项目、各投标人均不相同)投标保证金必须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库登记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交纳成功后自行打印保证金收据;不按规定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造成保证金管理系统不能识别,视为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三、交纳方式(如需)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注册电子证书投标单位登陆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交纳。银行保函、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递交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单原件。原件单独递交,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单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编制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四、交纳要求(如需)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如下要求办理:1.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交纳,并将投标保证金线上交纳截图(见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供应商银行账户转出,不得由他人账户代交。保证金交纳须按项目名称、品目进行交纳。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中牵头一方交纳,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以系统查询结果为准),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投标。3.投标保证金退还按照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十节退还投标保证金规定执行。银行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如下要求办理:1.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保证金金额(应大于或等于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金额)、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银行保函承诺书》(格式文本附后)。3.项目评审活动结束后,银行保函由采购人自行保管。4.符合退还条件的,由采购人通知投标人退还,投标人凭公函到采购人处领取投标保函(项目存在异议、投诉的,须待异议、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领取)。5.若出现法律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投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出具保函的银行或自行将本项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采购人自行上交同级财政部门。否则,采购人将向行政监管部门申请对投标人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投标人在交易中心参与投标资格。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如下要求办理:1.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序列号、保证金金额(应大于或等于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保险的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保证保险承诺书》(格式文本附后)。3.项目开评标活动结束后,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由采购人自行保管。4.符合退还条件的,由采购人通知投标人退还,投标人凭公函到采购人处领取投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项目存在异议、投诉的,须待异议、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领取)。5.若出现法律法律规定或采购文件中约定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的,投标人应自收到采购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相关函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签订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公司或自行将本项目等额保证金支付给采购人,采购人自行上交同级财政部门。否则,采购人将向行政监管部门申请对投标人作不良行为记录,取消投标人在交易中心参与投标资格。注:以上保险公司投标保证保险包含保险合同和保险单。第四节递交响应文件一、递交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递交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农机校内)。三、递交要求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按照交易中心要求制作在系统中提交),递交文件不完整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四、投标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投标补充或修改文件必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注明“补充或修改投标文件”字样和标识项目名称、品目名称、项目序列号、单位名称信息,要求密封递交。(3)投标文件撤回必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由项目授权代表签署的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退回其投标文件。(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五、联合惩戒查询: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六、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由代理机构提交延期开标申请,并予公告。原则上延期开标不超过一次。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第五节开标、资格审查一、开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农机校内)。三、开标流程1.会议准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到开标室组织采购人、供应商、监督部门相关人员签到。投标人应单独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递交投标文件,未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的单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并将开评标环节所需表格文档资料填写、准备齐全。2.宣读纪律:开标时间到,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开始,并宣读开标会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3.开标唱标: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按供应商签到顺序依次当众拆封,并宣读开标一览表中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投标声明等相关内容。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唱标的投标文件,不能进入评标程序。4.开标记录: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唱标内容进行记录,开标记录表由采购人代表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若供应商代表对开标唱标有异议的,可举手示意,待核验身份后提出异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会议结束:开标唱标完毕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开标会结束,并宣读评标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四、资格审查开标会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完整的移交给资格审查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组成单数的资格审查人),在交易中心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第六节评标一、评标时间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二、评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黔南农机校内)。三、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推选出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供应商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商务、技术实质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即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或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方面的要求。技术符合性:投标产品的技术成熟性、适用性、性能、参数和规格等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商务符合性:质保、售后服务、业绩、交货期、投标有效期、付款条件等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不低于成本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价;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等符合采购文件规定,无实质性负偏离、反对、设定条件或提出保留。无效标检查:依照本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供应商是否为有效投标。(二)比较与评价:评标专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三)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四)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供应商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五)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六)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七)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由评标组长宣布评标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评标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进入其他评标室。注:(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招标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3)开标、评标过程由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财政、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4)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5)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四、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5人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采购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一)享有的权利:1.对政府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2.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二)承担的义务:1.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2.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3.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财政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4.解答有关方面对政府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五、询标与澄清(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义等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书面向供应商进行询标,要求供应商对询问的问题进行澄清。供应商须在交易中心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书面答疑和澄清。供应商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二)供应商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供应商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成本测算表,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存在异常低价的嫌疑时,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时,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成本测算表,按此进行成本的测算及澄清,并附上相应文字说明。第七节发布成交公告一、公告发布媒体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qiannan.gov.cn/)和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媒体。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3家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中标结果公告的质疑投诉(一)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该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做出答复。供应商若对中标公告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须有被质疑单位名称、质疑事项、举证材料等。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无效的或质疑期满后提出的质疑。(二)投诉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规定期限内未对供应商的质疑进行答复的,供应商可向采购人上级部门进行投诉。第八节支付代理服务费一、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代理费按照预算金额为基础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包干价26000.00元。二、支付方式由中标供应商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第九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合同内容本项目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见第五章有关内容。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十节退还投标保证金一、退还时间本项目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退投标保证金,并按照《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及时清退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精神,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委托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未中标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供应商)原交纳账户。二、退还方式招标代理公司按照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路径原路退回。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3.未按照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4.不按照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5.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项目编号:P5227252025000FN5项目序列号ZFCG20251225004,:预算金额(元):4423832.38元最高限价(元)4423832.38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423832.3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建设期6个月、托管服务期10年(不包括建设期)。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提供履行合同相关的人员和设备或自行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等税种,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5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支持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自行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见面开标手册认真阅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街道文峰南路23号传真:项目联系人:陈光勇联系方式:136785409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A栋12-01传真:联系人:田利平、张应旗、冉雪娇联系方式:15721703669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项目编号P5227252025000FN5,:项目序列号:ZFCG20251225004预算金额(元)4423832.38元,:最高限价(元):4423832.38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423832.3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建设期6个月、托管服务期10年(不包括建设期)。: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提供履行合同相关的人员和设备或自行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等税种,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5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支持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自行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见面开标手册认真阅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街道文峰南路23号传真:项目联系人:陈光勇联系方式:136785409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A栋12-01传真:联系人:田利平、张应旗、冉雪娇联系方式:15721703669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项目编号P5227252025000FN5项目序列号ZFCG20251225004,:预算金额(元)4423832.38元最高限价(元)4423832.38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423832.3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建设期6个月、托管服务期10年(不包括建设期)。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提供履行合同相关的人员和设备或自行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等税种,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5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支持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自行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见面开标手册认真阅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街道文峰南路23号传真:项目联系人:陈光勇联系方式:136785409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A栋12-01传真:联系人:田利平、张应旗、冉雪娇联系方式:15721703669项目概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项目编号P5227252025000FN5项目序列号ZFCG20251225004,:预算金额(元)4423832.38元最高限价(元)4423832.38元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标项一:标项名称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4423832.38,: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瓮安县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项目建设期6个月、托管服务期10年(不包括建设期)。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申请人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资信证明开具日期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供应商自行提供履行合同相关的人员和设备或自行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免税企业提供免税证明,完税证明包括增值税等税种,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5日23时59分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下载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大厅(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login开标时间:2026年01月16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支持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自行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见面开标手册认真阅读。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瓮水街道文峰南路23号传真:项目联系人:陈光勇联系方式:1367854099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宏达盈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珠海路海珠广场A栋12-01传真:联系人:田利平、张应旗、冉雪娇联系方式:1572170366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路灯能源费用托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