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招标公告(中卫市妇幼保健院(中卫市儿童医院)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DGCGL-2025-(ZC)068号
2.项目名称:中卫市妇幼保健院采购消毒、供应室医用耗材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56000.00元
5.最高限价:78000.00元/年
6.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中卫市妇幼保健院采购消毒、供应室医用耗材项目
医用耗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8000.00元/年

7.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R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情形:
£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
£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 %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小微企业实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分包£联合体£合同分包。
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4)投标人可选择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5)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人可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7)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8)①投标人如果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如果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如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果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如果为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如果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产品如果为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如果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备注:不接受被中卫市纪委反馈涉嫌行贿及《中卫市医药购销领域黑名单》等违规企业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代理公司领取,并将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无不良行为记录、报名表扫描原件加盖公章发送至nxbdgs@126.com。
地点:联系代理公司
方式:联系代理公司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0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区沙坡头大道南侧黄河花园三期8#综合楼109号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2.每家供应商只允许1人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进行第二轮报价后离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卫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东街420号            
联系人:程娟
联系电话:0955-70631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中宁县“金宸”商住楼项目18#商业楼1-2层商铺-3室          
联系方式:15809679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金慧
电话:15809679910          
代理机构:宁夏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12月2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用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