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招标公告(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2025)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6至2028年度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26至2028年度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30
项目概况
2026至2028年度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6年01月20日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GZB-NHCG2025120
项目名称:
2026至2028年度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3900000
最高限价(元):
3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6至2028年度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9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 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65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等标准的要求,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提供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及时维修空气站系统和仪表的故障,防范和减少故障,保障各空气站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本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30日
至
2026年01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至12:00
,下午
12:00至23:59
(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13:30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室,投标人于2026年01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落实的政策:
2.2.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3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2.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2.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 4.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投标人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4.3响应文件制作:
2. 4.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 4.3.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 4.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5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6投标人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7投标人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
2.7.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
邮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前到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三楼。收件人:周工 联系方式:15257871020。投标人自行安排好邮寄事宜,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任何事情负责。
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
地??? 址:
宁海县桃源街道
传? ?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金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9286480
质疑联系人:
谢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0574-892864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二路29号三楼
传? ?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周全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4-83556096
质疑联系人:
鲍建锋
质疑联系方式:
1525787102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
传????真:
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6至2028年度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
459.6K
国内采购文件2026至2028年度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ZGZB-NHCG2025120招标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时间: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7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1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23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27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33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37第一部分采购公告2026至2028年度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GZB-NHCG2025120项目名称:2026至2028年度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900000元最高限价:3900000元采购需求: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等标准的要求,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提供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及时维修空气站系统和仪表的故障,防范和减少故障,保障各空气站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下载。售价:无。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室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址):投标人于2026年01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2落实的政策:2.2.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2.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2.3投标人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投标人。如未注册的投标人,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2.4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2.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4.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同时投标人须保证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的手机号码通讯畅通,能够及时收到评标过程中发送的询标通知。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投标失败或响应不及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3响应文件制作:2.4.3.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4.3.2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2.4.3.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2.5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投标人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6投标人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7投标人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2.7.1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采购代理实际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邮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前到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三楼。收件人:周工联系方式:15257871020。投标人自行安排好邮寄事宜,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任何事情负责。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南畈路5号桃源大厦B幢项目联系人(询问):金老师联系方式:0574-89286481质疑联系人:程先生联系方式:0574-8928648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联系方式:0574-8355609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周全电话:0574-83556096质疑联系人:鲍建锋电话:152578710204.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海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218号监督投诉电话:0574-6526566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条款号条款内容说明部分2.1采购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286481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宁海县兴工二路29号联系人:周全 电话/传真:0574-835560962.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投标报价和货币★2.4投标报价: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报价中包含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4.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1300000.00元/年,3900000.00元/三年。★2.5付款:1.自合同签订起7日内,支付签约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如中标人自愿放弃预付款的,在合同签订时可按双方协商另行约定);2.剩余合同金额,按季均衡支付,根据考核结果当季有扣款的,在支付时扣除。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2.6本次采购对合格的投标人的专门规定与审查方法: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资格审查:资格后审2.7投标有效期: 90天2.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组成。(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1份,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组成。(3)纸质备份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组成。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单独装袋按要求密封做好标记,不符合规定的为无效投标。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2.9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6年01月20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2.10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0日13:3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投标人无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6年01月20日14:00时)投标人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6年01月20日14:00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备份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2.11其他:采购公告与中标公告发布网站: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合同条款资料2.12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响应、中标人的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数量和金额在中标通知书发出1个月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13本招标文件内所有内容的解释权归采购人。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指令和安排。中标服务费1.本招标代理公司根据按下表中服务招标的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根据中标人的三年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服费务类率型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亿~5亿0.05%0.05%0.05%2.中标人在本公司发出传真通知5个工作日领取中标通知书。3.招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本采购文件内打有“★”的条款系实质性条款,任何负偏离将导致投标被否决。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一、说明1.1.1.1、项目概况1.1采购人的项目(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已经政府采购行政管理部门批准。采购人委托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本次招标采购工作。有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等信息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1.2经批准的本次采购方式载明在《投标资料表》中。2.二、投标人2.0.1.2、合格的投标人2.1投标人应该符合《投标资料表》的报名条件。2.2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并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具有履行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之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5)满足采购人为获得满意服务供应而提出的其他要求。(见采购文件中资格要求)(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0.2.3、投标人代表若投标人为中国境内企业或组织必须为该企业或组织的人员,若投标人为自然人必须为中国合法公民。2.0.3.4、投标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2.0.4.5、特别说明(针对货物采购):不适用。3.三、采购文件6、采购文件的构成采购文件含有以下部分,文本条款装订成册。内容如下:第一部分采购公告第二部分投标资料表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和要求,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7、质疑与投诉7.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注: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潜在投标人的书面质疑或澄清要求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署明日期。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7.2对于受理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其他适当方式进行答疑,必要时将书面答复发送所有取得本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若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答疑不引起采购文件相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应视作对采购文件的修正或更正。7.3采购代理机构发送的答疑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4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8、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8.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8.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8.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9、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10、关于知识产权10.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10.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10.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4.四、投标文件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三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附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3)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4)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投标人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人进行查询,如如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报价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投标函(附:招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5)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6)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技术商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1)目录索引(格式自拟);(2)技术商务分自评表(格式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授权书,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4)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项目实施方案(含评分标准内要求提供的内容,方案自拟);(6)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文件资料。11.2本次招标对投标文件组成要求,表述在《投标资料表》中。12、投标报价12.1投标人应全面充分了解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及服务现场的基本条件,按照《投标资料表》规定与要求报价,并包含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所有费用。12.2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外币报价。12.3投标报价只有一个,而且一经开标,投标价不得变更。如果出现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又未声明以哪一报价方案为主,则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声明应载明在“开标一览表”中,供开标时唱出。未经唱出的投标声明在评标时不作考虑。12.4投标报价中有关单价在中标后及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作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文件编写13.1投标文件应表述准确、完整、详细,并按统一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系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应按格式完整填写。投标文件因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3.2投标语言: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13.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非本采购文件“招标内容及要求”有特殊要求,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资料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规定期限的,将导致投标无效而被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投标人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进行。1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5.1供应商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15.2投标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如有)。15.3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16、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6.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如有)。16.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16.3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16.4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5.五、开标17、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登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18、开标程序:18.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1)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4)开标会议结束。18.2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处理:(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①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②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③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④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⑤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4)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不予以退还。6.六、评标和定标19、评标委员会19.1受采购人的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第87号令的规定和有关的法律法规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4人)组成。评审专家将在开标日之前在管理部门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9.2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廉洁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并且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不考虑投标人在开标后提交的任何的补充声明、修正方案。19.3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评分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19.4评标委员会将核对投标价格和服务内容,对发现的价格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5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的《评标办法》及在《投标资料表》和《招标内容和要求》中所列的具体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0、澄清问题的形式20.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政采云具体操作如下:在评审过程中,如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有疑问,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发函,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代替发起。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予以回复。此回复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询标澄清(1)政采云平台通过待办事项和短信提醒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2)供应商在“询标澄清-待办理”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澄清”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澄清】。(3)查看函内容,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文件并对澄清文件进行签章。(注:澄清文件必须以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50M)(4)签章完成,文件名称处显示“已签章”,供应商可“撤回签章”修改澄清函和“查看文件”。(5)确认澄清文件内容后,点击右上角【提交】;(注:供应商未对澄清文件签章,提交时,弹框提醒“澄清文件未签章,请进行签章操作”,如遇CA突发情况无法签章,供应商可点击【放弃签章并提交】提交澄清文件;反之则签章后再提交。)(6)完成状态:供应商澄清文件提交成功后,在“询标澄清-全部”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已澄清”。20.3开标现场,供应商安排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场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组长将问题汇总后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采购响应文件问题澄清通知”,供应商应对需要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澄清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书面澄清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20.4供应商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澄清,将被视作自动放弃。21、评标办法21.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具体说明载明在采购文件“评标办法”部分中。21.2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2、评标程序和原则22.1评标程序:遵循初步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程序依次进行。22.2初步审查:包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初步审查不合格者不进入澄清有关问题及后续的评标程序。(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资格证明文件齐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2.3澄清有关问题:按第20条规定进行。22.4比较与评价:(1)商务技术评价: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对照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商务技术评价,评定其偏差程度,并计算其相应的商务技术评分分值。(2)综合评价:对经过商务技术评价的投标,按《评标标准》规定的评价办法进行综合评价,并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审计算:综合评分法的最终得分计算:综合得分=报价得分+商务技术评审得分综合评价结束,按照上述第21条规定,列出进入最终评审各投标人排序次序。22.5推荐中标候选人:按23条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23、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定顺序,推荐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1家。24、采购方式转换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24.1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4.2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5、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25.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26、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公示与质疑26.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6.2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3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质疑书应该有质疑人名称、地址、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提出质疑的日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本采购代理机构将受采购人委托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不受理无效的任何质疑。7.七、无效投标认定27、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7.1在资格审查时,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者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27.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不影响投标文件法律效力的除外);(2)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3)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注“★”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4)投标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6)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提供资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更正的笔误除外);(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9)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文件无效:①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②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或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电子印章;③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④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10)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3在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2)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不影响投标文件法律效力的除外);(3)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未采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6)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7.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8.八、授予合同28、授予合同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不能对中标单价或其他实质性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29、中标通知29.1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采购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9.2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本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9.3中标人按下述第30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0、签订合同30.1中标人在本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的30日内,应与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书面合同。否则,采购人可撤销其中标资格并按本须知规定另选中标人或重新招标。30.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在评标过程中提交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31、履约保证金31.1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交纳履约保证金。31.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31.3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验收标准为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要求验收必须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地方标准。9.九、履约验收32、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10.十、招标服务费用33、招标服务费中标人应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的收费依据及相关规定载明在采购文件《投标资料表》中。1112.十一、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关中小企业的相关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不适用)37、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8、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9、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0、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42、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及投标报价中明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43、小微企业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6、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7、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本评标办法是对《投标人须知》中的七、评标和定标的具体补充,如有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关于评标委员会、评标办法、评标程序和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等规定和本标准开展评标工作。12.1.●评标办法本次采购招标项目选用:综合评分法12.2.●开标程序:按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规定的程序开标。12.3.●评标细则1、对初步审查(含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者进行评分。2、每位评委根据《评分标准》独立逐栏打分,每栏分值不得超出规定的分值范围;各评分因素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二位。3、价格评审基准价格与价格评审:有效投标中的最低评审价为基准价格,其投标价格分得满分。其余投标价格分得分计算按照“评分标准”中评审得分公式计算,以四舍五入方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二位。4、最终得分:各评委技术商务分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价格分=最终得分,以四舍五入法整合到小数点后二位。5、评价排序: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12.4.●其他说明有效投标:通过初步审查且投标报价符合评审范围。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采购。●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评分项及分值分值备注商务技术分(满分70分)商务部分(13分)1、投标人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情况(3分)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类似环境空气自动站(含SO2、NO2、CO、O3、PM10、PM2.5常规六因子)运维业绩的,每提供1份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同站点不同年份的运维业绩不重复计算)。3客观评审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10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客观评审(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环保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环保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人员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3客观评审(3)投标人项目组成员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含SO2、NO2、CO、O3、PM10、PM2.5常规六因子)运维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每提供一份证书得0.5分,本项最高3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该人员开标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3客观评审(4)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或省级环保行政管理部门网站公开发布的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相关工作中,未被通报或处罚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2客观评审技术部分(57分)1、投标文件响应情况(15分)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响应情况评议:所有技术条款全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每条一般技术条款(无任何标记)负偏离的扣1分,累计扣分≥15分的投标无效。主要技术条款(标记“★”号)不允许负偏离,投标文件对任何一条标记“★”号的主要技术条款的负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15客观评审2、采购需求内容分析(5分)(1)结合项目的背景和现状情况,根据投标人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仪器的现有配置情况了解程度(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设备型号功能了解程度、区域设置认识情况等)进行评议(5、4、3、2、1、0分)。5主观评审3、项目设备运维方案(20分)(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整体运维方案(包括运维方案及关键技术措施编制清晰性、完整性,运维方案中编制依据、技术措施等符合本项目、关键技术措施内容详尽性)进行评议(5、4、3、2、1、0分)。5主观评审(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数据采集和传输系统、站房、电力和网络通讯等的维护及维修方案进行评议(5、4、3、2、1、0分)。5主观评审(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控设备配置清单和管理制度等进行评议,有以下设备的,每有一种设备(流量计、标准大气压计、标准温湿度计、不同浓度的标气和臭氧校准仪)得1分,本项最高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采购合同、发票和年度检定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5客观评审(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备机(备用环境空气监测仪(SO2、NO2、PM10、PM2.5、CO、O3等)均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和耗材配件配置情况(包括备机、耗材配件、管理制度等)进行评议(5、4、3、2、1、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采购合同、发票、检测报告和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5主观评审4、项目数据服务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对空气质量数据分析的工作团队、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分析报告、环境空气质量站点关联性分析、动态溯源分析、异常高值点位污染来源分析等)进行评议(5、4、3、2、1、0分)。5主观评审5、应急处理方案(5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突发事件发生时(如设备故障、异常天气、重大活动等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和能够提供的应急比对设备(如比对分析仪、走航车、移动站房等)进行评议(5、4、3、2、1、0分)。5主观评审6、项目查看审核上报方案(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数据查看、审核和上报相关工作方案(包括按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要求,负责各站点数据查看、审核和上报相关工作,定期提供所有设备运行情况(联网率、有效率、质控等)和相关分析报告)进行评议(4、3、2、1、0分)。4主观评审7、服务便利性(3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的便利性、及时性和后续增值服务方案进行评议(3、2、1、0分)。3主观评审报价分(满分3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投标报价-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值(如有)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要求的有效投标(初步评审合格且商务、技术、报价部分评审合格)且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经评议后,2/3以上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报价漏项或报价不合理的除外)为评标基准价,得30分;其余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30×100%(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客观评审第五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1.运营维护服务范围常规站(西店、南溪温泉、大佳何和前童古镇共4套)、小微站(长街、茶院、一市、越溪、桑洲、岔路、桥头胡、梅林、黄坛、强蛟和胡陈共11套)、清新站(天明湖共1套)、酸雾站(光美电镀厂楼顶、电镀城食堂后面水处理楼顶、北门塑料电镀公司旁门卫室、电镀城南面围墙共4套)和扬尘站(昱源环保南、北新建材北、浙能催化剂公司共3套)。根据需求提供激光(量子)雷达、走航或无人机巡查等服务。2.项目概况常规站包括SO2、NO2、CO、O3、PM10、PM2.5六项指标,小微站包括PM2.5一项指标,清新站包括O3、PM2.5两项指标,酸雾站包括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硝酸雾五项指标,扬尘站包括TSP、PM10、PM2.5三项指标。其中前童站和天明湖站还包括负氧离子(注:前童站的负氧离子处在不同地点)。详见表(一):表(一)仪器配置表点位仪器品牌监测参数型号使用年数西店站赛默飞SO243i13NO242i13O349i13CO48i13PM10503012PM2.5503012前童古镇站赛默飞SO243i5NO242i5O349i9CO48i9PM10503012PM2.55030i6朗净负氧离子LJYQ-60006南溪温泉站聚光SO2AQMS-5004NO2AQMS-6004O3AQMS-3004COAQMS-4004PM10BPM-2004PM2.5BPM-2004大佳何站聚光SO2AQMS-5004NO2AQMS-6004O3AQMS-3004COAQMS-4004PM10BPM-2004PM2.5BPM-2004天明湖站赛默飞O349i8PM2.55030i8依派负氧离子EP100B8长街站赛默飞PM2.55030i6茶院站赛默飞PM2.55030i6一市站赛默飞PM2.55030i6越溪站赛默飞PM2.55030i6桑洲站赛默飞PM2.55030i6岔路站赛默飞PM2.55030i6桥头胡站赛默飞PM2.55030i6梅林站赛默飞PM2.55030i6黄坛站赛默飞PM2.55030i6强蛟站赛默飞PM2.55030i6胡陈站赛默飞PM2.55030i6昱源环保南澄朗PM2.5、PM10、TSPCLYC-A16北新建材北澄朗PM2.5、PM10、TSPCLYC-A16浙能催化剂公司澄朗PM2.5、PM10、TSPCLYC-A16光美电镀厂楼顶霍尼艾格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硝酸雾HNAG6200-5-G2电镀城食堂后面水处理楼顶霍尼艾格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硝酸雾HNAG6200-5-G2北门塑料电镀公司旁门卫室霍尼艾格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硝酸雾HNAG6200-5-G2电镀城南面围墙霍尼艾格氯化氢、硫酸雾、氰化氢、铬酸雾、硝酸雾HNAG6200-5-G23.总体要求3.1总体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专业运营维护服务,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等标准的要求,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期间本着为采购人负责的精神,依照规范,科学管理,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既要及时维修空气站系统和仪表的故障,更要防范和减少故障,使各空气站真正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3.2财产保护委托运行管理及维修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3.3数据保密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供应商应对系统状况和数据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4.工作目标及保证措施★4.1工作目标4.1.1各监测项目数据有效性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四要求,详见表(二):表(二)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数据有效性规定SO2、NO2、PM2.5、PM10、CO、O3年平均每年至少有324个日平均浓度值每月至少有27个日平均浓度值(2月至少有25个日平均浓度值)SO2、NO2、PM10、PM2.5、CO24小时平均每日至少有20个小时平均浓度值或采样时间O38小时平均每8小时至少有6小时平均浓度值SO2、NO2、CO、PM10、PM2.5、O31小时平均每小时至少有45分钟的采样时间4.1.2有效数据捕集率达到90%以上。数据有效率=(获取数据量_不含校准数据-无效数据)/(理论样本数据量_不含校准数据-不可抗拒数据量)★100%注:不可抗拒数据定义为停电、搬迁站以及其他类似因素等导致的数据缺失;无效数据定义为仪器故障、测量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等。★4.2保证措施4.2.1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技术服务专线电话,1小时电话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中标人必须每天早、中、晚各查看采购人指定平台数据一次,如发现问题,立即向采购人汇报,1小时电话响应,2小时内赶到现场。4.2.2中标供应商需具有空气自动监测运维能力。4.2.3中标供应商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技术人员培训制度,指定项目负责人,并组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运营及质量管理。4.2.4中标供应商必须能为该运营服务项目提供至少一辆交通用车,保障该项目日常运营维护使用。4.2.5中标供应商需在宁海县设立服务点,且必须常备与此项目同品牌的备机一套,确保运维项目的应急使用。4.2.6中标供应商需在服务点常备有不少于30万的耗材备件,便于日常使用。4.2.7中标供应商提供所有站点数据传输使用的物联网卡和无线路由器,确保数据上传至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指定平台。同时支付指定站点的电费。4.2.8中标供应商负责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指定平台的运行维护并支付相关运维及通讯费用。4.2.9中标供应商需定期对宁海县内环境空气数据进行分析,包括污染形成原因、处置建议及未来发展情况,如遇污染天气,加密分析次数。4.2.10遇污染预警和发生污染天气时,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激光(量子)雷达、走航或无人机巡查等服务,按期出具相应的扫描、监测、巡查工作报告,综合统筹各类监测数据和结果,形成具体结论分析报告和精细化管控策略;不定期邀请权威专家对宁海县治气工作开展技术指导报务。同时开展污染问题核查、移动源及扬尘源专项监管等活动。5.合同执行5.1签定合同后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两周内完成项目交接手续。5.2服务期限为2026年-2028年,合同一年一签。★6.具体要求6.1巡查项目周期安排7.4.1空气监测子站巡检7.4.1.1空气监测子站巡检周期为正常情况下每7天一次。7.4.1.2巡检人员每次到空气监测子站应做好仪器运行状态记录,站房辅助设施运行记录。7.4.1.3每次巡检对臭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监测仪器进行一次零点检查和仪器测量量程75%-90%范围取一跨度点的标点。如果零点误差小于0或大于+2%,标点误差大于正负5%,则先对仪器系统进行检修,必要时进行校准,并做好记录。每次巡检对零气发生器和动态校准仪进行检查是否正常、稳定,并做好记录。7.4.1.4检查仪器过滤膜,若有明显污染,及时予以更换;一般污染严重季节不超过2周,污染较轻季节不超过4周,每次调换应做好记录。7.4.1.5每次巡检应检查PM10、PM2.5颗粒物分析仪的使用情况,例如剩余纸带量、纸带上有无破孔和缺斑、流量及泵工作效率变化等,并做好记录工作。7.4.1.6每次巡检应检查钢瓶气压力,将读数记录在点检表内。与上次压力比较,看压力是否有异常变化。若有异常变化应检查是否漏气。7.4.1.7巡检人员在每次巡检过程中应检查各仪器示值与数据采集仪所显示的数值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应及时修正。7.4.1.8注意观察空气监测子站周围可能影响监测结果的活动,并做好记录在反馈工作表中。7.4.2中心计算机的检查7.4.2.1每天检查中心计算机与空气监测子站的数据传输情况是否正常,保证数据接收和传输正常。7.4.2.2对空气监测子站数据采集仪的时钟和日历设置进行检查,若发现时钟和日历错误应及时调整。7.4.3站房设施管理7.4.3.1完善并遵守各空气监测子站房的管理制度。7.4.3.2巡检人员每10天为站房打扫一次,保持站房内整洁,做到物品堆放有序,无明显积灰。7.4.3.3一般情况下至少每半年对采样总管和采样支管进行一次清洁,检查采样气路是否有破裂,是否过于潮湿,并及时采取措施。7.4.3.4每二个月对PM10、PM2.5采样头进行一次清洁。7.4.3.5控制好室内温度,特别是夏季注意站房内外温差以防止冷凝水产生。7.4.3.6巡检时检查空调运行情况,若遇空调机坏,及时给予修理,每年5月之前做好避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7.4.4质量审核7.4.4.1质量审核支持性文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7.4.4.2配合用户方做好质量审核工作,质量审核为每年2次;质量审核内容视用户方要求而定。7.4.4.3配合计量院做好强检工作。7.4.4.4配合监测站完成每年不定期的质量保证检查。7.4.5标准物质,器具的管理7.4.5.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一级标准气体,保证使用的标准气体是在有效期内,每次更换气体后将标准物质证书归档。7.4.5.2各流量测量装置应按规定进行量值传递并附记录。7.4.5.3标准滤膜应存放在干燥缸内。6.2设备检修周期安排:每六个月对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和各测试参数检查,同时做好记录。6.3故障处理措施:必须提供完善的故障处理预案。6.4运营服务成果要求中标供应商需依(6.1~6.3)要求内容定期向采购人提交每个环境空气监测子站的运营报告。每年维护结束后10日内提交年度维护报告。7.管理与考核7.1管理方法与内容7.1.1考核由采购人组织实施,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7.1.2按照有关要求,检查中标供应商各项工作是否按相关程序及监测技术规范执行。7.1.3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测系统环境空气监测子站运行状况、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和校准情况。7.1.4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中标供应商的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巡检记录、仪器质控记录、仪器自检记录、仪器维修、验收记录等。投标时同时提交日常巡检记录表,质控记录表,维修记录表,维护保养记录表,质控记录表等。7.1.5对中标供应商使用的校准仪器及标准物质进行检查。7.1.6审核中标供应商的质控报表,及时反馈质控结果。7.2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考评要求系统运行维护考评主要按照系统运行的数据有效率、日常巡检完成率、故障设备维护、维修完成情况、设备年度维护完成情况与质控审核和服务承诺核查等5项进行考评,每项实行百分制,各项均以100分起始进行奖励或扣罚后计算得分。7.2.1数据有效率:数据有效率基本得分奖励得分>98%100分20分95%-98%100分10分90%-95%100分0分80%-90%50分0分0分0分注:O3/NO2/SO2/CO/PM10/PM2.57.2.2日常巡检完成率: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供应商的日常巡检情况进行抽查,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的内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巡检,应按照巡检要求工作内容完成每一项工作,并如实填写巡检记录,当日操作,当日填写记录。检查人员如发现巡检记录填写错误,或是有工作疏漏,视情况每次扣1-10分,直至总分扣为0分为止。7.2.3故障设备维护、维修完成情况:采购人定期对环境空气监测子站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环境空气监测子站运行不符合要求,或是仪器零/跨检查与记录填写情况相差较大,视情况每次扣5-10分,直至总分扣为0分为止。7.2.4环境空气监测子站仪器质控审核(50分)与设备年度维护完成情况检查(50分):采购人每年在中标供应商运营开始3个月后组织相关人员对环境空气监测子站运行仪器进行质控审核,每台被检查仪器的零跨漂移符合规定的质控要求为合格,每出现1台不合格扣5分,直至总分扣为0分为止。同时得出质控审核合格率=(合格仪器数÷大气成分子站运行仪器总数);在首年度起始月对所有仪器进行一次维护和保养及在运营11个月后对运营方设备年度维护情况进行检查,运营方应按相关要求完成系统仪器设备年度维护、维修,完成相关的质量保证工作。得分按照检查最终报告进行评分。7.2.5服务承诺核查:采购人针对中标供应商在投标时提出的其在仪器设备维护、质量保证、配件供应,环境空气监测子站巡检、人员配备情况,以及其它服务承诺的实施情况进行核查,每出现一次不符合情况扣5分,直至总分扣为0分为止。7.2.6省市县自动站考核:完成省市监测中心的考核任务,考核采取质控考核,飞行监测等方式,分值采取百分制。具体考核办法,参考浙环监(2013)23号文件。若考核不合格,每次扣50分,直至总分扣为0分为止。7.2.7单站点运营最终得分按照(40%数据率得分+20%日常巡检得分+10%故障设备维护、维修完成情况+10%设备年度维护完成情况与质控审核+10%服务承诺核查+10%省市县自动站考核)得分核算。8.付款方式8.1自合同签订起7日内,支付签约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如中标人自愿放弃预付款的,在合同签订时可按双方协商另行约定)8.2采购人每季度按照考核得分情况支付受托费用,在每季度结束经考核后支付每季度运维费用。8.3在委托管理期间采取运维费用与考核相挂钩的办法,采购人将按采购文件和委托合同的考核指标规定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得分和费用计算方式及标准如下:单站点支付款项=该站点每季度运维费用×(考核得分/100)每季度支付款项为各个站点支付款项相加注:当考核得分超过100分,计算支付款项时考核得分按100分计算。第六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买卖双方协商后确定)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本项目名称)的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双方达成一致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等标准的要求,以及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提供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使各空气站系统及仪表运行达到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和考核指标要求,及时维修空气站系统和仪表的故障,防范和减少故障,保障各空气站发挥其效能和作用,确保监测数据及时、科学和准确。服务时间:本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为第__年度合同,服务时间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五、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履行方式:3.履行地点:4.履约保证金:无六、技术要求:6.1各监测项目数据有效性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四要求,详见表(二):表(二)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的最低要求污染物项目平均时间数据有效性规定SO2、NO2、PM2.5、PM10、CO、O3年平均每年至少有324个日平均浓度值每月至少有27个日平均浓度值(2月至少有25个日平均浓度值)SO2、NO2、PM10、PM2.5、CO24小时平均每日至少有20个小时平均浓度值或采样时间O38小时平均每8小时至少有6小时平均浓度值SO2、NO2、CO、PM10、PM2.5、O31小时平均每小时至少有45分钟的采样时间6.2有效数据捕集率达到90%以上。数据有效率=(获取数据量_不含校准数据-无效数据)/(理论样本数据量_不含校准数据-不可抗拒数据量)★100%注:不可抗拒数据定义为停电、搬迁站以及其他类似因素等导致的数据缺失;无效数据定义为仪器故障、测量偏差超过规范要求等。6.3保证措施6.3.1乙方必须提供技术服务专线电话,1小时电话响应,4小时内赶到现场。6.3.2乙方需具有空气自动监测运维能力。6.3.3乙方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技术人员培训制度,指定项目负责人,并组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运营及质量管理。6.3.4乙方须能为该运营服务项目提供至少一辆交通用车,保障该项目日常运营维护使用。6.3.5乙方需在宁海县设立服务点,且必须常备与此项目同品牌的备机一套,确保运维项目的应急使用。6.3.6乙方需在服务点常备有不少于30万的耗材备件,便于日常使用。6.3.7乙方提供所有站点数据传输使用的物联网卡和无线路由器,确保数据上传至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指定平台。同时支付指定站点的电费。6.3.8乙方负责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宁海分局指定平台的运行维护并支付相关运维及通讯费用。6.3.9乙方需定期对宁海县内环境空气数据进行分析,包括污染形成原因、处置建议及未来发展情况,如遇污染天气,加密分析次数。6.3.10遇污染预警和发生污染天气时,乙方应提供激光(量子)雷达、走航或无人机巡查等服务,按期出具相应的扫描、监测、巡查工作报告,综合统筹各类监测数据和结果,形成具体结论分析报告和精细化管控策略;不定期邀请权威专家对宁海县治气工作开展技术指导报务。同时开展污染问题核查、移动源及扬尘源专项监管等活动。6.4巡查项目周期安排6.4.1空气监测子站巡检6.4.1.1空气监测子站巡检周期为正常情况下每7天一次。6.4.1.2巡检人员每次到空气监测子站应做好仪器运行状态记录,站房辅助设施运行记录。6.4.1.3每次巡检对臭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监测仪器进行一次零点检查和仪器测量量程75%-90%范围取一跨度点的标点。如果零点误差小于0或大于+2%,标点误差大于正负5%,则先对仪器系统进行检修,必要时进行校准,并做好记录。每次巡检对零气发生器和动态校准仪进行检查是否正常、稳定,并做好记录。6.4.1.4检查仪器过滤膜,若有明显污染,及时予以更换;一般污染严重季节不超过2周,污染较轻季节不超过4周,每次调换应做好记录。6.4.1.5每次巡检应检查PM10、PM2.5颗粒物分析仪的使用情况,例如剩余纸带量、纸带上有无破孔和缺斑、流量及泵工作效率变化等,并做好记录工作。6.4.1.6每次巡检应检查钢瓶气压力,将读数记录在点检表内。与上次压力比较,看压力是否有异常变化。若有异常变化应检查是否漏气。6.4.1.7巡检人员在每次巡检过程中应检查各仪器示值与数据采集仪所显示的数值是否一致,若不一致应及时修正。6.4.1.8注意观察空气监测子站周围可能影响监测结果的活动,并做好记录在反馈工作表中。6.4.2中心计算机的检查6.4.2.1每天检查中心计算机与空气监测子站的数据传输情况是否正常,保证数据接收和传输正常。6.4.2.2对空气监测子站数据采集仪的时钟和日历设置进行检查,若发现时钟和日历错误应及时调整。6.4.3站房设施管理6.4.3.1完善并遵守各空气监测子站房的管理制度。6.4.3.2巡检人员每10天为站房打扫一次,保持站房内整洁,做到物品堆放有序,无明显积灰。6.4.3.3一般情况下至少每半年对采样总管和采样支管进行一次清洁,检查采样气路是否有破裂,是否过于潮湿,并及时采取措施。6.4.3.4每二个月对PM10、PM2.5采样头进行一次清洁。6.4.3.5控制好室内温度,特别是夏季注意站房内外温差以防止冷凝水产生。6.4.3.6巡检时检查空调运行情况,若遇空调机坏,及时给予修理,每年5月之前做好避雷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理。6.4.4质量审核6.4.4.1质量审核支持性文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6.4.4.2配合用户方做好质量审核工作,质量审核为每年2次;质量审核内容视用户方要求而定。6.4.4.3配合计量院做好强检工作。6.4.4.4配合监测站完成每年不定期的质量保证检查。6.5.5标准物质,器具的管理6.4.5.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二级标准气体,保证使用的标准气体是在有效期内,每次更换气体后将标准物质证书归档。6.4.5.2各流量测量装置应按规定进行量值传递并附记录。6.4.5.3标准滤膜应存放在干燥缸内。6.5设备检修周期安排:每六个月对仪器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和各测试参数检查,同时做好记录。6.6故障处理措施:必须提供完善的故障处理预案。6.7运营服务成果要求乙方商需依合同要求内容定期向采购人提交每个环境空气监测子站的运营报告。每年维护结束后10日内提交年度维护报告。七、款项支付:八、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九、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甲方:乙方: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第七部分格式与表格1.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开标时启封年月日2.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地址:授权代表签章:年月日12.5.格式一投标函13.投标函致: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在此:1、提供采购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资料。2、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1)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已经了解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3)保证遵守采购文件有关条款规定。(4)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5)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3、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补充文件请发送至:电子邮箱:传真号码: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招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招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致: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已认真阅读了项目招标文件并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我公司将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金额)一次性向贵公司支付招标服务费。若我司未按上述承诺内容执行,我司自愿承担本项目招标服务费200%的违约金,且在中标通知书领取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违约金,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我公司承担。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3.1.格式二1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授权代表人姓名)为授权代表人,参加贵公司组织的年月日项目(编号)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后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页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职务: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1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特此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三关于资格的承诺函关于资格的承诺函致: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方郑重承诺:(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我单位符合以下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特此承诺。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15.1.格式四开标一览表16.投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序号名称报价(元/年)备注1宁海县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三年投标总价注:1、报价有涂改的,作无效标处理。2、合计金额应包括税费及其他等一切费用。投标人(盖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16.116.216.3.格式五17.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或服务费用报价明细表格格式可由投标人要求自行设计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单位:人民币元总 报 价 组 成服务内容详细内容单价数量合价小计总计(人民币:元)17.1.格式六18.技术商务分自评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评分项分值所在页码自评分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8.1.格式七19.技术商务条款偏离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说明备注:1、列明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投标文件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2、若每项都无偏离应在本表第一行注明“无条款偏离”的字样。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19.1.格式八20.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投标人全称(盖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部门姓名年龄学历身份证号码职称或职务工作资历备注注:1、部门和岗位(工种)的设置及人员的配备由投标方自定;提供上述人员资质、同类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在备注栏明确项目负责人。2、表格不够用时可自行扩展。3、以上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否则,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处理。4、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0.1.格式九(选用)2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微行业划型标准规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行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从业人员X(人)营业收入Y(万元)资产总额Z(万元) 1、农林牧渔业 500≤Y<20000 50≤Y<500 Y<50 2、工业300≤X<10002000≤Y<40000 20≤X<300300≤Y<2000 X<20Y<300 3、建筑业 6000≤Y<800005000≤Z<80000 300≤Y<6000300≤Z<5000 Y<300Z<300 4、批发业 20≤X<2005000≤Y<40000 5≤X<201000≤Y<5000 X<5Y<1000 5、零售业 50≤X<300 500≤Y<20000 10≤X<50100≤Y<500 X<10Y<100 6、交通运输业300≤X<10003000≤Y<30000 20≤X<300200≤Y<3000 X<20V<200 7、仓储业100≤X<2001000≤Y<30000 20≤X<100100≤Y<1000 X<20Y<100 8、邮政业300≤X<10002000≤Y<30000 20≤X<300100≤Y<2000 X<20Y<100 9、住宿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Y<100 10、餐饮业100≤X<3002000≤Y<10000 10≤X<100100≤Y<2000 X<10V<100 11、信息传输业100≤X<20001000≤Y<100000 10≤X<100100≤Y<1000 X<10Y<100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X<3001000≤Y<10000 10≤X<100 50≤Y<1000 X<10Y<50 13、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Y<2000005000≤Z<10000 100≤Y<10002000≤Z<5000 Y<100Z<200014、物业管理300≤X<10001000≤Y<5000 100≤X<300500≤Y<1000 X<100Y<500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0≤X<300 8000≤Z<12000010≤X<100 100≤Z<8000X<10 Z<10016、其他未列明行业100≤X<300 10≤X<100 X<10 说明 1、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2、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3、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21.1.格式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选用)2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22.1.格式十一资格条件审查表资格条件审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页码资格性审查一、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通过□不通过/1、关于资格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第( )页-( )页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第( )页-( )页二、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通过□不通过信用记录 是/否 已失效,如失效,证明材料详见第( )页-( )页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通过□不通过第( )页-( )页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通过□不通过/五、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通过□不通过/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2.2.格式十二符合性自查表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文件)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不影响投标文件法律效力的除外);□通过□不通过/2、投标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第( )页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通过□不通过第( )页4、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的条件;□通过□不通过/5、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通过□不通过第( )页6、投标文件格式规范、提供资料齐全且不存在虚假内容;□通过□不通过/7、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表述明确、前后不存在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清晰、能够辨认,且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如有)字迹清晰可以辩认并且修改处均按规定签署、盖章;□通过□不通过/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通过□不通过/10、不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不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11、提交投标函且投标函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不通过第( )页12、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签章(不影响投标文件法律效力的除外);□通过□不通过/13、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通过□不通过/14、采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形式报价的;□通过□不通过/15、投标报价不具有选择性的;□通过□不通过/16、不存在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情形;□通过□不通过/17、不存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不通过/备注:投标人自查表将作为投标投标人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投标人请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22.3.格式十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参加采购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1)(联合体牵头人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占项目合同金额的%。(2)(联合体成员一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占项目合同金额的%。......(如有多个联合体成员的,按同格式增加)5.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之间(存在或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联合体牵头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合体成员一(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如有多个联合体成员的,按同格式增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