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网络安全合规测评服务招标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5)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5年网络安全合规测评服务(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5年网络安全合规测评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5WC0247(1708-BZ2500401748AF-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5年网络安全合规测评服务
预算金额:2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3:标的名称:风险评估服务;数量:1项;简要服务要求:对指定系统开展风险评估以及指导整改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组织人员进场并开展前期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资质认证证书(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6日 至2026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2月26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85067965@qq.com(邮箱)。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0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陈老师 023-67572283 630554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联系方式:周建行 谢沛诘 023-67954029 67707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建行 谢沛诘
电 话: 023-67954029 67707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5年网络安全合规测评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重庆市
公告时间
2025年12月26日 18:1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01月05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10:00
开标地点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预算金额
¥21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建行 谢沛诘
项目联系电话
023-67954029 67707022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陈老师 023-67572283 63055457
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周建行 谢沛诘 023-67954029 67707022
附件: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5年网络安全合规测评服务(第三次发布版)12.26.doc
附件2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网络安全合规测评.doc
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号:25WC0247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01748AF-3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5年网络安全合规测评服务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3-一、招标项目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六、投标有关规定-4-七、联系方式-4-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5-一、招标项目一览表-5-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5-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5-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0-一、服务期、服务地点、验收方式及服务考核-10-二、报价要求-11-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四、付款方式-11-五、知识产权-11-六、培训-12-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2-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13-一、资格审查-13-二、评标方法-14-三、评标标准-14-四、无效投标条款-16-五、废标条款-16-第五篇投标人须知-17-一、投标人-17-二、招标文件-17-三、投标文件-17-四、开标-18-五、评标-19-六、定标-19-七、中标-19-八、询问、质疑和投诉-19-九、采购代理服务费-21-十、交易服务费-22-十一、签订合同-22-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3-一、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3-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25-一、经济文件-25-二、服务文件-25-三、商务文件-25-四、其他-25-五、资格文件-25-一、经济文件-26-二、服务文件-28-三、商务文件-30-四、其他-32-五、资格文件-38-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5年网络安全合规测评服务项目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招标项目内容包号及名称最高限价(万元)预算金额(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3:风险评估服务44441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二、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为215万元,其中包3:44万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资质认证证书(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12月26日)起五个工作日。(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投标人将《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85067965@qq.com(邮箱)。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四)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五)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20日北京时间10:00(六)开标时间:2026年1月20日北京时间10:00(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五、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六、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电话:023-6757228363055457地址:重庆市渝北区西湖路9号(三)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建行谢沛诘电话:023-6795402967707022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3室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一、招标项目一览表标的名称数量/单位备注风险评估服务1项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一)包3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指定信息系统。2.服务要求:对指定系统开展风险评估以及指导整改工作。3.服务标准:按采购人要求及行业标准服务。三、招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标注的服务需求为重要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一般性服务需求。包3:风险评估服务1.为采购人在服务期内提供11个指定信息系统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及整改服务工作,对信息系统的软件应用系统与中间件、网络环境与设备、主机(服务器)系统、数据与数据库及其相关管理制度等角度的风险进行评估。按相关要求为采购人提供10个指定信息系统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提供整改服务。1.1技术需求※1.1.1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服务。对采购人11个指定信息系统展开全面的风险评估服务,风险评估主要采用人工安全审计、安全工具测试与安全渗透测试等方法分析系统的脆弱性。△1.1.2评估方法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安全审计:通过网络架构分析、安全配置核查与相关管理策略的制定与落实情况综合判断信息系统的安全风险;安全工具测试:通过自动化的检查工具(安全评估系统或扫描器),根据其内置的评估内容、测试方法、评估策略及相关数据库信息,从系统内部、外部对系统进行一系列的脆弱性检查,发现潜在安全风险问题,如易猜出的密码、用户权限、用户设置、关键文件权限设置、路径设置、密码设置、网络服务配置、应用程序的可信性、服务器设置以及其他含有攻击隐患的可疑点等;安全渗透测试:主要通过模拟外部渗透攻击者对被测系统进行渗透,检测系统抵抗外部攻击的能力。模拟的渗透测试只进行踩点、端口扫描、漏洞检测,对检测出的安全漏洞进行分析,对被测信息系统的网络、主机、应用的安全性作深入的探测,发现信息系统脆弱的环节,识别由此引起的安全风险,为后续的风险评估提供依据;△1.1.3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相关条例,围绕应用系统数据全生命周期进行风险评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及税务总局税费数据安全相关要求,对采购人重要税费数据应用系统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系统应用安全进行准确评估分析。从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安全、系统数据安全、系统应用安全三个维度,对人员管理、系统环境、数据基础安全、数据收集、数据传输、数据存储、数据使用、数据删除、个人信息基础安全、内容安全、安全事件应急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1.1.4整改服务。协助完成风险整改工作:协调相关资源,协助、指导采购人开展风险整改工作,对信息系统在风险评估、数据安全风险评估中暴露的主要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收到实效,达到国家网络安全相关标准要求。1.2技术指标△1.2.1依据国家风险评估相关标准为采购人指定信息系统进行一次全面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投标人须通过现场访谈、问卷调查、安全扫描、人工评估、文档查阅、渗透测试等方法,对被评估系统资产脆弱性进行全面、系统的判断,充分发掘系统风险;△1.2.2投标人在风险评估与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整改服务中须对存在高中危风险等级的相关内容提出详细说明,对采购人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提出咨询指导意见并协助整改,直至残余风险处于可接受的范围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1.2.3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出具正式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与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1.3团队要求△1.3.1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组建现场测评团队,并描述团队成员项目职责,其中项目经理1人,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小组人员不少于6人,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小组人员不少于6人,两个团队人员不重复,同一团队人员证书不可复用(提供承诺书、团队全员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社保缴纳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一致);#1.3.2投标人配置1名现场测评团队项目经理,应同时具备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CISO)、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CISAW)风险管理专业级、信息网络安全专业人员认证证书高级信息安全师(INSPC),统一统筹项目实施与管理工作(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3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小组组长应同时具备信息网络安全专业人员认证证书高级信息安全师(INSPC)、网络工程师(高级)认证、信息安全专业人员-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CISO)(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4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小组组长应同时具备数据安全专业治理人员认证资格(CISP-DSG)、操作系统架构师认证、数据库专业认证资格(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5现场测评团队成员至少包括4名具备相关信息安全认证资格(CISP或CISAW)(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6现场测评团队成员至少包括3名注册渗透测试工程师(CISP-PTE)(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7现场测评团队成员至少包括1名操作系统相关认证资格(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8现场测评团队成员至少包括1名云计算安全相关认证资格(CCSP注册云安全专家认证或CCSSP国际注册云安全系统认证专家)(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9现场测评团队成员至少包括1名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认证资格(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3.10投标人提供7×24线上或电话支持服务。接到现场服务需求后,团队任一资质人员均能及时到现场提供支持服务(提供服务可行性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实施要求#1.4.1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本项目技术文件以及由用户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投标人须按用户的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对评估工作相关的业务数据、客户信息和被评估信息系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相关信息等进行保护,不经用户书面许可,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本项目相关内容。△1.4.2投标人必须承诺保证项目所使用的各类设备或工具具备合法的使用权,需要在采购人内部部署使用的设备或工具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符合政府部门系统的安全要求;投标人必须加强本项目在用户工作场所使用设备,特别是笔记本电脑、移动存储介质等便携设备使用的保密管理。接入系统网络内使用的设备,必须遵守该系统关于终端安全管理、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等要求。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应加强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充分讨论并明确实施对系统可能带来的风险和隐患。2.知识转移要求(包3)△4.1知识转移的目标是中标人要采取有效方法、有效途径保证采购人能顺利完成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移交物的接收及技术知识的吸收和转移。△4.2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将项目实施过程涉及到的系统操作、培训课件等知识通过培训或文档等形式转移给采购人。5.风险管控要求(包3)△5.1合同终止风险服务期内,若因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控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采购人可提前终止合同,供应商须承诺愿意接受合同因故终止的风险。△5.2其它要求本项目涉及信息化系统较多,中标单位在提供运行维护服务过程中,若无法满足运维要求,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追究中标单位相关责任。6其他要求(包3)※6.1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供应商在采购以及后续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税务总局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对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依据合同约定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人可采取要求限期改正、在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违约金、解除合同等措施;对于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由采购人按规定推送财政部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2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供应商对供应链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处理。1.人员资格要求(1)签订承诺书。供应商应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要求,承担技术支持人员(若有)的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责任,按采购人要求签订协议和承诺书。(2)开展背景审查。供应商承担技术支持人员(若有)背景审查工作,提供其身份证明、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并提交采购人进行备案。(3)设置网络安全负责人(由驻场运维人员兼任)。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一名网络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具备独立决策能力并保持相对稳定,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负责网络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各项网络安全要求。2.日常行为规范要求(1)工作能力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若有)进行资格条件、工作胜任力以及网络安全能力评估,对技术支持人员承担的工作进行安全保密风险分析,明确技术支持人员工作范围和边界,重点防范设备和资料失窃、误操作导致的软硬件故障、工作秘密和税费数据等信息泄露、信息系统越权访问和网络攻击等风险。(2)教育培训要求。供应商负责对技术支持人员(若有)进行网络和数据安全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技能、保密意识以及网络安全警示教育等培训,上岗前对其进行考核。3.违约惩戒措施供应商对供应链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采购人按照《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税总办征科发〔2022〕1号)要求,组织对供应商进行失信行为认定,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6.3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要求本项目涉及信息化服务运维人员的,运维人员应当是运维单位的正式人员,或者是与运维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满1年的人员,常驻运维人员应当为技术骨干。(提供运维人员是投标人正式人员与技术骨干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投标人与运维人员签订1年以上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提供在投标人实际工作满1年的证明资料和技术骨干的承诺函)提供驻场运维团队成员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驻场运维团队人员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应经采购人严格审批。驻场运维团队人员应均拥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投标人应通过承诺函的方式提供相关人员工作岗位、职责、所属单位、工作年限等工作经历明细。(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6.4税务信息化服务商廉政相关要求中标人在参与税务部门信息化项目工作过程中,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履行合同,积极协助税务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请严格遵守并落实如下要求:(1)积极发挥廉政风险防控正向作用。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税务部门在信息化项目工作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执行有关措施。(2)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中标人有责任在项目管理机制中健全内部廉政防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参与本项目的员工提出廉洁行为规范;指定专人对项目实施各环节进行廉政监督;在项目验收过程中提交本项目廉政情况报告等。(3)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中标人及相关项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守职业道德,杜绝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违纪违法行为,对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实施以下行为: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名贵特产、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以各种形式和名义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私人会所等活动安排;代付加班餐费、打车费等。以讲课费、咨询费等名义,提供或变相提供报酬。借款、借房、借车,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以无偿、象征性地收取费用等方式提供家政、司机等服务劳务。其他通过任何形式行贿或输送利益的行为。(4)信守承诺。中标人应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诚信经营,杜绝商业贿赂、规范经营活动、公开透明合作、严格内部管理,并签订《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洁承诺书》提交甲方负责项目实施的单位。(5)自觉接受监管。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税务机关的正常业务监管以及纪检监察、外部审计、督察内审等监督机构对税务信息化项目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篡改或销毁与项目建设有关的文件、数据等资料。(6)举报和反馈意见。项目执行过程中,中标人有权举报、反馈甲方索贿受贿、吃拿卡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行为。项目验收前,应填写《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政反馈书》,提交采购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服务商在中标(成交)后需签署《税务信息化项目服务商廉洁承诺书》,并提交至采购人项目实施单位。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一、服务期、服务地点、验收方式及服务考核(一)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组织人员进场并开展前期工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服务地点服务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1.初次验收: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服务初验申请,包含但不限于:提供机构资质、人员资质证明、工作方案。2.服务终验:服务完成后,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经采购人验收后出具验收报告。(四)服务考核1.考核标准1.1中标人是否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测评工作并提交正式测评报告。1.2中标人发现问题是否及时沟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2.考核方式2.1中标人发现问题未及时沟通报告,并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的,每发生1次扣20000元。2.2中标人用于服务采购人的软硬件产品、应用系统被监管机构通报高危漏洞的,每发生1次扣20000元;被采购人发现产品、应用系统存在高、中危或同时存在多个低危漏洞,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个自然日内未完成整改的,每发生1次扣10000元;高、中危漏洞风险期超过30个自然日的,每发生1次,加扣5000元。合同期内再次被采购人发现同类漏洞的,直接按次扣10000元。2.3中标人泄露采购人真实敏感数据(含因系统漏洞造成的数据泄露),每泄露50条数据的计算为1次,每发生1次扣20000元,不足50条的按50条计算。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严重危害的,视危害程度加计扣除,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2.4中标人泄露采购人源代码、运维资源或不宜公开工作内容的,每发生1次扣20000元。造成较大社会影响或严重危害的,视危害程度加计扣除,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2.5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规性服务未按时完成的,等保三级系统每发生1次扣20000元,等保二级系统每发生1次扣10000元。2.6中标人造成违规外联事件的,每发生1次扣20000元。2.7中标人因技术支持不力,被监管单位通报或发生舆情的,每发生1次扣20000元。2.8合规测评成绩不满足要求的,按个扣50000元。2.9因中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时提供正式合规性报告的,等保三级系统每发生1次扣100000元,等保二级系统每发生1次扣50000元。2.10因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在重要保障时期发生安全事件的,每发生1次扣50000元。2.11合同期内,发生金额大于10000元的考核扣款合计超过2次的,采购人将约谈中标人;合计超过4次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2.12除以上考核条款外,中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网络安全相关规定,若发生其他网络安全责任事件,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以上扣款,按照合同支付进度在支付时扣除。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为提供本项目所有人员和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测评费用、安全顾问费用、所有不涉及增购产品的安全服务费用、驻场每天现场服务及投标人应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等的全部含税费用。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投标人应明确承诺:服务质量保证期:12个月,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后,组织人员正式进场之日起计算。四、付款方式(一)第一次付款:在签署合同后,采购人凭合同、初次验收报告、发票支付40%的合同款。(二)第二次付款:一年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根据服务终验报告、考核结果、合同、发票等支付剩余部分金额(剩余部分金额=合同金额的*60%-考核扣除金额)。(三)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四)支付方式:转账支票。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一)中标人对采购人应尽培训义务。(二)中标人依据采购人需求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网络安全范畴,包括网络安全意识、网络安全技能等,采购人不需支付培训费用。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投标人承诺不得违反《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相关规定。(三)合同主体如因政策因素导致主体名称、地点等相关事项发生变化,以变更后为准。(四)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一、资格审查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2.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见格式文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1.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复印件)(注)。2.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注)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1.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二、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服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或盖章按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署、盖章。投标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报价唯一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服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号标注的部分。4商务部分投标文件内容本招标文件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5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服务评估。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包(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投标人,将失去成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三、评标标准(一)评审因素包3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2服务部分(75%)751.重要服务条款(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共8条,每满足一条得5分,最高得40分,不提供对应项得零分。2.一般性服务条款(本招标文件第二篇中带“△”号标注的部分)共14条,每满足一条得2.5分,最高得35分,不提供对应项得零分。投标人的应答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 项目商务需求”,有一条不满足的(第三篇中“※”号标注的部分除外),商务部分得分为0分,不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3商务部分(15%)10(一)企业实力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验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19001-2016/ISO 9001:2015)、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 20000-1:2018)、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2080-2016/ISO/IEC 27001:2013或ISO/IEC 27001:2022)的,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6分;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资质认证与信息系统安全运维服务资质认证证书的,提供1个得2分,最多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1.需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与证书查验截图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证书查验核实网址(未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书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提供查验截图证明均不得分)。2.如在换证期间无法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无法查验的,可提供由中国合格评审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授权机构出具的情况说明。3.在评审过程中将会对证书的真实性在相关官网进行查询,所有内容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二)业绩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每提供1个得2.5分,最多得5分。1.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若经招标程序)或项目合同以及该业绩合同期内任意一个月收款发票和银行进账回单(收款发票和银行进账回单须对应)复印件、履约验收报告或者提供按照对应业绩合同约定的验收要求(若有)。2.同一项目分多次签订或续签的,只认定为一个业绩合同。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四、无效投标条款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第五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一)投标人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二)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三)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四)法律责任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一)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条款和废标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范本;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四)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为自然人)签署确认。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五)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六)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四、开标(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五、评标见第四篇内容。六、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服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服务部分得分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中标人变更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七、中标(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九、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投标人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76%0.43%0.52%1000-50000.45%0.23%0.32%5000-100000.23%0.09%0.18%10000-1000000.045%0.045%0.045%1000000以上0.009%0.009%0.009%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5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五里店支行(行号:102653000177)账号:3100023409200174780十、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十一、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一、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一)若甲方在验收中给予乙方的扣、罚款不足以弥补其违约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当对超出扣、罚款部分的损失进行赔偿。(二)乙方擅自向第三方披露、泄露或提供从甲方取得的机密信息(包括税收征管信息、纳税人信息、技术机密等其他保密信息及资料)的,乙方除应承担因自己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相应损失外,还需向甲方支付本年度服务总费用的百分之三十的违约金。(三)本项目中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款,以及甲方因主张权利而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四)本政府采购合同、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没有约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 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分项报价明细表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方案及第四篇所要求的其他服务部分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二)商务条款差异表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五)书面声明(格式)(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一、经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号及名称数量投标报价(小写)投标报价(大写): 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二、服务文件(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本表可扩展。(二)服务方案及第四篇所要求的其他服务部分资料三、商务文件(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十、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2.本表可扩展。四、其他(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的(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5年网络安全合规测评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风险评估服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投标人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五、资格文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五)书面声明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六)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七)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指: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八)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结束)项 目 号:25WC0247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01748AF-3招标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2025年网络安全合规测评服务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单位地址包号及名称(请选择对应报名包号)○包3风险评估服务1.请供应商在采购文件提供(发售)期限内(2026年1月5日17:00前),将《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发送至85067965@qq.com(邮箱)。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项目经办人:周建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网络安全合规测评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