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招标公告(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2025)
项目概况 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 JSZC-320682-NTJW-C2025-014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1-07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5-0147
项目名称: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3.78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53.78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劳务派遣、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1.代替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对目前在岗的14名派遣人员(检验员、驾驶员、收费员、食堂、办事员、司机等)实行劳务派遣;2.提供7名保洁为采购人服务,负责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的卫生保洁、被服用品及热水瓶收发、医疗废物转运、手术治疗单清洗、生活垃圾收集等工作;3.提供1名安保人员,全面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及消控工作。详见第3章。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项目类型:服务。
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响应供应商操作手册》。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1-0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响应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6-01-0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
(2)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 数字证书”的,可参阅“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有关资料。
(3)使用谷歌浏览器。
(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
2.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
单位地址:如皋市下原镇迎驾西路4号
联系人:张网军
联系电话:13584633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丁玉娇
联系电话:0513-87610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玉娇
电话:0513-87610696
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docx
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JSZC-320682-NTJW-C2025-0147采购文件.doc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本项目(项目名称: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5-0147)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盖章):2025年12月26日如皋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5-0147采购人名称: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6日目录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一、项目基本情况1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3五、公告期限3六、其他补充事宜3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2章磋商须知51.参加磋商费用52.磋商文件的约束力53.响应文件编制54.响应文件提交、撤回和修改65.磋商76.成交和合同9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08.无效响应和磋商活动终止179.询问、质疑和投诉1810.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2211.采购代理服务费22第3章采购需求24一、项目简介24二、采购内容24三、服务要求24四、服务标准33五、服务期限和地点34六、考核方案34七、付款方式38八、其他要求38第4章合同文本40第5章评审标准和方法44第6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47一、资格证明文件48二、商务技术文件55三、报价文件65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2.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5-01473.预算金额:人民币153.78万元4.最高限价:人民币153.78万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劳务派遣、卫生保洁及安保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包括:1.代替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对目前在岗的14名派遣人员(检验员、驾驶员、收费员、食堂、办事员、司机等)实行劳务派遣;2.提供7名保洁为采购人服务,负责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的卫生保洁、被服用品及热水瓶收发、医疗废物转运、手术治疗单清洗、生活垃圾收集等工作;3.提供1名安保人员,全面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及消控工作。详见第3章。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9.项目类型:服务。10.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3.方式: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截止时间:2026年1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开启时间:2026年1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2)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可参阅“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有关资料。(3)使用谷歌浏览器。(4)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并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5)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2.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地址:如皋市下原镇迎驾西路4号项目经办人姓名:张网军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1358463350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项目经办人姓名:丁玉娇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051387610696附件:1.办理政采贷和履约保函(保险)告知函2.磋商文件3.采购人信用承诺第2章磋商须知1.参加磋商费用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中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磋商文件的约束力2.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本磋商文件由磋商公告、磋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文本、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响应文件组成、以及“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等部分组成。2.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通过“苏采云”系统发布澄清公告或者修改的内容,并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2.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响应文件编制3.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3.3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等部分,具体按照“第6章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4.响应文件提交、撤回和修改4.1供应商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4.3供应商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4.4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4.5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并对电子响应文件加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拒收并提示。4.6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4.7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的,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4.8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9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4.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5.磋商5.1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5.2竞争性磋商开始前,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并根据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在30分钟之内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响应文件。5.3响应供应商因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响应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5.4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评审时间。5.5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专家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5.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磋商小组在审查分为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响应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告知其具体原因。5.7磋商小组审查时,可以通过视频会议,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5.8接到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9供应商在评审全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并安排专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及磋商小组联系。5.10各响应供应商请关注开标大厅交流区,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请勿离开开标大厅。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综合评审结束后,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5.1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5.12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13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中,有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或者核心产品的,按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得作为成交候选人。5.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5.1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14.2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子设备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5.1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供应商的电子设备打印、复印;5.1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供应商的电子文档;5.14.5不同供应商从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响应文件;5.14.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14.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5.14.8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5.14.9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虽然经由供应商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来自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5.15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以通过视频会议,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或者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对响应报价作出解释,由磋商小组结合同类产品在主要电商平台的价格、该行业当地薪资水平等情况,依据专业经验对供应商报价合理性进行判断。响应供应商不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6.成交和合同6.1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2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或者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4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6.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6.6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7.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7.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小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7.1.1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工程类采购项目,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7.1.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货物类或者服务类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工程类采购项目,给予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1.3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7.1.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4.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7.1.4.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7.1.4.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7.1.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7.1.5符合上述要求的企业,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响应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7.1.6下列情形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7.1.6.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7.1.6.2响应供应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7.1.7《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50≤YY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YY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300≤YY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300≤Z Z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5≤XX营业收入(Y)万元5000≤Y1000≤YY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500≤Y100≤YY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营业收入(Y)万元3000≤Y200≤YY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XX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20≤XX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YY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YY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YY资产总额(Z)万元5000≤Z 2000≤Z Z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XX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YY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资产总额(Z)万元8000≤Z 100≤Z Z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10≤XX说明: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7.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7.2.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7.2.1.1安置的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7.2.1.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7.2.1.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7.2.1.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7.2.1.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3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享受。7.2.4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7.3.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7.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7.3.4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4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要求,下列产品实行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7.4.1对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投影仪、多功能一体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多联式空调、房间空气调节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机房空调、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机、监视器、便器、水嘴器等产品,实行强制采购。7.4.2对于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喷墨打印机、扫描仪、离心泵、冷节塔、电机、配电变压器、电冰箱、洗衣机、燃气热水器、热泵热水器、太阳能热水系统、LED道路/隧道照明产品、LED筒灯、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商用燃气灶具等产品实行优先采购。7.5根据《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要求,对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显示设备、扫描仪、投影仪、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速印机、载货汽车(含自卸汽车)、乘用车、小型客车、专用车辆、制冷空调设备、空调机、热水器、室内照明灯具、传真通信设备、电视设备、床类、台/桌类、椅凳类、沙发类、柜类、架类、屏风类、水池、便器、水嘴、组合家具、家用家具零配件、其他家具用具、棉、化纤纺织及印染原料、复印纸、鼓粉盒、人造板、人造板表面装饰板、水泥、商品混凝土、纤维增强水泥制品、石膏板、轻质隔墙条板、建筑陶瓷制品、建筑防水卷材及制品、矿物绝热和吸声材料、矿物材料制品、功能性建筑涂料、其他非金属建筑材料、墙面涂料、防水涂料、门、门槛、窗、涂料、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塑料制品等产品,实行优先或强制采购。7.6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7.7依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65号),供应商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或者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的加1分(响应时须提供相应使用低VOCs含量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7.8商品包装环保要求:应当按《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执行。(1)商品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空隙率不大于40%;(2)商品包装尽可能使用单一材质的包装材料,如因功能需求必需使用不同材质,不同材质间应便于分离;(3)商品包装中铅、汞、镉、六价铬的总含量应不大于100mg/kg;(4)商品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5)塑料材质商品包装上呈现的印刷颜色不得超过6色;(6)纸质商品包装应使用75%以上的可再生纤维原料生产;(7)木质商品包装的原料应来源于可持续性森林。(响应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需对以上要求逐一作出响应。采购人在必要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2.快递包装环保要求:(1)快递包装中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总量应不大于100mg/kg;(2)快递包装印刷使用的油墨中不应添加邻苯二甲酸酯,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含量应不大于5%(以重量计);(3)快递包装中使用纸基材的包装材料,纸基材中的有机氯的含量应不大于150mg/kg;(4)快递包装中使用塑料基材的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作为增塑剂;(5)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6)快递中使用的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7)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8)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mm的生物降解胶带;(9)快递包装中不得使用溶剂型胶粘剂;(11)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12)直接使用商品包装作为快递包装的商品,其商品包装满足《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即可;(13)快递包装产品质量和封装方式应符合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技术指标要求。(响应时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承诺函需对以上要求逐一作出响应。采购人在必要时可要求中标供应商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9绿色数据中心(如有)(1)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应当有利于节约能源、环境保护和资源循环利用。(2)采购人在履约验收中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抽查检测,必要时可委托取得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检测、认证。因检测、认证涉及生产过程或检测时间长等原因,不能在验收过程中开展检测、认证的,供应商应在验收阶段提供相关检测报告、认证报告。(3)成交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或服务的,采购人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7.10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产品:本项目中如有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当执行国家和江苏省VOCs含量限制标准。供应商如提供符合推荐性标准的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予以评审优惠。(最低评标法删除标注内容)在通用类货物、家具、印刷、公务车辆维修等采购项目中,供应商应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将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等纳入合同条款。7.11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本项目中如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属于清单中打★品目的),只能选择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进行报价,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7.12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在物业、合同能源管理等服务类采购项目中,要强化绿色低碳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促进绿色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8.无效响应和磋商活动终止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8.1.1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8.1.2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8.1.3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8.1.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8.1.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供应商存在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8.1.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1.7本项目采购产品被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等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而供应商的响应产品不在强制采购范围内的。8.1.8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8.1.9供应商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未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8.1.10未完整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8.1.11不同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8.1.12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响应的情形。8.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8.2.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8.2.3除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之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8.2.3对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2家。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9.询问、质疑和投诉9.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9.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内容详见第9.9条质疑函范本。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9.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代理人)、法人代表及代理人(如有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本采购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填写的质疑函原件。9.6书面质疑材料应当直接送达,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签收。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质疑函。直接送达书面质疑材料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及联系方式,见磋商文件第1章。9.7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9.7.1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9.7.2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9.7.3未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9.7.4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活动,联合体中任何一方或多方未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的质疑。9.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9.9质疑函范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9.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9.1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9.1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诉书内容详见第9.14条投诉书范本。9.13投诉人应当将投诉书送达如皋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如皋市解放路199号,行政中心A座710室,联系电话0513-87623860)。9.14投诉书范本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10.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扶持政策10.1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提出“政采贷”融资申请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按时在“苏采云”系统中录入并公开政府采购合同信息,勾选“融资贷款”选项,并在合同签订、验收付款、账号维护等环节提供必要便利,持续降低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10.2成交供应商如需获得合同信用融资支持,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政采贷”融资贷款,详情请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易企服”综合服务平台-金融产品全周期-贷款产品专栏。11.采购代理服务费11.1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50万元(含)以下部分,费率为1.6%;50万元~4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5%;400万元~1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1.1%;1000万元~5000万元(含)部分,费率为0.8%;5000万元~1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25%;1亿元~10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05%;10亿元~50亿元(含)部分,费率为0.01%;50亿元以上部分,费率为0.0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伍仟按伍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本项目预算中包含此费用,响应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考虑此费用的代付,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11.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11.3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11.3.1收款单位名称为: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3.2账户号码:32050164723600005459;11.3.3开户行:建设银行如皋支行,行号:105306200016;第3章采购需求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采购需求说明。采购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响应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一、项目简介为提升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整体形象,统一人员管理,打造令患者满意的就医环境,现须采购劳务派遣服务。二、采购内容1.对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现有14名派遣人员(检验员、驾驶员、收费员、食堂、办事员、司机等)实行劳务派遣,负责派遣人员薪资报酬发放(包含工资、绩效、福利)、保险办理及人员管理费用。2.提供7名保洁为采购人服务,负责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的卫生保洁、被服用品及热水瓶收发、医疗废物转运、手术治疗单清洗、生活垃圾收集等工作。3.提供1名安保人员,全面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及消控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出入口管理、车辆秩序管理、消防监控室值班、消防巡查、院内治安,消防,财产、人身安全及维护医疗工作秩序等保安服务事项。三、服务要求(一)劳务派遣要求1.对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在岗的派遣人员(目前在岗14人,包括检验员、驾驶员、收费员、食堂、办事员、司机等)实施劳务派遣及社保办理,年支出人员薪资约1227903.92元(此费用包括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包含在本项目总预算中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并承担相应的税费,具体年支出人员薪资因人员人数及绩效考核的不确定性略有上下浮动,采购人将根据每月实际人数及绩效考核结果将该部分派遣人员薪资报酬及社保支付到成交人银行账户,由成交人缴纳社会保险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名录明细将薪资发放到个人,且必须在收到款项后两日内发放到位。采购人按照不高于实际发放薪资的5.0%标准支付成交人管理费(管理费以实际发放薪资*成交费率为准,包含成交人承担的相应税费)。2.供应商应合法用工,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足额发放所有员工的工资,并缴纳必要的社会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负责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应支付的相关保险费用标准。如有人员变动,需及时提供最新人员花名册给采购人备案。如因社保、医保或工资、工伤等问题与员工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但不得牵涉到采购单位。3.供应商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经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进行追偿。因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连带责任和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4.派遣人员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采购人公众形象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存在与采购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响应文件的部分承诺,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5.供应商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采购人情况。供应商应定期或不定期到采购单位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合理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供应商应尽可能提供相应服务。6.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培训费用由采购人承担。7.供应商推荐的新派遣人员,应全面了解其履历、健康、婚姻状况等情况,督促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并将要派遣人员的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如实提供。经采购人确认其技能、健康各方面条件符合要求的方可派遣到采购单位。8.供应商负责劳务人员的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的档案,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等书面资料提供采购人备案。9.供应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的辞退、辞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以及劳务争议纠纷的协调处理,采购人予以积极配合。10.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超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范围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1.供应商按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采购人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的劳务人员,供应商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采购单位工作。(二)保洁服务范围及要求1.病区卫生保洁:负责病区及病房的医护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等诊疗场所的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玻璃隔墙、电梯轿厢、屋面、楼梯间、卫生间、卫生设施、消毒机滤网、百页隔栅、空调风口、病房床单元设施(包括设备带、病床、床头柜、陪护椅、贮藏柜等)的卫生保洁,以及微波炉、开水炉、备餐台、消防设备设施等的卫生保洁和管理,病区所有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可回收垃圾)分类运送至指定地点。病区保洁人员服从病区护士长管理考核,每天确保一人提前1小时到岗,保证医护查房之前病区的保洁工作落实到位。2.门诊楼(含原卫生所办公楼)卫生保洁:负责门诊楼(含卫生所办公楼)所有办公科室、诊疗室、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玻璃隔墙、屋面、楼梯间、卫生间、卫生设施、消毒机滤网、百页隔栅等卫生保洁,以及开水炉、候诊椅、服务台、消防设备设施等的卫生保洁和管理。3.急诊、输液室卫生保洁:急诊、输液室保洁员负责急诊及输液室区域的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玻璃隔墙、病床、床头柜、输液座椅、治疗车、办公桌椅、空调风口、消防设备设施等的卫生保洁和管理,其他工作由护士长统一安排。4.行政办公区卫生保洁:负责所有办公区域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玻璃隔墙、办公家具、空调风口、楼梯间、卫生间、大小会议室等区域、消防设备设施等的卫生保洁和管理。5.外部环境卫生保洁:在全院范围内实行动态保洁,杜绝卫生死角。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化带内等卫生合格率达到100%。6.屋面卫生保洁:每月两次对屋面垃圾以及有可能堵塞排水口的杂物进行清除,杜绝发生因屋面排水口堵塞造成积水。7.特殊科室保洁:手术室等保洁人员工作均由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统一安排。8.生活垃圾收集(1)各科室、病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并按指定路线运至暂存地,垃圾运送途中应密闭,无垃圾扬撒、遗洒、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发生。(2)每天对暂存地及所用车辆、器具进行冲洗、消毒、灭菌,定期灭鼠、灭蟑、灭蝇、灭蛆。9.室外卫生保洁要求:(1)地面卫生清扫实行动态保洁,杜绝卫生死角,目视地面无明显杂物、无暴露垃圾、无散落瓜皮果壳、无烟头、无纸屑、无积水、无积尘、无油污、无血迹、无杂草、无清苔、无污物,地面垃圾滞留不超过30分钟,每天早晨集中清扫1次,其余进行不间断动态巡回保洁。(2)宣传栏、标牌、标识、玻璃表面光亮通透无浮尘,不锈钢框(架)表面保持光亮、无积尘、无蜘蛛网、无乱贴(印)广告,宣传栏、标牌标识每2天擦抹1次。(3)果皮箱、垃圾箱、痰盂表面干净整洁、无污渍、无黏附物、无异味、每天清理1次。(4)明式窨井内、排水明沟内无杂物、积累性尘土、烟蒂等,每2天清理1次。(5)绿化内无杂草杂物、无瓜皮果壳、烟蒂、无枯(死)、树木。每周清理1次;每季保证全院绿化带等室外区域彻底除杂草一次。(6)平台、屋面(顶)打扫为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期每月打扫2次,不定期如遇屋面设备维修结束后须对现场进行打扫清理;有强降雨、降雪前须对屋面飘浮物以及有可能堵塞屋面排水口的杂物进行清理,确保屋面排水口畅通无积水。(7)外玻璃每季度一次清洁。10.室内卫生保洁要求:(1)地面:PVC地胶板及地砖等清洁无痰迹、无污渍、无呕吐物、无积水、无油污、无血迹、无烟头、无口香糖残渣,保洁频次上午1次,下午1次,其余时间巡回保洁。(2)墙面:(含墙砖、玻化砖)无浮尘、无油污、无乱涂乱画、无乱张贴(印)小广告,保持墙面干净整洁。(3)天棚、雨棚:无污迹、无吊灰、无蜘蛛网。(4)木门表面无油污、无污迹、无浮尘、门缝无夹灰。每周擦抹1次。(5)玻璃门、隔断、幕墙、窗口玻璃保持光亮通透无污迹、污印、每周擦抹1次。(6)果皮箱、垃圾箱、痰盂表面无污渍、无黏附物、无异味,干净整洁每天清理1次。(7)病床表面、床头柜、座椅、输液架、窗台、设备带、走廊扶手、等物体表面干净整洁无积灰、无污渍、每天擦抹1次。病员出院立即对病床、床头柜内外、壁橱内、进行擦抹保洁消毒处理,确保下一位病员满意使用。(8)卫生间保洁:地面无积水,便池无尿垢,每天2次对座便器、蹲便器、小便池洗刷,小便池及时更换卫生球;卫生纸篓每天清理更换垃圾袋,确保卫生无异味;保持卫生间镜面玻璃干净无水迹、水印,洗手池、水龙头光亮无污垢,每天洗擦1次。(9)楼道保洁:台阶清洁无痰迹、无呕吐物、无积水、无油污、无血迹、无烟头、无口香糖等异物残渣,每日扫(拖)1次;楼梯扶手无积灰,扶手每日擦抹1次;楼道窗户玻璃光亮通透无污迹每周擦抹1次。(10)电梯保洁:始终保持不绣钢表面光亮无污迹、无印迹。每天早晨上班前对电梯不绣钢门、门套、轿厢内壁表面以及天棚进行卫生保洁。对轿厢照明灯具、网格积灰、积虫等每月保洁2次。(11)会议室保洁:保持室内卫生保洁,做到桌椅排放整齐。会前擦抹桌椅灰尘、会后及时清理会场杂物。11.其他服务内容(1)当院方有特殊任务如创卫活动、各类检查、庆典活动、科室调整等,服务方应免费服务,并安排人员加班保洁及协助搬运物品。(2)当遇到暴雨、台风、下雪等恶劣天气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门急诊病房楼及其他楼宇门口的地毯铺设,防止人员摔倒,保证医疗工作正常开展。(3)保洁过程中及时关闭走廊和各间办公室、诊疗室、病房、卫生间等的电灯、电扇、空调、灯箱灯等,如发现损坏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及时报修。(4)协助保卫处做好禁烟相关工作,对病员家属吸烟要主动进行劝阻。(三)安保服务内容和要求1.服务内容:(1)院区车辆秩序维持及保安、消防值班巡逻、安全检查。(2)发生应急纠纷时,要按照医院要求,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维持及协调保卫工作,并报有关部门。(3)消防监控室值班、消防巡查。(4)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任务。2.服务标准和要求(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严格执行医院的日常行为管理制度,禁止在非吸烟区域内吸烟,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和聚众娱乐,如有急事应提前与医院汇报经批准后方可替岗,严禁空岗或漏岗现象发生。(2)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消控室人员做好室内值班和室外巡查工作,安保人员中午每1小时巡逻1次,夜间巡逻每4小时巡逻1次,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发生。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观察,严密监视。视情况采取守候、跟随等方法,将其控制在视线之内。必要时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在夜间值班过程中要认真检查门窗、加强对楼内重点区域如门诊、出入院处、病房、停车场、药库、财务室、行政办公区域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巡查及防范,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遇到或接到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随叫随到,应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预案行动,适当延长工作时间。(3)发生涉医事件时严格按照医院涉医应急预案内容积极协助甲方处理,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4)各岗位均需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5)按照国家相关保安管理服务及医院管理制度要求,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内部考核。每月对医院的考核结果以及合理建议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医院。(6)做到讲文明、讲礼貌,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积极主动,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出现与病人及家属服务投诉事件,安保人员有义务协助医院调查,证实安保人员有重大过错,将按医院的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并撤换人员。(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上班时间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8)安保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消极怠工,管理岗要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对各类事故在处理过程中,做好联络及上传下达的工作。(9)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工作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专项会议,相关人员无条件参与配合。对医院提出的合理建议要求,供应商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医院。(四)保洁、安保人员配置要求1.岗位设置:(1)合同期内保洁人员实际在岗人数7人(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2)合同期内安保人员1人,须持有效证书(保安证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方可上岗。2.人员年龄:一般情况下,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如有超龄人员,男性不得超过6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60周岁,且人数不得超过总服务人数的30%,该指标与人员绩效挂钩,超出部分,采购人有权在服务费用中扣除,每超出1名,当月服务费扣除1000元;当采购人提出整改通知,成交人三个月后仍未达标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入职:所有保洁人员工作规范接受护士长和感控科培训。4.人员更换:人员更换应上报采购人处,经使用科室和院部同意后方可更换。成交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保持队伍稳定,如科室保洁人员连续两个月均有人员更换,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如未能按期整改的,采购人予以考核扣分处理。保洁人员的工休日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人员替代。5.保障:成交供应商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雇主责任险)。6.项目负责人:遵章守纪,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巡查,资料上报,定期培训及汇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反馈院方。7.项目组成员:遵章守纪,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公共场合文明用语,按工作岗位要求做好自身防护。保洁人员能熟练使用保洁工具,按规定及流程按序完成保洁服务工作,并定期参加感控、安全生产培训,保证环境整洁、物表规范消毒、物资准确交接、垃圾规范收集、协助控烟等服务工作。8.保洁人员的保洁工具、用物以及防护用品(垃圾袋、抹布、一次性手套、口罩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9.任何保洁人员不得兼任病员陪护工作,违者重罚。(五)双方权责1.成交人及其员工必须遵守医院的一切医疗、行政、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规定,无偿配合院方处理各项突发事件及紧急任务。2.响应供应商要合法用工,成交人须缴纳员工必要的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费用计入服务价,因违反劳动法用工所引发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人承担完全责任,如因社保、医保或工资、工伤等问题与员工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但不得牵涉到医院。3.成交人应保证在服务期内其员工最低月工资不少于如皋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有员工福利、激励方案、员工队伍稳定方案、员工的五险交纳方案(雇主责任险方案)、女工特殊福利方案。4.成交人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服务区域,成交人员工不得在服务区域从事非法活动或其他有损院方利益的活动。5.成交人员工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医院公众形象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存在与采购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响应文件的部分承诺,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全部承担。6.成交人达不到院方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扣减服务费用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7.采购人提供成交人在本项目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如办公场所、换衣、休息及集中洗涤场地;(六)总体服务要求1.成交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1)成交人应须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给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2)成交人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费用;(3)成交人员工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与采购人无关。2.成交人必须服从医院的管理,对医院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开出的项目整改单,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采购人。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验收,提供必须的资料。3.成交人必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以保证各项管理系统安全、高效、有序、有计划地运转。并能根据医院的行业形象要求及规范,保证文明工作。4.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5.采购人不接受成交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成交人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医院的连带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6.成交人需承担由其造成的对采购人公共设施的损坏的责任和对在采购人处就诊患者伤害的责任及相应的费用。7.合同履行期内,成交人必须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足额发放所有员工的工资。如有人员变动,需及时提供最新人员花名册给采购人备案。8.因成交人服务不规范等行为,医院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成交人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四、服务标准1.到岗后采购单位将随机进行考勤,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人员,如需更换人员须及时书面报采购单位并得到采购单位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2.采购单位认为不合适或不称职的员工,有权提出调整要求,成交人应及时予以调整。3.成交人应根据服务区域的具体情况及采购单位要求制定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日常服务的运作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在服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并做好台账管理。4.成交人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提出正当理由并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在出具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两个月内,成交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和考核管理要求履行职责,直至与新成交的服务单位交接完毕。5.成交人不得有事实或书面的转包行为,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有转包行为或委托第三方服务管理的,有权解除合同。6.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提请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服务期限和地点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考核方案所有进场服务人员接受采购人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采购人按月出具考核结果,作为支付人员工资的依据。考核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如考核得分85分以下,每少1分扣人民币1000元。合同期内如考核得分三次低于85分,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七、付款方式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劳务派遣、保洁及安保月度考评表服务点:管理员:考评人:劳务派遣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标准分扣分扣分理由实得分遵守服务约定1、是否按时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102、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准备、足额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各项工资、福利等10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得分20保洁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标准分扣分扣分理由实得分服务纪律1、仪容大方,不披发,不戴首饰,按季统一着装,按规范佩戴帽子、口罩,违反一项扣1分。12、遵章守纪,团结互助,服务热情、耐心,文明用语,不与医院工作人员、病人及家属争执,发生一次争执扣3分,可倒扣;23、值班人员时刻保持在岗在状态,不迟到、早退、离岗、串岗,不闲聊、吃东西、打私人电话(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项扣1分。24、服从各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违反全扣。35、不发生私拿医院、病员物品2运送服务1、负责各科室被褥、病员服、手术衣、更换,以一换一,保证数量,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22、每天上午、下午集中清理各科室垃圾,对垃圾暂存地、垃圾桶冲洗消毒,保持物体表面干净整洁、无污渍、黏附物、异味;避免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无混放,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3岗位保洁要求1、按每日(周)卫生保洁内容表作业,无保洁工作内容作业表扣5分,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42、病房窗台、设备带、病床、陪护椅表面无积尘、污渍;床头柜、壁橱内外清洁、无污渍、无垃圾残留,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43、地面(含楼梯踏步)清洁明亮,无积水积尘、无垃圾、痰迹、血迹、烟蒂、棉签、明显灰尘脚印和其它废弃物,发现一次扣1分。54、墙面(包括外墙面、内墙阴脚部位、天花板及开关、插座、栏杆、扶手、及其他附属物)整洁,无积尘、无污迹、无蜘蛛网、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56、配餐室内清洁、无异味,地面无积水、无污渍,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配餐台(池)和微波炉内外清洁、无污渍、无残留物,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开水器表面清洁光亮、无污迹、水垢,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37、卫生间洗手池、台面、地面、墙面、隔断清洁,无臭味,无苍蝇,无堵塞,无积水;发现一次扣1分。小便池和蹲坑下水流畅,无积粪、积垢,发现一次扣1分。手纸篓内容物不得超过纸篓容量的一半,及时更换垃圾袋,日产日清,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48、电梯轿厢门、轿厢内表面清洁卫生、光亮无污迹、无印记,违反一次扣1分。39、每月2次对屋面杂物进行清除,屋面(含雨棚)无杂物及废弃物堆积,排水管口畅通,发现一次扣1分。210、外部环境地面无纸屑、碎石、痰迹、血迹、烟蒂、瓜皮果壳,无垃圾死角,无积水,无青苔,发现一次扣1分。绿化区内无塑料袋、快餐盒、瓜皮果壳、烟蒂等各种废弃物,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虫害时及时进行治虫处理。灰箱外无垃圾、无污物溢流、无苍蝇,表面整洁、无污渍、无黏附物,发现一次扣1分。3感染管理符合护士长给交的符合感控的各项工作2保洁人员考核得分50安保人员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标准分扣分扣分理由实得分服务纪律1、仪容大方,不披发,不戴首饰,按季统一着装,按规范佩戴帽子、口罩,违反一项扣1分。12、严格落实岗位管理责任制,坚守岗位,参加院、部门相关活动,私自离岗一次5分(监控室人员一次10分)5管理与质量3、负责全院安保、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把每天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未执行一项一次扣1分24、坚持每天巡查制度,巡查内容仔细全面,并认真做好各项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次未巡查扣1分25、维持门诊、病房、办公室及室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池防安全管理,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未及时处理一次扣1分26、全员熟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流程,并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内部应急演练。1人次不熟悉的扣2分;每少一次应急演练的扣10分(半年考核一次)37、每班当值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对值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详细记录,并在交班时及时通知接班人员,未执行一项一次扣1分;28、消控室本部主管及以上人员带领外,严禁带任何人进入,未执行一次扣2分2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到医院指定地点、整齐有序。车辆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的扣1分/辆:停放混乱1次扣0.5分。29、认真执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度,凡被派遗到甲方的从业人员均需经过严格训练。坚持使用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一次扣2分,未通知总务科私自更换人员一次扣2分,并扣除当事人工资,保安人员必须是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男性,违规使用超龄人员一次扣2分,且该员工不予结算510、服从两级管理,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不推诿,按期不能完成的,需及时汇报原因及到位期限确保执行到位。部门安排工作不到位的扣1-2分,每项工作;院部布置工作执行不到位的,每项工作扣1-2分。4安保人员考核得分30否决条款因工作失职,未及时发现或处置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否决条款,扣除当事人本月工资。造成后果的赔偿相向经济损失,并辞退(由乙力负责考核到当事人)同事之间打架斗殴的未持有相应有效上岗证并或证件到期,有犯罪前科的有违法行为的涉医、突发事件未及时到场或到场未有效控制,导致医务人员受到伤害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在工作期间获取的有关甲方的信息、档案及资料、监控录像等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否决条款,当事人在职的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当事人不在职的扣除公司10%服务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考核到当事人)。奖励条款提出改进本职队伍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奖励3分/条拾到贵重物品(价值在500元以上)上交院部或归还失主奖励2-5分抓获盗窃,挽回损失2000元以内,奖2分,并奖励当事人现金100元,2000元以上,奖5分,并奖励当事人现金300元获得部门或他人服务好评部门好评一次奖1-2分,他人好评一次将3-5分劳务派遣、保洁及安保人员合计得分100分满意度:满意()不满意:()≥90%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劳务派遣、保洁及安保月度考评表服务点:管理员:考评人:劳务派遣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标准分扣分扣分理由实得分遵守服务约定1、是否按时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102、是否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准备、足额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各项工资、福利等10劳务派遣人员考核得分20保洁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标准分扣分扣分理由实得分服务纪律1、仪容大方,不披发,不戴首饰,按季统一着装,按规范佩戴帽子、口罩,违反一项扣1分。12、遵章守纪,团结互助,服务热情、耐心,文明用语,不与医院工作人员、病人及家属争执,发生一次争执扣3分,可倒扣;23、值班人员时刻保持在岗在状态,不迟到、早退、离岗、串岗,不闲聊、吃东西、打私人电话(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项扣1分。24、服从各科室负责人的管理,违反全扣。35、不发生私拿医院、病员物品2运送服务1、负责各科室被褥、病员服、手术衣、更换,以一换一,保证数量,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22、每天上午、下午集中清理各科室垃圾,对垃圾暂存地、垃圾桶冲洗消毒,保持物体表面干净整洁、无污渍、黏附物、异味;避免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无混放,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3岗位保洁要求1、按每日(周)卫生保洁内容表作业,无保洁工作内容作业表扣5分,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42、病房窗台、设备带、病床、陪护椅表面无积尘、污渍;床头柜、壁橱内外清洁、无污渍、无垃圾残留,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43、地面(含楼梯踏步)清洁明亮,无积水积尘、无垃圾、痰迹、血迹、烟蒂、棉签、明显灰尘脚印和其它废弃物,发现一次扣1分。54、墙面(包括外墙面、内墙阴脚部位、天花板及开关、插座、栏杆、扶手、及其他附属物)整洁,无积尘、无污迹、无蜘蛛网、无乱写乱画乱张贴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56、配餐室内清洁、无异味,地面无积水、无污渍,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配餐台(池)和微波炉内外清洁、无污渍、无残留物,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开水器表面清洁光亮、无污迹、水垢,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37、卫生间洗手池、台面、地面、墙面、隔断清洁,无臭味,无苍蝇,无堵塞,无积水;发现一次扣1分。小便池和蹲坑下水流畅,无积粪、积垢,发现一次扣1分。手纸篓内容物不得超过纸篓容量的一半,及时更换垃圾袋,日产日清,一项执行不到位扣1分。48、电梯轿厢门、轿厢内表面清洁卫生、光亮无污迹、无印记,违反一次扣1分。39、每月2次对屋面杂物进行清除,屋面(含雨棚)无杂物及废弃物堆积,排水管口畅通,发现一次扣1分。210、外部环境地面无纸屑、碎石、痰迹、血迹、烟蒂、瓜皮果壳,无垃圾死角,无积水,无青苔,发现一次扣1分。绿化区内无塑料袋、快餐盒、瓜皮果壳、烟蒂等各种废弃物,发现一次扣1分。发现虫害时及时进行治虫处理。灰箱外无垃圾、无污物溢流、无苍蝇,表面整洁、无污渍、无黏附物,发现一次扣1分。3感染管理符合护士长给交的符合感控的各项工作2保洁人员考核得分50安保人员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标准分扣分扣分理由实得分服务纪律1、仪容大方,不披发,不戴首饰,按季统一着装,按规范佩戴帽子、口罩,违反一项扣1分。12、严格落实岗位管理责任制,坚守岗位,参加院、部门相关活动,私自离岗一次5分(监控室人员一次10分)5管理与质量3、负责全院安保、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把每天所发生异常事件呈报给上级主管,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命令。未执行一项一次扣1分24、坚持每天巡查制度,巡查内容仔细全面,并认真做好各项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一次未巡查扣1分25、维持门诊、病房、办公室及室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池防安全管理,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未及时处理一次扣1分26、全员熟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流程,并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内部应急演练。1人次不熟悉的扣2分;每少一次应急演练的扣10分(半年考核一次)37、每班当值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对值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详细记录,并在交班时及时通知接班人员,未执行一项一次扣1分;28、消控室本部主管及以上人员带领外,严禁带任何人进入,未执行一次扣2分2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到医院指定地点、整齐有序。车辆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的扣1分/辆:停放混乱1次扣0.5分。29、认真执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制度,凡被派遗到甲方的从业人员均需经过严格训练。坚持使用培训考核不合格人员一次扣2分,未通知总务科私自更换人员一次扣2分,并扣除当事人工资,保安人员必须是年龄在65周岁以下的男性,违规使用超龄人员一次扣2分,且该员工不予结算510、服从两级管理,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不推诿,按期不能完成的,需及时汇报原因及到位期限确保执行到位。部门安排工作不到位的扣1-2分,每项工作;院部布置工作执行不到位的,每项工作扣1-2分。4安保人员考核得分30否决条款因工作失职,未及时发现或处置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否决条款,扣除当事人本月工资。造成后果的赔偿相向经济损失,并辞退(由乙力负责考核到当事人)同事之间打架斗殴的未持有相应有效上岗证并或证件到期,有犯罪前科的有违法行为的涉医、突发事件未及时到场或到场未有效控制,导致医务人员受到伤害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在工作期间获取的有关甲方的信息、档案及资料、监控录像等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否决条款,当事人在职的扣除当事人当月工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当事人不在职的扣除公司10%服务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考核到当事人)。奖励条款提出改进本职队伍管理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实施奖励3分/条拾到贵重物品(价值在500元以上)上交院部或归还失主奖励2-5分抓获盗窃,挽回损失2000元以内,奖2分,并奖励当事人现金100元,2000元以上,奖5分,并奖励当事人现金300元获得部门或他人服务好评部门好评一次奖1-2分,他人好评一次将3-5分劳务派遣、保洁及安保人员合计得分100分满意度:满意()不满意:()≥90%采购人根据每月实际人数及绩效考核结果将人员薪资报酬支付到成交人银行账户,由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名录明细将薪资发放到个人,且必须在收到款项后两日内发放到位。管理费随人员工资每月发放。每次支付前,成交人均应出具正式税票。八、其他要求1.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服务期内最低工资上调等费用)、专用设备、工具、易耗品、办公设备、巡检器材、服装、胸卡、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责任等的费用。本项目未尽服务内容及具体岗位工作职责,采购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采购项目特点另行增加,响应供应商须充分考虑相关费用,涵盖在报价内。2.响应供应商按照配置人数进行报总价,采购人负责对服务岗位上岗人数及服务团队人数进行考核监督。3.响应报价中人员的工资、社保等标准,不得低于如皋市政府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4.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响应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成交人承担。第4章合同文本如皋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甲方: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委托南通泾天纬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政府采购。按照评委会评审推荐、甲方确定乙方为成交单位。现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合作事项1、乙方具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劳务派遣要求,同意根据甲方的用工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承担实际用工单位责任,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责任。2、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从事药房、收费、技师和护理等工作,具体岗位按照甲方的实际需要确定,并可根据甲方的需要进行调整。乙方劳务派遣人员须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和依法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3、乙方劳务派遣人员的数量暂定为14人,派遣人员名单事先取得甲方的确认。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4.提供7名保洁为采购人服务,负责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的卫生保洁、被服用品及热水瓶收发、医疗废物转运、手术治疗单清洗、生活垃圾收集等工作。5.提供1名安保人员,全面负责医院安全保卫及消控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出入口管理、车辆秩序管理、消防监控室值班、消防巡查、院内治安,消防,财产、人身安全及维护医疗工作秩序等保安服务事项。二、劳务派遣期限本次劳务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协议期间,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任何一方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就终止解除本协议进行协商,对新派遣的劳务人员,双方应协商约定具体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两个月。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需要使用派遣人员时,应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向乙方书面提供所需派遣人员岗位种类和用工数量、素质要求、用工期限、试用期及起止日期。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由甲方对其实施组织管理和岗位调配以及考核。2、对乙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条件,从乙方提供的人员中择优确定并选用具体的劳务派遣人员。3、甲方须在约定时间内将劳务派遣人员当月的管理服务费、社会保险费支付给乙方,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但最长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乙方出具正式发票给甲方。4、甲方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增加或减少派遣人员时,一般应提前1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补充协议。5、甲方须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须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工作(否则甲方承担一切责任),积极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及提供相关资料等处理事项。7、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赔偿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处理,超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范围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如安排派遣人员从事其无上岗资质的工作,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甲方全权负责。8、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如实提供派遣人员的情况,了解派遣人员的履历、学历、健康、婚姻状况、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办理和工资支付等方面的情况。9、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伤负伤,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甲方继续支付乙方派遣人员的病假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服务费,其他相关待遇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0、乙方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的时,按照甲方相关规定由乙方配合甲方进行追偿:(1)在试用期内证明不符合甲方选用条件的;(2)不适应甲方工作安排,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4)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5)派遣期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的;(6)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或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1、甲方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监督的义务;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及时提供身体健康、业务熟悉、符合甲方使用要求的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支付被派遣人员工资,并有义务将派遣情况如实告知被派遣人员,配合甲方对派遣人员实行组织管理、岗位调动以及业绩考核,定期对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3、乙方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乙方配合甲方进行追偿。4、乙方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甲方情况。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合理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尽可能提供相应服务。5、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可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提供给甲方使用,培训费用由甲方承担。6、乙方推荐的新派遣人员,应全面了解其履历、健康、婚姻状况等情况,督促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并将要派遣人员的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如实提供。经甲方确认其技能、健康各方面条件符合要求的方可派遣到甲方。7、乙方负责劳务人员的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的档案,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等书面资料提供甲方备案。8、乙方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的辞退、辞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以及劳务争议纠纷的协调处理,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9、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10、乙方按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协议第三条第10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五、甲方应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及支付方式(一)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年度总费用为元,其中包括: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职工保险、及合同约定总费用正式发票的税费。1、劳务人员的基本工资元,甲方应确保劳务派遣人员在合同期内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即最低工资标准随国家政策调整而进行调整);2、甲方承担劳务人员每月的社会保险费元/人,如政府调整缴纳基数则作相应调整;3、管理费为实际发放薪资*%。(二)保洁及安保员薪资元。(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甲方于次月20号前支付上月劳务派遣费用,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直接汇款至乙方帐户,账户信息为:。六、违约责任1、甲方按月出具考核结果,作为支付人员工资的依据。考核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为合格。如考核得分85分以下,每少1分扣人民币1000元。合同期内如考核得分三次低于85分,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所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不履行或不安全履行义务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对方违约金。3、如甲方不按照本协议以及补充协议所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费用,逾期30天以上,除按照本协议支付费用外,还应按日支付同期利率滞纳金。4、未经甲方同意,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乙方将派遣人员提前召回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及时更换新复合条件的派遣人员,并根据情况赔偿甲方所支付的培训费、资质证书费、服务费等。5、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以及本协议的约定,认真履行用人单位、用工单位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一方根据劳动行政部门的仲裁裁定或人民法院的判决被追究连带责任等法律责任的,有权向违约方进行追偿。七、其他事项1、如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协议条款与国家、省、市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发生冲突时,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准。如国家或地**府部门作出关于人员工资保险的调整,甲乙双方均须服从并进行调整。3、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或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并相应增减人员及费用。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签订日期:2025年月日第5章评审标准和方法1.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磋商响应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磋商小组将对通过资格及符合性检查的各合格磋商人根据磋商响应文件和磋商货物的性能、价格、商务等因素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不含清单内产品加分)。磋商人的最终得分是所有评委给其的评分(不含报价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加价格分和清单内产品加分,分数计算取至小数点后2位。2.评审因素:价格、综合服务方案、管理制度、服务保障方案、人员配置、企业实力、类似业绩和服务水平,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3.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中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分分值磋商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4.评分标准表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审要求或标准1综合服务方案10响应供应商提供符合本项目的综合服务方案,要求每项内容符合采购人需求且详细完善,至少包括:①服务管理模式及运作方案;②服务理念及服务目标;③岗位服务标准,包括形象礼仪标准、工作内容标准;④进退场交接方案;⑤安全管理方案,包括安全管理目标、安全保障措施。上述5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10分。2管理制度10响应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管理制度,要求每项内容符合采购人需求且详细完善,至少包括:①管理机构设置;②工作台帐制度;③质量管理制度;④安全管理制度;⑤奖惩考核制度。上述5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1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10分。3服务保障方案6响应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保障,要求每项内容符合采购人需求且详细完善,至少包括:①后勤保障措施;②风险规避措施;③安全文明工作保障措施;④保密工作保障措施;⑤应对治安突发事件、大型活动等情况的应急工作流程;⑥列举其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并制定详细清晰的应急预案。上述6方面内容中每缺少一项内容扣1分,每有一处内容存在缺陷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6分。4人员配置121.响应供应商拟配人员中提供四级/中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有一人得3分,最高得6分。2.响应供应商拟配人员中提供三级/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员证书,有一人得3分,最高得6分。注:人力资源管理师证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和查询截图;劳动关系协调员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证书网上查询截图;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近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5企业实力13响应供应商获得政府主管部门评定的奖项或表彰,省级及以上的得8分;地市级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13分。同一内容的奖项不重复计算,只计算最高奖项得分。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受表彰荣誉的文件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6类似业绩16响应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6分。一个周期(合同期三年与一年的,同分值)算一个业绩(如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此为1个业绩)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合同期内任意三个月发票,不提供不得分。7服务水平3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每提供 1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国家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截图证明,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8价格30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中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分分值磋商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最后报价。合计100备注:1.上述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如有有效期的均须在有效期内。2.上述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相关合同业绩、获奖证书、获奖文件、证明及报告等必须与原件一致。采购结束后,在确认采购结果之前,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不一致,则另行确定成交结果。3.本项目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较多,响应供应商需有序放置于相应响应文件中,并注明如评分点1,评分点2……,条理清晰,对重点部分着重标注标识,便于评委检索。若因错放,漏放造成的不得分情况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第6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组成如皋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项目名称: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5-0147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一、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________。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名称(公章):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月日(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的姓名)为我方就项目名称: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5-0147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机):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八)磋商响应函竞争性磋商响应函致: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根据贵方的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5-0147)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如果我方成交,我方将在法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7.遵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8.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开户行:账户: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九)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注意: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二、商务技术文件(一)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具体情况结论(正偏离、符合或负偏离)备注1服务要求(一)劳务派遣要求1.对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在岗的派遣人员(目前在岗14人,包括检验员、驾驶员、收费员、食堂、办事员、司机等)实施劳务派遣及社保办理,年支出人员薪资约1227903.92元(此费用包括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包含在本项目总预算中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并承担相应的税费,具体年支出人员薪资因人员人数及绩效考核的不确定性略有上下浮动,采购人将根据每月实际人数及绩效考核结果将该部分派遣人员薪资报酬及社保支付到成交人银行账户,由成交人缴纳社会保险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名录明细将薪资发放到个人,且必须在收到款项后两日内发放到位。采购人按照不高于实际发放薪资的5.0%标准支付成交人管理费(管理费以实际发放薪资*成交费率为准,包含成交人承担的相应税费)。2.供应商应合法用工,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足额发放所有员工的工资,并缴纳必要的社会保险或雇主责任险,负责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采购人应支付的相关保险费用标准。如有人员变动,需及时提供最新人员花名册给采购人备案。如因社保、医保或工资、工伤等问题与员工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但不得牵涉到采购单位。3.供应商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过失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经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负责赔偿,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进行追偿。因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连带责任和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4.派遣人员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采购人公众形象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存在与采购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响应文件的部分承诺,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5.供应商负责对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采购人情况。供应商应定期或不定期到采购单位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合理要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供应商应尽可能提供相应服务。6.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对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者方可提供给采购人使用,培训费用由采购人承担。7.供应商推荐的新派遣人员,应全面了解其履历、健康、婚姻状况等情况,督促其到指定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并将要派遣人员的实际情况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如实提供。经采购人确认其技能、健康各方面条件符合要求的方可派遣到采购单位。8.供应商负责劳务人员的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的档案,及时将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工资发放等书面资料提供采购人备案。9.供应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的的辞退、辞职、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手续,以及劳务争议纠纷的协调处理,采购人予以积极配合。10.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供应商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超出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范围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1.供应商按协议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采购人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的劳务人员,供应商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采购单位工作。(二)保洁服务范围及要求1.病区卫生保洁:负责病区及病房的医护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等诊疗场所的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玻璃隔墙、电梯轿厢、屋面、楼梯间、卫生间、卫生设施、消毒机滤网、百页隔栅、空调风口、病房床单元设施(包括设备带、病床、床头柜、陪护椅、贮藏柜等)的卫生保洁,以及微波炉、开水炉、备餐台、消防设备设施等的卫生保洁和管理,病区所有垃圾(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可回收垃圾)分类运送至指定地点。病区保洁人员服从病区护士长管理考核,每天确保一人提前1小时到岗,保证医护查房之前病区的保洁工作落实到位。2.门诊楼(含原卫生所办公楼)卫生保洁:负责门诊楼(含卫生所办公楼)所有办公科室、诊疗室、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玻璃隔墙、屋面、楼梯间、卫生间、卫生设施、消毒机滤网、百页隔栅等卫生保洁,以及开水炉、候诊椅、服务台、消防设备设施等的卫生保洁和管理。3.急诊、输液室卫生保洁:急诊、输液室保洁员负责急诊及输液室区域的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玻璃隔墙、病床、床头柜、输液座椅、治疗车、办公桌椅、空调风口、消防设备设施等的卫生保洁和管理,其他工作由护士长统一安排。4.行政办公区卫生保洁:负责所有办公区域地面、墙面、天棚、门窗、玻璃隔墙、办公家具、空调风口、楼梯间、卫生间、大小会议室等区域、消防设备设施等的卫生保洁和管理。5.外部环境卫生保洁:在全院范围内实行动态保洁,杜绝卫生死角。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化带内等卫生合格率达到100%。6.屋面卫生保洁:每月两次对屋面垃圾以及有可能堵塞排水口的杂物进行清除,杜绝发生因屋面排水口堵塞造成积水。7.特殊科室保洁:手术室等保洁人员工作均由所在科室主任、护士长统一安排。8.生活垃圾收集(1)各科室、病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日产日清,并按指定路线运至暂存地,垃圾运送途中应密闭,无垃圾扬撒、遗洒、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发生。(2)每天对暂存地及所用车辆、器具进行冲洗、消毒、灭菌,定期灭鼠、灭蟑、灭蝇、灭蛆。9.室外卫生保洁要求:(1)地面卫生清扫实行动态保洁,杜绝卫生死角,目视地面无明显杂物、无暴露垃圾、无散落瓜皮果壳、无烟头、无纸屑、无积水、无积尘、无油污、无血迹、无杂草、无清苔、无污物,地面垃圾滞留不超过30分钟,每天早晨集中清扫1次,其余进行不间断动态巡回保洁。(2) 宣传栏、标牌、标识、玻璃表面光亮通透无浮尘,不锈钢框(架)表面保持光亮、无积尘、无蜘蛛网、无乱贴(印)广告,宣传栏、标牌标识每2天擦抹1次。(3)果皮箱、垃圾箱、痰盂表面干净整洁、无污渍、无黏附物、无异味、每天清理1次。(4)明式窨井内、排水明沟内无杂物、积累性尘土、烟蒂等,每2天清理1次。(5)绿化内无杂草杂物、无瓜皮果壳、烟蒂、无枯(死)、树木。每周清理1次;每季保证全院绿化带等室外区域彻底除杂草一次。(6)平台、屋面(顶) 打扫为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定期每月打扫2次,不定期如遇屋面设备维修结束后须对现场进行打扫清理;有强降雨、降雪前须对屋面飘浮物以及有可能堵塞屋面排水口的杂物进行清理,确保屋面排水口畅通无积水。(7)外玻璃每季度一次清洁。10.室内卫生保洁要求:(1)地面:PVC地胶板及地砖等清洁无痰迹、无污渍、无呕吐物、无积水、无油污、无血迹、无烟头、无口香糖残渣,保洁频次上午1次,下午1次,其余时间巡回保洁。(2)墙面:(含墙砖、玻化砖)无浮尘、无油污、无乱涂乱画、无乱张贴(印)小广告,保持墙面干净整洁。(3)天棚、雨棚:无污迹、无吊灰、无蜘蛛网。(4)木门表面无油污、无污迹、无浮尘、门缝无夹灰。每周擦抹1次。(5)玻璃门、隔断、幕墙、窗口玻璃保持光亮通透无污迹、污印、每周擦抹1次。(6) 果皮箱、垃圾箱、痰盂表面无污渍、无黏附物、无异味,干净整洁每天清理1次。(7)病床表面、床头柜、座椅、输液架、窗台、设备带、走廊扶手、等物体表面干净整洁无积灰、无污渍、每天擦抹1次。病员出院立即对病床、床头柜内外、壁橱内、进行擦抹保洁消毒处理,确保下一位病员满意使用。(8)卫生间保洁:地面无积水,便池无尿垢,每天2次对座便器、蹲便器、小便池洗刷,小便池及时更换卫生球;卫生纸篓每天清理更换垃圾袋,确保卫生无异味;保持卫生间镜面玻璃干净无水迹、水印,洗手池、水龙头光亮无污垢,每天洗擦1次。(9) 楼道保洁:台阶清洁无痰迹、无呕吐物、无积水、无油污、无血迹、无烟头、无口香糖等异物残渣,每日扫(拖)1次;楼梯扶手无积灰,扶手每日擦抹1次;楼道窗户玻璃光亮通透无污迹每周擦抹1次。(10) 电梯保洁:始终保持不绣钢表面光亮无污迹、无印迹。每天早晨上班前对电梯不绣钢门、门套、轿厢内壁表面以及天棚进行卫生保洁。对轿厢照明灯具、网格积灰、积虫等每月保洁2次。(11)会议室保洁:保持室内卫生保洁,做到桌椅排放整齐。会前擦抹桌椅灰尘、会后及时清理会场杂物。11.其他服务内容(1)当院方有特殊任务如创卫活动、各类检查、庆典活动、科室调整等,服务方应免费服务,并安排人员加班保洁及协助搬运物品。(2)当遇到暴雨、台风、下雪等恶劣天气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门急诊病房楼及其他楼宇门口的地毯铺设,防止人员摔倒,保证医疗工作正常开展。 (3)保洁过程中及时关闭走廊和各间办公室、诊疗室、病房、卫生间等的电灯、电扇、空调、灯箱灯等,如发现损坏及时与采购人联系及时报修。(4)协助保卫处做好禁烟相关工作,对病员家属吸烟要主动进行劝阻。(三)安保服务内容和要求1.服务内容:(1)院区车辆秩序维持及保安、消防值班巡逻、安全检查。(2)发生应急纠纷时,要按照医院要求,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维持及协调保卫工作,并报有关部门。(3)消防监控室值班、消防巡查。(4)完成院交办的其他任务。2.服务标准和要求(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做出的统一安排调配;严格执行医院的日常行为管理制度,禁止在非吸烟区域内吸烟,上班时间不得饮酒和聚众娱乐,如有急事应提前与医院汇报经批准后方可替岗,严禁空岗或漏岗现象发生。(2)检查、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消控室人员做好室内值班和室外巡查工作,安保人员中午每1小时巡逻1次,夜间巡逻每4小时巡逻1次,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或抢劫、盗窃等不法侵害发生。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观察,严密监视。视情况采取守候、跟随等方法,将其控制在视线之内。必要时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在夜间值班过程中要认真检查门窗、加强对楼内重点区域如门诊、出入院处、病房、停车场、药库、财务室、行政办公区域及其他公共区域的巡查及防范,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遇到或接到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随叫随到,应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预案行动,适当延长工作时间。(3)发生涉医事件时严格按照医院涉医应急预案内容积极协助甲方处理,保护医务人员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4)各岗位均需做好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5)按照国家相关保安管理服务及医院管理制度要求,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内部考核。每月对医院的考核结果以及合理建议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医院。(6)做到讲文明、讲礼貌,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积极主动,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不得出现与病人及家属服务投诉事件,安保人员有义务协助医院调查,证实安保人员有重大过错,将按医院的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并撤换人员。(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上班时间统一着装,挂牌上岗。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违法行为。(8)安保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消极怠工,管理岗要及时传达领导的指示,对各类事故在处理过程中,做好联络及上传下达的工作。(9)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工作人员参加医院组织的专项会议,相关人员无条件参与配合。对医院提出的合理建议要求,供应商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反馈给医院。(四)保洁、安保人员配置要求1.岗位设置:(1)合同期内保洁人员实际在岗人数7人(其中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2)合同期内安保人员1人,须持有效证书(保安证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方可上岗。2.人员年龄:一般情况下,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如有超龄人员,男性不得超过65周岁,女性不得超过60周岁,且人数不得超过总服务人数的30%,该指标与人员绩效挂钩,超出部分,采购人有权在服务费用中扣除,每超出1名,当月服务费扣除1000元;当采购人提出整改通知,成交人三个月后仍未达标的,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3.入职:所有保洁人员工作规范接受护士长和感控科培训。4.人员更换:人员更换应上报采购人处,经使用科室和院部同意后方可更换。成交供应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保持队伍稳定,如科室保洁人员连续两个月均有人员更换,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如未能按期整改的,采购人予以考核扣分处理。保洁人员的工休日由成交供应商安排人员替代。5.保障:成交供应商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雇主责任险)。6.项目负责人:遵章守纪,制定工作计划,按时巡查,资料上报,定期培训及汇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反馈院方。7.项目组成员:遵章守纪,统一着装,佩证上岗,公共场合文明用语,按工作岗位要求做好自身防护。保洁人员能熟练使用保洁工具,按规定及流程按序完成保洁服务工作,并定期参加感控、安全生产培训,保证环境整洁、物表规范消毒、物资准确交接、垃圾规范收集、协助控烟等服务工作。8.保洁人员的保洁工具、用物以及防护用品(垃圾袋、抹布、一次性手套、口罩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9.任何保洁人员不得兼任病员陪护工作,违者重罚。(五)双方权责1.成交人及其员工必须遵守医院的一切医疗、行政、后勤安全等各项管理规定,无偿配合院方处理各项突发事件及紧急任务。2.响应供应商要合法用工,成交人须缴纳员工必要的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社会保险(雇主责任险)费用计入服务价,因违反劳动法用工所引发的劳动纠纷由成交人承担完全责任,如因社保、医保或工资、工伤等问题与员工发生纠纷,应自行解决,但不得牵涉到医院。3.成交人应保证在服务期内其员工最低月工资不少于如皋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且有员工福利、激励方案、员工队伍稳定方案、员工的五险交纳方案(雇主责任险方案)、女工特殊福利方案。4.成交人不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抵押服务区域,成交人员工不得在服务区域从事非法活动或其他有损院方利益的活动。5.成交人员工发生被媒体曝光或影响医院公众形象或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以及存在与采购文件不符合的做法,或不履行其响应文件的部分承诺,而由此产生的损失及消除影响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全部承担。6.成交人达不到院方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扣减服务费用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7.采购人提供成交人在本项目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如办公场所、换衣、休息及集中洗涤场地; (六)总体服务要求1.成交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要求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服务:(1)成交人应须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给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2)成交人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费用;(3)成交人员工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与采购人无关。2.成交人必须服从医院的管理,对医院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开出的项目整改单,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采购人。有责任配合采购人接受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检查、验收,提供必须的资料。3.成交人必须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以保证各项管理系统安全、高效、有序、有计划地运转。并能根据医院的行业形象要求及规范,保证文明工作。4.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不得擅自在合同期限内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5.采购人不接受成交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成交人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医院的连带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人承担。6.成交人需承担由其造成的对采购人公共设施的损坏的责任和对在采购人处就诊患者伤害的责任及相应的费用。7.合同履行期内,成交人必须根据国家政策规定足额发放所有员工的工资。如有人员变动,需及时提供最新人员花名册给采购人备案。8.因成交人服务不规范等行为,医院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成交人须承担相应的责任。2服务标准1.到岗后采购单位将随机进行考勤,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擅自更换人员,如需更换人员须及时书面报采购单位并得到采购单位书面批准后方可执行。2.采购单位认为不合适或不称职的员工,有权提出调整要求,成交人应及时予以调整。3.成交人应根据服务区域的具体情况及采购单位要求制定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日常服务的运作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在服务期间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并做好台账管理。4.成交人中途终止合同,必须提出正当理由并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成交人双方在出具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两个月内,成交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和考核管理要求履行职责,直至与新成交的服务单位交接完毕。5.成交人不得有事实或书面的转包行为,采购人发现供应商有转包行为或委托第三方服务管理的,有权解除合同。6.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提请仲裁,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4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每月实际人数及绩效考核结果将人员薪资报酬支付到成交人银行账户,由成交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名录明细将薪资发放到个人,且必须在收到款项后两日内发放到位。管理费随人员工资每月发放。每次支付前,成交人均应出具正式税票。6其他要求1.响应供应商报价应包含人工(包括工资、奖金、社保、服务期内最低工资上调等费用)、专用设备、工具、易耗品、办公设备、巡检器材、服装、胸卡、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责任等的费用。本项目未尽服务内容及具体岗位工作职责,采购方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及采购项目特点另行增加,响应供应商须充分考虑相关费用,涵盖在报价内。2.响应供应商按照配置人数进行报总价,采购人负责对服务岗位上岗人数及服务团队人数进行考核监督。3.响应报价中人员的工资、社保等标准,不得低于如皋市政府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否则视为无效响应。4.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响应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而造成采购人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部由成交人承担。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填列,可增减行。(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1.综合服务方案2.管理制度3.服务保障方案4.人员配置5.企业实力6.类似业绩7.服务水平三、报价文件(一)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表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表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5-0147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小写:大写:(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竞争性磋商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5-0147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计量单位工作量单 价(元/人/月)单项合计(元)备注1派遣人员薪资及保险包括派遣人员工资、绩效、福利、保险人14/1227903.92本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2派遣人员管理费按人头报价,包括人员管理费(包含税费以及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人14费率 %最高限价为费率5%,单项合计按派遣人员薪资及保险部分总费用(1227903.92元)*所报费率计算3保洁人员包含人员工资、加班费、奖金、保险、保洁工具、易耗品、办公设备、服装、保险等所有费用人74安保人员包含人员工资、加班费、奖金、保险、保洁工具、易耗品、办公设备、服装、保险等所有费用人1合计小写:大写:注: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2、项目如有分包,请各磋商供应商按投报的分包分别列表。(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的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如皋市下原镇卫生院单位的项目编号JSZC-320682-NTJW-C2025-0147为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项目采购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元整(¥:)。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注意: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劳务派遣、保洁、安保人力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