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员食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日照市中心医院2025)
项目概况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502000160 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预算金额:410000.00元。 最高限价:控制价为410000.00元。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3.2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单位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备案。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29日08时30分至2026年01月0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3.方式:(1)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附网址: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tzgg/20200327/e2cecace-1278-4c37-8f66-bc66f495c1b3.html),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或“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4.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 区(东港区青岛路518 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第三开标室。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完成远程线上解密,15分钟内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供应商操作手册)。注:以USB实体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USB实体CA锁解密;以“标证通APP”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通APP”移动CA解密。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名 称:日照市中心医院地 址:日照市望海路66号联系方式:0633-796381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东尚美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日照市山东路与临沂路交汇处(尚美城西沿街)联系方式:0633-87773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方婷、李彤 电 话:0633-8777359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502000160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日照市中心医院代理机构:山东尚美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资料清单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502000160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410000.00元。最高限价:控制价为410000.00元。采购需求:本工程为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3.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声明。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单位请访问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备案。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9日08时30分至2026年01月0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3.方式:(1)信息库认证:首次投标的供应商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网站左侧“供应商登录系统”,申请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登录系统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提交后账号即启用(具体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入库通知-附网址: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tzgg/20200327/e2cecace-1278-4c37-8f66-bc66f495c1,b3.html),已入库认证通过的单位无需进行此操作。(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rizhao.gov.cn/rzwz/)凭企业数字证书(CA)或公共资源交易网账号或“标,证通APP”移动CA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RZZF)。此为获取招标文件唯一途径。企业未领取企业数字证书(CA)、“标证通APP”移动CA的,需登录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的“日照CA办理入口”或扫描“移动数字证书”二维码办理。4.售价:免费获取。四、提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日照国际博览中心D区(东港区青岛路518号)政务服务大厅三楼第三开标室。3.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为.RZTF)通过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的“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上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请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完成远程线上解密,15分钟内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文件解密,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不见面开标大厅代理和供应商操作手册)。注:以USB实体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USB实体CA锁解密;以“标证通APP”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通APP”移动CA解密。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地址:日照市望海路66号联系方式:0633-7963819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东尚美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日照市山东路与临沂路交汇处(尚美城西沿街)联系方式:0633-877735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庄方婷、李彤电话:0633-877735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日照市中心医院。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尚美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供应商系指响应本次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报价。2.4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5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6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3.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3.2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3.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4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3.5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4.报价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采购活动的有关费用。不论采购活动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合格的供应商5.1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报价。5.2供应商必须满足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5.3供应商必须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成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5.4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5.5供应商必须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5.6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6.报价有效期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90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6.2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3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6.4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响应文件。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6.5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7.供应商注意事项7.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1.1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投标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响应文件;7.1.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7.1.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7.1.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7.1.5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7.1.6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7.1.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1.8供应商有前款7.1.1至7.1.7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7.2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日照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7.2.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或因主观因素)放弃中标的;7.2.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2.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基础资料提供8.1供应商确认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的,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5日前(或代理机构和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认可的时间),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sdsmh9717@163.com)。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供应商已认可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组成9.1供应商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项目说明、采购内容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资料清单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9.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10.1采购人对电子磋商文件(*.RZZF)做出修改、澄清、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磋商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RZCF),采购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所有供应商澄清,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0.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10.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10.4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10.5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领取同一磋商,文件的供应商。11.解释权11.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11.2磋商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11.3若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受磋商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电子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日照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有: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RZTF)和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为*.nRZTF)。12.2响应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两部分组成,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应按下列顺序编排。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成交结果公示后2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四份(一正三副;左侧胶装)及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存储)及“word版”报价文件1份(U盘存储)。12.3商务标书12.3.1报价函(格式参考附件1)12.3.2磋商报价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供应商须就的所有内容编制报价,并列出明细,不得漏项;包括投标总价、单位工程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等;)12.3.2.1供应商简介、响应文件综合说明12.3.2.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4)12.3.2.3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施工负责人简历表、质量负责人简历表、安全负责人简历表(格式参考附件5.6.7.8.9)12.3.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参考附件3)12.3.4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参考附件10)12.3.5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11)12.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参考附件15)12.3.7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资格资质证明材料有效原件的扫描件)12.3.7.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参加投标时提供,其中身份证明书格式参考附件12)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授权代表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近六个月以来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格式参考附件13)。12.3.7.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2.3.7.3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12.3.7.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20);12.3.7.5会计师/审计事务所出具的供应商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中小企业可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2.3.7.6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参考附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近三个月内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2.3.7.7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参考附件)。12.3.7.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http://zxgk.court.gov.cn),由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统一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3.7.9《综合评分法细则》中的验证加分证明材料(详见综合评分细则)。12.3.7.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格资质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的扫描件需在响应文件的商务标书中体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资格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及《综合评分法细则》中的验证计分证明材料扫描件需要在电子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中体现,第12.3.7.1款-12.3.7.7款所述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等有效原件,的扫描件也需要在电子响应文件的商务标书中体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磋商小组将,对其投标作无效报价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人必须提供的资格资质证明等材料,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齐全且真实可靠,否则磋商小组会将对其作无效投标处理。证明材料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之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供应商信用存在第12.3.7.8款规定中任一情形的,磋商小组将对其作无效报价处理。12.4技术标书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和技术资料等为依据,针对本项目特点编制详细的技术及服务建议书等。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技术标书目录(2)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参考附件14)(3)本项目使用材料说明(4)工程概况(5)总体施工准备(6)施工组织方案(7)主要工程项目的施工程序和施工方法(8)工程施工计划及其说明(9)工程施工进度计划(10)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说明(11)材料设备需要计划(12)劳动力需用计划(13)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计划(14)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15)工期目标及保证措施(16)施工技术及安全保证措施(17)现场文明施工管理(18)环保与环卫管理(19)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20)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文件13.报价说明13.1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应包括采购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完成本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检验试验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并考虑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全部构成内容,并对其所报投标价格负完全责任。本工程措施费一次性包死,除特殊情况外不再调整;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应统盘考虑措施费用及总承包服务费,在磋商文件中明确规定未予考虑的措施费项目除外。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本项目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13.1.1本次报价供应商应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各自情况等进行综合单价、总价的编制。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技术规格与要求”并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技术规格与要求”中所使用的标准和规范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以日照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及本项目验收标准为准或采用经发包人、监理批准的国外技术标准或规范。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全部构成内容,并对其所报综合单价负完全责任。对完成本工程所需的而未列明的工程内容,均由供应商完成,并应视为已包含在相关项目或工程量之中。13.1.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对应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均需要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单价和合价将不予接受,对没有填报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费用将视为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不予追加任何费用。13.1.3报价中应包含为安全施工(含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其他)而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必须保证安全施工,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13.1.4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任何影响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外界因素,由承包方负责协调并保证工程顺利完成,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全部承担。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工程的工地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道路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1.5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与竞争,报价严重偏离市场行情且供应商不能说明理由或磋商小组确定其理由不成立的,其报价无效。13.1.6供应商应充分了解工程的工地位置、道路、装卸限制及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道路等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3.1.7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履行正常的进场验收程序,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13.2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各供应商只有二次报价的机会;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因素,供应商所报方案应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规定。13.3本次采购只允许各供应商报一种方案,若报多种方案或备选方案,磋商小组只接受报价最高的方案,其余方案不予接受。13.4(1)开标时,如果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经供应商同意确认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产生约束力。如果供应商不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无效。13.5在评标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和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的处理。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3.6供应商的二轮报价。获得二次报价资格的供应商需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在线二轮报价提交(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易网-下载园地-日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在线报价操作手册);所有获得二次报价资格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二轮报价的视为与第一轮报价相同。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并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14.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14.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2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若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数据不详,或提供了虚假数据,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3响应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所提供的响应文件全部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2条的内容相悖),以A4纸大小为标准胶装成册并自编目录及页码。除响应文件封面以外,每页都要在底部编制页码,如有资格证明文件或宣传资料彩页等材料而无法编制页码的,可用不退色的墨水笔按顺序填写,但字迹应清晰可认,不可潦草。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而被视为无效响应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4.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非标准公章的须具有供应商对该非标准公章行使标准公章的授权;否则磋商小组将据此对其做无效响应处理。14.5未提供参考格式的,供应商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材料应加盖供应商公章。14.6磋商文件如果涉及到品牌、型号等,并不表明该标的被指定,而是仅供供应商做技术性的参考,供应商所投报的产品只要性能达到或超过磋商文件要求(或没有重大偏离),都将被视为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14.7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14.8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成交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采购人,同意,可以将成交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供应商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4.9供应商应对本项目的商务条款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商务标书《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商务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14.10供应商应对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响应情况进行说明,若有偏差须在响应文件技术标书《技术条款偏离表》中予以说明;若没有,应注明“无偏离”字样。若没有填写《技术条款偏离表》,即视为供应商声明其所报方案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但磋商小组将据此就技术标书中实际不响应部分作出无效响应的决定。15.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15.1开标时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成交结果公示后2日内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响应文件4份(一正三副,左侧胶装)及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U盘存储)及“word版”报价文件1份(U盘存储)。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电子响应文件的要求16.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完成远程线上解密,报价单位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读取或导入的,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按无效报价处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园地-日照供应商远程解密操作手册)。注:以USB实体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USB实体CA锁解密;以“标证通APP”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通APP”移动CA解密。各供应商须在开标期间按要求保持手机畅通。17.响应文件的提交17.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地点及时间,于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加密的电子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18.报价截止时间18.1报价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所述。18.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8.3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9.迟交的响应文件19.1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20.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0.2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1.开标一般规定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会议采取不见面方式召开。按照开标系统从日照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读取的,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单,同时,对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远程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CA锁登录到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远程解密页面,进行远程解密。如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时间为15分钟)供应商不能完成远程解密,则视为放弃此次响应文件解密,而无法读取导入,按无效报价处理。解密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投标总价以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21.2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宣读。21.3开标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份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的主要内容,以及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21.4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1.3款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22.1开标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22.1.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2.1.2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2.1.3逾期送达或未进行网上提交的或开标现场未能解密的。22.1.4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22.2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23.磋商小组23.1开标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3.2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3.3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3.4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24.评审过程的保密性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4.2在评审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人和参与评审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报价被拒绝。25.响应文件的初审25.1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检查,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5.1.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有效授权书的)。25.1.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25.1.3响应文件中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5.1.4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25.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5.2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25.2.1在商务评议时,如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5.2.1.1供应商所报的工期、保修期、付款方式等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5.2.1.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编制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5.2.1.3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或磋商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25.2.1.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5.2.1.5公开唱标后,供应商撤回投标、退出评标的。25.2.1.6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的包括(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等)。25.2.1.7供应商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25.2.1.8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未提供有效证明的。25.2.1.9妨碍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5.2.1.10供应商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5.2.1.11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雷同等情况。25.2.1.12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商务条款。25.2.1.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25.2.2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将被拒绝:25.2.2.1供应商所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能满足项目采购要求的。25.2.2.2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规格中的主要参数要求或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25.2.2.3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25.2.2.4响应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报价或无技术资料支持的。25.2.2.5供应商复制磋商文件的技术规范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25.2.2.6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评定供应商的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5.2.2.7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响应的其它技术条款。26.响应文件的澄清26.1评审期间,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26.2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26.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26.2款的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6.4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7.磋商27.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27.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7.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7.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27.5本项目共二轮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另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各清单项结算价格依据为最终报价较第一轮报价下浮比例同比例下浮。27.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对最后报价书面签字确认。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书面签字确认。28.响应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1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成交供应商,评审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28.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28.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9.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综合评审或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30.采购项目终止3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0.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六、政策性功能31.优采强采注:供应商所报设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内的环保、节能产品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按附件“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填写,未按要求提供和填写的,将不给予加分。其中,所报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的产品品目)而未提供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说明:计分以“节能产品投标清单”以及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环境标志产品投标清单”以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和投标产品所在页(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如果供应商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可给予相关的加分政策。供应商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32.中小微企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供应商为中小微型企业的,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格式见附件)。32.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50200016032.3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政策优惠:(1)对于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5%,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按照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合同金额占到计算方法是:计算方法: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6%,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按照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提交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考附件)33.监狱企业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磋商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3.2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磋商报价×96%,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4.1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照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填写,并提交原件(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代理商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下同),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货物/服务的,视同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4.2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自然人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6%,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开标时,供应商须同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和联合体协议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35.供应商有前述第31款及33款分别于32款、34款组合情形的,应累计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七、合同的授予36.合同授予标准36.1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条规定确定的成交供应商。37.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利37.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38.成交通知书38.1在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供应商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成交结果。38.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9.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八、其他40.成交服务费40.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前向采购标代理机构交纳41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壹佰元整)的成交服务费。备注: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缴纳成交服务费,否则代理机构有权上报相关监督部门,纳入投标企业信用考核,若致使成交供应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或对其产生其他不良影响代理机构概不负责。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山东尚美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威海路支行账号:206511068526联系电话:0633-877735940.2如果成交单位没有按照本须知第40.1款的规定去做,采购人将取消该成交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41.质疑和投诉41.1质疑41.1.1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被质疑人提出异议。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1.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是参与或者潜在参与所质疑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3)在质疑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4)质疑书应当符合本章第40.1.4项规定;(5)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1.1.3未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41.1.4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并按照被质疑人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质疑书副本。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住所、电话、邮编等;(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4)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41.1.5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1.1.6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1)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2)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数量;(3)成交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4)预中标供应商情况;(5)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41.2投诉41.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1.2.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本次政府采购的当事人;(2)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内;(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处理的。41.2.3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及相关证明;(2)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3)具体的投诉事项、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4)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5)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41.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41.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42.知识产权42.1磋商报价应包括所有涉及到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所有费用。42.2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合同项下的设备、软件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供应商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43.踏勘现场43.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时间、地点等),踏勘本项目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了现场,对本招标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43.2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及所发生的自身费用。43.3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及结论概不负责。43.4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方可踏勘目的而进入采购人的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附件综合评分法细则一、评分说明1.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或评分所需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的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字并注明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计分)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单项证明材料内容必须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或未明确列明的不得分。2.分数列分值是指供应商在某评审项目中在该项目所能得到的最高分;评分(包括计算)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下同)。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4.技术评标总得分为各评审成员技术标打分的平均值。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1)评分超出其评审标准中该单项的分值范围的;2)评分明显不合理的;3)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4)其它违反评审细则规定要求评分的。6.磋商小组成员采用记名评分的方式,在评分表中的任何改写处,均必须由该评分人员小签。7.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或成交供应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方法、标准细则详见本须知附表《综合评分法细则》。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本项目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9.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综合评分法细则附表评审项目分数评审要素商务标30分磋商报价3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法计取)。若供应商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即为无效报价,若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本项目废标。注: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通过网络在15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说明不合理的,评审小组对其认定为恶性竞争,作无效报价处理。技术标70分总体实施方案12①施工方案具体完整,②关键技术工艺理解深刻,③对重难点问题解决方案合理可行。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4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2分。某项无相关内容表述的,其对应项不得分。质量保证措施16①选用设备材料可靠优良,②质量保证措施详完整,③针对本工程的通病治理措施合理可行,④质量保修承诺详尽周到。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4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2分。某项无相关内容表述的,其对应项不得分。安全保证措施10①安全保证措施合理得当,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可靠先进。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5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2分。某项无相关内容表述的,其对应项不得分。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10①进度计划编排合理可靠,②关键节点控制措施科学可行。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5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3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2分。某项无相关内容表述的,其对应项不得分。机械及人员配备情况12分①劳动力(技术力量)配备充裕可靠,②机械设备及专用工具配备充裕可靠。每有一项势突出,得6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4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3分。某项无相关内容表述的,其对应项不得分。施工现场布置10分①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科学合理,②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等保障措施合理可行。每有一项优势突出,得5分;每有一项优势不够突出但能顺利完成项目,得4分;每有一项存在瑕疵但勉强能够完成项目,得3分。某项无相关内容表述的,其对应项不得分。注:1、为方便评审,请供应商将得分项对应页码索引附在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502000160第三章一、工程概况:项目说明、采购内容本工程为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二、招标主要内容工程量清单、图纸:(另附)施工方案:(一)结构加固工程1.屋面加固:增加60mm×80mm热镀锌方管(壁厚3mm)六道,锚固于原檩条;屋面局部渗漏处理,更换破损屋面板,打胶封闭;2.墙体加固:采用100#槽钢双面加固裂缝墙体,间距2米,贯穿螺栓固定;增设φ150圆形空心钢柱(Q235B,壁厚5mm)4根,下设独立基础;3.裂缝注浆:对墙体裂缝进行高压注浆(高强度聚氨酯),表面打磨处理。(二)装饰装修工程1.墙体工程:拆除原有隔墙,新建加气混凝土砌块墙体(厨房区域);轻钢龙骨双层石膏板隔墙(非厨房区域),外贴A级防火冰火板;2.地面工程:拆除原地面砖,重新铺贴800×800防滑全瓷地砖;3.吊顶工程:厨房、切配区采用蜂窝铝板吊顶;其余区域采用600×600硅酸钙板吊顶;4.墙面装饰:厨房区域贴300×600瓷砖,其余区域批刮腻子、涂刷乳胶漆;5.门窗工程:安装铝合金门窗、甲级防火门、防火窗。(三)安装工程1.给排水系统:室内外排水管道敷设(UPVC、HDPE管);冷热水管道(PPR管)安装,含阀门、水表、洁具等;2.电气系统:配电箱、照明、插座、开关、弱电管线敷设;LED平板灯、吸顶灯安装;3.暖通系统:接入院区中央空调以及安装风机盘管等设备。(四)其他工程1.拆除工程:原有墙体、地面、管道、门窗等拆除及清运;2.零星工程:室外沉淀池、台阶砌筑、墙体封堵、开洞等;3.外墙涂料:清理、腻子找平、涂刷乳胶漆。(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5020001602.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挡、安全标志,保持整洁有序;3.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医院正常运营及患者就医环境;4.遵守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三、预算总金额:410000.00元。四、保修期:24个月,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特殊施工部分质保期,参照行业最高标准执行(供应商可提报更优惠的工程保修期)五、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六、质量要求:工程质量需达到合格标准,并通过医院及相关管理部门验收;七、技术标准: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要求。执行但不限于下列标准规范,有最新替代,标准规范的,优先执行最新标准或规范。八、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施工完成验收合格,付至合同的70%,在审计结算完成后付至审定值97%,剩余3%质保期后一次性无息支付。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投标报价应包括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并考虑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全部构成内容,并对其所报投标价格负完全责任。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磋商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本项目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九、其它要求1、施工必须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等相关国家规范;2、材料需符合环保、防火要求,并提供合格证明;3、中标后,中标单位需出具加固部分的施工详图(施工详图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出具);4、水电安装需符合国家现行安装规范,并通过验收。注:在实际施工过程中,部分具体工艺、局部布局、材料选用或设备安装等未详尽表述的细节,可能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采购人在使用功能、医疗流程、卫生安全规范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进行必要的优化、调整或确认。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政府采购工程合同(范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乙方:签订日期: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502000160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所需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经以SDGP371102000202502000160采购文件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确定(承包人)为成交供应商。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技术标准和要求;(七)图纸;(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九)其他合同文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及以上标准五、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502000160(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六、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施工完成验收合格,付至合同的70%,在审计结算完成后付至审定值97%,剩余3%质保期后一次性无息支付。七、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八、施工日期、地点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合同工期日历日。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十、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份,承包人份,代理机构份。十一、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502000160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2000202502000160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047-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发包人、承包人共同书面确认的,与工程有关的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047-01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驻现场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发包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驻现场办公室;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项目经理及承包方的工作人员。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在施工中须发包人解决的问题应本着“文来文去”的原则,应至少提前3天,且以不影响工程推进的时间为原则发文给发包人,口头汇报不作依据。承包人发文应有标准固定格式,规范的文件编号,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经发包人代表签字认可后生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047-01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包括施工道路开口、绿化移植、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等设施等),以上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其费用不再单独计取。(2)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场外运输要合理组织车辆,并按照相关要求安装自动冲洗设备,对出入口门口硬化至市政道路等,承包人在本合同工程投标时已综合考虑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因素,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其费用不再单独计取。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综合考虑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因素,并承担相关费用,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发包人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承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其费用不再单独计取。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实际完成且应予计量的工程量计算;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发生偏差,相应综合单价不变。。2.发包人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047-01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对本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现场管理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协调各有关单位工作、参加各分部分项和单位工程的验收工作及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2)负责审核工程开工报告、工程进度与有关工程量的确认、审核工程进度款支付手续、审核工程结算资料、报审报验资料及技术资料的签批审核。(3)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工作人员按本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管理。发包人代表可授权其他人员代表自己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发包人代表授权人,在发包人代表授权的范围内向承,包人签发的函件,与发包人代表签发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此有疑问时,可以函件提交发包人代表进行确认。(4)发包人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农名工工资支付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支付存在问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承包人负责以承包人的名义申请施工用电接火、挂表及电费交纳,所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用水、通讯线路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2)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除发包人已提供的外,其余施工所需的交通条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3)承包人负责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等的保护工作。(4)上述承包人承担的事项,相关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因临时用电接电手续比较繁琐,在临时用电接通前承包人应采取从周边接临时电源或发电机等措施,不得因此而耽误工程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及费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全接受项目现场条件,确保按时开工建设,不再以施工用水、用电、临设、现场交通状况、场地现状等任何事宜向发包人提出费用及工期补偿。承包人已自行踏勘现场,充分认识现场情况,场地内现有渣土、垃圾处理费用,除发包人另行安排外,该项由承包人负责清运并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应有防备临时断电措施,现场配备备用发电机,在临时断电时能够提供施工电力,否则由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047-01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配备备用发电机的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承包人在本合同工程投标时已综合考虑以上费用及风险因素。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完整的满足要求的设计、采购、施工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纸质和电子版),存放于工程现场,便于随时查阅和有效控制,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竣工图、完整的技术资料等;。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验收完成7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加电子版(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需随时清除工地、工地附近道路及建筑物内一切废料、垃圾、非必要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工具及其它设备,以确保工地安全、整洁、有序。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之前,承包人应拆除并清理临时硬化道路、临建设施、临时办公室及其附近道路,所有废料杂物等,并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的卫生清洁(包括所有的墙身、地面、门窗、管道等),做到无污染、无垃圾、无损毁。上述所有清理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047-01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4天。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长驻现场,不得兼职,原则上不得变更,若项目负责人离开现场一天以上,应经发包人代表批准,并指定现场有决策权的负责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并要求其在限期内提交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逾期未提交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或解除施工合同。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生一次扣减其合同价款10000元,发生两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生一次扣减其合同价款5000元,发生两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更换,否则按500元/人/日次支付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发包人经同意,发包人代表认可后方可离开,每月累计不得超过6天。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的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但发包人的批准,不免除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的责任,,。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生一人次扣减其合同价款10000元,承包人应立即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管理人员。发生两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500元/人/日次支付违约金。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如若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视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分包人资质、付款及责任等执行本合同约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执行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047-01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现场发现未经发包人同意的第三方进入现场施工,发包人有权采取勒令停工、责令退出现场或发包人单方解除合同等行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支付违约金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6.2.2。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合同通用条款。承包人必须采取措施对现场的所有工程(包括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及材料、设备等进行有效保,护。承包人的后一道工序必须对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进行有效保护,如果承包人的后一道工序对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造成污染、损坏,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处)理及赔偿。承包人的后一道工序为发包人直接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应做好明确的移交工作,因该移交工作不清,造成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直接,采购及承包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及设备等,由承包人进行保管,不再计取保管费。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047-01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1)对于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由于承包人原因验收两次仍不能通过,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每项次20000元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将工程实体的100%部位进行实测实量。(2)发包人、监理人在当月的质量检查中发现承包人同一类质量问题重复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每项次1000元的违约金。(3)承包人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有明确的技术交底且签认手续齐全,在施工完成后有完善的交接检验制度且签认手续齐全。否则,每发现一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4)承包人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修复,若无法修复,发包人有权另外委托其他单位修复,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每项10000元的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5)承包人应负责所有的在建工程、成品保护工作,如出现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并且发包人有权视损失程度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6)隐蔽工程未经或未通过验收,承包人私自隐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且每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7)承包人进场材料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私自使用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拆除或返工,并且每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8)承包人应确保工程交付前,房屋内的平面尺寸、层高、净高等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如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每处每超出1cm(不足1cm,按1cm计算)扣除违约金500至10000元。(9)对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及违约金的认定,经发包人、监理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发包人有权从任何一次付款中扣除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5.1.2本工程最终交付标准应符合国家、行业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所在地验收的各项强条规定,达到现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合格标准,满足工程所在地建设项目各类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工程项目配置标准》、《材料品牌表》、《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图集》、《建设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标准图集》等规定。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047-01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12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2014年3月日照市建委及质监站下发的《日照市建筑施工安全实用图册》及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以上等级;政府及行业主管机构等部门组织的观摩、考察等活动中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及监理人要求执行相关迎检工作。承包人工地在各级主管部门的检查中,被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超过3条的,每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不低于1000元。如果本工程因安全问,题被媒体曝光或被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通报,每曝光或通报一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1)承包人报价应包含为施工及人身安全而采取的措施费用;必须保证安全施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特别是安全用电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在整个工程施工中确保安全生产。(3)承包人施工期间要对施工现场及周围属施工现场区域内通行的车辆和行人提供必须的安全通道和安全防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做好疫情防控管理,严格执行发包人公布的《疫情防控方案》、《疫情应急预案》的每一项要求,配合落实发包人制定的疫情防控制度的每一项条款,并制定落实内,部疫情防控制度,确立责任人,如若因承包人原因未配合发包人做好疫情防控,产生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6.1.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承包人应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有全面责任,由于承包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承包人原因造成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及一切损失。(2)承包人应负责对工程、现场或场地临近发包人正在使用、运行、或由发包人用于生产、生活的建筑物、构筑物、生产装置、设施、设备等,设置隔离设施,竖立禁止入内、禁止动火的明显标志,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承包人现场人员须遵守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因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的安全规定和位置范围限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原因给发承包双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伤害,由承包人负责。(3)承包人应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疫情防护不利造成损失和后果由承包单位负责。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047-016.1.3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1)现场保安责任的约定: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负责现场保安管理。现场保安工作的责任主体为承包人,承担现场保安责任,负责与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2)保安区域责任划分及双方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的约定:承包人保安区域为承包项目全部区域(包括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占用的区域)及与该项目有关的办公、生活、运输、操作等区域;承包人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由承包人编制,并于开工后7日内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审批。(3)现场保安责任自承包人进入现场至移交小业主期间的现场照管、维护维修、防火、防盗由承包人负责,移交之后、集中维修结束之前的所有现场水电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承担。(4)承包人要严格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确保不发生集体上访事件,不得发生群体斗殴事件,不发生盗窃、杀人放火等各类刑事案件等,如果发生上述及相关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适情节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人民币2万-10万元的违约金。(5)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工程开工后7日内承包人编制有实效性的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报发包人审批,每延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6)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的保卫人员每天24小时在现场值班及巡视,以保护工程运送至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现场办公室的安全。因承包人安全保卫失责等引起的偷盗、损坏等,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7)承包人对进入现场的人员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负责。(8)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包括其分包人的现场;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并承担相关费用,其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制订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订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应贯彻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2、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控制扬尘,达到国家、省、市有关扬尘治理的相关要求。3、承包人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承包人应当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047-01承包人要确保文明施工,应按照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文明施工规定和合同附件《日照市建筑施工安全实用图册》、《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标准图集》、《日照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和措施》、《建设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工地围挡文化宣传内容》等要求进行安全管理、安全防护、扬尘治理、围挡设置和文明施工,如未进行设置或设置不到位,发包人将扣除相应费用,并按照管理规定给与处罚,直至承包人完全按照管理要求文明施工。(1)承包人场外运输、施工场区的出入口设置等应按照日照市政府日建发【2017】16号《关于印发市区建筑垃圾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合理组织车辆,并按照相关要求安装自动冲洗设备,对出入口门口硬化等,专人负责场区周边的卫生保洁维护,外运车辆整洁卫生、运输途中无洒落和污染、并确保运输安全。承包人在本合同工程投标时已综合考虑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因素,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2)外运车辆提前到日照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办理申请,到交警部门办理临时通行证、缴纳相关的规费等。外运车辆均要达到国标并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和管理规定。(3)承包单位负责自行协调公安、交警、执法、渣土办、国土等部门,发包人配合承包人盖章并出具有关证明。(4)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知会发包人、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严格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并且由此发生的费用及违约金由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所需一切证件(包括夜间施工,证)由承包人及时自行办理。如发生扰民和民扰自行妥善处理,费用及违约金由承包人负责。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根据现场和承包人人员、设备等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不得突破总工期和阶段验收计划,进度计划和方案作为实施和验收的依据,施工方案不得作为增加费用的理由;2)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中采取可靠的措施减少对相邻工程施工的干扰影响和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并在施工组织中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周边地区的污染及影响;3)施工单位要对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和安排充分重视,科学组织、管理到位,劳力资源充足,农忙及节假日承包人要保证人员投入,并提前上报农忙时劳力保证措施,否则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4)项目实施过程中都应配备的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和仪器;5)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包含上述内容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其他未明确的内容承包人结合项目概况自行编制。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047-01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发包人接到承包人报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各工期接点不得迟于合同工期接点规定)后7日内组织审核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协商要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可以顺延工期,费用双方协商。2、因现场拆迁原因,工程可能局部无法施工,对于无法施工部分的工期自工程具备施工条件开始计算。具备施工条件的区域承包人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证工程先行施工,工期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对于无法施工的区域,承包人应合理安排现场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和材料等,由此造成的窝工、材料价格上涨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对于上述问题承包人在工程投标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合理报价。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照本条节点工期的约定,拖延一天按合同固定总价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超过5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超过10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管理团队或解除合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0%。项目名称:日照市中心医院病员食堂改造工程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GP371100000202402000047-01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内,要求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均应达到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中最高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履行。有最新替代标准规范的,优先执行最新标准或规范。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应提供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并向发包人提交相应进场计划表,且投标时已根据相关规定及工程需求全面综合考虑,所发生费用包含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病员食堂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