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洁服务招标公告(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2025)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21 13: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1001369
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5 万元
最高限价:60.500000 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A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
1
包括不限于门诊病房、室外环境保洁、绿化养护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0.5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为1 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 ①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备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内容的服务能力。 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12-27 09:00:00至2026-01-05 17:00: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须在2026年1月5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投标备案成功的,视为未依法获取相应标包的招标文件,不具备投标资格。备注:网上投标备案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21 13:30:00(北京时间)
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2026年1月21日上午13时30分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线上答疑等活动。 3、接收异议联系人及方式:叶老师联系电话:0632-3068263,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632-316803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
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2666号
联系方式:0632-30682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 号市民中心北二区
联系方式:0632-3168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632-3168033
交易公告.pdf
枣庄市中医医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pdf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号:SDGP370400000202501001369)采购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采购代理人:,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5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6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32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38第六章投标文件部分格式---------------------------------------------42第2页共71页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2113: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1001369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60.5万元最高限价:60.5万元采购需求: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保洁服务1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门诊病房、室外环境保洁、绿化养护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0.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①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备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内容的服务能力。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第3页共71页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2月27日9时00分至2026年1月5日17时00分,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3、方式:投标人须在2026年1月5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投标备案成功的,视为未依法获取相应标包的招标文件,不具备投标资格。备注:网上投标备案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6年1月21日13:30(北京时间)2.开标时间:2026年1月21日13:30(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2026年1月21日上午13时30分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1。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线上答疑等活动。第4页共71页3、接收异议联系人及方式:叶老师联系电话:0632-3068263,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632-316803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2666号联系方式:0632-306826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号市民中心北二区联系方式:0632-31680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老师联系方式:0632-3168033第5页共71页第二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2采购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4采购内容服务内容:包括不限于门诊病房、室外环境保洁、绿化养护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5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7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规范、标准和采购人的要求。8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备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内容的服务能力。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时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章):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相应证明文件);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期限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三个月内,且在基本开户银行规定的有效期内)等。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0资格审查方式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其相应原件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后制作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定。(4)政府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的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将声明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后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定。11投标保证金无12发标时间地点及踏勘现场发标时间: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1月5日发标地点: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踏勘,不统一组织13不见面开标要求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等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间之前提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每个解密或签章环节给予30分钟的解密(签章)时间,逾期未解密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投标文件退回,规定时间内未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确认视为默认对本次开标过程无异议。2、各投标人请务必认真阅读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相关业务流程和《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以免影响正常交易。如因网络环境较差、电脑未正常设置、个人操作不当或电脑设备出现故障等原因导致未能参与开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技术咨询电话:新点官方客服4009980000,0512-58188535。14电子化招投标①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投标人需按“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辅助评审。②电子投标文件应当按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③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纸质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递交①递交时间:2026年1月21日13时30分前(北京时间)。②递交方式:网上上传递交。③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递交,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开标开标时间:2026年1月2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17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8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联系人:叶老师联系电话:0632-3068263代理机构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632-3168033技术支持:40099800000512-5818853519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在10日内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后采购人一次性无息返还。20采购控制价本包的采购控制价为:人民币60.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本包的采购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标。21付款方式本项目服务费按月支付。合同签订且服务期满一个月后,中标人次月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凭证后,采购人30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次月出具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30日内结清服务费。2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与使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http://credit.shandong.gov.cn)。对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23信用承诺制①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要求,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可提供承诺书(详见第六章);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③投标人对所提供的所有《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承诺或声明,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予以处罚。2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中标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信用担保和合同融资专区”了解详情。25本项目标的对应所属行业本项目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物业管理划型标准如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6重要提示重要提示:投标人在上传投标文件后,请务必使用交易平台提供的模拟解密功能,进行模拟解密,确保模拟解密成功。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26重要提示备注说明: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枣庄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执行)。2、如如因网络信号弱、电脑环境未正确设置及个人操作不当或电脑设备出现故障等导致未能参与开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技术咨询电话:新点官方客服4009980000,0512-58188535。4、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为保证开标的顺利进行,建议投标人留出充足的时间对电脑进行调试。5、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代理端启动解密后,投标人端口收到在线解密的消息。在解密倒计时(30分钟)内输入密码进行解密(插入CA锁)。注意:投标人解密完成后无须其他操作,请耐心等待开标后续流程。6、开标记录表签章:唱标结束后,代理端开启签章程序,投标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签章。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签章确认,视为默认对本次开标过程无异议。7、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8、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前将对标书雷同性进行分析,对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下载招标文件的MAC码、IP地址和上传投标文件的MAC码、IP地址等内容进行对比,对以上内容有一项或多项相同的投标人均将按无效标处理。注:1、本招标文件中所有对项目的描述仅供投标人在报价中参考,其目的是使投标人对采购内容有一个相对充分的了解,实际的采购情况可能发生出入。因此,本招标文件中有关项目的描述不能成为今后投标人在供货和服务过程中索赔的依据。2、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可能影响成本变动的各种因素。第9页共71页二、投标须知1、项目说明1.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具体服务内容、标准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1.2本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在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下,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一家服务商。2、招标文件2.1投标人应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从他人处复制招标文件或无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应作保密处置,不得向他人泄露招标文件的任何内容。2.2采购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的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不足15日的,或者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取得招标文件后24小时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2.4招标文件的澄清2.4.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2026年1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邮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邮箱地址:zyyyzcb@163.com,同时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发往:ggzyjyzx@zz.shandong.cn)。采购人将在第10页共71页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将答复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但是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不再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收件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632-31680332.4.2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采购人都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澄清。澄清文件一经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成功,视作投标人收到。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5招标文件的修改2.5.1招标文件的修改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所有投标人,修改文件一经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成功,视作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5.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2.5.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第11页共71页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备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内容的服务能力。3.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3.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投标人存在3.3.3款中规定的失信情形须主动回避,否则其投标为无效标,并上报财政部门要求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追究其相关责任。3.4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有说明力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评标时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章):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②营业执照;③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相应证明文件);④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期限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三个月内,且在基本开户银行规定的有效期内)等。第12页共71页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4、投标报价4.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根据采购内容及采购人要求填报月全费用报价和年度全费用总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包括采购范围内的全部服务的所有费用,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内保洁服务费、人员工资、工装及培训费、人工费、差旅费、工具、设备设施、劳保、办公用品、不可预见费、耗材、利润、税金、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等一切费用和风险。凡投标人在报价中未予考虑但又为提供服务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4.2投标人应根据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项目实际情况等,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项目投标报价。4.3本次投标为一次性报价,且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标。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恶意竞标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标处理。4.4投标人根据采购清单自行填写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4.5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报价产品,须折合人民币计入投标报价中。4.6确定为中标人后,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4.7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对每一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投标报价小写与大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正;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8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5、投标文件的编制5.1要求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第13页共71页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如果投标人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示其差异,否则视为投标人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5.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组成。A、商务标的组成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报价一览表(2)投标函(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5)法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报价明细表(7)投标报价分析表(8)投标人企业概况(包括企业组织机构、技术设备、技术人员、财务状况及近年来企业经营情况和获得的荣誉奖项等);(9)资格后审文件的组成(不限于以下资料,按顺序制作,每项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①营业执照;②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相应证明文件);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⑥经第三方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开具期限为截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三个月内,且在基本开户银行规定的有效期内)等。第14页共71页(10)信用记录声明(1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名单(12)本项目负责人及主要专业人员简历表(13)投标人近三年来承接且已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表(后附合同扫描件等,须加盖电子公章)(1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和资料。(包含所有评标时涉及到的证书、证件、业绩合同的扫描件等,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公章,否则无效)。B、技术标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①技术条款偏离表;②服务实施方案;③日常管理制度;④应急预案;⑤物资装备计划;⑥服务团队及人员培训考核方案;⑦合理化建议;⑧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属实。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合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于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6.2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第15页共71页6.3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的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6.4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签名、加密、递交投标文件。签名和加密必须使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加密、递交投标文件。签名必须使用“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数字证书。6.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人须知规定制作及加密的,采购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解密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解密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6.6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封面、报价一览表、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加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其它投标内容也应按要求盖章或签署。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无效。6.7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除非是根据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指示修改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6.8开标地点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开标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按照前附表第15项执行。(3)采购代理人拒绝接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4)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文件上传功能;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无效投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第16页共71页行承担。(5)投标人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备案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6.9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的规定制作、加密和标记,采购代理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解密的责任。6.1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7、投标有效期及投标费用:7.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日。7.2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7.3评审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承担,向评审专家支付。8、诚信记录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将其失信行为上报至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放弃投标的;(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的。9、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须在3日内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的10%作为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后采购人一次性无息返还。第17页共71页10、开标10.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网上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CA锁参加网上开标会议。10.2开标程序开标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有关监督部门进行监督。主持人按以下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宣布开标会议纪律及注意事项;(3)宣读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姓名;(4)公布投标人名称、递交状态、文件状况;(5)采购代理机构启动解密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其投标文件。(6)标书解密人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二次解密,当众开标。(7)唱标人按照交易系统显示的正顺序当众唱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8)投标单位对开标过程有无异议,如无异议请投标单位在开标记录上签章确认,如有异议请提出,由记录人在交易系统上作出记录(能当场解答的应当当场解答,不能当场解答的应告知异议人);(9)开标结束。(10)采购代理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第18页共71页(11)评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通讯畅通。须投标人澄清的,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澄清。1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制作、签署、上传、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或提供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等不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4)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控制价的;(5)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6)未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子设备编制、打印加密或者上传的;(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存在大篇幅高度雷同,且无法合理解释的;(1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领取报酬的;(12)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由同一人签字的;(13)未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14)其它涉嫌串通的情形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2、采购代理人应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13、评标第19页共71页13.1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13.2(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商务、资信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2)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并做出评价,评标委员会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13.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可以要求有关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部分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13.4评标专家负有下列义务:(1)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地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2)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须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3)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在评审活动中,评审意见与其他评审专家评审意见有显著差异时,有义务向监督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作出正确合理的书面说明。(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13.5评标报告(评标结论书)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报告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阐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报告并以附件的形式记入评标报告。13.6如出现投标人围标串标、串通投标报价、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投标人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在征得监督部门及采购人同意后有权停止评第20页共71页审,否决所有投标,并按废标处理。13.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仅作出承诺的,不予接受)。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作为无效标处理。14、定标14.1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审,分别计算出投标人综合评估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选;投标总报价也相等时,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选。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评委记名投票,得票多的优选。中标人放弃中标,未能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为相应包的中标人,也可以对相应标包重新采购。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14.2无论中标结果如何,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不予退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都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要求对评标、定标情况和未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14.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中标公示并由采购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15、授予合同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上传至预算一体化平台。16、质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有关规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第21页共71页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书格式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提供。相应文件Word版本及盖章扫描PDF版本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件:ggzyjyzx@zz.shandong.cn、采购人电子邮件:zyyyzcb@163.com。16.1质疑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人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以及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诉求;(4)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附翻译人员签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5)提出质疑的日期。16.2按照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数量提供质疑书,并应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6.3除书面形式外,其他任何方式的质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接受和回复。16.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但答复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6.5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17、投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质疑第22页共71页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17.1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事项已依法进行了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3)在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4)属于同级财政部门管辖;(5)同一投诉事项未经任何财政部门投诉处理;(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17.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标人数量提供投诉书。17.3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以及与投诉事项相关的诉求;(4)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提起投诉的日期。17.4投诉书应当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监督管理部门:枣庄市财政局地址:枣庄市财政局新城办公大楼联系方式:0632-315607617.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财政部门不予受理。投标人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或投诉的,采购人可以提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第23页共71页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18、法律责任(1)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②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③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④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⑤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⑥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第①至⑤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2)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①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②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③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19、知识产权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投标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投标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招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第24页共71页20、关于中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20.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本应作无效或废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者其他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评标委员会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随时视情形决定该投标无效,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纠正措施;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补救、纠正措施等承诺,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通过补救、纠正措施仍不能够满足采购文件或者采购人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出具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的复审结论,并予以废标,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人投标无效、废标或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的,采购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予以废标,由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中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采购文件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由采购人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出现上述情形的一切损失均由被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承担。20.2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未被发现,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若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包括:予以无效投标、废标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的),维持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必须出具维持中标结果以及是否要求提供特别担保金的书面意见,评标委员会可以维持既定结果并要求中标人出具提供特别担保金承诺,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中标人拒绝提供特别担保金、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或者采购人不同意维持中标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决定取消中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者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21、解释权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人的书面解释为准。第25页共71页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第26页共71页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主要负责门诊病房、室外环境保洁、绿化养护等服务,以上服务区域以现场察看及院方指定范围及标准为准。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二、采购内容及人员配备序号服务内容岗位人数采购控制总价(万元)1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医疗废物处置病房6门诊2外环境洗地绿化电梯玻璃工60.5夜值消杀、疏通下水道老办公楼制剂室急诊针二名医堂(包含周边绿化)学生公寓备注:投标人须在配备人员中须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医院对接和管理。三、服务要求1、根据医院9S管理要求第27页共71页(1)确保服务标准不低于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做到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标和定罚服务方案详尽明确。(2)配备清洁消毒器具耗材和卫生保洁设施设备包括拖布(或地巾)及抹布、垃圾袋等,满足医院需求,不仅限于一次性投入,还包括其用完耗尽和破损陈旧后的免费更新,确保其美观,整洁,可用,并按9S规范做到分色分区,定位定置安全暂存管理和分类分批清洗消毒。指示说明标识和操作维修记录完备准确,足额配备服务人员劳保防护用品。(3)污物间,布草间,物料间,洗涤间,卫生间,开水间等各项工作部位和管理区域安全、清洁、有序协调,并确保无任何与服务无关物品,采用9S管理工具进行现场管理。(4)同时制定出标准化手册(包含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作业标准等)。保洁公司要针对员工制定出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奖惩制度。奖罚分明。实行人性化管理。利用管理规章健全的制度、符合医院院感要求,营造整洁,安全舒适的医院就诊环境,提高患者及医护人员对医院环境的满意度。2、具备扫、洗地机、工具车、管道疏通工具、拖把清洗机等必要工具,满足医院院感清洁标准需要。所有设施设备维护要求及时,正常的设备巡视检查要求责任到人,按时检查保证设备的完好运行,对于突发性设备事故要求30分钟内进行积极有效的抢修,体现服务保障工作的优质,高效,低耗,安全。3、所有保洁人员能够较快响应本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服务要求并进行全面严格的培训。4、保洁服务人员实行全员考核及考勤,考核考勤结果直接与保洁服务费挂钩。因事请假人员必须及时上报给管理办公室和护理单元护士长,如未及时上报请假,一经发现将加倍处罚。5、保洁工作形式定时定点和流动保洁相结合,实施驻守保洁消毒、专项保洁消毒。(1)驻守保洁消毒日常保洁(循环即时)、巡视保洁(巡回实时)、终末消毒(据实及时)、周期保洁(按约)、死角清理、大扫除、烟头小广告清理等,按规范和标准开展感控重点科室、区域、环节的清理清洗和物表消毒,按时完成环境消杀和卫生防疫工作,符合医院院感防控规定要求。(2)专项保洁消毒a.普通区域:室内外地面保养、冲刷清洗等机械化养护。门窗玻璃清洁、非医疗不锈钢设施表面上油保养、天花板及室内外立面清洁、室内外高空除尘、均确保清洁光亮。b.特殊区域:特殊区域按需进行,专项保洁消毒频次不低于普通区域。第28页共71页6、清洁、消毒原则(1)应遵循先清洁再消毒的原则,采取湿式卫生的清洁方式。(2)应根据风险等级和清洁等级要求制定标准化操作规程,内容应包括清洁与消毒的工作流程、频率、使用的清洁剂与消毒剂名称、配制浓度、作用时间以及更换频率等。(3)应根据环境表面和污染程度选择适宜的清洁剂。(4)有明确病原体污染的环境表面,应根据病原体抗力选择有效的消毒剂,消毒产品的使用按照其使用说明书执行。(5)清洁病房或诊疗区域时,应有序进行,由上而下,由里到外,由轻度污染到重度污染。(6)实施清洁与消毒时应做好个人防护。(7)工作结束时应做好手卫生与人员卫生处理,严格执行洗手时机,两前:接触患者前;清洁操作前。三后:暴露患者体液风险后,包括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辅料等之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包括接触患者周围的医疗相关器械、用具等物体表面后。(8)对高频接触、易污染、难清洁与消毒的表面(如电梯按钮等),应采取屏障保护措施,用于屏障保护的覆盖物(如塑料薄膜、铝箔等)定期更换。(9)不应将使用后或污染的擦拭布巾或地巾重复浸泡在使用中清洁剂和消毒剂内。四、保洁作业内容(1)作业范围:地面(含各种材料面层)、顶面(含各种材料面层)、墙面(含各种材料面层)、楼梯、扶手、各种标牌、贴脚线、墙角、垃圾桶、门窗、玻璃幕墙、进出风栅格、灯具、水池、瓷砖、洗脸盆、坐便器、淋浴房、卫生间、公用通道、护士站、办公室、治疗室、值班房、机房、开水间、饮水机、家具、设备带、床头柜、床、痰盂、陪护椅、画框、栏杆、沙发、茶几、候诊椅、消防设施、软门帘、卷帘、电梯、诊室、诊疗场所、楼顶平台(雨棚)和停车场等。(2)三米以下的室内外立面清洗保洁。(3)生活垃圾清运,收集清理市中院区各临床科室医疗垃圾,生活、医疗废物桶清洗消毒。医疗垃圾的收集清理和处置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且采购人保留索赔的权利。(4)专项作业:1)玻璃窗每月擦一次,动态保洁。2)花岗岩、大理石墙面、地面定期清洗;地毯每半年清洗一次。第29页共71页3)围栏玻璃每月清洗一次。区域内所有卷帘每年清洗一次。五、保洁服务总要求区域内所有空间:地面(含各种材料面层)、顶面(含雨棚、网架等各种材料面层)、墙面(含各类材料面层)、台面、设备带、窗帘、床围、开关面板、家具、器材表面、楼梯、扶手、各种标牌、贴脚线、墙角、门窗、玻璃、进出风栅格、灯具、机房、软门帘等要求:无积尘、无蛛网、无油渍、无痰渍、无尿渍、无水渍、无烟蒂、无小广告、清洁光亮。垃圾桶、烟缸、痰盂要求:按时清倒、洁具外观无痰渍、无污垢、清洁光亮,痰盂按要求消毒。水池、便池、洗脸盆及台面要求:无积水、无污垢、无尿垢、清洁光亮;下水管道正常。厕所、污物间、过道、楼道、电梯厅、要求:无积水、无杂物、物品摆放有序。厕所无尿垢、无粪便、无异味、垃圾及时清理。病人出院后所有用品(床头柜、床等)按要求清洗消毒。区域内的地面定期清洗;地毯每半年清洗一次。区域内的所有门庭台阶、庭院地面整洁,窗明几净。按院感要求规范清洗消毒医疗废物桶;生活垃圾收集及时,清运规范,实行桶换桶收集与运送,杜绝抛洒滴漏现象。配合医院做好控烟工作,1、制定控烟巡查员工作记录本;2、对院内管辖区域进行监督巡查;3、发现区域内有吸烟者,及时劝阻;4、控烟员正确佩戴控烟标志。标准细化:1.1楼内保洁1.1.1楼层通道和电梯前厅,每日清洁2次,每日湿拖1次,保持干净整洁;楼梯台阶每周清洁2次,每周湿拖1次,干净整洁;1.1.2楼梯扶手、窗台、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每周清洁2次,栏杆每月清洁2次;1.1.3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2月清洁1次;1.1.4楼内共用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玻璃明亮,目视干净;1.1.5室内窗帘、床围等布艺物品根据清洁情况按需清洗。1.2外围保洁1.2.1道路每日保洁2次;雨雪天气及时清扫主要通行道路,方便出行;1.2.2绿化带每日保洁1次,秋冬季节或落叶较多季节增加保洁次数,目视无杂物,花坛表面洁净无污迹,定期修剪花草、树木等;1.2.3休闲设施每2日擦拭1次,每2周刷洗消毒1次,设施表面干净;1.2.43米以下庭院灯、草坪灯每2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第30页共71页1.2.5标识、宣传牌、信报箱、景观小品每2周清洁1次,目视干净;1.2.6天台、明沟、上人屋面每2月清洁1次,排水顺畅、无垃圾堆放;1.2.7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每日清洁2次;每周1次对公共卫生间进行消杀。1.3垃圾收集与处理1.3.1垃圾按采购人指定的路线及时间及时的收集并记录,运输时地面无散落垃圾、无垃圾外溢、无污水、无明显异味;1.3.2垃圾集中存放,专人管理、定时及时外运,并做好交接记录;1.3.3垃圾转运车每日清洁1次,每周消杀1次。1.4卫生消杀蚊、蝇、蟑螂滋生季节每月消杀2次,其它根据季节和当地情况制定具体计划;灭鼠每季进行1次,无明显鼠迹。六、保洁人员要求1、服务人员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杜绝使用精神异常患者、仇视社会言辞行为过激者、举止行为不良及酗酒滋事者及传染病患者。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精神饱满、诚实稳重、言谈举止文明、不大声喧哗。文明礼貌,尊重他人、态度和蔼、遵规守纪,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保护病人隐私、使用文明用语,具备医院保洁经验,挂胸牌、着工装(包含在保洁服务费内)上岗,掌握相关的消毒隔离基本知识。注: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均需提供岗前证明身体健康的体检报告(上岗前采购单位统一查验),如不能提供,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2、所有服务人员一律经中标人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且均须提供健康证。合同期间保洁等所有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由中标人负责,出现任何问题院方概不负责。3、中标人承揽本项目时,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所有服务人员工资不低于枣庄地区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供应商须按国家、山东省现行社会保险缴纳相关规定为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单位所报人员不需缴纳社会保险,须在投标文件中特别说明。所有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需在投标报价分析表中按岗位或工资档次等具体情况详细列出,格式自拟。4、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出现卫生问题时能随叫随到。5、服务人员不得频繁更换,若约定服务期内人数有变动要求一星期内补齐,凡一星期内未补齐的扣除相应人数费用。七、验收第31页共71页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具体要求,验收相关内容具体参照《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鲁财采〔2021〕25号)执行。第32页共71页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参考格式)4.1签订合同4.1.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4.1.2签订的合同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为基础。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4.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书面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且具有法律效力。中标人应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否则将依法处理。4.1.4中标人不得分包履行合同,否则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当中标人放弃中标结果或者因被质疑、投诉,经查属实或者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由招标人可从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4.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第33页共71页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合同编号:计划编号: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时间:年月日第34页共71页招标人(全称):供应商(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服务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二、服务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服务标准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元;财政专户资金:元;自筹资金:元。七、付款方式□一次性支付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其他支付方式: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第35页共71页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招标人。招标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招标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招标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第36页共71页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招标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签字)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第37页共71页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招标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1.3服务内容:。具体包括:1.4服务的进度安排:。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负责人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招标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招标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招标人应向供应商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图纸、信息等,并给予供应商开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协助,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代表与供应商联系。2.2招标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3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招标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4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2.5供应商为招标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招标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第三条服务报酬第38页共71页3.1计取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招标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招标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3.3服务价款支付:本项目服务费按月支付。合同签订且服务期满一个月后,中标人次月出具增值税发票及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凭证后,采购人30日内支付上月服务费。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次月出具增值税发票后,采购人30日内结清服务费。3.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招标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招标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第四条保密4.1由招标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招标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4.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4.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五条税费5.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六条保证6.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6.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招标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招标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招标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服务为止。第七条服务成果的归属第39页共71页7.1所有提交给招标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招标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招标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7.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招标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八条转让8.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招标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九条不可抗力9.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9.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9.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条仲裁10.1因本合同履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可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0.2除非另有规定,仲裁不得影响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第十一条语言和标准11.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招标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招标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2.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2.4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第40页共71页12.5验收方案(1)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向招标人发出项目验收建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格式见附件1)。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重大民生、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2)招标人应当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意见负责。(3)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项目需求与标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招标人的采购需求制定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招标人自行选择,可以从本单位指定,也可以从同领域其他单位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等邀请;前期参与该项目评审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4)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项目验收职责,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5)招标人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项目验收书(格式见附件2)。确认验收合格的,招标人在验收意见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招标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验收意见中存在验收小组成员其他意见的,招标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6)除涉密情形外,招标人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具体参照《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第41页共71页附件1:政府采购验收通知单供应商: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单位公章年月日第42页共71页附件2: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服务类)采购单位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分期验收是□否□分期情况共分期,此为第期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配备情况安全标准服务承诺实现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合格□不合格□按时□不按时□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格□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单位意见经办人:负责人:(采购单位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注:本表一式肆份,招标人贰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成交供应商壹份。第43页共71页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附件4:考核标准及细则年月保洁工作质量标准及考核细则项目工作标准分值扣分标准扣分原因得分管理质量(30)一、组织管理(10分)1、有工作目标及保洁标准:所有服务区域要定期巡视每日至少1遍,有巡视记录、问题处理措施,每月开展满意度调查和考核。(5分)2、虚心接受保洁区域科室工作人员的督导,服从监管,爱护公共财物。(1分)3、每周培训,有培训内容和记录,新员工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1分)4、有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措施。(2分)5、体现人文服务,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佩证上岗,工作期间不串岗(1分)10根据考核检查中违反的分值项扣除相应的分数岗位管理(10分)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离岗前需与科室、负责人请假同意后填写假条,并安排其他人员满足科室需求,发现一次扣1分。2、对缺岗人员,发现一次扣除当月相应岗位工资并扣2分。3、脱岗、空岗、扎堆聊天发现一次扣1分。4、保洁工作质量不能满足科室及患者合理需求被投诉,一次扣10分,出现三次以上,扣除质量管理全部分数30分。10根据考核检查中违反的分值项扣除相应的分数三、服务设施、工作要求管理(10分)1、各种工具配套齐全、功能良好、及时更新,保洁车摆放符合标准(4分)2、执行周计划、月计划,按流程工作,地巾、抹布执行集中洗消(4分)3、所有保洁区域公示保洁工作流程与工作职责(2分)10根据考核检查中违反的分值项扣除相应的分数工作质量(70)一、地面、物体表面、床单位、门把手、设备带、墙壁、进出风口(20分)1、地面清洁无垃圾、无积水、无痰迹、无死角、物品摆放整齐(5分)2、墙壁清洁无污渍,出风口无固体污渍、无蜘蛛网(4分)3、床单元、门把手、门窗、门框、槽无灰20根据考核检查中违反的分值项扣除相应的分数工作质量(70)尘、无污渍;办公橱、桌椅、清洁无污垢(5分)4、设备带、窗台清洁无污渍,玻璃清洁明亮(4分)5、院区内所有窗帘、隔帘等悬挂布艺保证每年摘挂(保洁)清洗一次,特殊情况随脏随洗。(2分)20根据考核检查中违反的分值项扣除相应的分数工作质量(70)二、消毒液配置、终末处置(15分)1、消毒桶标识正确、配置消毒液浓度符合规范(5分)2、病室执行一室一地巾,使用流程正确(4分)3、按规定使用一桌一巾,湿式擦拭(4分)4、终末处置符合规范(2分)15根据考核检查中违反的分值项扣除相应的分数工作质量(70)三、洗手池、开水间(5分)1、水龙头清洁光亮,洗手池清洁无污渍(2分)2、热水器清洁无污渍,周围地面无积水、无污渍(2分)3、发现热水器有故障及时报修(1分)5根据考核检查中违反的分值项扣除相应的分数工作质量(70)四、卫生间、垃圾桶(10分)1、卫生间使用一厕一拖专用拖把,标识清楚,消毒、悬挂(2分)2、地面、墙面、隔断、门框无污渍(2分)3、大小便器内外无便渍、无污垢、无尿碱,无异味(2分)4、垃圾收集及时,桶内垃圾不超过桶高3/4,垃圾袋质量符合要求(2分)5、垃圾桶内、外清洁光亮,周边无垃圾、无烟头,并定期擦拭消毒(2分)10根据考核检查中违反的分值项扣除相应的分数工作质量(70)五、处置间、走廊、楼梯、楼顶平台、地下室机房、外围区域及连廊(10分)1、物品摆放整齐,洁、污分开,符合标准(2分)2、标识牌、宣传牌、宣传栏、3米以下墙面、天花板、灯具、空调、管线等及各种滤网定期清擦,保持清洁无灰尘,不锈钢无锈迹并定期保养(2分)3、走廊、楼梯及扶手清洁、无污物,无烟蒂(2分)4、楼顶平台清洁及时,下水口无堵塞,地下室机房、车库,清洁无杂物,符合消防要求(2分)5、外围、连廊清洁无污渍、绿化及休闲区域地面无烟头、杂物、纸屑、血渍、痰渍、污渍、瓜果皮核,杂草落叶等,绿化定期修剪、浇灌(2分)1010根据考核检查中违反的分值项扣除相应的分数根据考核检查中违反的分值项扣除相应的分数六、生活垃圾、手卫生(10分)1、生活垃圾收集及时,每日至少清运2次(2分)2、做好个人防护,专人封闭式转运,转运车使用后清洁消毒并登记(2分)3、所有垃圾桶(含外围)、筐,每周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1分)4、熟练掌握6步洗手法并严格落实。(3分)5、戴手套收集垃圾及清洁便器。(2分)10根据考核检查中违反的分值项扣除相应的分数考核总得分:备注:1、每月考核由甲方组织进行。2、按考核标准及细则每月100分进行打分,当月得分达到90分,甲方全额支付当月合同款,当月得分85-89分,以90分为基准,按300元/分扣罚合同款,当月得分80-84分,以90分为基准,按600元/分扣罚合同款,当月得分70-79分,以90分为基准,按1000元/分扣罚合同款,当月得分60-69分,以90分为基准,按2000元/分扣罚合同款。连续2个月低于80分给予严重警告,低于60分以下,甲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追究乙方相关责任,直至整改达标后,协商继续履行合同事宜。3、空岗(保洁员如请假应及时安排替补人员)、脱岗、睡岗每人次罚款10元,保洁员不服从管理,科室护士长投诉到相关主管科室的,每人次扣50元,并扣除相应的考核分数,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工作时间相冲突的岗位不得兼岗,兼岗作为空岗处理。-2-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一、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竞争优选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分细则,采取百分制评审,评审主要内容为投标总报价、投标人同类业绩、技术标等。(二)评标及计分办法1、评审采用百分制计分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内容逐项评议打分。2、本项目不接受低于成本投标报价;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四舍五入。3、投标人技术标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所打分数的平均值;投标人总得分为技术标得分和商务标得分之和。4、“近年来”及“2023年以来”均指2023年1月1日至开标时间。5、同类项目:是指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内容须包含保洁服务)。6、所有涉及评标计分的证件、证书、业绩合同、报告等必须按计分要求提供,且其相应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后制作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和计分。8、投标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格证件、证书、业绩合同、报告等所有投标资料的真实合法性;投标单位无论中标与否,一经发现造假,一律按无效标处理,同时上报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由主管部门判定一定期限内不得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参与投标。拟中标单位发现造假,中标单位的确定顺次递补。9、政府采购优惠政策(1)中小企业优惠办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2〕12号)等文件的规定,本项目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2)如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按要求提供声明函,或者经审查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按无效标处理。(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政策-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且其相应原件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后制作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定。(4)政府采购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的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将声明函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后制作在响应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定。(5)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新能源产品、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包装以及绿色数据中心等。根据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鲁财采〔2019〕39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2]18号)、《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财预[2022]137号)和《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行动计划(2023-2025)》,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力推进绿色消费、绿色生产,助力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项目对于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新能源产品、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绿色包装以及绿色数据中心等。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文或财库〔2019〕18号文)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明细表中填报并注明,同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书扫描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加分: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号文)或者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文)中的产品方可加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报价评标总分值×8%×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部分评标总分值×8%×节能、环保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说明:本项计分以投标人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为准,否则不给予价格、技术评审加分;投标人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不加分。(6)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预留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自2021年起,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三)定标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及评分细则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评审,分别计算出投标人综合评估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出名次,按排名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选;投标总报价也相等时,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选。仍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评委记名投票,得票多的优选。中标人放弃中标,未能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为相应包的中标人,也可以对相应标包重新采购。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四)其它评标办法中如有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法集体研究决定解决办法。-5-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二、评分细则内容评标项目分值分配评标内容商务标投标总报价10分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否则为无效标。不保证最低报价中标,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恶意竞标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无效投标处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10分(低于成本价的除外)。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投标总报价)×10。以上得分小数点后均保留2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投标人同类业绩4分投标人具有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须提供合同,否则不予计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技术标服务实施方案2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医院保洁等服务方案(包括服务管理工作目标定位实施方案、各项目岗位职责制度、工作秩序、进退场交接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估。方案全面、合理可行的得25分;每有一处不完整或不合理或较其他投标人较差之处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该项不得分。日常管理制度2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制定的日常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培训、考核、奖惩、服务质量监控)进行综合评估,管理制度详细、易于实施及考评的得20分;每有一处不完整或不合理或较其他投标人较差之处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该项不得分。应急预案14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特殊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估,内容完整、针对性突出的得14分;每有一处不完整或不合理或较其他投标人较差之处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该项不得分。物资装备计划1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投入本项目详细的工具、物资耗材、设备配置数量及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物资装备优秀齐全的得15分,每发现一处不完整或不合理或较其他投标人较差之处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该项不得分。服务团队人员培训考核方案1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服务团队人员培训考核方案进行综合评分。人员培训全面具体、有持续性、切合项目需求、考核方案有标准、有措施、有奖罚淘汰机制,且科学合理性的得10分,每有一处不完整或不合理或较其他投标人较差之处扣1分,扣完为止,缺项该项不得分。合理化建议2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进行比较,优惠措施可行性强的每采纳一条得1分,最高得2分;缺项该项不得分。-6-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2113: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1001369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60.5万元最高限价:60.500000万元采购需求:标包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万元)A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1包括不限于门诊病房、室外环境保洁、绿化养护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0.500000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①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备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内容的服务能力。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2709:00:00至2026-01-0517:00: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须在2026年1月5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投标备案成功的,视为未依法获取相应标包的招标文件,不具备投标资格。备注:网上投标备案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1-2113:30:00(北京时间)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2026年1月21日上午13时30分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1。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线上答疑等活动。3、接收异议联系人及方式:叶老师联系电话:0632-3068263,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632-316803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2666号联系方式:0632-30682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号市民中心北二区联系方式:0632-31680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632-316803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2113: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1001369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60.5万元最高限价:60.500000万元采购需求:标包,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万元)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包括不限于门诊病房、室外环境保洁、绿A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1,60.500000化养护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①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备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内容的服务能力。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2709:00:00至2026-01-0517:00: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须在2026年1月5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投标备案成功的,视为未依法获取相应标包的招标文件,不具备投标资格。备注:网上投标备案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1-2113:30:00(北京时间)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2026年1月21日上午13时30分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1。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线上答疑等活动。3、接收异议联系人及方式:叶老师联系电话:0632-3068263,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632-316803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2666号联系方式:0632-30682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号市民中心北二区联系方式:0632-31680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632-3168033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2113: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400000202501001369项目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60.5万元最高限价:60.500000万元采购需求:标包,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万元)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包括不限于门诊病房、室外环境保洁、绿A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1,60.500000化养护等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学院)市中院区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服务期为1年,合同期满后,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确定是否续签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或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绿色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物业管理①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备完成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内容的服务能力。②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2-2709:00:00至2026-01-0517:00:00,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须在2026年1月5日17时00分前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备案;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对本项目投标备案成功的,视为未依法获取相应标包的招标文件,不具备投标资格。备注:网上投标备案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结果为准。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01-2113:30:00(北京时间)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2026年1月21日上午13时30分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办事指南-政府采购中《供应商操作手册》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备注:投标人须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8252191。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使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工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中的《不见面开标办事指南》。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时间之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开评标期间投标单位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故建议各潜在投标人自行选择网络良好的地点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及线上答疑等活动。3、接收异议联系人及方式:叶老师联系电话:0632-3068263,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632-3168033。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枣庄医院(枣庄市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太行山路2666号联系方式:0632-30682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枣庄市薛城区金沙江路266号市民中心北二区联系方式:0632-31680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枣庄市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632-31680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