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增效剂招标公告(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
鞍钢水务科技(辽宁)有限公司生产用硝化菌(液体,氨氧化性能≥500mgNH3-N/(L·h))采购采购公告
鞍钢水务科技(辽宁)有限公司生产用硝化菌(液体,氨氧化性能≥500mgNH3-N/(L·h))采购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鞍钢水务科技(辽宁)有限公司生产用硝化菌(液体,氨氧化性能≥500mgNH3-N/(L·h))采购(AGZYFZHGXHD251225258776)采购人为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创新部(法律合规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鞍钢水务科技(辽宁)有限公司生产用硝化菌(液体,氨氧化性能≥500mgNH3-N/(L·h))采购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见招标方案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见招标方案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26日13时00分至2026年01月0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6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创新部(法律合规部)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胡志韧
联系人:
刘胜曦
电话:
13941260126
电话:
6736800
8.
异议
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412-6736793
电子邮箱:agzbtsyj@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无
2025年12月26日
公章Epoint
附件:
鞍钢水务科技凌源区域公司焦化废水站生物增效剂技术协议.docx
物料清单附件.pdf
20鞍钢水务生产用硝化菌采购方案-凌钢.docx
合同模板.docx
鞍钢水务科技(辽宁)有限公司水处理药剂技术协议凌源区域公司焦化废水站生物增效剂技术协议2025-12-签订2025-12-实施凌源区域公司焦化废水站生物增效剂技术协议甲方:鞍钢水务科技(辽宁)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凌源区域公司焦化废水站生物增效剂剂的供货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1适用范围本技术条款适用于焦化废水生物脱氮专用生物增效剂的药剂采购。产品名称:1、生物增效剂-COD降解复合菌2、生物增效剂-硝化菌2引用标准以下标准经本协议引用作为本协议的执行文件。凡注明日期的,以注明日期的版本为有效执行版本;凡不注明日期的版本,以该标准的最新版本为有效执行版本。3术语和定义无。4产品名称生物增效剂名称规格型号单位备注生物增效剂硝化菌:氨氧化性能≥500mgNH3-N/(L·h)COD降解复合菌:颜色及外观为淡黄至淡褐色粉末,细菌计数CFU/g≥5.0×109吨焦化生化系统5产品范围焦化废水生物增效剂6技术要求6.1产品的物理化学指标硝化菌:具体如下:6.1、液体硝化菌规格参数:氨氧化性能≥500mgNH3-N/(L·h)。6.2、氨氧化性能检测方法HG/T5748-2020。6.3、硝化菌氨氧化性能需提供第三方带CMA的检测报告,且氨氧化性能≥500mgNH3-N/(L·h),检测报告为2025年1月1日以后的报告。6.4、液体硝化菌1L量筒30分钟沉降比大于85%。外观颜色状态,棕色悬浊液体。COD降解复合菌:颜色及外观为淡黄至淡褐色粉末,细菌计数CFU/g≥5.0×109。6.5药剂质量执行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专用药剂按照企标执行的要提供企业标准。标准的适用版本应为本次招标截止日已颁布发行的最新版本,企业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随规范、标准的更新执行最新的规范、标准。投标人中标后,要提供所执行标准的电子版,并随更新执行最新版本的要求,投标人提供最新的版本。6.6使用工况焦化废水站系统包括预处理、生化处理、深度处理系统,生物增效剂应用于生化处理中的好氧处理单元。生物增效剂用于生化系统受冲击或系统故障导致的出水氨氮或COD异常。6.7药剂投加效果评判标准:在系统设计水量下(<70立/时),生化系统(好氧池池容4200立)进水COD<1200mg/L,氨氮小于100mg/L的情况下,在规定生物增效剂投加量下,15日内,好氧池出水COD<400mg/L,氨氮<25mg/L.7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7.1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生物增效剂投加方案要求,做好加药、分析监测、水质管理工作,若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反馈给乙方,定期与乙方技术交流、反馈系统运行情况。配合方案实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7.2甲方应对现场工作的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7.3在签订合同之后,甲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7.4在使用过程中,因乙方产品满足不了甲方环保要求及使用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8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8.1乙方提供的药剂应按25kg/桶或袋装包装,需适合甲方现场存储、使用。8.2乙方负责药剂运输安全。8.3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本技术条款要求,进货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乙方产品抵达生产现场时,不能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验测试报告时,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若因此造成甲方生产现场无药剂可用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检验发现产品质量、重量等与合同规定内容不符,乙方必须免费更换或补充与合同相符的货物,并承担所有费用。8.4参与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对测试和使用期间出现的任何技术及质量上的问题,双方就本协议出现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上级管理部门,按照鞍钢集团争议解决委员会仲裁解决。8.5乙方提供的药剂及加药方案有变更或更替时,要及时书面申报,并获得甲方认可后方可使用。8.6乙方需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交货期及时供货,并且在公司现有质量管理保证体系模式下严格控制质量,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性能。8.7技术协议中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及适用的标准,乙方应提供满足技术协议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8.98乙方供货时应将以下资料同时交付甲方:a)产品企业执行标准b)产品安全说明数据清单c)生物增效剂检验报告d)药剂处理加药方案e)产品使用说明书f)产品(3年内至少有1份具有大型国有钢铁企业焦化废水或大型国有石油化工企业废水生物增效业绩,合同+发票)有产线使用业绩表(包含联系方式)g)提供生物增效剂的成分认证材料:包括厂家提供“认证生物增效剂清单”。8.10乙方在近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乙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8.11参与报价的供应商,部分样品(各1千克)交给甲方进行现场试验进行实验,如实验合格给与结算,如实验不合格则不予结算。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样品送到现场的,视为实验不合格。9产品运输、包装、储存、及验收规则本药剂应为液体混合物,需用密封的塑料桶装运。搬运时应防止包装桶破裂。同时要避免冷冻,如果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发生冷冻,使用前需解冻处理并轻微地混合,以保证均匀性。乙方负责产品的运输,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按时将产品送至交货地点。供货产品需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制造和检验,出厂时按标准要求逐项进行检测,合格后验收出厂,同时附产品检验记录和合格证。10考核细则10.1考核依据为甲方检验测试数据及现场运行数据。10.2乙方药剂到厂后的检测指标,不应低于标准要求和合同约定的参数指标。甲方现场进行采样,送有资质的第三方复检,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每批药剂检测指标不合格现象,扣减乙方当月药剂金额货款。如果药剂中断影响生产,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10.3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药剂未达到使用要求的,设备出水参数、水质不达标(按照6.7所列指标及参数),每次每项每超标一次考核5000元。如影响到甲方生产,由乙方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并列入甲方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与甲方其他项目投标。10.4每发现一次产品质量、重量等与合同规定内容不符,扣罚供应商2000元,并无偿更换合格产品。10.5甲方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需乙方服务时,乙方未按规定时间来服务,每次扣罚1000元。10.6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对甲方生产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甲方将终止合同并进一步追究乙方相关责任。10.7验收方式为:压月验收,即供应商送货并使用后,根据使用效果出据考核报告,如有罚款则在验收数量中进行折算扣除。11异议处理方式双方就本协议出现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至上级管理部门,按照鞍钢集团争议解决委员会仲裁解决。12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12.1为确保甲方现场使用,乙方需到现场了解工况条件情况,必须保证所供产品的性能指标等参数完全满足现场使用条件。满足可靠性、先进性和低消耗的要求,并对最终的产品规格、质量及使用后造成的影响负责。乙方应给出所供药剂的质量标准,乙方需承担药剂供应不及时、药剂质量不合格、水质不达标等责任。乙方应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办理药剂的储存、使用、运输等手续,甲方协助。12.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技术支持,并派遣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应用服务,协同甲方共同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对药剂使用进行现场指导和培训,不再收取服务费用。初次使用需供货厂家技术人员到生产现场对系统水质采样进行水质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加药量。对现场药剂实际使用中遇到的临时性问题,需要厂家应及时给予答复,必要时需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解决(在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内)。12.3乙方应根据甲方系统实际运行情况(处理水量和处理后应达到的指标),提供详细的加药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内容包括:选配该药剂的依据、投加药剂明细、药剂标准及检测方法、投加单耗、投加方式、操作规程以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等。12.4乙方应对所提供药剂情况、加药情况、所能达到结果及相应服务情况做出详细说明。12.5乙方可根据自己掌握的水质变化情况和试验数据,提出建议控制指标,来达到甲方的反渗透系统加药量最佳的技术经济性,但必须以书面形式计算说明理由,由甲方审核认可。13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经双方签字审批后生效。14本技术协议为技术合同的组成部分,随商务合同一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与商务合同一致。15本协议如需修改,需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不准单方面随意修改。本页无正文,此页为凌源区域公司焦化废水站生物增效剂技术协议签署页甲方:鞍钢水务科技(辽宁)有限公司乙方:负责人签章:负责人签章: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日期:2025年月日日期:2025年月日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C2819980硝化菌硝化菌氨氧化性能≥500mgNH3-N/L·h技术协议0.5吨无凌钢2026.01-2026.03鞍钢水务科技(辽宁)有限公司25kg/桶或袋装包装,自带装卸委托采购方案说明一、采购项目名称:鞍钢水务科技(辽宁)有限公司原材料采购。二、采购编号:SW20251224-原材料-20三、采购项目概况(一)此项目为鞍钢水务科技(辽宁)有限公司生产用硝化菌(氨氧化性能≥500mgNH3-N/(L·h))采购。交货地点为凌钢新焦化。本次采购原材料详见采购明细表。(二)本次采购周期为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三)商务要求:1.投标人工商注册年限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由委托方依据标的物属性选择参与投标的企业类型。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产品。4.禁止鞍钢集团公司及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5.招标方式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货物,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由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委托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预审项目,由采购方在预审结果确认环节选择其中1个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其他涉及投标人取消投标资格。资格后审项目,取消全部涉及投标人投标资格。7.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清晰无法证明有效性的,投标文件无效。8.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9.本次招标为不含税到货报价,合同签订后需开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采购数量为计划量,中标方需按委托方实际需求在一定范围内调整,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委托方要求。包装:1、硝化菌(氨氧化性能≥500mgNH3-N/(L·h)):桶装,自带装卸。送货凌钢新焦化;运输方式:汽运,运费由出卖人承担,物权完全转移前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和事故均由供方承担责任。供方卸货。汽车运输需满足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或电动车运输,否则无法送货。供货方自行办理入场手续。投标人要具备相应的药剂储备能力,要确保节假日期间正常及时送货,要确保采购方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等情况紧急药剂需求供应。10.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四)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明细表。(五)验收方式:中标方应按要求向委托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书或者检验报告,必须保证符合委托方的要求。产品进场后,委托要求进行方按化验验收,若不符合要求或有质量问题,委托方可提出退货要求,由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方承担,两次不合格,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本年度供应商资格。若新进投标人拟中标,需要小试、中试合格后签订合同。如若不合格,取消中标资格。按排序重新依次选取拟中标资格。(六)资质及业绩要求:1、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2)在钢铁行业或焦化行业或石油化工行业有硝化菌的产品供货业绩合同与对应的发票。如合同内容不能有效证明该业绩属于钢铁行业或焦化行业或石油化工行业,投标人可上传技术协议、相关说明、第三方证明等材料来佐证自己的业绩是钢铁行业或焦化行业或石油化工行业的业绩);3;4)供应商均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不完整、模糊不清或无法打开,均视为无效;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文件完整、字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2、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招标要求的合格产品。3、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风险。4、中标方以汽运方式运输到委托方指定现场,中标方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省内3天内、省外4天内把货送到现场。5、投标方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6、投标方报价不全、没有全量报价或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视为废标,不接受我方付款条件的视为废标。7、安全管理,投标方遵守委托方相关安全制度,按照委托方告知执行。(七)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8)付款方式1、对中小企业: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6个月后付现汇。2、对其它企业:(1)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3个月后付承兑汇票(期限为3个月);(2)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6个月后付现汇。四、招标方式:1、组织方式:本项目委托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2、招标方式:本次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效投标单位只有2家的情况下,转为“谈判采购”方式。保供家数为1家。五、评标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出现2家及以上有效报价总价相同时,注册资金高的投标方优先中标。若报价有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且无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六、主要合同条款1、交货地点:委托方指定地点,送货时间不确定,供货量以委托方实际需用计划为准。2、供货期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货不及时等情况出现的损失全部由供货方承担并赔偿经济损失,如市场原材料价格变动较大,买受人保留再议价的权力。七、标底:开标前由采购方录入标底价。八、定标:由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推荐排序,由委托方定标。九、采购部联系人:王克难联系电话:13314146319使用厂矿张成展15084292952鞍钢水务科技(辽宁)有限公司2025年12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物增效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